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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獻者愈多,獲益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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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13|傳統不是被遺忘的,是被稀釋的——而稀釋是純粹的算術

BNI PODCAST ‧ EP 01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介紹《付出者收穫》這本書。而在講內容之前,米斯納先講了一個關於「發行方式」的決定——而我認為那個決定,比書的內容更值得談。

這本書不賣

他說:

「這本書只給 BNI 會員。它從來沒有在書店販售過。

我們從來沒有把它拿出來賣給大眾。任何一位參加 MSP 訓練的會員,都會免費拿到一本。這是會籍的福利之一。」

而請注意:這跟他同一時期另一本書的策略,完全相反

《Masters of Sales》那本要賣、要上暢銷榜、要拿去做媒體曝光。

而這一本不賣。

同一個作者,同一個時期,兩本書用了兩套完全相反的邏輯。

而這不是矛盾,是分工

對外的書要「進入市場」,所以它必須有價格。

對內的書要「界定邊界」,所以它必須沒有價格。

因為一旦有價格,任何人都能買到

而任何人都能買到的東西,無法標示歸屬。

也就是說:

這本書真正的功能不是內容,是「你拿到它,代表你是誰」。

而這正是很多小生意誤用的地方

他們會把「會員專屬」的東西也拿出來賣——因為那是多一份收入。

而那筆收入的代價是:那個東西不再能證明任何事。

所以有一個很簡單的原則

你的組織裡,至少要有一樣東西是買不到的。

而它不需要貴。它需要的是「只有一條路能拿到」。

而那條路,通常就是「你必須參加那個過程」。

而「三十幾個版本」那件事,比它聽起來更精巧

Frank 以為那指的是語言版本。而米斯納說,不只是。

「我們想做的一件事,是讓它非常在地化。所以在每一個國家,那個國家的國家董事,替那個國家寫序。

所以在英國,他們談 Lawson 夫婦是怎麼聽說 BNI 的、怎麼在那裡把這個計畫開始的。

加拿大也一樣,Don 和 Nancy Morgan 怎麼第一次聽說、怎麼把它帶進加拿大。澳洲也是,每一個國家都是。

我們用那個國家的故事開場,然後才進入主書。」

所以結構是:本地的故事在前,共同的故事在後

這個順序不能顛倒。

而多數跨國組織,正好顛倒。

因為總部的邏輯和讀者的邏輯,方向是相反的

總部的邏輯是:先講我們是誰,再講你們在哪。

而讀者的邏輯是:先找到自己,才會開始關心其他。

而這件事的成本,低到有點好笑

加一篇序。

而它換到的東西是:這本書屬於這裡。

所以有一個很有用的推論:本土化不一定要改內容。改「入口」通常就夠了。

而台灣的版本,可以馬上用

你的品牌故事,如果每一家分店講的都一模一樣——那它是總部的故事,不是這家店的故事。

而解法很便宜:給每一家店五分鐘,講自己怎麼開起來的。

而那五分鐘的作用,通常大過整本手冊。

而「Givers Gain」這個詞的由來,是一個關於「壓縮」的故事

米斯納說,一開始並沒有這個詞,花了大約一年才開始用。而原本的說法是:

「我們有一個不成文的忠誠:盡可能地,我們試著在生意上互相使用彼此。」

而他自己的評語是:

「那太長、太複雜了。而我們發現,『Givers Gain』這個詞,真的把這個組織的一切都說完了。」

請注意:意思沒有變

變的只有長度。

而長度的改變,造成了完全不同的結果。

因為長的版本無法被複述

而一句無法被複述的原則,不會傳播——不管它多正確。

所以:

一個組織核心理念的「正確性」,只決定它有沒有價值。而它的「長度」,決定它會不會存在。

(《一眼看出奧客的應對絕技》裡有一句話可以借用:「只不過一句話,就逆轉了整個形勢。」(P205)——前提是那句話短到講得出來。)

而多數公司的核心價值寫得太長,原因很清楚

寫的人怕漏掉東西。

而「怕漏掉」,正是它注定沒有用的原因。

所以給一個很硬的檢驗

你的核心理念,如果一個新人聽過一次之後,隔天無法一字不差地講給別人聽——那它還不能用。

而壓縮的技巧,其實只有一個:

刪掉所有的條件句。

「盡可能地」「在合理的情況下」「如果適合的話」「原則上」——這些字是為了保護寫的人,不是為了幫助讀的人。

而他寫這本書的動機,是一個很真實的組織恐懼

「我一直有一個擔心:在成長的時候,一個組織很容易失去那些讓它強大的東西。

當你變大,你會跟那些一開始幫你走到這裡的東西失去接觸。而組織的傳統、組織的歷史,會隨著成長而流失。」

而值得問一句:為什麼成長會沖走傳統?

我認為機制是這樣的:

傳統是靠「比例」維持的。

請看這個算術

在一個十二人的團體裡,只要有三個真的懂的老人——那就是四分之一。

而當它變成一百二十人,同樣的三個人——變成了 2.5%。

所以傳統沒有消失。它是被稀釋了

而稀釋是純粹的算術,跟任何人的用心程度無關。

那三個人可以比以前更熱心、更常講、更投入——而比例還是 2.5%。

所以「保存文化」在成長期不是態度問題

是比例問題。

而唯一的解法是:提高「傳遞者」的數量,而不是提高他們的熱情。

而書之所以有效,正是因為它是一個可以無限複製的傳遞者

它不會累,不會離職,不會在忙的時候跳過。

而台灣版本的翻譯是:

你的店從五個人變二十個人的時候,需要的不是「更常訓話」,是「把那三個懂的人變成六個」。

最後:他那句關於錯誤的話,需要一個前提

他說:

「你活得不夠久,做不完所有你可能犯的錯——所以要從別人的錯誤裡學。」

還有這一句,我認為是全集最好的一句:

「如果你看著 BNI 的制度,說『哇,這真的很好』——那是因為我們搞砸了太多次,所以才把它弄對。」

而這句話只有在一個條件下才成立

錯誤必須被記錄下來。

因為多數組織犯的錯一樣多。而它們沒有變好。

而錯誤沒有被寫下來的原因,通常不是懶

是寫下來會有人難堪。

所以真正的門檻不是「有沒有紀錄」,是「能不能在不指名的情況下記錄失敗」。

而這件事可以用一個格式規定解決

在你的檢討紀錄裡:

寫「發生了什麼」,寫「下次改什麼」。不要寫「誰」。

而這一條小小的格式規定,會決定這份紀錄以後有沒有人敢寫。

法規邊界:不賣的東西,法律上要怎麼保護

一本「只給會員、不對外販售」的書,在台灣涉及兩套規範。以下為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翻譯版本是獨立的著作。《著作權法》第 6 條規定,就原著作改作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所以各國譯本各自受保護,而原著的權利不因此減損——這也是「三十幾個版本」在法律上可以並存的基礎。

而授權要寫清楚範圍。《著作權法》第 37 條規定,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約定不明推定為未授權」這八個字,是所有授權談判裡最重要的一句。

而「不外流」要有動作,不能只有意思。《營業秘密法》第 2 條規定,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下列要件者: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第三款是最常敗訴的一款:沒有標示、沒有簽署、沒有管制,法院很難認為你「已採取合理措施」。

而侵害的態樣是列舉的。《營業秘密法》第 10 條規定,以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者、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為前款之營業秘密而取得、使用或洩漏者等,均為侵害營業秘密。而所謂不正當方法,包括竊盜、詐欺、脅迫、賄賂、擅自重製、違反保密義務等。

「便成了騙人的口號。」——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P327

而一句核心理念會不會變成口號,往往取決於一件很機械的事:新人聽過一次之後,隔天講不講得出來。講不出來的,最後都變成牆上的裝飾。

本週行動

1. 找出(或做出)一樣買不到的東西——只有走過某個過程才拿得到。不必貴。

2. 給每一家店、每一個團隊五分鐘,講自己的開場故事。本地的在前,共同的在後。

3. 把你的核心理念刪掉所有條件句。測試:新人隔天能不能一字不差地複述。

4. 檢討紀錄改格式:寫「發生什麼」和「下次改什麼」,不寫「誰」。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13《Givers Gain, Chapter One》(2007-07-04;主持人:Frank Felker;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14、Ep 020,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所述之發行方式、各國版本數、會員人數與人名,均為主講人於節目中之敘述,改寫者無從查證;書籍之取得方式與會籍福利內容可能隨時間與地區調整,請以所在地區官方現行辦法為準;文中關於「對內的書必須沒有價格」、「本土化改入口就夠了」、「長度決定理念會不會存在」、「傳統是被稀釋而非被遺忘」、以及「不指名的失敗紀錄才寫得下去」等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與成功有約》(史蒂芬·柯維)、《一眼看出奧客的應對絕技》(島田直行),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6|他們把「名單單」改名叫「引薦單」——而表格的名字,決定了會被填進去的東西

BNI PODCAST ‧ EP 006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談「名單」和「引薦」的差別。而它一開場就記錄了一次改名——而改名的理由,比名字本身更值得學。

他們原本用的是「名單單」

米斯納說:

「有趣的是,我們以前用的是『名單單』(lead slips),而不是『引薦單』。那是幾年前的事,大概十年前改的。

而隨著時間過去,我們發現:名單和引薦之間的差別,不只是語意問題。」

請注意「不只是語意問題」這幾個字

因為他們一開始以為那是語意問題——所以一開始才用了「名單」。

而他們後來發現的是:

那個字,改變了人們交出來的東西的品質。

因為一張叫「名單單」的紙,會被填成一份名單

也就是說:

表格的名稱,決定了會被填進去的東西。

而這是一個非常實用的管理槓桿,而且幾乎免費

多數人想改變行為時,會去改流程、改訓練、改獎懲。

而最便宜的那個動作是:改欄位的名字。

請看這幾組對照

「客訴紀錄」和「改善機會」——會得到完全不同的填答率。

「請假事由」和「支援需求」——會得到完全不同的誠實程度。

「檢討報告」和「這次學到什麼」——會得到完全不同的內容。

而那張紙一旦印出來,它會每天替你下指令

而且它不會累、不會忘記、不會因為今天很忙就跳過。

(《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有一個對應的手法:「重新為產品類別命名。」(P250)——對外可以這樣做,對內同樣可以。)

而兩者的定義,米斯納講得很乾淨

「名單,是一個可能來自任何來源的聯絡資料。而那個人通常不預期你會打電話來。

舉例來說,如果有人給一位保險業務一份剛買新房子的人的清單,那可以算是一組不錯的名單。

不幸的是,這些人沒有一個在等這通電話。而那其實沒有比陌生開發好多少。」

而引薦的定義是:

「引薦,是一個和『正在市場上想買你的產品或服務的人』做生意的機會。

而當你聯絡他的時候,他已經知道你是誰、你在做什麼。他知道你會打來,也知道會談什麼。」

而那個溫度計,是本集設計得最好的工具

米斯納說,幾乎每個國家的引薦單上都有一支一到五的溫度計。而他把三個刻度描述得很具體:

低:「你跟他講過,你可以報你的名字。你可以說『跟他說是我介紹的』——但你並不知道他有多認真。」

中:「你可以用我的名字,而且他確定在等你的電話。他沒有說現在就要買,但他確實有興趣。」

高:「他非常有興趣。他知道你會打。我已經給了我的推薦,而我的推薦對他很有份量。基本上就是談定了。」

而這個工具真正的功能,不是分級

管理接收方的預期。

因為引薦最常見的糾紛,不是引薦太少,是引薦被高估。

而一個被講得很熱、結果對方根本不記得的引薦,會傷害兩件事

接收方的時間。以及引薦人的信用。

而後面那一項,是不可再生的。

所以溫度計最大的貢獻,是讓「這是一個冷的引薦」變成可以誠實說出口的事

而在沒有這個刻度的組織裡,所有人都只能給「熱的」。

因為承認自己給的是冷的,感覺像是承認自己沒用心。

所以有一個可以推廣的通則

任何一個只有「有/沒有」的指標,都會逼出灌水。

而加上一個誠實的刻度,總量反而會上升——因為那些冷的,終於可以被交出來了。

而台灣版本可以直接套用

你的客戶回報表如果只有「成交/未成交」——

那中間所有的資訊都會消失。

加一欄「目前階段」,你會突然看見一整個原本不存在的漏斗。

而那個漏斗一直都在,只是你的表格沒有給它位置。

而「誰打給誰」那一段,是本集最有實務價值的部分

Frank 問:拿到引薦之後,該由誰主動聯絡?

而米斯納的回答不是一個答案,是一個原則:

「首先最重要的,是遵守你所屬專業的規範和規則。」

而他舉的例子很具體

「如果不是房貸專員,而是律師——那答案是不。律師很可能不會打給你。

就算已經被告知這個人在市場上,律師先打是否合乎專業倫理,是有問題的。心理治療師也一樣,先打大概不適當。

但如果是房貸經紀——先打完全沒有問題。我會叫他去打。」

也就是說:同樣一個引薦,正確的下一步,取決於接收方的行業規範

而這件事幾乎從來不會在引薦訓練裡被講到

因為訓練是通用的,而規範是各行各業的。

所以責任落在每一位專業人士自己身上

你必須告訴你的引薦夥伴:「我這一行不能主動打」,或者「我這一行可以」。

而不講的代價很具體:

引薦人會以為你不積極。而其實你是不能。

而這件事跟我的行業直接相關

醫療業有明確的廣告與招攬限制。而「主動聯繫一個從未接觸過的人」這件事,跟房仲、保險完全不是同一套規則。

所以正確的做法是:

在你的六十秒或一對一裡,明講一次「引薦我的時候,請這樣做」。

而這句話,比任何自我介紹都有用。

而米斯納反對「等電話」的理由,非常務實,而且不帶道德色彩

「你可以等那通電話。但我認為等是一個錯誤。你永遠不知道。

有時候人們忘了他們有那張名片,或者名片弄丟了。日子繼續過,事情變忙。

然後他們會找一找,說:我本來有一個人可以找,但我找不到了——所以他們就上網去找一家。」

請注意他的解釋裡,完全沒有「熱情」「積極」這種詞

他講的是:名片會弄丟,而生活會繼續。

也就是說:

跟進之所以重要,不是因為它顯示誠意。是因為記憶會衰減,而替代方案隨時可得。

而這個框架,比「要積極」有用得多

因為它給了時間壓力一個具體的來源

所以:跟進的最佳時機,不是「對方方便的時候」,是「記憶還在的時候」。

而那個窗口,通常是二十四到四十八小時。

而每多等一天,你要對抗的東西會換一個

不再是對方的猶豫。而是他手上多出來的一個選項。

最後那句總結,值得當成口訣

「最好的名單,比不上最差的引薦。」

而這句話值得追問一句:為什麼?

我認為關鍵在一個字:預期

名單的問題不是資訊少,是對方不知道你要打來。

而不知道你要打來,意味著你的第一句話必須用來解釋自己是誰——

而那是整通電話裡最貴的三十秒。

而引薦省掉的,正是那三十秒

所以更精確的版本是:

引薦的價值不在於「對方想買」,在於「對方願意聽」。

而願意聽,是所有生意的第一道門。

(奧爾波特有一個相關的觀察:「預期他人是善良的,就會引發對方的善行。」(《偏見的本質》P183)——而一通「他知道你會打來」的電話,正是從這個位置開始的。)

而米斯納最後給引薦人的那個動作,很小,但關鍵

「你能給的最好的引薦,是對方在等那通電話的引薦。

當你在外面跟人談的時候,讓他們知道:我要介紹給你的這個人,會打電話給你。」

而那一句話,就是名單和引薦之間唯一真正的差別。

法規邊界:能不能主動打,各行各業真的不一樣

這一集最實用的一課,就是「先問你這一行的規範」。以下為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金融商品要充分說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10 條規定,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立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約前,應向金融消費者充分說明該金融商品、服務及契約之重要內容,並充分揭露其風險;說明及揭露應以金融消費者能充分瞭解之文字或其他方式為之。所以金融業的「第一通電話」不是隨便打的,它已經進入說明義務的射程。

而保險有據實說明義務。《保險法》第 64 條規定,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違反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這條約束的是要保人——而它反過來提醒業務員:問清楚,也是保護客戶。

而不動產交易有書面要求。《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3 條規定,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前項說明書於提供解說前,應經委託人簽章。「先打電話」只是開始,真正的義務在後面。

而醫療專業另有懲戒規範。《醫師法》第 25 條規定,醫師有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非屬醫療必要之過度用藥或治療行為、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或其他業務上不正當行為者,應付懲戒。所以在我這一行,「主動聯繫」這件事的界線,跟房仲、保險完全不同——而這一點必須由我來告訴引薦我的人,不能等他猜。

「重新為產品類別命名。」——羅傑·杜利,《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P250

而這一集記錄的是同一招用在對內:把「名單單」改成「引薦單」,交上來的東西就變了。表格的名字每天都在下指令,而且它從來不會累。

本週行動

1. 挑一張你們每天在填的表,改一個欄位的名字,看下個月填進來的東西有什麼不同。

2. 在「成交/未成交」之間,加一欄「目前階段」——誠實的刻度會讓總量上升。

3. 明講一次:「引薦我的時候,請這樣做」——包括我這一行能不能主動聯絡。

4. 收到引薦,四十八小時內聯絡。你在跟記憶賽跑,不是在展現熱情。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06《Lead vs. Referral》(2007-05-16;主持人:Frank Felker;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10、Ep 01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所述之表單沿革、溫度計級距與各專業之作法,均為主講人於節目中之敘述,且係美國情境,各地區之表單版本與現行規定可能不同,請以所在地區官方現行辦法為準;節目中提及之企業名稱與網站為原內容之忠實轉述,不構成推薦;文中關於「表格的名字決定填進去的東西」、「只有有/沒有的指標會逼出灌水」、「跟進是在跟記憶賽跑而非展現誠意」、以及「引薦的價值在於對方願意聽」等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各專業能否主動聯繫,應依我國各該法令與公會規範辦理;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羅傑·杜利)、《偏見的本質》(高爾頓·奧爾波特),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你不會把家裡的鑰匙交給陌生人——而更重要的是,你根本不會告訴他你有哪些鑰匙

BNI PODCAST ‧ EP 00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米斯納人在瑞典,而他講了一個比喻。而那個比喻,是整個系列裡我認為最好的一個。

先想像那個畫面

他說:

「想像你站在一個很大的房間裡,滿滿都是人。而我請每一個人把口袋、公事包、皮包裡的鑰匙圈拿出來。

我們可以看見每個人舉著他的鑰匙圈,一把一把翻給大家看——家裡的鑰匙、辦公室的鑰匙、車子的鑰匙。

而如果我們請某個人,把他家的鑰匙交給旁邊那個完全陌生的人——他不會願意。」

然後他把鑰匙換掉

「現在,把那把鑰匙換成另一種:一把可以打開『通往某個重要關係的門』的鑰匙。

你手上有那把鑰匙,而你不認識那個想要它的人。

你會給他嗎?答案是一樣的。當然不會。」

而他給的理由,一句話講完了引薦的全部經濟學

「因為當你給出一個引薦,你就給出了一點你的名聲。

如果那是一個好的引薦,它幫助你的名聲。如果那是一個壞的引薦,它傷害你的名聲。

所以,你會把鑰匙交給你認識而且信任的人。」

而這裡有一個結構值得算清楚,因為它解釋了所有的猶豫

好的引薦,好處大部分歸給接收方——他做成了那筆生意。

而壞的引薦,壞處大部分歸給引薦人——他的判斷被質疑。

也就是說:引薦人承擔的風險,比他分到的報酬多

而這才是「大家都說要多引薦,實際上引薦很少」的真正原因。

不是自私。是報酬結構不對稱。

而知道這一點之後,正確的做法就變得很清楚

想要更多引薦,不是去「要求」,是去「降低對方的風險」。

而降低風險有三個具體動作:

第一,給對方一個可以退場的說法

「你可以跟他說:先聊聊看,不合適也沒關係。」

這句話讓引薦人不必替結果背書——而那正是他最怕的部分。

第二,主動回報結果

而這是最多人漏掉的一個。

引薦人把名聲借出去之後,往往永遠不知道後來怎麼了。

而那個沉默,會讓他下一次更猶豫。

而回報不需要是好消息。「那位後來沒有做,不過談得很愉快」也完全有效——因為它證明了他的名聲沒有被浪費。

第三,先讓他看過你怎麼服務別人

而這是為什麼「帶他去看一次」比講一百次都有用。

(喬治·羅斯把這件事講得很直接:「信任是人與人之間交易的基石。」(《向川普學談判》P046))

而這個比喻的第二層,才是真正的洞見——米斯納自己特別點了出來

他說:

「我喜歡這個比喻的地方,是它在兩個層次上都成立。

第一,在你夠了解我之前,你不會把那把鑰匙交給我。

但更重要的是——而這是我覺得真正有意思的地方——我根本不知道你手上有哪些鑰匙。

我不知道你真正認識哪些人,除非你信任我到願意告訴我。」

所以不信任造成的損失有兩層,而第二層是隱形的

第一層:他不介紹。——這個你會發現。

第二層:你不知道他能介紹。——這個你永遠不會發現。

而第二層的傷害大得多

因為它不會出現在任何一份檢討裡。

你甚至不會覺得失望——因為你根本不知道有東西可以期待。

而這解釋了一個非常常見的錯誤判斷

「這個人幫不上我。」

而正確的版本是:

「我還不知道這個人能幫上什麼。」

而 Frank 的自白,正好是這件事的現場證據

他說:

「我在自己的分會裡看過這件事發生。有些人,我知道他們在當地商界很有份量。

而是要經過一段時間,他們慢慢認識我、信任我,也理解我在找什麼樣的鑰匙之後,他們才開始拿出來。

一開始我還在想——那個人好像有點冷淡,他都沒有帶引薦給我,我不知道為什麼。

而你剛剛把它講清楚了。」

請注意他原本的誤讀

他把「還沒信任」讀成了「性格冷淡」。

而這個誤讀的代價很具體:它會讓人提早放棄。

因為「他還不信任我」是一個會隨時間改變的狀態,而「他這個人比較冷淡」不是。

而米斯納給了一個可以隨身帶著的檢驗標準

「下一次你要跟某個人要一個很重要客戶的引薦時,想一想:

他會不會把他家的鑰匙交給你?

如果完全不可能——那他大概也還沒準備好,把他最好的客戶的鑰匙交給你。」

而這個標準之所以好用,是因為它把原則換成了畫面

而畫面比原則好用,因為它不需要思考。

你不必分析你們的關係到什麼程度——你只要想像那個交鑰匙的動作,答案在半秒內就出現了。

而他還給了一個更細的用法,而它可能更實用

「你想感覺一下:他們會交給你『哪一種』鑰匙?

而那就是他們在引薦關係裡,實際上會交給你的那一種。」

也就是說:鑰匙是有等級的

家門、車子、辦公室、置物櫃、公司大門——每一把的份量不同。

而關係也一樣。

所以正確的問題不是「他信不信任我」

那是一個是非題。而是非題只會給你一個令人沮喪的答案。

正確的問題是:「他信任我到哪一級?」

而等級題有一個很大的好處

你會知道下一步要爭取的是哪一階——而不是一直去嘗試那個最高階,然後一直失敗。

而多數人在人脈上的挫折感,正是來自於此:他們一直在要最大的那一把。

而布萊恩·崔西那段對話,是本集最紮實的一個論證

米斯納說,他一直很困惑:為什麼這套東西在文化差異這麼大的國家都有效?

而他跟崔西吃飯時問了一個問題——崔西在德國是用德語授課的:

「你在德國做簡報的時候,會因為德國的文化差異而修改內容嗎?」

而崔西的回答是:「除了翻譯上的問題以外,一個字都不改。」

而米斯納追問為什麼。那個答案他說他永遠忘不了

「全世界的創業者,都想把事情做得更有效率、或更有效果。

如果你能教他們把一件事做得更有效率或更有效果——他們就會接受它。」

而這是一個很強的主張,而它值得補一個限制條件

它成立的前提是:對象是創業者。

因為創業者有一個共同的處境——他的收入直接綁在效率上。

而在一個薪水跟效率沒有直接關係的位置上,這個共通層就不存在了。

所以更精確的版本是這樣

跨越文化的不是「效率」這個價值。是「處境」。

而這給了一個很實用的推論:

如果你要跟一群背景差異很大的人溝通——不要去找共同的價值觀(那通常找不到),要去找共同的處境。

而台灣版本很好懂

同一個團隊裡,年齡差二十歲的兩個人,價值觀可能天差地遠。

「這個月的目標還差三十萬」,是他們共同的處境。

而從處境出發的對話,不需要任何人先改變自己。

最後:為什麼鑰匙這個比喻特別有效?

我認為關鍵在於,它把一個抽象的東西(信任),換成了一個有重量、可以被握在手裡的東西。

而鑰匙有三個性質,正好對應信任:

三個性質

一、它可以被交出去——而交出去之後,你就失去了控制。

二、它是分級的——不同的鑰匙開不同的門。

三、它可以被複製,而複製的成本很低——但複製之後,原本那一把並沒有變少。

而第三點,正是引薦最迷人的地方

你把鑰匙給出去,你並沒有失去那扇門。

你唯一可能失去的是:如果對方搞砸了,你自己也進不去了。

所以真正被消耗的,從來不是那段關係

「你在那段關係裡的信用額度」。

而信用額度會回補——只要中間沒有出事。

而這就是為什麼,引薦是一件可以無限做下去的事,而它同時又必須非常小心。

法規邊界:你交出去的那把鑰匙,可能是別人的東西

「把客戶介紹給別人」這件事,在法律上不是一個中性的動作。以下為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保密義務是明文的。《營業秘密法》第 9 條規定,公務員因承辦公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營業秘密者,不得使用或無故洩漏之;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鑑定人、證人及其他相關之人,因司法機關偵查或審理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營業秘密者,亦同。而在民間,保密義務多半來自契約——所以有沒有簽,差別很大。

而客戶名單可能是營業秘密。《營業秘密法》第 13-1 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之利益,而以竊取、擅自重製、未經授權而重製、洩漏等方式侵害他人營業秘密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罰金。「我只是把名單分享給朋友」——這句話在這一條下沒有豁免效果。

而誠實的評價,法律是保護的。《刑法》第 311 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所以「我不推薦這一家,因為我自己遇到過什麼」,只要是善意且適當的評論,並不是誹謗。

而介紹費要有依據。《民法》第 179 條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約定好的居間報酬是一回事;沒有約定卻收了錢,是另一回事。而在受規範的專業裡,能不能收,本身就是問題。

「創造影響而非名聲。」——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P432

而這一集講的正是名聲的另一半:每一次引薦,你都借出去一點名聲。好的引薦幫你回補,壞的引薦扣你額度——而真正留下來的,是那些年累積下來、別人願意把哪一級鑰匙交給你的判斷。

本週行動

1. 想要更多引薦?不要要求,去降低對方的風險——給他退場說法、回報結果、先讓他看你怎麼做事。

2. 這週回報一次:把上一個引薦後來怎麼了,告訴介紹你的人。就算沒成交也要講。

3. 把「他信不信任我」改成「他信任我到哪一級」,然後只爭取下一階。

4. 跟差異很大的人溝通時,找共同的處境,不要找共同的價值觀。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02《The Key To Networking》(2007-04-18;主持人:Frank Felker;主講:Dr. Ivan Misner,錄音時人在瑞典),相關主題另見 Ep 005、Ep 006,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提及之對話、人名與所引文章,均為主講人於節目中之敘述與回憶,改寫者無從查證;文中提及之外部人士與媒體僅為原節目內容之忠實轉述,不構成推薦;文中關於「引薦的報酬結構不對稱」、「不信任的第二層損失是隱形的」、「把是非題換成等級題」、「跨越文化的是處境而非價值」、以及「被消耗的是信用額度而非關係」等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與成功有約》(史蒂芬·柯維)、《向川普學談判》(喬治·羅斯),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