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306|92% 的人相信朋友的推薦,29% 相信手機廣告——但這張表比較的不是效果
BNI PODCAST ‧ EP 306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講的是一份尼爾森的調查。他們問受訪者:對這十九種廣告形式,你是完全信任、有點信任、不太信任、還是完全不信任?
Misner 從最差的唸到最好的。我把數字整理如下(信任「完全或有點」的比例):
- 手機簡訊廣告:29%
- 手機橫幅、線上橫幅、社群平台廣告、線上影音廣告:約 30–36%
- 搜尋引擎廣告、電視置入:約 40%
- 電影前廣告:41% | 廣播廣告:42%
- 報紙、雜誌、電視廣告:約 47%
- 自己訂閱的電子報:50%
- 品牌官網:58% | 新聞報導、編輯內容:58%
- 網路上的消費者評價:70%
- 認識的人的推薦:92%
這份表格通常被拿來做同一個結論:看吧,引薦最強。
而我認為這個結論雖然不算錯,但它是這份資料能給的最弱的一個結論。這張表其實可以告訴我們有用得多的事情。
第一件事:這張表量的是信任,不是效果
Misner 自己其實注意到了這一點,而且很誠實地講了出來——只是他很快就跳過去了:
「這不代表我認為橫幅廣告沒有用。它有用的方式是:如果你發出去幾百則廣告,而且你有幾十萬次的曝光,它當然會有回報。我不是說它沒有效。數字就是數字。」
這句話值得停下來想,因為它指出了整張表的性質:
它問的是「你信不信任」,不是「它有沒有讓你買」。
而這兩件事的關係,並不像直覺以為的那麼直接。
羅傑·杜利在《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整理神經行銷學研究時,寫了一句對這張表殺傷力極大的話:
「那些被略過的廣告依然擁有影響力。」(P100)
他在同一段還提到:「我們實際上是在無意識下消化廣告。」(P099)
換句話說:一個人可以一邊在問卷上勾「我不信任橫幅廣告」,一邊被那則橫幅廣告影響。因為信任是一個意識層面的判斷,而多數廣告的作用發生在意識之下——熟悉感、可得性、品牌的記憶痕跡。
所以正確的讀法是:這張表告訴你「人們願意承認自己被什麼說服」,而不是「什麼真的說服了他們」。
第二件事:真正該比的是三個數字相乘
就算我們接受信任度是重要的,這張表還是沒辦法直接用來做預算決策。因為它漏掉了兩個維度。
真正決定一個管道值不值得投入的,是三個東西的乘積:
信任度 × 觸及量 × 每次觸及的成本
把兩個極端放進去看:
引薦:信任度 92%——非常高。但觸及量呢?一次一個人。一位很積極的經營者,一年能拿到的引薦可能是二十次、五十次。這是一個天花板很低的管道。
線上廣告:信任度 29%——很低。但觸及量可以是幾萬、幾十萬次,而且成本可以精確控制。
所以一個信任度 92% 但一年發生二十次的管道,和一個信任度 30% 但一年觸及十萬人的管道,哪一個帶來的生意多?
答案完全取決於你的產業、你的單價、以及你的成交路徑。
- 如果你賣的是高單價、高風險、需要信任的東西(醫療、法律、財務規劃、營造),那麼信任度那一項的權重極高,一年二十個引薦可能就撐起整間公司。
- 如果你賣的是低單價、低風險、決策快的東西(餐飲、零售、日用品),那麼觸及量的權重高得多,你需要的是被很多人看到,而不是被少數人深信。
而我自己這一行剛好在最前面那一類——所以我對引薦的重視,是產業結構決定的,不是我比較有信念。
把這件事講清楚很重要,因為「引薦最強」這個結論,對某些行業是誤導的。
第三件事,也是我認為這張表最有價值的一課
如果引薦和廣告不是在同一個維度上競爭,那它們在做什麼?
我認為答案很清楚:它們負責的是漏斗的不同段落。
廣告負責讓人知道你存在。它解決的是「觸及」的問題——一個從來沒聽過你的人,怎麼第一次遇到你。
引薦負責讓人相信你。它解決的是「風險」的問題——一個知道你存在的人,怎麼決定要不要把錢和身體交給你。
而這件事的實務含意非常具體:
用廣告去建立信任,或用引薦去建立知名度,都是拿錯了工具。
- 一個花大錢打廣告、但沒有人替他說話的品牌,會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很低的成交率。人們知道他,但不敢用。
- 一個只靠引薦、完全不做曝光的事業,會有極高的成交率和極小的規模。用過的人都很滿意,但沒有人知道他。
我在台灣的中小企業裡看過非常多第二種。技術很好、客人很滿意、做了十幾年——然後永遠停在那個規模,因為他的成長速度等於他認識的人數的成長速度。
為什麼「官網」贏過「電視廣告」?他說很意外,但理由其實很清楚
這張表裡有一個數字,Misner 特別說「我覺得很奇怪」:
品牌官網 58%,高過電視、報紙、雜誌廣告的 47%。
奇怪的地方在於:官網和廣告都是公司自己講的話。內容一樣是自賣自誇,為什麼一個比較被信任?
我認為理由是這樣,而且它是這篇文章最實用的一段:
因為官網是你主動去的,廣告是它來找你的。
差別在三個地方:
一、時機是你決定的。你點進一個公司的官網,是因為你此刻正在考慮這件事。而廣告出現的時候,你在做別的事——它打斷了你,而被打斷本身就會產生一點敵意。
二、節奏是你控制的。你想看哪一頁就看哪一頁,想關就關。而廣告是你關不掉的(或者要花力氣才關得掉)。
三、你知道那是他們自己講的,所以你自己會打折。而弔詭的是——正因為你知道要打折,你反而覺得安全。廣告讓人不安的地方在於它試圖假裝不是在說服你。
所以結論很簡單:人對「自己找到的資訊」的信任,遠高於「被送到面前的資訊」,即使兩者的內容一模一樣。
而這件事對台灣中小企業的意義非常直接:
你的官網比你的廣告重要。
而我看到的預算配置,幾乎都是相反的——每個月投幾萬塊在廣告上,而官網三年沒更新、電話是舊的、價目表停在疫情前、手機打開跑版。
然後那些被廣告吸引來的人,去看了官網,然後離開了。你花錢買來的流量,被你自己的官網殺掉了。
那 70% 的網路評價,這幾年已經不一樣了
網路上的消費者評價拿到 70%,而 Priscilla 立刻給了一個解釋:
「因為他們沒有拿錢。」
她的直覺是對的——那個信任的基礎,是「這個人跟結果沒有利害關係」。
而這剛好指出了這個數字最脆弱的地方:這份調查做於二〇一三年。
過去十幾年間,付費評論、業配、刷五星已經變成一個成熟的產業。如果今天重做這份調查,我認為這個數字幾乎確定會下降——而且在台灣可能降得更多,因為我們對「這是不是業配」的敏感度已經被訓練得很高。
而這件事有一個重要的推論,我在 Ep316 寫過:當公開評價的可信度下降,私人推薦的相對價值就上升。兩者是此消彼長的。
另外要提醒一件在台灣很實際的事:買評論、找人刷好評,不只是道德問題,是違法。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服務業準用之。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要求:薦證者必須有真實的使用經驗,且薦證者與廣告主之間如有經濟上的利益關係,必須充分揭露。
對醫療機構更嚴:《醫療法》第 86 條列舉醫療廣告不得採行之方式,其中包括假借他人名義為宣傳;主管機關函釋並明確禁止以患者或他人之名義、體驗、感謝作為醫療廣告內容。
所以那 70% 的數字,對守法的經營者來說其實是一個提醒:你不能造假,而你的競爭對手可能在造假。面對這種情況,唯一可行的策略是把力氣放在那個造不了假的欄位——也就是 92% 那一項。
92% 和 70% 之間差的那 22 個百分點,是什麼?
Misner 做了一個很好的觀察:
「消費者評價是一個人對很多人講,而認識的人的推薦是一個人對一個人講。其實有點類似,只是一個是一對多,一個是一對一。」
兩者的性質確實很像——都是「使用過的人講的話」。那為什麼差了 22 個百分點?
我認為答案是這個:
因為一對一的推薦,推薦人要為結果負責。
你在網路上寫一則評論,寫完就走了。如果我照著去消費,結果很糟,你永遠不會知道,也不會有任何後果。
但如果你介紹我去某一家,而我去了之後很不愉快——我下次見到你,一定會講。而你會覺得不好意思。
所以當一個人願意具名、當面、對你個人做出推薦,他其實是押上了一小塊自己的信譽。而你之所以相信他,正是因為你知道他押了。
那個「要面對後果」,就是那 22 個百分點。
而這個理解有一個很重要的實務含意,尤其對接下引薦的人:
你交付得好不好,決定的不只是你自己的名聲。介紹人已經先付了一筆押金,而你有沒有做好,決定他拿不拿得回來。這一點我在 Ep323 寫過——當你給出一個引薦,等於把自己的一部分名聲借了出去。
機制拆解:三層配置,而中間那層最便宜也最少人做
把這張表變成一個可以照做的行銷配置。我會把它分成三層:
第一層|觸及:讓人知道你存在。
工具:廣告、社群經營、搜尋、實體曝光、參加活動。
特性:可以花錢買,效果可預測,但信任度低。
目標:進入考慮名單。
第二層|驗證:讓人查得到、看起來可信。
工具:官網、Google 商家檔案、真實評價、公開的專業內容、可查證的資格。
特性:幾乎不用花錢,而且大多數人沒做好。
目標:通過查核。
第三層|成交:讓人敢決定。
工具:引薦、真實的口碑、老客戶帶新客戶。
特性:買不到,只能累積,而且是唯一無法被競爭對手複製的。
目標:跨過最後那一步。
而我要強調的是第二層。
因為它是另外兩層的樞紐:
- 一個被廣告吸引來的人,下一步會去查你的官網和評價。
- 一個被朋友推薦來的人,下一步也會去查你的官網和評價。
不管上游是哪一條路,所有人都會經過第二層。
所以第二層做得爛,等於同時在漏掉廣告帶來的人和引薦帶來的人。而它偏偏是最便宜的一層——更新官網、把電話改對、把 Google 商家的照片換新、把營業時間填正確,這些事情的成本接近於零。
我的建議很明確:如果你的第二層還沒整理好,先不要加廣告預算。那等於是把水倒進一個有洞的桶子。
最後
回到那張表。
92% 這個數字之所以動人,是因為它證明了一件我們本來就相信的事——人還是比較相信人。
但我想留下的不是那個數字,是它背後的原因。
朋友的推薦之所以最被信任,不是因為朋友比較懂,也不是因為朋友比較準。
是因為他必須在下一次見面時,面對你。
而任何一個廣告都不必。
「那些被略過的廣告依然擁有影響力。」
——《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羅傑·杜利,P100
本週行動
1. 用手機打開你自己的官網,用陌生客戶的眼睛看三分鐘。電話對嗎?價目表是哪一年的?跑版嗎?
2. 在加廣告預算之前,先把第二層(官網、Google 商家、評價)整理好。否則就是把水倒進破桶子。
3. 判斷你的產業屬於哪一種:高單價高風險(信任權重高)還是低單價快決策(觸及權重高)。配置要跟著改。
4. 接下任何引薦時記得:介紹人已經先押上了自己的信譽,做得好不好決定他拿不拿得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