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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435|他說他要脫下圍兜、穿上圍裙——而你如果是為了回報才這麼做,它就會失效

BNI PODCAST ‧ EP 43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一集的來賓是 Bob Burg——《The Go-Giver》(中譯《給予者》)的作者。而那本書 Misner 說他在世界各地被提到的次數,比任何一本人脈書都多。而我想從其中一個小故事講起。

而那個賣車的老先生,說了一句我很難忘的話

而 Misner 轉述了一位六十幾歲的汽車業務員跟一位執行董事說的話:

「『我在這一行做了幾十年,而我有一天突然想通了一件事。』」

而對方問他想通了什麼,他說:

「『我真的必須把圍兜拿下來,換上圍裙。』」

而他自己解釋了那個比喻:

「『我一直以來想的都是——這對我有什麼好處?我可以拿到什麼?我可以吃到什麼?我可以成交哪一筆?而聽了這套做法怎麼運作之後,我發現它其實是在說:穿上圍裙。我可以怎麼服務?我可以怎麼幫到別人?』」

而 Misner 的評語是:「當一個人真的懂了這件事,那就像看著一顆燈泡亮起來。」

而我喜歡這個比喻,是因為它抓到了一個很具體的差別:圍兜是保護自己的,圍裙是為了做事給別人吃的。

而兩者都是繫在身上的一塊布——差別只在你面向哪一邊。

而書裡那條「影響力法則」

而 Burg 說明了書中的第三條法則:

「我們的影響力,取決於你把別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程度有多高。」

(原書的用字是「how abundantly」——豐盛地、大量地;節目中口語說成 consistently。兩者意思接近,但原書強調的是「量」。)

而他自己立刻加了一個限制條件,而我認為這句話比法則本身更重要:

「當我們說把別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我們絕對不是說你應該當任何人的門墊、殉道者,或做任何自我犧牲的事。完全不是。」

而他給的理由是那條老規則:

「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人們會跟他們認識、喜歡、且信任的人做生意,也會把生意引薦給那些人。」

而《底層邏輯1》裡那句「被信任,是一種更重要的能力」(P342),講的正是這件事——而它是一種能力,代表它可以被練。

機制拆解:而這裡有一個沒有被講出來的難處

而這一集的核心命題是:「把焦點從索取換成付出,不只是比較好的活法,也是財務上很有獲利的活法。」

而我完全同意這個結論。但我想指出一件很少人講的事:這個命題如果被當成「操作說明」來用,它就會失效。

而理由是這樣的:

①付出之所以能建立信任,是因為它傳遞了一個訊號:這個人不是在算計。

②而如果你付出的目的就是為了那個回報,那個訊號的內容就變了。

③而人對這件事的偵測能力,遠比我們以為的高。

而在分會裡,這件事的表現非常明顯:

一個人給了你一個引薦之後,如果他在接下來兩週內三次提到「那我這邊……」,你會立刻知道那不是一份禮物,那是一張帳單。

而真正有效的做法,其實是把因果的順序放對

「因為我認為這樣做是對的,所以我這樣做;而它剛好也有用。」

而不是:「因為它有用,所以我這樣做。」

而這兩句話做出來的動作一模一樣,可是別人接收到的東西完全不同。

而我認為這正是為什麼 Burg 要特別強調「不是門墊」——因為一旦你開始計較付出與回報的帳,你就會覺得自己吃虧,而那個計較會被看見。

而那個最實際的問題:怎麼分辨誰是只想拿的人

而 Misner 問了一個他說自己常被問到的問題:要怎麼分辨一個人是真的只想拿?而分辨出來之後要怎麼辦?

而 Burg 的分類很清楚:

「我們稱他們為 Go-Taker(只拿的人),而不是 Go-Giver。我們喜歡 Go-Getter(積極行動的人)——Go-Getter 會採取行動,Go-Giver 專注於他人。而那是一個很好的組合。」

而他的處理原則是:

「關鍵是——當你看出這個人是只拿的人的時候,你仍然當一個付出者,但你同時確保自己受到保護。」

而他也劃了一條線:「假設他們沒有做任何違法、不道德或不合倫理的事,而只是那種會盡可能榨取的類型,那我們只要有意識就好。」

而 Misner 給的方法,是這一集裡最可以直接拿來用的一句:

「我要花時間,才會給一個人引薦。我要確認他真的是他說的那個人、真的提供他說的那種服務。而如果你認真做這件事,那個時間也剛好夠你判斷他是給予者還是索取者。對我來說,一兩個月就夠了。」

而他補了一句很務實的話:「你本來就不應該比這更快把生意介紹給別人,因為你根本不知道他會不會做得好。」

而 Burg 的收尾是:「你必須贏得別人的信任。而他們一樣要贏得我們的信任。」

放回台灣:而我想給一個更具體的判別方式

而在台灣的商會文化裡,「分辨誰在算計」這件事有一個難處:我們的社交禮貌,會讓所有人在前三個月看起來都很客氣。

而客氣不等於利他,而我們的文化剛好很容易把這兩件事混在一起。

而我自己用的判別方式,不看態度,只看三個具體的行為:

①他有沒有在沒有回報可能性的地方付出過?——例如幫一個跟他行業完全無關、也不可能回介的人。

②他在別人成交的時候,第一個反應是什麼?——是替對方高興,還是立刻把話題轉回自己身上。

③他給的引薦,有沒有品質?——一個只想交差的人給的名單,跟一個真心想幫你的人給的名單,差別在三十秒內就看得出來。

而我要特別講第三點,因為它在台灣特別重要:湊數的引薦是最常見的一種「表面付出」。

而它會讓數字很好看,可是它對關係的破壞其實是負的——因為接到的人會知道那是敷衍。

而以我自己的行業為例,我還要多守一條線:依《醫療法》第八十六條與相關規範,醫療與醫美不得以案例、見證的方式宣傳療效。

而所以當有人熱心地要幫我介紹時,我必須先花時間讓他知道「可以怎麼講、不可以怎麼講」。

而這件事一開始看起來像是我在給對方增加麻煩,可是它其實是我這一行最實在的一種付出——因為那也是在保護介紹人。

而《與成功有約》裡那句「誠懇正直可贏得信任」(P306),在這裡不是一句漂亮話,它是一個很具體的動作:把限制先講清楚,而不是等出事再說。

我真的必須把圍兜拿下來,換上圍裙。

收束

而這一集的主張很簡單:把焦點從拿換成給,而它在財務上也划得來。

而我想補的那一句是:那個「划得來」,只有在你不是為了划得來才做的時候,才會成立。

而這聽起來像繞口令,可是我認為它是這整套哲學裡最真實的一段。

本週行動

做一件不會有回報的付出:這一週,幫一個不可能回介給你的人一個忙。②檢查你上一次給的引薦:那是一份禮物,還是一張湊數的名單?③把時間當篩子:認識一兩個月再給引薦——那既是保護你的人脈,也是在觀察對方。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35《The Go-Giver》(來賓:Bob Burg;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更正與補充:《The Go-Giver》由 Bob Burg 與 John David Mann 合著,增訂版序言作者為 Arianna Huffington(非 Ariana);節目中提到的電視角色為《WKRP in Cincinnati》中的 Herb Tarlek。「影響力法則」原書用字為 how abundantly,節目口語作 consistently,本文已註明。銷量、語言版本數為 2015 年錄製當時之數字。文中關於醫療廣告之提醒,涉及《醫療法》第八十六條及相關規範,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與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34|他說「忘掉平衡吧,你永遠不會有」——而這句話你同意之前,先看清楚它會被拿去做什麼

BNI PODCAST ‧ EP 434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 Misner 在一場研討會上被問到工作與生活的平衡,而他當場給了一個答案,讓前排一位女士忍不住喊了出來。

而他的答案是這樣的

「把這句話寫下來,就是這句:忘掉平衡吧,你永遠不會有。」

而他描述當時的場面:

「我聽到前排這位女士發出『喔,不!』。她非常不安——『沒有平衡,這不可能,這不對。』」

而他接著給出了替代方案:

「雖然我不認為平衡是可能的,但我相信你可以在生活裡創造和諧。而這個區分不只是語意上的差別。」

而他解釋了那個差別在哪裡:

「平衡假設我們在生活的所有或大部分領域上,花費相等的時間。它就像天秤的意象——每一樣東西都完全對等。」

而和諧的意象不一樣:

「它是一個旋轉的圓。就它的本質而言,如果你只看它的一半,它看起來是失衡的。它的圖像在你一次只看一個面向時是傾斜的。但整體感覺是完整的。」

而我認為這個區分是對的,而且它解決了一個真實的痛苦:很多人不是做不到平衡,是被「應該平衡」這個標準折磨。

而他給了三個原則

①「Be here now」——人在哪裡,就在哪裡。

而他的說法是:「不管你在哪裡,就在那裡。如果你在工作,不要去想昨晚沒有陪家人的時間。當你在家,不要去想辦公室的工作。不管你在哪裡,完整地在那裡。」

而他也承認這不容易:「這是一個簡單的技巧,而且真的有效。它需要練習。」

②把時間空出來給真正重要的事——而重點在「有創意地安排」。

而他舉了自己寫第一本書的例子:「我不想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裡,晚上寫作而無法陪家人。所以我找了一個跟家庭和諧的方式:一個月幾個晚上,我陪家人、送大家上床,然後進辦公室,在十一點或十二點開始寫。」

而他說那個結果讓他很滿足:「我把剛出版的書拿給孩子看的時候,他們問我:『你什麼時候寫的?』他們完全不知道我一個月有好幾次熬夜到很晚。」

③把生活的不同部分整合起來。

而他的做法是把管理團隊帶到湖邊的房子做幾天的策略會議,「這是把我的工作生活結合進休閒環境的好方法。」而夏天的最後一週他會完全休假,只陪家人。

而他自己補了一句:「這些點子不見得對每個人都有用。」

機制拆解:而我要對第二點提出一個很認真的異議

而我完全接受「和諧」這個框架。但我認為那個「熬夜寫書」的例子,不應該被當成範例流傳。

而理由不是道德上的,是生理上的。

而《更快樂的選擇》裡寫得很清楚:「成年人通常每天需要七到九個小時的睡眠」(P116),而書裡也指出「充足的睡眠會給我們巨大的回報」(P118)

而《執行長日記》那句話講得更直接:「睡眠是成功的基礎,不是阻礙」(P085)

而《韌力》裡也提到:「睡眠與精神健康之間存在雙向關係」(P199)

而所以「一個月有好幾次幾乎整夜不睡、隔天晚一點進辦公室」這件事,它不是創造和諧,它是把成本從家人身上轉移到自己的身體上。

而那個成本沒有消失,它只是變得比較不容易被看見——因為它不會在當週抱怨。

而我要公平地說:Misner 自己在這一集裡明確反對工作狂——「你不需要是工作狂才能成功。我不是工作狂。」

而他也一再說「不要做我做的事,把概念拿去用在你的處境上」。而這句話,我認為是這一集最該被記住的一句。

而我的異議只針對那個具體的例子:當我們在鼓勵一個觀念的時候,舉的例子會比觀念本身更有影響力。

而 Priscilla 那一句話,其實問得很好

而在節目快結束時,Priscilla 說了一句:

「並不是每個人都有一棟漂亮的大熊湖房子。」

而我認為這是整集裡最尖銳的一句話——因為「把團隊帶到湖邊工作幾天」這種整合方式,是有門檻的。

而 Misner 的回答我覺得很誠實:

「我剛開始這樣做的時候,並沒有大熊湖的房子。可能就是夏天租一個地方住一週,就這樣。或者我就在家裡挪出時間。……我在有湖邊房子之前很久,就在用這些方法了。」

而我認為這個回答值得記下來,因為它把方法跟資源分開了。

而多數關於「工作生活整合」的建議之所以聽起來讓人反感,正是因為它們預設了一個你沒有的資源條件。

放回台灣:而我想給一個沒有門檻的版本

而我自己是診所經營者,而我很清楚台灣中小企業主的處境:沒有湖邊的房子,也沒有可以幫你擋事情的一層人。

而我在自己的日子裡實際有用的,是三件很低成本的事。

①把「Be here now」變成一個實體動作。

而純靠意志力控制注意力是很難的。而我的做法是:進家門前,在車上把當天沒處理完的事寫成三行,然後把手機的工作通知關掉。

而那三行的功能不是提醒,是讓我的腦袋相信「它已經被記下來了,可以放掉」。

②整合的最低成本版本,是「把人帶進來」,不是「把地點換掉」。

而我不需要湖邊的房子——我可以帶孩子去看一次診所的裝修、可以讓家人認識我的分會夥伴。

而那件事的效果,是讓家人不再覺得「工作」是一個把你帶走的黑洞,而是一個他們也認得的地方。

③而在商會的層面,我認為有一件事值得幹部注意。

而我們這個圈子很容易把「拚」當成美德,而「和諧」這個詞如果用錯,會變成要求別人隨傳隨到的理由。

而具體來說:晚上十點在群組發訊息、假日安排活動、把出席當成證明忠誠的方式——這些都是以「反正大家都是一體的」為名的越界。

而《底層邏輯2》那句話我很喜歡:「工作和生活,一定能夠平衡。誰說要賺錢,就要犧牲原則?」(P109)

而它跟這一集看起來相反,但我認為它們指向同一件事:不要接受那個「必須犧牲什麼」的預設。

而最後那句話,我想原樣留著:

「當你七十歲的時候,你不會希望自己當初在辦公室待久一點。」

不管你在哪裡,完整地在那裡。

收束

而這一集給的觀念是好的:不要用天秤衡量你的生活,因為那個標準本來就達不到。

而我要補的兩句是:第一,和諧不能拿睡眠去換;第二,別人怎麼做到的,不見得是你能複製的條件。

而 Misner 自己講的那句話,其實已經包含了這兩點:「不要做我做的事——把概念拿去,用在你所在的地方。」

本週行動

做一個交接動作:進家門前,把未完成的事寫成三行,然後關掉工作通知。②把人帶進來:這個月找一次機會,讓家人認識你工作裡的一個人或一個場景。③檢查你的和諧有沒有偷睡眠:如果有,那不是和諧,那是延後付款。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34《The Secret to Balance(經典重播)》(原始集數 Ep 136;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關於睡眠時數與健康之陳述,係引自所列書籍之一般性說明,非針對個人之醫療建議;長期睡眠不足或有相關健康疑慮者,請諮詢專業醫療人員。文中對節目所舉例子之異議為改寫者之觀點。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塔爾·班夏哈《更快樂的選擇》、Steven Bartlett《執行長日記》、索斯威克等《韌力》、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33|她說「要我講十分鐘我就退出」——結果那天他們得把她請下台

BNI PODCAST ‧ EP 43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那位會計師說:「如果要我講十分鐘,我就退出。」而 Misner 給了她一個不用演講的方法。結果那天,他們得在第十一分鐘把她請下台。

Carla 的問題

這一集屬於「Ask Ivan」系列。Carla 問:「要怎麼克服在一群人面前說話的恐懼?」她指的是那個比較長的簡報——十分鐘的那種,而不是六十秒。

而 Misner 的第一個回答,是一個自白:

「不要以為一個常常上台的人就不會緊張。我說的是我自己。我上台會緊張——而我一年至少做七十五到一百場一到兩小時的主題演講。

而接下來這一段,把整件事整個倒過來了

「有時候在被介紹的時候,我會站在會場後面,然後心裡想:糟糕,我不緊張。

我發現當我不緊張的時候,我的腎上腺素沒有在跑。等我上台,我會太鬆散,講不出真正的東西。

有一次我就站在後面想:我不緊張耶。而我不緊張的時候,就沒有那個銳氣。沒有那個銳氣,我就講不好。而如果我講不好——我可是飛來這個區的,他們期待我上去把場子打爆。如果我做不到——

喔等等,我緊張了。好,沒事了。這樣才好。

機制拆解:緊張是器材,不是障礙

這段話很好笑,但它其實把一個很有用的東西講清楚了。

Misner 跟緊張的關係不是「克服它」,而是「它是必要的輸入」——而證據就是:它不見的時候,他會害怕。

為什麼?因為緊張是在告訴你:這件事的結果,對你來說是有意義的。

一個完全沒有感覺的講者,是一個已經不在乎講得好不好的講者。而那種平淡,台下感覺得到。

而這個角度對害怕上台的人特別有用,因為它拆掉了第二層的問題:

大多數人不只是緊張,他們是「為了自己會緊張而緊張」。而真正讓人僵住的,通常是第二層那個。

而一旦你知道第一層是器材,第二層就沒有存在的理由了。

(Misner 的界線也講得很清楚:「擁抱一定程度的緊張。緊張一點沒關係,但你不能讓它完全阻止你去做你該做的事。」

而 Priscilla 問了一個很實際的問題

她問:你會不會有找不到適當字眼的時候?

「當然會,常常發生。所以我盡可能地準備。……我非常相信「規劃我的即興」。

大家聽了都會笑,但這是真的。我會規劃我的即興,因為我發現我臨場亂講表現不好。

到今天為止,一場演講我可能講過幾百萬次了,但我還是會帶小抄上去,確保我把所有重點都講到。」

而他對小抄的用法有一個重要的但書:

「準備。帶小抄上台。但不要念。不要念你的小抄。那不是個好主意,因為大多數人沒辦法把字念得像在講話一樣。他們念小抄就是這樣,一句一句地念。

你必須很擅長讀提詞機或讀稿,才能讓它聽起來像是在做簡報。所以不要用念的,但要有東西可以瞄一眼。

這裡有一個很實用的操作版本:小抄上應該寫「主題」,不要寫「句子」。

因為寫了句子,你會忍不住去念;而只寫主題,你只能用講的。

(這跟 Ep221 那位會員的做法完全一樣——他的行事曆上只寫「這週講哪個主題」,不寫講稿。同一個原則,不同的尺度。)

而那位會計師

Misner 說有一位會計師「完全嚇壞了,在人前講話這件事讓她整個凍住」。她說:

「如果我必須做十分鐘的演講,我就退出。」

而幹部說:下一個就是你,再過幾週就輪到你了。她說:「那我退出。如果一定要講,我就走人。」

而 Misner 跟她說:

「不要退出。你不需要為了這件事退出。不要演講。出一份考卷。

她問:什麼意思?

「不要站起來講話,給大家出一份測驗。就問是非題。出十題關於稅法的題目,看看他們怎麼回答。念出題目,問多少人覺得對、多少人覺得錯。然後公布答案。就這樣。不要多做。

她說:「這個我可以。」

而現場的狀況

「Priscilla,那真的太好笑了。前兩三題她就是念題目:『依照 1986 年的稅法,這句話是對還是錯——』然後大家投票。

但到了第三、第四題,大家開始說:『天啊,我要去坐牢了。我每一題都錯。』

大家笑了起來,然後她整個進入狀況。接著她完全脫稿,整個人放鬆下來,開始講她真正有熱情的那件事。

很難想像有人會對稅法有熱情,但她真的有——而那看得出來。

而結局:

「她最後超時了。她原本以為自己連十分鐘都撐不完,結果他們得在第十、第十一分鐘的時候把她請下來,因為她講過頭了。」

📚 延伸閱讀

《富爸爸,窮爸爸》 羅勃特·T·清崎

「如果過於畏懼,往往會壓抑才能的發揮」 P160

這句話就是那位會計師的故事。她的才能一直都在——她對稅法真的有熱情,而且熱情到會講超時。缺的從來不是能力,是恐懼把它壓在下面。而這個故事最有價值的地方在於:沒有任何人試圖讓她變勇敢。Misner 沒有鼓勵她、沒有教她呼吸法、沒有叫她想像聽眾都沒穿衣服。他換掉了任務。而任務一換,恐懼就沒有東西可以附著了——然後那個一直都在的才能,自己走了出來。

為什麼「出考卷」有效?

這個解法值得拆開,因為它可以複製。它同時做了四件事:

它給了她一個開場的腳本——念題目。而開場是最可怕的三十秒。
它把注意力從她身上移開——投票的是台下,表演的變成他們。
它立刻製造互動——而互動會產生能量,那個能量她可以拿來用。
它讓她的嘴巴和手有事情做,而那件事不叫「表演」。

而當大家笑出來的那一刻,整個社交情境就變了——從「聽眾在評判講者」,變成「一群人在一起玩」。而在後面那個情境裡,講話是自然發生的。

所以這裡有一個可以帶走的原則,而它跟 Ep217 那面名片板是同一件事:

當一個人做不到某件事,先問任務能不能被重新設計,再問這個人能不能被改造。

(而這也是 Misner 一貫的解法:他因為不擅長關係而發明 GAINS 表、因為臨場講不好而帶小抄、Jacob Jun 因為不擅長講話而準備五十個主題。不擅長的事,用結構補,不要用個性硬撐。

其餘的建議

發揮創意。「做點像考卷這樣的事,而不是演講。」

讓你的熱情被看見。這是那位會計師脫稿之後真正發生的事。

投影片不要塞滿字。「PowerPoint 最常被濫用的地方,就是字太多。」他推薦《Presentation Zen》這本書——「你的簡報應該是「照片」,不是「文字」。」

他舉了自己的例子:他的書《The 29% Solution》源自一篇叫〈聖誕老人、復活節兔子與六度分隔〉的文章。

原本的第一張投影片,是一行字:「聖誕老人、復活節兔子和六度分隔,有什麼共同點?」

而讀完那本書之後,他把它改成了三張照片——聖誕老人、復活節兔子,以及一張代表六度分隔的圖。然後用嘴巴問那個問題。

(官網逐字稿在他要公布答案的地方中斷了,所以這裡就不代為補上。)

本週行動

把緊張重新歸類:它不是障礙,是「這件事對我有意義」的訊號。連一年講一百場的人,不緊張的時候會擔心。②怕上台?那就換任務:出考卷、做問答、放三張照片請大家猜。不要試圖變勇敢,要換一個不需要勇敢的形式。③小抄寫主題,不要寫句子:寫了句子你就會念,而念稿聽起來永遠不像講話。④投影片放照片:一張圖,然後用嘴巴講那句話。⑤講你真的在意的那一段:那位會計師是在講到自己真正有熱情的部分時,才忘記害怕的。

收束

這一集我最喜歡的細節,是那個超時。

一個說「要我講十分鐘我就退會」的人,最後是被請下台的——因為她講不完。

而那中間沒有任何人幫她克服恐懼。

只是有人跟她說:你不用演講。你出一份考卷就好。

沒有人試圖讓她變勇敢——他們換掉了任務。而任務一換,恐懼就沒有東西可以附著了。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33《Fear of Speaking》(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屬「Ask Ivan」系列,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錄於 2015 年。Carla 的提問、Misner 自述上台會緊張、「規劃我的即興」、那位會計師與考卷的故事、以及《Presentation Zen》與三張照片的例子均為節目原文所述;官網逐字稿在公布答案處中斷,該段未予補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勃特·T·清崎《富爸爸,窮爸爸》,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緊張是器材」「為緊張而緊張的第二層」與「考卷為何有效」的四點分析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432|「沒有人敢說真話」——而你的分會走到這一步,通常不是因為大家膽小

BNI PODCAST ‧ EP 43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一集是一封讀者來信,而信裡有一句話讓 Misner 停了下來:「沒有人敢說出真相。」

而那封信的內容是這樣的

而寫信的人說:

「我們很擔心其中一位會員提供的服務品質。這位會員不太專業。然而大多數買了她產品的會員並沒有察覺——這些會員沒有經驗。而跟有經驗的人一比,他們就會抱怨她的服務。這位會員正在利用分會來獵捕『受害者』。沒有人敢說出真相。」

而 Misner 的第一個反應是難以置信:

「真的嗎?沒有人講話?我一直對這種事感到不可思議。」

而他接著給了一個很硬的原則:

「事實是——在任何情境、任何文化、任何國家,清楚、開放、誠實、直接的溝通,是任何人在生意上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

而他給的處理順序,很值得抄下來

第一步:先跟當事人講。

而他的說法是:「在你去告狀之前,先跟他談。」

而他承認這不容易,但也給了一個很務實的觀察:「有時候人們會做對的事、把它修好。而事實上,經常如此。」

而他舉了自己的例子:「就在幾週前,我跟一位會員之間有問題。我打電話給他,告訴他問題在哪。而你知道他做了什麼嗎?——他修好了。」

而 Priscilla 在這裡插了一句很重要的話:

「Ivan,有時候你修不好那個問題,因為我以前遇過——那位會員的能力就是不夠。那是修不好的。」

而 Misner 同意了:「你說得對,有時候就是這樣。但你還是得從那場對話開始。」

第二步:交給會員委員會(Membership Committee)。

而他強調這是委員會該說的話,不是個人該說的話:

「你有一個公關問題。它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一個真的問題,但我們確實知道,有會員相信它是真的。」

而他解釋了為什麼要這樣講:

「首先,你並不確知那位抱怨的會員是對的——雖然如果有兩三位會員都在抱怨,那機率就相當高了。而這種說法讓人可以保住面子。而如果你能讓人保住面子,你就能解決問題。」

而他要求幹部先問自己一個問題:

「我的目標是為了他沒做好而狠狠修理他,還是把事情修好、或讓這個人離開分會?」

第三步:如果對方防衛,就把門打開。

而他給的那句話是:「這個公關問題不會消失,它會讓大家很難引薦你。」而接著是關鍵的一句:「你先離開這個團隊、之後時機比較好的時候再回來,這是可以的。」

而他很坦白地說明用意:「你可能永遠不希望這個人回來,但他必須保住面子。」

而他也講了不這樣做的後果:「你可以跟他硬碰硬、可以把他丟到公車底下。但事實是,他會一路大吼大叫地離開,而那對誰都沒有幫助。」

而《底層邏輯2》裡那句「把面子留給別人,裡子各自摸著」(P300),講的就是這一整套的精神。

機制拆解:而我認為這裡有一件事必須先分開

而這套話術我認為是有效的。但我想指出一個很重要的前提:那封信裡其實混著兩種完全不同的問題。

第一種:品質爭議。——服務做得不夠好、期待落差、經驗不足。

第二種:指控對方在利用分會「獵捕受害者」。——那是關於動機與誠信的指控。

而「公關問題」這套說法,是為了處理第一種而設計的。

而它的核心是「我不判斷真假,我只講知覺」——而正因為它刻意不去認定事實,它就不適合用在第二種。

而理由很簡單:

①如果對方真的在有計畫地占人便宜,那不是知覺問題,那需要具體事證。

②而如果對方沒有,那用「大家覺得你有問題」把人請出去,對他是不公平的。

而我的建議是,幹部在啟動這套流程之前,先做一件很不浪漫但很必要的事:

把「有幾個人、在什麼時間、遇到什麼具體的事」寫下來。

而這件事有兩個作用:它可以避免一個人的情緒變成整個分會的共識,也可以在真的有問題時,讓談話站得住腳。

而《偏見的本質》裡那句「許多衝突是想像出來的」(P284),正是這個步驟存在的理由。

而「沒有人敢說真話」,通常不是膽量的問題

而我想回到那句最刺耳的話。

而我認為一個分會會走到「沒有人敢說」,多半不是因為會員個性軟弱,而是因為那裡缺一個「說了之後會怎樣」的答案。

而人不講,通常是因為他預期三件事:①講了也不會改變什麼。②講了之後我會變成那個「製造麻煩的人」。③而我還要每週跟他坐在同一個房間裡。

而第三點是商會特有的成本——在一般的商業往來裡,你不滿意可以換一家;而在分會裡,你換不掉。

而《隨他們去》裡那句話說得很準:「你想迴避的不是正面衝突,而是別人的情緒」(P151)

而所以幹部要處理的其實不是「鼓勵大家勇敢」,而是把說出來的成本降下來。

而最有效的一個做法是:建立一個固定的、不需要理由的回饋管道——例如每季一次的一對一訪談,由委員會逐一詢問。

而它的價值在於:當每個人都被問到的時候,說出來的人就不是「告狀的那個人」。

而《更快樂的選擇》裡提醒過那個反面:「刻意避免衝突的無菌環境」(P237)——而那種環境不是沒有問題,是問題不會浮出來。

放回台灣:而有三條線一定要先劃清楚

而這一集的做法搬到台灣,我認為必須加上幾個提醒。

①在群組或會議上公開評論別人的服務品質,是有法律風險的。

而依《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三百一十條,公然侮辱與誹謗都是可能成立的——而「大家都在講」不是抗辯理由。

而這正好也是為什麼「先私下談、再走委員會」的順序是對的:它不只是禮貌,它也是保護抱怨的那個人。

②不要把客戶的個資或案例細節拿出來當證據。

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把第三人的資料在分會裡流傳,是另一個問題。

③而如果事情涉及的是詐欺、契約糾紛或違法執業,那不是分會該處理的層級。

而分會不是仲裁機構,也沒有調查權。那類事情該走的是消費爭議申訴、主管機關檢舉或司法途徑。

而以我這一行為例:如果有人反映的是「非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這類問題,那涉及《醫師法》第二十八條,是衛生主管機關的權責——幹部能做也該做的,是不再把引薦導向他,而不是自己開庭。

而我認為這一點必須講清楚,因為熱心的幹部最容易犯的錯,就是把自己當成法官。

在你去告狀之前,先跟他談。

收束

而這一集給的順序是對的:先私下談、再交委員會、最後把門打開讓人體面地走。

而我要補的是:在啟動這一切之前,先把事實寫下來,並且分清楚你面對的是品質問題還是誠信問題。

而那個「保住面子」的話術之所以有力,是因為它把目標放在解決,而不是清算——而它的前提,是你真的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本週行動

如果你正在忍:這一週直接跟當事人談一次,只講具體的事,不講評價。②幹部請建立一個固定管道:每季一次逐一訪談,讓說出來的人不必當「告狀的那個」。③先分類再處理:品質問題走輔導,誠信與違法問題走該走的途徑——分會不是法院。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32《Complaints about a Member》(Ask Ivan 系列;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中提到的國家數為 2015 年錄製當時之數字,現況不同。文中關於公然侮辱與誹謗(《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三百一十條)、個人資料保護(《個人資料保護法》)、非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醫師法》第二十八條)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個案處理請諮詢律師或向主管機關詢問。分會與委員會並無調查或裁決之權限。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高爾頓·奧爾波特《偏見的本質》、梅爾·羅賓斯《隨他們去》、塔爾·班夏哈《更快樂的選擇》,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31|你的名牌上印著職稱——而那幾個字,可能正在替別人先幫你下判斷

BNI PODCAST ‧ EP 43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一集談的是一個小到幾乎不會有人認真想的東西:掛在你胸前的那塊名牌。而來賓 Tiffanie Kellog 提出的觀察,我認為值得一講。

而第一個問題最簡單:別人根本看不到你的名字

而她指出的現象是這樣的:

「隨著科技進步、名片可以做得更花俏,名片上的名字變得越來越小,有時候很難找到。」

而 Misner 補了一句很誠實的話:「尤其當你白頭髮越來越多的時候。而那個湊近去盯著別人名牌看的動作,非常尷尬。」

而 Tiffanie 點出了名牌真正的功能:

「名牌的目的,是讓人可以輕鬆看到你的名字——尤其對比較新的會員來說,這樣他們忘記的時候就不必覺得不好意思。他們可以把名字跟臉對起來。」

而 Misner 說他自己的做法是:「我甚至不把名片放進名牌裡了。我用一個 Word 檔做了一張小卡片塞進去,讓大家能看到我的名字。」

而這一段其實講的是一個很基本的道理:名片是給你自己用的,名牌是給別人用的。

而把名片塞進名牌,等於是把一個為了「留下資訊」而設計的東西,拿去做「當場被讀取」的工作。

而她的第二個建議:放一個會讓人發問的東西

而她自己的名牌上寫著:Tiffanie Kellog, MMST。

而 Misner 的反應正好就是設計的目的:「我看到就會說:那是什麼?」

而她的說明是:

「那正是我要的——有人看了名牌然後發問。我把它叫做好奇心名牌、開啟對話的名牌。」

而答案是 Make Money and Save Time(賺到錢、省下時間)

而她指出這個設計真正的價值在下一步:

「目標不是停在那裡。接著他們會問:那你怎麼做到的?——而那就讓你取得了分享自己在做什麼的許可。」

「許可」這兩個字,是這一集最好的一個詞。

而她也建議定期更換:「我喜歡每三到六個月換一張新的名牌,就為了讓會員說:好,我現在一定要知道,你到底在做什麼?」

機制拆解:而她反對放職稱的理由,跟我認為的限制

而她反對在名牌上放職業的理由是這樣的:

「當你是房仲、律師、投資顧問,我腦中就會開始想:我還認識哪些做這一行的人?我會根據你同行的其他人來做判斷。」

而這個觀察是對的。而《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也提過類似的機制:「從名字影響人們對它的認知」(P249)。

而我想提出一個限制:這個建議在「一般的社交場合」成立,但在分會的例會裡,我認為要打折。

而理由有三個。

①分會的訪客是帶著需求來的。

而一位訪客走進來,他心裡可能正想著「我需要找一個做網頁的」。而如果全場的名牌都是謎語,他要一個一個問。

②好奇心名牌把主動權交給了對方。

而它要成立,前提是別人願意開口問。而對一個內向的人來說,那是一個他控制不了的變數。

③而好奇心一旦被滿足,就結束了。

而馬斯洛在《動機與人格》裡寫過一句很精準的話:「一旦你知道它的名字,你就覺得滿足」(P406)。

而這正是她要每三到六個月換一次的原因——而那也說明了這個設計的效期是有限的。

而我自己的結論是:不必二選一。

而我建議的排版是三層:①名字放到最大(能在一公尺外讀到)。②第二行放一個具體的、不會被同行成見綁架的定位。③第三行才放好奇心的鉤子。

而第二層的關鍵,是不要寫「行業」,要寫「你解決的問題」

而例如:不寫「保險」,寫「幫家庭把風險算清楚」;不寫「醫美診所」,寫「肌膚問題的長期照顧」。

而這樣做同時解決了兩件事:訪客知道你能幫什麼,而他也不會直接把你歸進他對某個行業的印象裡。

而她順帶講的那個錯誤,很多人天天在犯

而她說出了書裡的另一個錯誤:

「一個常見的錯誤是,遇到人就一定要發名片。」

而她給了一個很傳神的說法:

「我把這個叫做當面發垃圾郵件——當有人在你沒有要求的情況下把名片塞給你。你不想收到那些郵件、你也沒有要那張名片,而他們還是給了你。」

而我認為這個比喻之所以準,是因為它點出了一個判準:差別不在於你給不給,而在於對方有沒有要。

而 Misner 也提到了 Sam Horn 在《POP!》裡的「眉毛測試」:「當有人做了或說了什麼,讓另一個人說『多說一點』」——而如果對方眉頭是皺起來的,那代表他被搞混了。

而這個測試可以直接拿來檢查你的名牌:看到它的人,是眉毛揚起來,還是皺起來?

放回台灣:而名牌上有幾件事最好不要放

而把這一集搬到台灣的分會,我想補幾個很具體的細節。

①中文名牌的字級,比英文更需要放大。

而中文字的筆畫多,同樣的字級,中文的辨識距離比英文短。而我建議名字至少要能在一公尺外一眼讀到。

②同姓很常見,可以加一個記憶點。

而一個分會裡有兩三位陳先生是很正常的。而在名字旁邊加一個大家會叫的稱呼,比全名更有用。

③不要把手機號碼印在名牌上。

而名牌是會被拍照的。而在一個會被上傳到社群的場合,那等於是把你的號碼公開。

④而受規範的行業,頭銜要特別小心。

而以我這一行為例:依《醫師法》與《醫療法》相關規範,非醫事人員不得使用容易讓人誤認具有醫事資格的頭銜;而醫療機構的名稱與標示也有規定。

而所以「美容師」「諮詢師」寫成看起來像醫療專業的稱呼,那不是行銷創意,那是風險。

而同樣的邏輯適用於金融、保險、記帳、不動產經紀等有證照規範的行業——名牌上的頭銜,等同對外的表示。

而我自己名牌的做法很簡單:名字最大、第二行寫「肌膚的長期照顧」、第三行放一個問句。

而那個問句我每一季換一次——而換的時候,通常真的會有人問我。

他們會問:那你怎麼做到的?——而那就讓你取得了分享的許可。

收束

而名牌是一個很小的東西,而正因為它小,所以幾乎沒有人認真設計過它。

而它一年會被幾百個人看到,而它的製作成本是零。

而以投報率來說,我很難想到比它更划算的一件事。

本週行動

做一個一公尺測試:把名牌放在一公尺外,你的名字讀得到嗎?讀不到就重做。②把「行業」改成「你解決的問題」:不要讓別人用同行的印象替你下判斷。③加一個鉤子、每季換一次:一個縮寫、一個問句、一張小圖都可以。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31《How Your Name Tag Could Be Hurting You》(來賓:Tiffanie Kellog;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補充:「眉毛測試」出自 Sam Horn 所著《POP!》;節目中提到的「我們不需要臭名牌」一語,最早出自 1948 年電影《碧血金沙》(The Treasure of the Sierra Madre),後經《閃亮的馬鞍》與 Cheech & Chong 的作品而廣為流傳。名牌樣式與規定各區域不同,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關於頭銜與名稱標示之提醒,涉及《醫師法》《醫療法》及各證照行業之相關規範,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傑·杜利《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亞伯拉罕·馬斯洛《動機與人格》,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30|「我可以不用每週來嗎?」——而他們真的試過,而你要把那個數字看仔細一點

BNI PODCAST ‧ EP 43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 Misner 收到一封信,而寫信的人非常認真。而他問的問題,其實是很多人心裡想過但沒說出口的那一個。

而那封信是這樣寫的

而 Misner 原文引述:

「我很有興趣了解,我要怎麼樣才能把我大量的人脈名單提供給當地的分會,而不必真的每週去開會。我的意思是,我們可以偶爾出席一次,也許一個月一次——而我仍然想採用這套精神和這個結構良好的方案的原則。我要怎麼做到?」

而 Misner 的回應方式是一連串的類比:

「我真的很想贏得環法自行車賽,但我實在不喜歡騎車那種沒完沒了的操勞。我一直覺得贏一面奧運獎牌會很了不起,但那些訓練和體能調整——那真的有必要嗎?」

而他一路講到最後一個:

「而這是我最喜歡的一個。我很想贏得諾貝爾和平獎。唯一的問題是,我得真的用某種驚人的方式改變世界、拯救很多人。所以,一定有什麼比較不費力的方式可以拿到那個獎吧?」

而他的結論是:

「簡單的事實是——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做得比較少,然後得到一樣的結果。」

而他還加了一句很坦白的話:「我從來沒有跟任何人說過這個方案是輕鬆的。它不輕鬆。」

而他最後玩了一個雙關語(lite/light):「不要走進那道光。」

機制拆解:而那個 52% 的數字,值得算一次

而這一集裡有一個被當成證據的數字,而 Priscilla 問到的時候他才講出來:

「我們剛開始做的時候測試過很多不同的東西,其中一項是一個月開兩次會。而我們開始看結果,發現一個月開兩次會的分會,傳遞的引薦比每週開會的分會少了 52%。」

而他的解讀是:「那些規律的會議真的迫使人們更常想到彼此。」

而我想把這個數字算清楚,因為算完之後,這一集的結論會更站得住,但理由會不一樣。

而一個月開兩次,相對於每週開一次(約四點三次),會議次數大約少了 53%。

而引薦少了 52%。

而換句話說:引薦的減少幅度,幾乎剛好等於會議次數的減少幅度。

而這代表什麼?

①它非常清楚地證明了:引薦是跟著「見面的次數」走的。

②但它並沒有支持「規律會議會產生額外的動能」這個說法。

而理由是:如果每週見面真的會產生額外的「彼此惦記」效應,那少開一半的會,引薦應該掉得比一半更多。

而實際的數字是幾乎剛好一半——那看起來比較像單純的線性關係。

而我要說清楚:這個修正並沒有削弱結論,反而讓它更硬。

而因為線性關係的意思是:你少來一次,就是少一次的產出,沒有任何辦法補回來。

而那位寫信的先生想的是「一個月來一次」——而照這個比例推算,那大約只剩下四分之一。

而必要的但書:這是 BNI 早期的內部測試,節目中並未說明樣本數、期間或如何控制其他變因,而它距今已超過三十年。本文的換算是基於節目所述數字所做的推估,並非嚴謹的研究結論。

而我想替那位寫信的人講一句公道話

而我不認為那封信是懶惰。

而他提的其實是一個很合理的設計問題:「我手上有一份很大的名單,那份名單本身有沒有價值?」

而答案是:有價值,但它不是引薦。

而這兩件事的差別,我認為是這一集真正該講清楚的:

①一份名單,是「我認識誰」。

②而一個引薦,是「我知道你現在需要誰,而且我願意用我的信用替你開口」。

而第二件事需要的東西,名單裡沒有:它需要你知道對方這一週在做什麼。

而那個資訊沒有辦法用一份檔案傳遞,它只能靠反覆出現在同一個房間裡取得。

而這也是為什麼「我把名單給你們,你們自己用」這個提案在邏輯上行不通——不是因為誠意不夠,是因為引薦的原料不是名單,是脈絡。

而《底層邏輯1》裡那句話在這裡很貼切:「複利效應不是暴富效應」(P110)

而《花錢的藝術》講得更具體:「小而一致、會跟著漫長時間複利增長」(P308)

放回台灣:而我認為誠實比激勵更有用

而在台灣,這個問題有一個很實際的版本:早餐會的時間,對某些行業是真的很難。

而我舉幾個我身邊真實的例子:值夜班的醫護、做晚餐時段的餐飲業、跑外縣市的業務、輪班的製造業主管。

而對這些人來說,「每週固定一個早上」不是意願問題,是排班問題。

而我認為分會在面對這種人的時候,最好的做法不是勸他忍耐,而是誠實地評估。

而具體來說:

①如果他能來八成以上,那就談。

②如果他只能來一半,那不要讓他入會。

而第二點對雙方都是好事——因為一個做不到的人,最後會付出會費、承受壓力,而且什麼都拿不到。

而更糟的是,他的席次被占住了,而那個行業真正能來的人就進不來。

而我自己在診所的排班上也遇過同樣的邏輯:我曾經為了留住一位很好的同仁,答應了一個彼此都做不到的班表。

而結果不是她做得辛苦,而是那個班表把整個團隊的排程都拖住了,而她最後還是走了。

而我從那件事學到的是:把條件講清楚,看起來像是在拒絕人,但它其實是在保護那個人。

而《韌力》裡那句「我們總是很容易就會妥協和抄捷徑」(P119),講的不只是個人的意志,也包括團體在招募壓力下的妥協。

而反過來說,如果你已經在裡面了,那這一集的意思就很簡單:出席不是一個規定,它是這件事唯一的計費單位。

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做得比較少,然後得到一樣的結果。

收束

而這一集的結論是對的:沒有一個省力版本,能給你同樣的結果。

而我把那個數字算過之後,反而覺得它更有說服力:因為它顯示的是一種近乎線性的關係——你缺席一次,就是真的少了一次,沒有補救的空間。

而《好好退休》裡那句話,我認為是這一集最好的註腳:「複利實為奇蹟,千萬不要無故中斷」(P153)。

本週行動

算一下你自己的出席率:過去一季你到了幾次?把它換算成百分比。②如果低於八成,做一個決定:調整行程,或誠實地評估這個時段適不適合你。③幹部請把條件講在前面:面談時就問清楚時間能不能配合——那不是刁難,那是保護對方。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30《BNI Light Just Isn’t Right(經典重播)》(原始集數 Ep 162;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436、Ep 446,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少 52%」為節目所述之 BNI 早期內部測試結果,節目中未說明樣本數、期間或變因控制方式;本文所做之比例換算與線性關係之推論,係改寫者依節目所述數字所為之推估,並非嚴謹的研究結論。出席相關規定各區域不同,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摩根·豪瑟《花錢的藝術》、索斯威克等《韌力》、克莉絲汀·賓斯《好好退休》,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29|「問一下又不會怎樣」——而你真正付出的代價,其實不是被拒絕

BNI PODCAST ‧ EP 429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問一下又不會怎樣,對吧?」——而 Misner 說,這句話後面那個「對吧」,通常就是在向自己求證。

而他的答案很乾脆

「會,問了會痛。絕對會痛。」

而他把情況分成兩種脈絡來談。

①在分會裡面。

而他的建議是:「如果你是新會員,花點時間教會員怎麼引薦你。花點時間跟他們談你在做什麼,讓他們對引薦有比較好的感覺。」

而他也承認這裡的時間可以短一些:「在分會裡,你可以比在外面更快進到開口要引薦那一步。」

②而在分會外面。

而他形容那種常見的場面:「嗨,我叫 John。問一下又不會怎樣,那我就跟你要一個引薦。」

而他的判斷是:「你必須先在一段關係裡存款,然後才能開始提款。」

而他也講了為什麼引薦這件事的門檻特別高:

「當你給出一個引薦,你等於是把自己的一小部分名聲給出去。給一個好的引薦,它會提升你的名聲;給一個壞的引薦,它會傷害你的名聲。」

而他舉的兩個例子,都很痛

而第一個是社群網站上的:

有人加了他之後,隔天就寄來一封信。而那封信在客套完之後,開始推銷「乾淨的名單,讓你打陌生電話用」。

而 Misner 的反應是:「我創辦了全世界最大的面對面人脈組織,而他們要賣我陌生開發名單——你不覺得這很不協調嗎?」

而他歸納出的第一個問題是:

「人脈經營不是一個做面對面陌生開發、或線上陌生開發的機會。它是一個建立關係的機會。」

而第二個例子更精彩。

而他當時正在跟 Richard Branson 旗下某家公司的總裁講話,而 Branson 走了進來。

而有個人衝上前對那位總裁說:「嘿,我可以跟 Richard 談五分鐘嗎?我要告訴他一個很棒的機會,會把他的 Virgin Records 送上同溫層。」

而 Misner 當著那個人的面問總裁:「Richard 還擁有 Virgin Records 嗎?」

而總裁的回答是:「不,他沒有了。已經十年沒有了。」

而 Misner 的結論是:「這個人連功課都沒做。而他想向 Branson 提案。問一下又不會怎樣,對吧?」

而他最後的比喻是:「人脈經營比較像種田,不像打獵。」

機制拆解:而真正的代價不在那個「不」

而我想把「問了會痛」這件事講得更精確一點,因為多數人以為代價是被拒絕,而那其實是最輕的一部分。

而真正的代價是分類

而在你開口之前,你在對方腦中的狀態是「還沒歸類」。

而你一開口,你就被歸進了一個抽屜:「這個人是來拿東西的。」

而這個分類有三個很麻煩的性質:

①它是免費的。對方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就完成了判斷。

②它是黏的。之後你所有的行為都會被放進這個框架裡重新解讀——你後來的熱心,會被看成鋪陳。

③它很難翻案。因為要推翻它,需要對方繼續花時間觀察你,而他剛剛才決定不要。

而這就是為什麼「問了大不了被拒絕」這個算法是錯的:你以為在賭一次機會,實際上你是在拿一個尚未定型的印象去換。

而《與成功有約》裡有一句話講得很到位:「最會消耗情感帳戶的存款」(P303)——而過早的索取,正是那種一次就把帳戶清空的動作。

而我也想補一句公平話:「問一下又不會怎樣」在某些場合是成立的。

而它成立的條件很明確:當這是一次性的、雙方不會再見面的互動。

而例如在櫃檯問能不能升等、在市場問能不能算便宜一點——那些場合裡沒有「之後」,所以也就沒有分類的成本。

而人脈經營剛好相反:它整個價值都建立在「之後」上面。

而什麼時候才算「可以問了」?

而這一集沒有給一個明確的判準,而我認為那正是大家最需要的東西。

而我不建議用時間來判斷(「認識三個月」這種說法沒什麼意義)。

而我建議用一個資訊測驗:

在不查資料的情況下,你能不能答出關於對方生意的三件事?

①他最理想的客戶長什麼樣子?

②他目前最想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③他最近做成的一件事是什麼?

而如果你三題都答得出來,那代表你已經投入過注意力了,而對方通常也感受得到。

而如果你一題都答不出來,那你要的其實不是引薦,是運氣。

而這個測驗還有一個副作用,我覺得比它本身更有價值:當你為了答得出來而去問那三個問題的時候,你就已經在做「存款」了。

而《一出手就成交》裡那句話說得很好:「對結果可以沒耐性,但是對客戶一定要有耐心」(P078)

放回台灣:而這裡有一條線是法律上的

而在台灣,這件事最常見的版本是:交換名片的隔天,收到一則推銷訊息。

而我要提醒一件很多人不知道的事:那不只是禮貌問題,它可能也是法遵問題。

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條,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後應即停止;而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的方式,並負擔所需費用。

而換句話說:拿到名片就群發推銷,除了讓人反感之外,還可能少了一個法定該做的動作。

而我認為更值得注意的是另一個台灣特有的場景:加入一個 LINE 群組之後,直接私訊每一位成員。

而這件事在許多商會的內規裡是明文禁止的,而它同時也是最快讓自己被整群人歸類的方法。

而我自己的行業還多一層:依《醫療法》第八十六條與相關規範,醫療機構的招攬與廣告方式有其限制——而主動私訊推銷療程,是明確不能做的事。

而說實話,這個限制對我反而是好事:它逼我只能走「先讓人知道我在做什麼、再等對方開口」這條路。

而幾年下來我的體會是,那條路慢,但它帶來的客人留得住。

而《底層邏輯2》裡那句話,我想放在這裡:「獲得指數增長的關鍵是耐心。要堅持做正確的事情,做時間的朋友。」(P187)

你必須先在一段關係裡存款,然後才能開始提款。

收束

而這一集的標題是一個反問:問一下真的不會怎樣嗎?

而答案是會,而代價不是那個「不」,是你被歸進了一個很難走出來的抽屜。

而好消息是,避開這件事的方法一點都不難:先去知道對方在做什麼。

本週行動

做三題測驗:挑一位你想請他引薦的人,看你能不能答出他的理想客戶、當前難題、最近的成果。②答不出來就去問:而問那三個問題,本身就是存款。③檢查你的第一則訊息:如果它在講你自己,那就重寫。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29《It Never Hurts to Ask》(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473,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關於行銷利用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條)與醫療廣告、招攬(《醫療法》第八十六條及相關規範)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實際適用請諮詢律師或洽詢主管機關。各商會與分會之群組規範不同,實際請以所屬組織現行規定為準。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萊恩·塞爾漢《一出手就成交》、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28|他把一百美元的介紹費換成一瓶十美元的酒——而結果你猜得到,原因你大概猜不到

BNI PODCAST ‧ EP 42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 Misner 的立場很明確:「我認為給引薦獎勵是個好主意。而我認為現金不是一個好的獎勵。」而支持這個結論的,是一個關於葡萄酒的故事。

而那個故事發生在九〇年代初

而一位北加州的房仲告訴 Misner:他提供一百美元的介紹費,給任何幫他帶來成交的人。

而 Misner 特別提醒了幣值:「那是九〇年代,一百美元是真的有價值的。我們在講二十五年前。」

而結果呢?

「他說在他提供這個方案的整段時間裡,他最多只給出過大概十二筆介紹費。而他已經做這一行很多年了。」

而他決定換一個做法。

而他剛好住在酒鄉的一塊大地上,開始種葡萄。而他自己不是釀酒師,但那是他的地、他的葡萄。

而他找了專業釀酒師處理,並且請平面設計師做了一張漂亮的酒標。

而他訂了一個規則:

「他告訴朋友他不會賣這個酒。他會把它當禮物,送給任何提供他一個真實引薦的人。」

而結果是:「在最初的幾年裡,他送出了好幾十箱酒。在遠比之前短的時間內,他送出的酒遠遠多過他曾經給出的一百美元介紹費。」

而 Misner 問他成本:「一瓶酒的生產成本不到十美元。」

而最關鍵的細節,是那通陌生的電話

而那位房仲講了一個他自己也覺得神奇的經驗:

有一天一位他完全不認識的女士打電話來,「我有兩個引薦要給你。」

而他把資料抄下來之後才問:「請問你是怎麼知道我的?」

而她的回答是:

「『喔,天啊,抱歉。我昨天晚上在一個朋友家吃飯,他倒了這個酒。我喝了一口跟他說,這酒真的很好,你在哪裡買的?我朋友說你買不到,你得給這位房仲一個引薦,如果你給他一個好的引薦,他就會給你一瓶酒。我有兩個引薦要給你。我可以拿兩瓶酒嗎?』」

而 Misner 問 Priscilla 為什麼十分之一的價格能有十倍的效果,而她答對了:「因為別的地方拿不到,對吧?」

而房仲當時的答案也是這個:「因為你在別的地方拿不到,那讓它變得特別。」

而 Misner 的結論是:「真正成功的生意人不會被兩百美元打動,但他們會被不一樣的、不尋常的、特別的東西打動。」

機制拆解:而我認為「稀有」只是答案的一半

而「拿不到才特別」是對的,而《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裡也寫過:「稀有獨特的物品對我們來說更具有價值」(P206)。

而我想指出那個故事裡另一半、而且更厲害的機制——而它就藏在那通電話裡。

而請注意那位女士是怎麼知道這件事的:她是在別人家的餐桌上喝到的。

而這代表:那個獎品本身,會自己走到下一個人面前。

而現金完全沒有這個性質。

而你可以想像一下:沒有人會在晚餐時把一百美元鈔票拿出來給客人看,然後說「這是我幫某位房仲介紹客戶拿到的」。

而一瓶有設計酒標的酒可以——因為分享它是一件愉快的事,而且它自帶一個故事。

而所以我認為這個案子真正的設計要點有三個,而稀有只是其中之一:

①它拿不到(稀有性)。

②它會被分享出去(傳播性)。——而這是現金完全做不到的。

③它是禮物,不是報酬(性質)。

而第三點是最微妙的一點,而我認為它才是現金失敗的真正原因。

而現金會把一件事重新定性:當你開價一百美元,你等於是在說「你替我介紹客戶這件事,值一百美元」。

而對一個把你當朋友的人來說,那個標價會讓他覺得他的心意被估價了——而通常估得比他自己認為的低。

而更麻煩的是,一旦標了價,他下次就會用「值不值一百美元」來衡量要不要幫你——而在那之前,他用的標準是「我想不想幫你」。

而那是一個對你非常不利的換算。

而《創投心法》裡那句話講得很簡潔:「獎勵不一定是獎金,也可能是一種福利」(P327)

而如果你沒有一座葡萄園

而 Priscilla 問了一個很實際的問題:「我沒有酒莊、也做不出很棒的酒。那巧克力豆餅乾可以嗎?」

而 Misner 說可以,並且給了一個原則:「如果你能做出某種連結,那就更好。」

而他也很誠實地補了一句:那位房仲送酒,跟房仲業其實沒什麼關係——所以連結不是必要條件。

而我把它整理成一個可以自己檢查的三題清單:

①別的地方買得到嗎?買得到就沒有故事。

②它會被拿出來跟第三個人分享嗎?會的話,它就自己在幫你做行銷。

③收到的人會覺得這是心意,還是佣金?

而 Misner 還講了一句我很同意的話:「我認為寄一張感謝卡,都比寄現金好。」

放回台灣:而這一集有幾件事在台灣是不能照做的

而我必須把這一段寫得很清楚,因為「給引薦獎勵」這件事在台灣有些行業是明文禁止的。

①醫療與醫美:不能給。

而依《醫療法》第六十一條,醫療機構不得以中介、獎勵或其他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醫事人員亦不得利用業務上機會獲取不正當利益。

而這代表:我這一行不能對「幫我介紹客人」提供任何形式的獎勵,不論是現金、禮券還是療程折扣。

而我在分會裡也一定會把這件事講在前面——因為熱心的夥伴常常會問「那我幫你介紹有沒有好處」,而我必須說沒有,而且不能有。

②保險、不動產、金融:有法定限制。

而依《保險法》及保險業務員相關規範,招攬時不得提供保險契約約定以外的利益;而佣金也不得給付給未登錄的人。

而不動產仲介的報酬則受《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規範,而未取得資格從事仲介行為本身就有問題。

③而不論哪一行,都要注意稅。

而給付介紹費給個人,性質上通常屬於所得,而給付者可能有扣繳與開立憑單的義務。

而這一點常常被忽略,而它是「用禮物代替現金」在實務上更省事的另一個理由。

④而如果對方是公務人員或公營事業的採購相關人員,那連禮物都要非常小心。

而以上都不是法律意見,而我的建議很簡單:在設計任何答謝方案之前,先確認你這一行能不能做。

而好消息是,這一集真正有價值的東西,剛好完全不受這些限制影響:那位女士打電話來,不是因為她算得出那瓶酒值多少錢,而是因為那件事有意思。

而《執行長日記》裡那句話,我認為是這一集最安全也最有效的答謝方式:「注意力是人所能給予的最大禮物」(P180)。

而具體來說:在會議上公開講一個關於他的具體故事,比任何禮物都貴,而且它不用錢,也不違反任何規定。

你買不到。你得給他一個引薦。

收束

而這一集的結論是:用創意,不要用現金。

而我要補的是:那瓶酒厲害的不只是買不到,而是它會被端上別人的餐桌。

而在你設計答謝方式的時候,多問一個問題:這個東西,會不會自己走到下一個人面前?

本週行動

先確認合規:你這一行能不能給引薦獎勵?醫療、保險、不動產請先查清楚。②設計一個買不到的東西:三題檢查——買得到嗎?會被分享嗎?像心意還是像佣金?③而最保險也最有效的一項是免費的:這一週在會議上,公開講一個關於某位夥伴的具體故事。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28《Incentives for Referrals》(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故事亦收錄於 Misner 所著《The World’s Best Known Marketing Secret》,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金額為 1990 年代美國之情況,屬個案而非典型結果。文中關於招攬病人(《醫療法》第六十一條)、保險招攬與佣金給付(《保險法》及保險業務員相關規範)、不動產仲介報酬與資格(《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給付報酬之扣繳義務及公務人員受贈規範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或稅務意見;設計任何答謝方案前,請先諮詢專業意見或洽詢主管機關。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諾亞·葛斯坦等《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程萬里與張明義《創投心法》、Steven Bartlett《執行長日記》,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27|「我們這裡不一樣」——他讓三組人各寫一張問題清單,而結果只有一項是不同的

BNI PODCAST ‧ EP 427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是「Ask Ivan」系列的第一批問題。而第一個問題來自 Tammy,而它是一個我在台灣也常聽到的問題。

而問題是:小鎮上的生意,要怎麼認識有影響力的人?

而 Misner 的短答案,聽起來會讓很多人不服氣:

「一般來說,鄉村地區生意的策略,跟大都會區的沒有太大不同。」

而他自己也知道大家的反應:「我知道正在聽的人心裡在想:你是完全瘋了嗎?」

而他講了一個大約二十三年前的實驗。

而當時的會議規模還很小,大約六十人。而每個人都在跟他說「我們這裡不一樣」——鄉村的說跟都會不一樣,郊區的說跟兩邊都不一樣,而都會的也說自己不一樣。

而他的做法是:

「我把他們分成三組,每組大約二十人。我說:我要你們在海報紙上,列出你們在經營一個分會時遇到的每一個問題。然後我們就來看看,鄉村地區到底有多不一樣。」

而 Priscilla 猜對了結果:

「它們完全一樣。鄉村、郊區、都會之間的問題幾乎沒有差別。唯一不同的一項是開會的場地。」

而他的結論是:「基本功就是基本功。不管你講的是美國、英國還是印度。」

機制拆解:而我想補上那張清單測不到的那一項

而我認為這個實驗做得很好,而它的結論我也同意——但它有一個測不到的東西,而那個東西剛好就是 Tammy 真正在問的。

而問題出在題目本身:他問的是「你遇到的問題」。

而一套標準化的程序,在哪裡執行都會遇到同一組執行問題——那幾乎是被設計保證的。

而真正會因地而異的東西,不會出現在問題清單上,它會出現在分母上。

而我講具體一點。

而「找不到會計師來遞補」這個問題,在市區和在鄉鎮都會被寫上清單。

而在市區,那個問題可能三週解決;在人口五萬的鎮上,它可能要半年。

而那不是不同的問題,那是同一個問題乘上一個完全不同的係數。

而這件事對經營者的意義很實際:

①流程照抄沒問題——這一集講對了。

②但時間表要重算。

③而人選的替補要提前準備,因為你的候補池比較淺。

而我自己有很直接的體會。

而我的診所一家在岡山、一家在永康,而兩邊用的是同一套流程、同樣的訓練、同樣的標準。

而我確實同意「做法是一樣的」。

但我不能假設兩邊招募一個人的時間一樣長,也不能假設同一檔活動的來客量一樣。

而我剛開始的時候犯過這個錯:我把市區的節奏搬到另一邊,然後以為是團隊不夠努力。

而《底層邏輯2》裡那句話我很認同:「你需要的是練好基本功」(P096)

而我想補的是:基本功一樣,但預期的速度要照著當地的人口密度調整——而這兩件事不衝突。

而第二個問題:還請不起助理的時候,怎麼撐?

而 Louise 問:「在你還沒有一堆人可以分派工作之前,你是怎麼管理時間的?一個創業者沒有錢請助理,你怎麼做完所有事又還睡得到覺?」

而 Misner 的第一句話是:「首先,睡眠被高估了。」

而他描述的是那段一週一次熬夜寫書的日子。

而關於這一點,我在 Ep434 已經寫過我的異議,這裡不重複。簡短地說:我不認為犧牲睡眠是一個該被推薦的方法。

而他後面給的東西,我認為才是這一題真正有價值的部分。

①行事曆控制專業生活。

而他的說法是:「我把每一件事都放進行事曆,以軍事般的精準度切成三十分鐘或一小時的區塊。」

②用顏色區分「在事業裡工作」和「在事業上工作」。

而他的定義很清楚:「在事業裡,是日常的管理需求;在事業上,比較是策略性的。」

而他也講了一句很體貼的話:「如果你還沒有辦法把大部分時間用在事業上,不要覺得糟糕。那需要時間。」

③盡快請人,可以從兼職開始。

而他的建議是:「兼職是一個很好的方式,讓你不必先準備一個全職的預算。」

而 Priscilla 追問了一個很好的問題:「你會把會議之間的移動時間也排進去嗎?」

而他的答案是會,而且理由很有意思:「我有一個專門給交通的顏色。……我不希望助理在我知道自己在路上的時候,排進一場會議、甚至一通電話。」

而他解釋了為什麼:「我通常不喜歡在車上跟關係還不夠好的人講電話,因為你沒有辦法夠專注。」

而我認為這一段是整集裡最容易被忽略、但最實用的一句:把移動時間排進行事曆,是為了保護那些會議的品質,不是為了記帳。

放回台灣:而我想給兩個很具體的做法

而先講第一題的台灣版本。

而在台灣的鄉鎮,「認識有影響力的人」其實比都會容易,難的是後面那一段。

而理由是:在一個小地方,圈子重疊度極高——農會、廟宇、學校家長會、獅子會、同業公會,常常是同一批人。

而這代表兩件事:

①你要見到人很快,一場活動就見得到。

②而你犯的錯也會傳得很快,而且沒有第二個圈子可以躲。

而所以我對鄉鎮地區的建議,跟都會其實是相反的:在都會你可以靠量,在鄉鎮你只能靠質。

而具體的做法是:一年只認真經營十五到二十個人,而不是每個月換一批。

而第二題的台灣版本,我想給一個比「顏色標記」更低門檻的起手式。

而多數台灣的中小企業主連行事曆都沒在用,而直接叫他做色彩分類,通常兩週就放棄了。

而我建議的第一步只有一件事:連續兩週,把你實際花掉的時間記下來(不是計畫,是實際)。

而兩週之後你會看到一件事——而那件事通常會嚇到你。

而杜拉克在《高效能的5個習慣》裡講的正是這個順序:先記錄時間,再管理時間,最後才是「其他工作則授權他人處理」(P028)。

而《底層邏輯1》那句話也很實在:「時間管理是一種習慣」(P179)——而習慣要從能做得到的那一步開始。

三張清單攤開來,幾乎一模一樣。唯一不同的,只有場地。

收束

而「我們這裡不一樣」是一句很好用的話——因為它可以解釋任何沒有做到的事。

而那場二十幾年前的實驗,把這句話拆開來看了一次。

而我的結論是:做法一樣,但速度不一樣。而把這兩件事分開,你就不會既照抄錯了方法、又責怪錯了人。

本週行動

自己做一次那個實驗:把你分會的問題列出來,看看有幾項真的跟「地點」有關。②調整的是時間表,不是方法:如果你在人口較少的地區,把每個目標的預期時程拉長,並提前準備候補人選。③記錄兩週的實際時間:先記錄,再管理,最後才談授權。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27《Ask Ivan》(Ask Ivan 系列;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434,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補充:節目中「在事業裡工作/在事業上工作」的區分,普遍認為出自 Michael Gerber 的《The E-Myth》;文中所述之分組實驗為節目中口述之回憶,並非正式研究,本文對其測量範圍所做之討論為改寫者之觀點。節目中提到的國家數與會議規模為 2015 年錄製當時之情況。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底層邏輯2》、彼得·杜拉克《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26|「我們會拒絕手上拿著支票的人」——而你覺得這個模式很瘋,是因為你算錯了它在賣什麼

BNI PODCAST ‧ EP 426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來賓 Sam Schwartz 在南非的露台上跟 Misner 說了一句話,而那句話變成了這一集:「這是一個說不通的商業模式。」

而他的說法是這樣的

而 Sam 請大家想像去找一位商業教練,然後這樣提案:

「我在想開一個事業,而我要把『決定誰會成為我未來客戶』的權力交給我現有的客戶,而我對這件事完全沒有發言權,而它會成功。你覺得他會怎麼說?」

而 Misner 的回答是:「他會說你瘋了。」

而 Sam 把清單列得更完整:

「我們找來成功的創業者,然後告訴他們:你必須無償付出你的時間;你必須幫助別人;你必須照我們的規則玩。喔對了,你還必須為這段期間繳交會費。而它居然行得通——即使它對任何一個創業者來說都違反直覺。」

而 Misner 在這裡插了一句很重要的補充:

「『我們的規則』其實是會員自己訂出來的規則。是這個組織的會員,透過顧問委員會訂出了這些政策。」

而 Sam 接著講了那個最讓人意外的部分:

「常有人說:『我繳了會費,我就可以入會了嗎?』而當我們告訴他:『那還不夠,你必須通過會員委員會的程序,而且不保證你會成為會員』——他們就看著我說:『你不想要我的錢?』」

而 Misner 補了一句:「我們會拒絕手上拿著支票的人,因為不合適。」

機制拆解:而我認為這套模式一點都不瘋

而我很喜歡這個題目,但我要說一句可能不太討喜的話:這套模式只有在你算錯了它在賣什麼的時候,才會顯得反直覺。

而如果你把它想成「賣一項服務給個別顧客」,那它確實處處說不通。

而如果你把它想成「販售一個被篩選過的人的池子的使用權」,那每一條瘋狂的規則,都會立刻變成品管條款。

而請看:

①產品就是會員本身。——所以放錯人進來,等於是在自己的產品裡摻雜質。

②要求無償付出時間,是一道篩子。——不願意付出的人,本來就無法成為別人的產品。

③要求既有會員推薦,是把品管成本轉嫁給最有能力判斷的人。——因為只有他們每週要跟這個人坐在一起。

④而拒收支票,是最合理的一項。——如果產品是「一群可信任的人」,那收下一個不可信任的人的錢,就是在毀掉產品。

而 Sam 自己其實已經講出了這件事的核心:

「每一次你傳遞一個引薦,你的名聲就有一小塊跟著它走。」

而既然名聲是每個人自己的,那選人的權力當然必須在他們手上——這不是慷慨,這是責任歸屬的正確設計。

而《底層邏輯2》裡有一個非常貼切的類比:「天使投資人設置了『能組建團隊、做出產品』這樣的條件,把10萬名創業者篩選到只有1萬名,增加下一輪選中『時代寵兒』的可能性。」(P249)

而書裡另一句講得更直接:「要想辦法增設一個條件,把那部分『難騙人群』篩選出去。」(P244)

而《你缺的不是努力》裡那句話,正好是同一個道理的反面:「門檻太低的錢,最好少賺」(P105)。

而這種設計在別的地方也看得到:學會的資格審查、合作社的社員制、甚至嚴格的宗教團體——研究者早就觀察到,要求越高的團體,反而越能篩掉搭便車的人,因而給留下來的人更高的價值。

而所以我的結論是:它不是一個說不通的模式,它是一個「產品定義跟直覺不同」的模式。

而這套設計也有它自己的失敗模式

而我想公平地講另一面,因為同一個機制既是它的優點,也是它的風險。

而 Sam 有一句話我認為要小心使用:

「這是一種心態——成為我們組織的會員是一種特權。」

而這句話用來守住標準,是對的;但它離「我們比較高級」只有一步之遙。

而一個把篩選當成優越感的分會,會出現三個症狀:

①審核的標準變成「我喜不喜歡這個人」。

②新人被當成需要證明自己的人,而不是需要被協助的人。

③而拒絕的理由不敢寫下來,因為它經不起檢視。

而馬斯洛在《動機與人格》裡那句話,我認為是最好的煞車:「我們不能以完美作為篩選標準」(P288)。

而區分的方法其實很簡單:好的篩選會問「這個人願不願意做這件事」,壞的篩選會問「這個人夠不夠格跟我們一起」。

放回台灣:而我們最容易失守的是引薦人那一關

而這套模式搬到台灣,我認為最脆弱的一環不是會費,也不是規則,而是「必須有人推薦」這一關。

而理由是:在台灣,「介紹」這件事帶著很重的人情。

而具體的場景是這樣的:一位資深會員帶了他的親戚、他的客戶、或他的長輩來。

而在那個當下,審核就變得非常難做——因為你要拒絕的不是那個人,是那位夥伴的面子。

而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兩三次,整套篩選機制就會實質失效,而它的外觀還會維持得很完整。

而我認為有三個做法可以幫上忙。

①把標準寫成書面,並且在面談前就交給對方。

而書面的標準可以承擔拒絕的責任,讓委員不必用個人立場去說那個「不」。

②讓引薦人迴避該案的表決。

而這對引薦人反而是保護——因為他從此不必在「幫忙」和「把關」之間選邊。

③把拒絕的理由留下紀錄,而且只寫得出口的理由。

而這一點有兩個好處:它逼你把標準想清楚,而它也避免了日後說法不一致所引起的糾紛。

而我要補一句實務上的提醒:在台灣,關於某人「不適合」的評論如果流出去,是有名譽權風險的(可參 Ep432 的說明)。

而所以拒絕的溝通,最好只講「席次與適配」,不要講對那個人的評價。

而 Misner 自己在節目裡示範的正是這個做法:「好吧,我們來找一個更合適的分會。」

你不想要我的錢?——是的,如果不合適的話。

收束

而 Sam 說這套模式之所以能成立,答案只有一個詞:結果。

而我想補上另一個詞:品管。

而當你的產品就是坐在房間裡的那些人,那麼「誰能進來」就不是一個行政程序,它是你唯一的生產線。

本週行動

把入會標準寫成一頁:面談前就交給對方,讓文件去承擔拒絕。②訂一條迴避規則:引薦人不參與該案表決——那是在保護他。③檢查你的心態:你的篩選在問「他願不願意做」,還是在問「他夠不夠格」?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26《A Business Model That Doesn’t Make Sense(經典重播)》(原始集數 Ep 171;來賓:Sam Schwartz;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432、Ep 440,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關於「要求較嚴格的團體較能篩掉搭便車者」之說法,係社會科學界對俱樂部型組織之一般性觀察(相關討論可見 Laurence Iannaccone 關於嚴格教派的研究),非針對本組織之實證研究。入會審核之程序與規定各區域不同,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關於拒絕溝通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來賓職務與國家為 2011 年前後之情況。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臨公子《你缺的不是努力》、亞伯拉罕·馬斯洛《動機與人格》,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