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 - 最新消息

EP392|你的名聲不是你建立的,是別人替你建立的

BNI PODCAST ‧ EP 39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集的來賓是 ACT 的共同創辦人——那個開創了「關係管理軟體」這個類別的人。而他談的不是工具,是三件比工具更前面的事。

第一個 P:個人化——你知道的事,你的對手也知道

Mike Muhney 的第一個主張,起點是一個很現實的觀察:

「在我們今天這個社群媒體無所不在的世界裡,每個人對於他需要了解的對象,掌握的資訊都是差不多的。那並沒有讓我和我的競爭對手區別開來。」

而他把結論講得很直接:

「所以如果我們接近一個人,特別是第一次接觸,帶的是一些『我知道、而我的對手也知道』的東西——我還是沒有讓自己有任何區別。」

那該帶什麼?他的說法是:「你必須越過那一層,試著進入個人的領域。」

而他對「個人」的定義非常精準:

「我指的是去建立一種你可以稱之為情感性的連結。因為情感的連結不只會連上,它還是把那個連結長期黏住的膠。」

他用的形容是:「那一小片與眾人所知不同的資訊——那片會把門打開的資訊。」

這一段在今天比 2015 年更成立。因為現在任何人都能在三分鐘內查到對方的公司、職稱、產業、甚至最近發過什麼貼文。而正因為人人查得到,這些資訊的價值也就趨近於零。

第二個 P:保密——口風其實是一種能力

第二個 P 是 private。而 Mike 把它和信任綁在一起:

「要跟你各種人脈圈裡的人建立可持續、而且更強韌的關係,你必須有信任。而你能擁有那份信任的唯一方式,就是你們開始交換、開始了解彼此的那些資訊,必須被保密、必須貼身收好。」

而他對「為什麼」的解釋,把保密從道德變成了能力:

「因為它展現了一種能力——懂得分寸的能力。而那讓你和那些對所有人都亂講一通的人,有了獨特的不同。」

劉潤在《底層邏輯1》裡有一句可以直接接上去的話:「被信任,是一種更重要的能力」(P342)。

而 Misner 講了一個親身的例子,而且承認對方並非惡意:

「我有一位好朋友,真的是不小心,分享了一些她不該分享的私人的事。她在網路上貼了跟我擁有的某樣東西相關的事——但她分享的是我跟她說過、從來沒有公開過的資訊。她就是沒有想那麼多,就把那些東西貼出去了。」

而他的處理方式,和事後的反省都很值得看:

「我必須打電話給她說:『你到底在想什麼把那些東西放上去?我跟你講的是私事。』她自己也非常懊惱。但這種事真的很容易不小心發生——你必須非常有意識地,不要去分享那些私下被分享給你的東西。」

而 Mike 指出了造成這件事的時代性原因:

「大家會有一種『反正資訊到處都是』的心態——嘿,你的資訊在社群平台上都查得到,那我為什麼不能分享?它本來就在外面了啊。」

他的反駁是:「而我相信在這些更貼近的關係裡,那些細節是更私人的、更該貼身收好的。而在我們今天的文化裡,這兩者之間有一道落差。」

第三個 P:從對方的角度看——「你一直在被打分數」

第三個 P 是 perspective,而 Mike 用一句相當直接的話開場:

「你必須理解——你一直都在被你打交道的那些人打量、評估。」

而接下來這一句,是整集最值得停下來的:

「他們才是真正在建構、並且散播我們所謂『你的名聲』的那些人。」

他把三個 P 串起來的方式也很清楚:「如果你的名聲是那種『缺乏信任、不能被依賴去保守別人私下告訴你的事』,你就會失去那段可持續的關係。」

而 Misner 給的例子非常具體,也很現代:

「我有一些朋友,他們絕對不希望自己的照片出現在社群媒體上。而另一些人完全不在意,貼就貼。所以我學會了在做那種事之前先問——因為如果你就這樣開始貼別人小孩的照片,有時候他們並不喜歡。」

而 Mike 給的原則,適合當成一條規矩:

「你必須理解,在得到明確許可之前,往保守的那一邊出錯,是你的責任——而不是對資訊做出假設。」

Misner 順勢接上了 Tony Alessandra 的白金法則:「黃金法則是『你希望別人怎麼待你,就那樣待人』;而白金法則是——先問、先聊,然後用『他們希望被對待的方式』去對待他們。」

《客訴應對的100條法則》裡的說法是同一件事的另一面:「能夠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的能力」(P035)。而它之所以被列為「能力」而不是「態度」,正因為它需要一個動作——去問。

三個加碼的 P:無價、有目的、珍貴

Misner 追問他有沒有額外的 P,而 Mike 給的這三個,其實是他整套人生哲學的根。

他先講了自己的基礎:「我人生的根基、以及當初促成 ACT 被發明出來的原因是——人是重要的。我不管是商業還是個人,我不做那種區分。不論你走在哪一個人脈圈裡,每一個人都重要。」

然後是那三個字:

「關係是『無價的』,而那應該成為一個目標——我能不能把這段關係帶到無價的層次?它們是『有目的的』,如果經營得正確的話,它們本來就該是。而它們是『珍貴的』。」

而他的結論,是給所有沉迷於工具的人的:

「如果你抱持著『關係就是無價、有目的、而且珍貴』的態度,你就拿到了發動引擎的那把鑰匙。」

「我不在乎你用什麼工具、有什麼行事曆、記了什麼筆記。如果你沒有那個正確的態度,那些東西全部都不會有用——態度才是讓它們和諧運作的鑰匙。」

這段話出自一位靠賣關係管理軟體起家的人,格外有份量。

機制拆解:名聲的所有權不在你手上

「他們才是真正在建構你名聲的人」——這句話值得拆開,因為它推翻了一個我們很習慣的想法。

我們談個人品牌時,預設的是名聲可以被「經營」:講對的話、發對的內容、維持對的形象。而 Mike 的說法是:你能做的只是提供素材,組裝和散播的工作全部在別人身上。

而這造成一個很不對稱的結構。

你花很多力氣經營的正面素材,需要別人願意主動轉述才會擴散——而人多半懶得轉述好事。但一次口風不緊、一次擅自轉發,卻幾乎不需要任何推力就會自己傳開,因為那種事本身就有話題性。

所以保密之所以是三個 P 裡最實際的一個,不是因為它最高尚,是因為它是三者中唯一「做錯一次就會被記很久」的。

而柯維那句「創造影響而非名聲」(《與成功有約》P432)剛好補上了另一半:既然名聲的所有權不在你手上,那把注意力放在你能控制的事情上——也就是你對別人實際造成的影響——才是唯一划算的策略。

在台灣,最常見的失守是「截圖」

三個 P 裡,台灣最容易失守的是第二個,而失守的形式很具體:群組訊息的截圖轉傳。

我們的商業社交幾乎全部發生在通訊軟體裡,而截圖是一個成本為零的動作。轉傳的人通常沒有惡意——多半只是想讓第三個人「快速理解狀況」。但那張圖一旦離開原本的群組,就同時失去了語氣、脈絡和當時的關係。

而更麻煩的是台灣的商圈密度。一則轉出去的訊息,往往三天內就會傳回當事人耳裡——而且是以最難堪的版本。

我在處理群組資料時的原則,是不逐字轉貼,一律綜述改寫,而且開頭會說明資料的來源與引述方式。這不只是禮貌問題——因為逐字轉貼會連帶把說話者的語氣、當下的情緒、以及只有在場的人才懂的前提,全部搬到一個沒有那些前提的地方。

在診所端,同一條原則的版本是:客人在診間講的任何事,都不會出現在任何其他對話裡——包含當成正面案例。因為她判斷的不是我們有沒有講壞話,而是「這個人會不會講出去」。

而在分會裡,那個場景是:一位夥伴在一對一時提到公司最近有困難。那句話會不會出現在下一場會議前的閒聊裡,就決定了他下次還會不會跟你講真話。

關於工具:2015 年的答案,今天的做法

節目後半 Mike 介紹了他當時的新產品(一款以「軌道」為架構的關係管理 App,可以把同一個人放進無限多個圈子,並且對整個圈子群發、但每個人收到的是獨立訊息)。

那個產品今天已經不必去找了,但它的設計理念完全沒有過時,而且正好是今天各種 CRM 的核心:

「能夠有效率、流暢地處理數量,但不犧牲個別關係的品質。」

而換算到今天,這件事的做法其實不需要昂貴的系統——一份分了標籤的聯絡人清單、加上一欄「上次聊到什麼」,就已經完成八成。而 Mike 自己也說了,工具不是重點:態度才是鑰匙。

本週行動

下次見面前,找出一件「只有你知道」的事:不是查得到的職稱與產業,是他上次提過的那件小事。查得到的東西,你的對手也查得到。②訂一條你自己的保密規矩:例如「群組內容一律不截圖轉傳,要講就自己重述」。這是三個 P 裡唯一做錯一次就會被記很久的。③做任何跟別人有關的事之前,先問一句:貼照片、提到對方、公開合作——白金法則的核心不是體貼,是那個「先問」的動作。

收束

這集的三個 P,其實是照著時間順序排的。

個人化,決定關係能不能開始;保密,決定關係能不能持續;而對方的角度,決定關係能走到多深。

而那句「他們才是建構你名聲的人」之所以讓人不太舒服,是因為它拿走了一種控制感。

但換個角度看,它其實是件好事:既然名聲是由那些跟你打過交道的人組裝出來的,那你要做的事情就變得很單純了——把每一次打交道做好。

不需要經營形象。你只需要成為那個他們願意繼續講真話的人。

你一直都在被你打交道的人打分數。而他們才是真正在建構、並且散播你名聲的那些人。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92《The 3 Ps of a Powerful Network》(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來賓:Mike Muhney,ACT 軟體共同創辦人),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白金法則出自 Tony Alessandra。本集錄製於 2015 年國際人脈週,節目中介紹之關係管理 App 已隨時代更迭,文中僅保留其設計理念並改寫為今日對應做法。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客訴應對的100條法則》、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台灣的觀察與診所端的原則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