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 - 最新消息

EP303|他每天去那家咖啡店買一杯咖啡,然後交了五張引薦單——而全場說那不算

BNI PODCAST ‧ EP 30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某個分會的會議上,一位成員交出了四、五張引薦單。

理由是:他每天都去分會裡那位成員開的咖啡店買咖啡。

而分會裡其他人——出於好意、出於維護制度的心態——當場說話了:「那不算引薦。你不能這樣。」

然後咖啡店的老闆自己站了起來:

「等一下。他每天都有機會去星巴克,每一天。而他每天走進我的店、拿出他的皮夾、買一杯咖啡。那對我來說就是引薦。」

這一集的來賓 Susan Goodsell 講這個故事的用意是:什麼算是好引薦,取決於接收的那個人。

而我認為這個故事的價值,比那句結論還要大。

先算一下那位老闆的數字,你會發現他才是對的

那些說「這不算引薦」的成員,並沒有惡意。他們在做一件他們認為正確的事——維護標準,避免有人用湊數的方式衝業績。

但他們算錯了。

一杯咖啡,假設六十元。一天一杯。一年兩百五十個工作天。

那是一年一萬五千元。而如果這個習慣維持三年,就是四萬五千元。

更重要的是這筆錢的性質:它不是一次性的成交,是一條穩定的年金。對一家咖啡店來說,每日回頭客的終身價值,遠遠高於一次性上門的新客人。

所以那位老闆的判斷不只是「他的主觀感受」,它在商業上是正確的。反而是那些幫他把關的人,用了一個不適合咖啡店這個業態的標準。

而這就帶出這一集真正的問題:

誰有資格定義什麼算數?

劉潤在《底層邏輯1》裡有一個章節標題,就是這件事:「誰有權『定義』公正」(P352)。而在引薦這件事上,答案很清楚——定義權屬於接收的那一方。

因為只有他知道自己的成本結構、利潤來源、以及一個客人對他的實際價值。旁邊的人再有善意,也是在用自己的行業邏輯去判斷別人的行業。

全集最重要的一句話

Susan 講了一句,我認為值得每個分會印出來貼在牆上:

「我第一次給你一個爛引薦,那大概是我的錯。但我第二次給你一個爛引薦,那大概是接收者的錯——因為他沒有教育我們什麼是好引薦、什麼有用、什麼沒用。」

這句話真正在做的事,是把責任移到唯一有能力解決問題的那一方。

而我認為這是一個可以推廣到任何管理情境的原則:

當同一個錯誤重複發生,責任會從「犯錯的人」,移到「握有資訊卻沒有傳遞的人」身上。

幾個例子:

  • 客人一直問同一個問題。第一個客人問,是他不了解。第十個客人問同一件事——那是你的說明有問題。
  • 員工一直做錯同一個步驟。第一次是他的疏忽。第五次是你的 SOP 寫得不清楚,或者根本沒有寫。
  • 同一種客訴反覆出現。第一次是意外。第三次是你的流程在製造它。

這個原則之所以有用,是因為它把注意力從「怪誰」轉到「誰改得動」。而在重複發生的問題裡,能改的永遠是握有資訊的那一方。

那位攝影師的一句話,做了三件事

Susan 舉了另一個例子,我認為是這一集最值得學的一句話。

南加州有一位高價位的婚禮攝影師,在麗池卡爾登、在海邊懸崖上拍照。而他對分會成員的說法是:

「如果你要的是七百美元的婚禮攝影包套,我可以推薦你一個信得過的人。但如果你要的是七千美元的包套——沒有人做得比我更好。」

Susan 問:你猜他拿到了什麼生意?

Misner 答:他想要的那種。

這句話同時做了三件事,而每一件都值得拆開:

第一,它拒絕了他不要的生意。而且拒絕得很乾脆,沒有留下「其實我也可以做」的模糊空間。

第二,它幫了對方。他沒有讓問的人空手而回,他給了替代方案。這一點很重要——拒絕如果不附上出路,會被感覺成傲慢。

第三,也是最強的:他用「拒絕」本身證明了自己的定位。

這一點值得多講一句。「我不做這個」比「我很擅長那個」有說服力得多,因為前者是有成本的——你把生意推出去了。

任何人都可以說自己是高端的。而一個真的把七百美元的案子推給別人的人,他的高端是用實際的損失證明的。

這一點跟我在 Ep322 寫過的品牌是同一件事:可信的定位,來自你放棄了什麼,不是你宣稱了什麼。

你的六十秒不是自我介紹,是下訂單

Susan 舉的印刷業例子也很鋒利:

「我做一盒名片只賺四美元,我不想做。那我就不要在分會會議上一直說我可以印名片。」

而她給的替代做法是:改講那些真的有利潤的東西——媒體資料袋、型錄、或任何她做起來會賺錢的品項。

我認為這件事可以講成一句更狠的話:

你在六十秒裡提到的每一項服務,都是在下訂單。

多數人的六十秒,講的是「我會做什麼」——因為我們的直覺是要展示能力、要顯得全面。

而每一次你提到一個你其實不想接的項目,你就是在訓練在座五十個人替你找那種案子。然後三個月後你抱怨「怎麼都是這種小案子」。

那不是他們的問題。那是你自己點的菜。

所以正確的檢查方法是:把你六十秒裡提過的所有項目列出來,然後刪掉你不想再做的那些。不是因為你做不了,是因為你不希望別人替你找那些。

而 Susan 還加了一項多數人不敢做的事:講出你的價位帶。

這件事在台灣有點難以啟齒,因為我們覺得談錢傷感情。但它的效果是雙向的——它篩掉了不適合的詢問,也讓願意付這個價的人知道他找對地方了。

拿到一個不適合的引薦,該怎麼辦?

Susan 給的做法是:私下去找那位成員,說「非常感謝你想到我。這不完全是我在找的/這不是我的專長」,然後藉這個機會約一場一對一,好好說明。

而 Misner 補了一句他很喜歡的原則(節目中提到出處,但逐字稿的人名不甚清楚,我就不指名了):

「公開讚美,私下引導。」

這個原則我完全同意。但我認為在台灣直接執行,還是會出事。理由是:

在我們的文化裡,「你給的東西不對」這句話,不管講得多客氣,本質上都是在退貨。而對方送出那份好意的時候,是帶著面子的。

所以我建議加一個步驟,而這個步驟會讓整件事的性質完全改變:

先去接觸,再回報,然後順便說明。

具體是這樣:

  1. 先真的去聯絡那個對象。就算你八成知道不會成,也去打那通電話。成本是十分鐘。
  2. 回頭跟引薦人報告結果。「我打過去了,他們目前的狀況是這樣,這次應該沒有機會。」
  3. 在報告的尾巴,順便講清楚。「順帶一提,這一類的案子我通常做起來不太順,因為某某原因。我最適合的其實是這種——如果你之後遇到,那個對我幫助很大。」

為什麼這個順序有效?

因為有行動在前,說明就不會像挑剔。

你不是在拒絕他的好意,你是在報告你努力的結果,然後順便給他更好的資訊。他的面子完全被保住了,而且他還會覺得你很認真。

相對地,如果你在拿到引薦的當下就說「這個不太適合我」——不管你多客氣,他下次就不會給你了。而「不會再給」是這件事最糟的結果,比拿到十個不適合的引薦都糟。

Misner 自己也踩過同一個坑

值得一提的是,Misner 在這一集坦承他第一年就犯過這個錯。

他說當時有位做電信的成員站起來說:「你們在南加州開高速公路的時候,如果看到商業大樓上掛著『出租』的招牌,那對我來說就是一個很棒的引薦——因為我可以進去跟管理人談,拿到電信方面的機會。」

Misner 的反應是:「我心想,那跟陌生開發有什麼兩樣?這個房間裡幾乎沒有人會接受那算引薦。」

但那個人說:他有一半的生意是這樣來的。他真正的困難是——他沒辦法一個人開遍所有高速公路,看到所有正在掛上去的招牌。

所以對他來說,那是一個完全合理、而且極有價值的請求。

我覺得 Misner 願意講這個故事,比他講對的那些道理更有價值。因為他當時的判斷看起來完全合理——那確實很像陌生開發。而他錯的地方不是判斷力,是他在用自己的行業邏輯,去評估別人的行業。

放回台灣:我們有一個特別容易發生的版本

台灣的分會裡,「這算不算引薦」的爭議,最常出現在兩種情況:

第一種:自己去消費算不算?

這就是咖啡店那個故事的台灣版。而我的看法跟那位老闆一樣,但要加一個條件:

看那筆消費對那個行業是不是「可重複的」。

  • 每天買咖啡、每月剪頭髮、每季保養車子——這些是年金型的,而且客人習慣一旦養成極難被搶走。對這類行業,成員自己去消費是非常有價值的。
  • 而一次性、高單價、幾年才一次的(裝潢、買房、大型設備)——一位成員自己來消費一次,那是一筆生意,但它不會重複。

所以我認為分會應該接受兩者都算,但應該分開登記——不要混在同一個數字裡,否則就會出現我在 Ep325 寫過的問題:計分板一旦失去解析度,它就不能再拿來判斷任何事。

第二種:介紹了但沒有成交,算不算?

這個定義其實原本就很清楚——Susan 在節目一開始就重申了:引薦是「一個跟你做生意的機會」,不是「一筆保證成交的生意」。

但台灣的分會很容易滑向用成交金額來評價引薦的品質,而這會造成一個副作用:成員開始不敢給引薦,因為怕給了之後沒成交,反而顯得自己給的是「爛引薦」。

所以我認為公開場合該表揚的是「給出引薦」這個行為,而成交金額另外統計。混在一起,你會抑制掉行為本身。

機制拆解:一張「我的引薦規格表」

把這一集變成一份可以交出去的東西。因為口頭講一次,大家三週後就忘了。

做一張 A4,四個欄位,全體會員都填,印出來互相交換:

欄位一:我最想要的三種案子(具體到情境,不是服務名稱)
不要寫「企業客戶」,要寫「員工人數 30 到 100 人、剛換辦公室、還沒有導入系統的公司」。

欄位二:我不接的案子
這一欄最有價值,也最少人敢填。寫出來會替你省掉大量的時間,而且它會讓別人更清楚你的定位。

欄位三:我的價位帶
一個範圍就好。這一欄的功能是篩選,不是報價。

欄位四:什麼樣的接觸對我算數
這一欄直接處理這一集的主題。「看到某某招牌拍給我」算不算?「你自己來消費」算不算?「只給名字沒有引介」算不算?——由你自己定義,寫下來。

然後每年更新一次,因為生意會變。

而給幹部的一個建議:把這張表當成新會員入會後第一個月的作業,並且在會議上花三分鐘讓他念出來。這比任何一次自我介紹都有用,因為它講的是「我要什麼」,而不是「我是誰」。

最後

Susan 用一句話收尾:

「你把標準設在哪裡,你就會拿到那個水準的引薦。」

而 Misner 接:「如果你期待同伴給出最好的,你就會得到。如果你期待的少於最好的,你也會得到。」

然後 Susan 在最後一刻補了一句,我認為是整集最實用、也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句:

「別忘了反過來的那一面。不要對分會裡其他人的行業做假設。如果你不清楚什麼對他們算是好引薦、需要到什麼程度——那就問一句。這件事是雙向的。」

就問一句。

而我們之所以不問,通常不是因為懶,是因為覺得自己應該已經知道了。認識三年了,怎麼好意思問「你到底要什麼樣的客人」。

但那正是那位咖啡店老闆遇到的事——一屋子認識他很久的人,替他定義了他的生意,而且定義錯了。

「誰有權『定義』公正」
——《底層邏輯1》劉潤,P352

本週行動

1. 列出你六十秒裡提過的所有服務項目,刪掉你其實不想再接的那些。你講的每一項都是在下訂單。

2. 做一張「我的引薦規格表」:想要的三種/不接的/價位帶/什麼樣的接觸對我算數。

3. 收到不適合的引薦時,先去接觸、再回報結果、最後才順便說明。有行動在前,說明就不會像挑剔。

4. 挑一位你認識很久、卻從沒問過的成員,問他:「什麼樣的接觸,對你才算得上一個好引薦?」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3《A Good Referral I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2013-04-24;來賓:Susan Goodsell;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04、Ep 309、Ep 322、Ep 325、Ep 33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以每日回頭客之年金價值論證咖啡店老闆判斷正確、把「重複發生的錯誤責任移向握有資訊者」推廣為管理原則、指出「拒絕比宣稱更能證明定位」、把六十秒重新理解為下訂單、「先接觸再回報最後說明」的台灣版做法、以及引薦規格表四欄設計,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咖啡消費之金額為便於說明所設之假設值。文中「公開讚美、私下引導」一語,原節目有提及出處人名,惟逐字稿辨識不清,故未標註。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