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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13|傳統不是被遺忘的,是被稀釋的——而稀釋是純粹的算術

BNI PODCAST ‧ EP 01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介紹《付出者收穫》這本書。而在講內容之前,米斯納先講了一個關於「發行方式」的決定——而我認為那個決定,比書的內容更值得談。

這本書不賣

他說:

「這本書只給 BNI 會員。它從來沒有在書店販售過。

我們從來沒有把它拿出來賣給大眾。任何一位參加 MSP 訓練的會員,都會免費拿到一本。這是會籍的福利之一。」

而請注意:這跟他同一時期另一本書的策略,完全相反

《Masters of Sales》那本要賣、要上暢銷榜、要拿去做媒體曝光。

而這一本不賣。

同一個作者,同一個時期,兩本書用了兩套完全相反的邏輯。

而這不是矛盾,是分工

對外的書要「進入市場」,所以它必須有價格。

對內的書要「界定邊界」,所以它必須沒有價格。

因為一旦有價格,任何人都能買到

而任何人都能買到的東西,無法標示歸屬。

也就是說:

這本書真正的功能不是內容,是「你拿到它,代表你是誰」。

而這正是很多小生意誤用的地方

他們會把「會員專屬」的東西也拿出來賣——因為那是多一份收入。

而那筆收入的代價是:那個東西不再能證明任何事。

所以有一個很簡單的原則

你的組織裡,至少要有一樣東西是買不到的。

而它不需要貴。它需要的是「只有一條路能拿到」。

而那條路,通常就是「你必須參加那個過程」。

而「三十幾個版本」那件事,比它聽起來更精巧

Frank 以為那指的是語言版本。而米斯納說,不只是。

「我們想做的一件事,是讓它非常在地化。所以在每一個國家,那個國家的國家董事,替那個國家寫序。

所以在英國,他們談 Lawson 夫婦是怎麼聽說 BNI 的、怎麼在那裡把這個計畫開始的。

加拿大也一樣,Don 和 Nancy Morgan 怎麼第一次聽說、怎麼把它帶進加拿大。澳洲也是,每一個國家都是。

我們用那個國家的故事開場,然後才進入主書。」

所以結構是:本地的故事在前,共同的故事在後

這個順序不能顛倒。

而多數跨國組織,正好顛倒。

因為總部的邏輯和讀者的邏輯,方向是相反的

總部的邏輯是:先講我們是誰,再講你們在哪。

而讀者的邏輯是:先找到自己,才會開始關心其他。

而這件事的成本,低到有點好笑

加一篇序。

而它換到的東西是:這本書屬於這裡。

所以有一個很有用的推論:本土化不一定要改內容。改「入口」通常就夠了。

而台灣的版本,可以馬上用

你的品牌故事,如果每一家分店講的都一模一樣——那它是總部的故事,不是這家店的故事。

而解法很便宜:給每一家店五分鐘,講自己怎麼開起來的。

而那五分鐘的作用,通常大過整本手冊。

而「Givers Gain」這個詞的由來,是一個關於「壓縮」的故事

米斯納說,一開始並沒有這個詞,花了大約一年才開始用。而原本的說法是:

「我們有一個不成文的忠誠:盡可能地,我們試著在生意上互相使用彼此。」

而他自己的評語是:

「那太長、太複雜了。而我們發現,『Givers Gain』這個詞,真的把這個組織的一切都說完了。」

請注意:意思沒有變

變的只有長度。

而長度的改變,造成了完全不同的結果。

因為長的版本無法被複述

而一句無法被複述的原則,不會傳播——不管它多正確。

所以:

一個組織核心理念的「正確性」,只決定它有沒有價值。而它的「長度」,決定它會不會存在。

(《一眼看出奧客的應對絕技》裡有一句話可以借用:「只不過一句話,就逆轉了整個形勢。」(P205)——前提是那句話短到講得出來。)

而多數公司的核心價值寫得太長,原因很清楚

寫的人怕漏掉東西。

而「怕漏掉」,正是它注定沒有用的原因。

所以給一個很硬的檢驗

你的核心理念,如果一個新人聽過一次之後,隔天無法一字不差地講給別人聽——那它還不能用。

而壓縮的技巧,其實只有一個:

刪掉所有的條件句。

「盡可能地」「在合理的情況下」「如果適合的話」「原則上」——這些字是為了保護寫的人,不是為了幫助讀的人。

而他寫這本書的動機,是一個很真實的組織恐懼

「我一直有一個擔心:在成長的時候,一個組織很容易失去那些讓它強大的東西。

當你變大,你會跟那些一開始幫你走到這裡的東西失去接觸。而組織的傳統、組織的歷史,會隨著成長而流失。」

而值得問一句:為什麼成長會沖走傳統?

我認為機制是這樣的:

傳統是靠「比例」維持的。

請看這個算術

在一個十二人的團體裡,只要有三個真的懂的老人——那就是四分之一。

而當它變成一百二十人,同樣的三個人——變成了 2.5%。

所以傳統沒有消失。它是被稀釋了

而稀釋是純粹的算術,跟任何人的用心程度無關。

那三個人可以比以前更熱心、更常講、更投入——而比例還是 2.5%。

所以「保存文化」在成長期不是態度問題

是比例問題。

而唯一的解法是:提高「傳遞者」的數量,而不是提高他們的熱情。

而書之所以有效,正是因為它是一個可以無限複製的傳遞者

它不會累,不會離職,不會在忙的時候跳過。

而台灣版本的翻譯是:

你的店從五個人變二十個人的時候,需要的不是「更常訓話」,是「把那三個懂的人變成六個」。

最後:他那句關於錯誤的話,需要一個前提

他說:

「你活得不夠久,做不完所有你可能犯的錯——所以要從別人的錯誤裡學。」

還有這一句,我認為是全集最好的一句:

「如果你看著 BNI 的制度,說『哇,這真的很好』——那是因為我們搞砸了太多次,所以才把它弄對。」

而這句話只有在一個條件下才成立

錯誤必須被記錄下來。

因為多數組織犯的錯一樣多。而它們沒有變好。

而錯誤沒有被寫下來的原因,通常不是懶

是寫下來會有人難堪。

所以真正的門檻不是「有沒有紀錄」,是「能不能在不指名的情況下記錄失敗」。

而這件事可以用一個格式規定解決

在你的檢討紀錄裡:

寫「發生了什麼」,寫「下次改什麼」。不要寫「誰」。

而這一條小小的格式規定,會決定這份紀錄以後有沒有人敢寫。

法規邊界:不賣的東西,法律上要怎麼保護

一本「只給會員、不對外販售」的書,在台灣涉及兩套規範。以下為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翻譯版本是獨立的著作。《著作權法》第 6 條規定,就原著作改作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所以各國譯本各自受保護,而原著的權利不因此減損——這也是「三十幾個版本」在法律上可以並存的基礎。

而授權要寫清楚範圍。《著作權法》第 37 條規定,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約定不明推定為未授權」這八個字,是所有授權談判裡最重要的一句。

而「不外流」要有動作,不能只有意思。《營業秘密法》第 2 條規定,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下列要件者: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第三款是最常敗訴的一款:沒有標示、沒有簽署、沒有管制,法院很難認為你「已採取合理措施」。

而侵害的態樣是列舉的。《營業秘密法》第 10 條規定,以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者、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為前款之營業秘密而取得、使用或洩漏者等,均為侵害營業秘密。而所謂不正當方法,包括竊盜、詐欺、脅迫、賄賂、擅自重製、違反保密義務等。

「便成了騙人的口號。」——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P327

而一句核心理念會不會變成口號,往往取決於一件很機械的事:新人聽過一次之後,隔天講不講得出來。講不出來的,最後都變成牆上的裝飾。

本週行動

1. 找出(或做出)一樣買不到的東西——只有走過某個過程才拿得到。不必貴。

2. 給每一家店、每一個團隊五分鐘,講自己的開場故事。本地的在前,共同的在後。

3. 把你的核心理念刪掉所有條件句。測試:新人隔天能不能一字不差地複述。

4. 檢討紀錄改格式:寫「發生什麼」和「下次改什麼」,不寫「誰」。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13《Givers Gain, Chapter One》(2007-07-04;主持人:Frank Felker;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14、Ep 020,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所述之發行方式、各國版本數、會員人數與人名,均為主講人於節目中之敘述,改寫者無從查證;書籍之取得方式與會籍福利內容可能隨時間與地區調整,請以所在地區官方現行辦法為準;文中關於「對內的書必須沒有價格」、「本土化改入口就夠了」、「長度決定理念會不會存在」、「傳統是被稀釋而非被遺忘」、以及「不指名的失敗紀錄才寫得下去」等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與成功有約》(史蒂芬·柯維)、《一眼看出奧客的應對絕技》(島田直行),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