EP527|你把時間都加碼在社群媒體——但那份調查說,它只帶來你 2.8% 的生意
BNI PODCAST ‧ EP 527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 Misner 講完之後說了一句:「我知道現在有人正式地氣炸了,特別是我的社群媒體專員。Brian,我愛你,兄弟。這不是在說你做的事。」而這個開場,已經說明了這一集有多敏感。
而在進入內容之前,我必須先講一件事
這一集錄於 2017 年,而它引用的兩份調查是 2011 年和 2012 年的《自由工作者產業報告》。
而從那時到現在,社群媒體的形態已經整個換過一輪:短影音、社群電商、直播帶貨、演算法推薦、以及後來的 AI 生成內容,在那兩份調查裡都還不存在。
而那份調查的受訪者是自由工作者,不是全體企業主,所以它的數字不能直接套到你的行業上。
而我還是想寫這一集,是因為它真正的洞見不在那幾個百分比,而在受訪者的行為模式——那個模式到今天仍然成立。
而 Misner 先把立場講清楚
而他花了不少篇幅表態,而我覺得那個表態是必要的:
「我必須先說我熱愛社群媒體。我在社群媒體上非常活躍,特別是 Facebook、Twitter 和 LinkedIn。我發現社群媒體對品牌建立非常棒。」
而他接著講了那個「有爭議的部分」:
「我也相信,對大多數創業者和業務人員來說,社群媒體不會取代所有的行銷努力。事實上——這裡是有爭議的部分——對很多企業來說,它就是沒有帶來他們大部分的生意。」
而他把界線劃在哪裡也講了:
「社群媒體我認為對品牌建立很棒,但它不必然會帶來引薦——除非你本身就是某種網路產業。」
而 2011 年那份調查
而那份報告問了一題:「你找到並成交客戶最有效的方法是什麼?」
而 Misner 的說明是:
「五個答案裡有四個都跟人脈相關。口碑、引薦、個人專業網絡、在地的人脈活動——這些加起來是受訪者所有業務開發的 69.5%。」
而社群媒體的位置是:「社群媒體排在名單上第八名,只有 2.8%。」
而接下來才是重點。同一份報告問:「未來十二個月,你打算在哪些行銷方法上投入更多時間和資源?」
而答案是:「社群媒體排名第一,佔 46.1%。」
而 Misner 把這個矛盾講了一遍:「他們七成的生意來自人脈經營。不到 3% 來自社群媒體。而多數人想在接下來那一年專注在社群媒體上。」
而隔年那份調查,才是這一集的重點
而他說:「等等,這還不是這個故事最驚人的地方。」
隔年的報告出來,人脈相關活動的貢獻是:「上升到 74.3%。所以它隔年還變高了。」
而社群媒體呢?
「儘管他們全都承諾要投入更多時間和資源在社群媒體上,報告發現受訪者把指針移動到了……2.8%。等等。前一年就是 2.8%。所以它根本沒有變。」
而他形容那個結果:「零。完全沒動。」
而最後那個轉折是:
「真的真的很瘋狂的是,那一年有 42.8% 的受訪者說,明年他們要更專注在——你猜對了——社群媒體。」
而他引了那句大家都聽過的話:「瘋狂的定義是什麼?一遍又一遍做同一件事,然後期待不同的結果。」
(順帶一提:這句話常被歸給愛因斯坦,但同樣沒有可靠證據,最早的類似說法出現在 1980 年代的戒癮互助文獻裡。)
機制拆解:為什麼人會加碼在沒效的那一邊
而我覺得這一集最值得談的,不是「社群媒體沒用」,而是「為什麼明明數據就在眼前,人還是會把資源投到另一邊」。
而我想到幾個原因:
①社群媒體的回饋是即時的。你發一篇文,十分鐘後就有數字。而一場一對一的效果可能要六個月才浮現。而人會被有回饋的行為吸走。
②社群媒體不用面對人。對很多人來說,發十篇貼文比約一次一對一輕鬆得多。而我們很容易把「比較輕鬆的事」誤認成「比較聰明的事」。
③社群媒體是「新的」。而在商業討論裡,新的東西自帶正當性——沒有人想在會議上說「我今年要更認真跑聚會」。
而《底層邏輯1》裡那條公式很好用:「流量、轉化率、客單價和回購率」(P005)。
而社群媒體最擅長的是流量;而引薦最擅長的是轉化率——一個經人介紹來的客人,成交率跟一個看到廣告來的客人,根本不是同一個量級。
而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兩者不該互相取代:它們在公式的不同項上。把時間全部搬到流量那一項,總數不會變好。
而 Priscilla 問了一個很好的追問
她問:「你每天花多少時間在社群媒體上?」
而 Misner 很誠實地說他不是好的參考對象:
「我在我的社群平台上有超過十萬人追蹤,所以社群媒體對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工具。我有一個人的主要工作就是處理我的社群媒體。」
而他給了一般人的建議:
「我認為一般人大概不需要花超過一天一小時。」
而 Priscilla 說一小時聽起來也很多,而他做了一個很重要的澄清:
「那是一般人的上限,不是基準線。你不需要花超過那個。」
而他也提到可以用排程工具,一小時內做完一整週要發的三、四則貼文。
而他補了一句很坦白的話:「當我還沒有這麼多追蹤者的時候,我根本不可能花到一天一小時。」
而他最後給了那條唯一的原則
而剝掉所有數據之後,這一集的結論其實只有一句:
「你必須判斷你的成果是從哪裡來的,然後把更多力氣放在成果所在的地方。」
而他把兩個方向都講了:「如果你的成果來自線上,那就是你該投入更多力氣的地方。如果你的成果來自面對面,那就是你該投入更多力氣的地方。」
而他加了一句:「如果這還不是明顯到不用腦,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是了。」
而《遠見:透視全球變局》裡那句「數據雖重要,卻不是形成決策的唯一條件」(P155),我覺得剛好可以放在這裡當平衡——因為 Misner 的原則本身也需要好的數據才用得起來,而多數小生意其實根本沒在追蹤「客人是從哪來的」。
放回台灣:而 2026 年的答案跟 2017 年不會一樣
而我要很誠實地說:如果照原樣把「社群媒體只有 2.8%」搬到今天的台灣,那是不誠實的。
因為以我自己在醫美這一行的實際狀況來說,社群媒體帶來的初次諮詢佔比,遠遠不只 2.8%。
而台灣在這十幾年裡發生的變化,比那份調查涵蓋的期間劇烈得多:Instagram、LINE 官方帳號、Google 商家評論、短影音、以及後來的各種社群搜尋行為,都已經是實質的來客管道。
而所以我認為,這一集在今天真正還成立的部分,是那條原則,而不是那些數字。
而那條原則放到台灣,我會這樣操作:
①去問。每一位新客人問一句「請問您是怎麼知道我們的」,並且記下來。這件事沒有成本,但九成的小生意沒在做。
②分開看流量和成交。社群帶來一百個詢問、成交五個;引薦帶來十個詢問、成交八個——那兩件事要用不同的方式評價,而不是比誰的數字大。
③不要用「感覺」判斷。社群的數字很顯眼,引薦的數字很安靜。而顯眼不等於重要。
而我也要補一個台灣特有的法規提醒:醫療、醫美、藥品、食品保健、金融保險等特許行業,在社群媒體上的內容同樣受各自的廣告規範拘束——例如醫療相關內容受《醫療法》第八十五、八十六條與醫療廣告相關規定限制,不得宣傳療效、不得使用見證式或前後對比的效果陳述。
而這也是為什麼在這些行業裡,引薦的價值比在其他行業更高:因為你不能在廣告上說的話,客人可以自己說。
收束
而 Misner 的結語很平衡:
「聽這一集的社群媒體人,記得,我熱愛社群媒體。不要放棄它。……如果可以,用專家。讓別人替你做。所以去雇用 BNI 裡的人。」
而他的最後一句是:「只是記得,面對面仍然是第一。」
而我自己的版本會是:面對面和社群不是敵人,它們在公式的不同項上。真正該被檢討的,是你有沒有在追蹤自己的成果從哪裡來。
本週行動
①從這週開始問來源:每位新客人問一句「您是怎麼知道我們的」,記三個月。②把時間攤開來看:算一下你這個月花在社群和花在面對面的時數,再對照三個月後的來源紀錄。③如果你是特許行業:檢查一下社群內容有沒有踩到自己行業的廣告規範,那比投放預算重要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