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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392|你的名聲不是你建立的,是別人替你建立的

BNI PODCAST ‧ EP 39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集的來賓是 ACT 的共同創辦人——那個開創了「關係管理軟體」這個類別的人。而他談的不是工具,是三件比工具更前面的事。

第一個 P:個人化——你知道的事,你的對手也知道

Mike Muhney 的第一個主張,起點是一個很現實的觀察:

「在我們今天這個社群媒體無所不在的世界裡,每個人對於他需要了解的對象,掌握的資訊都是差不多的。那並沒有讓我和我的競爭對手區別開來。」

而他把結論講得很直接:

「所以如果我們接近一個人,特別是第一次接觸,帶的是一些『我知道、而我的對手也知道』的東西——我還是沒有讓自己有任何區別。」

那該帶什麼?他的說法是:「你必須越過那一層,試著進入個人的領域。」

而他對「個人」的定義非常精準:

「我指的是去建立一種你可以稱之為情感性的連結。因為情感的連結不只會連上,它還是把那個連結長期黏住的膠。」

他用的形容是:「那一小片與眾人所知不同的資訊——那片會把門打開的資訊。」

這一段在今天比 2015 年更成立。因為現在任何人都能在三分鐘內查到對方的公司、職稱、產業、甚至最近發過什麼貼文。而正因為人人查得到,這些資訊的價值也就趨近於零。

第二個 P:保密——口風其實是一種能力

第二個 P 是 private。而 Mike 把它和信任綁在一起:

「要跟你各種人脈圈裡的人建立可持續、而且更強韌的關係,你必須有信任。而你能擁有那份信任的唯一方式,就是你們開始交換、開始了解彼此的那些資訊,必須被保密、必須貼身收好。」

而他對「為什麼」的解釋,把保密從道德變成了能力:

「因為它展現了一種能力——懂得分寸的能力。而那讓你和那些對所有人都亂講一通的人,有了獨特的不同。」

劉潤在《底層邏輯1》裡有一句可以直接接上去的話:「被信任,是一種更重要的能力」(P342)。

而 Misner 講了一個親身的例子,而且承認對方並非惡意:

「我有一位好朋友,真的是不小心,分享了一些她不該分享的私人的事。她在網路上貼了跟我擁有的某樣東西相關的事——但她分享的是我跟她說過、從來沒有公開過的資訊。她就是沒有想那麼多,就把那些東西貼出去了。」

而他的處理方式,和事後的反省都很值得看:

「我必須打電話給她說:『你到底在想什麼把那些東西放上去?我跟你講的是私事。』她自己也非常懊惱。但這種事真的很容易不小心發生——你必須非常有意識地,不要去分享那些私下被分享給你的東西。」

而 Mike 指出了造成這件事的時代性原因:

「大家會有一種『反正資訊到處都是』的心態——嘿,你的資訊在社群平台上都查得到,那我為什麼不能分享?它本來就在外面了啊。」

他的反駁是:「而我相信在這些更貼近的關係裡,那些細節是更私人的、更該貼身收好的。而在我們今天的文化裡,這兩者之間有一道落差。」

第三個 P:從對方的角度看——「你一直在被打分數」

第三個 P 是 perspective,而 Mike 用一句相當直接的話開場:

「你必須理解——你一直都在被你打交道的那些人打量、評估。」

而接下來這一句,是整集最值得停下來的:

「他們才是真正在建構、並且散播我們所謂『你的名聲』的那些人。」

他把三個 P 串起來的方式也很清楚:「如果你的名聲是那種『缺乏信任、不能被依賴去保守別人私下告訴你的事』,你就會失去那段可持續的關係。」

而 Misner 給的例子非常具體,也很現代:

「我有一些朋友,他們絕對不希望自己的照片出現在社群媒體上。而另一些人完全不在意,貼就貼。所以我學會了在做那種事之前先問——因為如果你就這樣開始貼別人小孩的照片,有時候他們並不喜歡。」

而 Mike 給的原則,適合當成一條規矩:

「你必須理解,在得到明確許可之前,往保守的那一邊出錯,是你的責任——而不是對資訊做出假設。」

Misner 順勢接上了 Tony Alessandra 的白金法則:「黃金法則是『你希望別人怎麼待你,就那樣待人』;而白金法則是——先問、先聊,然後用『他們希望被對待的方式』去對待他們。」

《客訴應對的100條法則》裡的說法是同一件事的另一面:「能夠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的能力」(P035)。而它之所以被列為「能力」而不是「態度」,正因為它需要一個動作——去問。

三個加碼的 P:無價、有目的、珍貴

Misner 追問他有沒有額外的 P,而 Mike 給的這三個,其實是他整套人生哲學的根。

他先講了自己的基礎:「我人生的根基、以及當初促成 ACT 被發明出來的原因是——人是重要的。我不管是商業還是個人,我不做那種區分。不論你走在哪一個人脈圈裡,每一個人都重要。」

然後是那三個字:

「關係是『無價的』,而那應該成為一個目標——我能不能把這段關係帶到無價的層次?它們是『有目的的』,如果經營得正確的話,它們本來就該是。而它們是『珍貴的』。」

而他的結論,是給所有沉迷於工具的人的:

「如果你抱持著『關係就是無價、有目的、而且珍貴』的態度,你就拿到了發動引擎的那把鑰匙。」

「我不在乎你用什麼工具、有什麼行事曆、記了什麼筆記。如果你沒有那個正確的態度,那些東西全部都不會有用——態度才是讓它們和諧運作的鑰匙。」

這段話出自一位靠賣關係管理軟體起家的人,格外有份量。

機制拆解:名聲的所有權不在你手上

「他們才是真正在建構你名聲的人」——這句話值得拆開,因為它推翻了一個我們很習慣的想法。

我們談個人品牌時,預設的是名聲可以被「經營」:講對的話、發對的內容、維持對的形象。而 Mike 的說法是:你能做的只是提供素材,組裝和散播的工作全部在別人身上。

而這造成一個很不對稱的結構。

你花很多力氣經營的正面素材,需要別人願意主動轉述才會擴散——而人多半懶得轉述好事。但一次口風不緊、一次擅自轉發,卻幾乎不需要任何推力就會自己傳開,因為那種事本身就有話題性。

所以保密之所以是三個 P 裡最實際的一個,不是因為它最高尚,是因為它是三者中唯一「做錯一次就會被記很久」的。

而柯維那句「創造影響而非名聲」(《與成功有約》P432)剛好補上了另一半:既然名聲的所有權不在你手上,那把注意力放在你能控制的事情上——也就是你對別人實際造成的影響——才是唯一划算的策略。

在台灣,最常見的失守是「截圖」

三個 P 裡,台灣最容易失守的是第二個,而失守的形式很具體:群組訊息的截圖轉傳。

我們的商業社交幾乎全部發生在通訊軟體裡,而截圖是一個成本為零的動作。轉傳的人通常沒有惡意——多半只是想讓第三個人「快速理解狀況」。但那張圖一旦離開原本的群組,就同時失去了語氣、脈絡和當時的關係。

而更麻煩的是台灣的商圈密度。一則轉出去的訊息,往往三天內就會傳回當事人耳裡——而且是以最難堪的版本。

我在處理群組資料時的原則,是不逐字轉貼,一律綜述改寫,而且開頭會說明資料的來源與引述方式。這不只是禮貌問題——因為逐字轉貼會連帶把說話者的語氣、當下的情緒、以及只有在場的人才懂的前提,全部搬到一個沒有那些前提的地方。

在診所端,同一條原則的版本是:客人在診間講的任何事,都不會出現在任何其他對話裡——包含當成正面案例。因為她判斷的不是我們有沒有講壞話,而是「這個人會不會講出去」。

而在分會裡,那個場景是:一位夥伴在一對一時提到公司最近有困難。那句話會不會出現在下一場會議前的閒聊裡,就決定了他下次還會不會跟你講真話。

關於工具:2015 年的答案,今天的做法

節目後半 Mike 介紹了他當時的新產品(一款以「軌道」為架構的關係管理 App,可以把同一個人放進無限多個圈子,並且對整個圈子群發、但每個人收到的是獨立訊息)。

那個產品今天已經不必去找了,但它的設計理念完全沒有過時,而且正好是今天各種 CRM 的核心:

「能夠有效率、流暢地處理數量,但不犧牲個別關係的品質。」

而換算到今天,這件事的做法其實不需要昂貴的系統——一份分了標籤的聯絡人清單、加上一欄「上次聊到什麼」,就已經完成八成。而 Mike 自己也說了,工具不是重點:態度才是鑰匙。

本週行動

下次見面前,找出一件「只有你知道」的事:不是查得到的職稱與產業,是他上次提過的那件小事。查得到的東西,你的對手也查得到。②訂一條你自己的保密規矩:例如「群組內容一律不截圖轉傳,要講就自己重述」。這是三個 P 裡唯一做錯一次就會被記很久的。③做任何跟別人有關的事之前,先問一句:貼照片、提到對方、公開合作——白金法則的核心不是體貼,是那個「先問」的動作。

收束

這集的三個 P,其實是照著時間順序排的。

個人化,決定關係能不能開始;保密,決定關係能不能持續;而對方的角度,決定關係能走到多深。

而那句「他們才是建構你名聲的人」之所以讓人不太舒服,是因為它拿走了一種控制感。

但換個角度看,它其實是件好事:既然名聲是由那些跟你打過交道的人組裝出來的,那你要做的事情就變得很單純了——把每一次打交道做好。

不需要經營形象。你只需要成為那個他們願意繼續講真話的人。

你一直都在被你打交道的人打分數。而他們才是真正在建構、並且散播你名聲的那些人。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92《The 3 Ps of a Powerful Network》(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來賓:Mike Muhney,ACT 軟體共同創辦人),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白金法則出自 Tony Alessandra。本集錄製於 2015 年國際人脈週,節目中介紹之關係管理 App 已隨時代更迭,文中僅保留其設計理念並改寫為今日對應做法。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客訴應對的100條法則》、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台灣的觀察與診所端的原則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391|「我哥太忙了,所以他派我來幫他交朋友」

BNI PODCAST ‧ EP 39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市面上教人怎麼經營人脈的書多得是。而 Tim Houston 想做的是相反的一件事:把那些做錯的人記錄下來——包括他自己曾經是的那一個。

一本反過來寫的書

Tim Houston 從 1996 年就是 BNI 會員,後來成為紐約外圍行政區的區域董事。而他寫《世界上最爛的人脈經營者》的動機,來自一個他到處都遇得到的畫面:

「不管我去到哪裡,當時是這樣,今天也還是這樣——有時候你會遇到某些人,你只能搔搔頭想:『這真的算是在經營人脈嗎?他們是怎麼做生意的?他們是怎麼在商場上活下來的?』」

而他發現這不是地方性的現象:「透過分享世界各地 BNI 董事的故事,我們發現這裡面有一個共通性。」

於是他決定換一個方向:「有太多很棒的書在教人怎麼經營人脈。我想從不同的方向來看這件事,讓大家看看『什麼不要做』。而更重要的是——我們這些曾經是世界上最爛的人脈經營者的人,在那個過程裡學到了什麼。」

注意最後那半句。他把自己放進了那份名單裡——而這正是這本書不會變成嘲笑大會的原因。

共同特徵只有一個:僱傭兵心態

Misner 問他,這些人的共同點是什麼。而 Tim 的答案只有一個詞:

「我注意到的共同主題是,這些人有一種我稱之為『僱傭兵心態』的東西。他們去交流活動、去商務團體、去展場——而一切都是關於他們自己。」

而他描述的後果,是一個很殘忍的落差:

「他們不在乎建立關係。他們在過程中把橋一座座燒掉。而他們自己心裡真心以為,自己正在完成某些事情。」

「而現實是,他們只是在礙事,而且流失了大量的信譽。」

他用 VCP 這個架構把損害拆得很清楚:

「他們沒有能見度、或非常有限;他們原本可能有的信譽,被他們做的事或說的話徹底摧毀;然後獲利完全等於零。而他們對這件事沒有任何概念。」

但 Tim 接下來這段話,讓整集從批評變成了教育:

「我認為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在某些情況下,他們以為人脈經營就該是這樣做的。沒有人真的教過他們。他們以為自己是天生的人脈高手,但我不認為是這樣。」

「人脈經營是一項需要時間累積的技能,需要試誤,需要向其他人和專家學習。」

第一種:外包的人脈經營

Tim 把這些人分成三類:最不受歡迎榜(幾乎在任何場合都會遇到)、環境災難型(只出現在特定場合)、以及線上不法之徒(線上人設與真實行為完全不同的人)。

而他分享的第一個真實案例,叫「外包型」。

2000 年代初,他在一場交流活動上遇到一位男士,自稱是財務顧問。但他沒有名片,而且對自己號稱在賣的服務一無所知。

Tim 特別補了一句讓場面更尷尬的細節:「而那個房間裡,還有另外十五、六位財務顧問。」

他試著問一些關於對方和公司的問題,而對方的處理方式是:「他想把我推給別人,叫我打電話去、直接跟他們拿資訊。」

大約一個月後,Tim 在一場商會的名片交換活動上又遇到他。這次他有名片了——但頭銜完全不一樣。

Tim 說:「我以為你是財務顧問?」

而對方的回答是:

「喔不是。我那時候沒跟你說實話。你看,財務顧問是我哥,但他太忙了沒空經營人脈。所以他決定的做法是,派我去參加他的那些活動,替他經營人脈。」

而 Tim 指出這不只是個人現象,大小公司都在做同一件事:

「他們派人去做我所謂的『旋轉門式人脈經營』——這個月派公司或分行的某一個人去參加活動,下個月換另一個人。然後就沒有人有機會跟他們建立關係。」

他的結論是一句應該被貼在每一間公司公關部門牆上的話:

「人是跟『人』建立關係的,不見得是跟『公司』。」

第二種:遊牧型——晃了五年,一顆種子都沒種

第二個案例叫「遊蕩者」,同樣是真實故事。

那個人到處參加各個 BNI 分會的會議,心想不用入會也能拿到很多生意。而 Tim 說這個故事從 2000 年開始,一直到 2005 年才收尾。

他的診斷很精準:

「這是一個從一個團體跳到另一個團體、又跳到另一個團體的人。他從來沒有種下任何種子——我應該說,從來沒有扎下任何根。他以為只要出現,就會拿到生意。」

Misner 給了這種人另一個名字:「我稱他們為『遊牧型人脈經營者』——就這樣從一個團體翻到另一個團體。」

而他補的這段觀察很有意思:「有趣的是,這在我 1985 年創立 BNI 時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今天已經沒有那時候那麼嚴重了,因為我們一直在教人思考『扎根』這件事。」

機制拆解:他們不是不努力,是把本金一直領出來

這兩種人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共同點:他們其實都很勤勞。

那位替哥哥出席的弟弟真的到場了;那位遊蕩者五年裡跑了不知道多少場會議。如果只算出席次數,他們可能比多數會員都高。

而他們失敗的原因,用複利的語言來講最清楚。

劉潤在《底層邏輯1》裡提醒過一件事:「複利效應不是暴富效應」(P110),而且「早期靠本金,後期靠複利」(P116)。

人脈的本金,是同一群人對你的重複曝光與逐次驗證。而遊牧型的人每換一個場子,就把累積歸零重來一次——他永遠停留在「早期」,於是永遠只能靠本金,而本金就是他每次出席所花的那幾個小時。

外包型更糟,因為它連本金都存不進去。公司每個月換一個人去,等於每個月都在開一個新帳戶,而每個帳戶都只存了一次就被關掉。

而這解釋了那個看起來很矛盾的現象:他們的投入是真的,但他們的帳戶餘額永遠是零。不是因為錢被花掉了,是因為那些錢從來沒有存進同一個帳戶。

在台灣,這三種人各有本土版本

這集的三種分類,在台灣都找得到對應,而且有些更常見。

外包型的台灣版本,是「派人出席」。老闆自己不去,派業務、派特助、派剛進公司的新人。而那個人往往沒有決策權、不熟悉服務內容、也不會回報——於是那個名額每週都在燃燒,卻沒有任何東西累積下來。

更本土的一種變體是「輪流出席」:這週你去,下週我去,看起來很公平、也照顧到大家的時間。但對其他會員來說,這個位置上永遠坐著一個陌生人。

遊牧型的台灣版本,是同時參加四五個商會但每個都只掛名。名片上頭銜很多、社群很廣,而問題是——每一個圈子裡的人都只認得他的臉,沒有一個圈子的人講得出他到底做什麼、做得好不好。

我在診所端見過同一個模式的異業合作版本。那些找上門說「我們資源很多、認識很多人」的合作提案,成功率極低。而真正促成事情的,永遠是那些已經來往兩三年、我知道他做事什麼風格的人。

而 Tim 那句「人是跟人建立關係的」,在台灣尤其成立。我們的商業信任幾乎完全綁在個人身上——換了窗口,關係就要重談;老闆換人,合作就會鬆動。這件事有它的缺點,但它也意味著:只要你是那個穩定不換的人,你本身就構成了一種稀缺。

收束

Tim 那本書的最後一章叫《從一團糟到一個成功》。而 Misner 特別喜歡這個標題。

因為這集真正的主張不是「不要當那種人」,而是那句更寬容的話:

「沒有人真的教過他們。他們以為自己是天生的人脈高手——但我不認為是這樣。」

這句話值得每一位資深會員記住。那個在會場裡拿著名片到處塞、講了三分鐘還在講自己公司歷史的人,多半不是無禮,是沒有人告訴過他該怎麼做。

而 Tim 自己也曾經在那份名單上。

所以這本書真正的用途,不是拿來對照別人。是拿來確認自己已經離開了哪一頁。

📚 延伸閱讀

《富爸爸,窮爸爸》 羅勃特·T·清崎

「鏡子象徵著自知的力量」 P111

清崎用鏡子談的是財務上的自我認識,而休斯頓寫這本書時做的正是同一件事——他沒有站在旁邊點評別人,他把自己也列進了那份名單。這一句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什麼不要做」這類清單最大的風險,就是每個人讀的時候都在心裡替別人對號入座。而真正會讓你進步的讀法只有一種:一條一條看過去,誠實承認哪幾條自己犯過。照鏡子不舒服,但那面鏡子是唯一會對你說真話的東西。

本週行動

檢查你有沒有在外包關係:這個月有哪幾場你本該親自到、卻請人代表的?人是跟人建立關係的,不是跟公司。②算一下你的「同一群人」有多少:你參加的所有場子裡,有幾群人是連續兩年都見得到的?只有那幾群會產生複利,其餘的都只是本金。③這週主動教一個新人一件事:那些做錯的人多半不是無禮,是沒有人教過。而你現在會的東西,也是別人教的。

他從來沒有扎下任何根。他以為只要出現,就會拿到生意。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91《World’s Worst Networker》(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來賓:Tim Houston,BNI 紐約外圍行政區區域董事,著有《The World’s Worst Networker》),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為 Ep 201 的經典重播。該書共同撰稿者包括 Bob Burg、Susan RoAne、Michelle R. Donovan、Robyn Henderson 與 Ivan Misner。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台灣的觀察與診所端的例子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390|你發出去的名片愈多,效果愈差

BNI PODCAST ‧ EP 39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一位讀者問了 Misner 一個看似基本的問題:名片到底什麼時候該給?而他的答案,會讓大部分人重新想一遍自己在交流場合裡做的每一件事。

「名片推銷員」——以及需要報警的那種給法

Misner 先描述了那個大家都遇過的場景:

「你參加過多少次交流活動,被人走過來、直接把名片塞進你手裡、或是你口袋裡?」

而他的形容很幽默:「我覺得那算是一種名片虐待,值得打電話給名片警察。」

他把這種人稱為「名片推銷員」,而診斷是這樣的:

「他們直接來自那種『賣、賣、賣』的訓練學校。所以他們去交流活動,就把名片硬塞給每一個遇到的人。他們把人脈活動當成一次面對面的陌生開發機會。」

而他點出了那個核心的錯覺:

「他們在每一場活動的目標,就是盡可能把名片發完。而他們有一種妄想——以為光是有名片、把它發出去,就會自動讓你成為他們人脈的一部分。」

他也描述了接收端的感受,而這一段值得所有人對照自己:

「站在這種積極兜售名片的接收端,其實非常尷尬。你常常會覺得自己被推銷了,而對方完全沒有考慮你的利益、甚至也沒考慮他自己的利益。」

而他給了一個很生動的比較:「這基本上就是陌生開發的一種形式。差別在於,電話陌生開發的人在線的另一端、離你很遠;而這個人正對著你的臉呼吸、抓著你的手——那是一種你會想避開的處境。」

他的建議只有一句

「除非有人開口跟你要,否則不要給出你的名片。」

而他也知道這句話會嚇到人:「我想大家有時候會對這個說法感到驚訝。」

但他立刻補上了一個很重要的界線——他反對的是主動塞,不是收到別人的名片。

他提到自己寫過一篇文章,講一個人主動遞名片、而對方非常粗魯地說「我不要你的名片」。而 Misner 的評語很明確:

「那是不恰當的。常常有人遞名片給我,我從來不會想到要把名片還給對方說我不要——那太瘋狂了。那是很沒品味、而且我認為很不專業的行為。」

而他真正在推薦的,是一種交換的品質:

「使用名片最好的方式,是進行一段對話,讓對方主動跟你要、或是對你做的事情有興趣。」

他還用了一個很好的形容詞:「如果你主要只把名片給那些開口要的人,你會發現這件事很清爽,甚至有種解放感。」

那如果你想連結,對方卻沒開口?

這是所有人的下一個問題。而 Misner 的解法簡單到有點狡猾:

「如果他們沒跟你要名片,但你真的很想跟他建立連結——那我會跟他要他的名片。」

Priscilla 立刻補上了那個自然的反應:「因為那幾乎是一種本能——『這是我的名片,你有名片嗎?』」

而 Misner 給的示範句更完整:

「我很想要你的名片,我希望之後有機會再聯繫。」或是「這段對話很有意思,我覺得你做的事很有趣,也許我們之後可以再聊。可以跟你要張名片嗎?」

然後他預測了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很可能他接著就會跟你要名片。而至少你可以說:『謝謝,我很感謝你的名片。你要不要也拿一張我的?』十次有九次,他們會說好。」

還有更好的第三條路:「你常來這裡嗎?」

但這集最好的建議,其實藏在後面。Misner 說上面那個換名片的做法,他其實把它當成最後手段

「一般來說我不會那樣做。我會做的,是問他們是不是常來這個團體。」

他的句型是:「你是這個商會的會員嗎?你常來嗎?希望我們之後還會碰到,我很想再見到你。」

然後下一次:「我會去找他們,再開啟一段對話——『很高興又見到你。上次我們聊到你提過某某事⋯⋯』然後接下去。『生意還好嗎?』一段後續的對話。」

而他的結論是這一整集的關鍵句:

「當你跟一個人見過兩、三次面之後,交換名片就比那種『亂噴一通、祈禱有效』的發名片方式,有意義得多。」

機制拆解:為什麼「開口要」比「主動給」有效

這個顛倒過來的做法為什麼會有效?拆開來看有三層。

第一層是互惠。《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裡描述的機制是——人會「以『互惠』的心態來答應賣方的要求」(P096)。而當你先跟對方要名片,你等於先給了對方一個訊號:我對你有興趣。而互惠的壓力會讓對方自然地想回應——通常就是問你要一張。

第二層是角色的轉換。主動遞名片的人,在那一刻的角色是「賣方」;而主動要名片的人,角色是「有興趣的人」。同樣是想建立連結,兩者在對方腦中被歸的類完全不同。

萊恩・塞爾漢在《一出手就成交》裡的說法很傳神:「人們不喜歡被推銷,但喜歡和朋友一起購物」(P067)。

第三層是關於許可。Misner 在節目裡順帶講了一個他自己的習慣,而這個延伸很有價值:

「我對聽眾講某個主題時,與其說『各位,我看到你們在做這個而不是那個,你們也許可以試試那樣做』——我發現先徵求許可,問一句『你們願意聽幾個建議嗎?』大家會說當然好,然後我的建議就會被以更好的方式接收。」

馬斯洛在《存有心理學的不斷探索》裡有一句可以放在這裡的話:「我們只能提議,不能強迫他」(P112)。

而名片這件事,其實就是這個原則的實體版本:一張被要求的名片,和一張被塞進口袋的名片,物理上完全相同——差別只在對方有沒有同意收下它。

收到名片,不等於拿到許可

而 Misner 花了一段講一件他顯然被惹惱過很多次的事:

「我發出我的名片時,我大概就知道,有 50% 的機率我會被加進他們的 email 名單,然後開始收到東西。」

而他的反應很直接:

「那是最快讓你跟我建立不了關係的方式——因為你把我加進你的電子報,然後我就退出了。」

而他的分析點出了這個行為的荒謬:

「有些人把這件事視為一個很棒的商機。但事實上,任何真正懂『人脈是關於建立關係』的人都會理解——那不是該做的方式。」

這一條在今天要換算成更多場景:把交換到的 LINE 直接拉進群組、把名片上的手機加進廣播名單、把一次禮貌性的加好友當成推播許可。

動作的成本很低,而代價是那個人從此會略過你所有訊息。

在台灣,這條規則需要一個修正

這集的建議如果原封不動搬到台灣,會出問題——因為在我們的商業禮儀裡,初次見面雙手遞上名片本身就是禮貌,不給反而失禮。

所以要保留的不是「不要給名片」這條規定,而是它背後真正要避免的那件事:把發名片本身當成目的。

換算成台灣可用的版本,大概是這三條:

①該交換的時候正常交換,但不要「巡場發送」。一場活動走完,口袋空了、卻講不出任何一個人在做什麼,那就是名片推銷員。

②把 Misner 那句「你常來這裡嗎」帶進台灣的場合。它在中文裡更自然:「你們常辦這個嗎?」「下次還會來嗎?」——這句話的作用是替第二次見面留一個接口,而第二次見面的價值遠高於第一張名片。

③交換之後的那一步才是真正的分水嶺。台灣的版本不是 email 名單,是 LINE。而把一個剛認識的人拉進行銷群組、或隔天丟一張型錄過去——那是我們這裡最普遍、也最有效的關係終結方式。

我在診所端的做法,是把交換後的第一則訊息固定成同一種形式:不放任何資訊、不附任何連結,只提一句當天聊過的具體內容。因為那句話能證明的事情,是所有型錄都證明不了的——我真的有在聽。

本週行動

下一場活動,設一個新的成功標準:不是發出去幾張,而是你能講出幾個人在做什麼。②把「我給你名片」換成「可以跟你要張名片嗎」:先要,再問對方要不要你的。十次有九次會拿。③問一句「你常來嗎」:替第二次見面留接口。見過兩三次之後再交換,那張名片才有重量。

收束

名片這件事之所以值得一整集,是因為它是一個很好的照妖鏡。

一個把交流場合當成陌生開發的人,會用發出去的張數來衡量今天有沒有收穫。而那個數字之所以誘人,正是因為它是唯一能在當天就計算出來的東西。

但那個數字衡量的其實是你講了多少話,而不是有多少人願意聽。

而 Misner 那個「你常來這裡嗎」的做法,最漂亮的地方在於它承認了一件事:第一次見面本來就不會產生生意。

它唯一該產生的東西,是第二次見面。

一張被要求的名片,和一張被塞進口袋的名片,物理上完全相同——差別只在對方有沒有同意收下它。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90《When to Hand Out Your Card》(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起因為一位讀者於 Misner 部落格上的提問。節目後段討論之手寫小卡與寄卡服務、電子報名單等做法,文中已改寫為今日對應情境。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諾亞・葛斯坦、史帝夫・馬汀、羅伯特・席爾迪尼《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萊恩・塞爾漢《一出手就成交》、亞伯拉罕・馬斯洛《存有心理學的不斷探索》,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台灣名片禮儀的修正建議與診所端的做法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389|你們都對這個團體承諾過——但你們從來沒有對彼此承諾過

BNI PODCAST ‧ EP 389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我一直在給,但好像沒什麼回來。」這是分會裡最讓人洩氣、也最少被正面處理的一種挫折。而這集給了一個非常具體的解法——兩個問題。

青蛙的比喻

這集的來源,是 Misner 和一位引薦學院講師的對話。她告訴他:

「她常遇到一些很擅長付出的人,但他們並不總是從那些關係裡得到對等的回報。」

而那些人真正想知道的是:「怎麼判斷一個潛在的引薦來源是不是好的對象?以及可以做什麼,來提高自己的時間與心力真的投在會有正向收成的關係上?」

而那位講師給了一個 Misner 認為很棒的比喻:

「當我們在人生中尋找一段好關係時,有時候得親吻幾隻青蛙,才會找到我們的王子。」

而她描述的那個過程,實在有點寫實:

「人們想要避開的,是那種滑溜、拖泥帶水、拉長好幾個月、有時候好幾年的親吻——最後才發現,那隻青蛙從來就沒有要變成王子。」

請注意「好幾年」這三個字。這個問題最貴的成本不是失望,是時間。而它的可怕之處在於,你要到很後面才會發現。

GAINS 做完之後,才是關鍵的兩題

Misner 先複習了 GAINS:目標(Goals)、成就(Accomplishments)、興趣(Interests)、人脈(Networks)、技能(Skills)。

而他也給了一個常被省略的執行細節:「我建議你真的把 GAINS 交流表填出來、然後交換。這就是為什麼它叫『交換』——你拿到他的,他拿到你的。」

但他真正想強調的,是後面那兩題:

「在做 GAINS 交流時,你必須用這兩個額外的問題收尾。我認為它們真的能幫你判斷,這個人到底是不是認真想幫你。」

第一題:你有時間投資另一段專業關係嗎?

第一個問題是:

「你有時間投資在另一段專業關係上嗎?」

而 Misner 提醒,問這句話的前提是你自己也得先過關:「如果你覺得自己有那個時間,你才有立場去問別人。」

而如果對方沒有時間,他的結論非常果斷:

「那你就知道,那不是你的王子。他永遠不會是你的王子,他從來也不會是。而這件事告訴你——想在這段關係上深耕,是一種分心,不是一種好處。」

Priscilla 追問了一個很實際的問題:「那如果對方問你,你說的時間是指多少?」

而 Misner 給的標準答案,值得每個人記下來:

「如果我要能夠持續地、互惠地引薦你,我們需要建立一段專業關係,讓我能信任你、你能信任我。這要花多久?我不知道。」

「這就像發展一段友誼——它不會一夜之間發生。你和我不可能才剛認識就開始互相傳引薦。至少我們不該這樣,因為你需要知道我做得好不好,我也需要知道你做得好不好。」

誠實地說「我不知道要多久」,聽起來像是沒有回答。但它其實是一個更重要的訊息:這件事沒有捷徑,而我不打算假裝有。

第二題:重點不是「能不能」,是「願不願意」

第二個問題是:

「就你目前所知,你喜歡我做的事嗎?你能想像我們兩個之間會有一段引薦關係嗎?」

而 Misner 事先就替你預告了那個模糊的答案:

「答案可能不是清楚的是或否。它可能是:『我確實喜歡你做的事,但我還不知道我能怎麼引薦你。』」

而他的判準,是這集最鋒利的一句:

「但問題不在於他們『能不能』引薦你。問題在於他們『願不願意』——因為有意願,就會有辦法。」

這個區分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把兩種完全不同的「不確定」分開了。

「我還想不到怎麼幫你」是一個技術問題,它會隨著了解加深而自動解決。「我不太確定要不要投入」是一個意願問題,它不會因為你再多解釋三十分鐘就改變。

而多數人在一對一裡浪費掉的力氣,就是在對第二種人做第一種的努力。

機制拆解:你其實是在給對方一個「退出的許可」

Misner 對這兩題的作用,下了一個非常精準的註解:

「你在一開始就問對方有沒有資源、動機或時間去投資——而且藉此給了他或她一個『退出的許可』。剩下唯一的問題,就只是這個配對夠不夠好、能不能讓這段關係在時間裡變得互惠。」

「退出的許可」這五個字,是整套方法的核心。

因為在一場氣氛良好的一對一裡,說「其實我沒空」是很困難的——那聽起來像拒絕、像不給面子。所以多數人會給一個溫和的肯定,然後用行動慢慢說不。而那正是那隻拖了好幾年的青蛙的來源。

而當你主動把退出的門打開,兩件事同時發生了。

對那些沒有意願的人,你替他省下了說謊的必要——而你也立刻省下了幾個月。

而對那些有意願的人,這個問題的效果剛好相反。《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裡描述的機制是:人「就會受到激勵去信守剛做出的承諾」(P120),而條件是——「這個承諾是自願的、主動的」(P121)。

換句話說:正因為你給了他退出的選項,他選擇留下來的那句話,才會產生約束力。

而 Misner 那句總結,把沒問這兩題的後果講得很白:

「沒有這兩個問題收尾,你得到的可能是一段很有意思的對話——但沒有任何承諾。」

分會內部的版本:你們承諾的是團體,不是彼此

Priscilla 問了一個好問題:「這是用在非 BNI 的人身上吧?因為同一個分會的會員,不是已經同意要當彼此的引薦夥伴了嗎?」

而 Misner 的回答,是整集最值得帶回分會的一段:

「理論上是。但問題在這裡——你承諾的是這個團體。假設是你和我在談,我沒有『對你個人』承諾過,你也沒有『對我個人』承諾過。我們是透過整個團體的脈絡承諾了彼此,但不是彼此個別地承諾。」

這句話解釋了一個很多分會都有、卻很難說出口的現象:大家都很友善、會議也很順利,但真正在互相傳引薦的,永遠是固定那幾組人。

而 Misner 給的分會版問法,只改了一個字:

「不要問『你有時間投資嗎』,改成問『我們可以怎麼進一步投資、來建立我們的專業關係?』」

而他示範的後續對話很具體:「我想去你的工作室看看,我想看你到底在做什麼。也許你也可以來我的辦公室看看。」以及那個很好用的探問:「你有沒有看到任何一種情境,是你有可能引薦我的?我一直在想我可以怎麼引薦你。你平常會遇到什麼樣的人,可能會是我的來源?」

而他很誠實地承認了為什麼需要這一步:

「那裡面有一種默契上的理解,但我們把它明確化。因為我們都認識一些人,他們來參加 BNI 會議,但並不真的知道『為彼此在』是什麼意思。」

在台灣,這兩題要換一種問法

這兩個問題如果照字面翻成中文,在台灣的飯桌上會有點刺。

「你有時間投資另一段專業關係嗎?」——這句話在我們的語感裡,聽起來像在測試對方,甚至像在暗示對方不夠有誠意。而被這樣問的人,幾乎一定會回答「有啊當然有」,然後這題就白問了。

在台灣比較有效的版本,是把「有沒有時間」換成「頻率」:

「你覺得我們大概多久碰一次比較合適?」——這句話同樣在問時間,但它預設了會繼續,而且把答案交給對方。一個真的想投入的人會給你一個具體的頻率;而一個沒打算投入的人,會給你一句「有空再約」。

而第二題在台灣的版本,關鍵是不要問對方喜不喜歡你做的事(因為答案一定是客氣的肯定),要改問一個需要動腦的具體問題:

「你身邊什麼樣的人,最有可能會用到我的服務?」——這一題答不出來很正常,而他願不願意當場認真想,比他答得出什麼更能說明一切。

我在診所端的異業合作也是同一個判準。合作談得成不成,通常在第一次見面就看得出來——不是看對方講得多熱情,是看他有沒有當場拿出行事曆。

本週行動

下次一對一,用「多久碰一次」收尾:這是台灣版的時間題。給得出具體頻率的是王子,說「有空再約」的是青蛙。②問一題需要動腦的:「你身邊什麼樣的人最可能用到我的服務?」答不出來沒關係,重點是他願不願意當場想。③對分會裡的夥伴,把默契講明白:你們承諾的是這個團體,不是彼此。找三位夥伴,個別把這件事講清楚。

收束

柯維在《與成功有約》裡有一句話,用在這裡剛剛好:「我們想得到愛,卻不做出承諾」(P495)。

而分會版本的它是:我們想得到引薦,卻不做出承諾。

這集真正在處理的,其實不是怎麼識人。是我們太習慣讓事情停在「感覺不錯」的階段——因為把話講明白會有風險,而模糊不會。

但模糊的成本是遞延的。它不會讓你當場難堪,它只會讓你在兩年後才發現,那隻青蛙一直都是青蛙。

而那兩個問題唯一的作用,就是把兩年壓縮成三十秒。

正因為你給了他退出的選項,他選擇留下來的那句話,才會產生約束力。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89《Kissing Frogs》(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內容源自 Misner 與一位引薦學院(Referral Institute)講師之對話,「親吻青蛙」之比喻為該講師所提出。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諾亞・葛斯坦、史帝夫・馬汀、羅伯特・席爾迪尼《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台灣版問法與診所端的判準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388|你什麼時候該把位子交出去?創辦三十年那天,他做了示範

BNI PODCAST ‧ EP 38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集表面上是一場人事介紹。但如果你自己有一家公司、或正在想「這件事以後誰接」,它其實是一堂很具體的交棒課。

三十週年的前一天

Misner 一開場就說明了時間點:

「明天,也就是 1 月 8 日,是我們這個組織成立三十週年。三十年前的明天,BNI 在南加州開始。」

而他選在這一天做的事,是介紹新任執行長 Graham Weihmiller:哈佛商學院 MBA,先前是一家經營三十二年的全國性居家照護連鎖體系的執行長,同時是一個提供弱勢家庭居家照護的基金會的創始董事。

而 Misner 對這件事的定位很清楚:

「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合適的機會——不只是慶祝三十週年,同時也標記這個組織一個新時代的到來。」

值得注意的是,這件事發生在組織狀況很好的時候,不是出事的時候。而多數創辦人交棒,都是等到不得不交的那一天。

五件事裡最重要的一件:把默契寫成明文

Graham 提出的五個重點是:對外傳播「貢獻者愈多」的文化、把會員期待明文化、運用科技、槓桿內外部的內容、以及 BNI 基金會。

而第二項最值得拆,因為它是最不起眼、卻最能決定組織能不能撐過規模擴張的一項。

Graham 的說法是:

「我認為那其實是兩件事。第一,把組織對現有會員與新會員的期待明文化——關於參與度、關於他們每週帶進分會的東西。」

而下一句才是真正少見的:

「但我也認為它是反過來成立的——去理解『會員對這個組織的期待』,並且確保組織持續達到、甚至超越那些期待。」

這個雙向性很重要。因為多數組織在「明文化期待」時,只會寫下對成員的要求——出席率、引薦數、繳費期限。而反方向的那一半,通常永遠停留在口頭的「我們會照顧大家」。

而一份只有單向要求的規則,久了會變成一份契約——而契約只能換來遵守,換不來投入。

「在地的生意,全球的網絡」——被科技解開的那一格

第三項是科技,而 Misner 在這裡補的一段觀察,回頭看相當有前瞻性:

「我認為我們正在進入一片未知的領域——『在地的生意,但擁有全球的網絡』這個概念。因為在這個組織三十年裡的前二十八年,那幾乎就只是冰山一角。分會真的就只看得到自己分會裡的人,也許再加上一場區域活動。」

「而這是第一次,我們真的可以把全世界大多數的會員連起來——不只是溝通、交流、講話,還可以傳遞引薦。」

而 Graham 對科技的態度,也不是那種「導入新系統」的說法:

「我感興趣的是,我們怎麼讓這些系統的使用變得更一致、更普及。我也很有興趣從組織各處蒐集想法。」

「更一致、更普及」這六個字,是所有導入過系統的人都懂的痛。買系統從來不是問題,讓所有人真的用同一套才是。

Misner 問了一個很少有創辦人會公開問的問題

五個重點談完之後,Misner 追加了一題,而他問的方式很坦率:

「我要問一個五個重點以外的問題。你最被 BNI 什麼地方吸引?我知道從我的角度,我們為什麼想要你來 BNI。那是什麼把你吸引到這個組織?因為這是雙向道——當一個人以你這樣的角色進來,你必須自己想要在這裡。」

而 Graham 的答案,最後濃縮成一個詞:

「很簡單。是那股能量。我在好幾個場合都看到了——這個組織裡每一個參與的人,都有巨大的能量、對這個文化有巨大的熱情。」

「他們知道自己日復一日在做的事,真的對人造成了很大的影響。而它同時也是一個非常真實的需求的解方。」

「如果要濃縮成一個詞,我會說:能量。」

一位哈佛 MBA、做過連鎖體系執行長的人,被問到為什麼加入時,講的不是市場規模、不是成長曲線、不是商業模式。他講的是他在會議室裡感覺到的東西。

機制拆解:交棒最難的不是放手,是決定留下什麼

這集之所以值得寫,是因為它示範了一個交棒動作裡最關鍵、也最容易做錯的部分。

Misner 交出去的是執行長——也就是日常營運、系統、人事、成長策略。而他留下的職稱是「首席願景長」

這個切法非常精確:他交出去的是「怎麼做」,留下來的是「為什麼做」。

而多數失敗的交棒剛好相反——創辦人交出了頭銜,卻繼續管每天的決策;或者交出了決策,卻沒有人接手守護那件最初的東西。前者讓接班人做不了事,後者讓組織在三年內變成一家普通公司。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有一句話可以放在這裡:「基於前後關聯的傳承,每一步都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P153)。

關鍵詞是「前後關聯」。一次好的交棒不是把東西從一個人手上搬到另一個人手上,而是讓後面的人有一個明確的立足點——他知道哪些東西不能動、哪些東西該由他來改。

而 Graham 的五個重點裡,第一項就是「繼續傳播貢獻者愈多的文化」。一位新任執行長把「守住既有文化」放在自己清單的第一條——那正是這次交接不會失控的原因。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時機。這件事發生在三十週年,組織正處於擴張期。而在順風的時候交棒,接班人得到的是一段可以犯錯的緩衝期;在逆風時交棒,他一上任就得先止血。

在台灣,交棒的難題通常不在能力

這一集對台灣的中小企業主,可能是這一批裡最有用的一集。

因為台灣的接班困境,很少是「找不到有能力的人」。真正卡住的是三件事,而這集剛好都碰到了。

第一是「什麼都在老闆腦子裡」。報價的彈性、哪個客戶碰不得、哪個供應商可以拗、什麼情況下要親自出面——這些全部沒有寫下來。而 Graham 那句「把期待明文化」,講的就是這件事。沒有被寫下來的東西,是不能被交棒的,只能被重新摸索一次。

第二是交了頭銜、沒交決策權。台灣很常見的畫面是:兒子女兒掛了總經理,但供應商還是打電話給董事長,員工遇到事情還是先去問老闆。而只要那條路還通,接班就永遠不會發生。

第三是沒有想清楚自己要留下什麼。很多創辦人交棒之後會很痛苦,因為他們交出的是全部——於是突然不知道自己是誰。而 Misner 的做法給了一個很好的示範:他沒有退休,他換了一個位置——那個位置管的是最初的那件事。

我在診所端做的是小規模的版本,但道理相同。把作業標準寫下來這件事,一開始的動機是為了訓練新人;後來才發現,它真正的價值是讓我可以不在場。而一個必須有我在才能運作的組織,本質上是一個規模上限等於我一個人的組織。

《美好人生》裡有一句話,講的是交棒者這一端的收穫:「傳承經驗與培育後輩帶來的滿足感」(P279)。那是一種只有真的放手之後才拿得到的東西。

本週行動

寫下三條只存在你腦子裡的規則:報價底線、哪類客人要親自處理、什麼情況可以破例。沒被寫下來的,就不能被交棒。②把「對成員的期待」和「成員對我們的期待」都寫一次:多數組織只寫前者。只有單向要求的規則,換得到遵守,換不到投入。③想清楚你要留下的是哪一半:交「怎麼做」,留「為什麼做」。反過來做的交棒,幾乎都會失敗。

收束

節目裡 Misner 講了一句他說過很多次的話,而放在三十週年這一天特別合適:

「我們也許沒辦法造出一個世界的差別,但我們可以在這個世界上造出差別。」

而這集真正示範的,是一件創辦人很難做到的事:在一個組織最好的時候,承認它需要一個不是你的人來帶。

那不是謙虛,那是一種很冷靜的判斷——他知道自己擅長的是把一件事從零帶到有,而接下來那一段需要的是另一種能力。

而一個組織能不能活得比創辦人久,通常就取決於他有沒有在還來得及的時候,看清這件事。

他交出去的是「怎麼做」,留下來的是「為什麼做」。反過來的交棒,幾乎都會失敗。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88《30 Years and a New Beginning》(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來賓:Graham Weihmiller,時任 BNI 執行長),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製於 2015 年 1 月,BNI 成立三十週年前夕;節目中提及之影片系列與線上系統為當時規劃,文中僅取其原則。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羅伯特・沃丁格與馬克・修茲《美好人生》,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台灣中小企業接班的觀察與診所端的例子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387|主持人在創辦人的節目上公開唱反調——而我認為兩邊都對,只是在講不同的事

BNI PODCAST ‧ EP 387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一集很少見:主持人 Priscilla 在創辦人自己的節目上,公開說她的分會不打算照做。

而她是這樣講的

而她先複述了上一集的主張:代理人不應該講自己的宣傳,因為他是來代替某位會員的。

而她接著說:

「我在一個分會裡,我們被要求這樣做。而我們完全抗拒它。」

而 Misner 的反應很好笑:「等一下,你抗拒?Priscilla,你抗拒?」

而他接著自嘲:

「人家常說 BNI 是個邪教,對吧?如果它真是邪教,那每個人都會照我說的做。而他們沒有。所以我只是很震驚你們沒有照我說的做。」

而 Priscilla 給出了她的理由,而我認為那個理由相當有力:

「我們希望他們因為來開會而得到某種回報——五點半、六點就起床,開車過來、參與。我們不想把他們排除在會議之外,因為我們很感謝他們來了。」

而她後面還丟了一個更難的問題,我等一下會回來講。

而 Misner 的理由是這樣的

而他先澄清了一個常見的誤解:

「記住,他們可以講話。但他們是來代替某個人的,所以他們應該講他們代替的那個人。」

而他說明了這個制度當初的設計:

「我幾十年前設計代理人制度的時候,是因為我覺得那些跟我做過生意的人,會非常樂意來講講我——因為我把事情做好了、幫過他們。」

而他用了一個很好的比喻:「那幾乎就像是在網路上幫你寫一則推薦,或者寫一封推薦信。」

而他把訪客和代理人的差別講得非常乾淨:

「如果我以訪客的身分來你的分會,我是來代表我自己的。不是你,是我。……但如果我是以你的代理人身分來,我是來講你的。」

而他對現況的判斷很直接:

「我從來沒有想過人們會基本上把它變成『訪客簡化版』。」

機制拆解:而我認為他們在講的是兩件不同的事

而我想把這個爭論拆開,因為我認為雙方各自都是對的。

Misner 在講效率:那個台上的時間應該怎麼用,才會產生最多的價值。

而他的論點在技術上是很強的。

而理由是:一則由第三人講出來的推薦,說服力遠高於你自己講。

而《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裡提到過同樣的機制:「由第三方來代替你協商合約條件和酬勞」(P152)——當事人自己說不出口的話,第三方說得出來。

而換句話說:代理人那六十秒,其實是一週裡最有價值的六十秒——而多數人把它浪費掉了。

Priscilla 在講公平:一個五點半起床、開車過來、幫了你一個大忙的人,總不能什麼都沒有。

而《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那句話說明了為什麼她的分會會「抗拒」:「『公平感』才是創造這些反應的主要因素」(P021)

而這種抗拒不是不守規矩,它是一個團體在保護自己的道德直覺。

而我認為問題出在:大家把「效率」和「公平」放在同一個位置上解決——也就是那六十秒。

而《底層邏輯2》裡有一句話,剛好給了答案:

「一次分配負責效率,二次分配負責公平。一次分配、二次分配各司其職。」(P173)

而套用在這裡就是:

台上的時間負責效率——代理人只講他代替的那個人。

而公平在會後處理——由那位會員親自回報,而不是由整個分會用公共時間來付。

而具體的做法,我建議寫成一條分會的共識:

「請人代打的會員,必須在兩週內做一件具體的事回報他:一個真實的引薦、一次介紹、或一頓飯。」

而這樣做有三個好處:

①台上的時間回到最有效的用法。

②那位代理人拿到的東西,比六十秒的自我介紹有價值得多。

③而成本落在真正受益的人身上,而不是分攤給全體。

而 Priscilla 丟出的那個難題,我認為沒有被回答

而她說:

「有時候你真的需要找一個代理人,因為你的缺席次數已經用完了。所以你找到的這個人可能根本不太認識你、不知道你的工作、沒用過你的服務、也不欠你人情。」

而 Misner 的回答很硬:

「那是對這個制度徹頭徹尾的濫用。……那是照著規則走,但完全沒有照著它的用意走。」

而我同意他的評價,但我認為那不是一個解法。

而 Steve 補的那一段,才是真正的解法:

「如果你在計畫一趟假期、或計畫未來的什麼事,那就是你去安排代理人的時候——你有足夠的時間去找人。……『嘿,現在是四月,八月我要去度假。你那時候可以幫我代打嗎?』」

而重點在時間差:臨時找不到好的代理人,是因為你太晚才開始找。

而《底層邏輯2》那句話正好可以用在這裡:「『差不多』『大概』是標準差的大敵。」(P211)

放回台灣:而有兩件事我們特別要注意

①最常見的台灣版本,是派員工來代打。

而這件事其實比找一位陌生訪客更接近原本的設計——因為員工真的知道你在做什麼。

而我要提醒一個很少人想到的事:如果你要求員工在上班日的清晨代你出席,那在勞動法上可能會被認為是工作時間。

而依《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工作時間之認定、出勤紀錄之記載與工資之給付,都有其規範。

而我的做法很簡單:如果是我請同仁去,那就算工時。

(以上僅為原則性提醒,非法律意見。)

②而我這一行有一個更根本的限制。

而這一集的整個設計,是建立在「代理人上台做見證」上面。

而依《醫療法》第八十六條與相關規範,醫療廣告不得以他人見證的方式宣傳療效。

而這代表:我的客人不能站在台上說「我在她那邊做了什麼、效果很好」。

而所以我請人代打的時候,會先給對方一張很短的紙條,上面寫著他可以講的三件事:

①我在這個分會裡負責什麼、平常怎麼做事。

②我這一週在找什麼樣的人。

③以及一句「有相關的問題可以先找她聊聊」。

而我發現一件有意思的事:這個限制反而讓那六十秒更有用——因為它逼我們講「什麼時候該想到我」,而不是講成果。

而其他受規範的行業(保險、投資、法律)也應該做同樣的準備。

而最後我想講一件跟制度無關的事

而我認為這一集最值得注意的,其實不是結論。

而是:一位主持人在創辦人的節目上說「我們不打算照做」,而那一集被完整地播出來了。

而 Misner 沒有把它剪掉,反而說:「我真的很高興你提出來,因為我知道全世界很多會員心裡想的就是你剛剛講的那些。」

而一個組織健不健康,看的往往就是這種小地方。

如果它真是邪教,那每個人都會照我說的做。而他們沒有。

收束

而我的結論是:台上照效率走,公平在會後補。

而如果你的分會正在為這件事爭執,問題可能不是誰對誰錯,而是你們試圖用同一個資源去解決兩個不同的問題。

本週行動

訂一條回報共識:請人代打的會員,兩週內要具體回報那個人。②提早三個月找代理人:臨時找不到好的,是因為太晚開始找。③先給代理人一張紙條:寫下他可以講的三件事——尤其是受規範的行業。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87《Using or Abusing Your Subs》(來賓:Steve Tannuzzo;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為 Ep 386 之延續討論,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代理人制度之規定各區域不同,且本集錄於 2014 年,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提出之「會後回報」共識為改寫者之建議,非官方規定。文中關於工作時間認定(《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與醫療廣告不得以見證方式宣傳(《醫療法》第八十六條及相關規範)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諾亞·葛斯坦等《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羅傑·杜利《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386|那個席位永遠不會被填滿,因為大家以為它已經滿了

BNI PODCAST ‧ EP 386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Misner 自己說,這大概是 BNI 節目史上最不受歡迎的一集。而整集最狠的一句話是:那個席位永遠不會被填滿,因為大家以為它已經滿了。

他們知道這集會被討厭

來賓是 Steve Tannuzzo——自由接案的文案寫手,2002 年入會(當時已十二年),自 2003 年起加入 BNI 麻州團隊,時任區域董事,管轄三十七個以上分會、超過一千位會員

Misner 開場就把話講明:

「我們接下來要做的,我認為會是 BNI 節目史上比較不受歡迎的一集。……但我認為我們要談的東西,會比我做過的三百八十集裡的絕大多數,對分會產生更重大的影響。

而 Steve 的回應很有自信:「我很興奮。因為雖然它不受歡迎,我認為等這一集結束的時候,我們會改變一些人的想法。

而 Misner 先承認了自己設計的制度出了問題

「我創立代理人制度,是因為我認為讓大家在遇到問題、或有非去不可的會議時,能夠帶另一個人來,是很重要的。

而我會是第一個承認的人:這個制度在 BNI 被極度濫用了。

核心的規則其實只有一句:

「代理人不做自己的六十秒簡報。……就定義上來說,你是在「代理」你要代理的那位會員。

而 Misner 說得斬釘截鐵:「代理人自己做六十秒簡報——那從來、從來都不是我設計這個制度的本意。

(Steve 引用了 BNI 流傳已久的「三頂帽子」說法:「你戴的是三頂帽子的其中一頂——你是會員、是代理人、或是來賓。而如果你是代理人,你不會做你的每週簡報,因為你不是會員。」

而 Steve 描述的濫用狀況,非常具體

「我們發現有些人進來之後,等於是拿到了免費的會籍。因為有些人濫用到——每個星期都是同一批人進來,他們實質上就是會員了。

比較新的會員根本不知道這些人只是代理人。他們不是真正的會員。他們沒有繳任何會費。他們不用遵守任何規則。他們不需要——他們拿到的就是一趟免費的順風車。」

Misner 接著把利害關係講清楚:

「這對個人是好的,對他有用。但它對分會沒有用,因為他們沒有在壯大分會、沒有在支持或幫助分會。所以它對一個人好,但對所有人並不特別好。

我覺得分會真的常常忘記這件事。他們想:糟了,我下週不能來,那我帶個人來、讓他講講自己好了。那對他有幫助,但那對整體真的不好。

而 Steve 接下來這一句,是全集最鋒利的論證

「特別是我們發現:這個人進來、講了他自己的生意,即使他不是會員——而那個席位永遠不會被填滿,因為大家以為它已經被填滿了。

這句話值得停下來,因為它指出的傷害,比「有人佔便宜」嚴重得多。

整個 BNI 的經濟建立在行業別排他之上(Ep215Ep250)。而一個空著的行業別,是分會的成長標的——大家應該去找人來填。

而當一位「每週都來、還會做簡報」的代理人坐在那裡,會發生什麼事?

那個空缺變得看不見了。沒有人會去招募一位保險業務,因為每個星期都有一位保險業務在講話。

所以濫用代理人制度不只是拿走了價值,它還藏起了一個職缺——而且是無限期地藏起來。

分會失去的不是六十秒,是一位真正的會員,以及那個人本來會帶來的所有引薦。

而它之所以不受歡迎,原因很結構性

這條規則為什麼會惹人不高興?把得失攤開就很清楚了:

代理人失去:在四十位企業主面前的六十秒。
缺席的會員得到:他的席位真的被用來代表他。
分會得到:那個席位繼續運作,而空缺仍然看得見。

換句話說:這條規則把好處,從「在場的人」手上,移轉給了「不在場的人」。

而在場的那個人,是唯一會有感覺的人。缺席的那位不在,看不見的空缺不會抗議。

所以這又是 Ep68 那個結構:成本立即而具體,好處延後而分散。而這正是所有難執行的規則的共同長相。

而換一個角度看,這條規則其實才是公平的那一個:那位缺席的會員付了錢買下那個席位。讓一位沒繳費的人拿它來替自己行銷,對他並不公道。

📚 延伸閱讀

《投資最重要的事》 霍華·馬克斯

「一項便宜的資產往往是高度不受歡迎的資產」 P173

馬克斯談的是投資標的,而這裡是借用他的結構、不是他的原意——但那個結構完全一樣:不受歡迎本身,往往就是價值被留在原地沒有被拿走的原因。一條沒有人喜歡的規則,通常正是沒有分會願意去執行的那一條——所以願意執行的分會,就拿到了別人拿不到的東西。而 Misner 說這集會是史上最不受歡迎、同時又是影響最大的一集,其實正是同一句話的兩面。如果一件事既有效又受歡迎,那它早就被做完了。剩下沒被做的,都是那些要付出一點不舒服才拿得到的。

麻州的實驗

四年前 Steve 把這個想法帶給執行董事 Patti Salvucci,她說:那就試辦看看。

他們在四個分會試辦:Steve 自己的分會(約四十人、當時年成交約 140 萬美元,「相當成功」),以及兩個狀況不太好的分會不到二十人、年收不到三十萬美元)。

結果:

「參與的四個分會全部成長,營收也全部成長。有些成長得非常劇烈。有一個分會原本只剩十八人左右、大約二十萬美元——現在超過五十位會員、超過一百萬美元。而且他們拿到了創辦人獎。」

而 Steve 自己主動把因果講得很保守,這一點很值得尊敬:

「當然,這個分會會成長不是只因為代理人這件事。但它做到的是立下了一個其他分會沒有在做的標準。我認為其他事情是圍繞著那個標準一起提升起來的。」

我想順著他的誠實再補兩句,因為這個數字太漂亮,很容易被過度解讀:

四個分會、沒有對照組,而願意採用新標準的分會,本來就很可能是幹部比較有幹勁的分會。所以這是一個合理的機制,不是一個證明。

而 Steve 自己講出來的那個機制,其實比數字更有說服力:一個願意執行「不受歡迎規則」的分會,通常也會執行其他標準。代理人政策與其說是原因,不如說是一個指標——它顯示這個分會是玩真的。

而有一個他們沒預期到的效果

「有些代理人進來之後說:嘿,我想成為這裡的一份子。正是因為我們有所保留、不讓他們像來賓一樣做每週簡報——他們填了申請表,加入了。」

這跟 Ep278 用的是同一條槓桿:把取用的權利收起來,反而讓那個權利變得值得爭取。

當任何人都能上台講六十秒,那六十秒就不值錢;當它只屬於會員,它就變成了一個入場的理由。

而代理人「該做什麼」,才是這條規則的正面版本

這條規則不是「代理人來了只能坐著」。官網摘要說得很清楚:

好的代理人對分會很有價值——他們會針對自己所代表的那個人做出很棒的介紹。代理人不是為自己而來的,他們是為「你」而來的。

而 Steve 也列出了代理人確實能得到的東西:參與開放交流、認識所有人、看著一場會議進行、看到這些優秀的專業人士、參加會後的交流。

「這替一位進來看到這場會議的代理人,增加了很多價值。」

而這裡有一個很多人會漏掉的推論:這條規則主要創造的工作量,其實落在「缺席的會員」身上,不是落在代理人身上。

因為如果代理人要代表你發言,你必須先讓他知道要講什麼——你這週的六十秒主題、你現在要找的客戶、你希望他怎麼描述你。

派一個代理人卻不交代內容,等於送一個人上台講一段他不會的話。

而選誰當代理人,Steve 的答案也很誠實

「當你選對代理人,你就有了一位潛在會員——但不一定。事實上,我們找來的代理人多數並不會變成會員。偶爾會。但我們確實發現,他們進來的時候,是我們會員的潛在客戶。

這跟 Ep249 那個翻轉完全一致:不要只找「可以入會的人」,找「可以跟大家做生意的人」。

而 Steve 也提醒要事先訓練代理人——告訴他這場會議是什麼、會發生什麼。

本週行動

檢查你的分會有沒有「每週都來的代理人」:如果有,先問一個問題——那個行業別,你們還有在找人嗎?答案多半是沒有。那就是被藏起來的空缺。②派代理人之前,先給他材料:你的六十秒主題、你要找的客戶、你希望他怎麼介紹你。不交代就派人,等於送他上台講一段他不會的話。③用試辦的方式推動:Steve 面對抗拒的說法是「就試試看,不好我們需要知道」。不要一開始就要求承諾。④選代理人用 Ep249 的標準:不必是潛在會員,但要是能跟大家做生意的人。

收束

麻州後來的狀況:「我們現在至少有 80% 的分會採用這套代理人做法,而且運作得非常漂亮。」

而這一集最值得記住的,還是那句「那個席位永遠不會被填滿」。

因為它提醒了一件事:最貴的損失,往往是那些看起來像沒有損失的損失。

一個空著的位子,大家會去找人;一個看起來有人坐的位子,沒有人會去管它。

濫用代理人制度不只是拿走了價值,它還藏起了一個職缺——因為沒有人會去招募一位保險業務,如果每個星期都有一位保險業務在台上講話。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86《There’s No Substitute for a Good Substitute》(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來賓:Steve Tannuzzo),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錄於 2014 年。代理人規則、麻州四個分會的試辦結果、「席位永遠不會被填滿」與 80% 採用率均為節目原文所述;Steve 於節目中亦自述成長並非單一原因所致。相關規範請以貴分會與 BNI 官方現行版本為準。文中書籍引文出自霍華·馬克斯《投資最重要的事》,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此處為借用其論證結構、非其原始語境。「好處由在場者移轉給缺席者」「政策是指標而非原因」與「工作量落在缺席會員身上」的分析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385|一位訪客說她不會加入——理由是太多人在滑手機

BNI PODCAST ‧ EP 38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一集裡最有力的內容,不是主講人的論點,而是主持人講的一件真實發生的事。

而那件事是這樣的

而 Priscilla 說:

「我們分會來了一位訪客。她事後說,她不會加入我們這個團體,因為有太多人在用手機。」

而分會的反應是:

「我們開了一個小會,幹部團隊決定,這裡要變成一個沒有手機的環境。」

而結果是:「從那之後,大家幾乎都遵守了……我覺得我們的會議因此改善了不少。」

而她也很誠實地講了自己的狀況:

「我個人如果手機不在旁邊,我會覺得很不安。我變得這麼依賴手機,其實滿誇張的。」

而她還講了一個場景:週末的家庭聚餐,晚餐結束後客廳裡大約十個人,而她數了一下,有五六個在看手機。

機制拆解:而那位訪客的判斷,我認為是對的

而多數人會把這件事讀成禮貌問題。

而我認為那位訪客做的其實是一個很理性的評估。

而請站在她的位置想一次。

而她正在考慮一個要投入每週一個早上、一年上百個小時的承諾(這筆帳我在 Ep407 算過)。

而她唯一能用來判斷的資訊,就是那九十分鐘裡看到的東西。

而她看到的是:連坐在裡面的人自己,都不覺得這段時間值得專心。

而如果連會員都不專心,那她要怎麼相信這些人會在會後把她的需求放在心上?

而換句話說:滑手機這件事,洩漏的不是禮貌,是這個分會對這件事的真實評價。

而這是一個成本很高的訊號,因為它不需要任何人開口——它是在訪客走進來的前十分鐘就完成的判斷。

而我認為每一位幹部都應該把這件事換算一次:

一位沒有入會的訪客,加上他本來會帶進來的引薦,那個數字通常比大家想的大。

而他還講了另一個層面,我認為更少人注意到

而 Misner 講的不只是會議現場,他也講了會後坐在電腦前的那段時間。

而他的描述很精準:

「我們多數人在工作時,通知都是開著的。……它們在響、在叫、在吹哨子,通知從螢幕上飛過去:『看我。』『有人轉推了你。』『有人想加你好友。』」

而他指出了那個具體的後果:

「它們讓你很容易忘記你剛剛跟誰跟進過。你最後會把同一封跟進信寄兩次,或者忘記某些人。」

而我認為這一段比會議現場那一段更值得注意,理由是它比較隱形。

而在會議上滑手機,至少別人看得到。

而在跟進的時候分心,沒有人看得到——而它直接損害的是那些你已經付出時間認識的人。

而《執行長日記》裡有一句話很不留情:「你的專注力簡直跟金魚沒兩樣!」(P176)

而《更快樂的選擇》裡給的解方比較實在:「只專注於做一件事」(P125)

而 Misner 對「多工」的評價也值得記下來:

「過去幾年有很多關於多工的研究,而它並不是真的。人沒有辦法真的多工。你做的其實是給出部分的注意力。」

(而補充說明:在認知心理學上,比較準確的說法是工作切換有其成本——切換本身會耗損時間與正確率,尤其在需要思考的任務上。)

而要怎麼實施,才不會實施兩週就沒了

而我想給幾個具體的做法,因為「大家自律一點」這種決議通常撐不過三週。

①要由幹部統一決定,不能靠個人。

而理由我在 Ep425 講過:當全場只有你一個人收起手機,你會覺得自己在冒險。

②一定要設計例外,而且要公開講。

而這一點是我認為最容易被忽略、也最常導致制度失敗的一項。

而房間裡一定會有這樣的人:值班的醫護、家裡有長輩或幼兒的人、公司正在處理急件的老闆。

而如果規則沒有給他們一個正當的出口,他們就會偷偷違反——而一旦有人可以偷偷違反,這條規則就死了。

而我的建議很簡單:「今天誰有需要待命,開會前講一聲,坐靠門的位置。」

而這樣做的效果是:例外變成公開的、有限的,而不是每個人都在偷看。

③指定一個人負責拍照。

而這一點在台灣特別必要,我下一段講。

放回台灣:而我們的手機是有正當任務的

而我要指出一個台灣分會的現實:在我們這裡,手機在會議上是有工作要做的。

而具體來說:拍照、發群組、記錄引薦、加新朋友的 LINE、當天的活動公告。

而這代表「全面禁止」在台灣是行不通的——它會在第三週被大家默默放棄。

而我建議的版本是把任務集中,而不是全面禁止

①指定一位夥伴當天負責所有的拍照與記錄。

而其他人就沒有理由拿手機了。而照片的品質通常還會變好。

②加 LINE 統一放在會議結束之後。

而這件事本來就不該在別人講話的時候做。

③而關於拍照,我要提醒一件很多分會沒注意到的事。

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蒐集、處理與利用他人的個人資料應有特定目的與合法依據。

而具體的建議是:不要拍到簽到表上的姓名與電話、不要把訪客的照片未經同意公開發布、而如果要發到公開的社群,先問一句。

而這一點對訪客特別重要:一位還在觀望的人,如果發現自己的照片已經出現在別人的粉專上,他多半不會再來第二次。

(以上僅為原則性提醒,非法律意見。)

而最後我想講一件我自己的事。

而我在診所裡開會的時候,手機一律放在門口的籃子裡,而那個規定是我自己先做的。

而我發現的效果,跟 Priscilla 講的一樣:不是會議變得比較有效率,而是大家開始把話講完。

而《更快樂的選擇》裡有一句話,我覺得可以當成這件事的目標:「請努力不要讓自己從談話中分心」(P239)

她說她不會加入我們,因為有太多人在用手機。

收束

而 Misner 在最後提到有人把低頭滑手機的姿勢叫做「祈禱頸」

而這一集真正的重點,我認為是那位訪客。

而她沒有抱怨、沒有給建議,她只是不來了——而那才是這件事真正的代價。

本週行動

指定一位拍照與記錄的人:其他人就沒有理由拿手機。②公開設計例外:「今天誰要待命,開會前講一聲,坐靠門」——沒有例外的規則會死。③拍照前先看一眼:有沒有拍到簽到表?訪客同意了嗎?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85《Continuous Partial Attention》(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425、Ep 407,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之訪客案例為主持人所分享之個案;本文對其判斷之解讀、以及關於例外機制與任務集中之建議,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關於「多工」之說明,較準確的表述為工作切換具有時間與正確率上的成本,本文為通俗說明而非嚴謹之學術陳述。文中關於個人資料蒐集與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會議規範各分會不同,實際請以所屬分會與區域之規定為準。文中書籍引文出自 Steven Bartlett《執行長日記》、塔爾·班夏哈《更快樂的選擇》,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384|三十年來,他只有一位員工是從人事廣告來的——而其他全部來自引薦

BNI PODCAST ‧ EP 384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一集談的是招募。而 Misner 順口講了一個數字,我認為它比整集的架構更值得記住。

而那個數字是這樣的

而他說:

「我可以告訴你,經營 BNI 三十年來——三十年——我只有一位員工是從廣告來的。」

而他還補了一句:那唯一的一位,還是透過一所學校的職涯中心刊登的。

而其餘的全部來自引薦。

而他對這件事的評語是:

「我覺得很有意思的是——在 BNI 我們教的是人脈與引薦的流程,但很多會員並沒有用引薦的方式去找員工。我一直很納悶。」

而來賓 Steve Suggs 給了一個名字:「招募引薦網絡」。

而他的理由很實際:

「很多高素質的人不見得會在網路上放履歷。他們可能連履歷都還沒做好,但他們對另一個職涯是有興趣的。」

而他點出了那個關鍵的差別:

「你要找的不是『正在找工作的人』,而是那些『可能會考慮轉換的人』。」

而他給的五個特質

①品格。——「誠實、有工作倫理、對別人有真誠的關心……最後,願意為自己行為的結果承擔責任。」

②態度。——他分成兩種:對自己在那個職務上的形象是正面的;以及對那個產業有熱情。

③動機。——「想要在自己做的事情上成為最好的」以及「想要過那個職務所能賺到的收入水準的生活」。

④人格特質。

⑤技能與職能。

而他對這五項的關係,做了一個很強的主張:

「品格、態度、動機、人格這四個面向,其實可以預測第五個面向。如果前面四項到位,這個人就有能力精通那個職務所需要的技能。」

而《底層邏輯2》裡引的微軟那句話,講的是同一件事:

「We hire attitudes, and train skills.(我們招聘態度好的員工,然後培養他們的能力。)」(P108)

而書裡另一句給了理由:「與能力相比,態度的可塑性較差。」(P107)

機制拆解:而我對那個排序有一個很認真的保留

而「先看態度、技能可以訓練」是一句很好聽的話,而我也大致同意它的方向。

而我要指出兩個實務上的問題。

①「品格」和「態度」剛好是最容易被好感度污染的兩項。

而我們判斷一個人有沒有誠意、態度好不好,靠的是短時間的印象。

而那個印象受什麼影響?談吐、外表、跟我們的相似度。

而結果就是:「我們用態度選人」在實務上,經常等於「我們選了跟我們像的人」。

而這一點在台灣還有法律上的意義(我在 Ep412 寫過《就業服務法》第五條關於就業歧視的規定)。

②而「四項可以預測第五項」這個主張,比研究文獻支持的還要強。

而在人事甄選的研究裡,一般認為預測力較高的是結構化面談、工作樣本測驗與一般認知能力測驗而人格特質量表的預測力,通常被認為低於前面幾項。

而 Steve 說「人格這一項我們有科學站在我們這邊」,而我認為那句話講得太滿了(相關討論見 Ep412)。

而我要公平地說:他在同一段裡給的另一個建議是完全正確的,而且是整集最有價值的方法。

而那句話是:

「確保你的面談問題是綁在行為特質上的。」

而他也給了範例:「如果我們要找誠實,我們可以去探究這個人的誠實、或者他的工作倫理是從哪裡來的。」

而這正是結構化面談的核心:問過去實際發生的行為,而不是問未來的假設。

而我認為台灣的小公司最該做的兩件事

而多數台灣的中小企業在用人上,其實只做了一件事:聊天式的面談。

而我建議兩個成本很低、但效果差很多的改變。

①把面談結構化。

而具體做法只有三步:

(a)事先寫好五到八個問題,每一位應徵者都問同樣的問題、同樣的順序。

(b)問過去,不要問假設。——不要問「如果客人生氣你會怎麼辦」,要問「請講一次你實際遇到客人生氣的經驗,你當時做了什麼、結果如何」。

(c)當場打分數,不要等面談全部結束才憑印象排。

②做一段付費的實作。

而這是我自己覺得最有用的一項。

而以我的診所為例:我不會只靠面談決定櫃檯人員,我會請她實際處理一段預約情境。

而三十分鐘的實作,比三十分鐘的問答告訴我的事情多得多。

而這裡有一個台灣的實務重點必須講清楚:如果實作已經構成勞務提供,就應該給付報酬。

而請人「試做一天」而不給錢,在法遵上是有風險的,在人情上也會讓好的人才直接離開。

放回台灣:而關於試用期,有一個很多老闆的誤解

而我想更正一個我在商會裡聽過非常多次的說法:

「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請他走,沒關係。」

而這個說法並不正確。

現行《勞動基準法》並沒有關於「試用期」的專門規定而終止勞動契約,仍應符合勞基法所定之事由,並依規定辦理預告與資遣費等事項。

而換句話說:「試用期」不是一個可以免除法定義務的空間。

而這件事對用人的意義很直接:

既然事後很難處理,那事前就更值得花力氣。

(以上僅為原則性提醒,非法律意見;實際請諮詢勞動法專業意見或洽詢勞工主管機關。)

而回到這一集最好的那個建議:用引薦找人。

而 Misner 在最後補的那一句,我認為是整集的重點:

「如果你是透過人脈而不是廣告,那就有一個人可以告訴你這個人的這些特質。」

而在台灣做這件事,我有兩個具體的建議:

①在分會裡固定講你在找什麼樣的人。

而多數人只在週報裡講「我在找什麼樣的客戶」,而很少人講「我在找什麼樣的同事」。

而後者對夥伴來說其實更好幫——因為每個人身邊都有正在考慮換工作的親友。

②而要問對問題。

而不要問「你認不認識想找工作的人」,要問「你認不認識做這一行做得很好、但可能有更好發展的人」。

而這兩句話問出來的人,完全不是同一批。

而 Steve 講的那句話正是這個意思:「你要找的不是正在找工作的人。」

而杜拉克那句話可以放在最後:「用人之所長是為了要求績效」(P139)

三十年來,我只有一位員工是從廣告來的。

收束

而這一集最值得帶走的是那個轉念:徵才不是一個活動,它是一條要長期經營的引薦線。

而我要補的是方法:把面談結構化、加一段付費的實作——而不要只靠對態度的直覺。

本週行動

在週報裡講一次你要找什麼樣的同事:問法是「做這一行做得很好、但可能有更好發展的人」。②寫下五到八題固定的面談題:問過去發生過的事,當場打分數。③加一段付費實作:三十分鐘的實作,勝過三十分鐘的問答。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84《The 5 Most Important Hiring Traits》(來賓:Steve Suggs;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來賓為相關主題之作者與服務提供者,此背景資訊提供讀者參考。文中關於人事甄選各項工具預測力之說明,係該領域研究文獻之一般性歸納,為通俗說明而非嚴謹之學術陳述;本文對節目中「四項可預測第五項」之保留為改寫者之觀點。文中關於就業歧視與就業隱私(《就業服務法》)、實作報酬、以及試用期與勞動契約終止(《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實際請諮詢勞動法專業意見或洽詢勞工主管機關。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彼得·杜拉克《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383|「兩千五百九十六萬」——而這個數字你要看清楚它的單位是什麼

BNI PODCAST ‧ EP 38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一集的來賓 Dan Romero 是一位理財顧問。而他分享了一個很大的數字,也分享了三個我認為非常值得學的做法。而我想把這兩件事分開處理。

而先講那三個做法,因為它們才是重點

①他先給,而且給了很久才拿到第一筆。

而他講得非常誠實:

「不會有人才認識我一天,就丟五十萬美元給我投資。這不像買花。人們真的需要信任你。」

而他說:「我大概花了一年,才拿到第一個目標客群的引薦,因為人們需要時間建立那個信任。」

而他在那一年裡做的事是:

「與其在意我拿到多少引薦和生意,我從一開始就用『我給出了什麼』來衡量自己成不成功。」

而他也提到一個很重要的自我約束:「我必須確定我介紹出去的人是真的做得好。我不能介紹一個做不好的人。」

②他親自引薦了二十幾位會員進來。

而他的理由很實際:「如果是我引薦進來的,我有親身的經驗。……而那也讓我可以少花很多時間去認識這位會員好不好。」

③而他長期擔任幹部——而他給的理由,是這一集最好的一段。

而他是這樣說的:

「你可能不會找我當你的理財顧問。但如果我接下一個小小的角色——教育幹事、主席、成長與留任——而我說到做到、而且做對了,我就是在強化我想傳達的那個品牌。」

而接下來這一句,我認為值得每位會員抄下來:

「所以當那個三百萬美元的退休金計畫的機會出現時,你會完全有信心我做得到——因為你對我唯一的經驗,就是我承擔的每一個責任都做對了。」

機制拆解:而那句話為什麼這麼有力

而我想把他講的那件事講得更清楚一點。

而在分會裡有一個結構性的問題:大家看不到你的專業。

而沒有人看得到我怎麼做諮詢、怎麼處理客訴、怎麼帶團隊。

而大家只能看到我講話。

而擔任幹部改變了這件事:它給了別人一個真實的、可以觀察的工作樣本。

而它讓人看得到的東西非常具體:你有沒有準時?你答應的事有沒有做完?出狀況的時候你怎麼處理?

而這些剛好就是別人在決定「要不要把重要的客戶交給你」時,真正在意的事。

而這也解釋了一個常見的現象:為什麼幹部拿到的引薦通常比較多。

而那不是職位帶來的特權,那是因為他們被看見的資料量比別人多。

而現在講那個數字,而我必須講得很清楚

而 Dan 說:

「到今天為止,精確到個位數,我們從分會的引薦、介紹、或那些引薦再帶來的引薦,管理了 25,963,639 美元。」

而我先給他一個肯定:能記錄到個位數,代表他真的在追蹤(這件事我在 Ep413 講過它的價值)。

而現在講那個必須被講清楚的事:

那是「管理的資產規模」,不是他的收入。

而這兩件事差非常多。

而理財顧問的收入,通常是資產規模的一個小比例。

而我不知道他實際的收費結構,但用業界常見的量級來示意:如果年費率是資產的百分之一,那兩千六百萬美元對應的是每年二十六萬美元左右的營業收入。

而二十六萬美元是一個很好的成績,而它跟兩千六百萬美元不是同一個數量級。

而《底層邏輯2》裡那句話講的正是這種錯誤:

「預算(支出)和營收(收入),是不同維度的數字。」(P064)

而至於那個「六百五十到七百年的會費」:

而 Dan 自己在講之前先說了:「不要引用我這句話。」——而 Misner 笑著提醒他:「你知道我們正在錄音吧。」

而我想指出這個算法的問題:它是拿一個累積多年的毛數字,去除以一年的會費。

而任何一家賺錢的公司,用這種方式計算,都會得到一個看起來很荒謬的比值。

而它不是一個有意義的報酬率(相關的討論我在 Ep407 寫過)。

而我要再說一次:我沒有質疑他的誠信。

而他明顯是一位認真、而且會記帳的專業人士。我的問題是在於這個數字被讀的方式。

而 Misner 順口講的那個統計,反而更有用

而他說:

「一般來說,大約十五人的分會,一個月會傳遞大約五十個引薦。三十人的分會,一個月會傳遞一百五十個。」

而請注意這個比例:人數變成兩倍,引薦變成三倍。

而這跟我在 Ep469 討論過的連結數邏輯是一致的:引薦來自人與人之間的配對,而配對的數量成長得比人數快。

而這也解釋了 Dan 的第二個做法為什麼有效:他引薦二十幾個人進來,不只是幫分會,那件事直接放大了他自己的機會。

(必要的但書:這個比例為節目中所述之經驗值,非統計調查。)

放回台灣:而這一集的免責聲明,本身就是一堂課

而我要指出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而這一集的節目頁面上,附了一長串的法遵免責聲明——包括執業證號、所屬機構、以及「本站資訊不構成任何有價證券之要約或招攬」等字句。

而那段文字的存在本身就說明了一件事:在受規範的行業裡,公開談論自己的業績,是一件需要處理的事。

而在台灣,這件事同樣受規範。

而具體來說:證券投資顧問、投信與保險等業別,其業務招攬與廣告內容受《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保險法》及相關規則規範;而依《公平交易法》,任何事業之表示亦不得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

而我想給幹部三個很實際的提醒:

①金融、保險、投資業的夥伴上台分享績效時,請先確認他所屬機構的規範。

而這不是刁難,而是保護他——因為出事的是他,不是分會。

②不要把個別會員的成果,寫進對外招募的文宣裡。

而個案不是典型結果(這一點我在 Ep441、Ep407 都寫過)。

③而在分會內部登記成交金額時,注意單位的一致性。

而房仲登記佣金、理財顧問登記什麼?如果一個人登記的是管理資產規模,那整張統計表就沒有意義了(見 Ep413)。

而以我這一行為例,我完全不能講成果:依《醫療法》相關規範,我不能以個案的成效作為宣傳。

而說實話,這幾年下來我發現這個限制對我是好的——因為我只能靠 Dan 講的那三件事:先給、慎選引薦、以及把幹部的工作做好。

(以上僅為原則性提醒,非法律、稅務或投資建議。)

你對我唯一的經驗,就是我承擔的每一個責任都做對了。

收束

而這一集的標題叫做「你自己算一算」。

而我的建議是:真的去算,而且要看清楚單位。

而至於那三個做法——先給、慎選你帶進來的人、把幹部的工作做好——那三件事不需要任何數字來證明,而且每一個人都做得到。

本週行動

接一個幹部的角色:那是別人唯一能觀察到你怎麼做事的機會。②看到大數字先問單位:那是營收、毛利、還是管理規模?③幹部請先確認合規:受規範行業的夥伴分享績效前,先確認他機構的規定。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83《”You Do the Math”(經典重播)》(原始集數 Ep 198;來賓:Dan Romero;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413、Ep 407、Ep 469,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重要說明:文中所述之金額為來賓自述之「管理資產規模」,並非其收入;文中以百分之一費率所做之換算僅為說明兩者量級差異之示意,並非來賓之實際收費結構。「六百五十至七百年會費」為來賓現場之粗略估計,來賓於陳述時亦表示不宜引用。上述數字均屬個案,非典型結果,亦不構成任何收益之保證或預期。本文非投資建議,亦不構成任何金融商品之要約或招攬。文中所引之分會人數與引薦數比例為節目中所述之經驗值,非統計調查。文中關於金融、保險業之招攬與廣告規範(《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保險法》及相關規則)、不實廣告(《公平交易法》)及醫療廣告(《醫療法》相關規範)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