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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285|第一版守則寫了三頁——然後有人說:只要沒寫進去的,就會變成可以做的

BNI PODCAST ‧ EP 28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一位荷蘭的會員寫信給 Misner,說他發現大家對道德守則的詮釋差異很大,想知道這份守則的歷史。

而 Misner 講的那段歷史,我認為比守則本身更有價值。

那份被丟掉的三頁草稿

時間是一九八六年,BNI 的第二年。他們發現不是每個人在做生意時都夠專業,於是決定要有一份東西,寫清楚「我們的原則是什麼」。

然後他們開始列。

列著列著,變成三頁——全部是各種「可以」和「不可以」。

然後有人說了一句話,讓整件事重來:

「這太長了。而且如果我們試著替每一種可能的情況都訂一條規則——那麼只要某件事沒有寫在裡面,就會有人說『守則裡沒有啊』,然後你就得再加一條。」

Misner 說,他們那時才意識到:他們需要的是原則,不是鉅細靡遺的規定。

他還加了一個很生動的說法:他們不希望它變成監理所那本教你怎麼開車的手冊,一頁又一頁。

而那句話描述的,是一個永遠收斂不了的過程

我想把那位無名氏的洞察講得更完整,因為它適用於每一份正在變厚的規章。

每補一條規則,就創造出新的邊界。而每一個邊界的外面,都有新的空隙。

所以你永遠追不上——因為規則是有限的,而情況是無限的。

但更根本的問題還不是追不上。是這個:

細則會取代判斷。

當一份守則細到可以「查表」,人就不再問「這樣做對不對」,只會問「這一條有沒有被禁止」

而這兩個問題會導向完全不同的行為。

第一個問題會讓人在遇到沒見過的狀況時,還能做出合理的判斷。

第二個問題會讓人在遇到沒見過的狀況時,理直氣壯地做出最糟的選擇——因為規則沒有禁止。

所以他們的選擇不只是為了篇幅。是為了保留判斷的必要性。

柯維在《與成功有約》裡有一句話,把這個層次的差別講得很好:

「價值觀是地圖,原則才是地點本身。」(P082)

而 Misner 提到,他們當時參考了其他組織的倫理守則,特別是服務性社團——他點名了扶輪社著名的「四大考驗」

那四個考驗(中文一般的譯法)是:

  1. 是否一切屬於真實
  2. 是否各方得到公平
  3. 能否促進信譽與友誼
  4. 能否兼顧彼此的利益

注意這四項的形式:它們全部是問句,沒有一條是規則。

而問句的好處是——它逼你在每一個具體的情境裡重新思考一次。規則不用思考,問句必須。

那六條,以及它們各自是被什麼咬過

六條守則是:

  1. 我會以我所報的價格,提供我承諾的服務品質。
  2. 我會對成員和他們的引薦對象誠實。
  3. 我會在成員與其引薦對象之間,建立善意與信任。
  4. 我會為我所收到的引薦,負起跟進的責任。
  5. 我會展現正面而支持的態度。
  6. 我會遵守我所屬專業的倫理標準。

而這一集最有意思的地方在於:Misner 幾乎替每一條講了它為什麼存在。

  • 第三條,是因為人們會互相談論彼此,而不是互相交談
  • 第四條,是因為「早期我們發現有人收到引薦卻不跟進」。他說:這看起來很明顯,但因為真的有人這樣做,所以就寫進去了。
  • 第五條,是因為「早期真的有人帶著很差的態度來開會」——然後他講了那位「把樂趣吸走的人」的故事(我在 Ep294 寫過)。

我在 Ep323 寫過一個推論:一份規章同時也是一份失敗清單——它記錄了這個組織過去被什麼咬過。

而這一集等於是直接的證據。每一條看起來很明顯的規則,都是因為有人真的做了相反的事才存在的。

這個角度有一個很實用的反向用法:

當你要了解一個組織真正的問題,去讀它的規章。寫得越細的地方,就是出過越多事的地方。

第六條是最晚加的,也是最值得注意的一條

Misner 說,前五條是早期由顧問委員會訂的,而第六條是很多年之後才加上去的:「我會遵守我所屬專業的倫理標準。」

加它的理由是:

「因為正式的專業行為準則,優先於這些標準。」

而他舉的例子非常具體:

「世界各地的律師公會都認為,說出『我會給你引薦』這種話是不恰當的。所以我們不希望律師違背他們對自己專業的承諾。因此我們說——你的專業行為準則,優先於我們的行為準則。」

他還提到了保密義務:醫療人員、心理治療師、律師,都有這一層。

我認為這一條的價值,比它看起來大得多。因為它做的事情是:

一個組織主動承認——我們不是你唯一的效忠對象,而且我們不是最高的那一個。

而多數組織的傾向剛好相反:把自己的規範放在最上面,把「以組織為重」當成美德。

而這一條是主動讓位

讓位的結果是什麼?律師、醫師、心理師、會計師才敢加入。

Misner 自己也說了結果:「律師是很棒的成員。他們給出很多引薦,也拿到很多引薦——只要他們是在自己專業的規範內、用適當的方式做。」

放回台灣:受規範的專業,具體受哪些限制

這一條在台灣有非常具體的對應,而我認為每一個分會都應該知道,否則很容易誤解那些成員。

律師

《律師倫理規範》對於利益衝突、招攬案件、以及與非律師分受報酬,都有明確限制。所以一位律師不能承諾「我一定會給你們引薦」,也不能跟非律師分潤。

醫師與醫療人員

《醫師法》第 23 條規定,醫師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醫療法》第 72 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

所以一位醫師在分會裡不能講病人的事——那不是不合群,是法定義務,而且有罰則。

心理師

《心理師法》同樣訂有保密義務。

會計師、記帳士

同樣有保密與業務招攬的相關規範。

而我要給受規範專業的一個很實際的建議,這也呼應我在 Ep286 寫過的:

在入會的時候就主動說明自己的限制。

「我這一行不能講客戶的事、不能承諾給引薦、不能收介紹費。這不是我不投入,是我的專業規範。我會用別的方式支持大家。」

先講出來,就不會被誤解。而在台灣這件事特別重要——因為如果你不講,別人會用「他大概比較保留」來解釋你的行為,而那個解釋一旦形成就很難改。

第一條排在第一,我認為是有意義的

再看一次那六條的排序。

第一條是:「我會以我所報的價格,提供我承諾的服務品質。」

而這是六條裡唯一一條關於「對外」的——它講的是你怎麼對待客戶。其他五條全部是關於組織內部:誠實、善意、跟進、態度、專業規範。

而它排在第一。

我認為這個順序是有道理的,而且值得講出來:

你對客戶的行為,才是這個組織真正的產品。

因為一個分會的價值,最終取決於它介紹出去的人做得好不好。

內部再和諧、氣氛再好、大家再有默契——如果成員對客戶交付得很差,整個系統就沒有價值,而且會反過來傷害每一個給出引薦的人(因為每個人都借出了一部分名聲)。

所以第一條的位置在提醒一件事:這一切不是為了讓房間裡的人相處愉快。是為了讓房間外面的人得到好東西。

Priscilla 提到的那個做法,改得很小但很聰明

Priscilla 說她的分會有一個習慣:新會員入會的時候,全體成員一起唸這份守則。新人唸,而大家跟著一起唸。

而 Misner 的回應揭露了這件事的演變:

「一開始我們只讓新會員跟主持入會的人一起唸。而這些年下來我們發現——讓整個分會一起唸,力量大得多。」

這個改動很小,但我認為它的機制值得說清楚:

當只有新人唸,那是一場考試。訊息是:「我承諾達到你們的標準。」

當全體一起唸,那是一次重申。訊息是:「這個標準也適用於我,而且我每一次都重新答應一遍。」

前者傳遞的是階序,後者傳遞的是共同承擔

而這剛好呼應我在 Ep295 寫過的「從人群之中領導」——老鳥跟新人一起唸,等於在說:這裡沒有豁免。

台灣的組織特別需要注意這一點,因為我們很習慣讓新人宣誓,而資深成員在旁邊看著。那個畫面本身就在傳遞訊息,而且傳遞的往往不是你想要的那個。

機制拆解:怎麼寫一份不會變厚的守則

如果你要替自己的公司、分會、或團隊寫一份行為準則,我把這一集的教訓整理成五個原則:

一、上限六條。

不是因為六是魔術數字,是因為超過六條就沒有人記得住。而記不住的守則,等於不存在。

二、寫原則,不寫細則。

判斷方法:如果一條規則可以被「查表」執行,它就寫太細了。

三、每一條都要能回答一個具體的問題。

最好的形式其實是問句(像扶輪社的四大考驗)。因為問句逼人思考,而陳述句讓人核對。

四、明訂「外部專業規範優先」。

這一條在台灣特別重要,因為我們的組織裡常有醫療、法律、金融、會計背景的成員。寫清楚這一條,等於是在對他們說:你不需要在我們和你的執業規範之間選一個。

五、每一條都要能追溯到一個真實發生過的問題。

這是我加的,而且我認為它是防止守則膨脹最有效的一招:

如果你想不出一個真實案例,那一條就不要寫。

因為一條沒有對應到真實問題的規則,它處理的是想像中的風險——而處理想像中的風險,是規章變厚最主要的原因。

最後

Misner 在這一集裡強調了一件事,我覺得值得放在最後:

「這份守則是由你們——聽這集節目的會員——創造出來的。不是我創造的,也不是幹部創造的。是當時的會員創造的。

這個組織裡存在的每一項政策,不是由顧問委員會撰寫,就是經過他們同意的。」

而我覺得,那份三頁草稿被丟掉的那一刻,才是這個組織真正做對的地方。

因為那個時候,他們手上已經有一份看起來很完整、很負責、很專業的文件了。

而他們選擇把它丟掉,換成六句話。

那需要的不是紀律,是對「人有能力自己判斷」的信任。

而一份守則傳遞的最重要的訊息,往往不是它寫了什麼——是它沒有寫什麼

「價值觀是地圖,原則才是地點本身。」
——《與成功有約》史蒂芬·柯維,P082

本週行動

1. 拿出你組織的規章,看哪一段寫得特別細。那一段就是你們過去出過最多事的地方。

2. 如果你要寫守則:上限六條、寫原則不寫細則、每一條都要能追溯到一個真實案例。

3. 明訂「外部專業規範優先」。這會讓醫療、法律、金融背景的成員敢加入、也敢說明自己的限制。

4. 宣誓的時候,全體一起唸,不要只讓新人唸。那個差別是階序與共同承擔的差別。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85《BNI’s Code of Ethics》(2012-12-05;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86、Ep 294、Ep 295、Ep 300、Ep 323,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於 2012 年,其中所述之守則條文、制定沿革與文件名稱均為當時版本,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六條守則之中文為依逐字稿之翻譯,非官方譯本。文中「細則會取代判斷」之推論、「規章是一份失敗清單」之反向用法、把第六條解讀為組織主動讓位、第一條排序之意義、全體共誦與新人獨誦的差別,以及五項守則撰寫原則,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扶輪社「四大考驗」之中文為一般流傳譯法。文中關於《律師倫理規範》、《醫師法》第 23 條、《醫療法》第 72 條、《心理師法》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或所屬公會。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84|線上輸入之後,那張紙條還要不要填?——答案是要,而且理由不是懷舊

BNI PODCAST ‧ EP 284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內容大半是二〇一二年的系統功能介紹,那些細節早就過時了。

但裡面有一段對話,處理的是一個到今天都還在發生的問題——而且他們的答案,我認為是對的。

那個很實際的問題

Priscilla 提出的困擾很具體:

她的分會有一個抽獎環節,而要參加抽獎,你必須投一張實體的引薦單進去

所以那些已經在線上輸入過的人,還得把報表印出來、用剪刀剪成一張一張、帶到會議上——她的形容是「感覺很麻煩」。

而系統負責人 Jeremy 給的解法很務實:如果你懶得印,就拿一張空白的引薦單照常填,然後在投進去之前,在上面畫一個 X,讓負責統計的幹部知道不要重複計算。

而 Misner 接的那一段,才是這一集真正的重點:

「流程其實沒有改變。你不需要改變會議。事實上,我們強烈建議你不要改。

我們還是希望你在會議上傳遞引薦,引薦還是要用引薦的方式處理。我們只是加上一個線上的元素。」

為什麼「不要改變會議」是對的

從效率的角度看,這個決定是不合理的。

資料已經在線上了。再填一張紙、再投一次、再讓某個人去分辨哪些要算哪些不算——這是純粹的重工。

而我認為他們是對的,理由是:

那張紙同時在做四件事,而數位化只取代得了其中一件。

把它拆開來看:

功能一:記錄。誰在什麼時候給了誰什麼引薦。
線上做得更好。不會弄丟、查得到、不用手動輸入。這一項應該數位化。

功能二:儀式。你站起來、說出來、把它投進籃子裡。
線上完全做不到。而這個動作對做的人有意義——它是一個完成的姿態。

功能三:公開性。全場看到今天有多少東西被傳出去。
線上做不到。而這一項的價值極高——它是那些正在懷疑「這裡到底有沒有用」的人,唯一能看到的證據。而對來賓來說更是如此(我在 Ep318 寫過,來賓的感想要排在引薦環節之後才問,就是為了這個)。

功能四:獎勵。抽獎資格。
線上需要另外設計,而多數人忘了設計。

所以他們的處理方式——保留實體流程,只把「記錄」那一項移到線上——正好是唯一正確的解法。

而這件事可以一般化成一條規則,我認為它適用於任何一次數位化:

在你把一個實體流程數位化之前,先問:這個動作有幾個功能?

只把「記錄」數位化。不要把「儀式」和「獎勵」一起數位化掉。

因為記錄是資料問題,而儀式和獎勵是人的問題——而人的問題不會因為資料變乾淨就自動解決。

而這件事後來真的出過事

我在寫 Ep338 那一集的時候(時間上比這一集晚一年多),談到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

有些分會導入線上登記之後發現,成員在線上輸入完之後,還是會再寫一張紙條交出去。

而理由不是他們不信任系統,也不是他們不會用。

是因為那張紙條是他們唯一立即得到的肯定。

你在線上按下送出,沒有人看到。而你在四十個人面前站起來把它投進籃子裡,有人看到。

所以那句「不要把儀式一起數位化掉」不是懷舊的說法,是一個被實際驗證過的教訓。

而我在那一集寫下的結論,這裡再講一次,因為它是我認為這整件事最重要的一句:

當你把一個流程自動化的時候,小心不要把裡面的獎勵也一起自動化掉。

那個「終身統計」功能,做對了一件事,也漏了一件事

Jeremy 介紹了一個新的首頁:登入之後,你所有的數字就在眼前——過去十二個月的引薦、感謝、來賓、一對一、進修時數。

而他特別提到終身累計

「我加入快十一年了,我可以回頭看到我整個會籍期間幾乎每一筆活動。能夠在登入的那一刻,就看到投資報酬擺在眼前,是很棒的。」

我認為這個功能解決了一個真實的問題,而且我在 Ep321、Ep297 都寫過那個問題:

任何持續性的投入,成本都非常清楚,收益都非常模糊。

年費是一個精確的數字,時間是你身體記得的東西。而收益分散在幾十筆生意裡、延遲好幾個月、而且混雜著其他原因。

所以把累計的產出變成一個可見的數字,確實有價值——它把模糊的那一邊,變得跟清楚的那一邊一樣清楚。

但它只做了一半。

那個畫面上有:我給了多少引薦、帶了多少來賓、做了多少一對一。

而畫面上沒有:我付了多少會費、花了多少小時、那些小時值多少錢。

所以它仍然是單邊的——跟我在 Ep297 批評過的那份自評表,是同一個結構問題。

而單邊的儀表板,看久了會產生一種確信,而那個確信沒有經過檢驗。

如果我可以加一個欄位,我會加最無趣的那一個:「你今年投入的時數」。

因為一個誠實的儀表板,兩邊都要有。

而有一個設計,我認為值得特別稱讚

Jeremy 提到一個新增的統計項目:「你收到的成交感謝」——也就是別人因為你的引薦而成交、回頭感謝你的金額。

而他強調了它的隱私設計:

「因為隱私功能的關係,只有你自己看得到。就算是我,擁有神一般的權限,我也看不到那個資訊。那是百分之百保密的,只屬於你。」

這個設計很少見,而我認為它非常正確。理由值得說清楚:

如果幹部看得到每個成員賺了多少,那個資訊一定會被用來做判斷。

誰值得投資時間、誰在混、誰快撐不下去了、誰其實不需要我們——這些判斷會自動發生,而且多半是善意的。

而只要成員知道自己會被看到,結果就只有一個:

他會少報。

所以這個保密設計實際上是在保護資料的品質——

只有在一個數字不會被拿來評價你的時候,你才會誠實地填它。

而這一點在台灣要特別強調,因為我們的分會很喜歡公布成交金額排行。

那件事看起來很激勵人,實際上會摧毀那個數字的可信度——而一旦數字不可信,它就不能再拿來判斷任何事了。

另外要提醒的是:成員的營業額涉及營業上的敏感資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要求蒐集時應告知蒐集目的與利用範圍,第 20 條規定利用不得逾越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如果要蒐集成交金額,用途必須事先講清楚,而且不應該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公開個別成員的數字。

那些數字,要怎麼讀

節目裡提到幾個數字:系統上線十天內,就有超過一萬張線上單、超過兩百五十萬美元的成交回報。而二〇一一年全年,這個組織回報的是超過六百萬則引薦、超過三十億美元。

照我一貫的立場,這些數字要怎麼讀:

它們是自我回報的,沒有查核機制。

而自陳的成交金額有一個穩定的偏誤方向:人傾向報好的,不報壞的。

成交了會有人填一張感謝單。而沒成交的,沒有人會填一張「謝謝你的引薦但沒有成」。

所以這類數字反映的是活動量與成功的案例,不是這個系統的整體效率。

我指出這件事不是要唱衰——六百萬則引薦本身就是一個很驚人的活動規模,那不需要靠金額來證明。

我只是認為:當一個數字被用來說服你的時候,先看它是怎麼被產生的。

放回台灣:我們的問題是「兩套並行,互相對不起來」

台灣的分會現在多半不是用某個統一的系統,而是LINE 群組加上 Google 表單,再加上紙本。

而典型的狀況是:

  • 會議上填紙本。
  • 有人在群組裡回報。
  • 幹部另外做一份 Excel。
  • 而三者的數字對不起來。

結果是:沒有人相信任何一份數字,於是所有的數字都停止被使用。

而解法其實不複雜,就是一句話:

只能有一個「真相來源」。

具體怎麼做:

第一,決定哪一個是真相來源。建議選最容易輸入的那一個,不是最完整的那一個——因為完整但難用的系統,最後會沒有人填(這一點我在 Ep290 寫過:最好的系統是你真的會用的那一個)。

第二,其他所有的形式,只保留儀式功能,不保留記錄功能。

紙本繼續填、繼續投進籃子、繼續抽獎——但它不再是資料的來源。沒有人需要把它輸入到任何地方。

第三,把「已回報」的標記做在紙本上。就像 Jeremy 說的那個 X。這樣兩套系統可以並存而不打架。

第四,統計只從真相來源出。而且每個月公布一次,讓大家知道那份數字是活的。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有一句話,用在這裡剛好:

「學霸兩支筆,差生文具多。你不需要太多炫目的數位化工具,在很多情況下,加減乘除就夠用了。」(P096)

機制拆解:任何數位化之前的四個問題

把這一集整理成一份檢查表。在你要把任何一個實體流程搬上線之前,先問:

一、這個動作除了記錄之外,還在做什麼?

儀式?公開性?獎勵?社交接觸?如果有,那些不能一起搬走。

二、誰會因為這個改變而少了什麼?

通常是最基層的那一群——那位靠著投紙條得到肯定的成員、那位靠著收單子而跟每個人講到話的幹部。

三、新的方式,輸入成本有沒有比舊的低?

如果沒有,它不會被採用,不管它多先進。而「要先印出來再剪」這種設計,注定失敗。

四、兩套並行的期間,怎麼避免重複計算?

要有一個明確的標記方式,而且要在第一天就講清楚。否則過渡期的混亂,會讓人對整件事失去信任。

最後

我覺得這一集最值得記住的,是 Misner 那句聽起來很保守的話:

「事實上,我們強烈建議你不要改變會議。」

一個正在推廣新系統的人,跟大家說「不要因為這個系統而改變你們原本在做的事」——這在推廣新東西的時候是很少見的態度。

而它背後的判斷我認為是對的:

系統要服務流程,不是流程要遷就系統。

而每一次數位化失敗的時候,幾乎都是因為這句話被倒過來了。

「學霸兩支筆,差生文具多。你不需要太多炫目的數位化工具,在很多情況下,加減乘除就夠用了。」
——《底層邏輯2》劉潤,P096

本週行動

1. 數位化之前先問:這個實體動作有幾個功能?只把「記錄」搬上線,不要把儀式和獎勵一起搬走。

2. 確定你的組織只有一個「真相來源」,而且選最容易輸入的那個,不是最完整的那個。

3. 儀表板兩邊都要有:不要只顯示產出,也要顯示你投入的時數與費用。

4. 不要公布個別成員的成交金額。一個會被拿來評價你的數字,你就不會誠實地填它。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84《Passing Referrals Online》(2012-11-28;來賓:Jeremy Walsh;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90、Ep 297、Ep 318、Ep 321、Ep 338,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於 2012 年,其中所述之系統功能、頁面、開放區域與聯絡方式均已變更或失效,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把引薦單拆解為記錄/儀式/公開性/獎勵四項功能、「只把記錄數位化」之規則、對單邊儀表板之批評、把保密設計理解為保護資料品質、以及數位化前的四個檢查問題與「單一真相來源」之作法,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所引之引薦則數與成交金額均為自我回報之數據,無查核機制,且僅計入成交案例,不宜視為整體效率之衡量。文中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20 條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83|她搬到紐約之後,靠邁阿密的關係撐了一年多——那些引薦已經不需要她在場

BNI PODCAST ‧ EP 28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來賓 Julien Sharp 是一位文字工作者。她的配偶被調職,於是她從邁阿密搬到了紐約。

而她講的第一件事,我認為是整集最值得討論、卻被輕輕帶過的:

「當我剛到紐約的時候,我靠的是我在邁阿密建立的關係所累積出來的引薦。

那些第二代、第三代的引薦,讓我撐了一年多,而且忙個不停。」

她的人脈在她離開之後,繼續運作了一年多

停下來想一下這件事的意義。

她人不在邁阿密了。她沒有去開會、沒有做一對一、沒有出現在任何一個房間裡。

而生意還在進來。

為什麼?我認為機制很清楚,而且值得說明白:

引薦一旦走到第二代,就不再需要你在場。

因為 A 介紹了 B,而現在是 B 在介紹 C。

而 C 根本不認識你——他認識的是 B。

所以那條鏈子的維持成本,已經從你身上轉移出去了。它由 B 在維持,而 B 維持它的理由不是為了幫你,是因為那對他自己有好處(他推薦了一個可靠的人,他的客戶很滿意)。

這件事我認為是人脈唯一能產生「被動收入」的形式:

當你的名字開始在你不在的房間裡被提起,那份關係就開始自己走了。

而它的前提也很清楚:第一代必須夠深。深到那些人願意在你不在的時候,還把自己的名聲借給你。

這剛好是 Andrew Hall 在 Ep302 講的那件事的實證版本——他說:人會離開,而如果你希望他們離開之後還是你的引薦來源,你就要在會議之外先投資一點信任。

Julien 就是那個離開的人。而她的關係撐了一年多。

而她做的第二件事,指出了人脈一個被低估的用途

她說她剛到紐約,需要處理電腦的事。而她第一個打的不是 Google——

「我打給分會,因為那裡有懂電腦的人。與其上網搜尋各種廠商,我知道我想要一個已經被驗證過的專業人士。」

Misner 也舉了幾個類似的例子:有位會員的女兒從東岸搬到鳳凰城,當地的幹部替她接上了一連串的聯絡人。而他自己的岳父母搬家時,也是透過當地的幹部找到房仲,租到了一年的公寓。

他還轉述了一位當事人的感受:「那幾乎像是在那個城市裡有家人一樣。」

我認為這一段的價值在於,它指出了一件我們談人脈時幾乎不會提的事:

人脈不只是拿來賣東西的,它也是拿來買東西的。

我們談人脈的時候,九成在講怎麼獲得客戶。

「知道該找誰」本身就是一種財富——而且它的價值在你人生的重大轉折時最高:搬家、生病、長輩失能、孩子升學、公司出狀況、要打官司。

這一點在台灣特別有用,因為我們的資訊不對稱非常嚴重。找師傅、找律師、找看護、找長照機構、找可靠的水電——網路上查得到的資訊品質極差,而且分不出哪些是廣告。

所以我想給那些覺得「我在這個組織裡沒得到什麼」的人一個不同的算法:

你有沒有算過你「省下」的部分?

那些你不必試錯的成本、不必被坑一次的成本、不必花三個月找人的成本。

這些不會出現在任何一張引薦統計表上(這一點我在 Ep297、Ep321 都寫過:那些表格只算產出,不算節省)。

「同業合作」這件事,她的理由很具體,而那才是重點

Julien 到了紐約之後生意變好,好到她接不完

她需要外包給其他寫手。而紐約有一百萬個寫手,她大可以登個廣告。

她沒有。她組了一個跨分會的寫手群組——五、六個來自不同分會的文字工作者,每個月在她的辦公室聚會一次,互相轉介、互相給建議,而且——

「因為我們有一個好團隊可以一起做,所以我們能接更大的案子。」

最後這件事變成了一家公司。

她提到 BNI 圈子裡的一個說法:coopetition(合作性競爭),而她說她不知道是誰發明的。

而我想指出的是:這個案例最值得學的地方,不是「同業可以合作」——那個大家都聽過。

她合作的理由非常具體:她接不下來。

而這給了一個判準:同業到底該不該合作?

我認為這件事沒有標準答案,而答案取決於一個很具體的問題:

你的市場現在卡在哪一邊?

當限制因素是「產能」時,同業是夥伴。

你接不完、你排不進去、你的案子要等三個月——這時候多一個同業,等於多接一個案子。Julien 就是這個處境。

當限制因素是「需求」時,同業是對手。

你的產能空著、你在等電話、你這個月只做了一半——這時候多一個同業,等於少一個客戶。

所以「要不要跟同業合作」,跟心態沒有太大關係,跟你現在卡在哪一邊關係很大。

而這個判準也解釋了為什麼「富足心態」這種說法有時候會讓人反感——當一個人正處在需求不足的處境裡,你叫他跟同業合作,那不是格局問題,那是要他忽略自己的現實。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把這兩件事並列得很清楚:

「商業世界的生命體是企業。和生物世界的個人一樣,企業也需要謀求個體的生存繁衍(競爭),以及群體的共生繁榮(合作)。」(P058)

兩者都要,而且是同時要。

不過我要補一個我在 Ep334 寫過的台灣提醒:同業合作到「講好價錢、分好地盤」,就從互助變成《公平交易法》上的聯合行為。同業之間可以聊誰擅長什麼,不要聊誰收多少。

而她提到的另一件事,我認為台灣嚴重低估

Julien 順口講了她的作息:

「我自己的分會是週三。而我每週至少代打一次,通常在週二或週四。很多時候一週兩次。」

而她講的理由非常精準:

「我不是在跟自己分會以外的人建立競爭關係。而是有很多職類,不在我的分會裡。」

她說她需要網頁設計、需要網路行銷、需要攝影師——而這些人她自己的分會裡沒有。

我認為這是一個成本極低、卻幾乎沒有人在做的策略。

因為多數人對「代打」的理解是幫忙——某位成員今天不能到,找個人替他去。

而她的理解完全不同:

代打的價值不是幫忙,是進入另一個房間。

而且那是一個非常划算的交易:你花掉的是本來就要早起的九十分鐘,換到的是一整個房間的新職類。

所以正確的用法應該是有策略的:

先列出「我需要、但我的分會沒有」的職類,然後專門去有那些職類的分會代打。

而不是隨機接受任何一個代打邀請。

放回台灣:搬遷、返鄉、換城市

台灣的地理尺度比美國小得多,所以「跨州搬家」這種情境比較少見。但功能上完全對應的情境非常多:

  • 北漂/南漂。一個人到了新的城市,一個廠商都不認識。
  • 返鄉接班。二代回到老家的公司,而他的人脈全部在台北。
  • 設點擴張。你的公司要在另一個縣市開第二個據點。
  • 家人搬遷。父母搬去跟子女住、孩子去外縣市讀書。

而這幾種情境的共同點,跟 Julien 的處境是一樣的:

你不缺能力,你缺的是「該找誰」的地圖。

而我認為台灣的分會之間,可以做一件成本極低的事:

建立一個「跨區接應」的默契。

當你的成員要搬到另一個縣市,或者他的家人要搬過去——你替他寫一封信給那邊的分會。

不是要求對方給生意,是請對方提供三件事:一個可靠的水電、一個房仲、以及一次可以去坐一下的邀請。

而這件事之所以值得做,理由跟我在 Ep334 寫過的一樣:因為別的分會也會為你做同樣的事。而你不先付出,這個系統就不會運轉。

機制拆解:把「人脈存量」變成離開之後還能用的東西

Julien 靠邁阿密的關係撐了一年多。而那不是運氣,是可以刻意設計的。四件事:

一、確保你的關係有「第二代」。

怎麼判斷?很簡單:問一句「你上次介紹我,對方是怎麼找到你的?」

如果每一筆引薦都是同一個人直接給你的,那是第一代——你一離開它就停了。

如果有些是「我朋友聽某某說你不錯」,那就是第二代——那條線已經不需要你在場了。

二、在離開之前,把交棒做完。

多數人搬家或退出的時候,是安靜地消失。而正確的做法是主動交接:把你手上服務不到的客戶,介紹給留下來的成員。

這件事的效果很現實:你交出去的每一個客戶,都是一個會繼續提到你名字的人。

三、離開之後,維持最低限度的接觸。

不需要多——一年三、四次,而且是「不需要對方回覆」的那種(我在 Ep290 寫過這個判準)。目的只有一個:讓你的名字在他們的腦中保持可提取的狀態。

四、到了新的地方,先做「買」的那一半,再做「賣」的那一半。

Julien 做的第一件事是找電腦支援,不是找客戶。

而這個順序是對的,理由有兩個:你確實需要那些服務;而且當你成為別人的客戶,你就從「一個想賣東西的陌生人」變成「一個真實存在的人」。

最後

Priscilla 在結尾說了一句:「我們在我們分會把這個叫做 power partners。這是一種思考怎麼使用它的全新方式。」

而 Julien 最後那段話,我覺得是這一集最好的收尾:

「有很多很有創意的方式可以運用這些關係,遠遠超過『去開會、傳引薦』。那是起點,但是……真的要好好想想你可以怎麼使用這些關係,因為它們是一座金礦。它們真的是。」

而我讀完之後想到的是:她那座金礦,最值錢的部分不是它產出了多少。

當她搬到一千八百公里外的城市之後,它還在產。

「企業也需要謀求個體的生存繁衍(競爭),以及群體的共生繁榮(合作)。」
——《底層邏輯2》劉潤,P058

本週行動

1. 問一句:「你上次介紹我,對方是怎麼找到你的?」有第二代的關係,才是離開之後還能用的關係。

2. 判斷同業該不該合作:你現在卡在「產能」還是「需求」?前者同業是夥伴,後者是對手。

3. 列出「我需要、但我的分會沒有」的職類,然後專門去有那些職類的分會代打。

4. 算一次你從人脈裡「省下」的成本——那些不必試錯、不必被坑、不必花三個月找人的部分。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83《Using BNI in a Cross-Country Move》(Classic Podcast,2012-11-21;本集為 Ep 74 重播,原始發布於 2008-10-01;來賓:Julien Sharp;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84、Ep 297、Ep 302、Ep 313、Ep 334,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製時間較早,其中所述之出版計畫、公司與制度均為當時狀況。文中「第二代引薦不再需要你在場」之機制說明、把人脈的「買」與「賣」兩種用途分開、以「產能限制/需求限制」判斷同業該不該合作、把代打重新定義為「進入另一個房間」、以及離開前後四步驟的設計,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個案之成效為當事人自述,非可複製之預期結果。文中關於《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82|多數生意人是穴居人——從有電視的洞,到車子那個洞,到有電腦的洞

BNI PODCAST ‧ EP 28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是一份很實用的清單:怎麼辦一場好的交流活動。八個要點。

而在講那八點之前,Misner 先講了為什麼要辦。而那一段,我認為比那八點都重要。

「他們卡在自己的洞裡」

他的說法是這樣的:

「我常說,大多數生意人是穴居人。他們從有大電視的那個洞穴(家),走到那個小洞穴(車子),再到那個有電腦的洞穴(辦公室),然後再走回來。

然後他們搞不懂為什麼沒有人引薦他們。因為他們卡在自己的洞裡。

而他給的解法是:辦一場活動,讓別人到你的洞裡來。

他舉了一個真實的例子:有位會員新開了辦公室,位置有點偏,他希望大家看到他在做什麼、他的營運是什麼樣子。所以他辦了一場交流活動。

而 Misner 的描述是:

「他做得非常好。而突然之間,他的生意對很多人來說變成了真實的。

它當然本來就是真實的,但因為他們到了現場,他們可以看見他做的是什麼、他的營運長什麼樣子。那相當令人印象深刻。

然後他開始拿到引薦了。」

為什麼「看過現場」會改變引薦

我想把這件事的機制講清楚,因為它解釋了一個很多人卡住的問題。

要被引薦,對方必須能想像你工作的樣子。

而一個人如果只在會議室裡見過你、只聽過你講六十秒——他腦中沒有畫面。

而沒有畫面的東西,很難被具體地推薦出去。他能說的只有「我認識一個做這個的」,而那句話沒有任何重量。

反過來,一個去過你現場的人,他講你的時候會多兩句:

  • 「他們那邊很乾淨,機器都排得整整齊齊。」
  • 「我看過他們在做,那個東西是一個一個手工調的。」
  • 「他辦公室裡有一整面牆的樣品。」

而那兩句細節,就是一個引薦和一句空話的差別。

《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裡有一句話講得剛好:「具體的影像可能比抽象的更有效。」(P224)

所以辦活動真正在買的東西不是那一晚的社交,是讓一批人的腦中,從此有了關於你的畫面。而那個畫面會替你講很多年的話。

「不要演講。沒有例外。」

八點裡我認為最值得學的是第七點,而 Misner 講得非常堅決:

「永遠記得你的主要目的是促成交流。不要用演講或簡報來分散這件事。

如果你要講話:『謝謝大家今天來。』幾句話。控制在兩三分鐘,最多不超過四五分鐘。不要演講。沒有例外。

而他給的理由是經驗性的,而且非常具體:

「我被邀請在這種場合演講過。我跟他們說,這不會有你想要的效果。

人們會坐立不安,因為他們是站著的。而後面那一區會在你講的時候一直聊天。這是必然的。每一次都這樣。

我認為這個觀察值得認真對待,因為它指出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格式決定行為,而不是內容。

一場站著的活動,人的預設狀態是「隨時可以移動、隨時可以結束一段對話」

而演講要求的狀態是「固定、安靜、單向接收」

這兩件事在物理上是衝突的。而衝突的時候,格式會贏。

所以正確的處理方式不是「講短一點」「講精彩一點」——是認清這個場合承載不了演講這個形式。

而這件事可以一般化,我認為它適用於很多地方:

當某個環節在每一場都失敗,先不要檢討執行,先問這個格式能不能承載這件事。

你在尾牙上做的教育訓練、在群組裡發的長文說明、在會議最後才提的重要決議——這些常常不是做得不好,是放錯了地方。

而他對第六點的態度,很誠實

第五點和第六點都是破冰活動,而 Misner 對兩者的態度明顯不同。

第五點是簡單的:例如「請每位來賓認識三個你沒見過的人」,或者「找一個跟你同業的人,問他最成功的人脈做法是什麼」。

第六點是比較花俏的:例如替不同產業劃分區域(財務區、房地產區、醫療區),或者每個人抽一張卡片,上面是某個著名雙人組合的其中一半,然後你要一直認識人,直到找到你的另一半。

而他對第六點的評論很誠實:

「老實說,我不是這個的粉絲,但有些人是。所以還是值得想一想。我覺得那有點分散注意力。」

然後他給了一個判準:

「這是那種你不能只把腳伸進水裡、必須整個跳進去的事情。如果你的對象是很愛玩的人,他們可能會很享受。如果你面對的是硬派的商務族群,就不要做。」

我認為這個判準是對的,但我想給一個更可操作的版本:

破冰活動的複雜度,應該跟「參加者彼此的陌生程度」成正比,跟「參加者的地位」成反比。

  • 越陌生 → 可以越複雜。因為完全不認識的人,需要一個外部的理由才開得了口,而遊戲提供了那個理由。
  • 地位越高、越資深 → 必須越簡單。因為那些人不願意做看起來幼稚的事,而且他們有辦法拒絕。

而 Misner 那句「不能只把腳伸進水裡」是關鍵:

半調子的破冰活動,比不做更糟。

因為當主持人自己都有點尷尬、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在配合——那些配合的人會覺得自己很蠢。而你損失的是他們的好感,不只是那個活動。

放回台灣:「在辦公室辦」這一點,結論要反過來

Misner 的第一點是:如果你的辦公室夠大,就在自己的辦公室辦,因為你可以帶大家參觀。而如果辦公室太小,就辦在停車場——他自己就在總部的停車場旁邊的中庭辦過。

這一點在台灣,我認為結論要修改。

理由有三個:

  • 空間。台灣的辦公室普遍小很多,而且多數是租的、在大樓裡。
  • 停車場通常不是你的。大樓的停車場屬於管委會,你不能自己決定用途。
  • 法規。在騎樓、人行道或公共通道擺設場地,可能違反道路管理與地方自治的相關規定;而如果現場供應餐飲,還涉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於食品供應與衛生的規範。

所以我認為台灣版的做法,應該把它拆成兩段:

前半段(30 分鐘):在你的場所,做參觀與導覽。

不需要坐下、不需要餐點、不需要音響。就是讓大家進來看、走一圈、你講三句你們在做什麼。

後半段:換到附近的餐廳、咖啡廳或包廂。

吃喝的部分交給專業的地方處理,你不用管食安、不用管座位、不用管收拾。

這個做法保留了整件事的核心功能——讓人看見你的洞穴——而避開了空間和法規的問題。

而它還有一個 Misner 版本沒有的好處:

換場的移動過程中,人會自然地重新配對。

走去餐廳的那五分鐘,你會跟剛才沒講到話的人並肩走。而那比任何刻意設計的破冰活動都自然。

最後那個「必須在場才能領獎」,是一個很聰明的小設計

第八點:最後花五到十分鐘,介紹幾位重要的與會者,然後抽獎。而 Misner 特別強調:要告訴大家「必須在場才能領獎」,而且要嚴格執行。

這個規則看起來只是行政細節,而我認為它做的事情很聰明:

它把「留到最後」變成一個有報酬的行為。

而我在這個系列裡反覆寫過這件事:

  • Ep302:那個閣樓裡的盒子,是在要離開的時候才出現的。
  • Ep295:散會後走去停車場的那十分鐘,才是真正的對話。
  • Ep287:那位開發商如果沒有留下來吃晚餐,什麼都不會發生。

所以那個抽獎規則實際上在做的事是——用一個小獎品,把人留在整場活動裡密度最高的那個時段。

而順帶一提,這也解釋了為什麼 Misner 建議獎品不要太多(三到五個剛好,他說他看過十幾個的,「花太久,人會跑掉」):

抽獎的功能是「留住人」,不是「發東西」。一旦它長到讓人想走,它就在做反效果的事了。

而 Priscilla 講了一句,點出一個真實的盲點

她說:

「身為會員,你不會想到要自己辦一場交流活動——因為你每個禮拜已經在一場交流活動裡了。」

我覺得這句話很準,而且它指出的現象值得記住:

熟悉的場合會讓人停止思考別的可能性。

你每週的會議是一個你「被邀請」的場合。而自己辦活動,是一個你「當主人」的場合。

而這兩個位置差非常多:

  • 當客人:你在爭取別人的注意力。
  • 當主人:注意力自動在你身上,而你的工作是把它分配給別人。

而多數人一輩子只當客人。

Misner 還給了一個很好的變化版:如果你是商會的成員,可以去跟商會說你願意在你的場地替他們辦一場。他說這樣性質會變得比較像商會的活動,但參加人數會多得多,而且你一樣得到曝光。

這個做法在台灣特別可行,因為借用一個既有組織的名義,出席率會比你自己邀高很多——而場地是你的,畫面還是你的。

機制拆解:台灣版的一場「洞穴參觀」

把八點壓縮成一個台灣做得動的版本:

八週前:訂日期,並且借一個名義。用商會、公會、分會或讀書會的名義發起,出席率會高很多。

四週前:邀請,並且明確說明流程與時間。「六點半到七點在我們公司參觀,七點移動到隔壁的某某餐廳。九點結束。」把結束時間寫出來,出席率會上升——因為人最怕的是不知道要待多久。

兩週前:準備三樣東西。

  • 名牌。寫大字,寫公司和名字。
  • 一張桌子放大家的資料。而且要事先告訴大家可以帶——這一點是 Misner 的第三點,而它的意義不只是方便:「我想推廣你們,把你們的東西帶來」這句話本身,就是一次付出。
  • 兩三位負責在門口接人的人。不要靠「大家自然會招呼」——那等於沒有人負責。

當天前半段:導覽。你講三句就好——我們做什麼、這一區在做什麼、那個東西是什麼。剩下的讓他們問。

當天後半段:吃飯,不演講。如果非要講,兩分鐘:謝謝大家來、簡單介紹幾位、然後結束。

最後十分鐘:抽獎,必須在場。三到五個獎品,不要更多。

最後

回到那句穴居人。

我覺得那個比喻最準的地方,不是它形容了我們的生活方式,是它解釋了一個因果:

沒有人引薦你,不一定是因為他們不想,而是因為他們沒有素材。

他們沒看過你工作、沒看過你的地方、沒看過你怎麼跟員工說話、沒看過你桌上堆了什麼。

所以他們能講的,就只有你名片上那幾個字。

而你要給他們的,不是更多形容詞。

是一次走進來看一眼的機會。

「具體的影像可能比抽象的更有效。」
——《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諾亞·葛斯坦、史帝夫·馬汀、羅伯特·席爾迪尼,P224

本週行動

1. 今年辦一次「洞穴參觀」:前半段在你的場所導覽三十分鐘,後半段換到附近餐廳。

2. 站著的場合不要演講。這不是講得好不好的問題,是格式承載不了。

3. 邀請時把結束時間寫出來。人最怕的不是花時間,是不知道要待多久。

4. 抽獎規則訂「必須在場」,而且獎品不要超過五個。抽獎的功能是留住人,不是發東西。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82《8 Tips for a Successful Mixer》(2012-11-14;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87、Ep 295、Ep 300、Ep 302、Ep 333,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看過現場的人會多兩句細節」之機制說明、「格式決定行為,衝突時格式會贏」之推論、破冰複雜度應與陌生程度成正比而與地位成反比之判準、把抽獎理解為留人機制、以及台灣版「前段導覽、後段換場」的活動設計,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關於在公共通道設置場地及現場供應餐飲之法規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各地方自治條例規定不同,個案請洽當地主管機關。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諾亞·葛斯坦等《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81|他把引薦單遞回去——而嘴巴上講的全部是感謝

BNI PODCAST ‧ EP 28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一位聽眾 David 留言問了一個很誠實的問題:

「有時候我們會覺得有義務去處理一個很爛的引薦——就算那個人根本不適合。這種狀況該怎麼辦?」

而 Misner 給了一個動作,我認為是這整個系列裡最精巧的溝通設計之一。

他把單子遞回去

Misner 說他自己在早年親自開分會的時候,常常遇到這種事。有人跟他說「我有一個很棒的引薦」,然後給他一個名字和電話。

而他的第一句話永遠是:「你跟他談過了嗎?」

對方常常說:「沒有,我覺得你應該打給他。我覺得他會很適合。」

而 Misner 的評語是:「那不是引薦。那是一筆名單。」

但他沒有把這句話說出口。他做的是:

他把那張引薦單,遞回去。

然後說:

「我真的很感謝你想到我,那對我意義很大,謝謝你。

可不可以請你先打給那個人,確認他有沒有興趣?因為要算是一個引薦,那個人必須是有需求、而且有意願的。

如果他有興趣,那對我來說會是一個很棒的引薦。所以能不能麻煩你跟他確認一下,然後告訴我他願不願意談——我會立刻處理。」

而他解釋了為什麼一定要「遞回去」:

「你把單子遞回去,是因為你要讓一件事變得無比清楚:那不是一個好的引薦。

謝謝你,我很感謝你想到我,但那不是引薦,那是名單。而你不需要把這句話說出口——遞回去這個動作,就是它的潛台詞。

而這個設計為什麼精巧

把它的結構拆出來看:

用動作傳遞拒絕。用語言傳遞感謝。

而這兩者的分工,剛好解決了一個很難的問題。

如果你用語言說「這個不算引薦」——那是一句評價,而評價會傷人。不管你講得多客氣,對方接收到的是「我做錯了」。

而如果你用動作把單子還回去,同時嘴巴上全部是感謝——

訊息完整地傳達了,而對方的面子一點都沒有損失。

因為那個動作可以被解讀成流程(「喔,原來要先確認過才算」),而不是評價(「我給錯了」)。

而我認為這一招在台灣特別適用,理由很具體:

在我們的文化裡,動作比語言溫和。

因為語言會被逐字記住、會被轉述、會被解讀語氣。而一個動作可以被雙方默契地理解成「這是規矩」,然後翻頁。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有一句話,剛好是這件事的原則:

「把面子留給別人,裡子各自摸著。」(P300)

而 Misner 講了一句自我課責的話,我覺得很值得記住:

「這可能很難做。但我理解到——如果我不把它們遞回去,那我活該收到那些爛引薦。全部都是我自己的錯。」

一句話就能分辨「引薦」和「名單」

Misner 給的定義很清楚:要算引薦,那個人必須有需求、而且有意願。

而我想把它壓成一個在台灣可以直接用的判準,因為我們的用語太模糊了——「我給你一個 case」「我報一個給你」「我介紹一個」可能是任何東西。

判準只有一句:

對方知不知道你會打給他?

  • 不知道 → 那是名單。而你打過去,實質上就是陌生開發。
  • 知道 → 那是引薦。

一句話就分完了。

而我建議把這一句變成分會的共同語言——在交出任何一張單子之前,問一句「他知道我會打給他嗎?」

因為多數的「爛引薦」,其實不是惡意,也不是判斷錯誤。只是給的人沒有意識到這中間有差別。

而那個一九八〇年代的故事,教訓跟你以為的相反

這一集裡有一個我認為極好的故事。

一位女會員收到一個引薦,打過去。而電話那頭的男人對她吼:

「小姐,我不只不知道你是誰,我也不知道是誰把我推薦給你的。」

然後掛斷。

她去找 Misner,說:「我知道你都叫我們去跟成員談,但這件事我實在太挫折了,你能不能幫我跟她談?」

於是他們把那位引薦人拉到一旁。而她的反應是徹底的錯愕——Misner 用了一個英式的說法:她被震住了。

她說:

「我真的很抱歉。我兩個星期前遇到他。我還在建立我的引薦生意,所以那天我在做陌生開發。」

她是做廣告贈品的。她陌生拜訪了那位先生,推銷她的東西——他完全沒有興趣。

但她看到那位女會員的產品放在他桌上。

於是她說:「我認識做這個的人,如果你要的話,我很樂意幫你介紹。」

而那個人說好。他確確實實說了好。

那位女會員一臉不相信。而引薦人說:「管他的,我們現在就打給他。」

那是一九八〇年代,手機是磚頭大小的東西,很少人有。所以餐廳裡的電話在哪裡?在廁所旁邊的付費電話。

Misner 的描述很有畫面:他們三個人圍在男廁和女廁中間的那支公共電話旁邊,把耳朵都湊在話筒上。

電話接通。她說:「你記得我嗎?我們兩三個星期前見過。你那時候沒有要買廣告贈品,但我介紹了一位做某某產品的女士給你。」

而電話那頭傳來倒抽一口氣的聲音。

「喔天啊。是的,我確實記得你。她確實聯絡了我,而我對她……可能沒有我應該有的那麼有禮貌。

我真的很抱歉。我那時候才剛認識你,我不知道你是誰,但我確實記得那段對話,而我也確實需要那個產品。我對自己對她的態度感到很羞愧。

如果你可以請她再打給我,我保證我會接她的電話,也會看她的產品。」

幾個小時後她打了。對方見了她,也買了她的東西。

Misner 自己說:「那大概是同情性的購買。」

而他接的那句才是重點:

「但底線是——它確實是一個正當的引薦。它看起來不像,感覺也不像,但它就是。」

這個故事的教訓,比「不要輕易判斷」精確得多

我認為值得指出的是:

一個引薦的品質,在你打第一通電話的時候是看不出來的。

因為那通電話的結果,同時取決於四件事:

  1. 對方當下的心情。
  2. 他記不記得那段對話。
  3. 他手上正在忙什麼。
  4. 你開場講了什麼。

而這四項裡面,只有最後一項跟這個引薦本身的品質有關。

所以:

「這通電話很糟」和「這個引薦很糟」,是兩件不同的事。

而多數人會把前者當成後者的證據——然後從此不再接受那個人給的引薦。

所以正確的順序是:在你判定一個引薦是爛的之前,先確認引薦人做了什麼。

而在這個故事裡,引薦人做的事情完全正確——她確實問過對方,對方確實答應了。

問題完全出在第三方的心情,而那不是任何人能控制的。

Priscilla 說得對:爛引薦不只一種

節目最後,Priscilla 提出了一個很好的保留:

「希望這樣可以講清楚。不過 Ivan,我覺得爛引薦其實有很多不同的類型。你只講到其中一種。」

而 Misner 的回答很誠實:他說他沒看過任何一種爛引薦是這個建議處理不了的,但歡迎大家提出來。

我認為 Priscilla 是對的,而這是我覺得可以替這一集補上的部分。

至少有四種不同的「爛引薦」,而它們需要的處理方式完全不同:

類型一:對方不知情。(=名單)
處理:遞回去,請對方先確認。這就是 Misner 講的那一種,而他的方法是對的。

類型二:對方知情,但不適合。(職類搞錯、預算差太多、需求誤解)
處理:這是教育問題,不是退件問題。需要的是約一次一對一,把「什麼樣的人適合我」講清楚(我在 Ep303 寫過「引薦規格表」的做法)。把這一種當成類型一處理,會冤枉對方——因為他確實照規矩做了,只是他不夠了解你。

類型三:對方知情、也適合,但態度惡劣或根本是來找麻煩的。
處理:這是引薦人的判斷力問題,而且比前兩種嚴重。因為它消耗的不只是時間,是情緒。而且如果反覆發生,代表那個人在替自己處理麻煩的客戶——他把燙手山芋轉給了你。這一種要直接講,而且要講明白。

類型四:人情引薦。(台灣特別常見)
引薦人不是因為真的合適,而是為了交差、為了數字、或者為了還你上次的人情。
處理:這一種最難,因為對方是出於善意。不要當場拒絕。先去接觸、再回報結果、然後順便說明——這是我在 Ep298 寫過的順序,而它在這裡同樣適用:有行動在前,說明就不會像挑剔。

而分辨這四種的方法,其實就是問兩個問題:

  • 對方知道嗎?(不知道=類型一)
  • 引薦人是為了誰?(為了我=二或三;為了他自己的數字或人情=類型四)

而在講這些之前,他先講了一件更重要的事

值得注意的是,Misner 在回答 David 的問題之前,先繞了一圈,問了一個反過來的問題:

「如果你是收到爛引薦的那個人,你首先要想的是——你做了什麼去教育別人?

你必須非常清楚地讓大家知道什麼才是好的引薦。」

而他對這件事的態度相當不客氣:

「很好笑的是,每次我跟人講這個,他們都說『我懂,我了解』。胡說。

我去過很多場會議。人們常常把『自己具體在做什麼』描述得很糟,然後很驚訝為什麼別人不知道怎麼給他好引薦。」

他還順便又一次否定了自己最有名的發明:

「順帶一提,不要再做記憶鉤了。那在爭取引薦這件事上,幾乎完全是浪費時間。我知道很好玩,我知道我寫過一本關於它的書——我真希望我從來沒寫過。

它們在來賓日有用,其他時候用處不大。」

(他在 Ep329 也講過同樣的話。而值得注意的是,這裡他承認了一個合法的用途——來賓日。那算是比較平衡的說法。)

我認為這個順序很重要,而且它跟我在 Ep298 寫過的那件事是同一個結構:

當同一個錯誤重複發生,責任會從犯錯的人,移到握有資訊卻沒有傳遞的人身上。

如果你反覆收到不適合的引薦,第一個要檢查的不是那些人,是你有沒有講清楚過。

機制拆解:從收到到處理,四個步驟

第一步:先問自己一句。「這一季我有沒有具體講過『什麼樣的人適合我』?」如果沒有,那先修這一項,別的都是次要的。

第二步:分類。用兩個問題分出上面那四種。不要用「我覺得這個很爛」來分類,那不是分類,那是情緒。

第三步:對類型一,用「遞回去」。動作傳遞拒絕,語言傳遞感謝。而且要給一個明確的下一步:「你幫我確認一下,我立刻處理。」

第四步:對其他三種,一律先接觸再說明。就算你知道不會成,也去打那通電話。成本十分鐘,而它讓你後面所有的說明都不像挑剔。

而如果講過還是不改——那就照 Misner 說的:先跟本人談,談不成再找委員會。而順序不能顛倒(我在 Ep298、Ep320 都寫過理由)。

最後

我最喜歡這一集的地方,是那三個人擠在廁所旁邊打公共電話的畫面。

因為那個畫面說明了一件事:

那位引薦人沒有解釋,她直接打了電話。

她大可以說「我真的有問過他啊」「我不知道他為什麼那樣」——而那些話都是真的,也都沒有用。

而她做的是當場產生證據。

結果不只誤會解開了,那筆生意還成了。

所以如果要我把這一集濃縮成一句話,我會說:

爛引薦大多數不是壞人做的,是資訊不足造成的。而資訊不足這件事,有人願意多打一通電話就解決了。

「把面子留給別人,裡子各自摸著。」
——《底層邏輯2》劉潤,P300

本週行動

1. 交出任何一張引薦之前,先問一句:「他知道對方會打給他嗎?」不知道,那就是名單,不是引薦。

2. 收到名單型的引薦時,把它遞回去——動作傳遞拒絕,語言全部是感謝。

3. 把「爛引薦」分成四類再處理:對方不知情/不適合/態度有問題/人情引薦。四種的解法完全不同。

4. 在怪別人給得不好之前,先問自己這一季有沒有具體講過「什麼樣的人適合我」。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81《What to Do with a Bad Referral》(2012-11-07;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文中一九八〇年代之個案為原講者轉述,細節未經查證),相關主題另見 Ep 298、Ep 303、Ep 320、Ep 329、Ep 290,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把「遞回去」的技巧拆解為「動作傳遞拒絕、語言傳遞感謝」、「對方知不知道你會打給他」之單句判準、「第一通電話很糟不等於引薦很糟」之區分、以及四類爛引薦的分類與各自處理方式,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80|銷售是說服他做一件他沒打算做的事;轉換是幫他做完他已經決定要做的事

BNI PODCAST ‧ EP 28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來賓 Michael Drew 是一位書籍推廣人,他來談他的新書《Pendulum》。

而這本書的主張是:西方社會在「我」(Me)與「我們」(We)之間來回擺盪,大約每四十年換一次方向。他說一九六三到二〇〇三是「我」的週期,而二〇〇三之後我們進入了「我們」的週期。

結論是:像 BNI 這樣的人脈組織,正好站在未來三十年的風口上。

我對這個大理論不太買單,而且我會說明理由。

但這一集裡有一個區分,我認為值得每個做生意的人記在筆記本上。所以我打算先講那個,再講理論的部分。

先講那個值得記住的區分

Michael Drew 說:

「銷售,是說服某個人去採取一個他原本沒有決定要採取的行動。

而轉換,是給某個人工具或系統,讓他去採取一個他原本就已經決定要採取的行動。」

我認為這個區分非常好用,而且它解釋了一件很多人講不清楚的事:

為什麼引薦的成交率,遠高於任何其他管道?

因為——引薦不是在做銷售,它是在做轉換。

一個被引薦來的人,他早就決定要處理那件事了。他要裝潢、他要報稅、他的門牙已經痛了三個禮拜、他的官司下個月要開庭。

他缺的不是決心,是「該找誰」。

而這也解釋了廣告為什麼那麼難:

廣告必須同時完成兩件事——讓他決定要做,而且讓他選你。

而引薦只需要完成第二件。

所以兩者的轉換率當然不會一樣。這不是廣告做得不好,是它扛的工作多了一倍。

而這件事有一個很實際的用法

如果「已經決定」和「還在決定」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客戶,那麼你應該把資源優先投在前者身上。

而怎麼分辨?我的判準很簡單:看他問什麼問題。

  • 「這個真的有效嗎?」「會不會有副作用?」「我朋友說……」→ 他還在決定要不要做。
  • 「你們什麼時候有空?」「大概要做幾次?」「多少錢?」→ 他已經決定了,現在在挑對象。

而這兩種人需要的東西完全不同:

  • 還在決定的人需要的是資訊與時間。你越想推他,他退得越快。
  • 已經決定的人需要的是降低摩擦——好約、好問、好比較、好付款。

我在自己的診所裡看到最常見的錯誤,就是把這兩種人用同一套流程處理:對還在決定的人推方案(把人嚇跑),對已經決定的人講一堆衛教(讓人不耐煩)。

而 Michael Drew 用的另一組詞是「推」與「拉」——他說在「我」的年代,生意人被訓練成去;而現在需要的是

這組詞我覺得也很好用,只是我認為它不需要一個三千年的理論來支撐。

而那個理論,我要說明我為什麼保留

先講清楚:「萬物皆有週期」這件事我不反對。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講得很好:

「研究商業世界,一定要懂得給萬物加上時間維。一旦加上時間維,你就會看到隱藏在成敗背後的各種週期……萬物皆有週期。」(P140)

週期存在。我保留的是這個特定的主張,以及能從它推論出什麼。四點:

第一,它不可證偽。

「我們現在處於一個『我們』的週期」這句話,沒有任何一組觀察可以推翻它。

看到合作的例子 → 支持這個理論。
看到極度自利的例子 → 那是「上一個週期的殘留」,或者「還沒轉過來的人」。

而一個怎麼樣都不會錯的說法,它的預測價值就是零——因為它沒有排除掉任何一種未來。

第二,資料的密度不對。

三千年、四十年一擺盪,大約是七十五個週期。而其中有可靠社會統計資料的,只有最近的一兩個。

也就是說:這個模式的絕大部分,是從史料的詮釋建構出來的,不是從資料測量出來的。而詮釋是可以配合模式調整的。

第三,反例太容易找。

「塑膠的八〇年代」是一個很有畫面的說法。但八〇年代同時是各種社會運動、社區組織、志工文化蓬勃的年代。

而所謂的「我們」週期(二〇〇三之後),恰好誕生了社群媒體上的個人品牌經濟、網紅產業、以及「經營自己」這個概念的極致化——那是史上最「我」的商業形態之一。

兩邊都有大量的例子,而理論可以吸收兩邊。這正是第一點的實例。

第四,利益關係應該被知道。

這一點我要講得公平:我不是在指控任何人不誠實。

但讀者應該知道兩件事:

  • 這位來賓正在推廣他自己的書,而且節目最後有一個購書優惠。
  • 他是幫 Misner 做過多本暢銷書推廣的人——Misner 自己在節目裡就列了好幾本。

而 Misner 也很坦白地說:「如果你聽過我很多集節目,你會知道我很少討論書。這是少數幾本。」

他沒有隱瞞這層關係。而我認為把它指出來,是讀者評估這段內容時應該有的資訊。

再加一點:這個理論的結論,剛好對聽這集節目的每一個人都是好消息——你們所在的組織會在未來三十年爆炸性成長。

一個讓所有聽眾都感覺良好的預測,本身就值得多打一個折。

而更關鍵的是:那個結論不需要這個理論

這是我最想講的一點。

Michael Drew 的核心結論是:「今天的客戶要的不是交易,是關係。」

而我認為這句話大致上是對的——但它有一個簡單得多的解釋,而且那個解釋只需要看過去二十年,不需要三千年:

網路把「找到誰在做這件事」的成本降到接近於零。而它完全沒有降低「判斷該不該相信他」的成本。

所以當搜尋成本趨近於零,判斷成本就成為唯一的瓶頸。而關係處理的,剛好就是判斷成本。

(這一段我在 Ep306 和 Ep316 寫過完整的推導。)

而這個解釋的好處是:它可以被檢驗。你可以去看評價造假的比例有沒有上升、消費者對網路資訊的信任度有沒有下降、口碑推薦的相對權重有沒有變化。

而「我們正在一個 We 週期裡」,你檢驗不了。

所以我的立場是:

一個二十年就能得到的結論,如果需要三千年來支撐,那三千年那個部分就沒有在做工作。

它做的是別的事——它讓那個結論聽起來更宏大、更不容質疑、也更好賣。

順帶一提,他提到的那本書值得單獨看

Michael Drew 在中間提到一本關於員工動機的書,說員工已經從「胡蘿蔔與棍子」的動機模式,轉向對「意義感」的追求。

(節目逐字稿把作者名字打錯了;他講的應該是丹尼爾·品克的《驅動力》。)

這個論點我認為比擺錘理論紮實得多,而且它跟我在 Ep286 寫過的一件事直接相關:

金錢會把一個社會性的動機,切換成市場性的動機。而切換之後,強度往往下降。

所以「給小額報酬反而不如給禮物」「給獎金不如給意義」——這些觀察都指向同一個機制,而且它們有實驗支持,不需要靠世代週期來解釋。

放回台灣:我們的問題剛好是相反的那一個

這一集的整個框架,是「社會正在從交易導向轉向關係導向」。

而我要指出一件事:這個框架在台灣的解釋力比在美國低得多。

因為台灣的商業文化,從來就是關係導向的。

我們不需要一個週期把我們帶到「重視關係」——我們一直在那裡。介紹、人情、老客戶、熟人、同鄉、同學、公會、廟口,這些一直都是台灣做生意的主要基礎設施。

所以對台灣的經營者來說,「要重視關係」不是一個新的洞見,那是常識。

而我們真正的問題,是相反的那一個:

關係太重,重到擠壓掉了專業判斷。

具體的樣子每個人都很熟悉:

  • 明明有更適合的廠商,但不好意思換掉合作十年的那家。
  • 明明報價不合理,但因為是熟人介紹的,不好意思議價。
  • 明明那個案子不該接,但因為是誰誰誰開口的,不好意思拒絕。
  • 明明員工不適任,但因為是親戚,不好意思處理。

所以我認為對台灣讀者比較有用的問題,不是「怎麼從交易走向關係」,而是:

在一個關係很重的環境裡,怎麼保留專業判斷的空間?

而我自己的做法,是把兩件事在形式上分開:

一、關係歸關係,程序歸程序。熟人可以優先報價、可以優先安排,但不能跳過評估、不能跳過合約、不能跳過驗收。而且這件事要在關係好的時候先講清楚,不要等出事才拿出來。

二、把拒絕的責任放在制度上,不要放在人身上。「我們公司的規定是三家比價」比「我覺得你太貴了」好講一百倍。而這正是我在 Ep320 寫過的:委員會存在的理由,是讓問責不必經過友誼。

三、定期做一次「如果今天重新選,我還會選他嗎」。不是為了換掉誰,是為了讓自己知道,目前的安排有多少是判斷、有多少是慣性。

機制拆解:把客戶分成兩種,用兩套流程

把這一集唯一真正好用的那個區分,變成可以執行的:

第一步:在第一次接觸的三十秒內,判斷他在哪一邊。

方法就是聽他問什麼。問「有沒有效」的還在決定;問「怎麼安排」的已經決定了。

第二步:對「已經決定」的人,唯一的工作是降低摩擦。

  • 回覆要快(他已經在比較了,慢就是出局)。
  • 資訊要齊(價格、時間、流程、需要準備什麼)。
  • 決定的步驟要少(不要讓他為了問一個問題填三張表)。

而這一段完全不需要說服。你越試圖說服,他越覺得你在推銷。

第三步:對「還在決定」的人,唯一的工作是給判斷的工具。

不是給方案,是給怎麼判斷——這一點我在 Ep327、Ep292 都寫過:當你不能講自己多好的時候,就講怎麼分辨好壞。而它對還在決定的人特別有效,因為那正是他缺的東西。

第四步:不要試圖把第二種變成第一種。

那需要的時間可能是三個月、可能是三年,而且不由你決定。你能做的是在他決定的那一刻,剛好還在他腦中。

而「還在他腦中」——那正好就是引薦、口碑、以及所有這個系列在講的東西的功能。

最後

我想把這一集的價值放在一個公平的位置。

那個擺錘理論,我認為作為預測工具沒有用;而作為提醒,它有一點價值——它提醒經營者去想「我的客戶要的東西有沒有變」。

而那個「銷售 vs 轉換」的區分,我認為是真的好,而且它完全不依賴那個理論。

所以這一集給我的收穫,跟它想給我的收穫不太一樣。

而我覺得那也沒關係——一集節目裡有一個值得抄下來的句子,就已經值回時間了。

你不需要買下整個框架,才能拿走裡面有用的那一塊。

「研究商業世界,一定要懂得給萬物加上時間維……萬物皆有週期。」
——《底層邏輯2》劉潤,P140

本週行動

1. 用「他問什麼問題」把客戶分成兩種:還在決定的,和已經決定的。兩種要用完全不同的流程。

2. 對已經決定的人,只做一件事:降低摩擦。回覆快、資訊齊、步驟少。不要說服。

3. 對還在決定的人,給「怎麼判斷」,不要給方案。

4. 遇到任何宏大的趨勢理論,先問一句:有沒有哪一組觀察可以推翻它?推翻不了的,就不能拿來預測。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80《We Versus Me》(2012-10-31;來賓:Michael Drew;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86、Ep 292、Ep 306、Ep 316、Ep 327,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於 2012 年,節目中所提之購書優惠早已失效。文中對「擺錘理論」不可證偽、資料密度不足、反例可雙向吸收之四點檢討,指出來賓與主講者之推廣合作關係應為讀者所知(此為資訊揭露,非指控任何一方不誠實),以及「同樣結論可由搜尋成本/判斷成本解釋,不需訴諸三千年週期」之主張,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對客戶「已決定/未決定」之分流做法,以及台灣「關係過重擠壓專業判斷」之分析與三項對策,亦為改寫者之觀點。原節目提及之員工動機著作,逐字稿人名有誤,本文依內容推定為丹尼爾·品克《驅動力》,特此註明。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79|「你是最常相處那五個人的平均值」——這句話有一半是對的,而錯的那一半會傷人

BNI PODCAST ‧ EP 279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講的是一句幾乎每個人都聽過的話。Misner 說它出自 Jack Canfield 在年會上的演講(而 Canfield 自己也提到 Jim Rohn 講過類似的話):

「我們是我們最常相處的那五個人的平均值。」

我認為這句話有一半是對的——而且那一半有紮實的根據。

但另一半,以及節目中從它推導出來的一個做法,我認為是危險的。

先講對的那一半:傳染是真的

Priscilla 在節目裡提到一件事,而她的直覺剛好指向這個主張最有根據的部分:

「我讀過一篇文章講很類似的事——如果你的朋友都是身體健康、有運動習慣、生活型態積極的人,那你自己成為那種人的機會就大得多。而如果你身邊都是不運動、不注意飲食、整天坐著的人,你很可能也會變成那樣。」

她講的這件事,在社會網絡的研究上是有支持的。

行為、習慣、甚至情緒狀態,確實會在人際網絡裡擴散。抽菸、運動習慣、體重、快樂與否——這些都被觀察到有社會傳染的現象。

所以「你身邊的人會影響你」這件事,不是雞湯,是真的。

而不對的那一半,有兩個地方

第一,「五個」是一個修辭,不是一個測量。

沒有任何研究支持恰好是五個人、也沒有「平均值」這種計算方式。它是一個好記的說法,而好記的說法會被當成精確的說法。

這一點不重要,但值得知道——因為我們常常因為一個數字聽起來很具體,就以為它背後有測量。

第二,也是真正重要的:因果的方向不清楚。

成功的人身邊有成功的人,這件事有兩種完全不同的解釋:

  • 傳染:因為跟他們在一起,所以我變成這樣。
  • 選擇:因為我本來就是這樣,所以我跟他們在一起。

而這兩者的行動含意完全相反

  • 如果主要是傳染 → 換一批朋友,你就會改變。
  • 如果主要是選擇 → 換一批朋友,只是換了一個顯示器。你沒有改變,只是換了一個地方站著。

而真相幾乎確定是兩者都有——人會被影響,人也會挑選跟自己相似的人在一起。

所以正確的期待應該是:換掉身邊的人會有一些效果,但效果比這句話暗示的小很多。

而如果你把一個「選擇」的現象,誤讀成「傳染」,你就會做出一個很不划算的決定——

你會花很大的代價去換掉身邊的人,然後發現自己沒有變。

而節目裡那個「D 代表刪除」的做法,我要提出不同意見

Priscilla 提到她參加過的一場訓練,講者教大家把自己的名單分成 A、B、C、D 四級——

而 D 代表 delete,刪除。

她的說明是:如果你身邊的人讓你往下走、不是你想往來的那種人,你必須想辦法把他們從你的生命裡排除掉。

而 Misner 的收尾也是同一個方向:

「人脈經營就是擴大你的往來範圍——納入更多對的人,關上門排除或限制更多錯的人。」

我認為這個建議用在職業關係上是合理的,用在人際關係上是危險的。

而分界線很清楚:

用在「選誰進來」——完全合理。

選合作對象、選團隊成員、選要不要收一個新會員——這就是我在 Ep320、Ep294 寫過的「入口要嚴」。而理由是硬的:一個負面的成員是乘數,不是加數,他會改變整個房間的行為。

而用在「把誰刪掉」——就要非常小心。

因為這裡有一個非常容易發生的誤判:

「他讓我往下走」這個判斷,跟「他現在過得不好」極度容易混淆。

想一下一個正在低谷的朋友是什麼樣子:

  • 他剛失業,或者公司出了問題。
  • 他在照顧生病的父母。
  • 他的婚姻正在瓦解。
  • 他自己的身體出了狀況。

而在那段期間,他確實會比較負面、比較沒有能量、比較常抱怨、比較不能給你任何東西。

如果你這時候把他評成 D——

你刪掉的不是一個拖累你的人,是一個正在低谷的人。

而人生的低谷是輪流的。

所以我的立場是:

你可以決定「多花時間跟誰在一起」,但不要養成「刪除人」的習慣。

前者是配置——你的時間有限,你必須分配。這完全正當。

後者是切割——而切割會變成一種思考方式,然後你會用它來處理越來越多的關係。

而在台灣還要多一層現實的考量:

你「刪掉」的人不會消失。他會留在同一個城市、同一個產業、同一群共同朋友裡面,而且他會知道。

而那句關於抱怨的話,我認為如果你真的相信它,它會害了你

Misner 在結尾講了一句流傳很廣的話:

「抱怨事情有多糟沒有任何好處,因為你告訴的人裡面,有一半不在乎,另一半很高興你過得比他們差。」

這句話作為「不要對所有人抱怨」的提醒,是有用的。

但作為一個對人性的描述,我認為它過於悲觀,而且如果你真的相信它,它會傷害你。

理由很具體:

如果你相信沒有人真的在乎,你就不會在需要的時候開口。

而不開口,正是很多經營者出事的方式——財務出問題不講、健康出狀況不講、撐不下去不講,撐到不能撐為止。

我認為比較準確、也比較有用的版本應該是:

大多數人不在乎。而少數幾個人非常在乎。

而你的工作不是停止求助,是找出那少數幾個。

《韌力》這本書整理創傷與復原的研究時,反覆出現同一個結論,而它的門檻低得驚人:

「找到至少一位真正支持他們的人。」(P164)

一位。不是五位,不是一個團隊。

而怎麼知道誰是那一位?我在 Ep304 寫過一個很好用的測試——你敢不敢在晚上十點打電話給他?

那個測試找出來的人,就是這裡說的那少數幾個。

而這一集裡有一個問法,比「五個人平均」好用得多

Misner 引述 Jim Rohn 的時候,講到一個我認為被埋沒的問法:

「他談的不只是你跟誰在一起,還有——這些人讓你變成了什麼?

跟他們相處,把你帶往正面的方向,還是負面的方向?」

我認為這個問法比「平均值」好太多,理由是:

它把焦點從「人的屬性」(他成不成功),移到「互動的效果」(我跟他相處之後做了什麼)。

而後者是可觀察的、具體的,而且不需要評價任何人。

我把它做成三個可以自己回答的問題:

  1. 跟他見面之後,我通常會去做某件事,還是會拖延?
  2. 跟他聊完,我對自己的判斷更清楚,還是更混亂?
  3. 他知道我在做什麼嗎?他問過嗎?

這三題有一個很大的好處:

它們不需要判斷誰比較成功,只需要觀察發生了什麼。

而且它們導向的行動不是「刪除」,是「多約他」或「少約他」——而那是一個溫和得多、也可逆得多的調整。

順帶一提,第三題我認為最有診斷力。因為一個從來沒有問過你在做什麼的人,不管他多成功、多正面,他對你的事業不會有任何影響。

而這件事用在組織上,是完全正當的

這一集裡最沒有爭議、也最實用的部分,是 Misner 給委員會的建議:

「委員會在收一個新成員的時候,應該問這個問題:這個人加入,是把標準拉高,還是把標準拉低

如果答案是拉低,那可能就不適合。」

這一句我完全同意,而且我認為它是這一集最應該被執行的一句。

因為它不是在評價那個人的價值,是在評估一個特定的組合會不會運作——而那正是委員會該做的事。

而它的基礎,就是我在 Ep294 寫過的那個不對稱:建設是加法,破壞是乘法。

一個負面的成員不是減掉一個單位,他是乘上一個小於一的數。

所以「入口要嚴」在組織上不只是合理,是必要。

而「內部要開」——一旦進來了,就沒有等級、沒有刪除、沒有進不去的小圈子(Ep295)。

這兩件事要一起看。只講前面那一半,就會變成一個很勢利的組織。

放回台灣:我們的版本是「往上結交」的壓力

Misner 引用了一個說法:「向上經營人脈(network up)——去尋找那些會把你拉出舒適圈的關係。」

這個建議本身沒錯。但在台灣,我觀察到它常常變成另一種東西:

一種持續往上攀的焦慮。

具體的樣子是:一場飯局裡快速判斷誰值得聊、加入某個社團是為了認識裡面的某幾個人、對比自己「層級低」的人客氣但不投入。

而我在 Ep287 寫過那個故事——那位對做禮籃的女士說「你幫不上我」然後轉身走掉的顧問,他的公公是那個鎮上最大的製造商。

所以我想給「向上結交」加一個台灣版的但書:

你可以往上,但不要用職位判斷方向。

因為在台灣,真正有資源的人,名片上常常看不出來——而你如果用頭銜當羅盤,你會系統性地走錯方向。

而更根本的一點:

「拉出舒適圈」的人,不一定比你成功。

有些人讓你不舒服,是因為他做得比你好。而有些人讓你不舒服,是因為他會問你一些你在逃避的問題。

而後者可能是一個收入比你低、事業比你小、但比你誠實的人。

機制拆解:一年一次的關係盤點

把這一集能用的部分,變成一個溫和而具體的做法。而我刻意避開「分級」這種形式:

第一步:列出過去三個月,你實際上花最多時間相處的八個人。

注意是實際,不是你希望的。看行事曆和通訊紀錄,不要憑印象——這一點我在 Ep332 寫過(回憶不可靠,紀錄可靠)。

第二步:對每一個人,回答前面那三題。

做了還是拖了/更清楚還是更混亂/他問過我在做什麼嗎。

第三步:不要刪除。只做兩個動作。

  • 找出一個「三題都是正面」的人 → 這一季多約他兩次。
  • 找出一個「三題都是負面」的關係 → 不要切斷,改成「不要在自己狀態差的時候見他」。

第二點是關鍵。因為多數負面的互動,傷害的不是關係本身,是時機。同一個人,在你狀態好的時候見他沒問題,在你脆弱的時候見他會被拉下去。

第四步:主動增加一個。

與其花力氣減少誰,不如刻意加入一個——一個你想向他學習、而且他會問你問題的人。

因為「平均值」這件事如果有一點道理,那麼加法比減法安全得多,效果也不會比較差。

最後

我想把這一集放在一個公平的位置。

「你身邊的人會影響你」——這是真的,而且值得認真看待。多數人從來沒有刻意想過自己的時間都花在誰身上。

而「所以把不夠好的人刪掉」——這不是那個事實的推論,那是一個附加上去的價值判斷。

而我認為那個附加的部分,代價比它承諾的收益大:

因為你會在某一年,變成別人名單上的那個 D。

而到那時候,你會希望有人用不同的方式看待你。

「找到至少一位真正支持他們的人。」
——《韌力》索斯威克、查尼、德皮耶羅,P164

本週行動

1. 列出你這三個月實際花最多時間相處的八個人。用行事曆查,不要憑印象。

2. 對每個人問三題:見完之後我做了還是拖了/更清楚還是更混亂/他問過我在做什麼嗎。

3. 不要刪除。用加法:這一季刻意多約一個會問你問題的人。

4. 找出那「至少一位」——你敢在晚上十點打電話的人。而且不要因為抱怨沒用,就不開口。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79《You’re the Average of the 5 People You Hang Out With Most》(Classic Podcast,2012-10-24;本集為 Ep 37 重播;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文中所述觀點源自 Jack Canfield 於 2007 年年會之演講,並提及 Jim Rohn 之相近說法),相關主題另見 Ep 287、Ep 294、Ep 295、Ep 304、Ep 320,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指出「五個」為修辭而非測量、傳染與選擇兩種因果方向之區分、對「刪除低分關係」之保留與「低谷者容易被誤判」之提醒、對「抱怨無用」一語過於悲觀之修正、以及三題觀察法與年度盤點四步驟,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關於行為與情緒具社會傳染性之說明,係一般性的研究結論概述,非針對特定研究之引用。文中提及之訓練機構與其分級作法,為原節目主持人所述之個人經驗。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索斯威克、查尼、德皮耶羅《韌力》,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78|「我們目前正在面試印刷業者」——一句話就翻轉了誰在求誰

BNI PODCAST ‧ EP 27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我們目前正在面試印刷業者。」——一句話就把整件事翻轉了:不再是你在邀請他,而是他在應徵。而 Misner 說這句話真正的言外之意是:我們可能不會選你。

先給那段話——他自己說要大家照抄

Misner 說他叫這個技巧「We’re Interviewing(我們正在面試)」,而他特別交代:「我要大家用這個。你可以直接用逐字稿。我希望你用這份逐字稿。

所以我把完整版本放在這裡:

「我在一個引薦社團裡,我加入 __ 了。
我們固定聚會,主要在做的事就是互相傳遞生意。
我們目前正在面試印刷業者,想找出這個地區最好的一家,把我們所有的生意都交給他。
我覺得你可能是個很好的人選。

(「印刷業者」換成你的分會目前需要的任何行業別。)

而他也提醒前半段不必多說:「『我在一個引薦社團裡。』你不需要講太多細節。」

而他先描述了大家慣常的失敗方式

「BNI 很棒的一點是大家真的很愛 BNI。而正因為愛,他們邀請的時候可能就衝得太猛了一點——

『喔你一定要加入這個組織,這是這附近最棒的組織,大家都拿到很多生意。』

而不認識你的人會想:『你是誰啊?你為什麼要推銷這個給我?』他們會反感。」

而他給的原則是反直覺的

「我發現的其中一件事是:如果你能用適當的方式,對於要帶誰進來這件事更加挑剔,你實際上會得到更多的興趣。這有點反直覺,但它百分之百正確。

而他把那個心理機制講白了:

「這裡的言外之意是什麼?我們正在面試、而你可能是個好人選——言外之意就是:我們可能不會選你。

創業者最討厭的就是沒被選上。他們想要被選上。」

機制拆解:這句話翻轉的是「誰在賣」

一般的邀請是這樣的結構:我想要你給我某樣東西(來、加入、幫我們填一個空缺)。在這個結構裡,對方是買方,你是賣方,他在評估你。

而「我們正在面試」把箭頭轉了 180 度:我手上有一個稀有的位置,而我正在考慮你。對方變成了應徵者

而這一個轉向,同時解決了三件事:

一、它讓「太用力」在結構上變得不可能。你沒有辦法一邊篩選對方、一邊聽起來很急。姿態是話術改不掉的,但角色可以。

二、它用行為傳達價值,而不是用宣稱。「這個組織超棒」是一句斷言——而人對斷言天生打折。「我們在面試、要找最好的那一個」是一個行為——而人相信行為。

三、它啟動了一個真實的動機。而這是最有意思的一點——

而它真正的威力,是改變了「誰會答應」

請注意 Misner 那句「創業者最討厭沒被選上」適用在誰身上最強:

正是那些你最想要的人。

一位真的很搶手、業績很好、時間排得很滿的專業人士,平常收到的都是別人來爭取他。他很久沒有被「評估」過了。所以「你可能是個好人選」這句話,對他來說是新鮮的,甚至是有點刺激的。

而反過來——「拜託你來看看啦」這種邀請,會篩選出什麼樣的人?會篩選出時間比較有空、比較不被需要、正在到處找機會的人。

所以這個技巧真正的價值,不只是讓「好」的比例變高,而是它換掉了會答應的那一群人。

同樣一份邀請,兩種說法,會把兩種完全不同的人帶進門。

📚 延伸閱讀

《彼得林區征服股海》 彼得·林區、約翰·羅斯查得

「當供不應求時,價格就會上升」 P296

這是一條再基本不過的法則,而它正是這個技巧的全部原理。一個誰都進得來的團體,會員資格的價格是零——不是因為它不好,是因為稀缺性是價值的一部分。所以「我們正在面試」不是話術,它是在誠實地陳述供給狀況:一個行業一個席位,這件事本來就是真的。而值得注意的是這條法則的另一面——如果供給其實不受限,那麼喊稀缺就是操縱。價格會撐一陣子,然後在對方發現「原來誰都能進」的那一刻崩掉,而且連帶把信任一起帶走。這個技巧的效力,完全建立在它是真的這件事上。

而他對「假挑剔」的形容非常不客氣

「如果你講得好像只要有支票我們就收——有些分會給人的唯一測試,是我說的鏡子測試:把一面鏡子放在他鼻子底下,會起霧就過關,你進來吧。」

這句玩笑話其實劃出了這個技巧唯一的紅線:

如果你的分會實際上不挑,那這段話就不是技巧,是謊話。

因為「我們在面試」是一個承諾。對方會依這句話決定要不要撥時間來——而如果他來了、發現所謂的面試只是走個過場、只要填表就會通過,他不會覺得自己被歡迎,他會覺得自己被騙進來了。

Misner 自己也把這個義務講死了:

「然後你就必須面試他。不要只是說你要面試他——真的去面試。

而面試要問什麼,他也給了

會後坐下來,問這些:

「跟我說說你在做什麼。/你的目標市場是什麼?/你覺得我們可以怎麼幫到你?/你覺得你可以怎麼幫到我們這個團體?/跟我說說你的背景。」

而他給了一個很實用的小技巧:把入會申請表當成提問的工具。讓他們打開話匣子,聊聊各種題目。面試他們——而當你覺得契合的時候,才送出他的申請。」

而挑剔有一條必須守住的界線

Misner 在這裡插了一段,我認為它必須跟技巧本身放在一起讀:

「要為了對的理由去挑選。不是根據種族、宗教、膚色、性別——而是根據他是不是一位有品質的商業專業人士。」

這一段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挑剔本身會創造出偏見的空間。一個「誰都收」的團體不會有歧視問題,因為它根本不做選擇;而一旦你開始選,你就必須同時決定「憑什麼選」。

所以在我們這裡,該問的是專業能力、服務品質、投入程度、是否守信;而不該進入判斷的是性別、年齡、宗教、出身。

而 Priscilla 的問題,剛好被這個技巧解決掉了

Priscilla 說:她的分會上週把電腦拿出來,全組一起研究要邀請誰。她在 Craigslist 上找到一位社群顧問、寄了信,對方很有興趣。

但她邀的方式是「你可以當我的客人來吃早餐」——她沒有提到這是會員制。而她現在卡住了:要怎麼開口講這件事?

Misner 的回答:

「這樣沒什麼不對。他們來了就會知道。事實上我發現,有些情況下講得越少越好。……因為重點是來訪者的體驗。重點不是來開一場會,是人們獲得的那個體驗。而他們不來就不會有那個體驗。你可以講到臉都綠了……

這個建議是對的,但我想補一個界線,因為「少說」跟「隱瞞」只差一線:

不主動長篇解釋規則,跟對方問了卻迴避,是兩回事。前者是尊重體驗,後者會在對方發現的那一刻變成信任問題。

而這裡有一個很漂亮的收束:如果 Priscilla 一開始用的是「我們正在面試社群顧問」,她現在就不會有這個問題。

因為那句話本身就已經把「這是有篩選的、有名額的」講清楚了——不需要另外解釋,也不必事後補課。

她的困擾之所以存在,正是因為她用了比較軟的「當我的客人」那個版本。

本週行動

把那段話背起來:「我在一個引薦社團/我們固定聚會、互相傳生意/我們目前在面試__,想找這個地區最好的一位/我覺得你可能是個很好的人選。」②先確認你真的挑:如果分會其實誰都收,這句話就變成謊話。先修這個,再用話術。③面試真的要做:會後坐下來問五題,並把申請表當成題綱。④檢查挑選的理由:只問專業與投入,不碰性別、年齡、宗教、出身。⑤把它用在徵人上:同一個翻轉,對招募員工完全成立——而它同樣會換掉來應徵的那一群人。

收束

這一集表面上是一段話術,但它其實在講一件更基本的事:

你有多相信自己手上的東西有價值,會直接寫在你邀請別人的句子裡。

覺得自己在求人的人,會說「拜託你來看看」。
覺得自己手上有好東西的人,會說「我們正在找最好的那一個」。

而對方聽到的,從來不只是那句話的內容。

「拜託你來看看」會篩選出時間比較有空的人;「我們正在面試」會篩選出討厭沒被選上的人。同一份邀請,兩種說法,帶進門的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人。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78《Inviting Visitors》(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錄於 2012 年。邀請話術、鏡子測試、面試問題、挑選標準的界線與 Priscilla 的提問均為節目原文所述;Misner 於節目中明言歡迎聽眾直接沿用該段話術。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彼得·林區與約翰·羅斯查得《彼得林區征服股海》,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翻轉誰在賣」「它改變了誰會答應」與「少說不等於隱瞞」的分析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277|他想把那個人的檔案印出來給客戶——結果只能拿一張黃色便利貼抄

BNI PODCAST ‧ EP 277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是五個系統使用技巧。那些操作路徑早就過時了。

但來賓 Jeremy Walsh 講了一個很短的故事,我認為它比任何一份統計都有說服力。

那張黃色便利貼

他說,幾個月前有一位客戶直接走進他的辦公室。當時他正坐在電腦前打字。

對方說:「我需要一個記帳的,你有沒有人可以介紹?」

他說太好了,我們分會裡就有一位。

於是他上網站,調出那個人的檔案——

是空的。沒有照片、沒有簡介、什麼都沒有。

而他的描述是:

「我本來很想把那一頁印出來交給他——上面會有他的社群連結、電話、地址、業務資訊、還有他的照片。

我做不到。

最後我只好拿一張黃色便利貼,把資訊抄下來。」

引薦不會消失,它會降級

我認為這個故事比我在 Ep317 寫過的那個統計(十個裡只有四個能被介紹出去)更有力,理由是:

它讓我們看到了替代方案長什麼樣子。

我們談這件事的時候,習慣把它想成有或沒有:資料齊全 → 拿到引薦;資料空白 → 沒拿到。

而實際發生的事情是降級

  • 資料完整 → 一張印出來的頁面。有照片、有網址、有完整的聯絡方式。客戶回去可以自己看、可以轉給別人、可以夾進資料夾。
  • 資料空白一張黃色便利貼。

而那張便利貼會發生什麼事?

它會被放進口袋、或者夾在皮夾裡、或者丟在車上的置物槽。

然後它會不見。

而就算它沒有不見,它上面也只有一個名字和一支電話——沒有臉、沒有網站、沒有任何可以讓那位客戶在打電話之前先確認一下的東西。

所以真正的損失,不是「他沒有介紹你」。

是他用最弱的形式介紹了你。而你永遠不會知道,因為在他那邊,這件事是「做到了」。

而這件事可以推廣得更遠

我認為這個故事真正的教訓是這句:

你給別人的東西的品質,決定了他能替你做到多好。

而這適用於每一樣會被轉述的東西:

  • 你的名片。他遞出去的時候,上面有沒有足夠的資訊讓對方判斷?
  • 你的簡介。如果他要在群組裡幫你講一句,他有沒有現成可以複製的句子?(我在 Ep301 寫過那個「台詞」的概念。)
  • 你的報價單。當窗口要拿去給他老闆看,那份東西自己講得清楚嗎?
  • 你的作品或案例。他能不能直接轉傳一個連結?

共同的原則是:幫你的人不會替你補充資訊。他只會轉述你給他的東西。

而如果你給的是一張便利貼,那你得到的就是便利貼的效果。

羅傑·杜利在《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有一句話,用在這裡剛好:「簡化是禁得起時間考驗的策略。」(P388)

而簡化的意思不是給少一點,是讓對方不需要多做任何事。

第二個技巧,解決的是一個很真實的問題

Jeremy 的第二點,是一份「會議筆記表」——列出所有成員、他們的行業、以及一欄空白讓你在聽六十秒的時候做筆記。

而他講的動機我認為很誠實:

「我們身為會員最掙扎的一件事,其實是真的替別人找到引薦。」

這句話值得停一下,因為它承認了一件大家心照不宣的事:不是我們不想幫,是我們在需要的那一刻想不起來。

而這正是我在 Ep332 寫過的那個機制——提取失敗。

你不是不知道那位成員在做什麼。你是在跟客戶吃飯、對方剛好抱怨了一件事的那三十秒裡,腦中沒有浮現任何人。

而這份表格的設計很聰明,因為它不是要你記住更多,是要你在正確的時刻,手上有一份可以掃過去的清單。

而這件事完全不需要任何系統

台灣的分會多半沒有這種工具,而我認為這個做法可以自己做,成本是三十分鐘:

在手機的備忘錄裡,建一份「我分會的每個人各做什麼」的清單。一人一行。

格式建議:姓名|行業|他要的客戶長什麼樣。

例如:「陳先生|商業保險|想找自己能核保的中小型場所,餐飲、補習班、健身房。」

然後——這一步才是重點——

每次跟客戶開完會、離開的路上,把那份清單滑一次。

而我要先預告會發生什麼事:

前兩次你會很挫折。因為你會發現剛剛那場對話裡,錯過了兩個引薦機會——客人提到他們在找設計師,而你當下沒有反應。

而第三次開始,你會在對話進行中就想起來。

因為那份清單真正的作用,不是給你查,是把那些名字重新放進你的可提取範圍。

第四個技巧,示範了一個很重要的管理原則

第四點是:系統裡有一個功能,讓你只要填入對方的姓名和信箱,就會自動寄出一封正式的邀請信,裡面有分會的名稱、地址、時間、以及基本說明。

而 Jeremy 講出了它要解決的問題:

「你有沒有掙扎過要怎麼邀請一個人來參觀你的分會?在這個步調很快的時代,要打一封長長的信、要寫地址、時間、地點……」

我認為這一點揭露了一個原則,而它的價值遠超過這個功能本身:

當一個行為的頻率太低,先檢查它的摩擦有多大,不要先檢討動機。

多數分會面對「來賓太少」這件事的反應是什麼?不斷呼籲。「大家要多帶來賓」「來賓是分會的活水」「這個月我們目標是十位來賓」。

那些話全部訴諸動機

而實際上卡住的地方常常是摩擦

  • 我要打字寫一段話。
  • 我要查地址。
  • 我要確認時間。
  • 我要想怎麼說才不會像在推銷。

四個步驟,每個都不難,加起來就是「等一下再說」。

台灣版:一則可以複製貼上的邀請訊息

這件事在台灣的解法非常簡單,而且不需要任何系統:

做一則可以直接複製貼上的 LINE 訊息範本,存在手機的記事本裡。

內容要包含四樣東西:

  1. 時間與地點(含 Google 地圖連結——不要讓他自己查)
  2. 大概會發生什麼事(「就是一群做生意的人互相介紹客戶,一個半小時」)
  3. 要不要花錢(講清楚,這是台灣人最不好意思問的一題)
  4. 而且最重要的這一句:「不用準備什麼,就是來看看。」

最後那一句我認為是關鍵,因為台灣人拒絕邀約最常見的真實理由,是「我不知道到那邊要幹嘛」。

而不是不想去。

把「不用準備」講出來,等於是把那個顧慮先拆掉了。

而那個「個人 ROI」的說法,我要提出一個更正

Jeremy 的第五點是:你可以拉出自己從入會以來每一週的活動紀錄——出席、缺席、遲到、請假、代打,以及所有你給出的引薦。

而他的說法是:「去看看你在整個會籍期間,個人的 ROI 到底是多少。」

我必須指出(而且這一點我在 Ep284、Ep297、Ep321 都寫過,這裡是最直接的一次):

那不是 ROI。那是 R。沒有 I。

ROI 的定義是報酬除以投入

而那份報表上有什麼?出席次數、引薦數、來賓數、一對一次數。

全部都是活動量。而且沒有任何一項是成本。

  • 沒有年費。
  • 沒有你投入的時數。
  • 沒有那些時數的機會成本。
  • 甚至也沒有「因此成交了多少」——那只有另外登記的感謝金額才有。

所以嚴格說起來:它顯示的是「我做了多少」,不是「我得到多少」,更不是「這划不划算」。

而我指出這件事不是為了挑語病。理由很實際:

用錯的名字稱呼一個指標,會讓人停止尋找真正的那個。

一個相信自己已經看到 ROI 的人,不會再去算成本。而他會在某一年憑感覺決定要不要續約——而那正是我在 Ep321 寫過的那個問題。

所以正確的用法是:把這份活動紀錄,當成一份「投入」的證據,而不是「報酬」的證據。

它告訴你的是:過去這三年,我在這件事上花了多少力氣。

而那個數字,剛好就是計算 ROI 時你缺的那個分母。

機制拆解:三件今天就可以做完的事

這一集的五個技巧,全部依賴一個特定的系統。我把它們翻譯成不需要任何系統的版本:

一、把「別人要轉述你」時需要的東西準備好(30 分鐘)

  • 一個可以直接傳的連結(官網、Google 商家、或任何一個有你資訊的頁面)。
  • 一段三十秒、第三人稱、可以被原話講出去的介紹(Ep301)。
  • 一張三年內的清楚照片。

判準只有一句:如果有人現在要在群組裡幫你講一句話,他有沒有現成的東西可以貼?

二、做一份「我分會每個人各做什麼」的清單(30 分鐘)

一人一行:姓名|行業|他要的客戶長什麼樣。然後每次跟客戶開完會,在路上滑一次。

三、寫一則可以複製貼上的邀請訊息(10 分鐘)

含時間、地圖連結、會發生什麼事、要不要錢、以及「不用準備什麼」。

存在手機記事本,不要存在腦子裡。

這三件事加起來七十分鐘,而且完全免費。

而它們解決的,是這一集那五個技巧真正在處理的三個問題:別人找不到你、你想不起別人、以及邀請太麻煩。

最後

我想回到那張黃色便利貼。

那位記帳的成員,永遠不會知道這件事發生過。

他不會知道有一位客戶走進了 Jeremy 的辦公室、指名要找一位記帳的、而且 Jeremy 立刻想到了他。

從他的角度看,那一天什麼都沒發生。

而實際上,他那一天拿到了一個引薦——只是它被裝在一個很弱的容器裡送出去。

所以如果要我把這一集濃縮成一句話,我會說:

你控制不了別人願不願意幫你。但你完全控制得了,他幫你的時候手上有什麼可以用。

「簡化是禁得起時間考驗的策略。」
——《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羅傑·杜利,P388

本週行動

1. 問一句:如果現在有人要在群組裡幫我講一句話,他有沒有現成的東西可以貼?沒有的話,今天做出來。

2. 做一份「我分會每個人各做什麼」的清單,每次跟客戶開完會在路上滑一次。

3. 寫一則可複製貼上的邀請訊息,一定要有「不用準備什麼,就是來看看」這一句。

4. 任何標著「ROI」的儀表板,先找分母。只有活動量沒有成本的,那不是 ROI。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77《Boost Your ROI with BNI Connect》(2012-10-10;來賓:Jeremy Walsh;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84、Ep 297、Ep 301、Ep 317、Ep 332,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於 2012 年,其中所述之系統功能、操作路徑、會員人數與聯絡方式均已變更或失效,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引薦不會消失、只會降級」之詮釋、「你給別人的東西的品質決定他能替你做到多好」之推論、「行為頻率低時應先檢查摩擦而非動機」之原則、對「個人 ROI」缺少分母之更正,以及不依賴任何系統的三項替代做法,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傑·杜利《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76|一個席次一年價值五萬四千美元——而這份調查最可信的部分,剛好是最不吸引人的那一段

BNI PODCAST ‧ EP 276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講的是一份調查。英國默西賽德區委託一家外部顧問公司,調查會籍的實際價值。

數字很驚人:

  • 過去十二個月,平均每位會員從引薦得到的生意:£23,700(約 37,000 美元)
  • 加上第二、三代引薦的延伸效果:再加 £11,300
  • 所以「一個席次的真實價值」:每年 £35,000(約 54,720 美元)
  • 待滿七年的會員,累計創造 £245,000(約 383,000 美元)
  • 整個區域一年 £1,600 萬
  • 這個區域造就了六位百萬富翁(英鎊,不是美元)
  • 有參加訓練的會員,業績成長比沒參加的多 58%

我打算認真對待這份調查——包括它做得好的地方,以及它救不了的地方。

先講它做對的部分,而且那些是真的

這份調查有幾個地方比多數商業調查嚴謹得多,值得肯定:

一、由外部獨立公司執行。不是組織自己發問卷、自己統計。

二、回收率 83%。這個數字非常高。多數商業問卷的回收率是個位數到二十幾個百分比,而低回收率會帶來嚴重的自我選擇偏誤。83% 大幅降低了那個問題。

三、有前測可以對照。同一個區域在二〇〇二年做過一次,二〇一二年再做一次。

四、他們把完整報告交給報社查核之後,報社才刊登。

這四點都是真的優點。而我要先講清楚:我接下來的批評,不是說這份調查是假的,也不是說那些數字是編的。

我要說的是:那些數字測量的東西,跟多數人以為它測量的東西,不是同一件事。

而最大的問題,提高回收率救不了

這份調查的對象,是「目前還在會的人」。

而那些加入之後沒有成效、覺得不划算、然後退出的人——他們不在樣本裡。

就算回收率是 100%,這個問題也不會消失。因為它不是回收率的問題,是母體本身就被篩選過了。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把商業上最常見的三個統計謬誤列出來:「這三個統計謬誤是基本比率謬誤、辛普森悖論和倖存者偏見。」(P259)

而這裡是第三個。

而這個偏誤最明顯的後果,就在 Misner 特別強調的那一段:

「那家獨立公司發現的其中一件事是:你待在 BNI 越久,投資報酬越大……前幾年要花時間建立那種關係。而到了第三、四、五、六、七年,數字會大幅跳升到一個高得多的數字,六位數。」

這條曲線是真的。但它有兩種讀法:

  • 讀法一:你待得越久,賺得越多。(這是節目採用的讀法)
  • 讀法二:賺到錢的人才會待久。沒賺到的第二年就走了。

而這份調查無法區分這兩種讀法——因為第二年就走的那些人,根本不在資料裡。

所以「待滿七年的人平均創造了 £245,000」這句話,跟「你待滿七年就會創造 £245,000」之間,隔著一個非常大的邏輯跳躍。

要區分這兩者,你需要追蹤所有入會的人(包括退出的),看他們各自的軌跡。而這份調查沒有做,多數這類調查也不會做——因為退出的人不會回你的問卷。

第二個問題:那些金額是自己回想出來的

會員被問的是:「過去十二個月,你從引薦得到多少生意?」

而那是憑印象回答的,沒有查核。

這種問法有兩個穩定的偏誤方向:

一、人記得成的,忘記沒成的。一筆成交會被記住,而三次無疾而終的接觸不會。

二、在一個你認同的組織的問卷上,人會傾向給出正面的數字。這不是說謊,是回想時的天平會偏。

而第二、三代那個數字,Misner 自己的描述最清楚:

「當會員被問到他們還收到哪些後續的訂單……他們平均能想到額外的 £11,300。」

「能想到」(were able to think of)——那是一次回想練習,不是一筆帳。

而這正是我在 Ep321 拆解過的那個問題:往回追溯二代、三代的歸因,會讓幾乎所有東西都歸給起點。因為往回追夠遠,每一條線都會通到某個源頭。

第三個問題,是最容易修正、卻沒有人修正的

£35,000 是成交金額,不是報酬。

而 ROI 的分子,應該是你因此多賺的淨利,不是營業額。

簡單換算一下:

  • 一個毛利率 20% 的行業,£35,000 的營業額 ≈ £7,000 的毛利。
  • 再扣掉服務這些客戶的直接成本、時間、以及可能的呆帳。

而分母呢?我在 Ep321 算過完整的版本:年費 +(每週時數 × 50 週 × 你的實際時薪)。而對多數經營者來說,時間成本是會費的好幾倍。

所以那個「一個席次值 £35,000」的數字,跟真正的投資報酬率之間,隔著兩層換算——而兩層都沒有做。

這一點跟我在 Ep277 指出的問題是同一個:那份儀表板叫做 ROI,但它沒有分母。

而關於報社那一段,我要做一個重要的更正

Misner 講了一段我認為會被誤讀的話:

「他們把這個統計分享給當地一家主要報紙,而報社說:我們要看到證據才會刊登。

在拿到研究公司的完整報告之後,報社認為這份研究夠紮實,可以刊登。

媒體如果聞到問題,你就完了。他們的『唬爛偵測器』很強。如果他們看到不買單的東西,他們不會登——事實上他們通常會反過來修理你。」

我認為這一段需要一個更正,而且它很重要:

報社查核的是「這份調查有沒有真的被做出來」,不是「這份調查的方法對不對」。

報社確認的是:有一家真實存在的顧問公司、做了一份真實的問卷、得到了那些數字。

這些全部是真的。

而報社幾乎確定沒有評估倖存者偏誤、沒有檢查自陳金額的可靠度、也沒有分辨營業額與利潤——那不是新聞查核會做的事,也不是記者的專業。

所以:

「報社願意刊登」不能被當成方法論的背書。

而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誤讀,值得記住它的形式:

查證「存在」,不等於查證「有效」。

同樣的形式到處都是:某個產品「通過檢驗」(檢驗的是重金屬含量,不是效果)、某篇研究「發表在期刊上」(審查的是方法完整性,不是結論正確)、某個數字「有第三方統計」(統計的是回報值,不是真值)。

那個 58% 的訓練效果,有最清楚的干擾因素

「有參加訓練的會員,業績成長比沒參加的多 58%。」

而 Misner 的結論是:「這真的印證了好的訓練能讓會員達到更多成功。」

我認為這個比較有一個非常明顯的問題:

「會去參加訓練」本身,就是一次篩選。

會在週六早上跑去上課的人,跟不會去的人,在幾件事上本來就不同:

  • 投入程度。
  • 時間彈性(他的事業允許他離開半天)。
  • 事業的企圖心。
  • 對「學習」這件事的態度。

這些差異本身就會造成業績差異,就算他們沒有去上那堂課。

所以比較準確的說法是:

「積極的人業績比較好。而積極的人也比較會去上課。」

而不是「上課讓你的業績多成長 58%」。

要證明後者,你需要隨機分派——把會員隨機分成兩組,一組上課一組不上,然後比較。而那當然做不到(也不該做)。

但講清楚這件事很重要,因為它改變了你該做什麼:

  • 如果是訓練造成的 → 那就想辦法把所有人推去上課。
  • 如果是投入程度造成的 → 那推人去上課不會有太大效果。你該處理的是投入程度本身。

而我的判斷是:兩者都有,但後者的成分比較大。

所以如果你是幹部,比起想辦法讓那些不來的人來上課——先去弄清楚他們為什麼不投入(我在 Ep311 寫過怎麼問這件事)。

而 Misner 自己講了整集最誠實的一段

在那些大數字之後,他說了兩句話,而我認為它們才是這一集真正可信的部分:

「如果你加入 BNI,而且想要那 £54,700 的生意——第一年不會發生。平均來說不會。」

以及:

「BNI 不是一夜致富的方案。它需要時間和努力才能得到這種結果。」

我想指出這兩句話跟前面那些數字之間的張力:

那些數字被用來吸引人。而這兩句話在提醒不要期待。

而如果要我把整份調查濃縮成一個結論,我會說:

這份調查最可信的部分,剛好是最不吸引人的那一段——時間很長、報酬遞延、要持續投入、而且第一年幾乎沒有東西。

而最吸引人的那些部分(六位百萬富翁、一個席次五萬四千美元),剛好是最不可信的。

這個規律我認為適用於幾乎所有的成功數據:越讓你想加入的數字,越需要打折;越讓你猶豫的提醒,越接近真相。

那該怎麼辦?自己算,而且用會低估的算法

我不認為結論應該是「所以這個沒用」。

結論應該是:不要用別人的調查決定自己划不划算。自己算,而且只算你自己驗得了的那一層。

具體怎麼做:

分子:只算第一代引薦的實際成交毛利。

  • 只算你拿得出單據的那些。
  • 不要算第二三代——不是因為它們不存在,是因為它們的歸因不可靠,而不可靠的數字會污染整個計算。
  • 毛利,不要用營業額。

分母:年費 +(每週投入時數 × 50 × 你的實際時薪)。

實際時薪=你的年度營業利益 ÷ 你的年工時。不是你付給員工的薪水。

然後——接受這個數字一定會被低估。

因為你確實漏掉了一些長尾:那些說不清楚來源的客戶、那些你省下的搜尋成本(Ep283)、那些能力上的成長(Ep297)。

而這正是重點:

用一個會低估的算法得到的正面結論,比用一個會高估的算法得到的正面結論可靠得多。

如果連打了對折的算法都告訴你划算——那個結論就很穩,你可以放心繼續。

而如果連續兩年,連最寬鬆的算法都算不出正數——那也是一個誠實的答案,而你需要知道它。

最後

我想公平地說:這份調查比多數組織拿出來的東西嚴謹得多。83% 的回收率、外部執行、有前測——這些都是認真做事的表現。

而我花了這麼多篇幅拆它,理由不是它特別糟,恰恰相反:

因為它已經是這一類數據裡做得比較好的了。而如果連它都有這些問題,那麼你日常看到的那些「某某課程學員平均成長 X%」「某某系統客戶業績提升 Y 倍」,問題只會更大。

劉潤有一句話,我覺得是這篇文章最好的收尾:

「沒有統計的『眼睛』,你的世界無時無刻不在向你『撒謊』。」(《底層邏輯2》P258)

而那雙眼睛不需要很專業。它只需要在看到任何一個漂亮數字的時候,問三句:

誰沒有被算進去?這個數字是誰報的?分母在哪裡?

「沒有統計的『眼睛』,你的世界無時無刻不在向你『撒謊』。」
——《底層邏輯2》劉潤,P258

本週行動

1. 看到任何漂亮數字,先問三句:誰沒有被算進去?這個數字是誰報的?分母在哪裡?

2. 自己算一次:只用第一代引薦的成交毛利當分子,年費加時間成本當分母。

3. 刻意用會低估的算法。低估版還是正的,結論才站得住。

4. 分不清「有第三方查核」和「方法正確」的時候,記住:查證存在,不等於查證有效。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76《Why BNI?》(2012-10-03;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文中所述調查由默西賽德區委託 Murray Consulting 執行,數據依原節目口述整理,未查閱原始報告),相關主題另見 Ep 277、Ep 297、Ep 306、Ep 312、Ep 321,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於 2012 年,所引數據為當時之調查結果,且金額換算依原節目所述之匯率。文中對倖存者偏誤、自陳金額偏誤、營業額與利潤之混淆、「查證存在不等於查證有效」之區分、以及訓練效果 58% 之自我選擇干擾等分析,均為改寫者依一般統計方法所作之檢討,非指控該調查造假或任何一方不誠實;改寫者未取得該調查之原始報告,相關批評係針對節目中所述之方法與呈現方式。文中建議之自行計算方式亦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