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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305|無知但熱血,勝過知識被冷凍——而最糟的那一格,剛好長得最像謹慎

BNI PODCAST ‧ EP 30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裡有一句話,Misner 說他很喜歡:

「無知而熱血,勝過知識被冷凍。」(Ignorance on fire is better than knowledge on ice.)

然後他加了一句自嘲:「這是一個念了十年大學的人說的。」

而他接著補了整句話真正完整的版本:

「唯一比它更強的,是知識著了火。」

這句話其實描述的是一個四格矩陣,不是一條線

多數人聽到這句話,接收到的訊息是「行動勝過知識」。但那個讀法把它壓扁了。

它實際上有兩個維度:你懂多少,以及你動不動。而兩個維度交叉,會得到四種人:

一、熱血 × 有知識。最強。沒什麼好說的。

二、熱血 × 無知。會動,會撞牆,但每一次撞牆都在收集資訊。三年後他會變成第一種。

三、冷淡 × 無知。什麼都不會發生。但至少它很誠實,而且當事人通常知道自己的狀態。

四、冷淡 × 有知識。——這一格是最糟的。

而我想把第四格為什麼最糟講清楚,因為這是這句話真正的重點,也是 Misner 沒有明說的部分:

「知識被冷凍」最糟的地方,不在於它產出最少,而在於它偽裝成謹慎。

一個什麼都不做的人,如果他懂得夠多,他可以永遠地、而且聽起來非常有道理地解釋自己為什麼還沒動:

  • 「我還在評估。」
  • 「時機還沒到。」
  • 「這個做法有幾個風險。」
  • 「我看過類似的案例失敗了。」

每一句都是真的。每一句都不能被反駁。而知識越多,可以拿來當作不行動理由的東西就越多。

這就是為什麼第三格的人有時候反而比第四格的人先出發——因為他沒有那麼多可以說服自己的材料。

而 Misner 那句自嘲——「這是一個念了十年大學的人說的」——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表明他知道自己站在哪一格。他是知識那一邊的人,所以他有資格講這句話,而且他講的其實是對自己人的提醒。

「成功是對常識的不尋常應用」

這一集另一句我認為更狠的話是:

「成功是對常見知識的不常見應用。」(Success is the uncommon application of common knowledge.)

而他緊接著說:「你已經有那些知識了。現在用不尋常的投入去應用它。」

這句話的殺傷力在於,它取消了一個非常流行、而且非常體面的藉口:

「我需要先學更多。」

如果成功來自對已知知識的應用,那麼「再上一堂課」「再看一本書」「等我把這個研究透徹」——在很多情況下就是一種高級的拖延。

它高級的地方在於:它看起來完全像是在進步。你有筆記、有進度、有花錢、有時間投入。你唯一沒有的,是任何一件事情真的改變了。

放回台灣:我們有一種特別容易發生的版本

我想講一個我在台灣的中小企業裡看過很多次、而且我自己也犯過的模式:

老闆去上了一堂很好的課,回來很興奮,把內容講給員工聽。講了兩個禮拜。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沒有任何一個流程被改掉、沒有任何一份文件被寫出來、沒有任何一項指標被追蹤。

過三個月,老闆去上了另一堂課,回來再講一次。

而這件事真正的代價,不是那筆學費被浪費了。是員工學到了一件事:

「老闆上完課回來會講一陣子,撐兩個禮拜就沒事了。」

一旦這個認知形成,你之後每一次真正想推動的改變,都會先被套用這個模式——大家會微笑、點頭、然後等你忘記。

所以反覆的「知識冷凍」不只是沒有效果,它會摧毀你未來的執行力。

而在台灣,這件事還有一個文化上的助力:學習本身是被高度肯定的。「我最近在進修」是一個社會認可的說法,沒有人會質疑你。相較之下,「我什麼都沒學但我把那件事做完了」聽起來反而不夠上進。

所以我對自己的規則是:上課回來,七天內必須有一個東西被改掉,而且要是員工看得見的改變。不然那堂課就當作是娛樂,不要拿出來講。

那個作業,設計得比它看起來聰明

Misner 在這一集出了一份作業,而且他自己笑說「抱歉,我內在的教授跑出來了」。

作業是這樣的:

想一個你在過去一年裡,從書上、文章裡、錄音裡聽到的點子——任何點子,不必跟人脈有關——一個你當時想應用在生活裡、但一直沒有做的點子。

找出那篇文章,然後在接下來七天之內,去做它。

然後他加了一句:「所有的藉口都是平等的。」(All excuses are equal.)——意思是每一個藉口都同樣不成立。

這份作業的三個限制,我認為每一個都是刻意的:

限制一:「過去一年」。他不是叫你想一個新點子。他是叫你回收一個舊的。因為他知道你已經有一堆了——這正是整集的前提。而回收比創新容易得多,所以這個限制降低了門檻。

限制二:「一個」。不是一份清單,不是一個計畫。一個。因為清單會產生新的規劃工作,而規劃是拖延最舒服的形式。

限制三:「七天內」。這個期限短到你來不及規劃,只能執行。如果他說「這個月」,你會先花三週思考該挑哪一個。

這三個限制加起來,剛好堵住了拖延的所有出口:不能說想不到(回收舊的)、不能說太多不知從何開始(只要一個)、不能說要先規劃(七天)。

柯維在《與成功有約》裡有一句很短的話:「想到要做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到。」(P186)而這份作業,是那句話的執行版。

Priscilla 舉的例子,是全集最好的

Priscilla 順口提了一個例子,我認為它比 Misner 自己舉的煮飯、修東西、打高爾夫都精準得多:

「打電話給你的客戶。聽起來超簡單啊,我們每天都在打電話。但它不容易,因為有某種東西會接管你,然後阻止你去做。

那個「某種東西」是什麼?

Misner 的回答是「要持續做才是挑戰、要找時間、要排進行程」。這說得對,但我認為那不是真正的原因。

因為打一通電話不需要排進行程——它只要三分鐘。而我們每天都在滑手機滑掉不只三分鐘。

我認為真正的原因是這個:

打給一位老客戶沒有明確的理由,而沒有理由的接觸會讓人覺得自己在打擾。

你拿起電話,然後腦中出現:「我要說什麼?」

「關心一下」——聽起來很假。「最近有沒有需要」——那是推銷。「好久不見」——然後呢?

而在那三秒的空白裡,你就把電話放下了。

所以解法不是意志力,是製造一個理由。

而理由其實很好造,只要它是真的:

  • 「我剛剛看到一則跟你們那個行業有關的消息,想到你。」
  • 「上次你提到在找某某類型的廠商,我遇到一個,要不要幫你介紹?」
  • 「我們這邊有個東西改了,想先跟幾位老客人講一聲。」

注意這三句的共同點:它們都是「我為你做了一件事」,不是「我想從你這裡拿什麼」。而這正是打得出去的原因——你不是在打擾他,你是在給他東西。

這也剛好接上我在 Ep310 寫過的那件事:第一次接觸唯一該產出的東西,是一個第二次接觸的正當理由。而對老客戶來說,你需要的是同一個東西。

所以如果要我把 Priscilla 的例子變成可執行的:

不要排「打電話給客戶」的時間。改成排「每週找一件可以給某位客戶的東西」——找到了,電話自己就打得出去了。

那個折返跑的比喻

Misner 用了一個運動的例子。他說他打美式足球的時候,訓練裡有一項叫做折返衝刺——跑十碼、轉身、跑回來。

他說:「我痛恨折返跑。但你猜怎麼著?折返跑是體能訓練的一部分,而它不容易。跑十碼再跑回來有多難?沒那麼難。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概念,只是它不容易。它是苦工。」

我覺得這個比喻的價值在於,它指出了一件很少被講的事:

那些「簡單但不容易」的事情,通常單次執行都很輕鬆。難的是第四十次。

跑一趟十碼折返,任何人都做得到。跑二十趟才是問題。

打一通電話給客戶,任何人都做得到。連續五十二週每週打三通才是問題。

做一次一對一,任何人都做得到。兩年內做完一百場才是問題。

所以這類事情失敗的原因,幾乎從來不是「我做不到」,而是「我沒有繼續」。而這兩者需要的解方完全不同——前者需要能力,後者需要一個不依賴意志力的機制。

這也是為什麼我在這個系列裡寫的那些做法,幾乎都在做同一件事:把行為綁在既有的節奏上,而不是綁在決心上。每週會議前一天的提醒、每季一次的固定檢視、輪值表、方格表——這些東西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讓你不必每一次都重新下決心。

機制拆解:七天作業的台灣執行版

把 Misner 那份作業變成一個真的做得完的流程:

第一步(10 分鐘):不要靠回憶,去翻。翻你的手機備忘錄、書上折角的地方、上課的筆記、存起來沒讀的文章。不要試著「想」出一個點子——你想不出來的,那正是它一直沒被執行的原因。

第二步(5 分鐘):挑「最小的那一個」,不是「最重要的那一個」。這一點很關鍵。多數人會挑那個最有價值、最想做的——然後那個東西通常也最大、最難、七天做不完,於是又失敗一次。

挑一個你今天下午就能做完的。

第三步:把它縮小到「一次」的規模。

  • 不要寫「開始每週打三通客戶電話」→ 寫「今天下午打給王先生」。
  • 不要寫「導入客戶回訪制度」→ 寫「今天問三位客人一個問題」。
  • 不要寫「重寫我的六十秒」→ 寫「今晚寫出一個版本,明天用」。

第四步:做完之後,寫下「這件事實際花了幾分鐘」。

這一步是我加的,而且我認為它是整個練習最有價值的部分。

因為你會發現,那件拖了一年的事情,實際執行時間往往是十五分鐘。

而當你看到那個數字,你對「我沒時間」這個說法的信任度會永久下降一點。那個下降,比完成那件事本身更有用。

最後

Misner 在這一集講了一句我覺得最不留情、也最誠實的話。他對那些覺得「這些不是都很簡單嗎」的聽眾說:

「問問你自己:你有沒有達成你想在人生中達成的東西?如果沒有,我認為那是因為你沒有持續地應用這些概念。」

而他自己接著承認:「我覺得我算是達到了某種程度的成功,而我會是第一個告訴你——那要花一點苦工。它不容易做到。」

所以這一集真正的內容其實只有一句話,而它不需要任何新知識:

你已經知道該做什麼了。

接下來七天,挑一件,做掉它。

「想到要做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到。」
——《與成功有約》史蒂芬·柯維,P186

本週行動

1. 去翻(不要用想的)過去一年的筆記、折角、存下來沒看的文章,找出一個你想做卻沒做的點子。

2. 挑「最小的那一個」,不是最重要的那一個。縮小到今天下午就做得完的規模。

3. 做完之後寫下它實際花了幾分鐘。那個數字會改變你對「我沒時間」的信任度。

4. 如果你最近上過課,問一句:七天內有沒有一個員工看得見的東西被改掉?沒有的話,那堂課只是娛樂。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5《Networking Is Simple, but NOT Easy》(Classic Podcast,2013-05-08;本集為 Ep 64 重播;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10、Ep 312、Ep 314、Ep 331,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把「無知而熱血/知識被冷凍」拆解為四格矩陣、指出「冷淡×有知識」因偽裝成謹慎而最有害、分析七天作業三項限制的設計用意、對「打電話給客戶」為何做不到提出「缺乏正當理由」之解釋與造理由的作法,以及七天作業的台灣執行版四步驟,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04|你敢不敢晚上十點打電話給他?——這一題比「你們熟不熟」準得多

BNI PODCAST ‧ EP 304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給了一份檢查清單:怎麼判斷你跟一個人的引薦關係到底夠不夠深。

清單有十三項,我後面會整理。但我想先講其中一題,因為它比其他十二題加起來都準:

「如果你真的有急事,你敢不敢在晚上十點打電話給他?」

Misner 對這題的說明很誠實:「當我在晚上十點打給某個人的時候,我會緊張,因為那太晚了。所以我必須夠認識這個人。」

然後他補了一句判準:「如果心裡有任何猶豫,就不要打。」

而 Priscilla 在旁邊加了一句非常務實的話:「你有沒有他的電話號碼?那才是起點。」

為什麼這一題比「你們熟不熟」準

「你跟他熟嗎?」這種問題,每個人的答案都會偏高。因為「熟」沒有定義,而且承認不熟有點難堪。

而十點打電話這一題厲害的地方在於:它問的不是你們多熟,是你敢不敢冒險。

在晚上十點打電話,是一個會消耗關係額度的行為——你打斷了他的私人時間,而且電話這種形式沒有給他不回應的餘地。

所以你敢不敢打,取決於你潛意識裡對一件事的估計:那個帳戶裡還有多少餘額?

而這個估計,你的身體比你的腦袋誠實得多。那一秒的猶豫,就是你真正的答案。

《美好人生》裡有一句話把這個機制講得很好:「情緒就像是關係的深度顯示器。」(P207)你不需要分析,你只需要注意自己拿起電話時的那個感覺。

但這一題在台灣要改一下

直接搬到台灣,這題有兩個地方不太準。

第一,十點在台灣不算晚。很多經營者十一點還在回訊息,工廠的老闆可能十點才剛下班。單純用時間當標準,門檻太低了。

第二,也是更關鍵的:在台灣,「打電話」這個形式本身,已經比在美國更具侵入性。

因為我們的預設溝通方式是訊息。當一個人突然打電話給你,你的第一反應通常是「出什麼事了?」

所以台灣版的測試應該把重點放在形式,而不是時間:

「你敢不敢在晚上十點打電話給他——而不是傳訊息?」

那個「而不是傳訊息」是整個測試的核心。因為:

  • 訊息可以不回。對方有台階,你也有台階。所以傳訊息不需要什麼關係。
  • 電話不行。他必須當下決定要不要接,而你必須承受他不接的可能。

所以真正的測試是:你願不願意把「他可能不接」這個風險攤開來?

而如果你連傳訊息都會猶豫要不要打擾他——那答案就更清楚了。

哈維·麥凱的筆記本,以及一個很多人不敢問的問題

清單裡有一題,Misner 說「沒有人會想到這一題」:

「你知道他家人的名字嗎?」

然後他講了一個關於哈維·麥凱(Harvey Mackay)的故事。麥凱每次打電話給他,都會問一些非常具體的問題——而 Misner 說:

「我知道他的祕密。那是從他的筆記來的,因為沒有人記得住這個人記得住的所有事情。他總是會問我某件事情後來怎麼樣了,而我每次都很驚訝——他真的做到了他說大家該做的事。」

這段話很有意思,因為它揭露了一件多數人不好意思講的事:那些讓你覺得「他好記得我」的人,很多是靠筆記。

而這就帶出一個我認為值得直接面對的問題:

靠筆記記住別人的家人,算不算真誠?

我的答案是:算,而且它比天生記性好更真誠。

理由是這樣:真誠的判準不是「你有沒有自動記得」,是「你有沒有為此付出努力」。

記筆記本身就是一種付出——它代表你在對話結束、離開現場之後,特地坐下來把它寫下來。一個懶得在乎的人,不會做這件事。

反過來說,一個天生記性好、但從來不主動關心的人,他的記性沒有任何意義。

不過這件事有一條界線,而且必須畫清楚:

筆記記的是「他親口告訴你的事」,不是「你打聽來的事」。

前者是傾聽的證明——他講了,你記住了。後者是調查,而那會讓人毛骨悚然。

在台灣還要多一層考量:他人的家庭成員資訊屬於個人資料。記在自己的備忘錄裡供日後聯繫使用,跟建成公司的客戶資料庫、或者分享給第三人,性質完全不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要求個資之蒐集處理利用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依誠實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必要範圍;第 20 條規定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

而還有一個實務上的提醒,跟我在 Ep325 寫過的名片禮儀是同一件事:不要當著對方的面做筆記。離開之後再寫。當面記錄會把一場對話變成一場訪談。

那個「一年到兩年」的時間軸,有一個殘忍的推論

Misner 提到一組觀察:

「我們發現要六個月、一年——而在兩年之內,會員真的會進入一個驚人的節奏。在做過的調查裡,包括幾個獨立研究,是在第一年之後,平均會員的引薦才會真的跳升。」

他的結論是:「所以要理解,這需要時間。你不能期待加入幾個月就能給出和拿到大量的引薦。」

這個提醒是對的。但我認為它有一個推論,而那個推論比提醒本身重要得多:

如果引薦的躍升發生在第一年之後,那麼第一年的續約決定,是在成果出現之前做的。

把這件事的結構寫清楚:

  • 第 1 到 12 個月:投入大量的時間與金錢,成果稀少。
  • 第 12 個月:要決定續不續約。
  • 第 13 到 24 個月:成果開始出現。

所以那些在第一年結束時退出的人,剛好是在報酬即將出現之前離開的。

而我要強調:這不是因為他們沒耐心。是因為制度的設計,讓他們必須在資訊嚴重不足的時候做決定——而在那個時間點,所有可見的證據都指向「這不划算」。

(我在 Ep321 寫過怎麼實際計算這筆帳,包括很多人漏算的時間成本。)

這件事對兩邊都有實務含意:

對個人:加入之前就先決定「我要給它兩年」,並且把這個決定寫下來。關鍵是在還沒有失望的時候先做好這個決定——因為第十二個月的你,是最沒有能力做這個判斷的那個你。

對分會:第一年的會員最需要的不是要求,是「可見的小勝利」。不是要放寬標準,而是要刻意製造他看得到的進展——第一個引薦、第一次被公開感謝、第一次有人說「我上週去用了你的服務」。因為在成果還沒出現的那一年,能撐住一個人的只有「有在前進」的感覺。

羅傑·杜利在《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有一句話,講的是客戶關係,但用在這裡剛好:「在問題發生之前,就投入時間去耕耘顧客關係。」(P167)

這份清單有一個實務上的問題,而 Misner 只點了一下

先把完整的十三項列出來:

  1. 你知道他的背景與經歷嗎?
  2. 你知道他對客戶服務的理念嗎?
  3. 你能說出他至少三項主要的產品或服務,並且能向別人解釋嗎?
  4. 你知道他家人的名字嗎?
  5. 你有沒有問過他「我可以怎麼幫你的生意成長」?
  6. 你有沒有問過他對你的生意有什麼建議?
  7. 你知道他未來一年以上的幾個目標嗎?
  8. 你敢不敢在晚上十點打電話給他?
  9. 要開口請他幫忙(不論公事私事),你會不會覺得尷尬?
  10. 你享受跟這個人相處嗎?
  11. 你有沒有在會議之外跟他定期見面?
  12. 他離開會議之後,你還會想到他嗎?
  13. 你們能不能開誠布公地談「我們可以怎麼進一步幫助彼此」?

Misner 建議:把分會所有成員列成一張表,逐一問自己這些問題。

而問題就在這裡。十三個項目 × 四十位成員 = 五百二十個檢查點。

這個練習做不完。而就算做完了,結論也一定是「我跟大部分人都不夠深」——這不會讓任何人採取行動,只會讓人沮喪。

Misner 自己有輕輕帶過這一點(「你不必全部都做到」),但我認為要講得更明確:

這份清單真正的用法,不是拿來評分每一個人,是拿來決定「你要把誰放進那個小圈子」。

因為深度是有配額的。

我在 Ep334 算過這件事:一個每月做兩場一對一的人,要把五十五人的分會見過一輪需要兩年多,而那還只是「見過一次」。要做到上面這十三項,一個人需要多少次接觸?至少五、六次以上,加上會議之外的往來。

所以現實是:你這輩子能維持這種深度的關係,大概就是幾個人。

那麼正確的問題就不是「我跟大家的關係夠不夠深」,而是:

「我要選哪五個人,做到這個深度?」

而既然深度需要兩年,選錯人的成本很高。所以選擇的判準不應該是「他現在能給我多少生意」,而應該是:

「十年後我還想跟這個人往來嗎?」

這一題會篩掉一大批目前業績很好、但你其實不太喜歡的人。而那正是它的用處。

「你享受跟這個人相處嗎」——他自己說這一題比他以為的重要

清單第十項,Misner 講了一段我覺得很值得注意的自我修正:

「你享受跟這個人相處嗎?這一題很重要。比我以前以為的重要得多……我做 BNI 快三十年了,而這個主題對我來說,比最初那幾年重要多了。」

這句話從一個以系統、結構、流程著稱的人口中講出來,我覺得有分量。

因為「喜不喜歡這個人」在商業判斷裡,一直被當成軟性的、次要的、甚至有點不專業的考量。我們被教導要看數據、看能力、看互補性。

而他花了三十年才把它移到前面。

我認為理由很實際:因為前面所有的項目,都需要時間才能達成。而你不會把時間花在一個你不享受相處的人身上。

你可以強迫自己約一次一對一。你沒有辦法強迫自己約十次。

所以「享受相處」不是一個額外的加分項,它是其他十二項能不能發生的前提條件。

放回台灣:最難的是第九題

第九題是:「要開口請他幫忙,你會不會覺得尷尬?」

我認為這一題在台灣,是十三題裡最難達成的。

因為在我們的文化裡,求助 ≠ 中性的請求,求助 = 欠人情。而人情是一個要記帳、要還、而且還的時候可能要加倍的東西。

所以很多台灣人的策略是:盡量不要欠。不麻煩別人,也不要別人麻煩我,大家客客氣氣,各自安好。

而這個策略有一個代價,值得講清楚:

一段完全不欠的關係,其實是沒有關係。

因為關係是靠來回累積的。你幫我一次、我幫你一次、我再幫你一次——這個來回本身就是關係的內容。而一段從來沒有發生過任何互相麻煩的關係,兩年後跟兩年前一樣淺。

所以我認為比較健康的狀態不是「互不相欠」,而是:

「互相都欠一點,而且都不急著算。」

這跟我在 Ep309 寫過的那件事是同一個道理——你以為要一個小忙是在體貼,其實你是在剝奪對方參與這段關係的機會。

而要達到這個狀態,實務上的順序是:先幫,而且要幫到對方會不好意思的程度。然後才有辦法開口。這不是計算,這是台灣的社交現實——在我們這裡,開口的權利是要先賺的。

機制拆解:把十三題壓成一頁,一年做一次

把這份清單變成真的會被使用的東西:

第一步:不要列全部的人。列五個名字。

標準:十年後我還想跟他往來。不是誰業績最好,不是誰職位最高。

第二步:對這五個人,只問四題(我把十三題壓成四個代表題):

  1. 我能不能向陌生人解釋他做什麼、以及誰適合找他?(代表第 1、2、3 題——這是「引薦能力」)
  2. 我知不知道他今年最想完成的一件事?(代表第 5、6、7 題——這是「他的方向」)
  3. 我敢不敢晚上十點打電話給他?(代表第 8、9 題——這是「信任存量」)
  4. 他離開會議之後,我這個月有沒有想到他?(代表第 12 題——這是最誠實的一題,因為它不能造假)

第三步:每一個「否」,對應一個具體動作。

  • 第 1 題否 → 約一場一對一,主題是「請你教我怎麼介紹你」。
  • 第 2 題否 → 下次見面問一句:「你今年最想推進的是什麼?」
  • 第 3 題否 → 這一題不能直接補。它是前三題做久了的結果。先做前面的。
  • 第 4 題否 → 誠實一點:他可能不該在這五個名字裡。

第四步:一年做一次,固定在同一個月份。

而且每年重新選那五個人。有些人會掉出來,有些人會進來——那是正常的,也是健康的。

最後

Misner 在講完整份清單之後說了一句:

「我想聽眾可能會很震驚,一段真正有深度的引薦關係,需要的個人層面的了解到底有多少。」

我讀完的感覺是,這份清單其實不是在講引薦。

能說出對方三項服務、知道他家人的名字、知道他今年的目標、敢在十點打電話給他、離開之後還會想到他——

那就是朋友的定義。

而這一集真正在說的是:引薦不是一種技巧,它是友誼的副產品。

所以如果你發現自己在這份清單上分數很低,答案不是「我要更努力經營人脈」。

「我需要少交幾個朋友,但是交深一點。」

「情緒就像是關係的深度顯示器。」
——《美好人生》羅伯特·沃丁格、馬克·修茲,P207

本週行動

1. 列出五個名字,標準是「十年後我還想跟他往來」,不是誰現在能給我生意。

2. 對這五個人問四題:我能不能替他介紹/我知不知道他今年的目標/我敢不敢十點打給他/這個月我有沒有想到他。

3. 開始記筆記——但只記他親口告訴你的事,離開之後再寫,不要當面記。

4. 如果你剛加入某個團體不到一年,現在就先決定「我要給它兩年」。第十二個月的你,是最沒能力做這個判斷的你。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4《Building Referral Relationships》(2013-05-01;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文中提及哈維·麥凱之作法為原節目所述),相關主題另見 Ep 309、Ep 310、Ep 321、Ep 325、Ep 334,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把十點來電之測試重新解讀為「你敢不敢冒險」並提出台灣版(重點在形式而非時間)、對「靠筆記記住他人是否真誠」的正面回答與界線、指出「第一年續約決定發生在成果出現之前」之推論與雙方對策、深度關係有配額因而應選五個人、以及四題壓縮版與年度檢視流程,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所述之一年至兩年引薦躍升,係原節目引述之調查結論,未見原始資料,僅供參考。文中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20 條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伯特·沃丁格與馬克·修茲《美好人生》、羅傑·杜利《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03|他每天去那家咖啡店買一杯咖啡,然後交了五張引薦單——而全場說那不算

BNI PODCAST ‧ EP 30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某個分會的會議上,一位成員交出了四、五張引薦單。

理由是:他每天都去分會裡那位成員開的咖啡店買咖啡。

而分會裡其他人——出於好意、出於維護制度的心態——當場說話了:「那不算引薦。你不能這樣。」

然後咖啡店的老闆自己站了起來:

「等一下。他每天都有機會去星巴克,每一天。而他每天走進我的店、拿出他的皮夾、買一杯咖啡。那對我來說就是引薦。」

這一集的來賓 Susan Goodsell 講這個故事的用意是:什麼算是好引薦,取決於接收的那個人。

而我認為這個故事的價值,比那句結論還要大。

先算一下那位老闆的數字,你會發現他才是對的

那些說「這不算引薦」的成員,並沒有惡意。他們在做一件他們認為正確的事——維護標準,避免有人用湊數的方式衝業績。

但他們算錯了。

一杯咖啡,假設六十元。一天一杯。一年兩百五十個工作天。

那是一年一萬五千元。而如果這個習慣維持三年,就是四萬五千元。

更重要的是這筆錢的性質:它不是一次性的成交,是一條穩定的年金。對一家咖啡店來說,每日回頭客的終身價值,遠遠高於一次性上門的新客人。

所以那位老闆的判斷不只是「他的主觀感受」,它在商業上是正確的。反而是那些幫他把關的人,用了一個不適合咖啡店這個業態的標準。

而這就帶出這一集真正的問題:

誰有資格定義什麼算數?

劉潤在《底層邏輯1》裡有一個章節標題,就是這件事:「誰有權『定義』公正」(P352)。而在引薦這件事上,答案很清楚——定義權屬於接收的那一方。

因為只有他知道自己的成本結構、利潤來源、以及一個客人對他的實際價值。旁邊的人再有善意,也是在用自己的行業邏輯去判斷別人的行業。

全集最重要的一句話

Susan 講了一句,我認為值得每個分會印出來貼在牆上:

「我第一次給你一個爛引薦,那大概是我的錯。但我第二次給你一個爛引薦,那大概是接收者的錯——因為他沒有教育我們什麼是好引薦、什麼有用、什麼沒用。」

這句話真正在做的事,是把責任移到唯一有能力解決問題的那一方。

而我認為這是一個可以推廣到任何管理情境的原則:

當同一個錯誤重複發生,責任會從「犯錯的人」,移到「握有資訊卻沒有傳遞的人」身上。

幾個例子:

  • 客人一直問同一個問題。第一個客人問,是他不了解。第十個客人問同一件事——那是你的說明有問題。
  • 員工一直做錯同一個步驟。第一次是他的疏忽。第五次是你的 SOP 寫得不清楚,或者根本沒有寫。
  • 同一種客訴反覆出現。第一次是意外。第三次是你的流程在製造它。

這個原則之所以有用,是因為它把注意力從「怪誰」轉到「誰改得動」。而在重複發生的問題裡,能改的永遠是握有資訊的那一方。

那位攝影師的一句話,做了三件事

Susan 舉了另一個例子,我認為是這一集最值得學的一句話。

南加州有一位高價位的婚禮攝影師,在麗池卡爾登、在海邊懸崖上拍照。而他對分會成員的說法是:

「如果你要的是七百美元的婚禮攝影包套,我可以推薦你一個信得過的人。但如果你要的是七千美元的包套——沒有人做得比我更好。」

Susan 問:你猜他拿到了什麼生意?

Misner 答:他想要的那種。

這句話同時做了三件事,而每一件都值得拆開:

第一,它拒絕了他不要的生意。而且拒絕得很乾脆,沒有留下「其實我也可以做」的模糊空間。

第二,它幫了對方。他沒有讓問的人空手而回,他給了替代方案。這一點很重要——拒絕如果不附上出路,會被感覺成傲慢。

第三,也是最強的:他用「拒絕」本身證明了自己的定位。

這一點值得多講一句。「我不做這個」比「我很擅長那個」有說服力得多,因為前者是有成本的——你把生意推出去了。

任何人都可以說自己是高端的。而一個真的把七百美元的案子推給別人的人,他的高端是用實際的損失證明的。

這一點跟我在 Ep322 寫過的品牌是同一件事:可信的定位,來自你放棄了什麼,不是你宣稱了什麼。

你的六十秒不是自我介紹,是下訂單

Susan 舉的印刷業例子也很鋒利:

「我做一盒名片只賺四美元,我不想做。那我就不要在分會會議上一直說我可以印名片。」

而她給的替代做法是:改講那些真的有利潤的東西——媒體資料袋、型錄、或任何她做起來會賺錢的品項。

我認為這件事可以講成一句更狠的話:

你在六十秒裡提到的每一項服務,都是在下訂單。

多數人的六十秒,講的是「我會做什麼」——因為我們的直覺是要展示能力、要顯得全面。

而每一次你提到一個你其實不想接的項目,你就是在訓練在座五十個人替你找那種案子。然後三個月後你抱怨「怎麼都是這種小案子」。

那不是他們的問題。那是你自己點的菜。

所以正確的檢查方法是:把你六十秒裡提過的所有項目列出來,然後刪掉你不想再做的那些。不是因為你做不了,是因為你不希望別人替你找那些。

而 Susan 還加了一項多數人不敢做的事:講出你的價位帶。

這件事在台灣有點難以啟齒,因為我們覺得談錢傷感情。但它的效果是雙向的——它篩掉了不適合的詢問,也讓願意付這個價的人知道他找對地方了。

拿到一個不適合的引薦,該怎麼辦?

Susan 給的做法是:私下去找那位成員,說「非常感謝你想到我。這不完全是我在找的/這不是我的專長」,然後藉這個機會約一場一對一,好好說明。

而 Misner 補了一句他很喜歡的原則(節目中提到出處,但逐字稿的人名不甚清楚,我就不指名了):

「公開讚美,私下引導。」

這個原則我完全同意。但我認為在台灣直接執行,還是會出事。理由是:

在我們的文化裡,「你給的東西不對」這句話,不管講得多客氣,本質上都是在退貨。而對方送出那份好意的時候,是帶著面子的。

所以我建議加一個步驟,而這個步驟會讓整件事的性質完全改變:

先去接觸,再回報,然後順便說明。

具體是這樣:

  1. 先真的去聯絡那個對象。就算你八成知道不會成,也去打那通電話。成本是十分鐘。
  2. 回頭跟引薦人報告結果。「我打過去了,他們目前的狀況是這樣,這次應該沒有機會。」
  3. 在報告的尾巴,順便講清楚。「順帶一提,這一類的案子我通常做起來不太順,因為某某原因。我最適合的其實是這種——如果你之後遇到,那個對我幫助很大。」

為什麼這個順序有效?

因為有行動在前,說明就不會像挑剔。

你不是在拒絕他的好意,你是在報告你努力的結果,然後順便給他更好的資訊。他的面子完全被保住了,而且他還會覺得你很認真。

相對地,如果你在拿到引薦的當下就說「這個不太適合我」——不管你多客氣,他下次就不會給你了。而「不會再給」是這件事最糟的結果,比拿到十個不適合的引薦都糟。

Misner 自己也踩過同一個坑

值得一提的是,Misner 在這一集坦承他第一年就犯過這個錯。

他說當時有位做電信的成員站起來說:「你們在南加州開高速公路的時候,如果看到商業大樓上掛著『出租』的招牌,那對我來說就是一個很棒的引薦——因為我可以進去跟管理人談,拿到電信方面的機會。」

Misner 的反應是:「我心想,那跟陌生開發有什麼兩樣?這個房間裡幾乎沒有人會接受那算引薦。」

但那個人說:他有一半的生意是這樣來的。他真正的困難是——他沒辦法一個人開遍所有高速公路,看到所有正在掛上去的招牌。

所以對他來說,那是一個完全合理、而且極有價值的請求。

我覺得 Misner 願意講這個故事,比他講對的那些道理更有價值。因為他當時的判斷看起來完全合理——那確實很像陌生開發。而他錯的地方不是判斷力,是他在用自己的行業邏輯,去評估別人的行業。

放回台灣:我們有一個特別容易發生的版本

台灣的分會裡,「這算不算引薦」的爭議,最常出現在兩種情況:

第一種:自己去消費算不算?

這就是咖啡店那個故事的台灣版。而我的看法跟那位老闆一樣,但要加一個條件:

看那筆消費對那個行業是不是「可重複的」。

  • 每天買咖啡、每月剪頭髮、每季保養車子——這些是年金型的,而且客人習慣一旦養成極難被搶走。對這類行業,成員自己去消費是非常有價值的。
  • 而一次性、高單價、幾年才一次的(裝潢、買房、大型設備)——一位成員自己來消費一次,那是一筆生意,但它不會重複。

所以我認為分會應該接受兩者都算,但應該分開登記——不要混在同一個數字裡,否則就會出現我在 Ep325 寫過的問題:計分板一旦失去解析度,它就不能再拿來判斷任何事。

第二種:介紹了但沒有成交,算不算?

這個定義其實原本就很清楚——Susan 在節目一開始就重申了:引薦是「一個跟你做生意的機會」,不是「一筆保證成交的生意」。

但台灣的分會很容易滑向用成交金額來評價引薦的品質,而這會造成一個副作用:成員開始不敢給引薦,因為怕給了之後沒成交,反而顯得自己給的是「爛引薦」。

所以我認為公開場合該表揚的是「給出引薦」這個行為,而成交金額另外統計。混在一起,你會抑制掉行為本身。

機制拆解:一張「我的引薦規格表」

把這一集變成一份可以交出去的東西。因為口頭講一次,大家三週後就忘了。

做一張 A4,四個欄位,全體會員都填,印出來互相交換:

欄位一:我最想要的三種案子(具體到情境,不是服務名稱)
不要寫「企業客戶」,要寫「員工人數 30 到 100 人、剛換辦公室、還沒有導入系統的公司」。

欄位二:我不接的案子
這一欄最有價值,也最少人敢填。寫出來會替你省掉大量的時間,而且它會讓別人更清楚你的定位。

欄位三:我的價位帶
一個範圍就好。這一欄的功能是篩選,不是報價。

欄位四:什麼樣的接觸對我算數
這一欄直接處理這一集的主題。「看到某某招牌拍給我」算不算?「你自己來消費」算不算?「只給名字沒有引介」算不算?——由你自己定義,寫下來。

然後每年更新一次,因為生意會變。

而給幹部的一個建議:把這張表當成新會員入會後第一個月的作業,並且在會議上花三分鐘讓他念出來。這比任何一次自我介紹都有用,因為它講的是「我要什麼」,而不是「我是誰」。

最後

Susan 用一句話收尾:

「你把標準設在哪裡,你就會拿到那個水準的引薦。」

而 Misner 接:「如果你期待同伴給出最好的,你就會得到。如果你期待的少於最好的,你也會得到。」

然後 Susan 在最後一刻補了一句,我認為是整集最實用、也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句:

「別忘了反過來的那一面。不要對分會裡其他人的行業做假設。如果你不清楚什麼對他們算是好引薦、需要到什麼程度——那就問一句。這件事是雙向的。」

就問一句。

而我們之所以不問,通常不是因為懶,是因為覺得自己應該已經知道了。認識三年了,怎麼好意思問「你到底要什麼樣的客人」。

但那正是那位咖啡店老闆遇到的事——一屋子認識他很久的人,替他定義了他的生意,而且定義錯了。

「誰有權『定義』公正」
——《底層邏輯1》劉潤,P352

本週行動

1. 列出你六十秒裡提過的所有服務項目,刪掉你其實不想再接的那些。你講的每一項都是在下訂單。

2. 做一張「我的引薦規格表」:想要的三種/不接的/價位帶/什麼樣的接觸對我算數。

3. 收到不適合的引薦時,先去接觸、再回報結果、最後才順便說明。有行動在前,說明就不會像挑剔。

4. 挑一位你認識很久、卻從沒問過的成員,問他:「什麼樣的接觸,對你才算得上一個好引薦?」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3《A Good Referral I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2013-04-24;來賓:Susan Goodsell;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04、Ep 309、Ep 322、Ep 325、Ep 33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以每日回頭客之年金價值論證咖啡店老闆判斷正確、把「重複發生的錯誤責任移向握有資訊者」推廣為管理原則、指出「拒絕比宣稱更能證明定位」、把六十秒重新理解為下訂單、「先接觸再回報最後說明」的台灣版做法、以及引薦規格表四欄設計,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咖啡消費之金額為便於說明所設之假設值。文中「公開讚美、私下引導」一語,原節目有提及出處人名,惟逐字稿辨識不清,故未標註。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02|那位老太太自己也不知道閣樓裡有一幅梵谷——而這才是一對一真正的價值

BNI PODCAST ‧ EP 30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先說一件跟我們有關的事:這一集的來賓 Andrew Hall,就是把 BNI 帶進台灣的那個人。

他和太太 Jung 在二〇〇〇年把 BNI 帶出西方世界,先開了馬來西亞,然後是台灣、香港,接著是中國大陸。而錄這一集的時候,他人就在台灣——他說剛開完一場幹部會議。

Misner 在節目裡說:「我很期待有一天能去台灣,我還沒去過。」

而他要講的,是一個關於梵谷的故事。

那個作家做了一件別人不會做的事

Andrew 一九九〇年代在倫敦開藝廊,那時候認識了一位叫 Ken Wilkie 的人。

Wilkie 決定要寫一本關於梵谷的權威著作。

而一般人在這種情況下會怎麼做?把所有寫過梵谷的書蒐集起來,把資訊整合進自己的書裡。這樣做出來的會是一本相當完整的梵谷專書。

Wilkie 沒有這樣做。

他做的是:找出每一個還活著、跟這位畫家有任何關聯的人,然後打電話、去見他們。

Andrew 的形容是:「他在做一對一。」

而在這個過程中,他發現了一件事:梵谷曾經戀愛過。他愛上了房東太太的女兒,一個叫 Eugenie 的女孩。

於是 Wilkie 追查 Eugenie 還在世的親屬,找到了她的孫女。

要記得,那時距離梵谷過世已經非常久了,所以這位孫女自己也已經很年邁。

而關鍵在這裡——

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跟梵谷有任何關係。

Andrew 描述那個場面:兩個人坐在那裡喝茶,有好幾個相當尷尬的片刻,因為不知道該說什麼。

然後 Wilkie 起身要離開的時候,老太太說了一句:

「閣樓上有一些零碎的小東西。如果你想的話,可以上去看看。」

他爬上屋頂的閣樓,在一個盒子裡,找到了一張照片——那麼多年前的 Eugenie。

而照片下面還有東西。

一幅畫,畫的是梵谷和 Eugenie 曾經住過的那棟房子。

出自大師之手。

今天你可以在阿姆斯特丹的梵谷美術館看到它。

Andrew 的結論是:「Ken 可以打一千通電話給那位女士,而他永遠不會知道那個盒子裡有什麼——如果他沒有去見她。」

但這個故事的重點,不是「見面比打電話好」

這是這個故事最常被講的版本,而我認為它把最重要的部分漏掉了。

因為如果只是「見面比較有溫度、比較能建立關係」——那是對的,但它太籠統了,籠統到沒有辦法變成行動。

真正的關鍵在這裡:

那位老太太自己不知道她擁有什麼。

她不是在隱瞞,也不是不夠信任。她是不知道。她根本不曉得自己家裡跟梵谷有任何關聯。

所以打電話問不出來,不是因為電話不夠親密。是因為——

她答不出一個她不知道答案的問題。

而你也問不出來,因為你根本不知道要問什麼。「請問你家閣樓裡有沒有梵谷的畫?」這個問題沒有人會問。

所以這個故事真正告訴我們的是:

一對一的價值,不在於問到更好的答案,在於發現對方自己都不知道的資產。

那你的一對一裡,「閣樓裡的盒子」長什麼樣子?

把這件事翻譯成實務,答案其實很具體:

真正有價值的東西,不會出現在對方回答你的問題時。它會出現在他隨口提到、而且他自己不覺得重要的那句話裡。

幾個典型的樣子:

  • 「喔對了,我太太在某某公司上班。」——他覺得這跟生意無關,所以從來沒講過。
  • 「我以前做過那一行,做了八年。」——那是一整個他已經不再使用、但完全還在的人脈網。
  • 「我表哥在那邊當主管,我們過年才會見面。」
  • 「我兒子的學校我有在當家長會的。」
  • 「我以前那個客戶啊,後來去了某某集團。」

這些每一句,都是閣樓裡的盒子。

而它們的共同點是:當事人不覺得那是資產,所以他不會主動講,你也問不到。它只會在漫無目的、有足夠長度的閒聊裡浮出來。

所以我認為一對一最重要的技能,不是提問——

是注意到那句被輕輕帶過的話,然後停下來。

「等一下,你剛剛說你以前做過那一行?」

這一句,就是爬上閣樓的動作。

還有一個細節,我認為是全故事最實用的

回頭看那個場面。

兩個人喝茶,尷尬,講不出話來。而那個盒子——

是在 Wilkie 起身要離開的時候才出現的。

這件事在訪談、業務、諮商裡有一個廣為人知的現象:最重要的資訊,常常出現在「好了那我先走了」之後。

理由很清楚:當正式的部分結束,雙方的防備才會放下。

在那之前,對方一直在配合你的議程——你問他答,他知道你想要什麼,所以他挑該講的講。而當你收起筆記、站起來、講出「今天謝謝你」的那一刻,他才真正變回那個人。

所以這件事的實務結論非常簡單:

不要在時間到的時候立刻走。多留五分鐘,而且那五分鐘不要有議程。

如果你的一對一約了一小時,那就把它當成六十五分鐘。而最後那五分鐘,什麼都不要問——就是收東西、閒聊、往門口移動。

那個盒子通常在那裡。

那張十萬英鎊的椅子

Andrew 講了另一個故事。他十五年前剛加入的時候,想看看一個運作成熟的分會長什麼樣子。當時英國幾乎沒有成熟的分會,所以他早上開了六、七十英里的車,去看一個已經運作一年的團體。

到了成員貢獻的環節,發生了一件特別的事——那位理財顧問把自己的椅子拿了起來,對全場說:

「這是我的椅子。我要你們知道,這張椅子,就算十萬英鎊我也不會賣。」

Andrew 說,身為英國人,他對「一張值十萬英鎊的椅子」相當有興趣,於是問他做了什麼。

那位顧問的回答,我認為裡面有一句話比整個結果更重要:

「我是做理財顧問的,而我很清楚一件事——大部分人對我做的事情沒什麼興趣。所以我每週固定約一位成員做一對一,只是為了多了解一點他們的生意。」

停在這裡。

「我很清楚大部分人對我做的事沒興趣。」

這是一個非常誠實、而且非常不舒服的自我認知。多數人不會這樣想自己的行業——我們總覺得只要講得夠好,別人就會有興趣。

而正是這個誠實的認知,導向了正確的策略:既然我講的東西沒人想聽,那我就去聽別人講。

後面的發展他自己說是這樣的:

  • 入會六個月:成為分會裡給出最多引薦的人,而且45% 的新生意來自這個團體。
  • 於是他加碼:不只跟成員做一對一,也跟來賓、跟被引薦的對象做。
  • 入會一年:80% 的生意來自於他是這個團體的一員。

照我一貫的立場,這是一個自述的個案,數字沒有辦法驗證,而且是在一個公開場合講的(那本身就會鼓勵人講得漂亮一點)。

但我認為這個故事的價值不在數字,在因果的順序

他先成為給最多引薦的人,然後生意才進來。

而他做這件事的動機,一開始甚至不是為了給引薦——是為了了解別人的生意。給引薦是了解之後自然的結果。

所以真正可複製的部分是這句:每週一場,固定的,不管有沒有心情。

第二次一對一,才是真正發生事情的地方

Misner 提了一個他觀察到的現象:

「有些人跟某位成員做了一對一,什麼結果都沒有。但一年之後,他們回去做第二次,然後某個東西就對上了。」

Andrew 的解釋我覺得很好:

「因為你在第一次講的那些東西,一直在慢慢沉澱。他們一直在想著你,那些東西慢慢滲下去。等到你們再坐下來的時候,突然之間就變得非常相關了。你會從一個跟上次完全不同的位置接上去。」

這一點我在 Ep335 寫過類似的判斷——第一次一對一幾乎不會產生引薦,它的功能是讓第二次有東西可以聊。

而 Andrew 這裡補上了機制:對方需要時間,把你講的東西跟他生活裡的人對上號。

你在一月跟他說你專門處理某種狀況。他當時腦中沒有任何人符合。到了七月,他的某個客戶剛好遇到那件事——而那時候他會想起你。

所以問題從來不是「他有沒有聽懂」,是「他有沒有足夠的時間去遇到那個人」。

《美好人生》裡有一句話講得很好:「就會看見之前沒發現的細節。」(P176)不是細節改變了,是看的人改變了。

所以我的建議跟 Misner 一樣:把全分會的人見過一輪之後,不要停在那裡。回頭再做第二輪。而且第二輪通常比第一輪省力得多,因為不用再從自我介紹開始。

Andrew 最後講的那一點,很少人提,而我認為極重要

他在收尾的時候,講了一段我在其他地方沒看過的觀察:

「別忘了,人會離開的。老實說,人真的會離開。

而當那些人離開的時候,如果你希望他們繼續是你很好的引薦來源,那麼你如果先在會議之外投資了一點信任,你會發現他們留在你的支持結構裡的時間,會長得多、多得多。」

這一段值得展開,因為它指出了一個大家都在迴避的現實。

任何組織都有流動。你今天分會裡的四十個人,兩年後大概會換掉一部分。

而多數人對這件事的態度是:那些人「走了」。

但 Andrew 指出的是:他們沒有從世界上消失,他們只是不在那個房間裡了。

而他們會不會繼續是你的資源,取決於一件事:

你們的關係是建立在會議上,還是建立在會議之外?

  • 如果只建立在會議上——那麼會議結束,關係就結束。你們沒有任何其他的接觸點。
  • 如果有一起吃過飯、有互相幫過忙、有在會議之外聯絡過——那麼他離開的只是一個場地,不是你。

而這件事在台灣的意義比在英國更大,理由很具體:

台灣的商圈小,而且人的移動慢。一個離開分會的人,很可能還會在同一個城市待二十年、還在同一個產業、還在同一批客戶的圈子裡。

所以「離開分會」在台灣幾乎不等於「離開你的人脈」——除非你讓它變成那樣。

那麼實務上該怎麼做?我認為只有兩件事:

第一,一對一要約在會議之外的地點和時間。不要在散會後留下來聊十分鐘就當作一對一。地點換了,關係的性質就換了。

第二,成員離開的時候,主動聯絡一次。不是挽留,是問候。「聽說你不續約了,都還好嗎?」這一通電話的成本是三分鐘,而它會決定這段關係是「結束」還是「換一種形式繼續」。

而多數分會在這一刻做的事情剛好相反——離開的人會突然變得很安靜,因為大家都不知道該說什麼。然後那段關係就這樣結束了。

機制拆解:一場會「挖到閣樓」的一對一

把這一集的三個發現變成流程:

一、把時間拉長,而且留白。一小時的一對一,實際上要留七十分鐘。前十分鐘不談生意,最後五分鐘不設議程。那兩段留白,是這場會面最有機會出現盒子的地方。

二、準備三個「往回問」的句型,而不是三個問題。

  • 「等一下,你剛剛說你以前做過⋯⋯?」
  • 「那個時候你都是跟什麼樣的人往來?」
  • 「這件事你還有跟那時候的人聯絡嗎?」

這三句的共同點:它們追的是對方的過去,而不是他的現在。因為現在的部分他已經講過幾百次了(那就是他的六十秒),而過去的部分沒有人問過。

三、結束後三十分鐘內,寫下「他隨口提到、但我覺得可能有用的三件事」。注意是「他隨口提到的」,不是「他正式介紹的」。後者你回去看他的名片就有了。

四、把第二輪排進行事曆。不是「有機會再約」,是現在就約六到十二個月後的那一場。因為第二場不會自己發生。

最後

Misner 用了一個我覺得很貼切的比喻收尾:

「六十秒簡報是人脈經營 101,是入門課。你必須做,而且要做好。但如果你想走得更深——那是人脈經營 401,而那是關於一對一的。」

而我想留下的還是那個閣樓。

Ken Wilkie 找到那幅畫,不是因為他問對了問題。他根本不知道要問什麼。

他找到它,是因為他人在那裡,而且他沒有在老太太說「上面有一些零碎的東西」的時候說「不用了謝謝」。

《更快樂的選擇》裡有一句話很短:「不去尋找,就不可能有任何發現。」(P155)

而尋找的第一步,通常就只是去那裡,然後多留一下。

「不去尋找,就不可能有任何發現。」
——《更快樂的選擇》塔爾·班夏哈,P155

本週行動

1. 下次一對一,把一小時排成七十分鐘。前十分鐘和最後五分鐘不要有議程——盒子通常在那裡。

2. 練習一句話:「等一下,你剛剛說你以前做過⋯⋯?」對方隨口帶過的那句,才是閣樓。

3. 把全分會見過一輪之後,回頭排第二輪。現在就把日期訂下來,因為第二場不會自己發生。

4. 有成員要離開的時候,主動打一通三分鐘的電話。決定這段關係是結束,還是換一種形式繼續。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2《One-to-Ones and Van Gogh》(2013-04-17;來賓:Andrew Hall;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文中梵谷故事為原節目來賓轉述其友人 Ken Wilkie 之經歷),相關主題另見 Ep 303、Ep 304、Ep 310、Ep 33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把故事重點由「見面勝過電話」重新界定為「對方不知道自己擁有什麼」、指出關鍵資訊常出現在離開之際因而應多留五分鐘、以「往回問過去」取代「問現在」的三個句型,以及成員離開時主動聯絡之建議,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理財顧問之 45%、80% 等數字為原節目轉述之個案自述,無從查證,不宜視為可預期之結果;梵谷與 Eugenie 之情節、畫作發現經過與館藏現況,均依原節目口述整理,未經查證原始文獻。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塔爾·班夏哈《更快樂的選擇》、羅伯特·沃丁格與馬克·修茲《美好人生》,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01|幫對方先寫好草稿再請他改——這招很有效,而且在某些行業是違法的

BNI PODCAST ‧ EP 30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Misner 在這一集開場講了一件我們都經歷過的事:

「我們很多人小時候被教導:不要吹噓自己的成功。但這條規則有一個但書,而我們的父母通常沒有教。」

然後他給了四個做法,加上節目中臨時想出來的第五個。

其中四個我認為非常好用,而且台灣人特別需要。但第一個必須先畫一條線,因為它離不實廣告只有一步之遙。

先講那個爭議最大的:幫對方寫好草稿

Misner 的建議是這樣:

「如果你想拿到一位非常成功的人的推薦——那會是你的推薦清單裡的冠上明珠——我建議你問他,可不可以由你先寫兩份範例,讓他參考、修改,然後用他自己的版本。」

他知道這聽起來怪,所以他立刻補了理由,而且是用自己的經驗:

「我常被邀請替書寫推薦。我一向樂意,但去年我們大概寫了六十篇推薦語。那幾乎可以是一份全職工作……而其中很多人給了我草稿,讓我在上面加進自己的味道,這真的加快了整個流程。」

他的論證是:那些很成功、很忙的人,如果他們對你的服務滿意,他們是願意寫的。問題只是他們沒有時間。給一個起點,會幫上大忙。

這個論證有它的道理。而我認為在正確的條件下,這個做法是可以接受的——但那些條件必須同時成立,而且要講清楚。

三個必須同時成立的條件

條件一:對方真的使用過你的服務。

這是最基本、也最不能妥協的一條。草稿可以代寫,經驗不能代擁有。

條件二:你必須明確地說「請隨意改,或者完全重寫」,而且要真心的。

差別在於:如果你的草稿寫得很滿、很漂亮、而且暗示「照這樣就好」——那個修改的自由就是假的。人在收到一份完整的東西時,天生傾向不動它。

所以正確的做法是把草稿寫得不完美、留白、甚至列兩三個不同角度讓他挑。你要的是啟動他的思考,不是取代它。

條件三:他有真正說不的自由。

這一條在台灣特別要注意,因為我們的關係裡常常有權力落差。當你是供應商、對方是客戶,或者你是老闆、對方是員工,或者你是資深、對方是新人——「可以幫我寫個推薦嗎」這句話在對方耳裡不是請求,是要求。

而一份不能拒絕的推薦,不管內容多真,它都不是推薦。

但在有些行業,就算三條都成立,這件事仍然違法

這一段我必須寫得很直接,因為它牽涉到我自己這一行。

《醫療法》第 86 條列舉了醫療廣告不得採行的方式,其中包括「假借他人名義為宣傳」;主管機關的相關函釋亦明確禁止醫療廣告以病人或其他人之名義、體驗、感謝作為內容。

所以在醫美與醫療,這件事是雙重的問題

  • 第一層:以病人名義做見證,本身就不行。不管是不是真的、不管有沒有付錢。
  • 第二層:由業者代擬內容,更直接落入「假借他人名義為宣傳」的文義。

其他行業則要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它的核心要求是兩件事:

  • 薦證內容必須反映薦證者真實的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經驗,不得以未經實際體驗之內容為之。
  • 薦證者與廣告主之間如有非一般大眾可合理預期的利益關係,必須充分揭露。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則是那條總則:不得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把這些放在一起,代擬草稿這件事的合法邊界其實很清楚:

你可以幫他整理他說過的話,不能幫他想出他沒說過的話。

前者是編輯,後者是代言。而這條線,你自己心裡最清楚踩在哪一邊。

另外還有一件在分會情境裡很容易被忽略的事:成員之間存在引薦互惠的關係,這在法律評價上很可能就是一種「經濟上的利益關係」。所以如果要把同會成員的推薦拿到對外的廣告上使用,這層關係應該要揭露。

第五個做法,是節目中臨時想出來的,而且它最好

Priscilla 在中間插了一句話,我認為是整集最有價值的貢獻。她說:

「BNI 有個真正的好處是——你其實不必自己說那些話。你可以讓一個用過你服務的人,在會議上站起來替你講。」

Misner 聽完之後,當場想出了第五個做法,而且他自己說:「你剛給了我一個很棒的點子。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在聽的時候就把它寫下來。」

做法是這樣:

  1. 當有人在會議上口頭給你一段感謝見證,當場把它記下來。抓住他講的重點。
  2. 回去打成文字。
  3. 寄回去給他,並且說:「今天非常謝謝你的推薦,我很珍惜你說的話。這是我聽到的重點——你要不要改一下,或者做任何你想做的修改?另外,我可以把它放進我的推薦資料夾裡使用嗎?」

我認為這個做法之所以是五個裡最好的,有三個理由:

第一,它解決了口頭見證最大的浪費——它發生了,然後就消失了。

我在 Ep323 寫過那位站起來說「七年來我的下背第一次不痛」的先生,那段話讓十二個人當場拿起筆。而那段話今天在哪裡?沒有人記得原文。

每個分會每週都在產生這種東西,然後每週都讓它蒸發掉。

第二,它給了對方修正的機會,所以最終版本是他真正認可的。

這一點解決了前面那個代擬草稿的倫理問題——因為內容原本就是他講的,你只是整理。他改不改都無所謂,因為底稿本來就出自他口中。

第三,也是台灣最需要注意的:它取得了明確的使用同意。

「我可以用嗎?」這一句是關鍵。而在台灣,我建議一定要用文字問、留下紀錄——LINE 訊息、電子郵件都可以,重點是要有一個他說「可以」的證據。

因為當你把某個人的姓名、公司、話語放到公開的地方,那涉及他的個人資料與姓名使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要求個資之蒐集處理利用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依誠實信用方法為之;第 20 條規定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有一句白紙黑字的「可以」,比任何默契都可靠。

而且這件事還有一個附帶效果:當你把整理好的文字寄回去,對方會感覺到你很重視他說的話。那本身就是一次很好的關係加溫,成本是十分鐘。

《客訴管理》裡有一句話講的是處理客訴,但用在這裡剛好:「把顧客說的話原原本本地記錄下來。」(P197)

第三個做法,我認為是最被低估的

Misner 的第三項是:寫一段「個人介紹」,給你的網絡拿去用。

他的理由講得很直白:「你不會希望你的引薦業務團隊自己編故事。這能簡化他們的任務,也確保正確性。」

而我想把這件事講得更精確一點,因為多數人做錯的地方很具體:

多數人給別人的是「我是誰」,而應該給的是「你可以怎麼講我」。

這兩者的差別是:前者是名詞,後者是台詞。

  • 名詞版本:「陳先生是美之耀的負責人,從事醫學美容經營多年。」——這段話正確、完整、而且沒有人能拿它做任何事。
  • 台詞版本:「如果你朋友在猶豫要不要做什麼療程、或者被一堆廣告搞得很亂,我認識一個人,他會先告訴你哪些不用做。」

後者是一句可以被原話講出去的話。而那才是別人需要的東西——因為在真實的對話裡,你的朋友沒有時間即興發揮,他需要一句現成的。

所以這段介紹的規格應該是:

  • 三十秒以內,能一口氣講完。
  • 用第三人稱,因為那是別人要講的。
  • 包含「什麼時候該想到我」——這是最關鍵的一項,也是最多人漏掉的。
  • 用對方會用的詞,不要用你的行業術語(這一點我在 Ep326 寫過)。

而 Misner 給的執行時機很好:如果你有十分鐘的專題報告機會,那就是給他們一份帶得走的東西的最佳時刻。

「自我推銷」的解法,是把它外包給格式

第四項是「toot your own horn」——替自己吹號角、講出你的事業做得好的地方。

Misner 說得很小心:「這不是在炫耀你的高爾夫差點,也不是在承認自己品味很好。這是關於凸顯你的事業強項,以及你在社區裡真正做過的好事。」

然後他給了一個我認為非常聰明的技巧:

「舉例來說,如果你是那位十分鐘的講者,你的『介紹稿』裡就可以包含一部分那些內容——這樣講你的成就的是別人,不是你自己。」

這個做法的本質是:把自誇外包給格式。

因為「主持人唸講者介紹」是一個大家都接受的儀式。同樣的一句話,從主持人口中講出來是介紹,從你自己口中講出來是炫耀。

內容一樣,位置不同,社會評價完全相反。

而我認為這一點對台灣人是解方,因為我們的文化對自誇的容忍度低得多。

所以台灣版的建議是:準備一份自己的簡介,主動給主持人。

不管是餐會、演講、頒獎、還是分會的專題報告——多數人不準備,然後主持人就隨便唸名片上的頭銜,或者臨時問「你要怎麼介紹」,於是那三十秒就浪費掉了。

而一份準備好的簡介,可以正大光明地寫進那些你自己講會很尷尬的事:你做了幾年、處理過幾個案子、拿過什麼認證、做過什麼公益。

你什麼都沒說,但全場都聽到了。

放回台灣:我們的問題不是不會講,是覺得不該講

Misner 開頭那句「父母教我們不要吹噓,但沒教那條但書」,在台灣的力道更強。

我們的文化裡,謙虛不只是禮貌,它是一種德性。而主動講自己的成績,會被歸類到「愛現」——那是一個很重的評價。

所以我認為台灣的解法,不是把自己訓練成會自誇的人。那既不會成功,也不符合我們自己的性格。

解法是:把敘述的權力交給第三方。

整理成一句話就是——你不要說,你要讓別人有東西可以說。

而這一集的五個做法,本質上全部都是在做這件事:

  • 書面推薦——別人寫的。
  • 成功故事——用案例講,不是用形容詞講。
  • 個人介紹稿——別人唸的。
  • 講者介紹——主持人唸的。
  • 把口頭見證整理成文字——別人說的話,你只是保存。

五個都不是「你在講自己」。而這正是它們在台灣行得通的原因。

機制拆解:一個「成功故事資料夾」

把這一集變成一個可以維護的東西。而重點是它必須是持續累積的,不是需要的時候才生產。

建立一個資料夾(實體或雲端都可以),裡面固定四類:

第一類|別人說的話。包括書面推薦、以及你整理過並取得同意的口頭見證。每一則旁邊註明:日期、對方是誰、以及「已取得書面同意」的紀錄。沒有同意紀錄的,不能用。

第二類|兩個代表性案例。Misner 建議寫兩個——一個代表你最想要的客戶類型,一個代表你最強的工作。

寫的時候不要寫成廣告,寫成過程:對方原本的狀況、他當初擔心什麼、你們實際做了什麼、花了多久、結果如何。過程比結果更能讓人想像自己在裡面(這一點我在 Ep323 拆解見證結構時談過)。

受管制行業要特別注意:案例的寫法不能涉及療效宣稱或個案成效的暗示。比較安全的方向是寫「我們怎麼判斷、怎麼溝通、怎麼處理」,而不是「做完之後多好」。

第三類|給別人用的介紹台詞。三十秒、第三人稱、含「什麼時候該想到我」。每年更新一次。

第四類|給主持人的簡介。兩個版本:三十秒的,和九十秒的。隨身帶著,或存在手機裡隨時可以傳出去。

而維護的節奏很重要:每個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花十五分鐘更新。因為這種資料夾如果不排時間,永遠會在「需要用的前一天晚上」才手忙腳亂地生產——而那時候你已經來不及去要同意了。

最後

這一集裡最好的東西,其實是它誕生的方式。

第五個做法不在 Misner 的講稿上。它是 Priscilla 順口講了一句「你其實不必自己說,可以讓別人替你講」,然後 Misner 說「你剛給了我一個很棒的點子」,當場想出來的。

而他還很誠實地補了一句:「這是一個全新的想法,我從來沒有測試過,很想聽聽它實際上有沒有用。」

我覺得這件事本身就示範了這一集的主題。

那個點子不是他一個人想出來的,是兩個人在一段沒有預設劇本的對話裡撞出來的。

而如果他當時只是照著自己的四點講完——那第五點就不存在了。

「把顧客說的話原原本本地記錄下來。」
——《客訴管理》,P197

本週行動

1. 下次有人在會議上口頭稱讚你,當場記下來、打成文字寄回去,並用文字問一句:「我可以使用嗎?」

2. 寫一段三十秒、第三人稱、可以被原話講出去的介紹台詞,重點是「什麼時候該想到我」。

3. 準備一份給主持人的簡介(三十秒與九十秒各一版),存在手機裡。把自誇外包給格式。

4. 代擬草稿之前先確認三件事:他真的用過、他能自由改寫、他能自由拒絕。而醫療與受管制行業,不要做。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1《Capture Your Success Stories》(Classic Podcast,2013-04-10;本集為 Ep 88 重播;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02、Ep 303、Ep 322、Ep 323、Ep 326,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為代擬推薦草稿設定的三項條件、把「名詞」與「台詞」區分、把自我推銷理解為「外包給格式」、以及成功故事資料夾的四類與維護節奏,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關於《醫療法》第 86 條及主管機關函釋、《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公平交易委員會薦證廣告規範說明、《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20 條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原節目所述之代擬推薦作法係美國情境,在我國部分行業並不可行,引用前請先確認所屬法規。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客訴管理》,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00|「來賓日我們辦過,沒用啦」——問下去,通常是把防呆的步驟全拆掉了

BNI PODCAST ‧ EP 30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是第三百集。Misner 錄的時候人在波蘭——他說那是他第一次去波蘭的分會。

而這一集談的是來賓日。裡面有一段話,我認為適用於任何一個正在導入某套流程的組織,跟來賓日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們做過了,浪費時間」

Misner 說,這些年來有很多會員跟他講過同一句話:「來賓日我們試過了,那是浪費時間。」

而他的處理方式是往下追問。然後他說:

「當我深入去問,我發現他們確實辦了來賓日,但他們基本上是隨便做做。他們的說法是——『我們來辦個來賓日吧。我知道應該要有這個、要做那個,但我們不需要那些啦。就訂個日期、然後邀人就好了。』

可是,如果你只執行了計畫的一部分,你就只會拿到一部分的結果。」

然後他引了一個別人跟他講過的比喻,我覺得非常傳神:

「這就像一條在製造汽車的生產線,而你開始挑挑揀揀哪些東西不要放進去。我們真的需要那些坐墊嗎?那個輪子呢?那個輪子有必要嗎?

然後你會得到一台從生產線上下來、但是沒有輪胎的車。」

這是所有 SOP 導入失敗最常見的形態,而它有一個特定的結構

我想把這件事拆清楚,因為它不是「大家不夠認真」這麼簡單。它是一個可以預測的失敗模式,而且被砍掉的步驟不是隨機的。

結構是這樣的:

第一,一套成熟的流程裡,有些步驟的作用是不明顯的。

因為它們防止的,是一個你沒有經歷過的失敗。設計那個步驟的人,是被那個失敗咬過的。而你沒有。

第二,執行的人會理性地評估每一個步驟,然後砍掉「看起來沒必要」的。

這一步完全合理。時間有限、人力有限,把非必要的東西拿掉是負責任的做法。

第三,而這就是問題所在——被砍掉的,剛好就是那些作用不明顯的步驟。

因為判準是「看起來有沒有用」,不是「實際上有沒有用」。而這兩者的落差,正好等於那位設計者的全部經驗。

第四,結果是:留下來的都是顯而易見的,砍掉的都是防呆的。

以來賓日為例,被留下來的一定是:訂日期、發邀請、準備茶點、拍照。

而被砍掉的通常是:

  • 前面幾週該做什麼(因為「時間還早」)
  • 名單要怎麼建(因為「大家想一想就有了」)
  • 當天誰負責在門口接住每一位來賓(因為「大家都會招呼啊」)
  • 會後三天內誰負責聯絡誰(因為「有需要的自己會來」)

而這四項,剛好就是決定成敗的四項。

在你知道籬笆為什麼在那裡之前,不要拆掉它

這件事有一個很有名的說法:如果你在原野中遇到一道籬笆,橫在路中間,看起來毫無用處——正確的做法不是拆掉它,而是先去弄清楚它為什麼在那裡。因為當初有人花力氣立了它,一定有理由,而那個理由可能只是你還沒看見。

所以我對任何一套外來流程的建議,只有一句:

第一次執行,照抄,不要改。

等你做過兩次、親眼看過每一個步驟在防什麼、也看過省略某一步之後發生了什麼——那時候你才有資格調整。

劉潤在《底層邏輯1》裡引過一句在製造業廣為流傳的話,聽起來很不民主,但用在這個情境上是對的:

「理解要執行,不理解也要執行。」(P364)

而我要補上它成立的前提,否則這句話會變成壓迫的藉口:它只適用於「已經被大量驗證過的成熟流程」,而且只適用於「第一次到第二次」。

如果一套流程從來沒有被驗證過,那照抄就沒有任何道理。而如果你已經做過五次還不准調整,那就是僵化。

被輕輕帶過、但我認為最重要的一句

Misner 在開頭更正了一個被轉述的說法。有位歐洲的幹部寫信問他,因為他們聽說 Misner 講過「來賓日是唯一能帶來可衡量成長的活動」。

而 Misner 說:如果有人以為我這樣說,那不完全是我的意思。

他的原意是:來賓日是一個很好的方法,不是唯一的方法。

這個更正本身值得停一下,因為它示範了一件在每個組織裡天天發生的事:

一句話在轉述的過程中,會變得更絕對。

「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這是最好的方法」→「這是唯一的方法」。每一次轉述都往前推一格,因為絕對的說法比較好講、比較有力、也比較容易記。

而它的後果是:原本的建議,變成了教條。而教條會排擠掉其他同樣有效的做法——當大家都相信只有來賓日有用,那平常的邀約就不會發生了。

而他接著講的那句,是這一集真正的重點

Misner 在澄清之後說了一句話:

「事實上,你不應該只為了邀請來賓才辦來賓日。這是一段旅程,不是一個終點。這是你應該持續在做的事——當你遇到一個可能是好人選的人的時候。」

我認為這句話點出了來賓日最大的副作用,而多數分會沒有意識到:

來賓日會讓「邀請」變成一個季節性的活動。

一年辦兩次來賓日,實質上等於在告訴所有成員:其他五十週不用邀。

沒有人會這樣講出口,但行為會這樣呈現——來賓日前兩週大家很努力,之後三個月一個人都沒帶。

而正確的關係應該是反過來的:

來賓日是「收成」,不是「播種」。

也就是說:你在來賓日邀到的人,應該是你前面兩三個月已經接觸過、聊過、鋪陳過的人。來賓日給你的不是對象,是一個好開口的理由——「我們那天有個特別的場次,你來看看」比「你要不要來參加我們的早餐會」好開口太多了。

而多數分會的實際做法是相反的:來賓日前兩週才開始想「我要找誰」。那時候能想到的,就只有那些你本來就會想到的人——而他們通常早就被邀過了。

所以我的建議很具體:來賓日的日期要提前三個月公布,而公布的目的不是為了讓大家準備場地,是為了讓大家有三個月的時間去接觸人。

「同職類專場」:好方法,但要先講清楚一句話

Misner 順口提到另一種做法,他叫 stack day——一次找同一個職類的多個人來。

這個做法比它聽起來聰明,理由有兩個:

第一,社會證明。當一個做保險的人走進來,看到現場還有另外三位同業,他接收到的訊息是「這一行的人會來這種場合」。這比任何說服都有效。

第二,分會可以選。與其一次來一個、來一個收一個,不如一次看四個、選最合適的。

但這個做法有一個風險,而且處理不好會很難看:你讓四位同業同時來,最後只能收一位——那另外三位怎麼辦?

在台灣,這件事的殺傷力更大,因為那三位很可能彼此認識,而且會在同一個圈子裡講。

所以我認為執行這個做法有一個前提,而且必須在邀請的時候就講,不是當天才講:

「我們這個職類目前只有一個席次。那天會有幾位同業一起來,我們會在兩週內給大家回覆。無論結果如何,我都會親自跟你說明。」

把話講在前面,這件事就是公平的競爭。話沒講在前面,它就變成一場沒有人知道規則的比賽——而輸的人會覺得自己被耍了。

另外,最後那句「無論結果如何,我都會親自跟你說明」是關鍵。在台灣,沒有下文比被拒絕更傷人。

聯合來賓日:Priscilla 講得對,但規則要先訂

Priscilla 分享她的分會正打算跟同城市的另外一到兩個分會合辦來賓日。她給的理由很好:

「如果我們遇到一位職類已經有人的來賓,他可以加入另一個分會,反之亦然。可以把好處分散出去,一次讓不只一個分會變大。」

她還補了很實際的一點:場地、餐點的成本可以分攤。

Misner 同意,但加了一個但書:「只要那些分會彼此關係真的好。你不會希望一個分會把另一個分會的來賓劫走。所以你要先把細節談清楚。」

這個但書在台灣要放大來看,因為我們的分會之間有時候存在競爭、甚至派系。所以「先談清楚細節」不是客套話,是必要條件。

而我認為必須事先寫下來的,只有三件事:

一、來賓的歸屬怎麼判定。建議用最簡單、最沒有爭議的規則:誰邀的算誰的。不要用「他住哪裡比較近」「他的行業比較適合誰」這種需要判斷的標準——凡是需要判斷的,就會有爭執。

二、費用怎麼分。按出席人數分攤,會前講定,會後三天內結清。

三、如果一位來賓兩邊都想要,誰決定?

答案應該是:來賓自己決定,而且兩邊都要誠實地提供資訊。包括開會時間、地點、規模、以及那個職類目前的狀況。

因為說到底,那不是兩個分會之間的分配問題,那是一個人要加入哪個團體的決定。而任何把他當成資源在分配的做法,他都感覺得到。

最後那個警告,他講了兩次

Misner 在結尾又講了一次那件事,而且用了同樣的字眼:

「你可以辦一場史上最棒的來賓日。但如果你接著開了一場很爛的會議——那是專業術語——那就沒有人會加入。」

我在 Ep333 寫過這件事:多數分會把 90% 的精力放在「邀到人」,卻幾乎沒有為「他們來了之後那 90 分鐘」重新設計過任何東西。而那 90 分鐘才是產品試用。

這裡我只想補一個很實際的排程建議:

來賓日不要排在你們狀況最差的那一週。

聽起來像廢話,但這件事經常發生——因為日期是三個月前訂的,而那一週剛好有三位主要成員出差、教育協調人請假、專題講者臨時換人。

所以在來賓日的前一週,幹部應該做一次確認:那天誰會到?兩位專題講者是不是最強的兩位?如果不是,換掉。

因為來賓日的變數是「來幾個人」,而那個你控制不了。你唯一能完全控制的變數,是那天會議本身的品質。

機制拆解:來賓日的三個月時間軸

Misner 說手冊裡有逐週的指示,但沒有公開內容。我把可以自己做的部分整理成一個三個月的架構:

第三個月前|公布日期,並且說明公布得這麼早的理由。

「我們三個月後有來賓日。今天公布,是為了讓大家有三個月的時間去認識人,不是為了讓大家準備場地。」這句話一定要講,否則大家會等到最後兩週。

第 3 到 2 個月|每人列出十個名字。

不是「想一想有誰」,是寫下來、交出來、貼在會議室。而且要列十個——因為前三個一定是你早就想到的那些,第七到第十個才是新的。

第 2 到 1 個月|接觸,但不邀請。

這一段是最多人跳過、也最關鍵的。先去見那個人、吃頓飯、了解他的生意——完全不提來賓日。因為一個先被關心過的人,跟一個被直接邀請的人,答應的機率差非常多。

最後一個月|正式邀請,並且用來賓日當理由。

「上次跟你聊過之後我一直想到你。我們那天有一場特別的,你要不要來看看?」

前一週|幹部確認會議品質。

誰到、誰講、流程順不順、時間控不控得住。

當天|每位來賓進門三十秒內有人接住。指定專人,不要靠大家自然招呼——因為「大家的事」就是「沒有人的事」。

會後三天內|逐一聯絡,而且要指定聯絡人。

這一步的漏接率最高,因為活動結束大家都鬆懈了。所以聯絡名單要在活動當天就分配完,不要拖到隔週開會才討論。

而所有這些步驟裡,如果你只能做一件——做「第 2 到 1 個月:接觸但不邀請」那一段。那是整條時間軸上,唯一一個沒有人在做、而且效果最大的環節。

最後

回到那台沒有輪胎的車。

我覺得那個比喻真正厲害的地方,是它點出了一件事:那個在生產線上問「這個輪子有必要嗎」的人,並不是在偷懶。

他是在做一件看起來很負責任的事——檢視每一個環節、去掉不必要的浪費。這在管理上通常被視為美德。

而他失敗的原因只有一個:他在還不懂那條生產線的時候,就開始優化它。

所以順序其實很簡單:先照做,再理解,最後才改進。

多數人把第一步跟第三步對調了。

「理解要執行,不理解也要執行。」
——《底層邏輯1》劉潤,P364

本週行動

1. 想一套你曾經「簡化過」的流程,列出你當初砍掉的步驟。問自己:我知道那些步驟原本在防什麼嗎?

2. 把下一次來賓日的日期提前三個月公布,並且說清楚:提早公布是為了留三個月去認識人。

3. 執行「接觸但不邀請」那一段——先去了解對方的生意,完全不提活動。這是效果最大也最沒人做的一步。

4. 活動前一週,幹部確認一次會議品質。來幾個人你控制不了,那天的會議品質你完全控制得了。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0《Visitors’ Days》(2013-04-03;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20、Ep 333、Ep 334、Ep 311,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於 2013 年,其中所述之手冊名稱、取得方式與活動制度均可能已變更,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原節目提及之手冊內容未公開,本文所列時間軸為改寫者自行設計,非該手冊之內容。文中把「被砍掉的必然是作用不明顯的步驟」整理為可預測的失敗結構、「來賓日是收成不是播種」之重新定位、同職類專場須事先聲明席次規則、聯合來賓日的三項書面約定,以及「先照做、再理解、最後改進」之順序主張,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99|他自願去載作者到機場——而那件沒有人想做的雜事,成了唯一打得開的那扇門

BNI PODCAST ‧ EP 299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有位會員寫信問了一個很實際的問題:

「我在分會裡提過,想接觸某家新創公司的執行長——我知道我能幫上他的忙。但目前為止,會員裡沒有人跟那家公司有連結。除了陌生開發之外,你建議還有什麼方法可以接觸到那位執行長?」

Misner 的回答是:繼續講,而且要講得非常具體。

然後他講了一個自己的故事,而那個故事裡有一個細節,我認為比他想傳達的教訓還重要。

他花了將近一年,才接上一個人

Misner 當時在做一本書,需要邀請共同撰稿的作者。他很想邀到哈維·麥凱(Harvey Mackay)——《與鯊魚游泳而不被生吞活剝》的作者。

但他不認識麥凱。

他寄了信、打了電話。全部石沉大海。他自己的說法是:他過不了那位助理那一關。

所以他開始把這件事講出去。「有沒有人認識哈維·麥凱?或者認識任何認識哈維·麥凱的人?」

他說他持續講了將近一年。

而他特別強調了一句,我認為是這一集最實際的提醒:

「人們想要快速的回應。一個禮拜沒有結果,他們就放棄了。不要放棄,繼續講下去。」

然後答案出現的方式,完全不是他預期的

某次他到某個地區訪問。一位會員——不是幹部,只是一般會員——到機場接他、載他去飯店,活動結束後又載他去機場。

在往機場的路上,那位會員隨口問了一句:

「你最近在忙什麼?有什麼正在進行的事嗎?」

Misner 說:我在做一個系列,想找一些共同撰稿的作者。

那人說:喔?像是誰?

Misner 說:「有一個我一直想接觸但過不了他祕書那關的——哈維·麥凱。我很想跟麥凱先生聯絡上。」

那位會員說:

「喔,我認識哈維啊。事實上,我跟他的助理很熟。」

Misner 當場愣住。那位會員甚至不在同一州,也沒有在那邊做生意。

而那個人給的理由是這樣的:

「我很喜歡載作者。麥凱幾年前來過這裡,我自願去載他——就像我現在載你一樣。所以我跟他的助理變得很熟,我們直接叫名字,我也跟哈維聊過很多次。如果你想的話,我很樂意幫你引介給他的助理。」

結果:一通電話。

Misner 寄過的信、打過的電話,全部無效。而那位會員的一通電話就把門打開了。後來麥凱替他的好幾本書撰稿,也在 BNI 的年會上演講過。

而那個細節,才是這個故事真正的內容

Misner 講這個故事的重點是「你永遠不知道別人認識誰」。這句話沒錯,但它太被動了——它只能讓你多問幾次。

我認為真正該學的是那位會員,而不是 Misner。

他是怎麼認識麥凱的助理的?

他自願去做接送機。

停下來想一下這件事的性質:

  • 接送機是低價值的工作。它不需要專業、不會被記在功勞簿上、沒有舞台。
  • 接送機是低地位的工作。在很多場合裡,它是最資淺的人在做的事。
  • 所以幾乎沒有人搶。

而正因為沒有人搶,做的人就獨佔了一件極稀有的東西:

跟那個人單獨相處的一個小時,而且對方沒有其他事情可以做。

一場演講後的握手是三十秒,而且有二十個人在排隊。一趟去機場的車程是一小時,而且只有你們兩個。

所以這是一個非常值得學的策略,我把它整理成一句話:

在每一個場合裡,找出那個「有價值但沒有人想做」的角色。

典型的有:

  • 接送。一小時的獨處。
  • 簽到。你會見到每一個人,而且是他們進場時最需要被接住的那一刻。
  • 當攝影。你有正當的理由走到任何一群人面前,而且事後你手上有大家都想要的東西。
  • 收拾、善後。留到最後的那幾個人,通常是最核心的那幾個人。
  • 當講者的接待。整天跟著他。

這些角色的共同特徵是:低競爭、高接觸密度。

而它們在台灣有一個額外的優勢:做這些事的人會被記得,而且是被感激地記得。因為在我們的文化裡,願意做雜事的人被視為有誠意——那份印象比任何名片都持久。

但有一個關鍵的前提,不能漏掉

我要特別指出那位會員說的話裡,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句:

「我很喜歡載作者。」

注意他的說法。他不是說「我為了認識麥凱所以去載他」。

他是說他本來就喜歡做這件事。那是一個已經存在的習慣,而麥凱只是剛好出現在那個習慣的路徑上。

這一點極其重要,因為它決定了這個策略行不行得通:

如果你是為了接近某個人才去做那件雜事,對方感覺得到。

而如果那是你本來就在做的事——你一直都在幫忙接送、一直都在幫忙拍照——那麼當那個重要的人出現時,你只是照常做你的事。

這剛好呼應我在 Ep311 寫過的那件事:人脈要在你不需要的時候經營,因為那是唯一有效的時機。

那位會員能在車上自然地說出「我跟他的助理很熟」,是因為他真的很熟。而他之所以很熟,是因為他在完全沒有目的的時候,載了那個人一趟。

還有一個更容易被忽略的角色:那位助理

再看一次整個故事的結構。

Misner 過不了的那一關是助理。而最後打開門的,也是助理

那位會員說的是:「我跟他的助理很熟,我們直接叫名字。」

這件事值得每一個做業務、做開發的人記住:

你以為的障礙,其實是唯一的入口。

多數人對助理、祕書、櫃檯、總機的態度,是想辦法繞過去。「怎麼樣才能不被擋掉」「怎麼樣才能直接找到決策者」——整個銷售訓練的傳統,都在教人怎麼跨過這一關。

而這個故事說的是相反的事:那個被大家當成關卡的人,如果他站在你這邊,他就是那把鑰匙。

而且從他的角度想:他每天都在被繞過、被敷衍、被當成障礙物。所以一個真正尊重他、記得他名字、把他當人看的人,他會記得非常久。

羅傑·杜利在《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有一句話很短:「人們真正渴望連結的是人,而非公司。」(P113)而在一家公司裡,最容易被當成「公司的一部分」而不是「一個人」的,就是這些位置。

我自己在診所裡也看得很清楚:一個廠商業務對櫃檯人員的態度,跟他對我的態度差多少——那件事我一定會知道,而且它會影響我的判斷。

「你都沒問啊」

Misner 講了另一個更短的故事。

有一次一位會員站起來,非常具體地說出他要找的人。而她的引薦人——就是當初帶她進分會的那位——站起來說:

「Sally,那個人是我嫂嫂。我跟她很熟。」

那位會員的反應是:「天啊。你怎麼都沒跟我講?」

而 Priscilla 在節目裡直接猜到了對方的回答:

「你都沒問啊。」

這個故事通常被講成「所以你要開口問」。而我認為它的結構更精確一點:

持有資源的人,自己不知道那是資源。

那位女士當然知道自己有個嫂嫂。她不知道的是——那個嫂嫂對你有價值。因為她不知道你在找誰。

這跟我在 Ep302 寫過的那位老太太是同一個結構:她閣樓裡有一幅梵谷,而她自己不知道。

所以你的具體請求,實際上在做的事情是:

你給了全場一把索引鍵。

而沒有索引鍵,資料庫再大也查不出任何東西。你的分會裡有四十個人,每個人認識幾百個人——那是一個上萬筆的資料庫。但如果你的查詢條件是「有需要的都可以」,那就等於沒有下查詢。

為什麼要花一年?因為那是三個「剛好」相乘

我想解釋一下那一年的時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因為理解這件事會決定你要不要撐下去。

那個連結最後成立,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 剛好有一個人認識目標對象(或認識他身邊的人)。
  2. 剛好那個人出現在你面前。
  3. 剛好你們處在一個可以聊到這件事的情境裡。

而這三個條件是相乘的。任何一個沒滿足,就什麼都不會發生。

回頭看那個故事:那位會員是符合條件一的人,而他出現了(條件二),但如果那天不是他載 Misner 去機場、如果他沒有隨口問「你最近在忙什麼」——條件三就不成立,這件事就不會發生。

所以一年不是因為那個連結很難找。是因為三個機率相乘之後,數字很小。

而這件事有一個很實際的推論:

你能做的不是「加強搜尋」,是「增加擲骰子的次數」。

每講一次,就是多擲一次。而且要在不同的場合講——因為每個場合的人不一樣,而且情境不一樣。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我在 Ep309 寫過的「一季換一個目標」是對的做法:一個目標必須被講很多次,才有機會撞到那三個剛好。如果你每週換一個,每一個都只被擲了一次骰子。

那次對話的形式,也值得學

最後一個我認為被完全忽略的細節:

Misner 那天並沒有在「請求」。

他沒有問「你認不認識哈維·麥凱」。他是在回答一個閒聊的問題——「你最近在忙什麼」——而他的回答裡包含了一段他卡住的敘事:我在做一本書、我想找作者、有一個我一直過不了他助理那關。

而這個形式為什麼比直接問有效?

因為直接問是一個是非題,而閒聊提供的是一整段有掛勾的敘事。

  • 你問「你認不認識哈維·麥凱?」——對方要做的是檢索。而人的主動檢索能力很差(我在 Ep332 寫過再認與回憶的差別)。
  • 你講「我在找作者,卡在某某的助理那一關」——對方要做的是聯想,而且你給了他好幾個掛勾點:書、作者、助理、被擋。

而那位會員之所以想起來,很可能就是「助理」這個詞——因為他跟那位助理很熟。如果 Misner 只問「你認不認識麥凱」,那個詞根本不會出現。

所以實務上的建議是:

不要只問「你認不認識某某人」。要講一小段你卡在哪裡的故事。

故事裡的每一個名詞,都是一個可能被勾到的點。

機制拆解:一個「一季一目標」的講法

把這一集變成可以照做的:

一、一季只設一個目標,而且要具體到名字或職稱+公司。不要每週換。

二、準備兩個版本。

  • 三十秒的正式版(用在會議上):「我這一季想認識某某公司的某某人。有沒有人認識他、或認識裡面的任何人?」
  • 敘事版(用在閒聊):一小段「我在做什麼、為什麼需要接觸他、目前卡在哪裡」。這一版才是真正會成功的那一版。

三、在不同的場合講,不要只在分會講。每個場合是一組不同的人、一種不同的情境。

四、每次有人載你、你載別人、一起搭車、一起排隊、一起等餐——那些是最好的時機。因為那是最像閒聊的時刻。

五、找出你所在的每個場合裡「沒有人想做」的那個角色,去做它。而且要在你沒有目的的時候就開始做。

六、對每一個助理、櫃檯、祕書,記住他的名字。他們是唯一同時認識決策者、而且被所有人忽略的人。

最後

這個故事有一個很不浪漫的版本,而我認為那才是真的:

Misner 沒有做什麼特別聰明的事。他就是把同一件事講了一年,講到某一天在一輛開往機場的車上,剛好講給了一個剛好認識的人聽。

而那位會員也沒有做什麼特別聰明的事。他只是喜歡載作者,所以幾年前載了一個人,順便跟那個人的助理變成了朋友。

兩個人都沒有在執行什麼策略。

他們只是一個持續講,一個持續做——然後在某一個下午,那兩條線碰上了。

「人們真正渴望連結的是人,而非公司。」
——《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羅傑·杜利,P113

本週行動

1. 這一季只設一個具體目標(名字或職稱+公司),然後在不同場合反覆講。不要每週換。

2. 準備一個「敘事版」的講法——講你卡在哪裡的一小段故事,而不是問一個是非題。

3. 找出你的場合裡「有價值但沒有人想做」的角色(接送、簽到、拍照、善後),現在就開始做。

4. 記住每一位助理、櫃檯、祕書的名字。你以為的關卡,其實是唯一的入口。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99《Connecting with a Top Executive》(2013-03-27;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文中哈維·麥凱之經過為原講者自述),相關主題另見 Ep 302、Ep 309、Ep 311、Ep 325、Ep 332,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把重點由「你永遠不知道別人認識誰」轉向「去做沒有人想做的角色」、指出該策略必須在沒有目的時就開始、把助理重新理解為入口而非關卡、以「三個剛好相乘」解釋為何需要一年、以及「敘事版優於是非題」之提問形式建議,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傑·杜利《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97|「這不是我當初創辦它的理由——但會員幾乎每一次都提到它」

BNI PODCAST ‧ EP 297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來賓 Dawn Lyons 設計了一份自評表,讓會員比較「加入之前」和「現在」的自己。

而在討論其中一個項目的時候,Misner 講了一句我認為是整集最有價值的話。

那個項目是:「我有額外的資源可以分享給我的客戶。」

他說:

「這很有意思,因為它不是我當初創辦 BNI 的理由之一。但它幾乎總是會被會員提到。

創辦人設計的價值,跟使用者珍惜的價值,常常不是同一個

這句話值得每一個做生意的人停下來想。

Misner 創辦這個組織的目的是引薦。整套設計、整份議程、整個文化,全部是為了讓生意在成員之間流動。

而當他去問會員「你從這裡得到了什麼」,會員反覆提到的其中一項,是一個他從來沒有設計過的東西:

「我現在有一堆人可以介紹給我的客戶。」

Dawn 舉的例子很生活化:假設你是平面設計師,一位客戶走進來,那天心情很差——開始抱怨他的電腦、講到家裡的壓力。

而你手上有人可以介紹給他。

Dawn 的說法是:「這讓我能夠在我的專業之外,幫到我的客戶。」而她補了一句我認為很準的觀察:「久了之後,我們的客戶會反過來主動來找我們要資源。」

這件事的價值在於:它把你從「一個供應商」變成「一個窗口」。

而供應商是會被比價的,窗口不會。

而這件事有一個很實際的管理含意

如果連創辦人都不知道自己產品最被珍惜的價值是什麼——那我們憑什麼以為自己知道?

所以這件事的推論很直接:

你必須定期去問使用者「你實際上從這裡得到了什麼」,因為答案跟你的產品說明不會是同一份。

我在自己的診所裡看過同樣的落差。我以為客人回頭的理由是效果、是價格、是技術。

而實際問過之後,回答最多的是幾件我從來沒有寫進任何文案的事:「你們不會一直推銷我」「有問題找得到人」「說明講得清楚」。

這三件事,沒有一件是我們的「服務項目」。而它們就是我們真正在賣的東西。

所以我認為這一集最該帶走的行動是:找五位老客戶,問一句「你會怎麼跟朋友形容我們?」——不是問「你覺得我們如何」,而是問他轉述的版本。因為轉述的版本,才是他心裡真正記住的那個。

Dawn 最喜歡的那一題,指出了一個更根本的問題

她說她最喜歡的是第七題:

「我覺得我有一個團隊在幫我的生意。」

她的理由是:「我跟太多創業者聊過,他們什麼都自己來。他們一直努力想讓生意運作起來,而所有的工作都是自己一個人做。」

這一題我認為指出了一個比「有人幫我找客戶」深得多的問題:

孤立。

而孤立的代價,不只是效率低。真正的代價是判斷力——

一個人做決定的時候,沒有人會反駁他。所以他的錯誤不會被攔截。

一個中小企業主,可以連續三年走在一個錯誤的方向上,而完全沒有任何警報響起。因為員工不會反駁老闆、家人不懂這一行、同業是競爭對手、而顧問要收錢。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有一段話,講的是思維維度,但用在這裡精準得驚人:

「點,是孤立的,是與外在世界隔絕的。守著這一點,你將無處可去,也無處可退;你不知道機遇在哪裡,也不知道風險會不會來,你只能守在這裡。」(P123)

所以一個團體對經營者最大的價值,可能根本不是引薦——是有一群跟你處境類似、但立場不同的人,會告訴你「這件事我試過,別做」。

而這個價值同樣不會出現在任何一份簡章上。

第十一題:副產品的耐用度,有時候高過主產品

另一個 Misner 特別提出來的是第十一題:「我有很強的簡報能力。」

Dawn 說這一題大概是前後落差最大的一題——加入前的欄位分數很低,現在的欄位高很多。理由很簡單:每週都要上台講。

而 Misner 補了一個很實際的背景:很多人這輩子從來沒有受過任何演講或簡報訓練,也沒有參加過像 Toastmasters 那樣的組織(他還順口推薦了一下,這跟他在 Ep313 拒絕把「教演講」納入自己組織使命的立場完全一致)。

所以對很多人來說,那個每週六十秒,是他唯一固定的公開表達練習。

而我想指出這件事一個很有意思的性質:

簡報能力是一個副產品,但它可能是這整件事裡最可攜帶的資產。

想一下:

  • 引薦帶來的生意,會在你離開這個團體之後停止。
  • 累積的人脈,會隨著時間慢慢稀釋。
  • 「能清楚地講出自己在做什麼」這個能力,會跟著你一輩子。

它會出現在你跟銀行談貸款的時候、跟房東談租約的時候、跟員工說明公司方向的時候、跟兒女解釋你為什麼這麼忙的時候。

副產品的耐用度,有時候高過主產品。而這件事在評估任何一項投入時都值得放進來——不要只算它承諾給你的那個東西。

但這份表格有一個問題,而且它是被設計進去的

接下來我要講這一集最需要被批評的部分。

Misner 問 Dawn:這份工具最好的使用時機是什麼?

而 Dawn 說,她最喜歡的建議來自一位在幹部訓練現場的成員:

「有沒有可能把這份表格交給會員委員會,讓他們在某位會員即將續約的前三個月拿給他填?」

Dawn 的回答是:「絕對可以。我覺得那是完美的時間點。」

Misner 也同意,並且說「你會希望人們在續約之前,評估一下這段關係的價值」。

我必須指出這個設計的問題,而且問題不小。

一份自陳的量表,在「你即將要決定要不要付錢」的時間點發下去,而且是由收費的一方發的。

在調查方法上,這叫做需求特徵——填表的人清楚知道這份表想得到什麼答案。而人在這種情況下,答案會往那個方向偏,而且往往不是刻意的。

但更根本的問題還不是時機,是結構

這份表只問「你進步了多少」,沒有任何一欄問「你付出了多少」。

沒有年費那一欄。沒有時間成本那一欄。沒有「這些進步有多少可能來自別的原因」那一欄。

所以它在結構上只能產出一個方向的結論。而一份只能產出一種結論的評估工具,嚴格說起來不是評估,是說服。

我在 Ep321 寫過同一件事的另一面:當一份評估只在留不住人的時候才拿出來,它就從評估工具變成了挽留工具。而這一集把那件事直接寫進了使用建議裡。

而 Dawn 在現場觀察到的那個模式,也證明不了它想證明的事

Dawn 描述她在幹部訓練現場繞著看大家填表:

「左邊那欄(加入前)有很多 1 和 2,而右邊那欄(現在)有很多 3、4、5。看到人們有這樣的進步程度,總是一件很棒的事。」

這個觀察是真的。但我必須說,這正是這個方法在任何情況下都會產生的結果。

因為回溯自評有一個很穩定的機制:人會用現在的自己去重建過去的自己,而且傾向把過去畫得比較低。

理由有兩個,而且都很人性:

  • 你現在懂的東西,會讓當年的自己看起來很無知。而你會忘記當年的自己在當年的標準下其實還可以。
  • 如果左欄給高分,等於在說這幾年白費了。沒有人想得出這個結論。

所以那個「左邊都是 1、2,右邊都是 4、5」的圖像,就算什麼都沒有改變,也會出現。

我不是說會員沒有進步——我相信很多人真的進步很多。我是說這個工具沒有能力區分這兩種情況。

而修正方法非常簡單,而且幾乎不花成本

要測量進步,只有一個可靠的方法:

在當時就記錄當時的分數。

具體做法是:

新會員入會的第一週,就把「加入前」那一欄填完,然後收起來。

一年之後,把它拿出來,讓他填「現在」那一欄。

而那個對照,是真的。因為左欄不是他一年後回想的版本,是他當時寫的版本。

這個改動的成本是零——只是把填表的時間點從「續約前」移到「入會時」。而它把一份說服工具,變回了一份評估工具。

而且它還有一個附帶的好處,我認為價值更大:

新會員在第一週被要求評估自己,這件事本身會設定他的期待。他會知道「這裡在乎的不只是我拿到幾個引薦」,也會知道一年後有人會回來看。而被記錄過的目標,達成率本來就比較高。

機制拆解:一份誠實的版本該長什麼樣子

把這份表格修正成一個我認為站得住的版本:

第一,時間點:入會第一週填左欄,滿一年填右欄,之後每年一次。不要排在續約季。

第二,加上成本欄。而且要有三項:

  • 今年的會費
  • 今年投入的時數(會議+交通+一對一+準備)
  • 把時數乘上你自己的實際時薪

(這個算法我在 Ep321 寫過完整版。)

第三,加上一欄反事實的自問:

「這些進步,有多少可能是因為我這三年本來就在成長?」

沒有人能精確回答這一題,但被問到就會誠實一點。而這一欄的存在,就是這份表格從說服變回評估的分水嶺。

第四,保留那些非財務的項目,而且要多保留幾項。因為那才是這份表格真正的貢獻——它讓人看見自己漏算的欄位。特別是:

  • 我覺得我有一個團隊(=我不再是孤立的)
  • 我有資源可以分享給客戶(=我從供應商變成窗口)
  • 我的簡報能力(=可攜帶的資產)
  • 我能具體說出我要什麼樣的客戶(=這是最實用的一項)

第五,由本人保管,不要交回去。

這一點我在 Ep321 也寫過,這裡再強調一次:一旦這份表要交給組織,人就會開始美化它。而它的價值不在於誰知道你的分數,在於當你懷疑自己為什麼還在這裡的時候,手上有一份自己寫的對照。

最後

Dawn 在結尾說:「我真的很推薦大家實際去用它。它會讓人看見自己得到的不只是生意層面的東西,還有個人層面的——他們怎麼變成一個更好的領導者、更好的表達者。」

我完全同意這句話,而我這篇文章的批評,跟這句話並不衝突。

因為這份表格真正的貢獻,是它把那些看不見的收益,強迫轉換成看得見的形式——而那件事本身是有價值的,值得每個經營者做一次。

它唯一的問題只是:它只做了一半。

把成本那一半補上去,它就會從一份讓人感覺良好的表格,變成一份可以拿來做決定的表格。

而後者,才是你真正需要的東西。

「點,是孤立的,是與外在世界隔絕的。守著這一點,你將無處可去,也無處可退。」
——《底層邏輯2》劉潤,P123

本週行動

1. 找五位老客戶問一句:「你會怎麼跟朋友形容我們?」你賣的東西,跟你以為你在賣的,常常不一樣。

2. 如果你的組織要用這類自評表,把時間點從「續約前」移到「入會時填左欄、一年後填右欄」。

3. 在任何評估表上加三欄:年費、投入時數、時數×你的實際時薪。只算收益的評估不是評估。

4. 問自己一次:這一年裡,有沒有人成功地反駁過我的某個決定?如果沒有,你可能太孤立了。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97《The Value of Your BNI Membership》(2013-03-13;來賓:Dawn Lyons;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同一評估工具另見 Ep 321,相關主題另見 Ep 304、Ep 313、Ep 311,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於 2013 年,其中所提之表單連結可能已失效。文中「創辦人設計的價值不等於使用者珍惜的價值」之推論、把孤立的代價指向判斷力而非效率、「副產品的耐用度高過主產品」之觀察、對「續約前三個月施測」與量表缺少成本欄之方法論批評、以及「入會時填左欄」的修正設計,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對回溯自評偏誤之說明,係一般性的方法論提醒,不針對特定填答者。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96|他坐在車上不敢下車——直到他發現「不進去」和「被拒絕」的結果一模一樣

BNI PODCAST ‧ EP 296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一九九四年,Misner 的第一本書出版了。

朋友告訴他,他家附近有一間小書店沒有進他的書。那間店剛好在他回家的路上。

於是他把車停在店門口。

然後他沒有下車。

他自己的形容是:

「我坐在那裡,動彈不得。我心想,這太尷尬了。如果他們說不要怎麼辦?如果他們說謝謝但我們不想進這本書怎麼辦?

我坐在那裡,而我發誓——我差一點就把鑰匙插回去、發動車子、倒車離開。我真的非常接近。」

然後他做了一次很乾淨的推算

坐在車上的時候,他把三種可能列了出來:

  • 不進去 → 他們不會進我的書。
  • 進去,被拒絕 → 他們不會進我的書。
  • 進去,被接受 → 他們會進我的書。

他的結論是:「不做,得到的結果跟我現在擁有的一模一樣,也就是什麼都沒有。」

這個推理值得停下來看,因為它做了一件很關鍵的事:

它把注意力從「感受」移到了「狀態」。

感受上,「被拒絕」比「沒去問」痛苦得多——一個是尷尬的、具體的、當面的難堪;另一個什麼事都沒發生。

而在狀態上,兩者完全相同:書店裡沒有你的書。

所以那份恐懼保護的不是結果,是感受

而你為那份感受付出的代價,是那個唯一有可能變好的選項。

而這件事可以變成一個可以檢查的條件

我想把這個推理從一句鼓勵,變成一個可以判斷的規則:

當「不行動」的結果和「最壞的結果」相同時,行動的期望值必然為正。

因為在那種情況下,你的下檔是零——你輸不掉任何你現在擁有的東西。

但這個條件不是永遠成立的,而我認為這一點必須講清楚,否則它就變成一句害人的口號。

關鍵的判斷是:這次拒絕會不會留下殘留?

  • 不會留下殘留的:一間你不認識的書店、一個陌生的潛在客戶、一場你不會再參加的活動。被拒絕之後,世界回到原狀。
  • 會留下殘留的:你未來還要長期合作的對象、你分會裡的成員、你的親戚、你的重要客戶。被拒絕之後,關係裡多了一件事。

而第二類在台灣特別多,因為我們的圈子小、關係長。

所以正確的用法是:對第一類,毫不猶豫地問。對第二類,要先設計「被拒絕之後怎麼相處」。

而後者的設計其實很簡單,我後面會講。

他打斷恐懼的方式,是把後果講到荒謬

推理完之後,他還是坐在車上。因為道理不會讓恐懼消失。

而他最後對自己說的話很有意思:

「忍住,進去就對了。十分鐘就會結束。不會有人真的受傷。不會有人需要住院。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就是一個『不』而已。」

注意他做了什麼:他把最壞的後果具體化到荒謬的程度。

「不會有人住院」——這句話當然是廢話。而正因為它是廢話,它才有效。

因為恐懼的力量,有一大半來自它的模糊。當你不去描述那個後果,它在你腦中就是一團無限大的東西。而一旦你被迫把它講出來——「他會說不要,然後我走出來,然後我開車回家」——它就縮到它真正的大小。

這也是為什麼「想清楚就好了」通常沒有用,而「講出來」有用。因為講出來需要具體,而具體會殺死恐懼。

塔爾·班夏哈在《更快樂的選擇》裡有一句話講得很好:「勇氣並不是毫無恐懼。」(P263)

Misner 進去的時候還是在怕。他只是進去了。

而結果是

他拿了一本書進去,說:

「我是這本書的作者。你們連鎖體系裡有些分店有在賣。我住在附近,想問你們願不願意進個三、四本?如果願意的話,書到了我很樂意過來簽名。」

店員的回答是:

「太好了!你是在地作家!我們進二十本。你會回來幫我們簽嗎?」

他要三本,對方給了二十本。而他說,那間小書店後來賣的量,比多數書店都多。

我想指出這個結果裡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地方:

他的請求(三、四本)遠低於對方願意給的(二十本)。

而這件事跟恐懼是同一件事的兩面——當你害怕被拒絕,你會把請求縮到最小,好降低被拒絕的機率。

結果是:你不但沒有拿到你想要的,你連對方本來願意給的都沒拿到。

這一點我在 Ep309 寫過另一個版本:你要得太小,其實是浪費了對方。

Goulston 那句話,以及它需要的一個但書

Misner 提到他跟精神科醫師朋友 Mark Goulston 吃飯時,對方隨口說了一句話,讓他當場掏出一張名片,在背面寫下來:

「我們對於『贏或輸』的控制力,遠小於我們對『嘗試或放棄』的控制力。永遠嘗試,你最終會贏。永遠放棄,你永遠不可能贏。」

這句話好在哪裡?它做了一次控制點的重新配置。

你控制不了結果——那涉及對方的心情、市場、時機、預算、還有一堆你看不見的東西。

但你百分之百控制得了「有沒有出手」。

而把注意力放在自己控制得了的變數上,是唯一不會讓人崩潰的做法。

不過我要為這句話加一個但書,因為它字面上並不成立:

「永遠嘗試,你最終會贏」——這句話只在「基礎成功率大於零」的時候才對。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把這件事寫成一個公式:

「整體成功率=100%-(100%-基礎成功率)的嘗試次數次方」(P027)

這個公式的意思是:只要單次成功率不是零,多試幾次,總體成功率就會逼近百分之百。

而它的反面也很清楚:如果基礎成功率是零,試一萬次還是零。

所以完整的版本應該是:

持續出手會讓好結果累積——但前提是你要確認自己抽的是一個機率為正的籤。

而分辨這兩者是另一項能力(我在 Ep312 寫過關於機率的部分)。堅持是好的,堅持在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上不是。

Priscilla 的故事,才是這一集真正的論證

節目最後,Priscilla 說她想講一個小故事。

她年輕的時候練武術。有一次在一場比賽的場合,她從來沒有對打過,而她的師父希望她上場。

她覺得自己還沒準備好。

她說不。她沒有上場。

然後她說:

「之後,我後悔到非常痛苦。

從那一刻起我決定:以後只要遇到『要做還是不做』、而我在害怕的情況,我就要去做。因為事後的後悔,比失敗難受得多。

而她補的最後一句最有分量:「我從來沒有忘記。它就是那麼深。」

那是幾十年前的事。

我認為這個故事才是這一集真正的論證,而它的邏輯是這樣的:

失敗的痛苦會衰減,後悔的痛苦不會。

理由很具體:

  • 失敗是一個事件。它發生了、它結束了、你知道結果、你學到東西、然後它慢慢變小。它是一個關閉的迴圈。
  • 而後悔是一個開放的迴圈。因為你永遠不會知道「如果那天上場了會怎樣」——所以它可以無限期地重播,而且每一次重播,你都會把那個沒發生的版本想得更好一點。

所以「不去」從來不是比較安全的選項。

它只是把痛苦,換成一種永遠不會結束的形式。

《美好人生》那項追蹤了八十多年的研究,訪談老年人時問過一個問題:「當你回想當時,你對什麼事感到後悔?」(P074)而研究者反覆得到的答案,幾乎都不是「我做了什麼」,而是「我沒有做什麼」。

放回台灣:我們怕的不是拒絕,是那個沒有答案的答案

我想指出一件台灣特有的事,因為它會讓這一集的建議需要調整。

在台灣,你很少被直接拒絕。

你會拿到的是:

  • 「再看看。」
  • 「再說啦。」
  • 「我再跟你聯絡。」
  • 「最近比較忙,之後有機會的話。」

這些話很客氣,而且出於善意——我們不想讓對方難堪。

但它有一個副作用,而且我認為它比直接拒絕更難受:

模糊的拒絕不會結案。

你不知道那到底是不是拒絕,所以你會一直等、一直想、一直不敢再問。而三個月後你還在猜。

換句話說:在台灣,「怕被拒絕」常常其實是「怕拿到一個沒有答案的答案」。而那正好是一個開放的迴圈——跟後悔同一種形狀。

所以我認為台灣版的解法,是主動把「說不」變成一個被允許的選項。

具體的講法是在請求的後面加一句:

「如果不方便的話,直接跟我說沒關係,我完全不會介意,也不會影響什麼。」

這句話做了三件事:

  • 它降低了對方拒絕的成本——他不用想怎麼婉轉。
  • 它讓你比較可能拿到真話——而真話就算是「不」,也比懸著好。
  • 它預先處理了關係——「不會影響什麼」這五個字,是講給你們的未來聽的。

而如果對方是你長期要往來的人(前面說的「會留下殘留」那一類),我建議再加一句:

「不管你的答案是什麼,我們下個月還是一起吃飯。」

把被拒絕之後的相處方式先講定,那個拒絕就不會變成一根刺。

機制拆解:三十秒的下車流程

把這一集變成一個你真的坐在車上時可以用的東西。三十秒,四步:

第一步:問「如果我不做,會怎樣?」把答案講出聲音來。多數時候答案是「跟現在一模一樣」。

第二步:問「最壞的情況是什麼?」而且要具體到荒謬。不是「很尷尬」,是「他會說不要,然後我會走出來,開車回家,明天照常上班」。具體會殺死恐懼。

第三步:檢查殘留。「如果被拒絕,這段關係會留下什麼?」如果會,就先加上那句「不管答案是什麼,我們還是……」。

第四步:不要縮小你的請求。恐懼會讓你自動把要求砍半。而 Misner 要了三本,對方給了二十本。問你真正想要的那個數字。

然後下車。

最後

Misner 講這一集的時候還提了一件事:這個題目本來不在他的規劃裡。是他的同仁看到他替別的媒體錄的一段影片,跟他說「這個你一定要做成一集」。

而他的反應是:「真的嗎?為什麼?我不知道 BNI 會員為什麼會對這個有興趣。」

結果這一集後來被重播了。

我覺得這件事本身也很有意思——連他自己都低估了「怕被拒絕」這件事在多少人心裡佔了多大的位置。

而它佔的位置之所以大,不是因為拒絕很可怕。

是因為我們每個人心裡,大概都有一場沒有上場的比賽。

「勇氣並不是毫無恐懼。」
——《更快樂的選擇》塔爾·班夏哈,P263

本週行動

1. 遇到不敢開口的時候,先問一句:「如果我不做,結果會怎樣?」講出聲音來。

2. 把最壞的後果具體化到荒謬的程度。恐懼的力量有一半來自它的模糊。

3. 台灣版:主動加一句「不方便的話直接說沒關係」。模糊的拒絕比直接的拒絕更磨人。

4. 不要因為害怕就把請求縮小。他要三本,對方給了二十本。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96《Fear of Rejection》(Classic Podcast,2013-03-06;本集為 Ep 211 重播;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文中所引「嘗試或放棄」一語出自 Dr. Mark Goulston),相關主題另見 Ep 309、Ep 311、Ep 312、Ep 32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把「不行動=最壞結果時期望值必為正」整理為可檢查的條件、指出該條件在「會留下殘留」的關係中不成立、以「開放迴圈與關閉迴圈」解釋後悔為何比失敗持久、對「永遠嘗試就會贏」須以基礎成功率大於零為前提之修正、以及台灣「模糊拒絕」之分析與應對句型,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塔爾·班夏哈《更快樂的選擇》、劉潤《底層邏輯2》、羅伯特·沃丁格與馬克·修茲《美好人生》,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