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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312|「我的運氣祕訣是:我把房子抵押了兩次」——而這句話裡最關鍵的三個字是「我的房子」

BNI PODCAST ‧ EP 31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有位認識多年的朋友跟 Misner 聊到他的事業成長,然後說了一句:「你真的很幸運耶。一定很爽吧。」

Misner 的回應是這樣的:

「對啊,我很幸運。我告訴你我的幸運的祕訣是什麼。

我念了十年的大學。那段期間我開了自己的公司,然後將近三十年都在超長工時地工作。這一路上,我為了公司把房子抵押了兩次,而且我寫了十七本書。

你也可以擁有這樣的人生。你只需要把同樣的努力投入到你在做的事情上,你就會跟我一樣幸運。」

對方笑了,說「好啦好啦,我懂了」。而 Misner 說:他其實沒懂——因為他的行為完全沒有改變。

這段話很有力,而且我認為 Misner 想反駁的那件事(把別人的成果簡化成運氣)確實該被反駁。

但如果把那份清單逐項讀一次,它同時證明了另一件他沒有打算證明的事。

「我把房子抵押了兩次」

先停在這一句。

這句話通常被讀成「我承擔了巨大的風險」——這是對的,那確實是巨大的風險。

但它同時說了另一件事:他有一棟房子可以抵押。而且他抵押之後,還撐得住。

同樣的努力、同樣的判斷、同樣的三十年,如果發生在一個沒有房子可以抵押的人身上,結局會不一樣。不是因為他不夠努力,是因為他沒有那個可以拿去換時間的東西。

再看清單上的其他項目:

  • 念了十年大學。十年。這代表在那十年裡,有一個結構讓他不必用全部的時間去換當下的生存。
  • 將近三十年的超長工時。這需要三十年的健康。任何一場大病、任何一位需要照顧的家人,都會把這一項砍斷。
  • 寫了十七本書。這需要出版的管道,而出版的管道需要人脈,而人脈需要前面那幾項。

我要非常清楚地說:我不是在說他沒有努力。他顯然極度努力,而且他的努力遠超過絕大多數人。他反駁那位朋友,我認為他是對的。

我要說的是另一件事,而且它對讀這篇文章的人比較有用:

那份清單裡,有一半是努力,另一半是「風險承受能力」。而風險承受能力是最被低估的成功要素,因為擁有它的人感覺不到它。

你不會感覺到自己有房子可以抵押,就像你不會感覺到自己身體健康——直到沒有的那一天。

而這件事有一個很實際的結論,不是「所以別努力了」

認清這件事的價值,不在於找到藉口,在於選擇正確的策略。

如果你的風險承受能力比較低——沒有房子可抵押、家裡有人要養、上有長輩下有小孩、健康有狀況——那麼你不能照抄高風險承受者的路徑。

因為那條路徑的設計裡,內建了「失敗幾次也不會歸零」這個前提。而你沒有那個前提。

你該走的路是不一樣的:

  • 選擇可以慢慢累積、而且失敗不會歸零的路徑。不是不冒險,是把每一次的賭注縮小到「輸了還能再玩一次」的規模。
  • 優先建立現金流,再談成長。而不是先燒錢換規模。
  • 不要用「別人敢,我為什麼不敢」來做決定。他敢,是因為他輸得起。

《創投心法》裡有一句話講得很直接:「大多數創業者失敗的理由,資金斷鍊。」(P136)而資金會不會斷鍊,跟你有多努力的關係,遠小於跟你起步時手上有多少緩衝的關係。

這一點在台灣特別要講清楚,因為我們有一個特殊的結構:

台灣的中小企業向銀行融資時,即使公司是有限責任,銀行幾乎一定會要求負責人簽個人連帶保證。這一簽下去,有限責任的保護就被架空了——公司倒了,債務會追到你個人、追到你的房子、追到擔任連帶保證人的配偶或家人。

所以在台灣,「把房子抵押去創業」的實際意義,比在美國更重:它賭的往往不只是你自己。

我不是說不能做。我是說做之前要知道自己簽的是什麼,而且要跟家人講清楚。這件事該在簽名之前討論,不是在出事之後。

「運氣」這個詞,其實有一個更清楚的講法

Misner 和他那位朋友爭論的其實是同一件事的兩個面向,而兩邊都不夠精確。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給了一個我認為最乾淨的定義:

「運氣是帶有感情色彩的表述方式,去掉感情色彩,運氣就是機率。」(P142)

把「運氣」換成「機率」,整個對話就變得可以討論了:

  • 「你只是運氣好」→ 實際上是說:你走的那條路,成功機率沒有你以為的那麼高,你只是抽中了。
  • 「我不是運氣好,我很努力」→ 實際上是說:我做的事情提高了成功機率。

而這兩件事可以同時為真。

你可以把成功機率從 2% 提高到 30%,這是努力的功勞,而且是巨大的功勞。但 30% 仍然意味著十個做同樣正確的事情的人裡,有七個不會成功。而那七個人並沒有比較不努力。

劉潤接著那句話更重要,我認為它是這整篇文章的核心:

「結果的正確並不能證明行為的正確。真正的高手,看到運氣好的人不會羨慕,而是會堅持做成功機率大的事情。」(P143)

這句話同時堵住了兩條錯路:

  • 不要因為某個人成功了,就假設他做的每件事都值得學。
  • 也不要因為承認機率的存在,就放棄提高機率的努力。

那句朋友給的建議,是全集最實用的東西

Misner 講了一段他多年前的對話。當時他面對一些健康上的決定,一位朋友給了他這樣的建議:

「Ivan,不是你做的每一個決定都必須是好的。你只要確保好的比壞的多。而當你做了一個壞決定的時候,用最快的速度把它修好,把影響降到最低。」

Misner 說他當下的反應是「哇,這建議太好了」。我完全同意,而且我想把它為什麼好講清楚:

它把成功的關鍵,從「決策品質」移到了「修正速度」。

而這個轉移非常重要,理由是:

決策品質是你控制不了的。因為你永遠資訊不足。你在決定要不要開第二家店的時候,不會知道兩年後的景氣、不會知道那條街會不會拓寬、不會知道那位店長會不會離職。再怎麼謹慎,你能做的也只是「用現有資訊做出最好的判斷」——而現有資訊本來就不夠。

而修正速度是你控制得了的。它取決於三件完全在你手上的事:

  1. 你多快發現自己錯了。
  2. 你多快承認自己錯了。
  3. 你多快動手改。

而其中最慢的環節,幾乎永遠是第二項。

所以這個觀念有一個很具體的推論,我認為是這篇文章最值得帶走的一句:

你該優先投資的,是「更快知道自己錯了」的機制,而不是「更會做決定」的工具。

具體來說:

  • 設定一個回頭檢視的日期。在做決定的當下就寫下來:「三個月後的某一天,我要回來看這個決定有沒有效,判斷標準是什麼。」先寫下判斷標準,是為了防止你事後改標準。
  • 找一個敢跟你講的人。多數老闆發現錯誤很慢,不是因為沒有徵兆,是因為沒有人敢講。
  • 把「認錯的成本」降低。如果你的團隊知道推翻自己的決定會讓你顏面掃地,他們就會幫你維持那個錯誤。

杜拉克那句「行動方案一定要常修正」(《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P030)講的是同一件事,只是他沒有講怎麼做到。

關於他描述的那位女士,我想提出不同的看法

這一集裡有一段,Misner 描述一位他認識的人:個人生活一團亂、快三十歲還沒念完大學、換過很多工作都不滿意、常常有金錢問題,而且經常把處境怪罪到別人或環境身上。

他觀察到的是:她工作很努力,但持續做出很糟的選擇。今天抱怨沒錢,明天買一個完全不必要的奢侈品;這禮拜抱怨找不到好工作,而他知道她常常因為私人理由遲到。

他的結論是:她從來沒有真正承認問題出在自己的選擇。

這個診斷有可能是對的。但我想提出三個保留,因為它們對讀這篇文章的人——特別是管人的人——比較有用。

第一,「壞選擇」這個標籤是不可證偽的。

任何不好的結果,事後都可以被回溯地歸因為壞選擇。而這個推論反過來不成立——好結果也不能證明那是好選擇(這正是劉潤那句「結果的正確並不能證明行為的正確」)。

一個不能被證偽的解釋,用起來很順手,但它不會告訴你任何新東西。

第二,這是一個外部的、事後的、由結果好很多的人做出的診斷。

這不是說 Misner 講得不對,而是這個位置有系統性的視角限制。從外面看,別人的困境總是顯得比較容易解——因為你看不到他每天要處理的所有小事。

第三,也是我最想講的:反覆的「壞選擇」,有時候是別的東西的表現。

持續遲到、衝動消費、無法完成長期的目標、對挫折的耐受度低——這些行為除了「品格」之外,也可能是注意力調節的困難、憂鬱、長期壓力下的認知耗損的表現。我不是在替任何人做診斷,我沒有資格,而且我完全不認識那位女士。

我要說的是一件管理上的事:

當你看到一個員工反覆做出讓你搖頭的選擇,在下「他就是不行」這個結論之前,先問一句「是不是有別的事情正在發生」。

因為如果真的有,你的責備一點用都沒有——你只是在對一個症狀生氣。而那三十秒的關心,有時候會換到一個完全不同的答案。

另外還有一件值得知道的事:經濟壓力本身會消耗認知資源。一個持續在擔心下個月房租的人,他能分配給長期規劃的心智頻寬是比較少的。這使得「經濟困難 → 短視的決定 → 更困難」形成一個迴圈,而不是單純的單向因果。

知道這件事,不是為了免除任何人的責任。是為了在幫助別人的時候,知道從哪裡下手比較有效——有時候先解決那個迫在眉睫的壓力,比講一百次「你要做好的選擇」有用。

放回台灣:兩種都不健康的極端

台灣談成功與失敗,有兩種很常見的說法,而我認為兩種都有問題。

第一種是「歹命」。一切都是命、都是時機、都是別人比較好運。這種說法的問題是它取消了行動的意義——如果一切都是注定的,那麼提高機率的努力就沒有理由做。

第二種是「都是你自己選的」。這是近年比較流行的版本,聽起來比較積極,但它同樣有害——因為它把所有的結構性因素(家庭起點、健康、產業循環、時代)全部塞給個人承擔。而一個把所有失敗都歸給自己的人,很容易垮掉。

比較健康的第三種說法我認為是這樣:

「機率我改不了全部,但我可以改一部分。而我要用不會讓自己出局的方式去改它。」

這句話同時保留了努力的意義、承認了不可控的存在、也加上了風險管理——而最後那一項,是台灣中小企業主最常漏掉的一塊。

最後:Misner 自己講了一句最誠實的話

這一集裡我最喜歡的一句,不是那段關於幸運的漂亮反擊,而是這句:

「我必須說,我這段旅程的前二十年,我並不覺得自己幸運,也不覺得自己特別成功。」

前二十年。

這句話比整段清單都有價值,因為它揭露了一件在成功故事裡幾乎總是被壓縮掉的事:那段什麼都還沒發生的時間有多長。

我們聽到的版本永遠是:他努力,然後他成功了。中間那個「二十年裡他不知道這會不會成功」的部分,會被一句「一路走來很辛苦」帶過。

而那二十年才是真正的內容。

Priscilla 在節目最後補了一句我也認為很重要的話:快速從失望中恢復,是能不能持續的關鍵——而且那很難。

Misner 同意,並且加了一段我覺得很值得記住的觀察:人們看著那些他們認為成功的人,會以為對方沒有經歷過失敗。而我的經驗剛好相反——那些成功的人一路上搞砸了很多事。差別不在於有沒有失敗,在於怎麼處理它。

所以如果要我把這一集濃縮成一句給台灣中小企業主的話,我會說:

努力提高你的機率,但要用輸得起的方式下注;而當你發現押錯了,最重要的能力不是承認,是快。

「結果的正確並不能證明行為的正確。真正的高手,看到運氣好的人不會羨慕,而是會堅持做成功機率大的事情。」
——《底層邏輯2》劉潤,P143

本週行動

1. 誠實評估你的風險承受能力:如果這次押錯,你還能不能再玩一次?答案決定你該走哪一條路,而不是別人走哪一條。

2. 這週做的每一個重要決定,當場寫下「三個月後我要用什麼標準檢視它」。先寫標準,才不會事後改標準。

3. 找一個敢當面跟你說「這件事你做錯了」的人。發現錯誤慢,通常不是沒徵兆,是沒人敢講。

4. 如果你身邊有人反覆做出讓你搖頭的選擇,先問一句「是不是有別的事情正在發生」。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12《The Secret to Success》(2013-06-26;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13、Ep 314、Ep 321、Ep 329,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把原講者清單中的「抵押房子、十年大學、三十年健康」解讀為風險承受能力、據此提出低風險承受者應採取不同策略、將成功關鍵由決策品質移至修正速度並提出三項具體做法、以及對「壞選擇」標籤不可證偽性之檢討與管理上的替代提問,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關於反覆行為可能有其他成因之說明,僅為提醒管理者保留其他可能性,不構成任何醫療或心理診斷;如有相關困擾請諮詢專業人員。文中關於個人連帶保證與有限責任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或財務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程萬里與張明義《創投心法》、彼得·杜拉克《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11|他問會員「別人為什麼不來」,收到一百多個回覆——而沒有一個答案是「因為我們做得不好」

BNI PODCAST ‧ EP 31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Misner 想搞懂一件事:既然廣告那麼貴,而口碑引薦的投報率那麼好,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經營者抗拒經營人脈?

於是他做了一件很合理的事——他去問自己的網絡。他在社群上發問,收到一百多則回覆。

整理出來的四個主題是:

  1. 缺乏自信、害羞。面對陌生人會僵住,或者低估自己能貢獻什麼。
  2. 太忙、沒時間。覺得要放棄別的事情才能挪出時間。
  3. 沒有耐心,想要立即的結果。
  4. 把它當成推銷。害怕被推銷,也不想對著一屋子的人推銷自己。

這四項都言之成理,而且我相信每一項都真的存在。

但我讀完之後,注意到一件他沒有提、我認為卻是整件事關鍵的地方:

他問的是一群已經加入的人,去解釋那些沒有加入的人

把提問的結構寫清楚就看得出來了:

「請已經在裡面的人,猜猜看外面的人為什麼不進來。」

這是用局內人的推測,代替局外人的自述。而這種提問方式的結果,其實可以事先預測——

看那四個答案:不夠自信、藉口太忙、太急躁、誤會了這是推銷。

四個裡有三個,是在描述那個人的缺點。第四個是說他誤會了。

而沒有任何一個答案是:「因為我們做得不夠好。」

這不是因為那一百多位回覆的人不誠實。這是所有向內部人詢問「別人為什麼不買」的調查都會出現的結果——你會得到一份關於潛在客戶缺陷的清單,而不會得到一份關於自己缺陷的清單。

因為要說出第二種答案,你必須先承認自己每週早起參加的那件事有問題。而人不會輕易對自己已經投入大量時間的事情做這種歸因。

所以這一集真正的教訓,我認為不是那四個原因,而是這個:

要知道人為什麼不來,只能問不來的人。

如果真的去問那些沒有加入的人,答案會長什麼樣子

我在南部這些年,聽過不少人講他們為什麼不參加、或者參加過但沒有留下來。我把聽過的整理出來,因為這份清單跟上面那份很不一樣:

「我去過一次,整場都在被推銷。」——這不是關於他的個性,這是關於那場會議的品質。

「我算過,划不來。」——一年的會費加上每週的時間,換到的引薦金額不成比例。這是一個計算,不是藉口。(我在 Ep321 寫過怎麼算這筆帳。)

「氣氛我不太習慣,太多口號、太熱情,有點像直銷。」——這是一個關於文化風格的判斷,而且是很多台灣專業人士的真實反應。

「我不想欠人情。」——這一項我認為在台灣是第一名,而它在那份美國清單上完全沒有出現。

「我的案子來源已經很穩定了。」——完全合理。一個手上滿檔的人,確實不需要新的客源。

「我不想被歸類。」——加入某個團體,在台灣往往意味著被貼上「那是誰誰誰的圈子」的標籤。這在地方上是有實際後果的。

你注意到了嗎:這份清單上,沒有任何一項可以用「你要更有自信一點」來回應。

而如果你手上只有第一份清單,你的招募策略就會是「鼓勵他、給他信心、告訴他沒那麼可怕」——然後對著一個真正的理由是「我算過划不來」的人講這些話,只會讓他更確定你們沒有在聽。

把「抗拒」重新理解成「回饋」

我認為比較有用的框架是這樣:

不參加,是一種沒有被說出口的意見。

谷厚志在《客訴應對的100條法則》裡有一句話,用在這裡剛剛好:「沒有客訴,不表示顧客沒有抱怨。」(P063)

那些覺得會議品質差、覺得被推銷、覺得划不來的人,不會寫信告訴你。他們只是不再出現。而分會會把這件事解讀成「他不夠積極」。

所以我認為每個分會每年至少該做一件事:

去問那些來過一次、然後沒有再來的來賓,問他們為什麼。

而且要由不是當初邀請他的人去問——因為對著邀請人,台灣人幾乎一定會說「最近比較忙」。

問法要具體:「我們在檢討會議流程,想請教您那天最不習慣的是哪一段?」而不是「您覺得我們如何?」

這件事會很不舒服。而那個不舒服,正是它有價值的證明。

「太忙」這個理由,被他自己的數據推翻了

這一集後半,Misner 引用了自己研究的一組數字,而我認為他沒有意識到那組數字說了什麼。

他說:一般人每週花在人脈經營上的時間大約六個半小時,而那些做得真的很好的人,大約八小時。

停一下,算一下這個差距。

一個半小時。

做得最好的那群人,只比一般人多花了 23% 的時間。

如果時間投入是決定成敗的主要變數,這個差距應該要大得多——兩倍、三倍。而實際上,兩群人花的時間幾乎一樣。

所以這組數字真正說的是:

差別不在時間,在做法。

那些做得好的人,並不是犧牲了更多、更拼命、更晚睡。他們用差不多的時間做出了很不一樣的結果。

而這剛好把「太忙」這個理由整個翻過來——

如果你現在每週已經花了六個半小時在各種聚會、飯局、活動上(多數經營者都有,只是沒有算過),那你不需要更多時間,你需要把那六個半小時換一種花法。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很多人「明明很努力社交卻沒有結果」——他花的時間夠了,但他花在對每個人都禮貌地寒暄,而不是花在少數幾段深入的對話上。這一點我在 Ep335、Ep325 都寫過。

要說明的是,這組數字是自陳資料、屬於相關性的觀察,而且「做得真的很好」的定義在節目裡沒有交代,所以它不能當成嚴謹的證據。但那個差距之小,仍然值得每個用「太忙」當理由的人看一眼。

「急切是無法被引薦的」

在講第三項(沒耐心)的時候,Misner 講了一句我認為是全集最好的一句話:

「不耐煩會讓人變得急切,而急切是無法被引薦的。」(desperation is not referable)

這句話值得展開,因為它描述的是一個很殘忍的循環:

  1. 你的生意不好,所以你很急。
  2. 急切是藏不住的——它會出現在你的語速、你的眼神、你追問「那你什麼時候可以介紹給我」的方式。
  3. 而對方接收到的訊息是:「這個人現在沒有生意。」
  4. 沒有人想把自己的客戶交給一個現在沒有生意的人——因為那看起來像是有原因的。
  5. 所以你更拿不到引薦。回到第 1 點,而且更嚴重。

這個循環的形狀,跟我在 Ep320 寫過的另一個問題一模一樣:審查標準最鬆的時候,剛好就是分會最需要它的時候。

兩者的共同結構是:你最需要某樣東西的時候,剛好是你最做不到它的時候。

而這種結構的問題,沒有辦法靠「意志力」解決。唯一的解法是提前。

所以這件事的實務結論很明確,而且它是這篇文章我最想留下的一句:

人脈要在你不需要的時候經營,因為那是唯一有效的時機。

當你的生意很穩、案子接不完、心情放鬆的時候,你在會議上是最有魅力的——你會真心去聽別人講話,因為你不需要從他身上拿到什麼。而那個狀態下建立的關係,會在兩年後你需要的時候發揮作用。

反過來,等到你需要了才開始,你會帶著急切走進去,而那個急切會讓一切失效。

第四個理由:他的區分很好,但要補上責任的那一半

關於「把它當成推銷」,Misner 給了一個很漂亮的區分:

「經營人脈不是你『對』某個人做的事,是你『跟』某個人一起做的事。它是一場對話,而且包含更多的傾聽。」

(原文的對照是 something you do to someone 和 something you do with them,這個介系詞的差別在中文裡不容易翻,但意思很清楚。)

這個區分是對的。但我要指出他這一段的一個問題:

他把這一項歸類為「他們沒有意識到」——也就是說,這是外部那個人的誤解。

但我認為在很多情況下,那不是誤解,那是準確的觀察。

因為確實有大量的商業聚會,就是在做面對面的陌生開發。我在 Ep325 寫過那兩位把會場切一半、比賽收名片、回去群發推銷的女士——那不是虛構的例子,那是常態。

一個去過那種場合的人,他得到的結論是正確的。他不是誤會了「人脈經營」,他是準確地描述了他實際遇到的那個版本。

Misner 自己其實也承認了這一點,他說「雖然有些人是那樣做的,但我認為那不是正確的做法」。而我想把這句話的責任講清楚:

當一個外人根據他的親身經驗形成了負面印象,責任在提供那個經驗的人,不在他。

所以正確的回應不是解釋「其實我們不是那樣」,是確保下一次他來的時候,真的不是那樣。

Priscilla 提出的那一點,被輕輕帶過了

節目最後 Priscilla 補了一個觀察:很多這類活動辦在下班之後,人們必須離開溫暖舒適的家,出門去社交。這可能就是一種抗拒的來源。

Misner 的回應是:很多時候是在上班前,而且你不需要一週五天都這樣做。然後就轉到時數的話題去了。

我認為這個回應太快了,因為 Priscilla 講的是一個真實而且結構性的障礙。

把它講清楚:時段本身就是一個篩選器。

  • 早餐會篩掉的是:需要送小孩上學的人、需要照顧長輩的人、輪班工作的人。
  • 晚間聚會篩掉的是:需要接小孩、需要煮晚餐、需要陪家人的人。

而這兩組人有很大的重疊——它們篩掉的往往是同一群人:家庭裡的主要照顧者。而在台灣,那多半是女性。

這不是任何人的惡意,它是格式造成的結果。但如果一個組織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時段在篩掉誰,它就會誤以為那些人「不夠積極」——而實際上他們只是在那個時間點沒有辦法出現。

我不認為這件事有簡單的解法(早餐會的時段有它的道理),但我認為值得做兩件事:

第一,承認這件事。不要把時段造成的缺席,解讀成投入度的問題。

第二,替被篩掉的人保留其他的參與方式。一對一可以約在他方便的時間;重要資訊用非同步的方式補上;不要讓所有的決策和關係都只在那九十分鐘裡發生。

機制拆解:一份「為什麼不來」的問卷

把這一集最有價值的方法論變成可執行的東西。目標:拿到真正的原因,而不是禮貌的答案。

對象:過去一年來過一次以上、但沒有加入的來賓。

執行者:不是當初邀請他的人。最好是幹部,而且開場要說明「我不是要邀請您,我是在做流程檢討」。這句話一定要講,否則對方會全程處在防衛狀態。

只問四題,全部是具體的、不需要評價的:

  1. 那天的會議裡,哪一段您覺得最有價值?(從正面開始,讓人放鬆)
  2. 哪一段您覺得最不習慣、或者最想跳過?(不要問「不好的地方」,那太重了)
  3. 當時如果要加入,您心裡最猶豫的是什麼?(時間、費用、氣氛、還是別的)
  4. 如果有一個朋友問您那天的經驗,您會怎麼形容?(這一題最有用——人形容給第三者聽的版本,比直接評價誠實得多)

然後最重要的一步:把答案原封不動地帶回幹部會議,不要翻譯、不要美化、不要加上「他可能是因為……」的解釋。

那些解釋,正是這一集那四個答案產生的方式。

最後

我想公平地說一句:Misner 做的這件事——公開發問、收集一百多則回覆、整理出來、然後在節目上講——本身是一個很好的習慣。多數組織連問都不問。

問題只出在問錯了人。

而這個錯誤非常容易犯,因為向自己人發問,是所有發問裡最舒服的一種:你會得到熱烈的回應、大量的內容、以及一份完全不會讓你難受的答案。

真正有用的那份答案,在外面。而且它不會自己送上門,因為不喜歡你的人不會抱怨,他只是不再出現。

「沒有客訴,不表示顧客沒有抱怨。」
——《客訴應對的100條法則》谷厚志,P063

本週行動

1. 找三位來過但沒有加入的來賓,用上面那四題去問。執行的人不要是當初邀請他的人。

2. 算一下你目前每週花在各種聚會、飯局、活動上的時數。如果已經超過六小時,你缺的不是時間,是做法。

3. 趁你現在不急的時候經營關係。等你需要的時候才開始,急切會讓一切失效。

4. 看一次你們的聚會時段,想想它篩掉了誰。然後替那些人保留別的參與方式。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11《Why People Resist Networking》(2013-06-19;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20、Ep 321、Ep 325、Ep 333、Ep 33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指出「向局內人詢問局外人為何不參加」之取樣問題、把不參加重新理解為未說出口的回饋、以每週六個半小時對八小時的差距反推「差別不在時間而在做法」、對「急切無法被引薦」之循環分析與「在不需要時經營」之結論、以及聚會時段作為篩選器之觀察與四題問卷設計,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所引每週時數為原節目引述之自陳調查,定義未明,不宜視為嚴謹統計。文中所列台灣在地的不參加理由,係改寫者個人聽聞之整理,非調查結果。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谷厚志《客訴應對的100條法則》,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10|這份提問清單的價值不在題目,在順序——而他只講了一半

BNI PODCAST ‧ EP 31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給了一份很實用的清單:第一次認識一個人的時候,可以問哪些問題。Misner 說是「十到十二題」,實際講出來的是這十一題:

  1. 你是做什麼的?(後面接:可以再多說一點嗎/那是怎麼運作的?)
  2. 你的目標客群是誰?
  3. 你的工作裡最喜歡哪一部分?
  4. 你們這一行最近有什麼新的東西?
  5. 你跟同業最大的不同在哪裡?
  6. 當初為什麼會開始做這個?
  7. 你的公司在哪裡?(是不是有不只一個據點?)
  8. 你最受歡迎的產品或服務是什麼?
  9. 你的生意大部分是怎麼來的?
  10. 什麼樣的人算是你的好引薦對象?
  11. 你在生意上最大的挑戰是什麼?

而他在講的過程中,兩次提到了「不要一開始問」——第五題不要開場就問,第十一題要留到最後。

他知道順序有差。但他沒有把那個原則說出來。而那個原則,才是這份清單真正的內容。

順序的原則:脆弱程度必須遞增

把這十一題按照「回答它需要暴露多少自己」重新排一次,你會看到一條很清楚的階梯:

第一層|零風險,純資訊。你是做什麼的?公司在哪裡?最受歡迎的產品是什麼?——這些題目的答案,你會對任何一個路人講,甚至印在名片上。

第二層|帶有一點自我。你最喜歡哪一部分?當初為什麼開始做這個?——這開始講到動機和感受,但都是正面的,所以講出來很安全。

第三層|要求評價與比較。你跟同業最大的不同在哪裡?你的生意大部分怎麼來的?——這已經涉及自我定位,甚至商業機密。

第四層|承認弱點。你最大的挑戰是什麼?——這是要求對方在一個剛認識的人面前說出「我有一件事做不好」。

而規則是:你必須一階一階往上走,不能跳級。

為什麼?因為在人的感受裡,一個超出當下關係深度的問題,會被感知為侵入。

你在認識三分鐘的時候問「你最大的困難是什麼」,對方的第一反應不是回答,是「他為什麼要問這個?」——而一旦這個念頭出現,後面每一題他都會提高防衛。

反過來,同一題放在聊了二十分鐘、他已經講了自己的創業故事之後,它就變成了一個順理成章的關心。

同一個問題,在不同的位置上,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

谷厚志在《客訴應對的100條法則》裡講應對順序時的那句話,放在這裡剛好:「說話的順序不同,給人的印象也會截然不同。」(P193)

而這個原則之所以值得單獨拿出來講,是因為它可以一般化:

市面上那些「深度提問清單」直接照抄通常會失敗,原因不是題目不好,是它們被放在錯的位置。

他對「照卡片唸」的警告,理由比他說的更硬

Misner 講了一件他親眼看過的事:有些會員把他給的問題抄在一張卡片上,然後——看一眼卡片、問一題,看一眼卡片、問一題。

他的形容是:「那就像在審問。不要那樣做。」

他給的理由是「要跟著對話的流走」。這說得對,但我認為真正的理由更具體:

提問的價值有一半來自追問,而追問是不能事先寫好的。

看他自己給的第一題就知道了。他說:問完「你是做什麼的」之後,要接「可以再多說一點嗎」「我沒聽過這個,那是怎麼運作的」。

這些追問取決於對方剛剛說了什麼。你不可能事先準備。

而這就是為什麼照卡片唸會失效——當你問完一題、低頭看卡片、再問下一題,你等於當場宣告:我沒有在聽你剛才的回答。

對方不一定意識得到發生了什麼,但他一定感覺得到。而他感覺到的是:這個人在執行流程,不是在跟我說話。

所以正確的用法是:把清單當成事前的準備,不是現場的腳本。你在去之前讀一遍,記得大概有哪幾類問題可以問,然後在現場完全不看它。

忘掉幾題沒關係。真正重要的是那些沒有在清單上、因為他剛剛講了某句話而讓你好奇的問題——那些才是這場對話真正發生的地方。

但整份清單的真正目的,不是了解對方

這是我認為這一集最值得挖出來的一點,而它藏在最後一段。

Misner 解釋為什麼「你最大的挑戰是什麼」要留到最後。他說:因為對方常常會講出一些具體的困難,而那給了你一個幫他的機會。

然後他舉了自己的做法:

「對我來說,常常是介紹一篇可能跟他的困難有關的文章。『喔,我好像讀過一篇講這個的文章,要不要我寄給你?』他們會很感謝,而那就是一個做第二次接觸的機會。」

注意最後那半句。

他在下一段又講了一次:「最好的方式是建立一個能讓你第二次聯絡他的連結。」

所以整份清單真正的設計目標,其實不是「了解這個人」,而是:

製造一個正當的、他會期待的、第二次聯絡的理由。

而我認為這個理解很重要,因為它解釋了一件多數人搞錯的事:

第一次見面幾乎不會產生任何東西。

你不會在第一次見面成交,不會在第一次見面拿到引薦,甚至不會真的了解對方——三十分鐘的對話能得到的資訊很有限。

第一次見面唯一的產出,是「有沒有第二次」。

而一旦你這樣理解,你在現場的行為會完全改變。你不會急著把自己講完,因為那對「有沒有第二次」沒有幫助。你會專心找一件事——我等一下可以為他做什麼,而那件事需要我再聯絡他一次。

那可能是一篇文章、一個聯絡方式、一個名字、一個他問到的答案。小到不能再小都可以,重點是它必須真的有用,而且必須需要你再出現一次。

Bob Burg 那一題,還有它答不出來時的價值

清單裡有一題 Misner 說是來自 Bob Burg(《Endless Referrals》的作者),而且 Burg 習慣把它放在對話的尾聲:

「我要怎麼分辨,我遇到的某個人是不是你的好引薦對象?我該看什麼?」

這一題的好,我在 Ep335、Ep337 都寫過類似的道理——它把對方要做的判斷,從「你自己想想看誰適合」變成「照這個特徵去認人」。前者是一份工作,後者是一個提示。

但我想補一個這一集沒講的用法:

當對方答不出來的時候,那個沉默本身是最有價值的資訊。

你問了「什麼樣的人是你的好引薦對象」,如果對方說「呃……其實有需要的都可以」——

那你就知道了:他之所以拿不到引薦,原因就在這裡。

而這個發現讓你可以做一件非常有價值的事:幫他把答案想出來。

「那你上一個很滿意的客戶,是什麼樣的人?」「他當初是遇到什麼狀況才來找你的?」「那種狀況通常會發生在什麼時候?」——三個追問下來,他往往會自己講出一個很清楚的答案,而且會很驚訝。

那三十秒對他的價值,可能比你介紹十個人給他還高。而這也剛好是一個完美的第二次聯絡理由。

有一題帶著隱藏的目的,值得自覺

我要指出一件事,不是批評,而是因為它值得使用者知道。

清單的第九題是「你的生意大部分是怎麼來的?」而 Misner 對這題的說明是:

「那永遠是一個邀請別人加入 BNI 的好開場。他們常常會說『靠人脈、靠口碑』——那就是一個邀請他們的好機會。」

所以這一題同時服務兩個目的:了解對方,以及找到招募的切入點。

這件事本身不算不誠實——邀請別人加入一個你覺得有價值的組織,是完全正當的。

但我認為使用者要有自覺,理由是:當一個提問帶著隱藏的議程時,對方通常感覺得到,即使他說不出來哪裡怪。

人對「這個問題是在為某件事鋪路」是很敏感的。而一旦他察覺了,前面所有問題累積的信任會一起被重新解讀——他會開始想「所以剛才那些也都是為了這個嗎」。

所以我的建議是:如果你真的想邀請他,就直接說。「我聽你講你的客戶都是介紹來的,我自己在一個做這個的團體,你要不要哪天來看看?」

這樣講的效果不會比較差,而且它把你的意圖攤在桌上,反而讓前面那些問題保持乾淨。

放回台灣:有三題要改寫,否則會踩到人

這份清單直接翻譯成中文使用,我認為有三題會出問題。而問題不在題目本身,在於它們在台灣的社交脈絡裡的分量比在美國重。

第一題要改的:「你在生意上最大的挑戰是什麼?」

在台灣,對一個剛認識的人承認自己的困難,是一件成本很高的事。因為示弱=可能被拿去講。而在一個大家彼此都認識的地方商圈裡,這個顧慮是合理的。

改法:把問題從「個人」移到「行業」。

「你們這一行現在最麻煩的是什麼?」

這一題神奇的地方在於:對方仍然會講出自己的困難,但他是用行業的名義講的。他保有了退路——如果他覺得講太多了,他可以說「大家都這樣啦」。

而多數時候,他會講著講著就變成講自己。這是他自己選擇要往前走的,而不是被你問出來的。

第二題要改的:「你跟同業最大的不同在哪裡?」

這一題在中文裡的語感,很容易被聽成「你憑什麼」,尤其是從一個剛認識的人口中問出來。

改法:借第三者的口。

「你的客人通常會說你們哪裡不一樣?」

差別很微妙但很關鍵:前者要求他自誇,後者只要求他轉述。而轉述在我們的文化裡是安全的——他不是在說自己好,他是在說別人怎麼說。

第三題要改的:「你的生意大部分是怎麼來的?」

這一題在台灣有點敏感,因為它接近於問客源、問通路,而那是很多中小企業的核心機密。

改法:從「你的」換成「客人的」視角。

「客人通常都是怎麼找到你的?」

同樣的資訊,但問的角度變成客戶的行為,而不是他的經營策略。

你會發現這三個改寫用的是同一招:把問題的主詞從「你」換成別的東西——行業、客人、第三者。而這正是台灣人在講自己的事情時最舒服的方式。

機制拆解:一個不用背清單的版本

老實說,我不認為有人會記得十一題。所以我把它壓縮成一個真的記得住的結構——三階段,每階段一題主軸。

第一階段(暖身,約 5 分鐘):「你是做什麼的?」

唯一的任務是追問。不要急著問下一題,就針對他的回答一直往下問「那是怎麼運作的」「所以你們是幫他們處理哪一段」。多數人在這一題只給了三十秒就被換題,而他其實有二十分鐘可以講。

第二階段(進入人,約 10 分鐘):「當初為什麼會開始做這個?」

這一題是整份清單裡最好用的一題,因為幾乎每個人都想講這個,而幾乎沒有人被問過。創業的起點通常包含一個轉折、一個離職、一個不甘心——那是這個人真正的樣子。

而這一題也是安全的:講過去比講現在容易,講已經克服的困難比講正在面對的困難容易。

第三階段(往前推,約 5 分鐘):「你們這一行現在最麻煩的是什麼?」+「我怎麼認出誰適合介紹給你?」

這兩題一起用。前者讓你知道他的困難,後者讓你知道怎麼幫他。而這兩題的答案,加起來就是你的第二次聯絡理由。

然後結束前,只做一件事:講出你要做的那件事,並且明確說什麼時候。

「我回去找那個人的聯絡方式,這禮拜傳給你。」有時間的承諾,才會變成第二次接觸;沒有時間的「改天再聊」,就是結束。

最後

Misner 用了一句老話收尾:「一個好的網絡經營者有兩隻耳朵和一張嘴,而且按照比例使用它們。」

這句話大家都聽過。但我覺得他後面補的那句比較有價值:

「在人脈聚會上想成交,發生的頻率大概跟日蝕差不多。」

而如果你接受這件事——接受今天不會成交、今天不會拿到引薦、今天甚至不會真的了解誰——那麼今天唯一該做的事情就變得非常清楚了:

找一件你可以為某個人做的小事,小到你今天晚上就做得完,而且需要你再聯絡他一次。

一場聚會做到一件,就夠了。

「說話的順序不同,給人的印象也會截然不同。」
——《客訴應對的100條法則》谷厚志,P193

本週行動

1. 下次認識新朋友,只記三題:你做什麼/當初為什麼開始/你們這一行最麻煩的是什麼。其餘靠追問。

2. 把「你最大的挑戰」「你跟同業的不同」「你的生意怎麼來的」改成台灣版:主詞從「你」換成行業、客人或第三者。

3. 每一場聚會只設一個目標:找到一件我今晚做得完、而且需要再聯絡他一次的小事。

4. 問對方「我怎麼認出誰適合介紹給你」。如果他答不出來,用三個追問幫他想出來——那比介紹十個人給他更有價值。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10《Ask Your Own Questions》(Classic Podcast,2013-06-12;本集為 Ep 83 重播;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文中「怎麼認出好引薦對象」一題引自 Bob Burg《Endless Referrals》),相關主題另見 Ep 311、Ep 325、Ep 335、Ep 337,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製時間較早,其中所述之年會資訊、費用與書籍出版狀況均已變更。文中提出「提問的順序須依脆弱程度遞增」之原則、指出整份清單的真正目標是製造第二次聯絡理由、對方答不出引薦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對第九題隱含招募目的之提醒,以及三題的台灣在地改寫與三階段壓縮版本,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谷厚志《客訴應對的100條法則》,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09|「我不想麻煩他們」——但你要得太小,才是真正在浪費他們

BNI PODCAST ‧ EP 309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來賓是杜拜的幹部 Hussein Hallak,主題是他整理的一份「成功路線圖」。而整集裡最值得討論的,是他跟會員之間反覆出現的一段對話。

他會問會員:「你有沒有開口要過一個夢幻引薦?」

而他得到的回答幾乎都是同一種:

「沒有。我不想麻煩會員。我不想給他們壓力。那太難了。」

他的回應是:「不。他們就是為了你而在那裡的。你為什麼不給他們一件值得去追的事?」

我認為這段對話值得拆開來看,因為那個顧慮在台灣只會更強烈,而且它的邏輯其實是反的。

「要得大」和「要得多」是兩件事

先把「夢幻引薦」定義清楚。Hussein 的說法是:你的業務裡一定有一份名單,可能叫做「前一百大」或「夢幻一百」——如果你拿到其中任何一個,它就足以支撐你的公司一年或兩年。

所以我們談的不是「多要一點」,是「要一個很大的目標」。

而那個「不想麻煩人家」的顧慮,隱含的假設是:

目標越大 → 對方要付出的越多 → 我欠的人情越大。

但這個假設在多數情況下是錯的。

想一下實際發生的事。你跟一位會員說:

「我最想接觸的是某某企業的採購經理,你認不認識裡面的人?」

他要付出什麼?他要想一下,然後說「認識」或「不認識」。如果認識,他傳一則訊息或打一通電話。

現在換成小的版本:

「你身邊有沒有人需要我們的服務?」

他要付出什麼?他要先搞懂你到底在做什麼、再回想他認識的所有人、再自行判斷誰可能符合、再決定要不要開口。

後者要求的心力,明顯比前者多。

所以真相是:你以為自己在體貼地要一個小忙,實際上你交給對方的是一份比較重的工作。

而更關鍵的是第二層差別:

成就感完全不同。

幫你牽上一個你想了三年的大客戶,那位會員會記得一輩子,會在往後的三年裡拿出來講。而「我幫你留意一下」——他自己都不會記得。

所以我認為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你要得太小,其實是剝奪了對方獲得成就感的機會。

但這裡有一條線,必須畫清楚

上面的推論成立,有一個前提:請求的「目標大小」和「代價大小」不成正比。

而這個前提並不是永遠成立。所以我要把界線畫出來,否則這篇文章會變成鼓勵大家去消耗別人。

可以要的:大目標、小代價。

  • 「你認不認識某某公司的某某人?」——他只需要回答認識或不認識。
  • 「如果你認識,可以幫我發一則訊息說一下嗎?」——三分鐘。

要小心的:大代價。

  • 「你可以陪我去談嗎?」——這要他的時間,而且要他當場背書。
  • 「你可以跟他說我們合作過嗎?」——這要他說謊,絕對不可以。
  • 「你可以幫我一直追蹤這件事嗎?」——這把你的業務工作外包給他。
  • 「你可以動用你跟他之間那份最重要的關係嗎?」——他為你賭上的是他自己的信譽。

所以規則很簡單:目標可以很大,代價必須很小。

而區分兩者的方法是問自己:如果這件事最後沒有成、或者出了問題,付出代價的是誰?

如果答案是「他」,那你要的就太多了。

那個二十萬美元的故事,值得認真讀,但要讀對地方

Hussein 講了自己的例子。他說他前六個月在分會裡的態度是:

「我知道我在做什麼。我是講者,我會上台,我知道怎麼表達。所謂『要具體』這件事我不相信,我就照一般的方式問。」

然後他試了一次具體的請求。結果六個月後成交,金額二十萬美元。

而他自己說:「當我把這個故事連數字一起講出來,大家都嚇傻了。」

照我一貫的立場,我要說清楚這個故事作為證據的分量:這是一個當事人自述的單一案例,沒有對照組,而且他自己明說那個數字的功能是震撼聽眾。當一個數字的用途是說服,就是最該小心的時候。

但我不想因此把整個故事丟掉,因為它裡面有一個非常誠實、而且非常重要的細節,而多數人轉述時會漏掉:

六個月。

他提出了具體的請求,然後過了六個月,那筆生意才發生。

這才是這個故事真正的內容。因為如果你聽完只記得「具體地要,就會有二十萬美元」,你會在第二個月放棄——那時候什麼都還沒發生,而你會結論說這招沒用。

所以我認為這個故事的正確版本是:

「具體地開口,然後準備等半年。」

而這也剛好解釋了為什麼多數人做不到——不是因為開不了口,是因為開了口之後沒有等夠久。

「夢幻一百」真正的價值,不在於你會不會拿到

Hussein 建議每個人都該有一份「前一百大」的名單。

而我想指出這件事最有價值的地方,可能跟他想的不太一樣:

這份名單的價值,不在於你可能拿到其中一個,而在於「你被迫把它寫出來」這件事本身。

試著現在就做一次:拿一張紙,寫下「我最想成交的十個客戶」——要具體到公司名稱,不能寫「大型連鎖」「上市公司」這種類別。

多數經營者寫不到五個就卡住了。

卡住本身就是診斷結果。它告訴你一件事:你不知道誰對你最有價值。

你可能很忙、業績也還可以、每天都有事情在做——但你從來沒有分辨過哪些客戶值得你主動去追,哪些只是剛好找上門。

而一個沒有這份名單的人,他的成長完全取決於誰剛好走進來。那不是策略,那是等待。

所以我認為這個練習的順序應該是:先寫十個,寫不出來就去查。查同業的客戶名單、查產業公會的會員名冊、查商工登記資料。花兩個小時,你就會有一份比大多數同行都清楚的地圖。

放回台灣:夢幻名單上有一類,不能靠關係

這一段我認為是這篇文章最重要的實務提醒,而且原節目完全沒有提到。

台灣的「夢幻客戶」名單上,很容易出現這幾類:大型連鎖企業、上市櫃公司、醫院體系、學校、以及各級政府機關與公營事業。

而最後這一類,必須跟其他類別分開處理,因為它的取得方式受法律嚴格規範。

《政府採購法》第 15 條規定,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廠商,具有本人或其配偶、二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關係者,應行迴避;機關首長知有前述情形者,應令其迴避。

同法第 87 條至第 89 條並訂有妨害投標之刑責,包括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廠商無法投標或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以及意圖影響採購結果而為的各種行為。

此外,公務員收受餽贈與應酬須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情節嚴重者則可能涉及《貪污治罪條例》。

翻成白話,給經營者的實務結論是:

  • 對公部門與公營事業,「認識人」不但幫不上忙,而且可能害了對方。一位承辦人員如果跟你有可疑的往來,他要迴避,甚至可能被調查。
  • 正確的做法是走公開資訊:政府電子採購網的招標公告、資格條件、規格書。你要準備的是能通過審查的資格與價格,不是關係。
  • 可以做的是「讓人知道你存在」——參加公開的說明會、把資格證照備齊、確保你在該領域是查得到的合格廠商。這跟走後門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

所以我的建議是:把你的夢幻名單分成兩欄。

左欄:可以靠引薦的。民營企業、連鎖體系、私人機構。這裡的引薦是正當的,而且是最有效的路徑。

右欄:必須走程序的。公部門、公營事業、公立醫院與學校的採購。這裡要投入的是資格、規格與價格的準備,不是人脈。

把這兩欄混在一起,是我看過台灣中小企業最常犯、代價也最高的錯誤之一。

「六件事做一千次,而不是一千件事做六次」

Misner 在這一集講了一句我認為值得背下來的話:

「我覺得人們需要的是把六件事做一千次,而不是把一千件事做六次。」

這句話大家聽了都會點頭。但我想指出它真正的難處在哪裡:

難的不是紀律,是放棄。

要把六件事做一千次,你必須先拒絕另外九百九十四件事。而那九百九十四件事裡,每一件看起來都是好主意。

這跟我在 Ep313 寫過的那件事是同一個結構——Misner 拒絕把「教會員演講」納入組織的使命,理由是那是別人的專業,而且別人做得比較好。組織的失焦,幾乎全部是由好主意造成的。

所以如果要把這句話變成可執行的,我會這樣做:

寫下你要重複一千次的那六件事,貼在看得到的地方。然後每當有新的機會出現,問一句:「這是那六件之一嗎?」

不是的話,不代表它不好。只代表它不是現在。

而那份路線圖的第四步,是最多人跳過的

Hussein 的四個步驟是:成長團隊 → 給出夢幻引薦 → 要求夢幻引薦 → 追蹤跟進。

前三步大家都聽過。而第四步他的拆解很值得看:

  • 給引薦來源一段感謝見證
  • 交付的時候做到卓越
  • 主動要求回饋
  • 最後留下一則見證

我注意到一件事:這四個動作裡有三個是給出去的,只有一個(要求回饋)是拿回來的。

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多數人理解的「跟進」是追客戶——問他考慮得怎麼樣了、什麼時候可以決定。

而這裡的跟進,主要是對著引薦你的那個人做的。

差別在哪?當你拿到一個引薦、成交了,然後什麼都沒有回報——那位引薦人不會問你,但他心裡會有一個未完成的檔案。而下一次他有機會的時候,他會優先想到那個「會回報」的人。

所以跟進的真正功能不是完成這一筆,是確保下一筆還會來。

而「交付時做到卓越」這一項,我要特別加重:當你接下一個引薦,你手上握的是介紹人的信譽。他把自己的一部分名聲借給了你(這一點我在 Ep323 寫過)。所以做得好不好,後果不只你自己承擔。

機制拆解:一次夢幻請求該怎麼講

把這一集能用的東西變成一段可以照講的話。三十秒:

第一句:講出具體的對象。
「我這一季最想認識的是某某公司的採購主管,或是任何在那間公司做事的人。」

第二句:講出理由。
「因為他們的門市數量剛好在我們最能發揮的規模,而且他們現在的供應商合約明年到期。」

這一句非常重要。《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裡有一個經典的發現:「一定要為你的請求附上一個強而有力的理由。」(P219)研究顯示,光是加上一個「因為」開頭的理由,答應的比例就會顯著上升——而且理由本身的品質,影響比想像中小。人需要的是一個可以掛住的說法。

第三句:把門檻壓到最低。
「你不用幫我約,也不用替我背書。你只要告訴我你認不認識裡面的人,就幫了我很大的忙。」

這一句是整段的關鍵,因為它解決了對方最大的顧慮——「答應了之後我要做多少事?」把答案先講出來,他就敢回答了。

第四句:給他退路。
「如果沒有也完全沒關係,我每一季都會講一個不同的。」

這句話讓「我不認識」變成一個沒有壓力的答案。而一個可以安心說不的請求,才會得到誠實的回答。

然後:每一季換一個目標,並且在下一次講之前,先報告上一次的結果。「上一季我問的那家,後來有人幫我牽上了,目前談到第二次。」——這件事會讓全場知道:在這裡開口是有用的。

最後

Hussein 說了一句很誠實的話,關於他做的那份路線圖:

「這不是什麼閃亮的新東西。BNI 本來就已經有這些了。我做的只是把它們排成一個容易理解的順序。」

我覺得這句話值得記住,因為它描述了一種被嚴重低估的貢獻:

整理已知的東西,而不是創造新的東西。

多數組織——公司、分會、團隊——缺的從來不是新方法。他們手上已經有一堆方法了,而問題正是因為太多,多到沒有人知道現在該做哪一個。

而那個把它們排成順序的人,看起來什麼都沒發明。

但他解決的,剛好是真正卡住大家的那個問題。

「一定要為你的請求附上一個強而有力的理由。」
——《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諾亞·葛斯坦、史帝夫·馬汀、羅伯特·席爾迪尼,P219

本週行動

1. 現在就寫下「我最想成交的十個客戶」,要具體到公司名稱。寫不出來,那本身就是答案。

2. 把名單分成兩欄:可以靠引薦的,和必須走公開程序的(公部門、公營事業、公立機構)。不要混在一起。

3. 下次開口用四句:具體對象/因為……/你只要告訴我認不認識/沒有也完全沒關係。

4. 開口之後,準備等半年。多數人不是敗在開不了口,是敗在等不夠久。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9《BNI Success Roadmap》(2013-06-05;來賓:Hussein Hallak;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10、Ep 313、Ep 323、Ep 335、Ep 337,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於 2013 年,其中所提之路線圖文件與連結可能已失效。文中「要得太小反而是浪費對方」之推論、目標大小與代價大小須分開判斷的界線、把個案重點移到「六個月」的時間差、夢幻名單真正的價值在於強迫寫出、以及四句式請求腳本,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二十萬美元之案例為原節目來賓之自述單一個案,不宜視為可預期之結果。文中關於《政府採購法》第 15、87 至 89 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貪污治罪條例》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諾亞·葛斯坦等《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08|人數兩倍,引薦卻是三倍——他想了三十年才找數學家問出答案

BNI PODCAST ‧ EP 30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人數變兩倍,引薦卻變三倍——Misner 說他想了很多年都想不通,直到一位數學家把答案畫給他看。

那個唯一的秘訣

Misner 說他到世界各地,最常被問的問題是:BNI 成功的那一個秘訣是什麼?

而他的答案是:

「BNI 成功的唯一秘訣,就是沒有唯一的秘訣。」

他的公式是 3 + 1①擁抱品質 ②壯大團隊 ③尋求投入,再加上一個。

一、擁抱品質

「品質排第一是有理由的。整個過程從對於帶誰進分會非常挑剔開始。你要的是態度正面、樂於支持他人的優質商業專業人士,也要那些真的很會做自己那一行的人。」

而他給了一個很好的比喻:

「如果你的人脈寬一英里、深一英寸,你不會得到你期待的那些引薦。」

而品質需要當責來維持:

「沒有當責和一定的結構,你就會變成一個喝咖啡聊天的聚會——而那通常不是人們加入這個組織的原因。」

以及那句對幹部很有用的:

如果你對會員期待最好的,你就會得到最好的。如果你對夥伴的期待低於最好,你也會得到。所以,明明卓越是一個選項,為什麼要接受平庸?」

二、壯大團隊——而這一段是全集的重點

「很多年前我學到,一個團體的規模和它產生的引薦數量之間,有著劇烈的相關性。二十人以下的團體,按比例來說產生的引薦,遠不如二十人以上的團體。

而他描述了自己困惑了很久的觀察:

「我注意到規模兩倍的分會,傳遞的引薦超過兩倍。是明顯更多,大概三倍的引薦。我一直想不通為什麼會這樣,直到一位數學家把它畫給我看。

而他很坦白:「我們做這件事三十多年了,最近才搞懂這件事。」

他稱之為「平方連結效應(squared connection effect)」

「十六個人有 256 個連結。三十二個人有 1,024 個連結。你把規模從 16 加倍到 32,連結數就變成四倍。

機制拆解:數字要修一下,而修完之後結論更強

先把話說清楚:16×16=256 這個算法,計算的不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數」。

兩兩配對的實際公式是 n×(n−1)÷2,所以:

16 人=120 組關係。
32 人=496 組關係。

數字比 256 和 1,024 小很多。但是——

496 ÷ 120 = 4.13 倍。

而 Misner 的算法給出的是剛好 4 倍

換句話說:他的絕對數字不精確,但他的結論完全正確——人數加倍,關係數變成大約四倍。因為不管用哪一個公式,人數是線性成長的,而關係數是平方成長的。

我把這件事挑出來講,不是為了挑錯,而是因為修正之後這個論證反而更好用:如果有人拿出計算機發現 256 不對,整個觀點就會被連帶丟掉——而它其實是對的。

而那個「三倍」,剛好落在該落的位置

這裡有一個很漂亮的驗證,值得多說一句。

Misner 觀察到的實際結果是:人數兩倍 → 引薦大約三倍。

而兩個極端的預測是:

如果引薦只跟人數成正比(每個人各做各的)→ 應該是 2 倍
如果每一組新關係都會變成引薦 → 應該是 4 倍

而實際是 3 倍——正好夾在中間。

這完全合理,因為並不是每一組可能的關係都會真的變成引薦關係(有些人根本沒機會合作,有些人一年也沒講到幾次話)。

所以資料剛好落在理論預測的區間內。這比 256 這個數字有說服力得多。

而 Priscilla 問了一個好問題

她問:你講的是人跟人之間的連結,還是每個人帶進來的人脈

Misner:「這連算都沒算到那個。那個可以非常巨大。這裡算的只是房間裡的連結數。」

而他順帶提了鄧巴數(Dunbar’s number)——「一個人一般認識的人數平均值,鄧巴的平均值大約是 150。」

「所以如果你用鄧巴數來算,32 乘以 150。那是三十二個人可能連結到的總人數。然而光是這三十二個人坐在房間裡,你就已經有 1,024 個連結了。

📚 延伸閱讀

《致富心態》 摩根·豪瑟

「線性思考比指數型思考更直覺。」 P080

豪瑟這句話正好解釋了為什麼 Misner 想了三十年才想通。我們的大腦預設是線性的:多五個人,就多五個人的力氣。這個直覺在絕大多數事情上都很好用——多請五個員工,產能大概多五個員工的份。而它在「連結」這件事上完全失效,因為新加入的第 17 個人,不是多了一份力氣,是多了十六條新關係。而這也解釋了一個很常見的分會決策錯誤:一個十五人的分會覺得「我們規模小但很緊密,這樣也不錯」——那是用線性直覺在評估一個平方型的東西。從 15 人長到 30 人,感覺上只是多一倍的人,實際上是多三倍的關係。

三、尋求投入

「投入涉及一個行動的承諾。所以要在一個團體裡達成成功,成員必須承諾互相支持,並且採取必要的行動去實現那個承諾。」

而他說這一切都從學習文化開始(見 Ep307),並給了一份檢查清單:

所有會員都上過會員成功計畫(MSP)訓練了嗎?有沒有人上過第二次當複習?多數會員有在聽節目嗎?多數會員有訂閱並定期閱讀 SuccessNet 嗎?

另外兩項:

「另一個積極投入的方式是規律而持續地做一對一。……一次又一次,我看到做比較多一對一的會員,給出和得到的引薦都比較多。

「最後,你的會員有沒有做好的自我介紹?他們必須用狙擊的方式講,而不是用散彈槍的方式講。

而他引了一份數據:「根據《Psychology Today》的研究,在商業環境中積極投入的人,生產力比不投入的人高 43%。」

而那個「+1」:說故事

Misner 解釋了為什麼它是「+1」而不是「第四項」:

「你是透過說故事來做到那三件事的。你藉由互相談論品質的重要性、藉由告訴來訪者品質真的很重要、藉由活出它並且給出實例,來提升品質。

你靠說故事壯大團隊。你靠說故事尋求投入。」

而他的故事定義,我認為值得逐字記下來:

「一個故事,是一個包裹在情緒裡的事實,這個情緒促使人們採取行動,而這個行動以某種方式改變了他們。」

這個定義有四個零件,而每一個都在承重:

①事實——它是真的,不是編的。(這也是我們寫這類文章的底線。)
②包裹在情緒裡——情緒是載具,不是內容。事實才是要送到的東西。
③促使行動——沒有讓任何人動起來的,那叫軼事,不叫故事。
④改變了他們——聽完之後那個人不一樣了。

而 Misner 把用途也講死了:「重點在於,一個好故事會促使人們採取行動——而這個行動要連回你正在談的那些事:讓他們對擁抱品質、壯大團隊、或尋求投入採取行動。」

本週行動

用平方去想,不要用線性去想:從 15 人長到 30 人,不是多一倍的人,是多三倍的關係。這是「我們小而美就好」最常見的算錯。②檢查你的網是不是「寬一英里、深一英寸」:認識很多人不會帶來引薦,關係夠深才會。③把一對一排進固定行事曆:Misner 說做比較多一對一的人,給和得都比較多。④用狙擊,不要用散彈槍:六十秒講一個具體的目標,不要什麼都講。⑤準備一個真實的故事:事實+情緒+一個你希望對方採取的行動。醫療端請注意——客戶案例不能當成醫療廣告或見證使用,可以講的是流程、觀念與你自己的經歷。

收束

這一集我最喜歡的,其實是那句「我們做這件事三十多年了,最近才搞懂」。

因為他觀察到那個現象——大分會的引薦多得不成比例——已經很多年了。資料一直都在,缺的是解釋。

而解釋不是他自己想出來的,是他去問了一位數學家

這件事本身就是這一集第三項的示範:投入,就是承認自己不懂,然後去找懂的人。

人數是線性成長的,關係數是平方成長的。所以「我們小而美就好」這句話,是用線性的直覺,在評估一個平方型的東西。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8《3 + 1 = Member Success》(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錄於 2013 年。三加一的公式、平方連結效應、鄧巴數、投入檢查清單與故事的定義均為節目原文所述。文中對連結數公式的校正(兩兩配對為 n×(n−1)÷2,16 人為 120 組、32 人為 496 組)與「三倍落在理論區間內」的分析為改寫者所加,節目原文使用的是 256 與 1,024;兩種算法得到的倍率結論一致。文中書籍引文出自摩根·豪瑟《致富心態》,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本文為觀念分享,不構成醫療建議或醫療廣告。

EP307|幹部不在場的時候會發生什麼事?那才是你的文化

BNI PODCAST ‧ EP 307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最好、最能規模化的文化,是由多數人維持的,而不是靠某一個糾察單位、或光靠管理層。」——這一句話,就是文化和規定之間全部的差別。

為什麼要談這個

Misner 說他講過很多次「文化把策略當早餐吃掉」,但從來沒有仔細講過怎麼吃

而他點出一件事:

「很多商學院談策略,而那往往是他們的主要焦點。文化則是被理解得少很多的東西。

他的定義:文化是「態度、信念、使命、哲學的混合體——任何能幫助創造並維持一個成功品牌或組織的動能」,而它決定了組織裡的人怎麼互動。這件事同時適用於宏觀(全球 BNI)與微觀(單一分會)。

一、傳統

「傳統,是讓這家公司成為今天這個樣子的東西。組織是透過他們所慶祝的傳統,來告訴世界他們是誰。

他舉的範例是迪士尼——「特別是迪士尼,一直是這個概念的大師,他們會訓練所有新進員工認識組織的傳統。」

而 BNI 自己的做法:

「這就是為什麼我在訓練每一位 BNI 董事與董事顧問時,我們會花好幾個小時只講 BNI 的傳統。這是我們組織核心訓練的一部分。……這是商學院裡沒有人會談的事情之一。

我想補一句,因為「傳統」這一項最容易被當成懷舊而略過:

傳統存在的理由,是文化必須傳給那些「當時不在場」的人。

一個只活在創辦人腦袋裡的價值,會隨著第一批人的離開而消失。而傳統是儲存媒介——固定重複的儀式,把價值編碼成一種「參與就會吸收」的形式。

這也是為什麼迪士尼要訓練新人認識傳統:你沒辦法把一個人「引導進」一個價值觀,但你可以把他引導進一個做法。而做久了,價值觀會自己長出來。

二、使命

「一個燃燒中的使命,能夠給組織雷射般的焦點。使命宣言必須簡短而且好記,它必須是整個組織的一句戰吼。」

而他給了一句經營了將近三十年學到的話:

Ignorance on fire is better than knowledge on ice.(燃燒的無知,勝過冰凍的知識。)」

這句話很好記,但我想把它的適用範圍講清楚——因為照字面讀,它是危險的(尤其在醫療端,有熱情但沒能力會出事)。

而它站得住的讀法是:大多數組織真正卡住的地方不是資訊不足,是能量不足。沒有人執行的知識,產出是零;而 Ep242 已經把前提說清楚了——能力是入場門檻

所以順序是:先有能力,再談火。這兩集合起來讀才完整。

三、參與

「協作會促成參與。你要讓組織的所有層級都涉入其中。」

而 BNI 的具體機制他列了四個:加盟顧問委員會(由主要加盟主組成)、創始圈(由利害關係人與董事顧問組成)、顧問委員會完全由 BNI 會員組成,確保影響組織的政策有會員參與)、以及執行委員會(由主要國家的總代理組成)。

而他很老實地講了代價:

「組織內部的參與可能會非常混亂。當你讓很多人參與決策和政策制定,那真的會很亂。但如果做得對,它會促成協作。」

這句話值得記住,因為它承認了一件多數談文化的人不會承認的事:參與是有成本的,而那個成本就是效率。一個人決定永遠比較快。而你買到的是別的東西——那些人會執行他們自己訂下的東西。

四、肯定

他引 Ken Blanchard 的經典管理書(Misner 在節目中口誤為 Two Minute Manager,該書實為《一分鐘經理》):

抓住別人做對事情的時候。就算不完美,抓住他們做對了一部分的時候,然後公開地肯定他們。公開讚美,私下修正。

而下面這一句是全集我最喜歡的:

「在建立正面的組織文化這件事上,從來沒有所謂『中性』的話。

這句話很重。它的意思是:你以為的「沒表示意見」,並不存在。你看到一個人把事情做好而沒有說什麼,那不是零——那是一個訊息,而且被收到了。

五、教育——而他給了一個很聰明的做法

「真正沉浸並投入在學習文化裡的團體,會是最成功的那些。……一家公司越能把學習整合進組織的精神裡,它就越能為改變做好準備。

而他自己指出了一個問題:「當然我這是在對唱詩班佈道,因為會聽這個節目的人本來就重視教育。真正沒有投入教育的,是那些不會看、不會聽的人。

所以他給了一個實際的解法,而這個設計非常精巧:

「一個做法是針對各集節目進行討論。有聽的人可以參與討論,而沒聽的人只能在旁邊聽著,沒辦法進到沙坑裡玩

不能參與貢獻這件事,會把創業者和業務人員逼瘋。

機制拆解:為什麼「沙坑」比規定有效

請注意這個做法沒有做什麼:

它沒有懲罰沒聽的人,沒有給有聽的人獎品,也沒有點名任何人。

它只做了一件事:讓那場對話真的發生。

而它有效的原因是:它把教育從「個人作業」變成了「社交事件」。

一個人自己該讀的東西,沒有任何執行力——沒讀不會怎麼樣。而一場你插不上話的對話,執行力是自動的、溫和的,而且不需要任何人扮黑臉。

(順帶一提,這跟 Ep278 的「我們正在面試」用的是同一條槓桿:被排除在外的不舒服。創業者討厭沒被選上,也討厭插不上話。同一個性格特徵,兩種用法。)

📚 延伸閱讀

《底層邏輯1》 劉潤

「價值觀,就是為共同的夢想工作」 P221

這句話把「價值觀」從一句掛在牆上的標語,改成了一個可以檢驗的狀態:大家是不是真的在為同一件事工作。而 Misner 在節目最後說的正是同一件事——「如果一個組織裡所有的人都朝同一個方向、步調一致地跑,那個組織可以在任何市場、任何時候、面對任何競爭,主宰任何產業。」而這也給了一個很實用的診斷方法:不要問大家認不認同公司的價值觀(沒有人會說不認同),去看兩個部門為了同一件事吵架的時候,他們各自在保護什麼。那個答案才是你真正的價值觀。

而全集最重要的一句,在結尾

「文化的挑戰在於它很難捉摸。最好、最能規模化的文化,是由多數人管理與維持的,而不是靠某一個糾察單位、或光靠管理層。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有被賦權做決定的幹部團隊和會員委員會。」

這句話定義了文化跟規定的差別,而我想把它講到最白:

規定由執法者維持。它的規模受限於執法者的數量,而且只在執法者看得到的地方有效

文化由所有人維持。它的規模是免費的,而且在沒有人看的時候仍然有效

所以檢驗方法只有一個:幹部不在場的時候,會發生什麼事?

那時候發生的事,就是你真正的文化。其他的都只是規定。

而 Priscilla 追問了 BNI 的傳統有哪些

第一個:Givers Gain(付出者收穫)——「這是 BNI 核心的指導哲學,整個『先給予他人,別人才會把生意給你』的概念,我認為是真正幫助這家公司成長的傳統之一。」

第二個:Keeping the fun in the fundamentals(在基本功裡保有樂趣)。而這一段的說明很重要:

「我非常相信那些政策——順帶一提,那些是顧問委員會制定的,不是我。是 BNI 的會員透過委員會制定了這些政策。

我常說政策非常重要,在一個組織裡有當責是重要的,但你不能用法西斯的方式去執行政策。你必須實踐『嚴厲的愛』,而且你必須有樂趣。你要遵守基本功,但要玩得開心。你要有當責,但開心一下也沒關係。

這一段其實是在替前面幾集(Ep68Ep250)那些「要嚴格執行規則」的內容,加上一個必要的平衡:執行規則的方式,本身也是文化的一部分。

本週行動

做那個檢驗:幹部(或老闆)不在場的時候,你的團隊會怎麼做?那才是文化,其他都是規定。②開一個沙坑:這個月挑一集節目,例會上留十分鐘討論。不要點名沒聽的人——讓對話自己產生壓力。③刪掉「中性」這個選項:看到有人把事情做對,當下就說。你以為的沒表示,其實已經是一個訊息了。④把價值觀變成儀式:寫在牆上的會被忽略,每次都會發生的才會被吸收。⑤檢查你執行規則的方式:嚴格是必要的,法西斯不是。而怎麼執行,本身就是文化。

收束

「一個好的策略讓人們進入賽局。一個好的文化,幫助組織贏得賽局。

而我想留下的是那句「多數人維持」。

因為它其實在說一件對幹部很解脫的事:如果你的分會需要靠你盯著才有品質,那不是文化,而且它會在你卸任的那一天結束。

而真正做成的標誌,不是大家都聽你的——是有一天你發現,你不在場的時候,事情也一樣。

規定只在執法者看得到的地方有效;文化在沒有人看的時候仍然有效。所以檢驗只有一個問題——幹部不在場的時候,會發生什麼事?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7《Culture Eats Strategy for Breakfast》(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錄於 2013 年。五項要素、迪士尼與 BNI 的傳統訓練、各層級參與機制、以及兩項 BNI 傳統均為節目原文所述;Ken Blanchard 該書節目中稱 Two Minute Manager,實為《一分鐘經理》,此處依實際書名標註。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傳統是文化的儲存媒介」「沙坑機制為何有效」與「規定 vs 文化的檢驗法」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306|92% 的人相信朋友的推薦,29% 相信手機廣告——但這張表比較的不是效果

BNI PODCAST ‧ EP 306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講的是一份尼爾森的調查。他們問受訪者:對這十九種廣告形式,你是完全信任、有點信任、不太信任、還是完全不信任?

Misner 從最差的唸到最好的。我把數字整理如下(信任「完全或有點」的比例):

  • 手機簡訊廣告:29%
  • 手機橫幅、線上橫幅、社群平台廣告、線上影音廣告:約 30–36%
  • 搜尋引擎廣告、電視置入:約 40%
  • 電影前廣告:41% | 廣播廣告:42%
  • 報紙、雜誌、電視廣告:約 47%
  • 自己訂閱的電子報:50%
  • 品牌官網:58% | 新聞報導、編輯內容:58%
  • 網路上的消費者評價:70%
  • 認識的人的推薦:92%

這份表格通常被拿來做同一個結論:看吧,引薦最強。

而我認為這個結論雖然不算錯,但它是這份資料能給的最弱的一個結論。這張表其實可以告訴我們有用得多的事情。

第一件事:這張表量的是信任,不是效果

Misner 自己其實注意到了這一點,而且很誠實地講了出來——只是他很快就跳過去了:

「這不代表我認為橫幅廣告沒有用。它有用的方式是:如果你發出去幾百則廣告,而且你有幾十萬次的曝光,它當然會有回報。我不是說它沒有效。數字就是數字。」

這句話值得停下來想,因為它指出了整張表的性質:

它問的是「你信不信任」,不是「它有沒有讓你買」。

而這兩件事的關係,並不像直覺以為的那麼直接。

羅傑·杜利在《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整理神經行銷學研究時,寫了一句對這張表殺傷力極大的話:

「那些被略過的廣告依然擁有影響力。」(P100)

他在同一段還提到:「我們實際上是在無意識下消化廣告。」(P099)

換句話說:一個人可以一邊在問卷上勾「我不信任橫幅廣告」,一邊被那則橫幅廣告影響。因為信任是一個意識層面的判斷,而多數廣告的作用發生在意識之下——熟悉感、可得性、品牌的記憶痕跡。

所以正確的讀法是:這張表告訴你「人們願意承認自己被什麼說服」,而不是「什麼真的說服了他們」。

第二件事:真正該比的是三個數字相乘

就算我們接受信任度是重要的,這張表還是沒辦法直接用來做預算決策。因為它漏掉了兩個維度。

真正決定一個管道值不值得投入的,是三個東西的乘積:

信任度 × 觸及量 × 每次觸及的成本

把兩個極端放進去看:

引薦:信任度 92%——非常高。但觸及量呢?一次一個人。一位很積極的經營者,一年能拿到的引薦可能是二十次、五十次。這是一個天花板很低的管道。

線上廣告:信任度 29%——很低。但觸及量可以是幾萬、幾十萬次,而且成本可以精確控制。

所以一個信任度 92% 但一年發生二十次的管道,和一個信任度 30% 但一年觸及十萬人的管道,哪一個帶來的生意多?

答案完全取決於你的產業、你的單價、以及你的成交路徑。

  • 如果你賣的是高單價、高風險、需要信任的東西(醫療、法律、財務規劃、營造),那麼信任度那一項的權重極高,一年二十個引薦可能就撐起整間公司。
  • 如果你賣的是低單價、低風險、決策快的東西(餐飲、零售、日用品),那麼觸及量的權重高得多,你需要的是被很多人看到,而不是被少數人深信。

而我自己這一行剛好在最前面那一類——所以我對引薦的重視,是產業結構決定的,不是我比較有信念。

把這件事講清楚很重要,因為「引薦最強」這個結論,對某些行業是誤導的。

第三件事,也是我認為這張表最有價值的一課

如果引薦和廣告不是在同一個維度上競爭,那它們在做什麼?

我認為答案很清楚:它們負責的是漏斗的不同段落。

廣告負責讓人知道你存在。它解決的是「觸及」的問題——一個從來沒聽過你的人,怎麼第一次遇到你。

引薦負責讓人相信你。它解決的是「風險」的問題——一個知道你存在的人,怎麼決定要不要把錢和身體交給你。

而這件事的實務含意非常具體:

用廣告去建立信任,或用引薦去建立知名度,都是拿錯了工具。

  • 一個花大錢打廣告、但沒有人替他說話的品牌,會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很低的成交率。人們知道他,但不敢用。
  • 一個只靠引薦、完全不做曝光的事業,會有極高的成交率和極小的規模。用過的人都很滿意,但沒有人知道他。

我在台灣的中小企業裡看過非常多第二種。技術很好、客人很滿意、做了十幾年——然後永遠停在那個規模,因為他的成長速度等於他認識的人數的成長速度。

為什麼「官網」贏過「電視廣告」?他說很意外,但理由其實很清楚

這張表裡有一個數字,Misner 特別說「我覺得很奇怪」:

品牌官網 58%,高過電視、報紙、雜誌廣告的 47%。

奇怪的地方在於:官網和廣告都是公司自己講的話。內容一樣是自賣自誇,為什麼一個比較被信任?

我認為理由是這樣,而且它是這篇文章最實用的一段:

因為官網是你主動去的,廣告是它來找你的。

差別在三個地方:

一、時機是你決定的。你點進一個公司的官網,是因為你此刻正在考慮這件事。而廣告出現的時候,你在做別的事——它打斷了你,而被打斷本身就會產生一點敵意。

二、節奏是你控制的。你想看哪一頁就看哪一頁,想關就關。而廣告是你關不掉的(或者要花力氣才關得掉)。

三、你知道那是他們自己講的,所以你自己會打折。而弔詭的是——正因為你知道要打折,你反而覺得安全。廣告讓人不安的地方在於它試圖假裝不是在說服你。

所以結論很簡單:人對「自己找到的資訊」的信任,遠高於「被送到面前的資訊」,即使兩者的內容一模一樣。

而這件事對台灣中小企業的意義非常直接:

你的官網比你的廣告重要。

而我看到的預算配置,幾乎都是相反的——每個月投幾萬塊在廣告上,而官網三年沒更新、電話是舊的、價目表停在疫情前、手機打開跑版。

然後那些被廣告吸引來的人,去看了官網,然後離開了。你花錢買來的流量,被你自己的官網殺掉了。

那 70% 的網路評價,這幾年已經不一樣了

網路上的消費者評價拿到 70%,而 Priscilla 立刻給了一個解釋:

「因為他們沒有拿錢。」

她的直覺是對的——那個信任的基礎,是「這個人跟結果沒有利害關係」。

而這剛好指出了這個數字最脆弱的地方:這份調查做於二〇一三年。

過去十幾年間,付費評論、業配、刷五星已經變成一個成熟的產業。如果今天重做這份調查,我認為這個數字幾乎確定會下降——而且在台灣可能降得更多,因為我們對「這是不是業配」的敏感度已經被訓練得很高。

而這件事有一個重要的推論,我在 Ep316 寫過:當公開評價的可信度下降,私人推薦的相對價值就上升。兩者是此消彼長的。

另外要提醒一件在台灣很實際的事:買評論、找人刷好評,不只是道德問題,是違法。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服務業準用之。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要求:薦證者必須有真實的使用經驗,且薦證者與廣告主之間如有經濟上的利益關係,必須充分揭露。

對醫療機構更嚴:《醫療法》第 86 條列舉醫療廣告不得採行之方式,其中包括假借他人名義為宣傳;主管機關函釋並明確禁止以患者或他人之名義、體驗、感謝作為醫療廣告內容。

所以那 70% 的數字,對守法的經營者來說其實是一個提醒:你不能造假,而你的競爭對手可能在造假。面對這種情況,唯一可行的策略是把力氣放在那個造不了假的欄位——也就是 92% 那一項。

92% 和 70% 之間差的那 22 個百分點,是什麼?

Misner 做了一個很好的觀察:

「消費者評價是一個人對很多人講,而認識的人的推薦是一個人對一個人講。其實有點類似,只是一個是一對多,一個是一對一。」

兩者的性質確實很像——都是「使用過的人講的話」。那為什麼差了 22 個百分點?

我認為答案是這個:

因為一對一的推薦,推薦人要為結果負責。

你在網路上寫一則評論,寫完就走了。如果我照著去消費,結果很糟,你永遠不會知道,也不會有任何後果。

但如果你介紹我去某一家,而我去了之後很不愉快——我下次見到你,一定會講。而你會覺得不好意思。

所以當一個人願意具名、當面、對你個人做出推薦,他其實是押上了一小塊自己的信譽。而你之所以相信他,正是因為你知道他押了。

那個「要面對後果」,就是那 22 個百分點。

而這個理解有一個很重要的實務含意,尤其對接下引薦的人:

你交付得好不好,決定的不只是你自己的名聲。介紹人已經先付了一筆押金,而你有沒有做好,決定他拿不拿得回來。這一點我在 Ep323 寫過——當你給出一個引薦,等於把自己的一部分名聲借了出去。

機制拆解:三層配置,而中間那層最便宜也最少人做

把這張表變成一個可以照做的行銷配置。我會把它分成三層:

第一層|觸及:讓人知道你存在。
工具:廣告、社群經營、搜尋、實體曝光、參加活動。
特性:可以花錢買,效果可預測,但信任度低。
目標:進入考慮名單。

第二層|驗證:讓人查得到、看起來可信。
工具:官網、Google 商家檔案、真實評價、公開的專業內容、可查證的資格。
特性:幾乎不用花錢,而且大多數人沒做好。
目標:通過查核。

第三層|成交:讓人敢決定。
工具:引薦、真實的口碑、老客戶帶新客戶。
特性:買不到,只能累積,而且是唯一無法被競爭對手複製的。
目標:跨過最後那一步。

而我要強調的是第二層。

因為它是另外兩層的樞紐:

  • 一個被廣告吸引來的人,下一步會去查你的官網和評價。
  • 一個被朋友推薦來的人,下一步也會去查你的官網和評價。

不管上游是哪一條路,所有人都會經過第二層。

所以第二層做得爛,等於同時在漏掉廣告帶來的人和引薦帶來的人。而它偏偏是最便宜的一層——更新官網、把電話改對、把 Google 商家的照片換新、把營業時間填正確,這些事情的成本接近於零。

我的建議很明確:如果你的第二層還沒整理好,先不要加廣告預算。那等於是把水倒進一個有洞的桶子。

最後

回到那張表。

92% 這個數字之所以動人,是因為它證明了一件我們本來就相信的事——人還是比較相信人。

但我想留下的不是那個數字,是它背後的原因。

朋友的推薦之所以最被信任,不是因為朋友比較懂,也不是因為朋友比較準。

是因為他必須在下一次見面時,面對你。

而任何一個廣告都不必。

「那些被略過的廣告依然擁有影響力。」
——《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羅傑·杜利,P100

本週行動

1. 用手機打開你自己的官網,用陌生客戶的眼睛看三分鐘。電話對嗎?價目表是哪一年的?跑版嗎?

2. 在加廣告預算之前,先把第二層(官網、Google 商家、評價)整理好。否則就是把水倒進破桶子。

3. 判斷你的產業屬於哪一種:高單價高風險(信任權重高)還是低單價快決策(觸及權重高)。配置要跟著改。

4. 接下任何引薦時記得:介紹人已經先押上了自己的信譽,做得好不好決定他拿不拿得回來。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6《Do You Trust Advertising?》(2013-05-15;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文中數據引自原節目所述之尼爾森調查),相關主題另見 Ep 316、Ep 322、Ep 323、Ep 326,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文所引調查為 2013 年之數據,各項數字係依原節目口述整理,非查閱原始報告,且網路評價之可信度在其後十餘年間已有明顯變化,引用時請注意時效。文中指出該調查衡量的是信任而非效果、應以「信任度×觸及量×成本」評估管道、廣告與引薦分屬漏斗不同段落、官網何以勝過廣告之解釋、92% 與 70% 差距源自「推薦人須承擔後果」之推論,以及三層配置框架,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關於《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公平交易委員會薦證廣告規範說明、《醫療法》第 86 條及主管機關函釋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傑·杜利《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05|無知但熱血,勝過知識被冷凍——而最糟的那一格,剛好長得最像謹慎

BNI PODCAST ‧ EP 30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裡有一句話,Misner 說他很喜歡:

「無知而熱血,勝過知識被冷凍。」(Ignorance on fire is better than knowledge on ice.)

然後他加了一句自嘲:「這是一個念了十年大學的人說的。」

而他接著補了整句話真正完整的版本:

「唯一比它更強的,是知識著了火。」

這句話其實描述的是一個四格矩陣,不是一條線

多數人聽到這句話,接收到的訊息是「行動勝過知識」。但那個讀法把它壓扁了。

它實際上有兩個維度:你懂多少,以及你動不動。而兩個維度交叉,會得到四種人:

一、熱血 × 有知識。最強。沒什麼好說的。

二、熱血 × 無知。會動,會撞牆,但每一次撞牆都在收集資訊。三年後他會變成第一種。

三、冷淡 × 無知。什麼都不會發生。但至少它很誠實,而且當事人通常知道自己的狀態。

四、冷淡 × 有知識。——這一格是最糟的。

而我想把第四格為什麼最糟講清楚,因為這是這句話真正的重點,也是 Misner 沒有明說的部分:

「知識被冷凍」最糟的地方,不在於它產出最少,而在於它偽裝成謹慎。

一個什麼都不做的人,如果他懂得夠多,他可以永遠地、而且聽起來非常有道理地解釋自己為什麼還沒動:

  • 「我還在評估。」
  • 「時機還沒到。」
  • 「這個做法有幾個風險。」
  • 「我看過類似的案例失敗了。」

每一句都是真的。每一句都不能被反駁。而知識越多,可以拿來當作不行動理由的東西就越多。

這就是為什麼第三格的人有時候反而比第四格的人先出發——因為他沒有那麼多可以說服自己的材料。

而 Misner 那句自嘲——「這是一個念了十年大學的人說的」——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表明他知道自己站在哪一格。他是知識那一邊的人,所以他有資格講這句話,而且他講的其實是對自己人的提醒。

「成功是對常識的不尋常應用」

這一集另一句我認為更狠的話是:

「成功是對常見知識的不常見應用。」(Success is the uncommon application of common knowledge.)

而他緊接著說:「你已經有那些知識了。現在用不尋常的投入去應用它。」

這句話的殺傷力在於,它取消了一個非常流行、而且非常體面的藉口:

「我需要先學更多。」

如果成功來自對已知知識的應用,那麼「再上一堂課」「再看一本書」「等我把這個研究透徹」——在很多情況下就是一種高級的拖延。

它高級的地方在於:它看起來完全像是在進步。你有筆記、有進度、有花錢、有時間投入。你唯一沒有的,是任何一件事情真的改變了。

放回台灣:我們有一種特別容易發生的版本

我想講一個我在台灣的中小企業裡看過很多次、而且我自己也犯過的模式:

老闆去上了一堂很好的課,回來很興奮,把內容講給員工聽。講了兩個禮拜。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沒有任何一個流程被改掉、沒有任何一份文件被寫出來、沒有任何一項指標被追蹤。

過三個月,老闆去上了另一堂課,回來再講一次。

而這件事真正的代價,不是那筆學費被浪費了。是員工學到了一件事:

「老闆上完課回來會講一陣子,撐兩個禮拜就沒事了。」

一旦這個認知形成,你之後每一次真正想推動的改變,都會先被套用這個模式——大家會微笑、點頭、然後等你忘記。

所以反覆的「知識冷凍」不只是沒有效果,它會摧毀你未來的執行力。

而在台灣,這件事還有一個文化上的助力:學習本身是被高度肯定的。「我最近在進修」是一個社會認可的說法,沒有人會質疑你。相較之下,「我什麼都沒學但我把那件事做完了」聽起來反而不夠上進。

所以我對自己的規則是:上課回來,七天內必須有一個東西被改掉,而且要是員工看得見的改變。不然那堂課就當作是娛樂,不要拿出來講。

那個作業,設計得比它看起來聰明

Misner 在這一集出了一份作業,而且他自己笑說「抱歉,我內在的教授跑出來了」。

作業是這樣的:

想一個你在過去一年裡,從書上、文章裡、錄音裡聽到的點子——任何點子,不必跟人脈有關——一個你當時想應用在生活裡、但一直沒有做的點子。

找出那篇文章,然後在接下來七天之內,去做它。

然後他加了一句:「所有的藉口都是平等的。」(All excuses are equal.)——意思是每一個藉口都同樣不成立。

這份作業的三個限制,我認為每一個都是刻意的:

限制一:「過去一年」。他不是叫你想一個新點子。他是叫你回收一個舊的。因為他知道你已經有一堆了——這正是整集的前提。而回收比創新容易得多,所以這個限制降低了門檻。

限制二:「一個」。不是一份清單,不是一個計畫。一個。因為清單會產生新的規劃工作,而規劃是拖延最舒服的形式。

限制三:「七天內」。這個期限短到你來不及規劃,只能執行。如果他說「這個月」,你會先花三週思考該挑哪一個。

這三個限制加起來,剛好堵住了拖延的所有出口:不能說想不到(回收舊的)、不能說太多不知從何開始(只要一個)、不能說要先規劃(七天)。

柯維在《與成功有約》裡有一句很短的話:「想到要做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到。」(P186)而這份作業,是那句話的執行版。

Priscilla 舉的例子,是全集最好的

Priscilla 順口提了一個例子,我認為它比 Misner 自己舉的煮飯、修東西、打高爾夫都精準得多:

「打電話給你的客戶。聽起來超簡單啊,我們每天都在打電話。但它不容易,因為有某種東西會接管你,然後阻止你去做。

那個「某種東西」是什麼?

Misner 的回答是「要持續做才是挑戰、要找時間、要排進行程」。這說得對,但我認為那不是真正的原因。

因為打一通電話不需要排進行程——它只要三分鐘。而我們每天都在滑手機滑掉不只三分鐘。

我認為真正的原因是這個:

打給一位老客戶沒有明確的理由,而沒有理由的接觸會讓人覺得自己在打擾。

你拿起電話,然後腦中出現:「我要說什麼?」

「關心一下」——聽起來很假。「最近有沒有需要」——那是推銷。「好久不見」——然後呢?

而在那三秒的空白裡,你就把電話放下了。

所以解法不是意志力,是製造一個理由。

而理由其實很好造,只要它是真的:

  • 「我剛剛看到一則跟你們那個行業有關的消息,想到你。」
  • 「上次你提到在找某某類型的廠商,我遇到一個,要不要幫你介紹?」
  • 「我們這邊有個東西改了,想先跟幾位老客人講一聲。」

注意這三句的共同點:它們都是「我為你做了一件事」,不是「我想從你這裡拿什麼」。而這正是打得出去的原因——你不是在打擾他,你是在給他東西。

這也剛好接上我在 Ep310 寫過的那件事:第一次接觸唯一該產出的東西,是一個第二次接觸的正當理由。而對老客戶來說,你需要的是同一個東西。

所以如果要我把 Priscilla 的例子變成可執行的:

不要排「打電話給客戶」的時間。改成排「每週找一件可以給某位客戶的東西」——找到了,電話自己就打得出去了。

那個折返跑的比喻

Misner 用了一個運動的例子。他說他打美式足球的時候,訓練裡有一項叫做折返衝刺——跑十碼、轉身、跑回來。

他說:「我痛恨折返跑。但你猜怎麼著?折返跑是體能訓練的一部分,而它不容易。跑十碼再跑回來有多難?沒那麼難。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概念,只是它不容易。它是苦工。」

我覺得這個比喻的價值在於,它指出了一件很少被講的事:

那些「簡單但不容易」的事情,通常單次執行都很輕鬆。難的是第四十次。

跑一趟十碼折返,任何人都做得到。跑二十趟才是問題。

打一通電話給客戶,任何人都做得到。連續五十二週每週打三通才是問題。

做一次一對一,任何人都做得到。兩年內做完一百場才是問題。

所以這類事情失敗的原因,幾乎從來不是「我做不到」,而是「我沒有繼續」。而這兩者需要的解方完全不同——前者需要能力,後者需要一個不依賴意志力的機制。

這也是為什麼我在這個系列裡寫的那些做法,幾乎都在做同一件事:把行為綁在既有的節奏上,而不是綁在決心上。每週會議前一天的提醒、每季一次的固定檢視、輪值表、方格表——這些東西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讓你不必每一次都重新下決心。

機制拆解:七天作業的台灣執行版

把 Misner 那份作業變成一個真的做得完的流程:

第一步(10 分鐘):不要靠回憶,去翻。翻你的手機備忘錄、書上折角的地方、上課的筆記、存起來沒讀的文章。不要試著「想」出一個點子——你想不出來的,那正是它一直沒被執行的原因。

第二步(5 分鐘):挑「最小的那一個」,不是「最重要的那一個」。這一點很關鍵。多數人會挑那個最有價值、最想做的——然後那個東西通常也最大、最難、七天做不完,於是又失敗一次。

挑一個你今天下午就能做完的。

第三步:把它縮小到「一次」的規模。

  • 不要寫「開始每週打三通客戶電話」→ 寫「今天下午打給王先生」。
  • 不要寫「導入客戶回訪制度」→ 寫「今天問三位客人一個問題」。
  • 不要寫「重寫我的六十秒」→ 寫「今晚寫出一個版本,明天用」。

第四步:做完之後,寫下「這件事實際花了幾分鐘」。

這一步是我加的,而且我認為它是整個練習最有價值的部分。

因為你會發現,那件拖了一年的事情,實際執行時間往往是十五分鐘。

而當你看到那個數字,你對「我沒時間」這個說法的信任度會永久下降一點。那個下降,比完成那件事本身更有用。

最後

Misner 在這一集講了一句我覺得最不留情、也最誠實的話。他對那些覺得「這些不是都很簡單嗎」的聽眾說:

「問問你自己:你有沒有達成你想在人生中達成的東西?如果沒有,我認為那是因為你沒有持續地應用這些概念。」

而他自己接著承認:「我覺得我算是達到了某種程度的成功,而我會是第一個告訴你——那要花一點苦工。它不容易做到。」

所以這一集真正的內容其實只有一句話,而它不需要任何新知識:

你已經知道該做什麼了。

接下來七天,挑一件,做掉它。

「想到要做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到。」
——《與成功有約》史蒂芬·柯維,P186

本週行動

1. 去翻(不要用想的)過去一年的筆記、折角、存下來沒看的文章,找出一個你想做卻沒做的點子。

2. 挑「最小的那一個」,不是最重要的那一個。縮小到今天下午就做得完的規模。

3. 做完之後寫下它實際花了幾分鐘。那個數字會改變你對「我沒時間」的信任度。

4. 如果你最近上過課,問一句:七天內有沒有一個員工看得見的東西被改掉?沒有的話,那堂課只是娛樂。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5《Networking Is Simple, but NOT Easy》(Classic Podcast,2013-05-08;本集為 Ep 64 重播;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10、Ep 312、Ep 314、Ep 331,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把「無知而熱血/知識被冷凍」拆解為四格矩陣、指出「冷淡×有知識」因偽裝成謹慎而最有害、分析七天作業三項限制的設計用意、對「打電話給客戶」為何做不到提出「缺乏正當理由」之解釋與造理由的作法,以及七天作業的台灣執行版四步驟,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04|你敢不敢晚上十點打電話給他?——這一題比「你們熟不熟」準得多

BNI PODCAST ‧ EP 304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給了一份檢查清單:怎麼判斷你跟一個人的引薦關係到底夠不夠深。

清單有十三項,我後面會整理。但我想先講其中一題,因為它比其他十二題加起來都準:

「如果你真的有急事,你敢不敢在晚上十點打電話給他?」

Misner 對這題的說明很誠實:「當我在晚上十點打給某個人的時候,我會緊張,因為那太晚了。所以我必須夠認識這個人。」

然後他補了一句判準:「如果心裡有任何猶豫,就不要打。」

而 Priscilla 在旁邊加了一句非常務實的話:「你有沒有他的電話號碼?那才是起點。」

為什麼這一題比「你們熟不熟」準

「你跟他熟嗎?」這種問題,每個人的答案都會偏高。因為「熟」沒有定義,而且承認不熟有點難堪。

而十點打電話這一題厲害的地方在於:它問的不是你們多熟,是你敢不敢冒險。

在晚上十點打電話,是一個會消耗關係額度的行為——你打斷了他的私人時間,而且電話這種形式沒有給他不回應的餘地。

所以你敢不敢打,取決於你潛意識裡對一件事的估計:那個帳戶裡還有多少餘額?

而這個估計,你的身體比你的腦袋誠實得多。那一秒的猶豫,就是你真正的答案。

《美好人生》裡有一句話把這個機制講得很好:「情緒就像是關係的深度顯示器。」(P207)你不需要分析,你只需要注意自己拿起電話時的那個感覺。

但這一題在台灣要改一下

直接搬到台灣,這題有兩個地方不太準。

第一,十點在台灣不算晚。很多經營者十一點還在回訊息,工廠的老闆可能十點才剛下班。單純用時間當標準,門檻太低了。

第二,也是更關鍵的:在台灣,「打電話」這個形式本身,已經比在美國更具侵入性。

因為我們的預設溝通方式是訊息。當一個人突然打電話給你,你的第一反應通常是「出什麼事了?」

所以台灣版的測試應該把重點放在形式,而不是時間:

「你敢不敢在晚上十點打電話給他——而不是傳訊息?」

那個「而不是傳訊息」是整個測試的核心。因為:

  • 訊息可以不回。對方有台階,你也有台階。所以傳訊息不需要什麼關係。
  • 電話不行。他必須當下決定要不要接,而你必須承受他不接的可能。

所以真正的測試是:你願不願意把「他可能不接」這個風險攤開來?

而如果你連傳訊息都會猶豫要不要打擾他——那答案就更清楚了。

哈維·麥凱的筆記本,以及一個很多人不敢問的問題

清單裡有一題,Misner 說「沒有人會想到這一題」:

「你知道他家人的名字嗎?」

然後他講了一個關於哈維·麥凱(Harvey Mackay)的故事。麥凱每次打電話給他,都會問一些非常具體的問題——而 Misner 說:

「我知道他的祕密。那是從他的筆記來的,因為沒有人記得住這個人記得住的所有事情。他總是會問我某件事情後來怎麼樣了,而我每次都很驚訝——他真的做到了他說大家該做的事。」

這段話很有意思,因為它揭露了一件多數人不好意思講的事:那些讓你覺得「他好記得我」的人,很多是靠筆記。

而這就帶出一個我認為值得直接面對的問題:

靠筆記記住別人的家人,算不算真誠?

我的答案是:算,而且它比天生記性好更真誠。

理由是這樣:真誠的判準不是「你有沒有自動記得」,是「你有沒有為此付出努力」。

記筆記本身就是一種付出——它代表你在對話結束、離開現場之後,特地坐下來把它寫下來。一個懶得在乎的人,不會做這件事。

反過來說,一個天生記性好、但從來不主動關心的人,他的記性沒有任何意義。

不過這件事有一條界線,而且必須畫清楚:

筆記記的是「他親口告訴你的事」,不是「你打聽來的事」。

前者是傾聽的證明——他講了,你記住了。後者是調查,而那會讓人毛骨悚然。

在台灣還要多一層考量:他人的家庭成員資訊屬於個人資料。記在自己的備忘錄裡供日後聯繫使用,跟建成公司的客戶資料庫、或者分享給第三人,性質完全不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要求個資之蒐集處理利用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依誠實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必要範圍;第 20 條規定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

而還有一個實務上的提醒,跟我在 Ep325 寫過的名片禮儀是同一件事:不要當著對方的面做筆記。離開之後再寫。當面記錄會把一場對話變成一場訪談。

那個「一年到兩年」的時間軸,有一個殘忍的推論

Misner 提到一組觀察:

「我們發現要六個月、一年——而在兩年之內,會員真的會進入一個驚人的節奏。在做過的調查裡,包括幾個獨立研究,是在第一年之後,平均會員的引薦才會真的跳升。」

他的結論是:「所以要理解,這需要時間。你不能期待加入幾個月就能給出和拿到大量的引薦。」

這個提醒是對的。但我認為它有一個推論,而那個推論比提醒本身重要得多:

如果引薦的躍升發生在第一年之後,那麼第一年的續約決定,是在成果出現之前做的。

把這件事的結構寫清楚:

  • 第 1 到 12 個月:投入大量的時間與金錢,成果稀少。
  • 第 12 個月:要決定續不續約。
  • 第 13 到 24 個月:成果開始出現。

所以那些在第一年結束時退出的人,剛好是在報酬即將出現之前離開的。

而我要強調:這不是因為他們沒耐心。是因為制度的設計,讓他們必須在資訊嚴重不足的時候做決定——而在那個時間點,所有可見的證據都指向「這不划算」。

(我在 Ep321 寫過怎麼實際計算這筆帳,包括很多人漏算的時間成本。)

這件事對兩邊都有實務含意:

對個人:加入之前就先決定「我要給它兩年」,並且把這個決定寫下來。關鍵是在還沒有失望的時候先做好這個決定——因為第十二個月的你,是最沒有能力做這個判斷的那個你。

對分會:第一年的會員最需要的不是要求,是「可見的小勝利」。不是要放寬標準,而是要刻意製造他看得到的進展——第一個引薦、第一次被公開感謝、第一次有人說「我上週去用了你的服務」。因為在成果還沒出現的那一年,能撐住一個人的只有「有在前進」的感覺。

羅傑·杜利在《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有一句話,講的是客戶關係,但用在這裡剛好:「在問題發生之前,就投入時間去耕耘顧客關係。」(P167)

這份清單有一個實務上的問題,而 Misner 只點了一下

先把完整的十三項列出來:

  1. 你知道他的背景與經歷嗎?
  2. 你知道他對客戶服務的理念嗎?
  3. 你能說出他至少三項主要的產品或服務,並且能向別人解釋嗎?
  4. 你知道他家人的名字嗎?
  5. 你有沒有問過他「我可以怎麼幫你的生意成長」?
  6. 你有沒有問過他對你的生意有什麼建議?
  7. 你知道他未來一年以上的幾個目標嗎?
  8. 你敢不敢在晚上十點打電話給他?
  9. 要開口請他幫忙(不論公事私事),你會不會覺得尷尬?
  10. 你享受跟這個人相處嗎?
  11. 你有沒有在會議之外跟他定期見面?
  12. 他離開會議之後,你還會想到他嗎?
  13. 你們能不能開誠布公地談「我們可以怎麼進一步幫助彼此」?

Misner 建議:把分會所有成員列成一張表,逐一問自己這些問題。

而問題就在這裡。十三個項目 × 四十位成員 = 五百二十個檢查點。

這個練習做不完。而就算做完了,結論也一定是「我跟大部分人都不夠深」——這不會讓任何人採取行動,只會讓人沮喪。

Misner 自己有輕輕帶過這一點(「你不必全部都做到」),但我認為要講得更明確:

這份清單真正的用法,不是拿來評分每一個人,是拿來決定「你要把誰放進那個小圈子」。

因為深度是有配額的。

我在 Ep334 算過這件事:一個每月做兩場一對一的人,要把五十五人的分會見過一輪需要兩年多,而那還只是「見過一次」。要做到上面這十三項,一個人需要多少次接觸?至少五、六次以上,加上會議之外的往來。

所以現實是:你這輩子能維持這種深度的關係,大概就是幾個人。

那麼正確的問題就不是「我跟大家的關係夠不夠深」,而是:

「我要選哪五個人,做到這個深度?」

而既然深度需要兩年,選錯人的成本很高。所以選擇的判準不應該是「他現在能給我多少生意」,而應該是:

「十年後我還想跟這個人往來嗎?」

這一題會篩掉一大批目前業績很好、但你其實不太喜歡的人。而那正是它的用處。

「你享受跟這個人相處嗎」——他自己說這一題比他以為的重要

清單第十項,Misner 講了一段我覺得很值得注意的自我修正:

「你享受跟這個人相處嗎?這一題很重要。比我以前以為的重要得多……我做 BNI 快三十年了,而這個主題對我來說,比最初那幾年重要多了。」

這句話從一個以系統、結構、流程著稱的人口中講出來,我覺得有分量。

因為「喜不喜歡這個人」在商業判斷裡,一直被當成軟性的、次要的、甚至有點不專業的考量。我們被教導要看數據、看能力、看互補性。

而他花了三十年才把它移到前面。

我認為理由很實際:因為前面所有的項目,都需要時間才能達成。而你不會把時間花在一個你不享受相處的人身上。

你可以強迫自己約一次一對一。你沒有辦法強迫自己約十次。

所以「享受相處」不是一個額外的加分項,它是其他十二項能不能發生的前提條件。

放回台灣:最難的是第九題

第九題是:「要開口請他幫忙,你會不會覺得尷尬?」

我認為這一題在台灣,是十三題裡最難達成的。

因為在我們的文化裡,求助 ≠ 中性的請求,求助 = 欠人情。而人情是一個要記帳、要還、而且還的時候可能要加倍的東西。

所以很多台灣人的策略是:盡量不要欠。不麻煩別人,也不要別人麻煩我,大家客客氣氣,各自安好。

而這個策略有一個代價,值得講清楚:

一段完全不欠的關係,其實是沒有關係。

因為關係是靠來回累積的。你幫我一次、我幫你一次、我再幫你一次——這個來回本身就是關係的內容。而一段從來沒有發生過任何互相麻煩的關係,兩年後跟兩年前一樣淺。

所以我認為比較健康的狀態不是「互不相欠」,而是:

「互相都欠一點,而且都不急著算。」

這跟我在 Ep309 寫過的那件事是同一個道理——你以為要一個小忙是在體貼,其實你是在剝奪對方參與這段關係的機會。

而要達到這個狀態,實務上的順序是:先幫,而且要幫到對方會不好意思的程度。然後才有辦法開口。這不是計算,這是台灣的社交現實——在我們這裡,開口的權利是要先賺的。

機制拆解:把十三題壓成一頁,一年做一次

把這份清單變成真的會被使用的東西:

第一步:不要列全部的人。列五個名字。

標準:十年後我還想跟他往來。不是誰業績最好,不是誰職位最高。

第二步:對這五個人,只問四題(我把十三題壓成四個代表題):

  1. 我能不能向陌生人解釋他做什麼、以及誰適合找他?(代表第 1、2、3 題——這是「引薦能力」)
  2. 我知不知道他今年最想完成的一件事?(代表第 5、6、7 題——這是「他的方向」)
  3. 我敢不敢晚上十點打電話給他?(代表第 8、9 題——這是「信任存量」)
  4. 他離開會議之後,我這個月有沒有想到他?(代表第 12 題——這是最誠實的一題,因為它不能造假)

第三步:每一個「否」,對應一個具體動作。

  • 第 1 題否 → 約一場一對一,主題是「請你教我怎麼介紹你」。
  • 第 2 題否 → 下次見面問一句:「你今年最想推進的是什麼?」
  • 第 3 題否 → 這一題不能直接補。它是前三題做久了的結果。先做前面的。
  • 第 4 題否 → 誠實一點:他可能不該在這五個名字裡。

第四步:一年做一次,固定在同一個月份。

而且每年重新選那五個人。有些人會掉出來,有些人會進來——那是正常的,也是健康的。

最後

Misner 在講完整份清單之後說了一句:

「我想聽眾可能會很震驚,一段真正有深度的引薦關係,需要的個人層面的了解到底有多少。」

我讀完的感覺是,這份清單其實不是在講引薦。

能說出對方三項服務、知道他家人的名字、知道他今年的目標、敢在十點打電話給他、離開之後還會想到他——

那就是朋友的定義。

而這一集真正在說的是:引薦不是一種技巧,它是友誼的副產品。

所以如果你發現自己在這份清單上分數很低,答案不是「我要更努力經營人脈」。

「我需要少交幾個朋友,但是交深一點。」

「情緒就像是關係的深度顯示器。」
——《美好人生》羅伯特·沃丁格、馬克·修茲,P207

本週行動

1. 列出五個名字,標準是「十年後我還想跟他往來」,不是誰現在能給我生意。

2. 對這五個人問四題:我能不能替他介紹/我知不知道他今年的目標/我敢不敢十點打給他/這個月我有沒有想到他。

3. 開始記筆記——但只記他親口告訴你的事,離開之後再寫,不要當面記。

4. 如果你剛加入某個團體不到一年,現在就先決定「我要給它兩年」。第十二個月的你,是最沒能力做這個判斷的你。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4《Building Referral Relationships》(2013-05-01;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文中提及哈維·麥凱之作法為原節目所述),相關主題另見 Ep 309、Ep 310、Ep 321、Ep 325、Ep 334,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把十點來電之測試重新解讀為「你敢不敢冒險」並提出台灣版(重點在形式而非時間)、對「靠筆記記住他人是否真誠」的正面回答與界線、指出「第一年續約決定發生在成果出現之前」之推論與雙方對策、深度關係有配額因而應選五個人、以及四題壓縮版與年度檢視流程,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所述之一年至兩年引薦躍升,係原節目引述之調查結論,未見原始資料,僅供參考。文中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20 條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伯特·沃丁格與馬克·修茲《美好人生》、羅傑·杜利《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03|他每天去那家咖啡店買一杯咖啡,然後交了五張引薦單——而全場說那不算

BNI PODCAST ‧ EP 30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某個分會的會議上,一位成員交出了四、五張引薦單。

理由是:他每天都去分會裡那位成員開的咖啡店買咖啡。

而分會裡其他人——出於好意、出於維護制度的心態——當場說話了:「那不算引薦。你不能這樣。」

然後咖啡店的老闆自己站了起來:

「等一下。他每天都有機會去星巴克,每一天。而他每天走進我的店、拿出他的皮夾、買一杯咖啡。那對我來說就是引薦。」

這一集的來賓 Susan Goodsell 講這個故事的用意是:什麼算是好引薦,取決於接收的那個人。

而我認為這個故事的價值,比那句結論還要大。

先算一下那位老闆的數字,你會發現他才是對的

那些說「這不算引薦」的成員,並沒有惡意。他們在做一件他們認為正確的事——維護標準,避免有人用湊數的方式衝業績。

但他們算錯了。

一杯咖啡,假設六十元。一天一杯。一年兩百五十個工作天。

那是一年一萬五千元。而如果這個習慣維持三年,就是四萬五千元。

更重要的是這筆錢的性質:它不是一次性的成交,是一條穩定的年金。對一家咖啡店來說,每日回頭客的終身價值,遠遠高於一次性上門的新客人。

所以那位老闆的判斷不只是「他的主觀感受」,它在商業上是正確的。反而是那些幫他把關的人,用了一個不適合咖啡店這個業態的標準。

而這就帶出這一集真正的問題:

誰有資格定義什麼算數?

劉潤在《底層邏輯1》裡有一個章節標題,就是這件事:「誰有權『定義』公正」(P352)。而在引薦這件事上,答案很清楚——定義權屬於接收的那一方。

因為只有他知道自己的成本結構、利潤來源、以及一個客人對他的實際價值。旁邊的人再有善意,也是在用自己的行業邏輯去判斷別人的行業。

全集最重要的一句話

Susan 講了一句,我認為值得每個分會印出來貼在牆上:

「我第一次給你一個爛引薦,那大概是我的錯。但我第二次給你一個爛引薦,那大概是接收者的錯——因為他沒有教育我們什麼是好引薦、什麼有用、什麼沒用。」

這句話真正在做的事,是把責任移到唯一有能力解決問題的那一方。

而我認為這是一個可以推廣到任何管理情境的原則:

當同一個錯誤重複發生,責任會從「犯錯的人」,移到「握有資訊卻沒有傳遞的人」身上。

幾個例子:

  • 客人一直問同一個問題。第一個客人問,是他不了解。第十個客人問同一件事——那是你的說明有問題。
  • 員工一直做錯同一個步驟。第一次是他的疏忽。第五次是你的 SOP 寫得不清楚,或者根本沒有寫。
  • 同一種客訴反覆出現。第一次是意外。第三次是你的流程在製造它。

這個原則之所以有用,是因為它把注意力從「怪誰」轉到「誰改得動」。而在重複發生的問題裡,能改的永遠是握有資訊的那一方。

那位攝影師的一句話,做了三件事

Susan 舉了另一個例子,我認為是這一集最值得學的一句話。

南加州有一位高價位的婚禮攝影師,在麗池卡爾登、在海邊懸崖上拍照。而他對分會成員的說法是:

「如果你要的是七百美元的婚禮攝影包套,我可以推薦你一個信得過的人。但如果你要的是七千美元的包套——沒有人做得比我更好。」

Susan 問:你猜他拿到了什麼生意?

Misner 答:他想要的那種。

這句話同時做了三件事,而每一件都值得拆開:

第一,它拒絕了他不要的生意。而且拒絕得很乾脆,沒有留下「其實我也可以做」的模糊空間。

第二,它幫了對方。他沒有讓問的人空手而回,他給了替代方案。這一點很重要——拒絕如果不附上出路,會被感覺成傲慢。

第三,也是最強的:他用「拒絕」本身證明了自己的定位。

這一點值得多講一句。「我不做這個」比「我很擅長那個」有說服力得多,因為前者是有成本的——你把生意推出去了。

任何人都可以說自己是高端的。而一個真的把七百美元的案子推給別人的人,他的高端是用實際的損失證明的。

這一點跟我在 Ep322 寫過的品牌是同一件事:可信的定位,來自你放棄了什麼,不是你宣稱了什麼。

你的六十秒不是自我介紹,是下訂單

Susan 舉的印刷業例子也很鋒利:

「我做一盒名片只賺四美元,我不想做。那我就不要在分會會議上一直說我可以印名片。」

而她給的替代做法是:改講那些真的有利潤的東西——媒體資料袋、型錄、或任何她做起來會賺錢的品項。

我認為這件事可以講成一句更狠的話:

你在六十秒裡提到的每一項服務,都是在下訂單。

多數人的六十秒,講的是「我會做什麼」——因為我們的直覺是要展示能力、要顯得全面。

而每一次你提到一個你其實不想接的項目,你就是在訓練在座五十個人替你找那種案子。然後三個月後你抱怨「怎麼都是這種小案子」。

那不是他們的問題。那是你自己點的菜。

所以正確的檢查方法是:把你六十秒裡提過的所有項目列出來,然後刪掉你不想再做的那些。不是因為你做不了,是因為你不希望別人替你找那些。

而 Susan 還加了一項多數人不敢做的事:講出你的價位帶。

這件事在台灣有點難以啟齒,因為我們覺得談錢傷感情。但它的效果是雙向的——它篩掉了不適合的詢問,也讓願意付這個價的人知道他找對地方了。

拿到一個不適合的引薦,該怎麼辦?

Susan 給的做法是:私下去找那位成員,說「非常感謝你想到我。這不完全是我在找的/這不是我的專長」,然後藉這個機會約一場一對一,好好說明。

而 Misner 補了一句他很喜歡的原則(節目中提到出處,但逐字稿的人名不甚清楚,我就不指名了):

「公開讚美,私下引導。」

這個原則我完全同意。但我認為在台灣直接執行,還是會出事。理由是:

在我們的文化裡,「你給的東西不對」這句話,不管講得多客氣,本質上都是在退貨。而對方送出那份好意的時候,是帶著面子的。

所以我建議加一個步驟,而這個步驟會讓整件事的性質完全改變:

先去接觸,再回報,然後順便說明。

具體是這樣:

  1. 先真的去聯絡那個對象。就算你八成知道不會成,也去打那通電話。成本是十分鐘。
  2. 回頭跟引薦人報告結果。「我打過去了,他們目前的狀況是這樣,這次應該沒有機會。」
  3. 在報告的尾巴,順便講清楚。「順帶一提,這一類的案子我通常做起來不太順,因為某某原因。我最適合的其實是這種——如果你之後遇到,那個對我幫助很大。」

為什麼這個順序有效?

因為有行動在前,說明就不會像挑剔。

你不是在拒絕他的好意,你是在報告你努力的結果,然後順便給他更好的資訊。他的面子完全被保住了,而且他還會覺得你很認真。

相對地,如果你在拿到引薦的當下就說「這個不太適合我」——不管你多客氣,他下次就不會給你了。而「不會再給」是這件事最糟的結果,比拿到十個不適合的引薦都糟。

Misner 自己也踩過同一個坑

值得一提的是,Misner 在這一集坦承他第一年就犯過這個錯。

他說當時有位做電信的成員站起來說:「你們在南加州開高速公路的時候,如果看到商業大樓上掛著『出租』的招牌,那對我來說就是一個很棒的引薦——因為我可以進去跟管理人談,拿到電信方面的機會。」

Misner 的反應是:「我心想,那跟陌生開發有什麼兩樣?這個房間裡幾乎沒有人會接受那算引薦。」

但那個人說:他有一半的生意是這樣來的。他真正的困難是——他沒辦法一個人開遍所有高速公路,看到所有正在掛上去的招牌。

所以對他來說,那是一個完全合理、而且極有價值的請求。

我覺得 Misner 願意講這個故事,比他講對的那些道理更有價值。因為他當時的判斷看起來完全合理——那確實很像陌生開發。而他錯的地方不是判斷力,是他在用自己的行業邏輯,去評估別人的行業。

放回台灣:我們有一個特別容易發生的版本

台灣的分會裡,「這算不算引薦」的爭議,最常出現在兩種情況:

第一種:自己去消費算不算?

這就是咖啡店那個故事的台灣版。而我的看法跟那位老闆一樣,但要加一個條件:

看那筆消費對那個行業是不是「可重複的」。

  • 每天買咖啡、每月剪頭髮、每季保養車子——這些是年金型的,而且客人習慣一旦養成極難被搶走。對這類行業,成員自己去消費是非常有價值的。
  • 而一次性、高單價、幾年才一次的(裝潢、買房、大型設備)——一位成員自己來消費一次,那是一筆生意,但它不會重複。

所以我認為分會應該接受兩者都算,但應該分開登記——不要混在同一個數字裡,否則就會出現我在 Ep325 寫過的問題:計分板一旦失去解析度,它就不能再拿來判斷任何事。

第二種:介紹了但沒有成交,算不算?

這個定義其實原本就很清楚——Susan 在節目一開始就重申了:引薦是「一個跟你做生意的機會」,不是「一筆保證成交的生意」。

但台灣的分會很容易滑向用成交金額來評價引薦的品質,而這會造成一個副作用:成員開始不敢給引薦,因為怕給了之後沒成交,反而顯得自己給的是「爛引薦」。

所以我認為公開場合該表揚的是「給出引薦」這個行為,而成交金額另外統計。混在一起,你會抑制掉行為本身。

機制拆解:一張「我的引薦規格表」

把這一集變成一份可以交出去的東西。因為口頭講一次,大家三週後就忘了。

做一張 A4,四個欄位,全體會員都填,印出來互相交換:

欄位一:我最想要的三種案子(具體到情境,不是服務名稱)
不要寫「企業客戶」,要寫「員工人數 30 到 100 人、剛換辦公室、還沒有導入系統的公司」。

欄位二:我不接的案子
這一欄最有價值,也最少人敢填。寫出來會替你省掉大量的時間,而且它會讓別人更清楚你的定位。

欄位三:我的價位帶
一個範圍就好。這一欄的功能是篩選,不是報價。

欄位四:什麼樣的接觸對我算數
這一欄直接處理這一集的主題。「看到某某招牌拍給我」算不算?「你自己來消費」算不算?「只給名字沒有引介」算不算?——由你自己定義,寫下來。

然後每年更新一次,因為生意會變。

而給幹部的一個建議:把這張表當成新會員入會後第一個月的作業,並且在會議上花三分鐘讓他念出來。這比任何一次自我介紹都有用,因為它講的是「我要什麼」,而不是「我是誰」。

最後

Susan 用一句話收尾:

「你把標準設在哪裡,你就會拿到那個水準的引薦。」

而 Misner 接:「如果你期待同伴給出最好的,你就會得到。如果你期待的少於最好的,你也會得到。」

然後 Susan 在最後一刻補了一句,我認為是整集最實用、也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句:

「別忘了反過來的那一面。不要對分會裡其他人的行業做假設。如果你不清楚什麼對他們算是好引薦、需要到什麼程度——那就問一句。這件事是雙向的。」

就問一句。

而我們之所以不問,通常不是因為懶,是因為覺得自己應該已經知道了。認識三年了,怎麼好意思問「你到底要什麼樣的客人」。

但那正是那位咖啡店老闆遇到的事——一屋子認識他很久的人,替他定義了他的生意,而且定義錯了。

「誰有權『定義』公正」
——《底層邏輯1》劉潤,P352

本週行動

1. 列出你六十秒裡提過的所有服務項目,刪掉你其實不想再接的那些。你講的每一項都是在下訂單。

2. 做一張「我的引薦規格表」:想要的三種/不接的/價位帶/什麼樣的接觸對我算數。

3. 收到不適合的引薦時,先去接觸、再回報結果、最後才順便說明。有行動在前,說明就不會像挑剔。

4. 挑一位你認識很久、卻從沒問過的成員,問他:「什麼樣的接觸,對你才算得上一個好引薦?」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3《A Good Referral I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2013-04-24;來賓:Susan Goodsell;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04、Ep 309、Ep 322、Ep 325、Ep 33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以每日回頭客之年金價值論證咖啡店老闆判斷正確、把「重複發生的錯誤責任移向握有資訊者」推廣為管理原則、指出「拒絕比宣稱更能證明定位」、把六十秒重新理解為下訂單、「先接觸再回報最後說明」的台灣版做法、以及引薦規格表四欄設計,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咖啡消費之金額為便於說明所設之假設值。文中「公開讚美、私下引導」一語,原節目有提及出處人名,惟逐字稿辨識不清,故未標註。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