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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431|你的名牌上印著職稱——而那幾個字,可能正在替別人先幫你下判斷

BNI PODCAST ‧ EP 43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一集談的是一個小到幾乎不會有人認真想的東西:掛在你胸前的那塊名牌。而來賓 Tiffanie Kellog 提出的觀察,我認為值得一講。

而第一個問題最簡單:別人根本看不到你的名字

而她指出的現象是這樣的:

「隨著科技進步、名片可以做得更花俏,名片上的名字變得越來越小,有時候很難找到。」

而 Misner 補了一句很誠實的話:「尤其當你白頭髮越來越多的時候。而那個湊近去盯著別人名牌看的動作,非常尷尬。」

而 Tiffanie 點出了名牌真正的功能:

「名牌的目的,是讓人可以輕鬆看到你的名字——尤其對比較新的會員來說,這樣他們忘記的時候就不必覺得不好意思。他們可以把名字跟臉對起來。」

而 Misner 說他自己的做法是:「我甚至不把名片放進名牌裡了。我用一個 Word 檔做了一張小卡片塞進去,讓大家能看到我的名字。」

而這一段其實講的是一個很基本的道理:名片是給你自己用的,名牌是給別人用的。

而把名片塞進名牌,等於是把一個為了「留下資訊」而設計的東西,拿去做「當場被讀取」的工作。

而她的第二個建議:放一個會讓人發問的東西

而她自己的名牌上寫著:Tiffanie Kellog, MMST。

而 Misner 的反應正好就是設計的目的:「我看到就會說:那是什麼?」

而她的說明是:

「那正是我要的——有人看了名牌然後發問。我把它叫做好奇心名牌、開啟對話的名牌。」

而答案是 Make Money and Save Time(賺到錢、省下時間)。

而她指出這個設計真正的價值在下一步:

「目標不是停在那裡。接著他們會問:那你怎麼做到的?——而那就讓你取得了分享自己在做什麼的許可。」

而「許可」這兩個字,是這一集最好的一個詞。

而她也建議定期更換:「我喜歡每三到六個月換一張新的名牌,就為了讓會員說:好,我現在一定要知道,你到底在做什麼?」

機制拆解:而她反對放職稱的理由,跟我認為的限制

而她反對在名牌上放職業的理由是這樣的:

「當你是房仲、律師、投資顧問,我腦中就會開始想:我還認識哪些做這一行的人?我會根據你同行的其他人來做判斷。」

而這個觀察是對的。而《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也提過類似的機制:「從名字影響人們對它的認知」(P249)。

而我想提出一個限制:這個建議在「一般的社交場合」成立,但在分會的例會裡,我認為要打折。

而理由有三個。

①分會的訪客是帶著需求來的。

而一位訪客走進來,他心裡可能正想著「我需要找一個做網頁的」。而如果全場的名牌都是謎語,他要一個一個問。

②好奇心名牌把主動權交給了對方。

而它要成立,前提是別人願意開口問。而對一個內向的人來說,那是一個他控制不了的變數。

③而好奇心一旦被滿足,就結束了。

而馬斯洛在《動機與人格》裡寫過一句很精準的話:「一旦你知道它的名字,你就覺得滿足」(P406)。

而這正是她要每三到六個月換一次的原因——而那也說明了這個設計的效期是有限的。

而我自己的結論是:不必二選一。

而我建議的排版是三層:①名字放到最大(能在一公尺外讀到)。②第二行放一個具體的、不會被同行成見綁架的定位。③第三行才放好奇心的鉤子。

而第二層的關鍵,是不要寫「行業」,要寫「你解決的問題」。

而例如:不寫「保險」,寫「幫家庭把風險算清楚」;不寫「醫美診所」,寫「肌膚問題的長期照顧」。

而這樣做同時解決了兩件事:訪客知道你能幫什麼,而他也不會直接把你歸進他對某個行業的印象裡。

而她順帶講的那個錯誤,很多人天天在犯

而她說出了書裡的另一個錯誤:

「一個常見的錯誤是,遇到人就一定要發名片。」

而她給了一個很傳神的說法:

「我把這個叫做當面發垃圾郵件——當有人在你沒有要求的情況下把名片塞給你。你不想收到那些郵件、你也沒有要那張名片,而他們還是給了你。」

而我認為這個比喻之所以準,是因為它點出了一個判準:差別不在於你給不給,而在於對方有沒有要。

而 Misner 也提到了 Sam Horn 在《POP!》裡的「眉毛測試」:「當有人做了或說了什麼,讓另一個人說『多說一點』」——而如果對方眉頭是皺起來的,那代表他被搞混了。

而這個測試可以直接拿來檢查你的名牌:看到它的人,是眉毛揚起來,還是皺起來?

放回台灣:而名牌上有幾件事最好不要放

而把這一集搬到台灣的分會,我想補幾個很具體的細節。

①中文名牌的字級,比英文更需要放大。

而中文字的筆畫多,同樣的字級,中文的辨識距離比英文短。而我建議名字至少要能在一公尺外一眼讀到。

②同姓很常見,可以加一個記憶點。

而一個分會裡有兩三位陳先生是很正常的。而在名字旁邊加一個大家會叫的稱呼,比全名更有用。

③不要把手機號碼印在名牌上。

而名牌是會被拍照的。而在一個會被上傳到社群的場合,那等於是把你的號碼公開。

④而受規範的行業,頭銜要特別小心。

而以我這一行為例:依《醫師法》與《醫療法》相關規範,非醫事人員不得使用容易讓人誤認具有醫事資格的頭銜;而醫療機構的名稱與標示也有規定。

而所以「美容師」「諮詢師」寫成看起來像醫療專業的稱呼,那不是行銷創意,那是風險。

而同樣的邏輯適用於金融、保險、記帳、不動產經紀等有證照規範的行業——名牌上的頭銜,等同對外的表示。

而我自己名牌的做法很簡單:名字最大、第二行寫「肌膚的長期照顧」、第三行放一個問句。

而那個問句我每一季換一次——而換的時候,通常真的會有人問我。

他們會問:那你怎麼做到的?——而那就讓你取得了分享的許可。

收束

而名牌是一個很小的東西,而正因為它小,所以幾乎沒有人認真設計過它。

而它一年會被幾百個人看到,而它的製作成本是零。

而以投報率來說,我很難想到比它更划算的一件事。

本週行動

①做一個一公尺測試:把名牌放在一公尺外,你的名字讀得到嗎?讀不到就重做。②把「行業」改成「你解決的問題」:不要讓別人用同行的印象替你下判斷。③加一個鉤子、每季換一次:一個縮寫、一個問句、一張小圖都可以。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31《How Your Name Tag Could Be Hurting You》(來賓:Tiffanie Kellog;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補充:「眉毛測試」出自 Sam Horn 所著《POP!》;節目中提到的「我們不需要臭名牌」一語,最早出自 1948 年電影《碧血金沙》(The Treasure of the Sierra Madre),後經《閃亮的馬鞍》與 Cheech & Chong 的作品而廣為流傳。名牌樣式與規定各區域不同,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關於頭銜與名稱標示之提醒,涉及《醫師法》《醫療法》及各證照行業之相關規範,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傑·杜利《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亞伯拉罕·馬斯洛《動機與人格》,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30|「我可以不用每週來嗎?」——而他們真的試過,而你要把那個數字看仔細一點

BNI PODCAST ‧ EP 43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 Misner 收到一封信,而寫信的人非常認真。而他問的問題,其實是很多人心裡想過但沒說出口的那一個。

而那封信是這樣寫的

而 Misner 原文引述:

「我很有興趣了解,我要怎麼樣才能把我大量的人脈名單提供給當地的分會,而不必真的每週去開會。我的意思是,我們可以偶爾出席一次,也許一個月一次——而我仍然想採用這套精神和這個結構良好的方案的原則。我要怎麼做到?」

而 Misner 的回應方式是一連串的類比:

「我真的很想贏得環法自行車賽,但我實在不喜歡騎車那種沒完沒了的操勞。我一直覺得贏一面奧運獎牌會很了不起,但那些訓練和體能調整——那真的有必要嗎?」

而他一路講到最後一個:

「而這是我最喜歡的一個。我很想贏得諾貝爾和平獎。唯一的問題是,我得真的用某種驚人的方式改變世界、拯救很多人。所以,一定有什麼比較不費力的方式可以拿到那個獎吧?」

而他的結論是:

「簡單的事實是——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做得比較少,然後得到一樣的結果。」

而他還加了一句很坦白的話:「我從來沒有跟任何人說過這個方案是輕鬆的。它不輕鬆。」

而他最後玩了一個雙關語(lite/light):「不要走進那道光。」

機制拆解:而那個 52% 的數字,值得算一次

而這一集裡有一個被當成證據的數字,而 Priscilla 問到的時候他才講出來:

「我們剛開始做的時候測試過很多不同的東西,其中一項是一個月開兩次會。而我們開始看結果,發現一個月開兩次會的分會,傳遞的引薦比每週開會的分會少了 52%。」

而他的解讀是:「那些規律的會議真的迫使人們更常想到彼此。」

而我想把這個數字算清楚,因為算完之後,這一集的結論會更站得住,但理由會不一樣。

而一個月開兩次,相對於每週開一次(約四點三次),會議次數大約少了 53%。

而引薦少了 52%。

而換句話說:引薦的減少幅度,幾乎剛好等於會議次數的減少幅度。

而這代表什麼?

①它非常清楚地證明了:引薦是跟著「見面的次數」走的。

②但它並沒有支持「規律會議會產生額外的動能」這個說法。

而理由是:如果每週見面真的會產生額外的「彼此惦記」效應,那少開一半的會,引薦應該掉得比一半更多。

而實際的數字是幾乎剛好一半——那看起來比較像單純的線性關係。

而我要說清楚:這個修正並沒有削弱結論,反而讓它更硬。

而因為線性關係的意思是:你少來一次,就是少一次的產出,沒有任何辦法補回來。

而那位寫信的先生想的是「一個月來一次」——而照這個比例推算,那大約只剩下四分之一。

而必要的但書:這是 BNI 早期的內部測試,節目中並未說明樣本數、期間或如何控制其他變因,而它距今已超過三十年。本文的換算是基於節目所述數字所做的推估,並非嚴謹的研究結論。

而我想替那位寫信的人講一句公道話

而我不認為那封信是懶惰。

而他提的其實是一個很合理的設計問題:「我手上有一份很大的名單,那份名單本身有沒有價值?」

而答案是:有價值,但它不是引薦。

而這兩件事的差別,我認為是這一集真正該講清楚的:

①一份名單,是「我認識誰」。

②而一個引薦,是「我知道你現在需要誰,而且我願意用我的信用替你開口」。

而第二件事需要的東西,名單裡沒有:它需要你知道對方這一週在做什麼。

而那個資訊沒有辦法用一份檔案傳遞,它只能靠反覆出現在同一個房間裡取得。

而這也是為什麼「我把名單給你們,你們自己用」這個提案在邏輯上行不通——不是因為誠意不夠,是因為引薦的原料不是名單,是脈絡。

而《底層邏輯1》裡那句話在這裡很貼切:「複利效應不是暴富效應」(P110)。

而《花錢的藝術》講得更具體:「小而一致、會跟著漫長時間複利增長」(P308)。

放回台灣:而我認為誠實比激勵更有用

而在台灣,這個問題有一個很實際的版本:早餐會的時間,對某些行業是真的很難。

而我舉幾個我身邊真實的例子:值夜班的醫護、做晚餐時段的餐飲業、跑外縣市的業務、輪班的製造業主管。

而對這些人來說,「每週固定一個早上」不是意願問題,是排班問題。

而我認為分會在面對這種人的時候,最好的做法不是勸他忍耐,而是誠實地評估。

而具體來說:

①如果他能來八成以上,那就談。

②如果他只能來一半,那不要讓他入會。

而第二點對雙方都是好事——因為一個做不到的人,最後會付出會費、承受壓力,而且什麼都拿不到。

而更糟的是,他的席次被占住了,而那個行業真正能來的人就進不來。

而我自己在診所的排班上也遇過同樣的邏輯:我曾經為了留住一位很好的同仁,答應了一個彼此都做不到的班表。

而結果不是她做得辛苦,而是那個班表把整個團隊的排程都拖住了,而她最後還是走了。

而我從那件事學到的是:把條件講清楚,看起來像是在拒絕人,但它其實是在保護那個人。

而《韌力》裡那句「我們總是很容易就會妥協和抄捷徑」(P119),講的不只是個人的意志,也包括團體在招募壓力下的妥協。

而反過來說,如果你已經在裡面了,那這一集的意思就很簡單:出席不是一個規定,它是這件事唯一的計費單位。

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做得比較少,然後得到一樣的結果。

收束

而這一集的結論是對的:沒有一個省力版本,能給你同樣的結果。

而我把那個數字算過之後,反而覺得它更有說服力:因為它顯示的是一種近乎線性的關係——你缺席一次,就是真的少了一次,沒有補救的空間。

而《好好退休》裡那句話,我認為是這一集最好的註腳:「複利實為奇蹟,千萬不要無故中斷」(P153)。

本週行動

①算一下你自己的出席率:過去一季你到了幾次?把它換算成百分比。②如果低於八成,做一個決定:調整行程,或誠實地評估這個時段適不適合你。③幹部請把條件講在前面:面談時就問清楚時間能不能配合——那不是刁難,那是保護對方。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30《BNI Light Just Isn’t Right(經典重播)》(原始集數 Ep 162;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436、Ep 446,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少 52%」為節目所述之 BNI 早期內部測試結果,節目中未說明樣本數、期間或變因控制方式;本文所做之比例換算與線性關係之推論,係改寫者依節目所述數字所為之推估,並非嚴謹的研究結論。出席相關規定各區域不同,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摩根·豪瑟《花錢的藝術》、索斯威克等《韌力》、克莉絲汀·賓斯《好好退休》,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29|「問一下又不會怎樣」——而你真正付出的代價,其實不是被拒絕

BNI PODCAST ‧ EP 429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問一下又不會怎樣,對吧?」——而 Misner 說,這句話後面那個「對吧」,通常就是在向自己求證。

而他的答案很乾脆

「會,問了會痛。絕對會痛。」

而他把情況分成兩種脈絡來談。

①在分會裡面。

而他的建議是:「如果你是新會員,花點時間教會員怎麼引薦你。花點時間跟他們談你在做什麼,讓他們對引薦有比較好的感覺。」

而他也承認這裡的時間可以短一些:「在分會裡,你可以比在外面更快進到開口要引薦那一步。」

②而在分會外面。

而他形容那種常見的場面:「嗨,我叫 John。問一下又不會怎樣,那我就跟你要一個引薦。」

而他的判斷是:「你必須先在一段關係裡存款,然後才能開始提款。」

而他也講了為什麼引薦這件事的門檻特別高:

「當你給出一個引薦,你等於是把自己的一小部分名聲給出去。給一個好的引薦,它會提升你的名聲;給一個壞的引薦,它會傷害你的名聲。」

而他舉的兩個例子,都很痛

而第一個是社群網站上的:

有人加了他之後,隔天就寄來一封信。而那封信在客套完之後,開始推銷「乾淨的名單,讓你打陌生電話用」。

而 Misner 的反應是:「我創辦了全世界最大的面對面人脈組織,而他們要賣我陌生開發名單——你不覺得這很不協調嗎?」

而他歸納出的第一個問題是:

「人脈經營不是一個做面對面陌生開發、或線上陌生開發的機會。它是一個建立關係的機會。」

而第二個例子更精彩。

而他當時正在跟 Richard Branson 旗下某家公司的總裁講話,而 Branson 走了進來。

而有個人衝上前對那位總裁說:「嘿,我可以跟 Richard 談五分鐘嗎?我要告訴他一個很棒的機會,會把他的 Virgin Records 送上同溫層。」

而 Misner 當著那個人的面問總裁:「Richard 還擁有 Virgin Records 嗎?」

而總裁的回答是:「不,他沒有了。已經十年沒有了。」

而 Misner 的結論是:「這個人連功課都沒做。而他想向 Branson 提案。問一下又不會怎樣,對吧?」

而他最後的比喻是:「人脈經營比較像種田,不像打獵。」

機制拆解:而真正的代價不在那個「不」

而我想把「問了會痛」這件事講得更精確一點,因為多數人以為代價是被拒絕,而那其實是最輕的一部分。

而真正的代價是分類。

而在你開口之前,你在對方腦中的狀態是「還沒歸類」。

而你一開口,你就被歸進了一個抽屜:「這個人是來拿東西的。」

而這個分類有三個很麻煩的性質:

①它是免費的。對方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就完成了判斷。

②它是黏的。之後你所有的行為都會被放進這個框架裡重新解讀——你後來的熱心,會被看成鋪陳。

③它很難翻案。因為要推翻它,需要對方繼續花時間觀察你,而他剛剛才決定不要。

而這就是為什麼「問了大不了被拒絕」這個算法是錯的:你以為在賭一次機會,實際上你是在拿一個尚未定型的印象去換。

而《與成功有約》裡有一句話講得很到位:「最會消耗情感帳戶的存款」(P303)——而過早的索取,正是那種一次就把帳戶清空的動作。

而我也想補一句公平話:「問一下又不會怎樣」在某些場合是成立的。

而它成立的條件很明確:當這是一次性的、雙方不會再見面的互動。

而例如在櫃檯問能不能升等、在市場問能不能算便宜一點——那些場合裡沒有「之後」,所以也就沒有分類的成本。

而人脈經營剛好相反:它整個價值都建立在「之後」上面。

而什麼時候才算「可以問了」?

而這一集沒有給一個明確的判準,而我認為那正是大家最需要的東西。

而我不建議用時間來判斷(「認識三個月」這種說法沒什麼意義)。

而我建議用一個資訊測驗:

在不查資料的情況下,你能不能答出關於對方生意的三件事?

①他最理想的客戶長什麼樣子?

②他目前最想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③他最近做成的一件事是什麼?

而如果你三題都答得出來,那代表你已經投入過注意力了,而對方通常也感受得到。

而如果你一題都答不出來,那你要的其實不是引薦,是運氣。

而這個測驗還有一個副作用,我覺得比它本身更有價值:當你為了答得出來而去問那三個問題的時候,你就已經在做「存款」了。

而《一出手就成交》裡那句話說得很好:「對結果可以沒耐性,但是對客戶一定要有耐心」(P078)。

放回台灣:而這裡有一條線是法律上的

而在台灣,這件事最常見的版本是:交換名片的隔天,收到一則推銷訊息。

而我要提醒一件很多人不知道的事:那不只是禮貌問題,它可能也是法遵問題。

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條,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後應即停止;而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的方式,並負擔所需費用。

而換句話說:拿到名片就群發推銷,除了讓人反感之外,還可能少了一個法定該做的動作。

而我認為更值得注意的是另一個台灣特有的場景:加入一個 LINE 群組之後,直接私訊每一位成員。

而這件事在許多商會的內規裡是明文禁止的,而它同時也是最快讓自己被整群人歸類的方法。

而我自己的行業還多一層:依《醫療法》第八十六條與相關規範,醫療機構的招攬與廣告方式有其限制——而主動私訊推銷療程,是明確不能做的事。

而說實話,這個限制對我反而是好事:它逼我只能走「先讓人知道我在做什麼、再等對方開口」這條路。

而幾年下來我的體會是,那條路慢,但它帶來的客人留得住。

而《底層邏輯2》裡那句話,我想放在這裡:「獲得指數增長的關鍵是耐心。要堅持做正確的事情,做時間的朋友。」(P187)

你必須先在一段關係裡存款,然後才能開始提款。

收束

而這一集的標題是一個反問:問一下真的不會怎樣嗎?

而答案是會,而代價不是那個「不」,是你被歸進了一個很難走出來的抽屜。

而好消息是,避開這件事的方法一點都不難:先去知道對方在做什麼。

本週行動

①做三題測驗:挑一位你想請他引薦的人,看你能不能答出他的理想客戶、當前難題、最近的成果。②答不出來就去問:而問那三個問題,本身就是存款。③檢查你的第一則訊息:如果它在講你自己,那就重寫。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29《It Never Hurts to Ask》(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473,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關於行銷利用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條)與醫療廣告、招攬(《醫療法》第八十六條及相關規範)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實際適用請諮詢律師或洽詢主管機關。各商會與分會之群組規範不同,實際請以所屬組織現行規定為準。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萊恩·塞爾漢《一出手就成交》、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28|他把一百美元的介紹費換成一瓶十美元的酒——而結果你猜得到,原因你大概猜不到

BNI PODCAST ‧ EP 42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 Misner 的立場很明確:「我認為給引薦獎勵是個好主意。而我認為現金不是一個好的獎勵。」而支持這個結論的,是一個關於葡萄酒的故事。

而那個故事發生在九〇年代初

而一位北加州的房仲告訴 Misner:他提供一百美元的介紹費,給任何幫他帶來成交的人。

而 Misner 特別提醒了幣值:「那是九〇年代,一百美元是真的有價值的。我們在講二十五年前。」

而結果呢?

「他說在他提供這個方案的整段時間裡,他最多只給出過大概十二筆介紹費。而他已經做這一行很多年了。」

而他決定換一個做法。

而他剛好住在酒鄉的一塊大地上,開始種葡萄。而他自己不是釀酒師,但那是他的地、他的葡萄。

而他找了專業釀酒師處理,並且請平面設計師做了一張漂亮的酒標。

而他訂了一個規則:

「他告訴朋友他不會賣這個酒。他會把它當禮物,送給任何提供他一個真實引薦的人。」

而結果是:「在最初的幾年裡,他送出了好幾十箱酒。在遠比之前短的時間內,他送出的酒遠遠多過他曾經給出的一百美元介紹費。」

而 Misner 問他成本:「一瓶酒的生產成本不到十美元。」

而最關鍵的細節,是那通陌生的電話

而那位房仲講了一個他自己也覺得神奇的經驗:

有一天一位他完全不認識的女士打電話來,「我有兩個引薦要給你。」

而他把資料抄下來之後才問:「請問你是怎麼知道我的?」

而她的回答是:

「『喔,天啊,抱歉。我昨天晚上在一個朋友家吃飯,他倒了這個酒。我喝了一口跟他說,這酒真的很好,你在哪裡買的?我朋友說你買不到,你得給這位房仲一個引薦,如果你給他一個好的引薦,他就會給你一瓶酒。我有兩個引薦要給你。我可以拿兩瓶酒嗎?』」

而 Misner 問 Priscilla 為什麼十分之一的價格能有十倍的效果,而她答對了:「因為別的地方拿不到,對吧?」

而房仲當時的答案也是這個:「因為你在別的地方拿不到,那讓它變得特別。」

而 Misner 的結論是:「真正成功的生意人不會被兩百美元打動,但他們會被不一樣的、不尋常的、特別的東西打動。」

機制拆解:而我認為「稀有」只是答案的一半

而「拿不到才特別」是對的,而《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裡也寫過:「稀有獨特的物品對我們來說更具有價值」(P206)。

而我想指出那個故事裡另一半、而且更厲害的機制——而它就藏在那通電話裡。

而請注意那位女士是怎麼知道這件事的:她是在別人家的餐桌上喝到的。

而這代表:那個獎品本身,會自己走到下一個人面前。

而現金完全沒有這個性質。

而你可以想像一下:沒有人會在晚餐時把一百美元鈔票拿出來給客人看,然後說「這是我幫某位房仲介紹客戶拿到的」。

而一瓶有設計酒標的酒可以——因為分享它是一件愉快的事,而且它自帶一個故事。

而所以我認為這個案子真正的設計要點有三個,而稀有只是其中之一:

①它拿不到(稀有性)。

②它會被分享出去(傳播性)。——而這是現金完全做不到的。

③它是禮物,不是報酬(性質)。

而第三點是最微妙的一點,而我認為它才是現金失敗的真正原因。

而現金會把一件事重新定性:當你開價一百美元,你等於是在說「你替我介紹客戶這件事,值一百美元」。

而對一個把你當朋友的人來說,那個標價會讓他覺得他的心意被估價了——而通常估得比他自己認為的低。

而更麻煩的是,一旦標了價,他下次就會用「值不值一百美元」來衡量要不要幫你——而在那之前,他用的標準是「我想不想幫你」。

而那是一個對你非常不利的換算。

而《創投心法》裡那句話講得很簡潔:「獎勵不一定是獎金,也可能是一種福利」(P327)。

而如果你沒有一座葡萄園

而 Priscilla 問了一個很實際的問題:「我沒有酒莊、也做不出很棒的酒。那巧克力豆餅乾可以嗎?」

而 Misner 說可以,並且給了一個原則:「如果你能做出某種連結,那就更好。」

而他也很誠實地補了一句:那位房仲送酒,跟房仲業其實沒什麼關係——所以連結不是必要條件。

而我把它整理成一個可以自己檢查的三題清單:

①別的地方買得到嗎?買得到就沒有故事。

②它會被拿出來跟第三個人分享嗎?會的話,它就自己在幫你做行銷。

③收到的人會覺得這是心意,還是佣金?

而 Misner 還講了一句我很同意的話:「我認為寄一張感謝卡,都比寄現金好。」

放回台灣:而這一集有幾件事在台灣是不能照做的

而我必須把這一段寫得很清楚,因為「給引薦獎勵」這件事在台灣有些行業是明文禁止的。

①醫療與醫美:不能給。

而依《醫療法》第六十一條,醫療機構不得以中介、獎勵或其他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醫事人員亦不得利用業務上機會獲取不正當利益。

而這代表:我這一行不能對「幫我介紹客人」提供任何形式的獎勵,不論是現金、禮券還是療程折扣。

而我在分會裡也一定會把這件事講在前面——因為熱心的夥伴常常會問「那我幫你介紹有沒有好處」,而我必須說沒有,而且不能有。

②保險、不動產、金融:有法定限制。

而依《保險法》及保險業務員相關規範,招攬時不得提供保險契約約定以外的利益;而佣金也不得給付給未登錄的人。

而不動產仲介的報酬則受《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規範,而未取得資格從事仲介行為本身就有問題。

③而不論哪一行,都要注意稅。

而給付介紹費給個人,性質上通常屬於所得,而給付者可能有扣繳與開立憑單的義務。

而這一點常常被忽略,而它是「用禮物代替現金」在實務上更省事的另一個理由。

④而如果對方是公務人員或公營事業的採購相關人員,那連禮物都要非常小心。

而以上都不是法律意見,而我的建議很簡單:在設計任何答謝方案之前,先確認你這一行能不能做。

而好消息是,這一集真正有價值的東西,剛好完全不受這些限制影響:那位女士打電話來,不是因為她算得出那瓶酒值多少錢,而是因為那件事有意思。

而《執行長日記》裡那句話,我認為是這一集最安全也最有效的答謝方式:「注意力是人所能給予的最大禮物」(P180)。

而具體來說:在會議上公開講一個關於他的具體故事,比任何禮物都貴,而且它不用錢,也不違反任何規定。

你買不到。你得給他一個引薦。

收束

而這一集的結論是:用創意,不要用現金。

而我要補的是:那瓶酒厲害的不只是買不到,而是它會被端上別人的餐桌。

而在你設計答謝方式的時候,多問一個問題:這個東西,會不會自己走到下一個人面前?

本週行動

①先確認合規:你這一行能不能給引薦獎勵?醫療、保險、不動產請先查清楚。②設計一個買不到的東西:三題檢查——買得到嗎?會被分享嗎?像心意還是像佣金?③而最保險也最有效的一項是免費的:這一週在會議上,公開講一個關於某位夥伴的具體故事。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28《Incentives for Referrals》(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故事亦收錄於 Misner 所著《The World’s Best Known Marketing Secret》,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金額為 1990 年代美國之情況,屬個案而非典型結果。文中關於招攬病人(《醫療法》第六十一條)、保險招攬與佣金給付(《保險法》及保險業務員相關規範)、不動產仲介報酬與資格(《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給付報酬之扣繳義務及公務人員受贈規範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或稅務意見;設計任何答謝方案前,請先諮詢專業意見或洽詢主管機關。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諾亞·葛斯坦等《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程萬里與張明義《創投心法》、Steven Bartlett《執行長日記》,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27|「我們這裡不一樣」——他讓三組人各寫一張問題清單,而結果只有一項是不同的

BNI PODCAST ‧ EP 427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是「Ask Ivan」系列的第一批問題。而第一個問題來自 Tammy,而它是一個我在台灣也常聽到的問題。

而問題是:小鎮上的生意,要怎麼認識有影響力的人?

而 Misner 的短答案,聽起來會讓很多人不服氣:

「一般來說,鄉村地區生意的策略,跟大都會區的沒有太大不同。」

而他自己也知道大家的反應:「我知道正在聽的人心裡在想:你是完全瘋了嗎?」

而他講了一個大約二十三年前的實驗。

而當時的會議規模還很小,大約六十人。而每個人都在跟他說「我們這裡不一樣」——鄉村的說跟都會不一樣,郊區的說跟兩邊都不一樣,而都會的也說自己不一樣。

而他的做法是:

「我把他們分成三組,每組大約二十人。我說:我要你們在海報紙上,列出你們在經營一個分會時遇到的每一個問題。然後我們就來看看,鄉村地區到底有多不一樣。」

而 Priscilla 猜對了結果:

「它們完全一樣。鄉村、郊區、都會之間的問題幾乎沒有差別。唯一不同的一項是開會的場地。」

而他的結論是:「基本功就是基本功。不管你講的是美國、英國還是印度。」

機制拆解:而我想補上那張清單測不到的那一項

而我認為這個實驗做得很好,而它的結論我也同意——但它有一個測不到的東西,而那個東西剛好就是 Tammy 真正在問的。

而問題出在題目本身:他問的是「你遇到的問題」。

而一套標準化的程序,在哪裡執行都會遇到同一組執行問題——那幾乎是被設計保證的。

而真正會因地而異的東西,不會出現在問題清單上,它會出現在分母上。

而我講具體一點。

而「找不到會計師來遞補」這個問題,在市區和在鄉鎮都會被寫上清單。

而在市區,那個問題可能三週解決;在人口五萬的鎮上,它可能要半年。

而那不是不同的問題,那是同一個問題乘上一個完全不同的係數。

而這件事對經營者的意義很實際:

①流程照抄沒問題——這一集講對了。

②但時間表要重算。

③而人選的替補要提前準備,因為你的候補池比較淺。

而我自己有很直接的體會。

而我的診所一家在岡山、一家在永康,而兩邊用的是同一套流程、同樣的訓練、同樣的標準。

而我確實同意「做法是一樣的」。

但我不能假設兩邊招募一個人的時間一樣長,也不能假設同一檔活動的來客量一樣。

而我剛開始的時候犯過這個錯:我把市區的節奏搬到另一邊,然後以為是團隊不夠努力。

而《底層邏輯2》裡那句話我很認同:「你需要的是練好基本功」(P096)。

而我想補的是:基本功一樣,但預期的速度要照著當地的人口密度調整——而這兩件事不衝突。

而第二個問題:還請不起助理的時候,怎麼撐?

而 Louise 問:「在你還沒有一堆人可以分派工作之前,你是怎麼管理時間的?一個創業者沒有錢請助理,你怎麼做完所有事又還睡得到覺?」

而 Misner 的第一句話是:「首先,睡眠被高估了。」

而他描述的是那段一週一次熬夜寫書的日子。

(而關於這一點,我在 Ep434 已經寫過我的異議,這裡不重複。簡短地說:我不認為犧牲睡眠是一個該被推薦的方法。)

而他後面給的東西,我認為才是這一題真正有價值的部分。

①行事曆控制專業生活。

而他的說法是:「我把每一件事都放進行事曆,以軍事般的精準度切成三十分鐘或一小時的區塊。」

②用顏色區分「在事業裡工作」和「在事業上工作」。

而他的定義很清楚:「在事業裡,是日常的管理需求;在事業上,比較是策略性的。」

而他也講了一句很體貼的話:「如果你還沒有辦法把大部分時間用在事業上,不要覺得糟糕。那需要時間。」

③盡快請人,可以從兼職開始。

而他的建議是:「兼職是一個很好的方式,讓你不必先準備一個全職的預算。」

而 Priscilla 追問了一個很好的問題:「你會把會議之間的移動時間也排進去嗎?」

而他的答案是會,而且理由很有意思:「我有一個專門給交通的顏色。……我不希望助理在我知道自己在路上的時候,排進一場會議、甚至一通電話。」

而他解釋了為什麼:「我通常不喜歡在車上跟關係還不夠好的人講電話,因為你沒有辦法夠專注。」

而我認為這一段是整集裡最容易被忽略、但最實用的一句:把移動時間排進行事曆,是為了保護那些會議的品質,不是為了記帳。

放回台灣:而我想給兩個很具體的做法

而先講第一題的台灣版本。

而在台灣的鄉鎮,「認識有影響力的人」其實比都會容易,難的是後面那一段。

而理由是:在一個小地方,圈子重疊度極高——農會、廟宇、學校家長會、獅子會、同業公會,常常是同一批人。

而這代表兩件事:

①你要見到人很快,一場活動就見得到。

②而你犯的錯也會傳得很快,而且沒有第二個圈子可以躲。

而所以我對鄉鎮地區的建議,跟都會其實是相反的:在都會你可以靠量,在鄉鎮你只能靠質。

而具體的做法是:一年只認真經營十五到二十個人,而不是每個月換一批。

而第二題的台灣版本,我想給一個比「顏色標記」更低門檻的起手式。

而多數台灣的中小企業主連行事曆都沒在用,而直接叫他做色彩分類,通常兩週就放棄了。

而我建議的第一步只有一件事:連續兩週,把你實際花掉的時間記下來(不是計畫,是實際)。

而兩週之後你會看到一件事——而那件事通常會嚇到你。

而杜拉克在《高效能的5個習慣》裡講的正是這個順序:先記錄時間,再管理時間,最後才是「其他工作則授權他人處理」(P028)。

而《底層邏輯1》那句話也很實在:「時間管理是一種習慣」(P179)——而習慣要從能做得到的那一步開始。

三張清單攤開來,幾乎一模一樣。唯一不同的,只有場地。

收束

而「我們這裡不一樣」是一句很好用的話——因為它可以解釋任何沒有做到的事。

而那場二十幾年前的實驗,把這句話拆開來看了一次。

而我的結論是:做法一樣,但速度不一樣。而把這兩件事分開,你就不會既照抄錯了方法、又責怪錯了人。

本週行動

①自己做一次那個實驗:把你分會的問題列出來,看看有幾項真的跟「地點」有關。②調整的是時間表,不是方法:如果你在人口較少的地區,把每個目標的預期時程拉長,並提前準備候補人選。③記錄兩週的實際時間:先記錄,再管理,最後才談授權。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27《Ask Ivan》(Ask Ivan 系列;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434,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補充:節目中「在事業裡工作/在事業上工作」的區分,普遍認為出自 Michael Gerber 的《The E-Myth》;文中所述之分組實驗為節目中口述之回憶,並非正式研究,本文對其測量範圍所做之討論為改寫者之觀點。節目中提到的國家數與會議規模為 2015 年錄製當時之情況。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底層邏輯2》、彼得·杜拉克《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26|「我們會拒絕手上拿著支票的人」——而你覺得這個模式很瘋,是因為你算錯了它在賣什麼

BNI PODCAST ‧ EP 426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來賓 Sam Schwartz 在南非的露台上跟 Misner 說了一句話,而那句話變成了這一集:「這是一個說不通的商業模式。」

而他的說法是這樣的

而 Sam 請大家想像去找一位商業教練,然後這樣提案:

「我在想開一個事業,而我要把『決定誰會成為我未來客戶』的權力交給我現有的客戶,而我對這件事完全沒有發言權,而它會成功。你覺得他會怎麼說?」

而 Misner 的回答是:「他會說你瘋了。」

而 Sam 把清單列得更完整:

「我們找來成功的創業者,然後告訴他們:你必須無償付出你的時間;你必須幫助別人;你必須照我們的規則玩。喔對了,你還必須為這段期間繳交會費。而它居然行得通——即使它對任何一個創業者來說都違反直覺。」

而 Misner 在這裡插了一句很重要的補充:

「『我們的規則』其實是會員自己訂出來的規則。是這個組織的會員,透過顧問委員會訂出了這些政策。」

而 Sam 接著講了那個最讓人意外的部分:

「常有人說:『我繳了會費,我就可以入會了嗎?』而當我們告訴他:『那還不夠,你必須通過會員委員會的程序,而且不保證你會成為會員』——他們就看著我說:『你不想要我的錢?』」

而 Misner 補了一句:「我們會拒絕手上拿著支票的人,因為不合適。」

機制拆解:而我認為這套模式一點都不瘋

而我很喜歡這個題目,但我要說一句可能不太討喜的話:這套模式只有在你算錯了它在賣什麼的時候,才會顯得反直覺。

而如果你把它想成「賣一項服務給個別顧客」,那它確實處處說不通。

而如果你把它想成「販售一個被篩選過的人的池子的使用權」,那每一條瘋狂的規則,都會立刻變成品管條款。

而請看:

①產品就是會員本身。——所以放錯人進來,等於是在自己的產品裡摻雜質。

②要求無償付出時間,是一道篩子。——不願意付出的人,本來就無法成為別人的產品。

③要求既有會員推薦,是把品管成本轉嫁給最有能力判斷的人。——因為只有他們每週要跟這個人坐在一起。

④而拒收支票,是最合理的一項。——如果產品是「一群可信任的人」,那收下一個不可信任的人的錢,就是在毀掉產品。

而 Sam 自己其實已經講出了這件事的核心:

「每一次你傳遞一個引薦,你的名聲就有一小塊跟著它走。」

而既然名聲是每個人自己的,那選人的權力當然必須在他們手上——這不是慷慨,這是責任歸屬的正確設計。

而《底層邏輯2》裡有一個非常貼切的類比:「天使投資人設置了『能組建團隊、做出產品』這樣的條件,把10萬名創業者篩選到只有1萬名,增加下一輪選中『時代寵兒』的可能性。」(P249)

而書裡另一句講得更直接:「要想辦法增設一個條件,把那部分『難騙人群』篩選出去。」(P244)

而《你缺的不是努力》裡那句話,正好是同一個道理的反面:「門檻太低的錢,最好少賺」(P105)。

而這種設計在別的地方也看得到:學會的資格審查、合作社的社員制、甚至嚴格的宗教團體——研究者早就觀察到,要求越高的團體,反而越能篩掉搭便車的人,因而給留下來的人更高的價值。

而所以我的結論是:它不是一個說不通的模式,它是一個「產品定義跟直覺不同」的模式。

而這套設計也有它自己的失敗模式

而我想公平地講另一面,因為同一個機制既是它的優點,也是它的風險。

而 Sam 有一句話我認為要小心使用:

「這是一種心態——成為我們組織的會員是一種特權。」

而這句話用來守住標準,是對的;但它離「我們比較高級」只有一步之遙。

而一個把篩選當成優越感的分會,會出現三個症狀:

①審核的標準變成「我喜不喜歡這個人」。

②新人被當成需要證明自己的人,而不是需要被協助的人。

③而拒絕的理由不敢寫下來,因為它經不起檢視。

而馬斯洛在《動機與人格》裡那句話,我認為是最好的煞車:「我們不能以完美作為篩選標準」(P288)。

而區分的方法其實很簡單:好的篩選會問「這個人願不願意做這件事」,壞的篩選會問「這個人夠不夠格跟我們一起」。

放回台灣:而我們最容易失守的是引薦人那一關

而這套模式搬到台灣,我認為最脆弱的一環不是會費,也不是規則,而是「必須有人推薦」這一關。

而理由是:在台灣,「介紹」這件事帶著很重的人情。

而具體的場景是這樣的:一位資深會員帶了他的親戚、他的客戶、或他的長輩來。

而在那個當下,審核就變得非常難做——因為你要拒絕的不是那個人,是那位夥伴的面子。

而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兩三次,整套篩選機制就會實質失效,而它的外觀還會維持得很完整。

而我認為有三個做法可以幫上忙。

①把標準寫成書面,並且在面談前就交給對方。

而書面的標準可以承擔拒絕的責任,讓委員不必用個人立場去說那個「不」。

②讓引薦人迴避該案的表決。

而這對引薦人反而是保護——因為他從此不必在「幫忙」和「把關」之間選邊。

③把拒絕的理由留下紀錄,而且只寫得出口的理由。

而這一點有兩個好處:它逼你把標準想清楚,而它也避免了日後說法不一致所引起的糾紛。

而我要補一句實務上的提醒:在台灣,關於某人「不適合」的評論如果流出去,是有名譽權風險的(可參 Ep432 的說明)。

而所以拒絕的溝通,最好只講「席次與適配」,不要講對那個人的評價。

而 Misner 自己在節目裡示範的正是這個做法:「好吧,我們來找一個更合適的分會。」

你不想要我的錢?——是的,如果不合適的話。

收束

而 Sam 說這套模式之所以能成立,答案只有一個詞:結果。

而我想補上另一個詞:品管。

而當你的產品就是坐在房間裡的那些人,那麼「誰能進來」就不是一個行政程序,它是你唯一的生產線。

本週行動

①把入會標準寫成一頁:面談前就交給對方,讓文件去承擔拒絕。②訂一條迴避規則:引薦人不參與該案表決——那是在保護他。③檢查你的心態:你的篩選在問「他願不願意做」,還是在問「他夠不夠格」?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26《A Business Model That Doesn’t Make Sense(經典重播)》(原始集數 Ep 171;來賓:Sam Schwartz;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432、Ep 440,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關於「要求較嚴格的團體較能篩掉搭便車者」之說法,係社會科學界對俱樂部型組織之一般性觀察(相關討論可見 Laurence Iannaccone 關於嚴格教派的研究),非針對本組織之實證研究。入會審核之程序與規定各區域不同,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關於拒絕溝通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來賓職務與國家為 2011 年前後之情況。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臨公子《你缺的不是努力》、亞伯拉罕·馬斯洛《動機與人格》,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25|「那封信在你走出門之後還在。而那個人不會在。」——巴黎街頭那個差點撞上他的行人

BNI PODCAST ‧ EP 42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一集開頭是一個很小的畫面:巴黎一條擠滿人的街上,一位女士低著頭朝他直直走過來。

而那個畫面,他事後把它寫了下來

而 Misner 的描述很細:

「她頭低著。她沒有看左邊,也沒有看右邊。她沒有在看四周。她甚至沒有在看人行道或自己的腳。她在看她的手機。」

而人行道太擠,他左右都閃不開,後面又有人跟著,停下來也會被撞。

而他能做的只有在心裡默念:「抬頭。抬頭。抬頭。」

而她在最後一刻抬起頭了:

「她那個表情完全是嚇到了。那一刻她好像以為整條街上只有她一個人。」

而他歸納出的重點是:

「她不在場——在心理上。雖然她的身體確實跟我們一起走在那條人行道上,但她被手機分散到,只是在做走路這個動作而已。」

而他把話講回會議上,語氣很直接:「把手機關掉,各位。關掉。你是來開會的。你是來認識人的。你是來建立關係的。」

而他講了一句話,我認為是這一集最值錢的

而 Priscilla 提到她們的分會後來真的執行了收手機,而效果很明顯。

而 Misner 接了一段話:

「先別管這件事有沒有禮貌,那個可以吵一整天。真正的問題是:你從中得到了什麼?」

而接著是那一句:

「那封 email 在你走出門之後還會在。但那個人不會在。你走出會議室的門之後,其他會員就不在那裡了。他們是現在在這裡。」

而我認為這句話之所以有力,是因為它把問題從道德換成了會計:它問的不是你失禮不失禮,而是你把一個不能重來的東西,拿去換了一個隨時都在的東西。

而他母親教他的那個方法,比整套道理更有用

而 Misner 說他母親多年前過世了,而她對「活在當下」這件事有一個很了不起的做法。

而她的說法是:

「你心裡有事嗎?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你心上,可是你現在得做別的事?那你就把那個問題、那個煩惱,塞進一個罐子裡。一個想像的罐子,然後把它放到架子上。」

而關鍵是後面那一句:

「等你把現在該做的事做完,它還會在那裡。你可以再把它拿下來。」

而我想解釋為什麼這個方法有效,因為它不是一個心靈雞湯的比喻,它處理的是一個很具體的認知問題。

機制拆解:而未完成的事,會占著你的工作記憶

而心理學上有一個被討論很久的現象:沒有完成的事情,比已經完成的事情更容易被記住、也更容易反覆浮現。

而它的實務意義是:那件懸著的事,會持續占用你的一部分注意力——而且是你關不掉的那一部分。

而還有一個相關的現象叫做注意力殘留:當你從一件事切換到另一件事,前一件事的思緒不會立刻消失,它會在新的工作上留下一層殘影。

而這正好解釋了兩件事:

①為什麼「叫自己專心」沒有用。——因為那不是意志力的問題,是記憶體被占住了。

②而為什麼「罐子」有用。——因為把事情外部化(寫下來、放到一個確定會回來的地方),等於是告訴大腦「這件事已經被接手了」。

而那個「確定會回來」是關鍵。

而如果你只是叫自己別想,大腦不會相信你,因為它沒有看到任何保證。

而如果你寫在一張紙上、放在一個你固定會看的地方,它就會放手。

而《更快樂的選擇》裡那句話講的正是這個狀態:「就是心在當下,而不是心不在焉。」(P092)

而《韌力》裡的定義也很清楚:「正念被定義為完全投入當下」(P221)。

而他兒子的那句回答,我想加一點註解

而 Misner 講了一件很動人的事。

而他一年有大約一半的時間在外面,最多的一年是九個月。

而他問還在念高中的兒子:「你覺得我在的時間夠嗎?」

而兒子的回答是:「什麼?你在開玩笑嗎?你一直都在啊。」

而他再問了一次,兒子說:「對啊。你在的時候,你就是完全在。」

而 Misner 特別提到,他們是在客廳一起打電動的時候談這件事的。

而我很喜歡這個故事,而我想加一句誠實的註解,因為我認為它會讓這件事更有用而不是更少。

而那句註解是:「品質可以改善你擁有的時間,但它不會替你製造時間。」

而我這樣說不是要反駁那個故事——而是因為我看過太多人拿「重質不重量」當成不必調整行程的理由。

而正確的用法是:先把量安排好,再讓那些時間有品質。

而《美好人生》裡那句話很簡單,但我常常想起:「人生只在當下發生」(P171)。

放回台灣:而我們的難處是「已讀」

而在台灣,「開會時把手機收起來」有一個特殊的阻力,而它不是自制力的問題。

而那個阻力叫做回覆速度的期待值。

而我們的商業文化裡,訊息在十分鐘內沒回,會被解讀成一種態度。

而所以叫一個台灣的老闆關掉手機九十分鐘,他真正焦慮的不是錯過資訊,是被誤會。

而我的解法不是叫大家忍耐,而是把期待值先講清楚。

而具體做法有三個:

①對客戶:在自動回覆或簽名檔裡寫明你的回覆時段。

而例如「每天 09:00 前與 17:00 後回覆訊息」,而多數人其實完全可以接受——他們不能接受的是不知道要等多久。

②對團隊:約定一個真正緊急的管道。

而我自己的規則是:訊息我不會即時看,但電話一定接。

而這一條規則實施之後,真正的急事一件都沒有漏掉,而假的急事少了非常多。

③而在分會裡,最好由幹部統一定規則,而不是靠個人自律。

而理由很現實:當全場只有你一個人收起手機,你會覺得自己在冒險;而當全場都收起來,那個壓力就消失了。

而我在診所也用同樣的邏輯:諮詢的時候,我的手機不在診間裡。

而理由不是禮貌,是因為一個正在講自己在意什麼的人,只要看到你瞄了一眼螢幕,他後面那段話就會縮短。

而那段被縮短的話,往往就是我最需要聽到的那一段。

那封信在你走出門之後還在。而那個人不會在。

收束

而這一集的訊息很單純:人在哪裡,就整個人在哪裡。

而它之所以難,不是因為我們不知道,而是因為心裡懸著的事會自己浮上來。

而他母親給的方法,我認為是整集最實用的一句:把它裝進罐子,放上架子——而它還會在那裡。

本週行動

①做一個實體的罐子:開會前把懸著的事寫下來,放進一個你確定會回去看的地方。②公告你的回覆時段:讓別人知道要等多久,比隨時回覆更有效。③約定一條緊急管道:訊息不即時看,但電話一定接。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25《Look Up. Look Up. Look Up!》(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434,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關於「未完成的事較易被記住」與「注意力殘留」之說明,係認知心理學領域之一般性概念(前者常被稱為蔡加尼克效應,後者為工作切換研究中的 attention residue),本文為通俗說明,非嚴謹之學術陳述,亦非醫療或心理治療建議。節目中提到的著作數量與行程為 2015 年錄製當時之情況。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塔爾·班夏哈《更快樂的選擇》、索斯威克等《韌力》、羅伯特·沃丁格與馬克·修茲《美好人生》,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24|會議不是成交的機會,是訓練一支業務團隊的機會

BNI PODCAST ‧ EP 424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BNI 的會議,與其說是成交一筆生意的機會,不如說是訓練一支業務團隊的機會。」——同樣的六十秒,換一個定義,你面對的市場就從四十個人,變成四十個人認識的所有人。

投入=一個承諾,加上一個行動

「我猜正在聽這集的各位,都希望你投入 BNI 的時間和金錢有回報。而事實是——「用心的投入」才是那個回報的答案。」

「投入包含一個承諾和一個行動。你必須承諾互相支持,然後你必須採取行動去實現那個承諾。」

而他玩了一個很漂亮的文字遊戲:

「我相信吸引力法則(Law of Attraction)。但你知道嗎——「行動(action)」這個字,就藏在「吸引(attraction)」裡面。」

五個檢查點

一、你有沒有固定跟夥伴做一對一?

而 Misner 在這裡很不客氣:

「我知道有人現在在想:『對啦對啦,我知道我應該做,但我還沒做。』好,那為什麼沒做?別再找藉口了。」

二、你有沒有個別而且固定地教育你的夥伴,關於你生意的關鍵要素?

「……好讓他們一遇到有需求的人時,你的產品或服務會第一個浮現在他們腦中。」

三、你有沒有花時間去了解夥伴生意的關鍵要素?

「這是互惠的。你不只要教育他們,你也必須被他們教育。如果你只做一半,那整件事根本不會有效。」

四、你有沒有去過他們的公司?(他說這一點他很少談。)

五、你有沒有實際用過他們的產品或服務,去親身了解他們做出來的品質?

而第二點裡藏著全集最重要的一句

「我們在 BNI 會議上傾向做的事情是推銷。我們到那裡去賣產品、賣服務,而不是去教育。

我們必須記住:BNI 的會議,與其說是一個「成交一筆生意」的機會,不如說是一個「訓練一支業務團隊」的機會。

如果我們能訓練別人怎麼引薦我們——那就是「人脈經營比較像農耕、而不是打獵」最典型的例子。」

機制拆解:同一個房間,兩種算法

這句話改變的東西,用數字看最清楚。

如果會議是「推銷」的場合:你的聽眾是四十位潛在買家。而這是一個很小、而且多半錯誤的市場——他們大部分根本不需要你賣的東西。

如果會議是「訓練」的場合:你的聽眾是四十位潛在業務員。而他們的市場,是他們認識的每一個人。

用 Ep308 提到的鄧巴數(約 150)粗估:同樣的六十秒,一種瞄準四十個人,另一種瞄準六千個人。

而這也解釋了推銷模式的六十秒為什麼又尷尬又沒效果:

你在對一個「早就決定過自己需不需要你」的房間推銷。而訓練模式的內容——「聽到什麼樣的話,該想到我」——對在場每一個人都有用,不管他自己會不會買。

而這也改變了「好內容」的定義

推銷的內容是「我為什麼很好」:年資、專業、服務品質、得過什麼獎。
訓練的內容是「怎麼認出我的客戶,以及那時候該說什麼」。

而檢驗的方法很簡單:

講完之後,在場的人有沒有辦法把你的話「轉述」給第三個人聽?

如果你講的是「我們有二十年經驗、服務用心」——那沒有東西可以轉述。
如果你講的是「當有人說 __,你可以告訴他 __」——那就有了。

📚 延伸閱讀

《納瓦爾寶典》 艾瑞克·喬根森

「光有意圖還不夠,更重要的是行動」 P067

這句話正好對上 Misner 那個文字遊戲——「行動」就藏在「吸引」裡面。而這一集五個檢查點最誠實的地方,在於它們全部都是「動詞」:約一對一、教育、被教育、去拜訪、去使用。沒有一項是「保持正面的心態」或「重視關係」這種你可以在心裡完成的事。而這正是「投入」這個詞最常被誤用的地方——大家把「我很在乎這個分會」當成投入,但在乎不會產生任何後果。這五題之所以有用,是因為它們的答案只有做過或沒做過,沒有「我有那個心」這個選項。

而第四點被嚴重低估了

「你會得到第一手的理解,知道他們在做什麼。……這些是你的引薦夥伴。你應該去他們的辦公室、去他們的場地、去他們的公司,好讓你能看見他們實際的運作。而他們也應該對你做同樣的事。」

為什麼實地去看,比多喝幾次咖啡有用?我認為理由是這個:

一個引薦,本質上是一個關於「品質」的斷言。而你只有親眼看過,才能誠實地做出那個斷言。

「他是個好印刷師傅」——如果你只跟他喝過咖啡,那是一個猜測。
如果你站在他的廠房裡看過,那是一個報告。

而這個差別會直接顯示在你講話的方式上——猶豫是聽得出來的。

還有第二個好處,Misner 沒有點出來:去現場,是你採集「具體細節」的地方。他有幾台機器、團隊多大、流程怎麼跑、有什麼別人沒有的設備——而 Ep416 已經證明過,具體才會被記住、才會被轉述。

而他給了一個很聰明的做法

「我知道很多分會一年會辦三、四次交流活動。有些分會會辦在某位會員的場地,這樣大家就都去參觀了會員的據點。我覺得那是一個很棒的點子。

我不建議每個月都這樣做,那太多了。但一年幾次,辦一場分會自己的商業交流會。可以邀請外部的人,但辦在會員的場地,而不是飯店或餐廳。」

這個做法很值得抄,因為它一次解決了第四點的規模問題:一場活動,四十個人同時參觀了一位會員的營運現場。一年四次,幾年下來整個分會都互相看過了。

而第五點需要一個誠實的但書

「用過他們的產品或服務」是好的——但它有現實限制:你不可能用得到每一個人的服務。你不會為了投入而去換一次冷氣、打一場官司。

而如果硬要湊,它就會變成互相捧場的消費——而那不是引薦網絡該有的樣子。

所以我的理解是:第五點真正要的是「第一手的品質認知」。而當購買不自然的時候,第四點(去看現場)就是它的替代方案——效果一樣,而且不必花錢。

而他引的那個數據

「研究顯示,在商業關係中的互惠投入會帶來更高的生產力。根據《Psychology Today》,在商業環境中積極投入的人,生產力高出 43%。」

本週行動

①把六十秒改成訓練,不要當推銷:內容從「我為什麼好」換成「聽到什麼話該想到我」。測試是——聽完之後,別人能不能把你的話轉述出去?②這個月去看一個現場:約一位夥伴去他的公司、工廠、店裡。你要的不只是理解,是把「猜測」升級成「報告」的資格。③提案把交流會辦在會員場地:一年三、四次就好,一次解決全分會的參訪問題。④誠實面對第一題:一對一沒做,理由是什麼?Misner 的回覆是「別再找藉口了」。⑤檢查你的清單全是動詞:這五題沒有「我有那個心」這個選項。

收束

標題說人脈經營是一項接觸型運動(contact sport)——在英文裡,那指的是橄欖球、拳擊那種身體會撞在一起的運動。

而 Misner 的意思很清楚:「它需要全面的投入,才能得到扎實的結果。」

你沒辦法坐在場邊參加一場接觸型運動。

而分會裡最常見的那種人——每週準時到、坐好、講完六十秒、然後回公司——他其實一直坐在場邊。而他會覺得自己有在打球。

推銷模式下,你的聽眾是四十位潛在買家;訓練模式下,你的聽眾是四十位潛在業務員——而他們的市場,是他們認識的每一個人。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24《Networking Is a Contact Sport》(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錄於 2015 年。五個檢查點、「訓練業務團隊而非成交」、把交流會辦在會員場地的建議,以及 43% 的數據引用均為節目原文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艾瑞克·喬根森《納瓦爾寶典》,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兩種算法的市場規模」「猜測與報告的差別」與第五點的但書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423|他問了三群人成功的祕訣——而只有大學生說了「運氣」,而你猜這代表什麼

BNI PODCAST ‧ EP 42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 Misner 在寫《Masters of Success》的時候,做了一件很聰明的事:他向三群完全不同的人問了同一個問題。

而那三群人的答案,幾乎一模一樣

第一群:數千位會員。

而他們的答案是:「願景、目標、熱情、堅持、系統。」

第二群:非常成功的人。

而他訪問的包括 Erin Brockovich、太空人 Buzz Aldrin 等人。

而他們的答案是:「願景、目標、熱情、堅持、系統。」——而 Misner 自己說:「聽起來有點熟悉嗎?是同一張清單。」

第三群:幾百位商學院大學部的學生。

而這些人幾乎沒有真實的商業經驗。

而他們的答案是:「願景、目標、熱情、堅持、系統。」

而只有一項不同:「他們通常會多加一項——運氣。」

而 Misner 由此得出的核心問題是:

「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知道成功需要什麼,那為什麼我們沒有一個人像自己希望的那樣成功?」

而他的答案是那句被引用很多次的話:

「成功,往往只是把常識做到不尋常的程度。」

機制拆解:而關於「運氣」的那個推論,我認為是反過來的

而 Misner 對那一項差異的解讀是:「這正好印證了我對成功與運氣的理論——你越努力,你就越幸運。」

而我要提出一個不同的看法,而我認為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它關係到你怎麼看待自己的成敗。

而請注意那三群人的組成:

前兩群,都是已經成功的人。

而第三群,是還沒有結果、因此也沒有立場要維護的人。

而心理學上有一個很穩定的現象:人傾向把自己的成功歸因於能力與努力,把失敗歸因於環境。

而這代表:已經成功的人不提運氣,正是我們應該預期會發生的事——而那並不能當成「運氣不重要」的證據。

而更關鍵的一點是:這份調查裡沒有失敗的那一群。

而《底層邏輯2》裡剛好點名了這個問題:「這三個統計謬誤是基本比率謬誤、辛普森悖論和倖存者偏見。」(P259)

而書裡另一句更直接:「都是商業世界的倖存者」(P272)。

而我要非常清楚地說明:這個修正並沒有推翻這一集的結論,它只是把不該由這份資料承擔的部分拿掉。

而那個站得住的結論是這樣的:

既然三群人講的清單一樣,那就代表「知識」不是瓶頸。

而這個推論很硬,因為它不依賴任何關於運氣的假設。

而如果知識不是瓶頸,那瓶頸就只剩下執行——而那正是 Misner 整段話真正的重點。

而《底層邏輯2》裡對運氣有一個我很喜歡的定義:「運氣是帶有感情色彩的表述方式,去掉感情色彩,運氣就是機率。」(P142)

而同一頁附近還有一句更好的:「真正的高手,看到運氣好的人不會羨慕,而是會堅持做成功機率大的事情。」(P143)

而我認為這才是正確的理解方式:承認機率存在,然後專心去做那些提高機率的動作。

而這個版本比「越努力越幸運」誠實,而且它在你努力了卻沒有結果的那一年,不會讓你以為問題全在自己身上。

而那位瑞典女士講的那句話,才是這一集的核心

而 Misner 在瑞典演講之後,一位聽眾走上前跟他說:

「你講的每一件事都很有道理。其中很多是我早就知道很重要的事,可是我從來沒有做,因為它們看起來太簡單了。」

而她繼續說:

「我以為一定還有別的,我以為通往成功的路一定更複雜。我浪費了寶貴的時間——好幾年——在尋找某個祕訣。」

而她最後那句話,Misner 說他永遠不會忘記:

「我不懂為什麼人們這麼容易把事情弄複雜,包括我自己。」

而 Misner 給了一個很好的區分:「簡單,但不容易。」

而他也講了那個很好記的說法:「是把六件事做一千次,不是把一千件事做六次。」

而《創投心法》裡那句「平凡的事情重複做」(P334),講的完全是同一件事。

而那個現場,有一位會員說了主講人不能說的話

而 Misner 講了一個訓練現場的故事。

而那場訓練裡,房間的一角是幾個表現極好的分會,另一角是幾個表現很差、而且抱怨了三個小時的分會。

而一位來自弱勢那一角的會員站起來說:「我有一個問題——不是要問你的。」然後他指向另一角:「我想知道他們的祕訣是什麼。」

而對面一位分會主席站起來,舉起手上的手冊說:

「祕訣就是——我們照這個做。你們沒有。」

而他接著說:「我坐在這裡聽你們抱怨了三個小時,說這套沒有用。而我發現你們根本沒有照著做。你們一直在找某個祕訣、一直在找別的東西。停下來吧。」

而 Misner 對這件事的評語我覺得很誠實:「我永遠不可能對一位會員說出這種話,但另一位會員可以,而他說了。」

而這一點跟 Ep464 講的是同一個機制:同儕能做到的說服,權威做不到。

放回台灣:而我想先更正一個數字,再講一件我自己的事

而 Misner 在節目中提到:「有 50% 的企業在頭三年內失敗。」

而這個數字流傳很廣,但依美國勞工統計局的長期資料,比較接近的說法是:約兩成的新企業在第一年結束前歇業,約半數在五年左右歇業。

而在台灣,網路上常見的「創業一年倒閉九成」之類的說法,我沒有找到可靠的官方統計來源,建議不要引用。

而我特別把這一段寫出來,是因為這一集講的正是「不要接受聽起來很順但沒查證的東西」——而那個標準應該同樣適用於這一集自己引用的數字。

而接下來講我自己的事。

而我在診所經營上,最有效的那幾件事,全部都簡單到讓人難以相信:

①療程結束後的第三天,打一通電話問狀況。

②每一位新客人的第一次諮詢,一定由我親自做。

③每週固定看同一組數字。

而這三件事沒有一件需要學什麼,而它們難的地方只有一個:連續做三年。

而我也很誠實地說,我曾經在其中一件事上鬆手過半年,而那半年的回頭率,是那三年裡最低的。

而那件事讓我學到的不是「要努力」,而是:不要去找新方法,先確認舊方法還在跑。

而在分會裡,這件事有一個非常好檢查的版本:

當你的分會開始討論「要不要換個做法」的時候,先問一句——現在這個做法,我們真的完整做過一輪嗎?

我從來沒有做,因為它們看起來太簡單了。

收束

而這一集的結論我完全同意:沒有祕訣,差別在執行。

而我唯一想調整的是關於運氣的那一段:不提運氣的人剛好都是贏的人,而那件事本身就需要被解釋。

而承認機率的存在,不會讓你比較不努力,它只會讓你在沒有結果的時候,不那麼容易誤判原因。

本週行動

①列出你的六件事:六件真正有用的、簡單到你會忽略的事。②檢查有沒有哪一件已經停了:換新方法之前,先確認舊方法還在跑。③把「太簡單」當成警訊:那通常代表你還沒開始做。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23《What Is Success?》(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內容與其著作《Masters of Success》相關,相關主題另見 Ep 464,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更正與補充:節目中「50% 的企業在頭三年內失敗」之說法與美國勞工統計局長期資料不符,較接近的數據為約兩成新企業於第一年內歇業、約半數於五年左右歇業;台灣坊間流傳之創業倒閉率數字多無可靠官方來源,本文不予引用。「你越努力就越幸運」一語常被歸於高球選手 Gary Player,亦有更早的類似說法,網路上歸於美國總統傑佛遜之版本並無可靠出處。文中所述之調查為作者為寫書所做之訪談,非隨機抽樣研究;本文關於歸因偏誤與倖存者偏見之討論為改寫者之觀點。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程萬里與張明義《創投心法》,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422|「用別人想要的方式對待他」——而那個被他罵爆的網友,其實提出了一個很好的問題

BNI PODCAST ‧ EP 42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 Misner 在這一集開頭就先聲明:「老實說,我今天不太想講外交辭令,所以我就直說了。」而接下來的內容,確實很不客氣。

而他先介紹了一個很好的觀念:白金法則

而這個概念出自他的朋友 Tony Alessandra 博士。

而 Misner 的說明是:

「白金法則講的是——你要用『別人想要被對待的方式』去對待他們,而不是用『你想要被對待的方式』。」

而他把它跟黃金法則對照:「黃金法則是『你希望別人怎麼對你,就怎麼對別人』。而白金法則是:用他們想要的方式對待他們。」

而他強調了在生意上的意義:

「特別是在生意上,重點不是你想要怎麼被對待,而是他們想要怎麼被對待。他們有需求、有渴望、有想要的東西,而那些可能跟你的不一樣。」

而這個原則我完全同意,而它在服務業裡幾乎是每天都在驗證的東西。

而《對應客訴的超共感溝通術》裡那句「而是要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其當下的感受」(P151),講的就是同一件事。

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我想仔細講

而有一位網友在那篇文章底下留言,說這是一個糟糕的想法,理由是:

「因為人們並不總是知道什麼對自己最好。」

而 Misner 的反應是:「我心想:真的嗎?真的嗎?這在我看來太瘋狂了。」

而接下來他去查了那個人的其他發言,發現他總是站在反對的位置、幾乎跟每個人在每件事上都不同意。

而他再去看了那個人的本業,然後說:

「這傢伙是個徹底的失敗者。……他顯然一直在換行業,看起來沒有一件事是成功的。而他最擅長的事——等一下,等一下——對,就是跟所有事情爭論。」

而我要在這裡停下來,因為我認為這一段有兩個問題,而且它們正好都跟這一集自己的主題有關。

第一個問題:那是對人不對事。

而「這個人的事業不成功」跟「他這句話對不對」是兩件完全無關的事。

而查對方的資歷來決定要不要接受一個論點,正是一種找例外的方式——只是這次找的是可以不用回應的理由。

而第二個問題更重要:那個異議本身,其實相當有道理。

機制拆解:而白金法則的限制在哪裡

而「人們並不總是知道什麼對自己最好」——這句話在我這一行,是每天都要面對的現實。

而我舉一個具體的例子。

而有人來到診所,指定要做某一項她在網路上看到的療程。

而她很清楚自己「想要被怎麼對待」:快、明顯、今天就做。

而如果她的膚況當下並不適合,那我照著她想要的方式去做,就不是服務,是失職。

而這代表白金法則需要一個前提,而那個前提在原始的說法裡沒有被講出來:

白金法則適用的是「方式」,不是「內容」。

而我把它拆成兩層:

①方式層(適用):他喜歡先講結論還是先講過程?他要書面還是口頭?他要快還是要慢?——這些百分之百要照他的意思。

②專業判斷層(不適用):該不該做、能不能做、風險是什麼——這些不能因為他想要就改變。

而把這兩層混在一起,就會出現兩種相反的錯誤:

錯誤一:客人說什麼就做什麼——那是把專業責任丟掉。

錯誤二:因為我專業,所以連溝通方式也照我的習慣——那是把人趕走。

而真正的做法是:內容照專業,方式照對方。

而我認為這才是白金法則正確的版本,而那位被罵的網友,其實只是指出了它缺的那一半。

放回台灣:而這件事在受規範的行業裡是有法律意義的

而在台灣,「客人想要」不能凌駕專業判斷,這不只是職業道德,某些情況下是法律義務。

而以醫療為例:依《醫療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及相關規定,實施手術或侵入性檢查、治療前,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說明病情、必要性、方法、預後與可能之併發症及危險,並取得同意。

而《醫療機構不可不知的法律風險》裡把常見的爭議點寫得很清楚:「未盡告知說明義務」(P020)。

而《老師沒教的40堂醫療必修課》也提到同樣的問題:「醫師沒有盡到告知說明義務」(P274)。

而這代表什麼?

它代表在這一行,「用他想要的方式對待他」的正確實踐是——把該講的都講清楚,然後讓他在充分理解之後決定。

而不是「他想要,所以我就給」。

而類似的邏輯,也適用於其他有專業責任的行業:會計師不能因為客戶想要就那樣認列;建築師不能因為業主想要就省掉結構;保險業務不能因為客戶想要就跳過風險告知。

而我認為這對分會的意義很直接:

當你在替一位夥伴介紹客戶時,最好先問清楚他這一行有沒有「不能照客人意思做」的地方。

而理由是:如果你在介紹的時候承諾了他不能給的東西,那個客人最後會失望,而失望的對象是你。

而回到這一集的主題:紀律

而這一集的核心主張,我是同意的:

「你不會因為到處找例外,而變得卓越。」

而 Misner 的結論是:「成功的人只透過一致的、有紀律的行動獲得成功。他們才是真正的例外。」

而 Priscilla 補的比喻很好:「如果你不規律練習,你不會成為一位音樂會鋼琴家。」

而《執行長日記》裡那句話說得更精準:「紀律是不受動機高低的影響」(P283)。

而我想加一句我自己的區分,因為這一集把兩件事放在了一起:

「找例外」和「提出異議」不是同一件事。

而找例外,是為了不做而找理由。

而提出異議,是為了把事情做對而指出問題。

而分辨方法只有一個:看他有沒有在做。

而一個週週出席、完整照做,然後說「這一條我認為有問題」的人,是分會最寶貴的資產。

而一個什麼都沒做、卻對每一條都有意見的人,才是這一集在講的那種人。

內容照專業,方式照對方。

收束

而這一集講對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成果需要紀律,而找例外的人得不到成果。

而我想留下的是另外兩句:

①一個論點對不對,跟提出它的人成不成功無關。

②而白金法則要成立,必須先分清楚哪一層照對方、哪一層照專業。

本週行動

①問你的重要客戶一個問題:「你希望我怎麼跟你聯絡、多久一次?」——那就是白金法則的實作。②畫出你的專業紅線:哪些事不能因為客人想要就改?寫下來。③檢查自己:你上一次反對某個做法,是為了做得更好,還是為了不用做?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22《Exceptions Don’t Make You Exceptional(經典重播)》(原始集數 Ep 231;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430、Ep 423,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白金法則」(The Platinum Rule)為 Tony Alessandra 博士提出之概念。文中對節目中評論方式所提出之意見,以及對白金法則適用範圍之區分,均為改寫者之觀點。文中關於告知說明義務(《醫療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及相關規定)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實際適用請諮詢專業意見。節目中提到的國家數為錄製當時之數字。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對應客訴的超共感溝通術》、《醫療機構不可不知的法律風險》、《老師沒教的40堂醫療必修課》、Steven Bartlett《執行長日記》,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