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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獻者愈多,獲益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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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81|四句話,同一個動作——每一句都在放棄一個宏大的版本,換一個做得到的版本

BNI PODCAST ‧ EP 08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有人在一場活動上站起來問米斯納:「你都做些什麼,來讓自己持續走在正軌上?」

他當場講了四句話:

一、成功,是把常識做出不尋常的應用。
二、外交,是一門讓別人照著你的意思去做的藝術。
三、你做的事在你頭頂上打雷,大聲到我聽不見你在說什麼。
四、你也許無法造成天大的不同,但你可以在這個世界上造成一點不同。

四句都是好句子。而我想先指出一件他自己沒有講的事——這四句話其實是同一個動作。

把它們並排看,結構就出來了

第一句:不是「知道更多」,是「把已經知道的做得更徹底」。
第二句:不是「說服別人」,是「讓別人自己想做」。
第三句:不是「說了什麼」,是「做了什麼」。
第四句:不是「改變世界」,是「改變一個人」。

每一句,都在把注意力從大而抽象移到小而具體

而更精確地說:

每一句都在放棄一個更宏大的版本,換取一個做得到的版本。

而這正好就是「走在正軌上」的機制

因為人之所以會脫離正軌,通常不是因為懶。

是因為你設定的版本太大,大到永遠開不了工。

「我要改變這個產業」——那件事今天早上要做什麼?沒有答案。所以今天早上你會去做別的事,而且會做得很認真。

而放棄那個宏大的版本,不是降低標準。

是把標準從「無法執行」改成「可以執行」。

第一句值得展開,因為他用自己當例子

「成功是把常識做出不尋常的應用。」而他舉的第一個例子就是他自己:

「我沒有發明『人脈』這件事。人脈在我之前早就存在。我做的是把這個概念用雷射般的專注去聚焦——做成一個定期聚會、有訓練、而且非常偏執的系統。」

而第二個例子更好懂。他提到速食連鎖 Chick-fil-A 的創辦人:

「他沒有解出人類基因組。他只是有一份雞肉三明治的食譜,然後瘋狂地行銷它。」

而這兩個例子揭露的東西是同一個

創新的位置不在點子,在「執行的密度」。

而這對台灣的中小企業特別重要,因為多數人卡在同一個地方:「我要先想一個別人沒做過的。」

而事實通常是:

別人沒做過的東西,多半是因為沒有用。而有用的東西,早就有人做過了——只是沒有人做滿。

所以問題要換一個問法

不要問「還有什麼是別人沒做的」。

要問:「大家都知道該做、但沒有人做滿的,是哪一件?」

而在服務業,那個答案幾乎永遠是同一組:

回覆的速度。事後的追蹤。記得客人上一次說過的話。

每一個人都知道這三件事重要。而幾乎沒有人做滿。而「做滿」本身,就是一個沒有人能抄走的護城河。

第二句最有意思,而它需要一個但書

「外交,是一門讓別人照著你的意思去做的藝術。」

這句話很聰明。而它其實有一點狡猾——

因為它預設了「你的意思」是對的。

而如果你的意思是錯的,這門藝術只會讓你更快地把錯的東西推出去,而且沿路不會有人擋你。

所以這一招有一個前提:你必須先有辦法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是錯的。

而巧的是,這個前提就藏在他講的那個故事裡

那句格言,是他媽媽在他高中時刻在一把拆信刀上送給他的。而故事的背景是他當時要競選學生會幹部。

而她說的話是:

「親愛的,我愛你。但老實說,你如果不學會怎麼跟人合作,你連捕狗大隊隊長都選不上。」

請注意:她講的不是技巧。她講的是一個關於他這個人的判斷。而且不好聽。

而他聽進去了,還把那把刀留了幾十年。

所以那把拆信刀真正的價值,不是那句格言

是那個願意這樣跟他講話的人。

而這推出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值得你停下來想一下:

你身邊,現在還有沒有一個會這樣跟你講話的人?

而如果沒有——那你學再多的溝通技巧,都只是把錯誤推得更順而已。

(而年紀越大、位置越高,這種人就越少。因為講真話的成本一直在上升,而你通常不會知道有人本來想說。)

第三句的實作問題,值得誠實指出來

「你做的事在你頭頂上打雷,大聲到我聽不見你在說什麼。」

原則沒有問題。而實務上的難處是:

你聽不見自己的雷聲。

因為別人看得見你的行為,而你只看得見自己的動機

所以你會拿自己的動機,去跟別人的行為比較。

而那個比較永遠對自己有利:「我遲到是因為臨時有事,他遲到是因為他不重視。」

所以「言行一致」這件事,沒辦法靠自我反省達成。

唯一可行的方法是把它外部化

把你要求別人的事列成一張清單,然後請一個人幫你打分數。

而如果這聽起來太麻煩,有一個省事的版本:

每次你要求別人做一件事之前,先問自己「我上一次做這件事是什麼時候?」

答不出來,就不要開口。

《一出手就成交》裡有一句話講得很直接:「貫徹承諾是另一個層次。」(P102)——而那個層次,別人看得比你清楚。

第四句很溫暖,而它有一個風險

「你也許無法造成天大的不同,但你可以在這個世界上造成一點不同。」

這句話的風險是:它太容易被拿來自我安慰。

因為任何行為都可以被說成「造成了一點不同」——而一句什麼都能涵蓋的話,等於什麼都沒說。

所以我想加一個很簡單的檢查:

點得出名字。

「我今年在誰的生活裡造成了不同?」

如果你答得出三個名字,這句話對你是真的。

如果答不出來,那它只是一句安慰。

而米斯納自己其實給了正確的版本,只是講得比較含蓄:

「如果你只是固定來開會、幫助你的夥伴、定期給他們引薦——你就是在改變他們的人生。」

請注意他用的字:「他們」,不是「世界」。

而這正好也回到了整篇文章的第一段——四句話都在做同一件事:把大的換成小的,把抽象的換成叫得出名字的。

法規邊界:格言、商標與公益

這一集談到他們替一句標語註冊了商標,也談到非營利組織。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一句話確實可以是商標。《商標法》第 18 條規定,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所稱識別性,指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並得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者。

但多數標語註冊不了。《商標法》第 29 條規定,商標僅由描述所指定商品或服務之品質、用途、原料、產地或相關特性之說明所構成者、僅由所指定商品或服務之通用標章或名稱所構成者、或僅由其他不具識別性之標識所構成者,不得註冊。「品質第一、服務至上」這一類的句子,就是典型註冊不了的例子。

做公益要先看資格。《公益勸募條例》第 5 條規定,得發起勸募之勸募團體以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為限。所以「我們幾個朋友一起募一筆錢幫助某某」這件事,在台灣是有門檻的。

免稅不是自動的。《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3 款規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者,其本身之所得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免納所得稅。關鍵在「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名稱裡有「基金會」三個字,不等於免稅。

「小小的日常善舉會累積起來。」——索斯威克、查尼、德皮耶羅,《韌力》P120

而檢查的方法只有一個:說得出名字。說不出名字的「造成了一點不同」,通常只是自我安慰。

本週行動

1. 不要找「別人沒做過的」。問:大家都知道該做、但沒有人做滿的,是哪一件?

2. 盤點一下:你身邊還有沒有一個會跟你講難聽真話的人?沒有的話,這是今年最該補的一件事。

3. 要求別人之前先問:「我上一次做這件事是什麼時候?」答不出來就不要開口。

4. 回答一次:「我今年在誰的生活裡造成了不同?」要說得出三個名字。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81《Staying on Track》(2008-11-19;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82、Ep 086,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內容部分取材自主講人之著作,並提及其商標與非營利組織;文中關於「四句話是同一個動作」、創新在執行密度而非點子、外交術的前提是知道自己何時是錯的、拆信刀真正的價值在講真話的人、以及「點得出名字」的檢查法,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一出手就成交》(萊恩·塞爾漢)、《韌力》(索斯威克、查尼、德皮耶羅),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80|抽象的描述要求對方「檢索」,具體的描述觸發對方「回憶」——而檢索很累,回憶不用力氣

BNI PODCAST ‧ EP 08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米斯納這一集講「講得越專精,引薦越多」,而他用了一個很好的比喻:

「有些人說自己什麼都做,是想撒一張最大的網。但問題是——一張很寬的網,破洞也很大。」

而他還有一句更狠的:

「如果你宣稱什麼都做,你的客戶就不會為了任何一件事來找你。」

這個結論是對的。而我想提供一個他沒有給的解釋——因為理解機制之後,你才知道怎麼做才算「具體」。

人腦不是用「類別」儲存人的

是用事件儲存的。

你不會記得「我認識三個需要印刷的人」。你會記得「上禮拜阿珍在群組裡問喜餅盒要去哪裡做」。

而這個差別,決定了一切。

因為當你說「我是全服務的印刷廠」,你要求對方做一件很累的事

你在要求他執行一次類別搜尋:「我認識的人裡面,誰需要印刷?」

而這個搜尋會回傳空集合。

原因不是他人脈不夠廣,是——沒有任何人是以「需要印刷的人」這個身分,被儲存在他腦子裡的。

而當你說得很具體,你觸發的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我最近在做那種送禮用的、燙金的小紙盒。」

而對方的反應是:「欸,阿珍上禮拜不是在問喜餅盒?」

他沒有在搜尋。那個畫面自己跳出來了。

所以可以歸納成一句話:

抽象的描述要求對方「檢索」,具體的描述觸發對方「回憶」。而檢索很累,回憶不用力氣。

而這也解釋了米斯納那句「人不是電腦」

他說:「當你告訴引薦夥伴你是全服務的供應商,你等於是在要求他把認識的所有人在腦中排列出來,然後把每個人做的事情跟你做的事情交叉比對一遍。而那行不通。人不是電腦。」

這句話很準。而更精確的版本是:

你不是在要求他幫忙。你是在把一件很費力的認知工作,外包給一個沒有義務做的人。

而他不會做。他會禮貌地點頭,然後那件事就結束了。

而「一年五十次」這個數字,改變了整個賽局

主持人提出了那個所有人都會有的擔憂:「講得太細,會不會漏掉其他那些很好的案子?」

而米斯納的回答只有一句:「你一年有五十次會議。」

這個回答值得展開,因為它揭露了一個結構性的事實:

「講廣一點才不會漏」這個直覺,是在假設你只有一次機會。

而在一個每週見面的組織裡,你有五十次

所以正確的比喻根本不是「撒網」。

是連載。

而連載的規則,跟廣告完全相反:

廣告要在一次曝光裡塞進全部。
連載則是每一集只講一件事,靠時間累積出全貌。

而多數人做的,是「每週重播同一支廣告」

米斯納對這件事的觀察很不留情:

「當一個人每個禮拜站起來說『我是全服務的什麼什麼,我什麼都能做』,大家根本不會注意聽——不過那也無所謂,因為你本來就沒有給他們任何資訊。」

所以真正的問題不是「我講得夠不夠廣」。

是:我有沒有把這五十週當成五十次,還是當成同一次講了五十遍?

《執行長日記》裡那句「小事累積下來就成了大事」(P201)在這裡是字面意義的——五十件小事會長成一個完整的形象,而同一件大事講五十次不會。

他給了一份作業,而他漏掉了最難的那一步

他的建議是:坐下來把整年五十週的主題排出來,寫進行事曆,會議前兩天跳提醒,然後再準備當週的內容。

這是好建議。而難處在於:

多數人排不出五十個主題。排到第八個就卡住了。

而卡住的原因很明確

因為他們在想「我還有什麼服務可以講」。

而服務就那幾樣。

所以要換一個出發點:

不要從你的服務清單出發,要從客人的問題出發。

而這裡有一個五十週的產生器

一、最近三個月客人問過的問題。每一個問題就是一週——而且它保證有人關心,因為真的有人問過。

二、客人常見的誤解。「我以為這個一定要做很多次」「我以為這個很痛」。

三、你拒絕過的案子,和拒絕的理由。

四、一次失敗的經驗,以及你後來改了什麼。

五、你怎麼判斷一個客人適不適合做這件事。

而第三項和第五項特別有價值

因為它們同時做了兩件事:

教別人怎麼引薦你,而且教他們「什麼樣的人不要引薦給你」。

而後面那件事,幾乎沒有人在講。

但它才是真正提升引薦品質的槓桿——因為爛引薦的成本,是三個人的時間,加上引薦人的一小塊信用。

而且還有一個附帶效果:一個會告訴你「這種客人不要介紹給我」的人,聽起來遠比一個什麼都接的人可信。

而我要加一個誠實的限制:這條建議不是無條件成立的

有一種情況,「講得越專精」會失效:

當你的行業,本身就是在「處理雜事」的時候。

水電、清潔、記帳、行政外包、居家修繕、跑腿代辦——這些行業的價值主張,本來就是「什麼都能處理」。

你叫一個水電師傅只講免治馬桶,那是在傷害他。

而對這些行業,正確的具體化不是切割服務

是具體化「情境」。

✗「我什麼水電都做。」
✗「我專做免治馬桶。」
「家裡老人家半夜起來上廁所會滑倒的——那個扶手加感應夜燈,我兩個小時可以裝好。」

後面這一句,一樣什麼水電都做。但它給了對方一個可以想起來的畫面。

所以更完整的規則是:

具體化的對象可以是服務,也可以是場景。而對綜合型的行業,場景才是正確答案。

而米斯納最後那句總結,很好記

「要狙擊,不要散彈。」(Sharp shoot it; don’t shotgun it.)

而他也承認這件事違反直覺,並且給了一個很好的類比:

「這就像有人叫你在打滑的時候要把方向盤往打滑的方向轉——感覺完全反直覺,但那正是安全的做法。」

法規邊界:宣稱越廣,責任越重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而這一段跟本文主題有直接關係——因為「我什麼都會」不只是行銷用語,它會影響法律上對你的期待。

你的宣稱會抬高「可合理期待」的標準。《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而你自稱的專業範圍,正是「可合理期待」的參考之一——講得越廣,被期待的越多。

承攬有品質擔保。《民法》第 492 條規定,承攬人完成工作,應使其具備約定之品質,及無減少或滅失價值或不適於通常或約定使用之瑕疵。「我順便幫你看一下」在法律上未必是順便。

化粧品的宣稱有明文限制。《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10 條規定,化粧品之標示、宣傳及廣告內容,不得有虛偽或誇大之情事;並不得有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什麼膚況都能改善」是最典型的踩線句型。

醫療廣告有法定應載明事項。《醫療法》第 85 條規定,醫療廣告,其內容以醫療機構之名稱與開業執照字號、地址、電話及交通路線、診療科別及時間、醫師姓名及其醫學學歷、經歷等法定事項為限。所以每週的專題內容,若涉及醫療業務,形式上的限制比一般行業嚴格得多。

「將你的產品或品牌,寫進一篇生動故事裡。」——羅傑·杜利,《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P270

因為人腦不是用類別儲存東西的,是用場景儲存的。而你要進得去的,是那個場景。

本週行動

1. 把週報當連載,不要當廣告重播。五十週是五十次,不是同一次講五十遍。

2. 排主題時從客人的問題出發,不要從服務清單出發——後者排到第八個就會卡住。

3. 排一週講「什麼樣的客人不要介紹給我」。這是提升引薦品質最大的槓桿。

4. 如果你的行業本來就什麼都做,具體化場景,不要切割服務。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80《Specialists Win More Referrals》(2008-11-12;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83、Ep 096,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關於「檢索與回憶」的認知機制解釋、把週報視為連載而非廣告、五十週主題產生器、「不要介紹誰」作為品質槓桿、以及綜合型行業應具體化場景而非切割服務的主張,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執行長日記》(Steven Bartlett)、《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羅傑·杜利),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79|「為什麼不直接捐?」——主持人問了全集最好的問題,而他們的答案誠實得值得拆開

BNI PODCAST ‧ EP 079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在介紹 BNI 基金會的捐款方案,來賓是米斯納的太太 Beth。

而全集最有價值的部分,是主持人插進來的一個問題。

她問:「為什麼不直接捐給他們就好?」

原話是:

「假設我們想捐給當地的動物保護協會,為什麼要透過基金會、再由基金會轉給他們,而不是直接捐給他們?這樣做有什麼理由嗎?」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而更難得的是——他們沒有迴避,而且答得很白。

米斯納的答案是關於數字大小

「你捐五百塊,在地方上不會得到任何表揚。但你可以替分會發一則新聞稿,說本地 BNI 分會捐款給了動物保護協會——而 BNI 基金會每年在各地發出超過五萬美元的補助金。

五萬,是一個比五百大的數字。」

而 Beth 補充的是關於場面:

「分會、地區董事、執行董事都可以一起出席,拿一張大支票做一個頒贈儀式,圍繞著它做一些公關——讓這筆捐款多跑一點里程。」

她甚至坦承了對自己的好處:「年底我們會把這些指定捐款,算進全年捐出的總額裡。所以,確實對我們也有幫助。」

而我認為這個回答值得肯定,因為它誠實

多數組織在講同一件事的時候,會包裝成「資源整合」「規模綜效」「平台化」。

而他們直接說了:因為五萬比五百大。

而這句話揭露的機制,值得一般化——因為它到處都在發生。

同一筆錢,有兩個獨立的產出

一、實質的效果(那家機構真的多了一筆錢)。
二、被看見的效果(有多少人知道這件事)。

而這兩者的比例,取決於你把錢放進哪一個容器

直接捐 → 100% 的實質效果,接近零的被看見效果。
透過一個更大的載體捐 → 一樣 100% 的實質效果(他們強調不收行政費),而被看見的效果被放大了。

所以這不是一個「善良 vs 功利」的問題

而是:同樣的善良,要不要順便被看見。

而我的立場是:被看見沒有不好。

只要那筆錢是真的、受贈的機構真的收到了、而且你沒有假裝自己不在乎被看見。

因為真正讓人不舒服的從來不是「想被看見」——

是「一邊想被看見,一邊聲稱自己不想」。

而那種不一致,在場的每個人都感覺得到,包括你自己。

而這推出一個很實際的判準:什麼時候該繞路,什麼時候不該

該繞路的時候:當「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本身有價值。

例如你希望更多人跟進、你希望這個議題被看見、你希望分會裡比較年輕的會員知道原來我們在做這件事。

在這些情況下,曝光不是虛榮,它是這筆錢的第二個功能。

而不該繞路的時候,在台灣特別重要

當受贈的一方需要的是速度,或者當曝光本身會讓人難堪。

而台灣有大量的幫助是個案式的:幫某位員工的家屬、幫某位同業度過一關、幫一個家庭補一筆學費、幫一個孩子付註冊費。

而在這些場合,曝光本身就是傷害。

一張大支票的合照,會把一個人的困境變成別人的素材。而他當下沒有辦法拒絕,因為他正在收你的錢。

所以規則可以講得很簡單

幫「議題」可以公開。幫「個人」要安靜。

而如果你真的想同時做到兩件事,有一個折衷:公開講「我們今年幫助了三個家庭」,而不要講是誰。

數字可以被看見,名字不要。

而 Beth 講的一件事,比整個捐款方案更值得注意

她在解釋為什麼要推這個方案時,說了一句話:

「2007 年,我們捐出去的,其實比進來的還多。」

而米斯納接了一句很妙的:「這樣下去,會有點問題。」

而 Beth 自己的說法更精確:「我們會沒辦法繼續當一個『付出者收穫』的玩家。」

而這揭露了一個很多小組織都會遇到的困境

一個以「付出」為核心價值的組織,最容易犯的錯,就是把付出做到超過自己的產生能力。

而更麻煩的是:這種超支,在道德上很難被指出來。

誰要當那個在會議上說「我覺得我們捐太多了」的人?

那句話一講出來,講的人立刻變成小氣的那一個——即使他是對的。

所以慷慨的組織需要的是機制,不是煞車手

因為煞車手會被討厭,而機制不會。

而機制可以很簡單:

先訂出「今年可捐出的總額 = 去年實際進來的金額」,然後在這個額度之內去決定給誰。

而不是每一個案子都單獨表決一次。

因為每一次個案表決,都是在考驗在場的人敢不敢說不

而人是說不出口的。尤其當提案的是一位大家都尊敬的前輩,而受助的是一個真的很可憐的對象時。

所以那個「不」,必須在案子出現之前就先講好。

《美好人生》裡那句話用在這裡剛好:「我們必須學會聰明的自私。」(P132)

因為付出超過產生能力,不叫慷慨——那是把未來的付出提前花掉。而未來那些沒被幫到的人,不會出現在今年的感謝名單上。

最後:關於「100% 都給受贈單位」,我想加一個但書

他們特別強調不收任何行政費,一分錢都不扣。這值得肯定,而且對捐款人來說很有說服力。

而要指出一件事:行政成本沒有消失,它只是由別的地方支付了。

而這在公益領域是一個長期的爭議:「零行政費」聽起來很棒,而它有一個副作用——組織會不敢投資在自己的能力上(人力、系統、查核、追蹤)。

所以我不會用「行政費多低」來評斷一個公益組織

更好的問題是:

他們有沒有公開帳目?他們有沒有追蹤過,那些錢後來造成了什麼?

因為「捐出去多少錢」是一個很容易做得漂亮的數字。

而「那些錢造成了什麼」很難——而後者才是重點。

班夏哈說「付出是我們用來衡量生活水準的貨幣」(《更快樂的選擇》P217)——而既然是貨幣,就該有帳。

法規邊界:在台灣募款,門檻比想像中高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勸募活動要先申請許可。《公益勸募條例》第 8 條規定,勸募團體基於公益目的發起勸募活動者,應備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勸募活動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跨越直轄市、縣(市)者,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我們在群組裡幫忙募一下」在法律上並不是無主之地。

募到的錢要公開徵信。《公益勸募條例》第 17 條規定,勸募團體應於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執行完竣後三十日內,將其使用情形提出報告,並公告及公開徵信。而這正是評斷一個公益組織最實際的一把尺。

必要支出是被允許的,而且有上限。《公益勸募條例》第 18 條就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設有比例規定,得於所得財物一定百分比內動支。所以「有行政費」不等於不清白,而「零行政費」也不等於效率——重點在於有沒有揭露。

個人捐款可以扣抵,但有條件。《所得稅法》第 17 條就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設有規定,其中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而前提是收據要開得出來——這件事在捐之前就該問清楚。

「我們必須學會聰明的自私。」——羅伯特·沃丁格、馬克·修茲,《美好人生》P132

付出超過產生能力,不叫慷慨——那是把未來的付出提前花掉。而未來那些沒被幫到的人,不會出現在今年的感謝名單上。

本週行動

1. 想被看見沒關係——不要一邊想被看見、一邊聲稱自己不想。那個不一致才傷人。

2. 記住分界:幫「議題」可以公開,幫「個人」要安靜。公開數字,不要公開名字。

3. 分會若有公益支出,先訂年度總額再決定給誰——不要每案表決,那是在考驗誰敢說不。

4. 評斷公益組織,不要看行政費多低,看它有沒有公開帳目、有沒有追蹤成果。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79《BNI Foundation Monthly Heroes》(2008-11-05;來賓:Elisabeth Misner;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81、Ep 08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為 BNI 旗下基金會之捐款方案介紹,所述金額、方案與網址均為 2008 年當時資訊,且屬美國之組織與制度;文中關於「同一筆錢的兩個產出」、幫議題公開/幫個人安靜、慷慨的組織需要機制而非煞車手、以及不應以行政費高低評斷公益組織的主張,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基金會或來賓立場;所引法規為台灣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美好人生》(羅伯特·沃丁格、馬克·修茲)、《更快樂的選擇》(塔爾·班夏哈),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62|「BNI 一點都不美國」——他反駁的是內容,而對方講的可能是形式

BNI PODCAST ‧ EP 06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是《付出者收穫》最後一章的導讀,主題是組織的成長與願景。

而全集最有意思的,是他回應一個質疑時說的那段話。

「BNI 是我做過最不美國的事情之一」

他說他到世界各地時,有時候會有人跟他說:「BNI 很美國。」

而他的回答是:

「BNI 是我做過最不美國的事情之一。」

而他的論證是這樣:

「當你想到『美式商業』的時候,你會想到合作、幫忙、支持、協作嗎?他們說:呃,不太會。而那正好就是 BNI 的全部。這不是一個美國的概念,這是一個人的概念。」

這個回答很聰明。而它答的可能不是對方的問題

因為他反駁的是內容——也就是「互相幫忙」這個價值觀。

而說那句話的人,很可能講的是形式

而形式確實非常美國

攤開來看就很清楚:

固定議程、精準計時、輪流站起來講六十秒、公開表揚、逐項記分、出席率考核。

而這些東西在台灣的社團文化裡,一開始是很不自然的

因為我們熟悉的版本是:先吃飯、再喝酒、慢慢熟、事情在飯局的後半段才被提起——而且通常不會被寫下來。

所以更誠實的說法是這樣

價值觀(互相幫忙)是普世的。而執行的形式,是文化特定的。

而米斯納把這兩件事合在一起講了,所以他的反駁聽起來有力,但沒有解決對方的困擾。

而這件事對台灣的分會經營,有一個非常實際的意義——

因為它把問題變成:哪些形式該調整,哪些不能動?

而我認為分界線很清楚,判準只有一條:

凡是用來製造「可預測性」的形式,都不能動。

準時開始、每個人都輪得到、發言有時限、引薦有紀錄、出席有標準。

因為那正是這套系統真正在賣的產品——它讓一個忙碌的老闆知道,這一個小時會發生什麼,而且他不會白來。

而凡是用來製造「熱度」的形式,都應該在地化

表揚的方式、慶祝的方式、聚餐的安排、彼此的稱呼、玩笑的尺度、節慶要不要送禮。

這些直接照搬,會很尷尬。而尷尬的東西不會被執行。

而多數移植失敗的組織,剛好做反了

他們保留了熱鬧的形式,而鬆掉了紀律的形式。

結果是:聚餐辦得很好,而會議開始遲到、六十秒變成十分鐘、引薦沒人記錄、缺席沒有人問。

而那個組織會很溫暖,然後在兩年內變成一個吃飯的群組。

所以本地化的重點,從來不是翻譯。是知道哪一半可以動。

而他做的另一件事,比那段辯護更值得學

他提到組織成立了一個跨文化委員會,由董事和會員志願組成,負責制定跨文化的政策與指引,並在各種會議上運作。

而這件事的意義,不在於委員會做了什麼。

在於它是一個「組織承認自己會犯錯」的機制。

一個不覺得自己會踩到別人的組織,是不會設這種東西的。

而他劃的那條線,台灣每一個社團都需要

「我們不是宗教組織,也不是政治組織。但我們是一個國際組織,所以我們必須意識到文化上的差異。」

而在台灣,社團最容易分裂的兩件事,剛好就是政治和宗教

而正確的做法不是「大家不要談」——因為那管不住,而且會變成雙重標準。

正確的做法是把它寫進規則,由議程執行

而理由很實際:

靠一個人臨場去阻止,那個人就會被討厭。而靠規則去阻止,沒有人會被討厭。

所以那句話應該長成這樣,而且應該由主席在流程上講,不是由某位好心的前輩私下勸:

「依照本會的慣例,六十秒與十分鐘的內容不涉及政治與宗教。這不是針對任何人,是為了讓每一位成員都待得下來。」

而他的預測,現在可以拿出來檢查了——而重點不是準不準

他在這一集裡講了三個預測:

一、「我在 2000 年說,到這個十年結束,我們會有超過 5,000 個分會。」而 2008 年錄音時,是 5,100 個。這一個有數字、有期限,而且他達成了。

二、「我相信在我有生之年,全球可以超過 15,000 個分會。」

三、「我認為再過幾年,美國以外的分會數,會超過美國境內。」

而值得學的,是這三個預測的「可被判錯程度」差很多

第一個有數字、有截止日——它可以被判定對錯。

第二個有數字,而期限是「我有生之年」——這是一個永遠不會失敗的預測。只要還沒到,它就還可能發生。

第三個有方向,沒有日期。

(而就結果而言,第三個方向是對的:這個組織後來確實變成一個以美國以外為主體的國際組織。)

而對讀者最有用的,是拿它來檢查自己

你今年的目標,屬於哪一種?

有數字、有截止日的那種,會逼你行動。
有數字、沒有截止日的那種,會讓你感覺良好。

而多數人的年度目標,是第二種——而且是無意識的,因為沒有人喜歡替自己設一個會失敗的日期。

杜拉克在《管理聖經》裡的說法很短:「必須有真正的目標。」(P421)——而「真正」的其中一個特徵,就是它敢帶著日期。

最後那句話很有力,而它有一個沒被處理的前提

整本書的結尾是:

「我相信,如果一個組織裡所有的人都朝同一個方向划,那個組織可以在任何產業、任何市場、面對任何競爭、在任何時候取得主導。」

這句話說得很好。而它預設了一件事:

那個方向是對的。

而一個所有人都朝同一個方向划的組織,轉向的成本也最高

因為整齊本身會變成一種慣性:所有人都朝那邊看、所有的獎勵都指向那邊、而提出「我們是不是該轉彎」的人,會顯得不合群。

劉潤談企業轉型時講過一段話,正好是這件事:「到了轉型期,世界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改變,企業原來賴以生存的邏輯不成立了……找到與企業現有員工完全不一樣的人,突然變得如此重要。」(《底層邏輯2》P219)

所以我想替那句結語補一個但書:

要所有人朝同一個方向划,你必須同時保留一個「有人可以說方向不對」的位置。

而那個位置不能靠某個勇敢的人自己站出來。它必須被排進議程,變成一件例行公事——就像那個跨文化委員會一樣。

法規邊界:一個組織的「中立」,在台灣有法律基礎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禁止歧視的項目,比多數人以為的長。《就業服務法》第 5 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這份清單值得每位老闆讀一次——因為裡面有幾項是台灣職場很常隨口拿來評論的。

招募階段就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7 條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而兩公約在台灣有國內法效力。《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 2 條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宗教、思想與言論自由的保障,並不只是抽象的原則。

而社團有組織區域的規定。《人民團體法》第 5 條規定,人民團體以行政區域為其組織區域,並得分級組織。跨區域的組織與活動,在台灣的立案架構下有其形式要求。

「到了轉型期,世界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改變,企業原來賴以生存的邏輯不成立了……找到與企業現有員工完全不一樣的人,突然變得如此重要。」——劉潤,《底層邏輯2》P219

所以「所有人朝同一個方向划」是一種力量,也是一種風險。你需要同時留一個「可以說方向不對」的位置。

本週行動

1. 分清楚兩種形式:製造「可預測性」的不能動,製造「熱度」的要在地化。

2. 檢查你的社團是不是做反了——聚餐辦得很好,而準時、計時、紀錄都鬆掉了。

3. 把政治與宗教的界線寫進規則、由議程執行。靠人阻止,那個人會被討厭。

4. 看你的年度目標有沒有截止日。沒有日期的數字,只會讓你感覺良好。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62《Givers Gain, Chapter 11 – 20/20 Vision》(2008-07-09;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63、Ep 066,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為主講人著作之章節導讀,所述之分會數、會員數與國家數均為 2008 年當時資訊;文中關於「他反駁的是內容而對方講的是形式」、可預測性與熱度的分界、三個預測的可判錯程度、以及「整齊會提高轉向成本」的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彼得·杜拉克的管理聖經》(彼得·杜拉克)、《底層邏輯2》(劉潤),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58|那個把冠軍種子送給鄰居的農夫,不是善良——他是正確

BNI PODCAST ‧ EP 05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裡有一個玉米農的故事。而我認為它是「付出者收穫」這個概念最好的一個版本——而理由跟多數人想的不一樣。

那個故事

內布拉斯加州有一位農夫,連續四年拿下州展的玉米冠軍。這是沒有人做到過的事。

記者去採訪他:「你的祕訣是什麼?你有特別的玉米種子嗎?」

「當然有。我自己培育的。」

「所以那就是你的祕訣。」

「不完全是。我培育出自己的種子——然後我把它送給我的鄰居。」

記者不敢相信:你把得獎的種子送給鄰居?為什麼?

而農夫的回答,是整個故事的關鍵

「你不懂玉米是怎麼授粉的。它是從鄰田授粉來的。如果你周圍的田沒有頂級的玉米,你的田也長不出頂級的玉米。而如果我鄰居的田很強,我的玉米就會很棒。」

而這個故事的力量,在於它不是一個道德故事

它是一個關於物理事實的故事。

那個農夫不是善良。他是正確。

而這個區別非常關鍵

因為——

如果「付出者收穫」需要你善良,那它會在你疲倦、缺錢、或者剛被辜負的時候失效。

而如果它是一個關於結構的事實,它就跟你的心情無關。

而後者才撐得住十年。

所以正確的問題不是「我要不要當一個慷慨的人」

而是:

「我這一行,有沒有『鄰田授粉』的結構?」

而答案不是永遠都是。有些行業有,有些沒有——而分辨這件事,比空泛地鼓吹付出有用得多。

有鄰田授粉結構的行業

餐飲群聚。一條街變成美食街之後,每一家的客流都上升。

觀光與住宿。隔壁那間民宿服務很差,客人不會再來這個地區——他不會只避開那一間。

還沒被教育的新市場。在市場成熟之前,你的競爭對手其實是在替你花錢教育客戶。

以及所有的專業服務。

而醫美是最典型的那一個,值得直說

一家診所出事上了新聞,整個地區所有診所的諮詢量都會掉。

而客人不會去分辨那是哪一家。他只會想:「這種東西好像不太安全。」

所以在這個行業裡,同業的品質是你的外部成本,或者外部效益。

而那不是一個道德問題。那是損益表上的問題。

而沒有這個結構的行業,也要誠實承認

完全零和的標案。一個得標,其他人都沒有。

總量固定的在地市場。一個小鎮就那麼多戶要裝修,多一個對手就是少一塊。

而在這些場合,「互相幫忙」仍然可以是一種選擇——只是要知道那時候你付出的是真的成本,而不是一個投資。

劉潤有一句話講得剛好:「當你用二維視角來看,就會明白:帥和好,不必二選一。勤奮和聰明,明明可以兼得。工作和生活,一定能夠平衡。誰說要賺錢,就要犧牲原則?」(《底層邏輯2》P109)——而前提是那個結構要對。結構對的時候,慷慨和利益是同一件事。

而「使命」那一段,米斯納做了一個很罕見的動作

他說常常有人建議 BNI 應該多做這個、多做那個。而他舉的例子非常精準:

「我們應該教人怎麼做更好的演講。那是一個很好的使命——但那是 Toastmasters 的使命,不是 BNI 的。他們做得比我們好,而且很可能永遠都會比我們好。」

請注意後面那半句

「而且很可能永遠都會比我們好。」

一個組織的創辦人,在自己的節目上公開說「有一件事,別人永遠會做得比我們好」——這件事非常罕見。

而它的價值在於:它讓「不做」變得可以被說出口。

因為在多數組織裡,拒絕一個好提案非常困難

難的地方不在於那個提案不好。正好相反——是因為它很好。

而反對一件好事的人,會顯得保守、不積極、格局小。

所以多數組織的做法是:什麼都答應,然後什麼都做不好。

而米斯納給了一個可以直接抄的句型

「那是一個很好的目標。而它是別人的使命。」

這句話同時做到了三件事:肯定了提案、拒絕了它、而且沒有貶低任何人。

而台灣的社團每年都會遇到這些提案:要不要辦公益?要不要開讀書會?要不要幫忙賣票?要不要讓某位候選人來打個招呼?

而判準只有一條:

這件事有沒有出現在我們的使命句裡?沒有的話,它可以由成員自己去做,但不能佔用組織的時間。

《韌力》裡提到一個團隊如何撐過困境時說:「他和團隊就有了明確的目標感。」(P030)——而目標感的另一面,就是知道哪些事不做。

而「把樂趣留在基本功裡」那一段,他做了一個誠實的自我修正

「我一直很相信系統、結構、照著程序走。而在某個時間點我回頭看,我說:欸,我這麼專注在系統和結構、要每個人都照做——我忘了講『要好玩』這件事。」

而這個承認,指出了一個很真實的失衡模式:

一個很重視紀律的領導者,會自然地把組織推向「正確但無聊」。

而「無聊」不會出現在任何一份報表上

你不會看到一份報告寫著「本季無聊度上升 12%」。

所以它會一直惡化,直到出席率開始往下掉——而那時候,事情已經發生了半年。

而米斯納給的診斷指標非常好用,而且不需要任何表格:

「當我走出一場會議,臉頰因為笑太多而痠痛的時候,我就知道這是一個很棒的分會。」

這是一個即時的指標。而它比出席率早三個月。

而他提到的那個「電台」練習,設計得非常聰明

規則是:主席當 DJ,每個人做一段「六十秒廣告」。

而關鍵在這裡:

「不是五十秒,不是一分十秒,是六十秒。所以如果你只講了三十秒,那就有三十秒的空白播出。」

而他說:「我這輩子沒有看過那麼多場好的六十秒。」

而這個設計的精妙之處,值得指出來

它沒有增加任何要求。它只是讓「沒講滿」的後果變得可見。

在平常的會議上,講三十秒然後坐下——什麼事都不會發生。

而在這個遊戲裡,全場要一起安靜地坐著,聽完那三十秒的空白。

而那個尷尬,比任何一次訓練都有效。

所以可以一般化成一條規則

如果你希望某件事被做好,不要增加要求——要讓「沒做好」變得可見。

而這比處罰好,理由很實際:它不需要任何人扮黑臉。

而具體到店裡,這條規則的應用很多:

把回覆時間的統計貼出來(不點名,只看整體)。
把「這週沒有做到的事」寫在白板上,而不是私下提醒。

而共同點是:你沒有罵任何人。你只是不再替他遮住。

法規邊界:同業互助、訓練與活動經費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同業一起把行業做好,本來就是公會的法定任務。《商業團體法》第 5 條就商業團體之任務設有規定,包括關於國內外商業之調查、統計及研究、關於同業間之調處及糾紛之調解、關於會員或會員代表之訓練及輔導等。「幫同業變好」在台灣有現成的合法管道——而它跟私下協調價格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正式的職業訓練有立案規定。《職業訓練法》第 5 條規定,職業訓練機構包括政府機關設立者、事業機構、學校或社團法人等團體附設者,以及以財團法人設立者。內部訓練與對外招生辦訓,適用的規則不同。

而辦活動的錢,公司有一個法定來源。《職工福利金條例》第 2 條規定,凡公營、私營之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應提撥職工福利金,辦理職工福利事業。「員工聚餐要從哪一筆出」是一個有法規依據的問題,而不是老闆隨意的支出。

而社團的成立要件很明確。《人民團體法》第 8 條規定,人民團體之組織,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個長期運作、有會費、有幹部的組織,性質上早已不是「幾個朋友聚一聚」。

「誰說要賺錢,就要犧牲原則?」——劉潤,《底層邏輯2》P109

那個農夫不是善良,他是正確。而當結構對的時候,慷慨與利益本來就是同一件事——不需要二選一。

本週行動

1. 問一次:「我這一行有沒有鄰田授粉的結構?」有的話,幫同業變好就是投資,不是善行。

2. 學那個句型拒絕好提案:「那是一個很好的目標,而它是別人的使命。」

3. 用「笑到臉頰痠」當即時指標——它比出席率早三個月告訴你事情不對。

4. 想讓事情被做好,不要增加要求,讓「沒做好」變得可見。不必有人扮黑臉。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58《Givers Gain, Chapter 10 – Part 1》(2008-06-11;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59、Ep 062,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為主講人著作之章節導讀,文中之玉米農故事為節目所轉述之寓言性案例;關於「不是善良而是正確」的區分、鄰田授粉結構的行業分類與反例、「那是別人的使命」句型的三重功能、無聊不會出現在報表上、以及「讓沒做好變得可見」的設計原則,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文中提及之其他組織僅為說明用途。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底層邏輯2》(劉潤)、《韌力》(索斯威克、查尼、德皮耶羅),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50|怎麼分辨「只想拿」的人——答案不在誠意,在順序

BNI PODCAST ‧ EP 5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起源於一封抱怨信。而 Misner 沒有直接回答那個問題——他悄悄把問題換掉了。而那個換法,才是這集真正的價值。

那封信問了什麼

有人讀了 Misner 一篇談合作的文章,寫信給他:

「你講的那種人脈經營,描述的是事情『應該』怎麼運作。但在真實世界裡,大家好像都抱著『我能得到什麼』的態度。我要怎麼防止這件事?怎麼避免把時間和心力浪費在某些人身上,最後才發現他們是這種態度?」

Misner 的短答案是:

「別再跟錯的人來往,開始主動去找對的人。相信我,我也在那裡待過、也做過。你真的有可能卡在一群錯的人裡面。」

這個回答表面上很普通,但它其實把問題換掉了。

來信者問的是怎麼過濾——一個防守動作,前提是「我已經在這個房間裡了,我要找出誰是壞人」。

Misner 回的是怎麼搜尋——一個進攻動作,前提是「我可以換房間」。

這兩件事的差別很大。過濾的人會一直很累,因為他把大部分心力花在辨識與提防上;搜尋的人也會遇到同樣比例的錯的人,但他的時間花在累積對的人身上。同樣的年資,兩個人手上的東西會完全不同。

六個訊號,而它們測的都不是誠意

Misner 給了六個可以觀察的跡象。我把它們原樣列出來,但請先注意一件事——待會兒回頭看,你會發現它們有一個共同結構。

在向你要任何東西之前,先問「我可以怎麼幫你」——而且是真心的。Misner 說:「很多時候你遇到一個人,他要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買點什麼,或是把他介紹給誰。那通常不是好跡象。」

願意花一段時間來建立專業關係,因為他理解要先建立可信度,才可能開始互相引薦。

願意花時間走出一般的商務互動,在專業之外也認識你這個人。

把人脈經營理解成務農而不是打獵——而且從行動上看得出來。

在要求你帶生意給他之前,先想辦法帶生意和人脈給你。

願意付出時間與知識,去幫助他的引薦來源成功。Misner 補了一句:「你怎麼幫你的引薦來源,不見得是給引薦,也可能是用其他方式幫忙。」

現在回頭看那個共同結構:這六項沒有一項在測「這個人是不是真誠」。它們測的全部都是順序。

先幫忙、還是先開口;先花時間、還是先要結果;先給引薦、還是先要引薦。

這件事很重要,因為誠意是看不到的,順序是看得到的。你沒辦法判斷一個人心裡怎麼想,但你百分之百可以記得他做的第一件事是什麼。而一個判準如果需要你去讀心,那它就不是判準,只是直覺。

紅旗要用數的,不是用一張定生死

Misner 用了一個美式足球的比喻,我覺得比六個訊號本身還好用:

「在美國,每次有人犯規,裁判就會丟出一面紅旗,那是一次判罰。你要看到幾面旗,才會意識到自己大概是在跟錯的人經營人脈?」

而他特別強調:「這些沒有一個一開始就是致命的,它們是一連串的旗子。」

這個模型比「這個人是不是掠奪者」好太多,原因很簡單:大多數人兩者都不是。

一個人第一次見面就開口要引薦,可能是掠奪者,也可能只是剛入行、緊張、被主管逼業績、或者根本沒人教過他。一面旗子就判死刑,你會錯殺很多可以合作十年的人。

但如果三個月內累積了四五面旗——每次見面都在要東西、從來沒問過你在忙什麼、答應的事沒下文——那就不需要再猜了。

第二個建議:一哩寬、一吋深的網不是網

Misner 的第二個建議是「把自己沉浸在建立關係的過程裡」,而他講了一句很直白的話:

「一個一哩寬、一吋深的人脈網,不是一個強的人脈網。」

他給的分工很清楚:

「這也是為什麼我告訴 BNI 會員要出去參加商會、社團這類團體——它給你人脈的『廣度』。而 BNI 應該要給你的是人脈的『深度』。」

而深度是有具體動作的:一對一、GAINS 交流表、固定出席、真正認識人。

他還提了一個很實際的技巧,是我覺得多數人沒做的:去參加商會或其他商業活動時,主動打電話邀請你自己人脈圈裡的人也到場。這樣你不只是去認識新的人,你還同時在加深既有的關係——同一場活動,做了兩件事。

Priscilla 補的那一刀:第三方背書會幫你篩人

Priscilla 說,如果從不只一個來源聽到某個人很不錯,那個效果非常強。

Misner 同意,並且透露了一件事——BNI 例會裡的第三方見證環節,其實是無意間發現的:

「我們是隨著時間偶然摸索出來,才把它放進例會的。我們發現讓別人站起來說『你應該跟這個人做生意,而原因是……』——通常就是『原因是』那一段,讓大家覺得:好,這個人真的很專業,而且他真的有在支持我和其他會員。」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他的重點放在「原因是」那半句。單純說「他很好」沒有資訊量;「他很好,因為上個月我臨時出狀況,他半夜還在幫我處理」才有。前者是評價,後者是證據——而只有證據會改變聽的人的行為。

📚 延伸閱讀

《富爸爸,窮爸爸》 羅勃特·T·清崎

「如果你想獲得,首先必須給予。」 P281

清崎這句話的重點不在「給予」,在「首先」——而那正是這一集六個訊號的共同結構。你沒辦法測量一個人的誠意,但你完全看得出他把哪件事排在前面。而這句話反過來讀更有意思:如果你在意別人是不是「只想拿」的人,那第一個要檢查的其實是自己的順序——這個月你主動幫過誰、在你開口之前。因為對方也正在數你的旗子,而他用的是同一套標準。

本週行動

改用數旗子,不要用貼標籤:想一位你最近覺得「怪怪的」的往來對象,具體寫下他做過哪幾件事。少於三面旗就先別下結論——通常是不熟,不是不良。②把一場活動用成兩件事:下次去商會或聚餐前,打電話邀請一位你想加深關係的夥伴一起出席。認識新人與加深舊關係,可以同時發生。③檢查自己的順序:回想上一次你主動聯絡某人,開場第一句是「我想請你幫個忙」還是「你最近在忙什麼」。這一題不用回答給別人聽。

收束

Misner 最後引了他寫過很多次的一句話作結:

「重點不是你懂什麼,也不是你認識誰;真正算數的,是你認識他們有多深。」

而把這句話跟開頭那封信擺在一起看,會發現一件事:那位來信者的困擾——「怎麼避免遇到只想拿的人」——其實是一個廣度的問題被當成了人品的問題。

當你跟五十個人各認識一吋深的時候,你確實會覺得世界上都是「我能得到什麼」的人。因為在那個深度,任何人能給你的、也只有這個。

你沒辦法看穿一個人的誠意,但你永遠看得見他的順序。而這件事對你也一樣成立。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50《What’s in It for Me?》(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勃特·T·清崎《富爸爸,窮爸爸》,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過濾 vs 搜尋」的拆解與收束段的推論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43|「補助款只透過引薦發放」——因為最需要的那些人,不擅長寫申請書

BNI PODCAST ‧ EP 04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談基金會,來賓是米斯納的太太 Beth。

而其中有一個設計,我認為是整集裡最聰明的東西——而它可以被搬到很多完全不相干的地方去用。

那個設計:補助款只透過引薦發放

Beth 說:

「我們真的很想把基金會,移向一個跟 BNI 本身類似的模式——也就是說:補助款只透過引薦發放。」

「當董事和會員越來越清楚自己社區裡,有哪些機構可以受益於這筆補助,他們就可以把那些機構引薦進來申請。」

而這解決的問題,值得講清楚

因為一個基金會最大的難題,通常不是缺錢。

是「不知道錢該給誰」。

而多數組織的解法是「公開徵件」——看起來最公平的那個做法。

而公開徵件有一個系統性的偏誤

最需要幫助的那些單位,通常不擅長寫申請書。

而擅長寫申請書的,往往是已經有專職人員的大機構——他們有人會寫、知道評審想看什麼、而且寫過很多次。

所以「公開徵件」這個看起來最公平的機制,會系統性地偏向已經有資源的那一方。

而 Beth 舉的一個例子,正好證明了這件事

她提到當地一間男女童之家附設的學校:

「這些孩子沒有辦法去公共圖書館。他們沒有交通工具。」

而基金會連續好幾年,每次給他們一千美元,一點一點把那間圖書室建起來。

而請注意那個關鍵資訊的性質

「他們沒有交通工具,所以去不了圖書館」——這句話不會出現在任何一份申請書上。

它只會出現在一個住在那附近的人的眼睛裡。

所以「只透過引薦」不是為了效率,也不是為了維持組織文化的一致性。

它是一個找到「看不見的需求」的機制。

而這可以一般化,而且用途非常廣

當你要找的東西「不會自己舉手」時,公開徵集是錯的機制。你需要的是有眼睛的人。

而台灣的應用,一講就懂:

招募——最好的人不在求職網站上。他有工作,而且做得不錯。

找供應商——最好的老師傅沒有官網,也不投廣告。他不需要。

找講者、找合作對象、找一個真的懂的顧問——同理。

所以正確的做法不是把徵求公告貼得更大

是去問那些會看到的人

「你認識那種做事很細、但不太會推銷自己的師傅嗎?」

而這句話的關鍵是後半段——因為它剛好描述了那些不會出現在公開管道上的人。

而那兩個數字,值得單獨看一下

Beth 說:

「去年我們發出了 14 萬美元的補助款,而我們只收到了 4 萬美元的捐款。」

而這是三點五倍

這不是「稍微超支」。這是一個結構上的赤字。

而值得注意的,是她的反應

她的解法是:增加曝光、鼓勵會員每月定期捐款——也就是增加收入

而她完全沒有提另一個選項:減少支出。

而我認為那不是疏忽。那是一個很人性的傾向:

在一個以「給予」為認同的組織裡,「少給一點」這句話在情感上幾乎是不能說的。

而她選的那個工具本身,其實非常聰明——值得單獨學

她推的是「每月定額捐款」,而不是一次性的募款活動。

而這個差別很大,理由是:

單次募款要的是「熱情」——而熱情是一個會耗盡的資源。

而定期定額要的是「一次決定」——而決定之後,就不需要再花任何意志力。

所以有一條可以帶著走的規則

任何你希望長期發生的事,都應該被設計成「決定一次」,而不是「每次都要決定」。

而這對你的生意直接適用:

回購方案、定期保養、續約、下一次的預約——不要每一次都重新問一次。要問一次,然後排進行事曆。

因為每一次重新詢問,都是一次重新拒絕的機會。

(《執行長日記》裡談改變習慣時建議「一次戒除一個壞習慣」(P088)——而背後的原理是一樣的:把需要意志力的次數壓到最低。)

而 Beth 講了一句很真誠的話,我想放大它

「我告訴人家,我有全世界最棒的工作。真的很棒——你去上班,然後整天把錢送給值得的機構。我愛死這件事了。」

而這句話揭露了一件關於「工作滿足感」的事,值得每一位經營者想一下。

因為她的工作內容,本質上是行政

審件、跑投票、核撥、追蹤、回信。

而這些動作,跟任何一份行政工作沒有兩樣。

而讓它變成「全世界最棒的工作」的,不是那些動作。

是那些動作的收件人。

而她自己保留了一個關鍵動作

「如果可以的話,我會親自去那些機構,做那個公開的頒贈——那是最讓我興奮的部分。」

而請注意:那個環節在效率上完全沒有必要。匯款就好了。

而它是整份工作的燃料。

馬斯洛在《動機與人格》裡有一句話講中了這件事:「愛、尊重與認知滿足幾乎沒有極限。」(P207)——而金錢的滿足有極限,這一種沒有。

而這對台灣的中小企業,有一個非常便宜的應用

如果你的團隊做的是後台工作——記帳、備料、排班、倉管、客服後台——

他們很可能從來沒有見過任何一個受益的人。

而他們每天處理的,是單號、表格、和抱怨。

而補救的動作,成本是零

把客人的感謝原文轉給他們看——而且要指名道姓地說明,是誰做的哪一部分。

「這位客人說我們出貨很快,包得很好——而那是阿美包的。」

而這句話花你十秒鐘。而它做的事情,跟 Beth 親自跑一趟頒贈是同一件:把那個看不見的人,變成看得見的。

法規邊界:在台灣要成立基金會,先看這幾條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財團法人有法定的定義與分類。《財團法人法》第 2 條規定,本法所稱財團法人,指以從事公益為目的,由捐助人捐助一定財產,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向法院登記之私法人;並依捐助財產來源,區分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與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

而設立要有捐助章程。《民法》第 60 條規定,設立財團者,應訂立捐助章程;但以遺囑捐助者,不在此限。捐助章程應訂明法人目的及所捐財產。「目的」與「所捐財產」是最基本、也最常被寫得含糊的兩項。

而財產必須以法人名義持有。《財團法人法》第 19 條規定,財團法人之財產應以法人名義登記或儲存;其資金運用有一定之限制。「先掛在我個人名下」是一個會出大問題的起點。

而捐給合格團體,可以不計入贈與總額。《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0 條規定,捐贈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關鍵在「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捐之前值得先確認對方的資格。

「愛、尊重與認知滿足幾乎沒有極限。」——亞伯拉罕·馬斯洛,《動機與人格》P207

而金錢的滿足有極限,這一種沒有。這正是為什麼「看得見受益的人」比加薪更持久——也更便宜。

本週行動

1. 要找「不會自己舉手」的東西時,不要公開徵求,去問有眼睛的人——並加上「不太會推銷自己」這幾個字。

2. 把你希望長期發生的事,設計成「決定一次」——每次重問,都是一次重新拒絕的機會。

3. 這週把一則客人的感謝原文轉給後台的同仁,並指名是誰做的哪一部分。

4. 如果你的組織有公益支出,檢查一下:收入和支出,去年差多少?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43《The BNI Foundation: What Every Member Should Know》(2008-02-27;來賓:Elisabeth Misner;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79、Ep 081,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為 BNI 旗下基金會之介紹,所述金額、方案與聯絡方式均為 2008 年當時資訊,且屬美國之組織與制度;文中關於「公開徵件的系統性偏誤」、引薦作為發現隱形需求的機制、「決定一次」勝過「每次決定」、以及「看得見受益者」作為工作滿足來源的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基金會或來賓立場;所引法規為台灣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執行長日記》(Steven Bartlett)、《動機與人格》(亞伯拉罕·馬斯洛),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1|會議次數減半,引薦少了 52%——幾乎完全等比例。而那個「等比例」才是真正的發現

BNI PODCAST ‧ EP 03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主持人問米斯納:可以舉一個你們早期犯過的錯嗎?

而他舉的那個例子,是我在這整套節目裡看過最有價值的一筆資料。

那個「每兩週開一次」的實驗

「我們一開始讓分會每週開會。我們當時不知道更好的做法。

有些分會說:『我很喜歡這個,但我覺得每週太頻繁了。』而我們就說:好啊,那你們每兩週開一次。

而我們後來發現——每兩週開一次的分會,傳遞的引薦比每週開會的分會少了 52%。」

而這個數字值得算一下,因為它比看起來重要

會議次數減半(少 50%)。而引薦減少了 52%。

也就是說:幾乎完全等比例。

「等比例」這件事本身,才是真正的發現。

因為直覺會預期它不該等比例

直覺會這樣想:

少開一半的會,引薦應該只會少「一點點」。

因為兩週累積下來的機會比較多,一次可以講完。而關係已經建立了,不需要每週維持。

而結果不是。結果是掉了一半。

所以這筆資料真正說的是這件事

引薦的產出,幾乎完全由「見面次數」決定——而不是由「累積的機會」決定。

換句話說:

引薦不是「想到的時候給」。是「見面的時候給」。

而那個沒有發生的見面,代價是永久的

因為那個引薦不會被記著、留到下一次。

它會消失。

而消失的原因很簡單:那個當下觸發它的東西不在了。那位客戶的問題被別人解決了、那個念頭被下一件事蓋過去了、而那個名字再也想不起來了。

而這解釋了為什麼出席率是這種組織最重要的指標

因為它不只是紀律問題

它是產出的直接乘數。

而這也給了一個很難反駁的說法,可以用在任何一位覺得「偶爾缺席沒關係」的成員身上:

你缺席的那一次,不是「延後」,是「沒有」。

而這可以一般化,而且用途很廣

任何「靠見面才會發生」的事,它的產出跟見面頻率成正比——而不是跟你的意圖成正比。

具體來說:

客戶回訪。團隊的一對一。跟合作夥伴的聯絡。跟小孩的對話。

而如果你把頻率減半——產出就會減半。而不是「稍微少一點」。

劉潤講過一個很妙的例子:當你沒有辦法提高「基礎成功率」時,「那就只能關注第二個變數——嘗試次數」(《底層邏輯2》P034)。

而引薦正是如此:你很難提高每一次見面的成功率。而你可以決定見幾次面。

而他們怎麼處理那個發現,比發現本身更值得學

米斯納說:

「我們回去找那些分會,問他們:如果我可以讓你們的引薦數量加倍,你們願意做嗎?

而除了一家之外,所有的分會都說願意。而他們確實把引薦數量加倍了。

而那唯一沒有做的分會,在一年之內就關掉了。」

而請注意他們的說法

他們沒有說「你們違反了規定」。

他們沒有說「研究顯示每兩週的做法比較差」。

他們問的是:

「如果我可以讓你的引薦加倍,你願意做嗎?」

而那是一個沒有人會拒絕的問句。

而更關鍵的是:那句話沒有提到代價

「改回每週開會」這件事,是在對方說「願意」之後才揭露的。

而我要誠實地指出:這在技術上是一種話術。

先取得承諾,再說明成本。

而它在這裡之所以是正當的,理由很具體

因為那個承諾是真的兌現了。

他們真的把引薦加倍了。

所以判準可以寫成一句話:

先取得承諾、再說明成本——如果那個承諾兌現了,它是溝通;如果沒有兌現,它是操縱。

而麻煩的是:分辨的時間點在事後,不在事前

而這正是這種手法很有效、也很危險的原因。

所以如果你要用它,只有一個前提:你要對那個承諾有把握。

而如果你沒有把握,就把成本先講出來——成交率會低一點,而你不會失去那個人。

而「學習階梯」這個說法,比「學習曲線」精確得多

米斯納說:

「當你是自己一路摸索、沒有人教得了你的時候——那不叫學習曲線,叫『學習階梯』。

因為它一點都不平滑,它非常非常顛簸。你自己走著走著,一切都很順,然後砰——你撞上一面牆、又一面牆、又一面牆。

你終於解決了那個問題,於是上到下一層。然後又順了一陣子,然後砰。

如果你看過我的照片,你會發現我額頭前面有一塊是平的。那是早期撞牆撞出來的。」

而這個修正很重要,因為兩者暗示的心理準備完全不同

「曲線」暗示:進步是連續的,只是速度會變。

所以如果你三個月沒有進步,你會以為自己走錯了

而「階梯」暗示:長時間沒有進步是正常的。

因為你在平台上——而平台是階梯的一部分,不是階梯的失敗。

而這個差別,會決定一件事:你會不會在平台期放棄

而多數人放棄的時間點,剛好就在下一階之前。

因為平台期的後段,是最像「這條路走不通」的時候——你已經試了很久,而什麼都沒有變。

所以有一個很實際的自我提醒

當你覺得完全沒有進展時,先問:

「我是在平台上,還是在錯的樓梯上?」

而分辨的方法很具體:

平台期,你會不斷撞到「同一種」牆。
而走錯樓梯,你會撞到越來越多「不同種類」的牆。

(《韌力》裡有一句話值得放在旁邊:「設定大目標,意味著有時你會失敗。」(P204)——而那些失敗是階梯的一部分,不是它的反證。

而那個「跟著人走」的擴張路線,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結構

米斯納描述的路線是:

加州 → 亞利桑那 → 拉斯維加斯 → 康乃狄克 → 太浩湖。四年繞了美國一圈。

而每一次的原因都一樣:有一位會員搬家了,然後問他能不能在新的地方開一個分會。

而他的結論是:「跟著人走,而不是跟著地圖走。」

而我想指出一個他沒說的、更精確的機制

那些搬家的人,需要的不是生意。是「重新開始」的方法。

而一個搬到陌生城市的生意人,最缺的是什麼?

不是客戶名單。是一個「可以被介紹進去」的入口。

而他已經知道那個入口長什麼樣子——因為他用過

所以他不需要被說服。他會主動要求複製它。

所以真正的擴張引擎不是「口碑」(那太籠統了)。

是「一個已經驗證過的人,出現在一個他一無所有的地方」。

而這對任何想擴點的生意,都有一個直接的意義

你的下一個據點,最好的位置不是「市場最大的地方」。
是「有一個已經信任你的人,剛好在那裡」的地方。

因為前者,你要從零開始建立信任——而那通常要兩年。

而後者,已經有一個人願意替你背書。

所以在看第二家店的地點之前,先問一句:「我認識的人裡面,誰住在別的地方,而且用過我的服務?」

法規邊界:開會與擴點,各有法定的最低要求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社團的會員大會有法定頻率。《人民團體法》第 20 條規定,人民團體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之;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而「今年太忙所以沒開」在法律上並不是一個選項。

公司也一樣。《公司法》第 170 條規定,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並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但有正當事由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而通知的期間也是法定的。《公司法》第 172 條就股東常會與臨時會之召集通知期間設有規定,並就應載明召集事由等事項另有要求。臨時起意的「我們下週開個會決定」,在正式的決議上可能站不住。

而開第二個據點要辦登記。《商業登記法》第 14 條規定,商業之分支機構,其獨立設置帳簿者,應自設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分支機構名稱、地址、經理人姓名等事項,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先開再說,之後再補」是很多小生意在擴點時踩的第一個坑。

「那就只能關注第二個變數——嘗試次數。」——劉潤,《底層邏輯2》P034

而引薦正是如此:你很難提高每一次見面的成功率,而你可以決定見幾次面。而那筆 52% 的資料證明了,那就是全部。

本週行動

1. 記住那個等比例:缺席的那一次不是「延後」,是「沒有」。頻率減半,產出就減半。

2. 覺得沒進展時問:「我是在平台上,還是在錯的樓梯上?」同一種牆 vs 越來越多種牆。

3. 用「先承諾再說成本」之前,先確認你對那個承諾有把握——差別只在事後才看得出來。

4. 要擴點?先問:「我認識的人裡,誰在別的地方,而且用過我的服務?」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31《Givers Gain, Chapter 5》(2007-11-21;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35、Ep 04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為主講人著作之章節導讀,所引之「少 52%」係組織內部之觀察數據,改寫者無從查證其方法與樣本,文中之比例推論係依節目所述數字直接計算;關於「等比例才是真正的發現」、承諾與成本揭露順序的倫理判準、學習階梯與平台期的分辨方法、以及「跟著已驗證的人擴點」的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底層邏輯2》(劉潤)、《韌力》(索斯威克、查尼、德皮耶羅),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0|他給的不是幫忙,是一個「類別」——而一個你不知道存在的選項,你連查都不會查

BNI PODCAST ‧ EP 03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命題很挑釁:你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經營人脈——甚至在葬禮上。

而米斯納的答案是「真的」,加上兩個但書:要尊重那個場合,而且你的目的必須是幫忙。

而他舉的那個例子,是一個完整的示範。而它的關鍵動作,藏在一個問句裡。

那個教會野餐

他在一場教會的聚餐上,想認識一位很成功的在地生意人。他請人幫他引介,然後開始問問題。

而他自己說明了自己在做什麼:

「我在找的,是某個他會說出來、能讓我以某種方式幫上他的東西。」

而那個關鍵的問句是:

「你遇到什麼樣的挑戰?」

而對方的回答很具體

「生意其實很好。我最大的挑戰是——我想成立一個基金會,我們想支持一些公益的事,想留下一個關於捐贈的傳承。

但成立基金會太貴了。我還沒有到那個程度。我們做得不錯,但還沒好到可以成立一個基金會。」

而米斯納問了一句:「你有聽過『社區基金會』嗎?」

對方說:「沒有,那是什麼?」

而聽完解釋之後,他當場掏出名片

「你可以幫我引介一下那邊的人嗎?」

而米斯納自己的結論是:「我在找的是幫他的方法,不是跟他做生意的方法。」

而我想指出一個更精確、也更可操作的東西。

他提供的不是「幫忙」。是一個「類別」

請看那位生意人卡住的原因:

不是他不努力。也不是他資訊不足。

是——他不知道「社區基金會」這種東西存在。

而一個你不知道存在的選項,你連查都不會查

你不會去搜尋它。不會去問人。而且你不會覺得自己有選擇。

你只會覺得:「這件事太貴了,我還做不到。」

而那個結論,聽起來完全合理——而它建立在一個不完整的選項清單上。

所以人脈能提供的最高價值,不是「介紹一個人」

是:

告訴他,有一個他不知道存在的東西。

而後者的成本是——而且它不需要你認識任何人。

而具體的做法,只是換一個念頭的順序

當你聽到有人描述一個困境時——

✗ 先想「我認識誰可以幫他」。(而多數時候,答案是沒有,於是你就閉嘴了。)

先想「他知不知道,處理這種事的東西叫什麼名字?」

而台灣的例子,一講就懂

一個為了照顧長輩而焦頭爛額的人——可能不知道有「長照 2.0」、「喘息服務」、「輔具評估補助」。

一個為了找不到人而困擾的老闆——可能不知道就業服務中心有免費的徵才媒合。

一個孩子在學校適應不良的家長——可能不知道有「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而告訴他那個名詞,比介紹他十個人有用

因為有了名詞,他自己就會查。

而他查到的東西,會比你能介紹的多得多。

柯維說一個內在豐足的人「自然會樂於與他人分享」(《與成功有約》P088)——而最容易分享、也最少人分享的東西,就是名詞。

而他最後問的那個問題,非常精明——而它值得誠實地看

在講完整個故事之後,米斯納說:

「現在我的問題是:如果一兩天之後我打電話給這個人,他會接我的電話嗎?」

而主持人說:「絕對會。」

而他補了一句:「他會接任何人的電話。但我沒有跟他要任何東西。我不是想賣什麼。」

而這裡有一個微妙的地方,值得指出來

他確實在算那筆帳。

他在幫忙的當下(或至少在講這個故事的當下),就已經在想「之後我打電話,他會不會接」。

而我不認為那是壞事。

而我認為把它說出來很重要,因為它揭露了一個真實的張力。

「純粹的付出」和「策略性的付出」,在外觀上一模一樣

同樣的動作。同樣的話。同樣的結果。

而差別在哪裡?

我認為只有一個地方:

當對方沒有回報的時候,你會不會後悔。

而這是一個只有你自己知道的測試

而它也是唯一誠實的那一個

所以正確的自我檢查,不是「我幫忙的時候有沒有動機」——因為那幾乎不可能沒有,而且要求自己沒有動機,只會讓人變得虛偽。

而是:

「如果他一輩子都不回報,我今天還會做嗎?」

而如果答案是會——那動機就不重要了。

(馬斯洛提醒過:「人的動機不只來自匱乏,也來自成長。」(《動機與人格》P005)——而兩者可以同時存在,而且經常同時存在。)

而「在葬禮上也可以」這個命題,需要一個台灣版的補充

米斯納的兩個但書是對的。而我要補第三個——而它在台灣更重要:

即使你的目的是幫忙,時機仍然可能是錯的。

因為一個正在悲傷的人,沒有處理資訊的餘裕

你告訴他一件對他非常有用的事——他不會記得。

而他會記得的是:「有人在那個時候,跟我講事情。」

所以正確的做法不是「不要在那裡幫忙」

是:

在那裡不要提供「資訊」,只提供「在場」。

而在場這件事,本身就是最高等級的人脈行為——

因為它是唯一一個不能被外包、不能被線上完成、而且會被記一輩子的動作。

而如果你真的有一件事可以幫他,一週之後再說

而那時候你說的每一句話,份量都會不同。

因為他會記得:你那天在場,而且那天你什麼都沒有講。

最後:他透露的那個「49」的設計,是很好的產品思維

他在節目最後說了一件書裡沒寫的事:

「我告訴你一個祕密,書裡沒有:我們寫這本書的時候,心裡想的就是教育協調人。因為我們有 49 個獨立的問題或陳述。

而你猜一個分會平均一年開幾次會?」

「49 次。」

而這是一個很精妙的設計

他們把「內容的數量」,對齊了「使用的節奏」。

而多數的內容產品不會這樣做——它們是依照「作者想講幾件事」來決定長度的。

而依照使用者的節奏來決定長度,會產生一個很大的差別

那本書不需要被「讀完」。它需要被「用完」。

「用完」的完成率,遠高於「讀完」。

因為讀完需要一個完整的下午,而用完只需要每週三分鐘。

而這對做內容的人,有一個直接的應用

如果你要做一份給客戶的說明或衛教內容——

✗ 不要問「我要講幾件事」。
要問「他會在什麼節奏下用到它?」

一個療程七天,那就做七則。
一個月回診一次,那就做十二則。
一年一次的保養,那就做一份「明年這個時候要注意什麼」。

而那個對齊本身,會決定它會不會被用。

法規邊界:想留下傳承,先看這幾條

既然那位生意人想做的是「成立基金會、留下傳承」,以下是台灣的對應規定。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財團設立要登記,而登記事項是法定的。《民法》第 61 條規定,財團設立時,應登記之事項包括目的、名稱、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財產之總額、受許可之年月日、董事之姓名及住所,以及定有代表法人之董事者其姓名等。

而組織與管理方法,由捐助人決定。《民法》第 62 條規定,財團之組織及其管理方法,由捐助人以捐助章程或遺囑定之;捐助章程或遺囑所定之組織不完全,或重要之管理方法不具備者,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為必要之處分。而「重要之管理方法」寫不清楚,是家族型基金會日後爭議的主要來源。

而遺贈給公益機構,可以不計入遺產總額。《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6 條就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項目設有規定,其中包括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以及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而生前契約有法定的規範。《殯葬管理條例》第 49 條規定,殯葬服務業就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與消費者訂定書面契約;書面契約未載明之費用,無請求權;並應使用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定型化契約。這一條值得每一位替父母預作安排的人先看過。

「人的動機不只來自匱乏,也來自成長。」——亞伯拉罕·馬斯洛,《動機與人格》P005

而「純粹的付出」和「策略性的付出」外觀一模一樣。差別只有一個:對方沒有回報時,你會不會後悔。

本週行動

1. 聽到別人的困境時,先問「他知不知道這種事叫什麼名字?」——名詞比人脈便宜,而且更有用。

2. 自我檢查不要問「我有沒有動機」,問「如果他一輩子不回報,我今天還會做嗎?」

3. 在悲傷的場合,只提供在場,不要提供資訊。有用的話,一週之後再說。

4. 做內容時,用「使用的節奏」決定數量,不要用「我想講幾件事」。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30《You Can Network Anytime, Anyplace》(2007-11-14;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內容取材自主講人與 Mike Macedonio、Mike Garrison 之合著;相關主題另見 Ep 043、Ep 100,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提及之美國基金會制度與台灣不同,文中所列之台灣資源與法規係改寫者另行補充;關於「他給的是一個類別而非幫忙」、動機測試應問「沒有回報時會不會後悔」、悲傷場合只提供在場、以及內容數量應對齊使用節奏的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與成功有約》(史蒂芬·柯維)、《動機與人格》(亞伯拉罕·馬斯洛),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15|「我可以幫你什麼?」——你答不出來,所以那個人下次就不問了

BNI PODCAST ‧ EP 01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是主持人 Frank 開的頭,而他的問題,我認為比米斯納給的六項清單更值得先講。

他問了什麼

「很多時候,尤其是小生意的老闆——朋友、家人會問:『我可以做什麼來幫你?』

而小生意的老闆通常很難回答,除了『那你來跟我買啊』以外。」

而這是一個非常普遍、代價又很高的失敗

因為那個人是真心要幫忙的。而且他問了

而你沒有答案。

而下一次,他就不會再問了。

也就是說:善意會因為「沒有出口」而消失

而它消失的時候,沒有人會注意到。包括你。

因為沒有發生任何一件事。只是一個問題沒有再被問第二次。

所以這份清單真正的價值,不在六項的內容

在於它把一個開放式問題,變成了一份可以直接指的菜單

米斯納給的六項是:

一、給你引薦。二、把你介紹給潛在客戶。三、用見證背書你的產品或服務。四、把你的文宣或產品陳列在他們的辦公室或家裡。五、幫你散發資訊。六、幫你把資訊刊登出去。

而這裡有一個通用的技巧,值得記住

當你希望別人幫忙時,不要給他「選擇的自由」,要給他「選項」。

因為自由要花力氣,選項不用。

而一個真心想幫你的人,在面對「你需要什麼」這個問題時,其實是在替你做功課——而那不該是他的工作。

具體怎麼做

準備一張「你可以這樣幫我」的小卡,寫三件事,而且要具體到可以在五分鐘內做完。

而關鍵是——那三件事的成本必須不一樣:

一件是零成本的(幫我轉貼這篇)。
一件是低成本的(介紹我認識一個人)。
一件是有份量的(幫我寫一段使用心得)。

而為什麼要三種不同的重量

如果三件都很輕,你得到的幫助也會很輕。

而如果三件都很重,多數人會一件都不做。

而有梯度的時候,會發生一件有意思的事:做完輕的那個人,比較容易接著做重的那個。

而第四項那個故事,是本集最有意思的部分

米斯納說他幾年前買了新房子,做了很多工程——而全部都是 BNI 會員做的。地毯、營造、油漆、園藝、景觀,全部。

而他辦喬遷開放日的時候,做了一件他自己說「可能有點不尋常」的事:

「我在後院擺了一張桌子,把所有承包商的名片和文宣都放上去——油漆的、供應商的、每一個幫過忙的人——

讓來參加的人可以看到,這棟房子的工程是誰做的。」

而後來有人轉述了現場的一段對話,那段對話才是重點

一位太太(她不是 BNI 會員)問她先生:

「在喬遷派對上擺別人的名片幫人宣傳,不會有點奇怪嗎?」

而她先生回答:

「你不了解這個人。他經營一個人脈組織。他就是這樣的人。」

而這個回答,其實是那張桌子能成立的唯一原因

也就是說:

那張桌子不是因為「是個好點子」而有效。是因為「它跟這個人是一致的」。

而如果同樣一張桌子,出現在一個從不談人脈、從不幫人牽線的人的喬遷宴上——它會很怪。而且會怪得讓人記住。

所以這裡有一個很少被說出口的前提條件

所有的行銷動作,都有一個隱形的前提:它必須跟做的那個人一致。

而不一致的好點子,會產生反效果。

(《我們內心的衝突》裡有一句話可以借來用:「不一致性是衝突存在的絕佳指標。」(P048)——而觀眾對不一致的偵測能力,遠比我們以為的敏銳。)

而這解釋了為什麼「抄別人成功的做法」失敗率那麼高

你抄了動作,沒有抄那個讓動作合理的人設。

所以正確的做法不是找「有效的點子」。

是找「跟你一致、而且剛好有效的點子」。

而檢查方法只有一句話

如果有人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做」,你有沒有一個三秒鐘就講得完的答案?

有——那它是一致的。

要解釋三分鐘——那它不是你的動作,是你抄來的動作。

而 Frank 提的第二個問題,很多人有,卻很少人講

他問:家人和很熟的朋友,看你的方式停留在他們認識你的那個版本——大學時一起喝酒的那個人。他們很難把你看成一個正經的生意人。這個問題怎麼辦?

而米斯納說:「絕對是。那是一個合理的擔心。」

而他的解法很具體

「辦一個『你的事業』的開放日,把人請到你的營業場所來。

你要確保那些願意支持你、但不知道怎麼支持的家人朋友會到場——因為他們很難看見你已經長成的那個專業樣子。」

而它為什麼有效?機制值得說清楚

因為那個障礙不是「不相信」。是「沒有畫面」。

家人腦子裡關於你的畫面,停在他們最熟悉的那個版本——而那通常是最舊的版本。

而說服無法覆蓋畫面

只有新的畫面可以覆蓋畫面。

所以你不需要跟家人「解釋」你的專業。

你需要讓他們站在你工作的地方,看你工作三十分鐘。

而同一個機制,適用於一個更常見的場景

老員工看不見新主管。

同樣的問題,同樣的解法:不要開會宣布,要讓他們看見他在做那件事。

而米斯納談家人在公司上班那一段,有一句話值得挑出來

「我一直對家人非常坦白:當家人不會有任何特別待遇。

事實上,我那幾個可憐的孩子可能比這裡任何人都辛苦——他們必須加倍努力,才能看起來一樣好。」

而「加倍努力才能看起來一樣好」,描述了一個真實而且不對稱的成本

而多數老闆的處理方式,是口頭宣告「我們一視同仁」。

而那不夠。

因為問題不在你怎麼對他,在別人怎麼看他。

而別人怎麼看他,取決於一件事

他的成果能不能被獨立驗證。

所以正確的安排不是「更嚴格」,是「更可見」

把家族成員放在成果有客觀數字的位置上,不要放在需要主觀評價的位置上。

因為有些成果會自己說話,有些不會

業績、產量、交期、良率——這些自己會說話。

而「協調」「溝通」「支援」「幫忙看一下」——這些不會。

而把家人放在第二類位置上,等於讓他一輩子背一個無法洗掉的問號。

最後:引薦是一個放大器,而它兩個方向都放大

米斯納說:

「引薦真的有好的一面和壞的一面。你做得好,人們會談論你;而你做得不好,那會是最糟的。」

還有:「錯誤會發生。而你把問題解決得多好,才是普通服務跟卓越服務的差別。」

而這兩句合起來,有一個很硬的結論

引薦來的案子,不應該用一般的標準做。應該用比一般更高的標準做。

而這正是多數人做反的地方:

他們對引薦來的客人比較隨便,因為「已經有信任了」。

而那個信任不是你的

是借來的。

而借來的東西弄壞了,賠的不只是那一筆生意——還有那個把信任借給你的人。

法規邊界:見證、散發文宣,與家人也是勞工

這一集的六項裡,有三項在台灣要特別注意。以下為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見證不是隨便寫。公平交易委員會訂有《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其要旨包括:薦證內容應反映薦證者真實的意見、發現、信賴或親身經驗;薦證者與廣告主間如有非一般大眾可合理預期之利益關係(例如給付報酬、贈品或折扣),應於廣告中充分揭露。「朋友幫我寫的心得」如果換過東西,就要揭露。

而散發文宣有邊界。《廢棄物清理法》第 27 條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行為包括: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隨地吐痰、拋棄客土、任意張貼或投擲廣告物等。夾報、放在合作店家的櫃檯是一回事;夾在機車上、貼在電線桿是另一回事。

而幫別人散布的內容,也有著作權。《著作權法》第 63 條規定,依規定得利用他人著作者,於一定情形得翻譯、改作或散布該著作。反過來說:不在合理使用範圍內,把別人的圖文轉貼出去,是散布行為。「我只是幫忙分享」不是免責事由。

而家人也是勞工。《勞動基準法》第 2 條規定,勞工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雇主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孩子暑假來店裡打工,勞健保、工時、工資都適用——「自己人」不是勞動法上的分類。

「權益乘數放大了賺錢能力。同樣,如果你虧錢,權益乘數也會放大你的虧錢能力。」——劉潤,《底層邏輯2》P088

引薦就是這個乘數。所以引薦來的案子不該用一般標準做,該用更高的標準做——因為你用的是別人借給你的信任。

本週行動

1. 寫一張「你可以這樣幫我」的小卡,三件事、三種重量:零成本、低成本、有份量。

2. 檢查你正在做的一個行銷動作:被問「你為什麼這樣做」時,你有三秒鐘的答案嗎?

3. 挑三位「看不見你專業樣子」的家人朋友,請他們到你工作的地方待三十分鐘。

4. 家族成員的職務,改放到成果有客觀數字的位置上。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15《Six Ways Others Can Help You Build Your Business》(2007-07-18;主持人:Frank Felker;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17、Ep 022,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所述之個人購屋、承包商與開放日等軼事,均為主講人於節目中之敘述,改寫者無從查證;文中關於「善意會因為沒有出口而消失」、「給選項而非給自由」、「三種重量的請託梯度」、「不一致的好點子會產生反效果」、「說服無法覆蓋畫面」、「把家人放在成果可獨立驗證的位置」、以及「引薦是雙向放大器」等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所引法規與行政規範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底層邏輯2》(劉潤)、《我們內心的衝突》(卡倫·荷妮),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