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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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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351|整群狗都在狂叫,只有領頭的那兩隻安靜地看著人——而安靜不是重點

BNI PODCAST ‧ EP 35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個比喻來自瑞典的一趟狗拉雪橇。

而那個畫面

而 Misner 描述出發前的場面:

「幾乎每一隻狗都在跳、在扯著挽具、在吠、在嗚咽、在鬧。」

而例外只有兩隻:

「我注意到每一隊領頭的那一對,坐在那裡,眼睛緊盯著駕雪橇的人。牠們很安靜。……牠們完全警醒、沉默、專注,等著那個代表可以出發的訊號。而牠們就是沒有參與那場混亂。」

而他和太太在那裡看了好幾分鐘。

而他的解讀是:「好的領導者保持警醒、專注,不會對周圍的混亂反應過度。他們等對的時機。」

而他觀察到的第二件事,我認為比第一件重要

而他接著說:

「當領頭的狗站起來、準備回應駕駛的指令時,其餘整群狗——砰——就安靜下來了。牠們知道該做事了。牠們準備好要往同一個方向拉。」

而他形容那一刻:「當牠們需要站起來行動的時候,牠們做了。而且做得非常果斷。」

而我要把重點放在這裡,因為這個比喻最常被誤讀的地方就在這裡。

而多數人記住的是前半段:領導者要沉穩、不要跟著吵。

而那半段如果單獨存在,它會變成一個很方便的藉口。

而真正讓整群狗安靜下來的,不是那兩隻狗的沉默——是牠們站起來的那一刻。

而換句話說:

沉穩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後面接了一個清楚的決定。

而一個一直沉穩、但從來不站起來的領導者,不是沉穩,是缺席。

機制拆解:而台灣分會最常見的失敗,正好是這一種

而我在台灣的商會裡,很少看到那種暴衝的幹部。

而我常看到的是另一種:「都好」「都可以」「大家決定就好」。

而這種幹部從外面看起來,完全符合前半段的描述:他不吵、不搶話、不情緒化。

而問題是他也從來不站起來。

而結果是什麼?

而在會議上,那些「叫得最大聲」的意見會勝出——不是因為它們比較對,是因為沒有別的東西擋著。

而我想給一個很簡單的分辨方式:

沉穩的人會做決定,只是不急著做。

而不做決定的人,不是沉穩,他只是把責任留在原地。

而檢驗的方法也很簡單:過去三個月,你這個位置上做過哪三個決定?

而如果答不出來,那就是答案了。

而杜拉克那句話可以放在這裡當作平衡:「這是必要的決策嗎?」(P248)——他問的是「必要」,不是「有沒有」。

而「什麼時候該站起來」,他其實給了答案

而 Misner 有一句話,我認為是這一集最實用的:

「他們知道什麼時候該往前、什麼時候該按兵不動。而他們知道,是因為他們自己、或者他們信任的某個人,已經走過這些路徑很多次了。」

而請注意那個「或者」。

而那個沉穩不是天生的性格,它是經驗——而經驗是可以借的。

而這對新任幹部有一個非常具體的意義:

你沒有那些經驗,所以你必須去借。

而借的方式很簡單:打電話問你的執行董事、問上一屆的主席、問一個已經處理過同樣狀況的人。

而這一點我在 Ep403 用過另一個比喻:那個角色不會自己出現,你得開口求。

而它也接上我在 Ep378 寫的:新上任的第一個月不要大改,先一個一個問。

而這個比喻有一個地方,我想輕輕更正

而在真實的雪橇隊裡,那兩隻領頭的狗,並不是因為站在前面才變得沉穩。

而順序是反過來的:牠們是因為原本就沉穩、專注、聽得懂指令,才被挑去站前面。

而我提這一點不是要挑毛病,而是因為它會改變你要做的事。

而如果你以為位置會改變一個人,那你會選錯人,然後期待他上任後變好。

而 Misner 自己在結尾其實講對了:

「找那些已經懂這套流程、或者願意接受訓練的人。找那些沉穩、有自信、能帶領團隊走向成功的人。」

而他還加了一句我認為每個分會都該貼在牆上的:

「幹部團隊的品質,決定了那個團體的品質。」

而《孫運璿傳》裡有一句話講的是同樣的東西:「在危急關頭,他表現了領導者的風格」(P233)——而那個風格,是在關頭之前就已經養成的。

放回台灣:而選幹部時,我建議看三件事

而台灣分會選幹部,最常見的標準是「誰有空」和「誰輪到了」。

而我建議至少加上三個可以觀察的行為。

①他在別人吵的時候,在做什麼?

而這就是那兩隻狗的測驗。而觀察的重點不是他有沒有講話,是他有沒有在聽。

②他過去有沒有做過會得罪人的決定?

而這一項在台灣特別重要,因為一個從來沒有得罪過任何人的人,通常不是圓融,是從來沒有做過決定。

③他願不願意問?

而一個不肯打電話問前輩的人,會用自己的直覺去處理他沒走過的路——而那是最貴的一種學習方式。

而最後我想講一件關於「安靜」的實際觀察。

而我自己在診所開會的時候,曾經很努力扮演那隻沉穩的狗——而我發現我做過頭了。

而我不表態,而團隊以為我還在考慮,然後整件事就卡在那裡兩個禮拜。

而我後來加了一個很簡單的習慣:如果我當下不能決定,我會說「我週五之前給答案」。

而那句話讓沉穩變成了一個有期限的狀態,而不是一片模糊。

當領頭的狗站起來,其餘整群狗——砰——就安靜下來了。

收束

而這個比喻真正的重點,不是那兩隻狗有多安靜。

而是牠們安靜地看著該看的地方,然後在對的時候站了起來。

而少了後面那一半,安靜就只是沒有在做事。

本週行動

自我檢查:過去三個月,你在這個位置上做過哪三個決定?②給沉穩一個期限:不能當場決定就說「我週五之前給答案」。③選幹部時多看三件事:吵的時候他在做什麼、有沒有做過得罪人的決定、以及他願不願意問人。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51《Dog Sled Leadership》(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78、Ep 403、Ep 357,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關於領頭犬之揀選順序、對「沉穩」與「不做決定」之區分,以及選任幹部之三項觀察建議,均為改寫者之觀點。幹部制度與遴選方式各區域不同,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彼得·杜拉克《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楊艾俐《孫運璿傳》,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349|一份調查裡最可信的部分,是那些對出題的人沒有好處的答案

BNI PODCAST ‧ EP 349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一集講的是一份 2013 年的會員調查。而那些數字早就過期了——而它的結構,剛好可以用來練習一件很有用的事。

而那份調查說了什麼

而超過一千位來自各大洲的會員回答了。

而主要的結果是:將近 76% 的人說生意比前一年好,而只有 6% 說在衰退。

而問到「為什麼變好」時,出現了三個共同的答案:

①重整(restructuring)②利基行銷(niche marketing)③人脈經營(networking)。

機制拆解:而這三項裡,只有兩項值得認真看

而我想先講一件關於讀調查的通則,因為它比這份調查本身有用得多。

而這份調查的受訪者是誰?

是一個人脈組織的會員裡,願意花時間填問卷的那一群。

而這代表:「人脈經營」會出現在前三名,幾乎是被結構保證的。

而值得肯定的是,Misner 自己主動講了這一點:

「當然,那不是什麼令人意外的事。這些是 BNI 的成員。」

而現在講我認為真正重要的部分。

而另外兩項——重整利基行銷——對出題的組織沒有任何好處。

而它們甚至有點相反:它們說的是「我改了自己的生意結構」,而不是「我多參加了聚會」。

而這給了一個我認為很好用的通則:

讀任何一份調查時,先問:這個答案對出題的人有沒有好處?

對出題者有利的答案,證據力最低;而對出題者無利、甚至不太方便的答案,證據力最高。

而《遠見》裡那句話說得很好:「數據雖重要,卻不是形成決策的唯一條件」(P155)

而「重整」那一段的原話,才是這一集的內容

而 Misner 唸了幾則受訪者的回答,而它們都很具體:

「我的生意持續成長的原因之一,是我讓自己的服務內容去支援客戶的目標。當客戶的目標改變,我就調整我提供的東西。」

「我重整了人力、砍掉支出,而它開始有回報了。」

「我的第一號目標是把管銷壓到最低,同時把服務重新聚焦回我們的核心能力,並且跟客戶溝通得更好。」

而其中一句我認為最硬:

「如果一件事沒有用,我不能一直用同樣的方式做下去。」

而請注意這幾句的共同點:它們講的全部都是「我改變了什麼」,而不是「環境變好了」。

而這一點跟我在 Ep354 寫的那件事可以接起來:把使命寫在「客戶得到什麼」的層次,你才有辦法在客戶的目標改變時跟著調整。

而利基那一段裡,有一句話很誠實

而受訪者的其中一則回答是這樣的:

「去年我對自己的目標市場、策略夥伴變得更清楚,認真看了自己的數字。而我的許多競爭者被併購或者關門了,所以我的競爭變少了。」

而我很欣賞這句話的後半段,因為它講出了一件多數成功故事會省略的事:

有一部分的「變好」,是因為別人退場了。

而這件事值得認真對待,理由有兩個。

①它提醒你不要過度歸功於自己。

而如果你在低潮之後回升,其中一部分是市場位置空出來,那不代表你的做法變好了。

②但它也提醒了一件正面的事:撐住本身就是一種策略。

而這正是我在 Ep365 講的那個判準的另一面:如果客戶還在、只是變少了,那撐過去的人會拿到那些收掉的同業留下來的市場。

而關於「政府法規」那一段,我想做一個分析上的觀察

而在問到「為什麼變差」時,Misner 說:

「對政府法規的抱怨,從 2010 年開始每一年都出現。而且不只是北美,也不只是歐洲——每一洲的意見裡都有。」

而他很謹慎地聲明了組織不對政治或宗教議題表態,而我也不打算談任何政策。

而我想指出的是一件方法論上的事:

當一個抱怨在所有國家、所有制度、所有年份都一樣出現,它比較可能反映的是一種普遍的歸因方式,而不是某一套特定法規的效果。

而理由很簡單:那些國家的法規差異極大,而抱怨的比例卻差不多。

而這一點跟我在 Ep423 寫過的是同一個機制:人傾向把成功歸因於自己,把失敗歸因於環境。

而我要說清楚:這不代表法規成本不是真的。

而它代表的是:用「因為法規」來解釋自己的衰退,需要比一句抱怨更多的證據。

而對台灣的經營者,我建議一個很實際的分辨方式:

①這是持續的成本,還是一次性的學習成本?

而很多法遵的痛苦,其實是「第一次做」的痛苦——而那個成本會隨著熟悉而下降。

②而這個成本,是不是所有同業都要付?

而如果是,那它就不是你落後的原因;而它甚至可能是一個門檻,替你擋掉一些競爭者。

而以我這一行為例:醫療與醫美的廣告、招攬、器材與人員的規範都很嚴(這一整年我寫過很多次)。

而說實話,那些規定確實增加了我的成本。

而它同時也把一整批「什麼都敢講」的競爭者擋在外面——而那對願意好好做的人,是有利的。

放回台灣:而那三件事,哪些是你真的做得到的

而我想誠實地講一件事:那三項策略對不同規模的公司,可行性差很多。

①重整——最有效,但也最痛。

而對台灣的小公司來說,「重整」通常等於砍掉一條線、或者放掉一群客戶。

而多數人做不到,不是因為看不出來,而是因為那條線還有營收。

而我的建議是先做那個比較容易的版本:把你的客戶依獲利排序,然後看最後那 20% 花掉你多少時間。

②利基——最便宜,而且今天就可以開始。

而它不需要你砍掉任何東西,它只需要你在對外講的時候,講得更窄。

而做法我在 Ep410 寫過:列出你最好的十個客戶,寫下他們來之前在煩惱什麼。

③人脈——最慢,但它是唯一會累積的。

而這一項的限制我也講過:它需要時間,而且它不會在你最急的時候救你(見 Ep365、Ep429)。

而《底層邏輯2》裡那句話,可以當作這一整篇的方法論註腳:

「深刻理解群體的差異性比理解它們之間的共性重要得多。」(P193)

而換句話說:「76% 的人變好了」這個數字,對你個人幾乎沒有用。有用的是那些人各自做了什麼。

如果一件事沒有用,我不能一直用同樣的方式做下去。

收束

而這份調查的數字已經過期十幾年了。

而它留下的兩樣東西還在:

①讀調查時,先問這個答案對出題者有沒有好處。

②而那些做得好的人講的,全部都是「我改了什麼」,不是「環境變好了」。

本週行動

把客戶依獲利排一次序:最後那兩成,花掉你多少時間?②把對外的說法講窄一點:利基是三項裡最便宜、今天就能開始的。③下次看到調查數字,先問一句:這個答案對出題的人有沒有好處?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49《BNI Business Index 2013》(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65、Ep 423、Ep 354、Ep 410、Ep 429,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調查為特定組織成員之自願填答問卷,屬自陳資料,受訪者具高度自我選擇性,數據為 2013 年之情況,不宜推論至一般企業或現況。文中對其證據力之分析、對法規抱怨之方法論觀察,以及三項策略可行性之討論,均為改寫者之觀點,不涉及任何政策立場。文中所引之受訪者陳述屬個案,非典型結果。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王力行總策畫《遠見:透視全球變局》、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346|他捨棄了三個街區外的花店,跟幾哩外的那家買——理由只有一個

BNI PODCAST ‧ EP 346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一集是那個線上系列的第六集(平台的部分我已經處理過了)。而裡面有一個故事,我認為是整個系列最有說服力的一個。

而那個故事

而 Misner 說他最近上系統找了幾位會員來服務。

而其中一次是要買花:

「順帶一提,我最後選了幾哩外的那家花店,而不是離我三個街區的那一家——因為幾哩外那家的資料是完整的,看起來很好。而離我只有幾個街區的那一家,上面幾乎什麼都沒有。」

而我想停在這裡,因為這件事的份量比它聽起來大。

機制拆解:而那家近的花店,輸掉的是一場它本來穩贏的比較

而請算一下那家近的花店本來握有什麼。

而它有地理優勢——而對一家本地的店來說,那幾乎是最強的一種優勢。

而它也在同一個組織裡,所以它有身分上的信任。

而它甚至更方便:三個街區,走路就到。

而它還是輸了。

而輸掉的原因不是價格、不是品質、也不是服務——那三樣買家根本沒有機會知道。

而它輸在一件事上:當有人真的想找它的時候,那裡沒有東西可以看。

而我想把這件事講成一句可以記住的話:

一份沒有填完的資料,抵銷掉了「近三個街區」這個優勢。

而《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有一個做法,剛好可以拿來檢查這件事:「測試首頁的第一印象分數」(P372)

而它的意思是:你的第一印象是可以被測量的,而多數人從來沒有測過。

而後續發生的事,比故事本身更值得學

而那位得標的花店老闆回去跟她的分會講了這件事。

而 Misner 描述接下來發生的:

「下一次開會的時候,整個分會取消了原本的專題簡報,所有人被通知要帶筆電來,然後每一個人把自己的資料填完。她帶著大家一起完成。」

而我認為這件事是整個系列裡最有效的一次教育。

而理由是:它不是一堂課,它是一個真實的損失。

而請比較這兩種說法:

①「請大家把線上資料填完,這很重要。」——這句話所有分會都講過,而它從來沒有用。

②「我上禮拜拿到一個案子,而我拿到的原因是另一家離客戶更近的沒有填資料。」

而第二句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它讓每個人都在心裡問了同一個問題:那我呢?

而我想把這件事變成一個給教育幹部的具體做法:

不要教「應該做什麼」,去找一個「因為沒做而付出代價」的真實案例。

而那個案例最好來自你們自己的分會、而且要有名有姓地由當事人自己講。

(而這也是我在 Ep441 寫過的:故事的說服力,來自它是真的發生在這個房間裡的。)

而他們處理抗拒的那一段,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用的診斷

而 John Meyer 講了一件他遇到的事。

而一位會員寫信給他說:「我沒有時間上線填引薦單。填紙本的對我來說容易多了。」

而 John 的回應很聰明。他沒有反駁,他問了一個問題:

「你在紙本上填的哪一項,是線上不用填的?」

而他們一項一項走過之後,對方說:

「喔,其實線上跟紙本沒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

而 John 的結論是:「那沒有什麼新的資訊或不同的東西。那只是對他們來說不習慣。」

而我想把這個診斷抽出來,因為它可以用在所有推行新做法的場合:

當有人說「這樣比較麻煩」,先問「具體是哪一步比較麻煩?」

而多數時候他答不出來,因為真正的原因不是麻煩,是不熟悉。

而這一點跟我在 Ep357 寫的那個分類可以接起來。

而在「不知道要做/做不到/不想做」之外,這裡是第四種:不習慣。

而它的處理方式跟前三種都不同:不需要教、不需要談,只需要陪他做兩次。

而 Misner 自己也很誠實地講了這一點:

「我第一次用某個軟體的時候,我心想:這也太瘋狂了。而事實是我只是不熟悉它。幾個月後我就跟朋友說:你應該用那個,很簡單。」

放回台灣:而你的那份「資料」在哪裡

而那個系統早就換過好幾代了。

而對台灣的中小企業主來說,那家花店的處境現在發生在兩個地方:

①Google 商家檔案。——這是別人搜尋你時第一個看到的(做法我在 Ep356 寫過)。

②LINE 官方帳號的基本資訊。——很多人開了帳號,但簡介、營業時間、地址都是空的。

而我建議做一次很簡單的檢查,而它只要五分鐘:

用一支不是你自己的手機,搜尋你的店名,然後只看三十秒。

而三十秒後問自己:如果我是一個從來沒聽過這家店的人,我會不會打這通電話?

而《底層邏輯2》裡那句話講的是同一件事的另一面:「要想實現數位化,首先要建立對數字的敏感度。」(P095)

而我還要補一件跟紙本有關的實務提醒。

而台灣的分會目前用紙本引薦單的比例還很高,而紙本有一個線上沒有的風險:

那張紙上有第三人的姓名與電話,而它會被帶回家、被放在桌上、被拍照。

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那些資料的蒐集、處理與利用應有特定目的,並應盡安全維護義務(見 Ep413、Ep385)。

(以上僅為原則性提醒,非法律意見。)

而關於那個金額,我要加一句

而 Misner 在最後提到:原本預估的年度成交金額是三十八億美元,而透過線上追蹤後,會員自行回報的實際金額是六十五億美元。

而他的重點是對的:「你沒有辦法在不輸入資料的情況下算出投資報酬率。」

而我要加一個必要的但書,而我在 Ep413 和 Ep383 都提過同一件事:

那是會員自行回報的金額,沒有經過查核,而且各行各業登記的單位不一定一致。

而所以那個數字適合拿來看趨勢,不適合拿來當作絕對值

而這一點對你自己的分會也一樣:重要的不是總額有多大,是那個數字每個月怎麼變。

我選了幾哩外的那家,因為它的資料是完整的。

收束

而那家近的花店永遠不會知道自己輸掉了那筆生意。

而這正是這一集最值得記住的地方:

資料沒填完的代價,不會有人來通知你——它只會安靜地變成別人的訂單。

本週行動

用別人的手機搜尋你的店名:只看三十秒,然後問自己會不會打這通電話。②教育幹部換一種教法:不要教「應該做」,去找一個「因為沒做而付出代價」的真實案例。③遇到抗拒先問一句:「具體是哪一步比較麻煩?」——答不出來,就是不熟悉而已。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46《Check Your Progress》(Get Connected–Stay Connected 系列;來賓:John Meyer;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56、Ep 357、Ep 441、Ep 413、Ep 383、Ep 38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於 2014 年,其中所述之系統功能、分會數與統計數字均為當時之情況且已變更;文中所引之年度成交金額為會員自行回報之未經查核資料,各行業登記單位未必一致,宜視為趨勢參考而非絕對值。文中之教學建議、抗拒診斷與台灣對應作法,均為改寫者之觀點。文中關於個人資料保護(《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傑·杜利《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

EP329|「八成的成功靠出席」——這句話被引用的方式,剛好跟它原本的意思相反

BNI PODCAST ‧ EP 329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大約一年前,有位會員找 Misner 談他在分會裡的參與。他引用了伍迪·艾倫那句名言——「八成的成功來自於出席」——來主張自己應該得到比現在多得多的成果,因為他每次都有到。

Misner 跟他說:光是到,不夠。

那位會員很不高興。

而這一集就是在講 Misner 給他的那五件事。但在講那五件事之前,我想先處理那句被引用的話本身——因為那位會員引用它的方式,跟這句話原本要表達的意思剛好是反過來的。

那個「八成」不是在描述效果,是在描述有多少人做不到

先想一件事:如果「八成的成功來自出席」字面上為真,那麼一個從不缺席的人就應該拿到八成的成果。這顯然荒謬——分會裡永遠有幾位全勤但幾乎沒有引薦的會員,這件事每個開過會的人都看得到。

所以那個「八成」不可能是一個效果的比例。它是一個修辭。

而這句話原本的語境,一般認為是在講創作與寫作:太多人一輩子都在談自己「要寫的那本書」「要開的那家店」「要做的那件事」,卻從來沒有真的坐下來開始。在那個語境裡,「出席」的意思是「真的開始做」,而「八成」講的是有多少人卡在這一關。

換句話說:這句話講的是出席有多稀有,不是出席有多有效。

它是在說「大部分人連出現都沒有」,不是在說「出現就完成八成了」。

這個誤讀的方向很值得注意,因為它有一個共同的形狀:把一句描述門檻的話,讀成一句描述終點的話。「態度決定一切」「誠信是最好的策略」都常被這樣用——它們是必要條件,被當成充分條件在引用。

而必要條件的特性是:沒有它一定失敗,有了它不保證成功。出席就是這樣的東西。Misner 自己也說得很清楚:「如果你不出席,其他所有事情都會垮掉。」出席是地基,不是房子。

杜拉克有一句話正好描述那位會員的處境:「更努力工作,卻一事無成。」(《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P178)他確實有努力——早起、開車、每週到場,這都是成本。問題不在努力的量,在努力的內容。

吸引力法則那一段,我要講得誠實一點

Misner 在這集提到《祕密》(The Secret)這部片。他透露了一件事:他本人有被拍進去,但那一段最後被剪掉了。

原因是導演原本規劃要拍好幾部——一部講通則、一部講愛情、一部講商業——Misner 是要用在商業那部的。後來沒有走那個方向,他那段就沒有用上。

他自己對吸引力法則的立場,講得算克制:「我不相信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小精靈,你只要許願,事情就會發生。我認為你必須真的去做一些事。」而他反覆用的一個說法是:attraction(吸引)這個字裡面有 action(行動)。

我要在這裡加一句比 Misner 更直接的話,因為我認為讀者值得聽到:

當一個「法則」必須被加上「你還是要行動」才能成立時,那個法則的有效成分其實就是行動。

《祕密》所主張的那種吸引力法則——想著好事就會招來好事、宇宙會回應你的頻率——沒有可靠的證據支持。而它有一個實際的傷害,值得說出來:如果好事是想出來的,那麼壞事就是被自己招來的。這個推論會落到生病的人、失業的人、遭遇意外的人身上,而那是不公平的。

Misner 保留下來的部分——你要先有一個清楚的方向,否則你不會知道自己要去哪裡——這件事本身是對的,而且不需要靠吸引力法則來支撐。它就是目標設定,一個平凡但有效的東西。

五件事:其中有一件是 Misner 在否定自己

回到他給那位會員的五個建議。前四個都算標準,第一個裡藏了一句話讓我停下來看了三次。

第一:做一個每次都不一樣的六十秒簡報,而且每次只聚焦在你業務的一小塊。訓練一支業務團隊,不要試圖做成一筆生意。

然後他說了這句:

「記憶鉤(memory hooks)其實沒有教會任何人任何事。我真希望我從來沒有寫過那個東西——因為人們太專注在做記憶鉤,反而沒有去教別人怎麼引薦他。」

這是一位創辦人,公開否定自己流傳最廣的一個發明。

我覺得這件事本身比那五點都值得討論,因為它描述了一個很普遍的現象:一個工具被大量採用之後,它會取代掉它原本要服務的目的。

記憶鉤原本的目的是「讓人記得你」,而記得你的目的是「有需要時想到你」。但當一個房間裡每個人都在拼押韻、拼諧音、拼哏的時候,會議就變成了一場才藝表演——大家記得那句順口溜,卻不知道你到底做什麼、什麼樣的人適合被介紹給你。

台灣的分會這個問題只會更嚴重,因為中文太適合押韻了。「找○○就找○○,安心又放心」這種句型,我在各種商會場合聽過幾十次。它們都很好記,而且都沒有傳遞任何可用的資訊。

我的判準很簡單:你的六十秒講完之後,在場的人能不能說出「什麼樣的人我應該介紹給你」?如果他只能複誦你的口號,那這六十秒是零分——不管那句口號多有趣。

而 Misner 那句「訓練一支業務團隊,不要試圖做成一筆生意」,把整件事的心態說到底了。你不是在對房間裡的五十個人推銷,你是在訓練他們替你認人。這兩件事需要的語言完全不同。

第二:每週跟分會裡不同的人約一次一對一。

這一點我在 Ep335 的文章裡拆得比較細,這裡只補一句:Misner 說的是「不同的人」,但實務上第二次、第三次的一對一才會真正產生東西。所以我的建議是交錯進行——新對象和回訪對象輪流排。

第三:在分會裡承擔一個幹部或委員的角色。

他給的理由是 VCP:擔任幹部會讓你從「知名度」跨到「可信度」,因為當別人看見你領導其他人,他們會把你當成一個成功的經營者。

但他後面補的那句才是重點,而且我認為在台灣要放大來講:

「不過你最好做得好。如果你在那個角色上做得不好,它也可能反過來傷害你的可信度。」

幹部職務是一個槓桿,而槓桿是雙向的。

這在台灣特別要小心,因為我們接幹部的原因常常不是「我準備好了」,而是「大家都推我,不好意思拒絕」。而在不好意思拒絕的情況下接下的職務,剛好就是最容易做不好的情況——因為你從一開始就沒有真的想做。

然後結果是:全分會每週看著你把一件事情做得零零落落。這比你完全沒有接任何職務更傷。

所以我的建議是:如果你這一年真的沒有餘力,就明確地說「今年不行,明年我來」。這句話會讓你短期尷尬三十秒,但它保護的是你在這個房間裡的可信度,而那是你在這裡最值錢的資產。

第四:給別人引薦,而且是真的引薦。

Misner 用了 legitimate 這個字,我認為是刻意的。因為分會裡最常見的一種行為,是為了湊數而產出的「引薦」——把某個人的電話抄給對方、把某個群組的連結轉過去,然後登記一筆。

這種東西的問題不只是沒用,是它會污染整個系統的訊號。當引薦的數字裡混著大量無效的紀錄,這個數字就不再能拿來判斷任何事。而分會的幹部會繼續盯著一個已經失效的指標開會。

第五:讓自己浸泡在引薦相關的學習裡。

他自己也笑說這一點在對已經在聽 Podcast 的人講,等於是對唱詩班佈道。這一點我在 Ep331 的文章裡有更完整的機制設計,這裡不重複。

Priscilla 補的第六點,我認為是六點裡最強的

節目最後 Priscilla 說:「我知道你只給了五點,但我有第六點。」

她的第六點是:盡可能去用分會裡其他成員的服務。因為當你親身體驗過對方做得好不好,你要引薦他就變得非常容易——你講的是自己的經驗,而不是轉述。

Misner 立刻同意,還說他在只有一個分會的最早期就自己撞到過這件事。

我認為這一點比前五點都更快見效,理由是:前五點都是在改變別人對你的認識,第六點是在改變你對別人的認識。而後者是你可以單方面完成的,不需要任何人配合。

你給得出好引薦,別人才會給你好引薦。這個順序無法顛倒。

但這件事放到台灣,我要加一個很實際的但書,因為它會出事。

當你成為同分會成員的客人時,你就同時是客人和夥伴。而這兩個身分在出問題的時候會互相打架。

具體會發生什麼:東西做壞了、時間延誤了、效果沒有預期好——你不好意思講。因為下禮拜三你還要跟他坐在同一個房間裡。於是你忍了,然後你再也不會介紹他給任何人,而他永遠不知道為什麼。

我在醫美這行看過太多次類似的狀況,所以我的做法很明確,而且會在一開始就講出來:

「我今天是以客人的身分來的,請完全照你們一般客人的流程走。該簽的簽,該說明的說明,該收的錢照收。如果我有不滿意,我一定會直接跟你講——因為我如果不講,我就沒辦法介紹你給別人。」

把這句話先講出來,後面所有的尷尬都會少一半。它給了雙方一個明確的許可:可以講實話。

而如果你是提供服務的那一方,更要主動說這句話。因為對方一定不好意思開口,你必須先給他台階。

放回台灣:出席這件事我們的問題不一樣

台灣的分會通常出席率不差——早餐會的文化、人情的壓力、代理出席的制度,都讓「人到」這件事相對容易達成。

我們真正的問題是另一種:人到了,但心沒到。

具體的樣子是:坐在後排、開會時在回訊息、六十秒每週講一樣的話、引薦環節低頭、散會立刻走。這種出席在統計上是滿分,在效果上是零。

所以如果要我改寫伍迪·艾倫那句話給台灣的分會用,我會說:

「八成的失敗,是因為人到了但沒有參與。」

而「參與」是可以觀察的,不需要複雜的指標。三個訊號就夠:

  • 他的六十秒這個月有沒有變過?
  • 他這個月有沒有跟任何人單獨見面?
  • 散會之後他有沒有留下來講話?

三個都是零的人,出席率再高也不會有結果。而這種人通常不會抱怨,他只會在某一年安靜地不續約。

機制拆解:把「不夠」變成「具體缺哪一項」

Misner 那次對話真正有效的地方,其實不在於他說服了對方,而在於他把一個情緒(我覺得我沒得到應得的)轉換成了一張清單。

這個轉換值得制度化。我會這樣做:

做一張六格的自評表,每季一次,全體會員都填。六格就是上面那六件事:

  1. 我的六十秒這一季換過幾個主題?(0 次=紅燈)
  2. 這一季我做了幾場一對一?跟幾個不同的人?
  3. 我目前擔任什麼角色?做得如何?(自評 1–5 分)
  4. 這一季我給出幾個引薦?其中幾個對方真的成交了?
  5. 這一季我讀了/聽了什麼,並因此改了什麼行為?
  6. 這一季我用過幾位會員的服務?

然後最重要的一步:不要收上去統計,讓每個人自己留著。

理由是,一旦這張表交給幹部,它就變成考核,人就會開始美化它。而這張表的價值不在於分會知道誰的分數低,在於當一個人覺得「我付出了這麼多卻沒有回報」的時候,他手上有一張可以自己對照的表。

通常對完之後,那個委屈就會變成一個具體的待辦事項。而那正是那位會員身上發生的事——Misner 說,後來他確實照做了,一年後再談時,他的引薦量大幅上升。

而那位會員最後給了一個修正版的結論,我覺得比原句好:

「伍迪·艾倫講對了一部分。八成的成功,是從出席開始的。」

從出席開始。不是到出席為止。

「更努力工作,卻一事無成。」
——《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彼得·杜拉克,P178

本週行動

1. 拿上面那六格自評一次。哪一格是零?那就是你今年真正缺的東西。

2. 檢查你的六十秒:講完之後,別人能說出「什麼樣的人該介紹給你」嗎?只記得口號=要重寫。

3. 這個月挑一位會員,真的去當他的客人。事前先說清楚「請照一般流程,我不滿意會直說」。

4. 如果你今年沒有餘力接幹部,現在就明確講出來。做不好比不做更傷。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29《Did Woody Allen Get it Right?》(2013-10-23;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31、Ep 335、Ep 350、Ep 359、Ep 387,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對「八成的成功來自出席」一語原意(描述門檻而非描述效果)之解讀、對吸引力法則之批評、對記憶鉤與台灣押韻口號之分析、幹部職務為雙向槓桿之提醒、成為同會成員客人時之事前聲明作法,以及六格自評表之設計,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所引伍迪·艾倫語句之原始語境為一般流傳說法,未經考證原始出處。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彼得·杜拉克《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25|她們把會場切成兩半比賽收名片,輸的請客——問題不在比賽,在她們數錯了東西

BNI PODCAST ‧ EP 32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一位 BNI 的資深幹部在某個交流場合,遇到一位很有自信的女企業主。對方說自己「非常擅長人脈經營,做很久了」。

幹部很感興趣,就問她:你的祕訣是什麼?

那位女士站起來,一臉成就感地說明她的方法:

「我一定會跟一個朋友一起去。進場的時候,我們在腦中把會場畫一條線分成兩半,她負責一邊、我負責一邊,然後約好一個時間集合。整場我們就各自在自己那半邊衝,盡可能收到最多的名片。集合的時候比誰收得多——收得少的那個要請對方吃飯。」

幹部問:那你們收了這麼多名片,之後怎麼處理?

她笑得更開心了:

「這就是精華所在啊。我們把它們全部輸入到潛在客戶名單裡,開始寄我們的服務資訊給他們。反正我都已經有他們的聯絡方式了,為什麼不推銷一下呢?他們每一個都是潛在客戶,不是嗎?」

Misner 把這種做法叫做「spray and pray」——亂噴一通,然後祈禱。他形容得很生動:就像拿著一罐裝滿無意義資訊的噴罐,往整個房間噴一圈,然後祈禱其中幾個人會對這團通用的化學混合物有反應。

但我要先講一句幫她說話的話:問題不在比賽

幾乎所有人聽完這個故事的反應都是搖頭。而我想先做一件比較不常見的事——把這個做法拆開來看,找出哪一部分其實是對的。

因為這位女士其實做對了三件事,而且是很多人做不到的三件:

第一,她有計畫地進場。多數人參加交流活動是隨機的——遇到誰算誰、聊得來就多聊、聊不來就找角落。她和朋友是帶著方案進去的。

第二,她有分工。兩個人分頭覆蓋整個場地,這在時間有限的場合是完全正確的策略。

第三,她有回收機制。她們約好時間集合、交換結果、而且設了獎懲(輸的請吃飯)。這是一個完整的機制設計,比大多數人「參加完就回家」認真太多了。

所以問題出在哪裡?

問題只出在一個地方:她們數錯了東西。

整套機制的骨架是好的,壞掉的是那個計分項。而這件事值得每一個在管理團隊、設定業績目標、或者訂 KPI 的人停下來想——因為這是所有壞管理的原型。

為什麼永遠是「名片張數」被拿來計分

她們真正想達成的目標是什麼?大概是「認識一些日後可能帶來生意的人」。

但這個目標有三個特性,讓它幾乎不可能被當場衡量:

  • 它的結果延遲很久。一段有價值的關係可能兩年後才產生第一筆生意。
  • 它的品質難以評分。你怎麼在活動結束的當下,判斷剛才那段十分鐘的對話值多少?
  • 它的因果很難歸屬。兩年後那筆生意到底是哪一次接觸促成的?講不清楚。

而「名片張數」剛好相反:當場可得、精確、客觀、無爭議。

所以它被選中了。不是因為它有意義,是因為它可以被數。

這個替換的過程幾乎是自動發生的,而且它每天都在各種組織裡上演:

  • 真正想要的是「客人變健康、變滿意」,但拿來計分的是「客單價」與「成交率」。
  • 真正想要的是「員工把事情做好」,但拿來計分的是「打卡時數」。
  • 真正想要的是「分會裡發生有價值的連結」,但拿來計分的是「一對一次數」。

每一組的左邊都難以衡量,右邊都容易計算。而一旦右邊被寫進計分板,人的行為會迅速地、理性地、毫不意外地往右邊靠攏。

那兩位女士並不笨,恰恰相反——她們是這個計分板下最理性的玩家。既然數的是張數,最佳策略當然就是每段對話都壓縮到三十秒、拿到名片就走。她們沒有作弊,她們只是把規則玩到最好。

所以真正該被檢討的不是她們,是那個計分板。

怎麼修:讓兩個不同維度的東西互相競爭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有一句話,我認為是修正這類問題最精準的原則:

「不要讓支出和支出競爭,要讓支出和收入競爭。」(P064)

他講的是預算管理,但道理完全相通:當你比較的兩個東西在同一個維度上,那個比較就沒有意義。張數對張數,就像支出對支出——你只會知道誰比較多,不會知道誰比較好。

所以修正的方法不是取消比賽,而是換掉分子或分母。

同樣兩個人、同樣分頭進場、同樣約好時間集合、同樣輸的請客——但集合時要交換的東西改成:

「我遇到一個人,你一定要認識他。理由是這樣……」

然後計分改成:你替對方找到幾個「值得認識的人」,並且說得出理由。

看看這一個改動會連帶改變多少事:

  • 你不能三十秒就走,因為你必須問到足夠的資訊才說得出理由。
  • 你會開始留意「這個人適合誰」,而不是「這個人會不會買」。
  • 你的注意力從自己身上移開,放到對方和你朋友身上。
  • 而最有趣的是:你完全沒有推銷,但你會被記住——因為在那個房間裡,你是唯一一個在問對方問題的人。

同一套機制、同樣的競爭心理、同樣的獎懲,只換一個計分項,整個行為就翻轉了。這就是機制設計的槓桿。

名片是遞給你的,不是授權給你的

接下來要講那句最關鍵的話。那位女士說:

「反正我都已經有他們的聯絡方式了,為什麼不推銷一下呢?」

這句話在台灣不只是禮貌問題,它有明確的法律面向,而我認為多數經營者沒有意識到。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 條規定,非公務機關蒐集或處理個人資料,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法定情形之一,且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

翻成白話:對方在交流場合遞名片給你,那個「特定目的」是讓你在有需要時聯絡他。它不當然包含「把我加進你的行銷名單」。

而如果你確實要用來行銷,法律還有更具體的要求:同法第 20 條第 2 項規定,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後,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第 3 項規定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並支付所需費用。

也就是說,你第一次群發的時候,訊息裡就必須告訴對方怎麼退出,而且退出不能要他花錢。有人說「不要再寄了」,就要立刻停。

這幾條不是冷門條文,它們正是為了處理這種情況而存在的。

而我想強調的是,就算完全不談法律,這件事在台灣還有一個更現實的代價:

在台灣,亂槍打鳥的帳單會晚兩年才寄到

Misner 對陌生開發的態度其實很公道,我覺得值得記下來。他說:

「我對陌生開發沒有意見,它可以是有效的技巧。我以前教過陌生開發,教了很多年。它是有用的。但我做得夠久,久到知道我這輩子再也不想做了。」

注意他沒有說陌生開發無效。他說的是他不願意再付那個代價。這個區分很誠實。

而我想補的是台灣特有的那一層代價:我們的商圈太小了。

在台南、在高雄、在任何一個中型城市,商業圈子的重疊程度極高。你在某個晚宴上收了六十張名片、隔天全部群發推銷訊息——這六十個人裡面,會有十幾個彼此認識。

而他們會提到你。不是罵你,通常只是一句很輕的話:「喔,那個誰啊,他好像每個人都發。」

這句話的殺傷力在於它不會傳到你耳裡。你不會知道自己被歸類了,你只會發現後來的引薦好像都不太順、有些人邀約都推說有事。而那筆帳單是兩年後才寄到的,寄到的時候上面也不會寫明原因。

這就是為什麼「亂槍打鳥有沒有效」這個問題本身問錯了。它短期有效,長期的成本是你在這個圈子裡的可信度——而那是一種一旦扣分就很難加回來的東西。

那名片到底該怎麼處理?

Priscilla 在節目裡問了一個很誠實的問題:「拿到名片之後最難的,就是不知道要做什麼。」

這句話我認為說中了大多數人的實際狀況。不是不想跟進,是不知道跟進要說什麼——而在不知道說什麼的情況下,唯一想得到的內容就是介紹自己的產品。亂槍打鳥很多時候不是壞心,是詞窮。

Misner 給的解方非常簡單,簡單到值得背下來:

「嘿,很高興認識你。我想找個時間見面,多了解一下你的生意。」

注意這句話裡沒有任何一個字在講自己。而這正是它有效的原因——它給了對方一個他不需要防衛的請求。

他還加了一個很實際的補充:你不必跟進每一個人。但能跟進的就盡量跟進,因為「一哩寬、一吋深的人脈不會有什麼力量」。

另一個他給的技巧是:在名片背面寫字。「要跟進」「約一對一」「再聯絡一次」。他自己以前做直銷時就這樣做,現在還在做。沒有筆的時候,他會把名片的角折一下(dog ear),提醒自己這個人要跟進。

然後他講了一個很有意思的意外:有一次他當著對方的面折了名片角,對方以為他不喜歡自己的名片。他說要小心這個動作,因為那完全是相反的意思——折角代表他想跟進。

而這個技巧在台灣要改一下

這一點我認為必須明講,因為照搬會出事。

在台灣(以及整個東亞的商業禮儀裡),當著對方的面在名片上寫字或折角,是相當失禮的動作。名片在我們的文化裡帶有代表本人的意味——雙手遞、雙手接、看一眼、收好,這一整套動作本身就是尊重的表達。當面在上面畫記,會被讀成「你把我的臉當成便條紙」。

Misner 自己就被誤會過一次,而他遇到的還是美國人。在台灣,對方多半不會告訴你,他只會記著。

所以台灣版的做法應該是:

  • 當場:什麼都不要做。好好收下,放進名片夾(不要塞口袋、不要壓在杯子下面,這兩個動作在長輩眼中都很嚴重)。
  • 離開那個人之後、還在同一場活動裡:找個沒人的角落,或走去洗手間的路上,用手機備忘錄記一行——「某某某,做什麼的,聊到什麼,要跟進什麼」。
  • 回到車上或家裡:再統一整理一次。這時候如果要在名片上寫字,隨你怎麼寫。

那句「用手機記」的關鍵在於不要等到隔天。因為隔天你面對的是一疊長得一模一樣的紙,而每張紙上那個人的臉、那段對話、那個「他好像可以介紹給誰」的念頭,全部都已經蒸發了。

而這件事其實才是整集最實際的差別:亂槍打鳥的人和真正經營關係的人,在活動結束後的三十分鐘裡,做的事情完全不同。一個在輸入名單,一個在寫下自己記得的細節。

機制拆解:一場交流活動的四段式流程

把這一集能用的東西收攏成一個可以照做的流程:

行前(5 分鐘):設定一個非數量的目標。不是「今天要收二十張名片」,而是「今天要找到兩個我可以介紹給別人的人」。目標的形式決定了現場的行為。

現場:三個問題就夠。「你做什麼的?」「你最好的客戶通常是怎麼來的?」「你目前最想認識什麼樣的人?」——第三題最關鍵,而且幾乎沒有人問。問完之後你只要真的記住,你就已經贏過現場九成的人。

結束後三十分鐘:寫下細節。手機備忘錄,一人一行。重點不是資料,是你記得的那件事——他提到女兒要考高中、他剛換辦公室、他在找會計師。這一行日後就是你聯絡他的正當理由。

四十八小時內:發一則訊息,內容不含任何推銷。格式:問候+提起你們聊到的那件具體的事+提議見面。三句話。

而如果要在分會裡推廣,最好的方式是把它變成兩人一組的搭檔制——照那兩位女士的做法分頭進場,但集合時交換的是「我遇到一個你一定要認識的人」。保留她們的機制,換掉她們的計分板。

最後

Misner 在集尾說了一句話,我覺得比整集的批評都重要:

「我很高興絕大多數的會員不會這樣做。還是有一些人會,但你知道嗎,我們都是學習者。我自己曾經也是。我大概也做過那種事。只是當我們學到有更好的方法時,就必須把它換掉。」

這個態度我認為很重要,因為關於「亂槍打鳥」的討論很容易變成一場道德批判——嘲笑那些不懂的人,然後大家一起感覺良好。

但那位收名片比賽的女士,是真心相信自己很擅長這件事的。她投入了時間、設計了方法、還找了搭檔一起執行。她缺的不是誠意,是沒有人告訴過她該數什麼。

而這正是分會該做的事。

「不要讓支出和支出競爭,要讓支出和收入競爭。」
——《底層邏輯2》劉潤,P064

本週行動

1. 檢查你(或你公司)現在盯的每一個數字:它是真正想要的東西,還是「剛好可以被數的東西」?

2. 下次參加活動,把目標從「收幾張名片」改成「找到兩個我可以介紹給別人的人」。

3. 現場多問一句沒有人問的話:「你目前最想認識什麼樣的人?」

4. 活動結束後三十分鐘內,用手機記下每個人的一行細節。不要當面在名片上寫字。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25《Spray and Pray》(2013-09-25;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spray and pray」一語原出自 BNI 幹部 Cindy Mount,見 Ep 261),相關主題另見 Ep 327、Ep 332、Ep 335、Ep 337、Ep 359,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問題不在比賽而在計分項」之分析、以代理指標取代難衡量目標為壞管理原型之推論、把計分改為「替對方找到值得認識的人」之修正設計、台灣商圈重疊使代價延後顯現之觀察,以及名片禮儀在台灣須改為事後記錄之建議,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20 條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20|沒有人做這件事的話,大家會開始「談論彼此」,而不是「互相交談」

BNI PODCAST ‧ EP 32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在講一個沒有人想接的職務:會員委員會。

來賓 Ed Wilson 在總部的職稱是支援服務主管,而 Misner 介紹他的時候用了一個更貼切的說法:「Ed 是我們的消防員。」他處理的是各地分會燒起來的火。

而整集裡最好的一句話,其實是主持人 Priscilla 補充之後,Misner 順口接的那一句。我先把它放在前面,因為它是整篇文章的骨架:

「如果沒有人在做這件事,他們會開始談論彼此,而不是互相交談。」

先講那個社區管委會的比喻——它比他們以為的更好,也更危險

Ed 用了一個台灣人非常有感的比喻:社區管理委員會。

他自己的例子很生活化:他住在土桑的時候,有一次垃圾桶放在門口過夜,兩週後收到一封信,附上他家門口垃圾桶的照片。他當下的反應是「這是在幹嘛?」

而他後來理解了:垃圾桶收好 → 社區看起來整齊 → 社區的價值被維持住。

然後他講了關鍵的那一半:你花了時間整理庭院、美化房子,結果隔壁搬來一戶,草不剪、皮卡車架在磚頭上停在車道——這對你的房子價值有什麼影響?它會拉低你的價值。

接下來 Ed 把它連到分會:分會裡的每一個席次,都是一塊房地產。而一個強而有力的會員委員會,能夠篩掉那些會拉低整體價值的人。

這個比喻的核心,其實是一個很嚴謹的經濟學概念,而他們沒有把它講出來:

你的席次值多少,取決於其他席次的品質。

這叫做外部性——某個人行為的成本,是由其他人承擔的。而外部性有一個關鍵特性:市場自己解決不了它。因為那位讓皮卡車生鏽在車道上的鄰居,完全沒有動機去修它——損失的是你,不是他。

這正是為什麼你需要一個委員會,而不是「大家自己看著辦」。凡是成本外溢的問題,都需要一個代表整體的機制來處理。

但我要指出這個比喻危險的另一半,而 Misner 自己也警覺到了。他說:

「當管委會表現得像法西斯的時候,團體就會出問題;但當管委會用關心但堅定的方式處理事情,房產的價值就會比較好。」

他講得很客氣。而任何在台灣住過社區大樓的人都知道,管委會的失敗模式有多常見:權力用在雞毛蒜皮的地方、規則因人而異、開會變成算舊帳、少數人長期把持。

所以這個比喻是誠實的——它同時借來了管委會的好處和它最出名的病。

而分辨好管委會和爛管委會的,只有一件事:規則是事前就公開寫好的,還是事後才被解釋出來的。

事前寫好的規則,執行起來是行政;事後解釋的規則,執行起來一定被讀成針對。這條線在分會裡同樣適用,而且我認為它是整個委員會制度成敗的唯一分水嶺。

「鏡子測試」:只要鏡子會起霧,我們就要他

Ed 在講審查申請時,提到 Misner 講過的一個說法:

「不是只要鏡子上有霧氣,我們就要他。」

意思是——只要對方還有呼吸,就收。

這句話講的是審查標準崩壞的樣子。而我想加上這一集沒有講、但我認為最重要的一件事:

審查標準最鬆的時候,剛好就是分會最需要它的時候。

想一下這個順序:

  1. 分會人數下滑,大家開始緊張。
  2. 有壓力要補人,所以審查標準悄悄放寬。
  3. 進來的人不太適合——不出席、不做一對一、沒有引薦。
  4. 會議品質下降,原本認真的成員開始覺得沒意思。
  5. 又有人離開。人更少了。
  6. 回到第 1 點,而且更嚴重。

這是一個正回饋的衰敗迴圈,而它的起點不是「有人離開」,是「在缺人的壓力下做的那個決定」

所以這件事的解法不可能是「大家要有原則一點」——因為在第 2 步的當下,放寬標準看起來就是理性的、負責任的、為了分會好的決定。

唯一的解法是結構性的:把標準寫在不缺人的時候。

因為在人滿為患、還要排隊的時候,你寫得出誠實的標準。在只剩十八個人、下個月又有兩個要走的時候,你寫不出來。

我的具體建議是:分會應該在狀態最好的那一年,把入會的最低條件白紙黑字寫下來,並且訂明修改必須經過什麼程序。然後在低潮的時候,把那份文件拿出來讀。

那份文件真正的功能,是讓現在的你,被過去那個比較清醒的你保護。

Misner 說委員會是「品質控管」——這個說法可以再精確一點

Misner 給了一句總結:「會員委員會基本上就是一個分會的品質控管。想維持品質,就必須有一個強的會員委員會。」

這個說法對,而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給了品質一個更精確的定義,我認為套在這裡非常合用:

「所謂『品質』,就是標準差;而所謂『品質高』,就是標準差小。」(P205)

這個定義的價值在於,它把「品質控管」從一個模糊的口號,變成一個可以判斷的東西:

一個分會的品質,不是看最好的那幾位成員有多強,是看成員之間的落差有多大。

想想看為什麼。當一位來賓走進來,他看到的不是平均值——他看到的是他隨機被安排坐在誰旁邊。當一個引薦被交出去,交出去的人賭的不是分會的平均水準,是那一位成員的水準

所以委員會的工作,本質上是把下限拉起來,不是把上限推高。這兩件事需要的作為完全不同——後者是表揚,前者是問責。而問責,正是這一集裡最難的那一部分。

Ed 講出了整件事最誠實的一句話

他在講第三項職責時說:

「這一項真的很難。因為 BNI 最好的東西之一就是關係,而分會裡最難做的事,往往就是要求那些同樣身為朋友的成員負起責任。」

這句話值得每一個接下幹部職務的人先讀三次。

因為這裡有一個真實的衝突,而且它不會消失:讓這個組織有價值的東西(關係),跟讓這個組織能運作的東西(問責),會互相拉扯。

而這件事在台灣加倍困難,理由很具體:我們的問責文化幾乎都是間接的。

我們不習慣當面說「你這三個月沒有做一對一」。我們的做法是:私下跟主席講、找跟他比較熟的人去暗示、在群組裡發一段泛泛的提醒讓他自己對號入座、或者最常見的——什麼都不說,繼續忍。

而這正是 Misner 那句話描述的狀態:大家開始談論彼此,而不是互相交談。

而這就是「委員會」這個形式真正的功能

這一集反覆在講委員會有多重要,但兩位講者都沒有直接說出為什麼是「委員會」而不是「一個人」

我認為答案很清楚,而且它是整個制度設計最聰明的地方:

委員會的功能,是把問責從「人」移到「制度」。

當你以個人身分去對一位朋友說「你該多做一點」,那是一場人際衝突,而你會為它付出關係的代價。

但當三個人組成的委員會,依照事前公開的規則,通知一位成員某項指標未達標準——那就不是你在要求他,是規則在要求他,而你只是負責唸出來的那個人。

這個轉換做了三件事:

  • 它分散了責任。沒有任何一個人需要獨自承受那份人情壓力。
  • 它提供了一個非個人的說法。「委員會的規定是這樣」是一句每個台灣人都懂、也都能接受的話。
  • 它保護了關係。因為對方要生氣的對象是制度,不是你。

杜拉克把這個原則講得極短:「建立規則或原則來解決問題。」(《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P204)

反過來說,如果你的分會現在是靠主席一個人去私下勸說,那不管那位主席多會做人,這個系統遲早會壞——因為它把整個組織的問責成本,全部壓在一個人的人際帳戶上。

Ed 的最後一個建議,我想補完它

Ed 在結尾說:選委員的時候,要找「該堅定的時候能堅定,該當導師的時候也能當導師」的人。

這句話很對,但我認為它有一個實務上的問題:這兩種特質,很少長在同一個人身上。

擅長堅守規則的人,通常不擅長讓人覺得被理解;擅長讓人覺得被理解的人,通常很難開口說不。要求一個人同時具備兩者,等於是在找一種很稀有的人,然後永遠找不到。

所以我的建議是:不要找兼具兩者的人,要刻意組一個混搭的委員會。

一位負責守規則、講清楚事實與標準;一位負責理解對方的處境、當那個「他還好嗎」的人。黑臉白臉不是意外,是設計。

而委員會的組成還有一個原則值得寫下來:裡面至少要有一位不是「大家的好朋友」的人。一個全部由核心圈組成的委員會,會系統性地對圈內人寬容、對新人嚴格——而那正好是最糟的方向。

放回台灣:程序不只是禮貌,是法律要件

這一段是這一集完全沒有的,但在台灣不能不談。

如果你的分會或商會是依法設立的人民團體,成員的入會與退會就不是「委員會說了算」。

《人民團體法》第 14 條規定,人民團體章程應載明會員(會員代表)之入會、出會與除名等事項;第 27 條規定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應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

翻成白話:審查與評議可以由委員會做,但涉及除名這種最重的處分,程序必須依章程,而且通常要回到會員大會。如果由幾個人在私下決定並執行,程序上是站不住的,日後被爭執時整個決定可能被推翻。

還有兩件事要注意:

第一,申請資料是個資。委員會為了審查而取得的姓名、電話、公司、財務或營業資訊,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依誠實信用方法為之,第 20 條規定利用不得逾越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審查完之後拿去做別的用途,或在群組裡轉傳,都是問題。

第二,評議的內容要保密,而這不只是禮貌。委員會在討論一位成員時,必然會涉及對其專業能力、營業狀況、人品的評價。這類言論一旦外流,可能涉及《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罪或第 310 條誹謗罪;即使內容為真,若非涉及公共利益,依第 310 條第 3 項但書亦不當然免責。

所以我的建議很具體:委員會的討論要有紀錄,但紀錄只寫結論與依據的規則,不寫個人評價的細節。而所有委員都應該在就任時就被明確告知保密義務。

這不是把事情搞複雜。恰恰相反——清楚的程序是委員會唯一的保護傘。沒有程序的委員會,做對了沒人感謝,做錯了全部由委員自己承擔。

機制拆解:一個不會變成惹人厭的委員會

把上面所有東西收攏成可以執行的形式:

一、把標準寫成一張紙,而且在狀況好的時候寫。內容包括:入會的最低條件、每季的參與指標(出席、一對一、來賓、引薦)、以及未達標準時的處理流程。條件要客觀可查核,不能靠主觀認定。

二、標準的修改需要程序。明訂「修改須經幹部會議與會員大會」之類的條款。這一條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在缺人的壓力下臨時放水。

三、通知的語言要非個人化。不要說「我看你最近好像比較少來」,要說「依照我們的參與標準,這一季您的出席是 X 次、一對一是 Y 場,低於門檻,所以我依規定跟您確認一下狀況。」前者是評價,後者是行政。

四、先問,再說。通知的第一句應該是問句:「這一季的數字比較低,想先了解一下您的狀況?」很多時候答案是家人生病、公司出事、身體不好——而這時候委員會該做的是支援,不是處分。問責的第一步永遠是理解,不是執法。

五、黑白臉分工,並且至少一位不是核心圈。如前所述。

六、每季一次,固定時間,全員適用。固定的節奏會讓這件事變成例行公事,而例行公事不會被讀成針對。不定期的檢視,永遠會被問「為什麼是現在?為什麼是我?」

最後

回到 Misner 那句話:「清楚、開放、誠實的溝通是關鍵。如果沒有人在做這件事,他們會開始談論彼此,而不是互相交談。委員會應該幫助大家開始互相交談。」

我覺得這句話把委員會的價值講到了最準的位置。

因為多數人以為委員會是拿來踢人的——所以沒有人想接,接了的人也覺得自己在扮壞人。

但它真正的工作,是讓那些本來會在停車場、在群組、在別人背後發生的對話,改成當面發生。

那些對話本來就會存在。委員會不能讓它們消失,只能決定它們發生在哪裡。

「建立規則或原則來解決問題。」
——《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彼得·杜拉克,P204

本週行動

1. 檢查你的分會(或公司)有沒有把標準寫成一張紙。如果現在是靠默契運作,趁狀況好的時候把它寫下來。

2. 把任何提醒或要求的語言,從「我覺得你……」改成「依照規定,這一季的數字是……」。

3. 問責的第一句永遠是問句。先問狀況,再談標準。

4. 如果你們是人民團體,確認章程對入會、出會、除名的規定,程序不能只靠委員會決定。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20《Why a Membership Committee?》(2013-08-21;來賓:Ed Wilson;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21、Ep 333、Ep 334、Ep 329,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於 2013 年,其中所述之幹部編制、職務名稱與審查流程均可能已變更,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以外部性解釋席次價值互相牽動、「缺人時標準最鬆」之衰敗迴圈、以標準差定義分會品質、「委員會的功能是把問責從人移到制度」之分析,以及黑白臉分工與六項機制設計,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關於《人民團體法》第 14、27 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20 條、《刑法》第 309、310 條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各組織之法律性質不同,未必均為人民團體,適用法規請自行確認。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彼得·杜拉克《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18|六十個人各講六十秒就是整整一小時——大分會的時間問題不是紀律問題,是算術問題

BNI PODCAST ‧ EP 31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佛州坦帕地區的執行董事 Tom Fleming,管理大約四十個分會,平均每個分會四十人,其中有一個叫 Profitmakers 的分會,人數在七十上下。

而他們照樣在九十分鐘內跑完完整議程。

這一集就是在講怎麼做到。內容非常實務,但裡面藏著一個我認為適用於任何組織的原則——而且它跟時間管理沒有太大關係。

先做一次算術,因為這件事的本質是算術

Tom 講到六十秒簡報時,講了一句非常樸素的話:

「六十位成員各做一分鐘的自我介紹,那就是六十分鐘。」

六十分鐘。而整場會議只有九十分鐘。

這句話把整個問題的性質講清楚了:這不是紀律問題,是結構問題。就算每個人都嚴格遵守六十秒、一秒不超過,這場會議還是開不完。

而理解這件事最有用的方式,是把會議的環節分成兩類——這個區分兩位講者都沒有明講,但他們所有的建議都符合它:

固定成本的環節:不管分會是二十人還是七十人,時間都一樣。

  • 主席開場
  • 教育單元
  • 兩位成員的專題報告
  • 宣布事項

變動成本的環節:時間隨人數線性增加。

  • 每個人的自我介紹
  • 引薦與感謝的回報
  • 來賓發言

一旦這樣拆開,答案就自己跑出來了:當分會長大,唯一能動的是變動成本那幾項的「單價」。

而 Tom 的每一個建議,剛好就是在調這幾個單價:

  • 自我介紹:六十秒 → 三十秒(六十人的話,直接省下三十分鐘)
  • 專題報告:十分鐘 → 必要時 八分鐘(固定成本,省四分鐘)
  • 教育單元:三到五分鐘 → 固定三分鐘
  • 引薦回報:只報數字,除非有故事
  • 來賓分享:十五位全問 → 只問三到五位
  • 宣布事項:五到十分鐘 → 幹部事先過濾,一到三分鐘
  • 自由交流:移到會議正式開始之前(等於整段從九十分鐘裡拿掉)

沒有任何一項是靠「大家自律一點」達成的。每一項都是改變設計。

但這一集最重要的一句話,是 Misner 打斷 Tom 說的那句

Tom 講到有些二十五到三十人的分會也採用三十秒,理由是「要成為大分會,就得先像大分會一樣運作」。

Misner 在這裡插話,而我認為這是全集最有價值的觀察:

「我發現太多小團體,二十人左右的時候,因為他們有時間,就會在會議裡閒晃,把可用的時間全部用完。所以當他們長到三十、四十、五十人的時候就非常掙扎——因為早期閒晃慣了,後來很難改。」

Tom 的回應只有一句:「這一切都在於一開始就建立紮實的文化。」

這件事我想講清楚,因為它反直覺,而且它適用的範圍遠遠超過分會。

一個組織的流程紀律,是在它還不需要紀律的時候決定的。

為什麼?因為流程會膨脹到填滿可用的時間。這件事幾乎是自動發生的——當一場會議排了九十分鐘而內容只需要五十分鐘,那多出來的四十分鐘不會被還回去,它會被吸收掉:多聊幾句、多補充一點、大家笑一笑、主席多講兩句感想。

而每一個「多」在當下都是無害的,甚至是溫暖的。這正是問題所在——你沒有任何理由在那個當下喊停。

所以「等到需要的時候再收緊」這個計畫,永遠不會成功。因為到那時候,你要改變的不是流程,是一群人已經習慣的相處方式,而那是一件會得罪人的事。

把它一般化,我會這樣說:

任何你打算長大的東西,都要先用它長大之後的方式運作。

一間打算開三家店的診所,要在只有一家的時候就把流程寫成文件——即使現在三個人口頭講就好。一個打算做到十人的團隊,要在三個人的時候就開始寫交接紀錄——即使現在誰都知道誰在做什麼。

因為那份文件的價值不在現在,在於它讓你不必在最忙亂的時候,同時面對成長和改習慣兩件事。

三十秒這件事,Tom 的說法比「省時間」更好

Tom 講三十秒自我介紹時,用了一個我很喜歡的類比:

「有些公司願意付上百萬美元,只為了在超級盃廣告裡用三十秒把訊息講出去。那我們為什麼不行?」

然後他補了關鍵的那句:「把介紹設定在三十秒,會逼我們進入一個必須事先規劃、事先準備的位置,好讓它保持俐落、切中要點。」

注意他的邏輯順序:時間限制不是為了省時間,是為了強迫準備。

六十秒的問題不在於它長,在於它長到可以即興。一個人可以在走進會場前才想今天要講什麼,然後靠六十秒的餘裕把它拖過去。三十秒不行——三十秒如果沒有事先想,站起來就會結巴。

所以縮短時間的真正效果是:它把準備從「可選」變成「必要」。

這一點我在寫 Ep327 的時候談過那位排了五十二週主題的會員——他真正解決的問題,是把「今天要講什麼」的決策從當天早上搬到三個月前。三十秒的限制,是同一件事的另一種強制手段。

引薦環節不設時限,這個決定很細膩

這一段我認為是整集最值得琢磨的設計。

Tom 說:引薦環節請成員只報數字——幾個引薦、幾張約會卡、幾筆成交感謝——然後坐下。除非某個人有一個很棒的故事,或者一段有力的感謝見證。

Misner 追問了一句很關鍵的話,等於在確認這個設計:他說很多分會的做法是「把引薦環節限制在三十秒以內」,而 Tom 這裡的做法是「根本不給它時間限制。一兩句話講完,除非你有故事——有故事的話,控制在一分鐘內。」

為什麼不用碼表?我認為理由很清楚,而且很重要:

因為碼表會壓抑掉這個環節裡唯一真正有價值的東西。

那些「我有兩個引薦」的報數,坦白說沒有什麼資訊量。真正會改變別人行為的,是那個偶爾出現的故事——就像我在 Ep323 寫過的那位站起來說「七年來我的下背第一次不痛」的先生,那一段話讓十二個人當場拿起筆。

如果你在那個環節架了一個三十秒的碼表,那段話不會發生。

所以這個設計的本質是:把預設值設得極短,但保留例外的空間。

這跟「限制時間」是完全不同的管理哲學。限制是在防止最壞的情況,設定預設值是在讓最好的情況還有機會發生。

而它能運作的前提是:大家都清楚知道預設是什麼。Tom 說得很明白——這是幹部長期教練出來的文化,不是規則。

來賓為什麼要放在最後:這是在設計記憶,不只是排順序

Tom 提到兩個順序的安排,而它們用的是同一個原理:

自我介紹:成員先講,來賓後講。
「今天最喜歡的部分」:等整個引薦環節結束後,才問三到五位來賓。

Misner 追問了原因,Tom 的回答非常精確:

「必須分開,因為當你問來賓最喜歡什麼的時候,你希望他們已經看完整個引薦環節,這樣他們才能說出『天啊,我不敢相信傳了這麼多引薦』。」

這句話透露了一件事:這個順序不是行政安排,是在設計來賓的印象。

如果你在會議中段就問來賓感想,他會講什麼?大概是「大家都很熱情」「氣氛很好」——因為那時候他只看到了一群人在自我介紹。

而如果你等到引薦與成交感謝全部報完才問,他會講的是「你們居然傳了這麼多生意」

差別在哪?前者是社交評語,後者是商業證據。而後者不只影響那位來賓自己,它會被在場所有人聽見——包括其他來賓,以及那些正在懷疑自己為什麼要早起的成員。

我認為這是分會流程設計裡最容易被忽略、卻幾乎不花任何成本的一項調整。你什麼都沒多做,只是換了一個順序。

縮短,不等於刪掉

Tom 在收尾時強調了一句話,我認為必須把它拉出來講:

「這一切最重要的部分,是議程的每一個環節都有做到。它是一份食譜。什麼都不跳過,每一項都包含在內。」

這句話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多數分會在趕時間時的直覺,剛好跟它相反。

當一場會議眼看要超時,主席最自然的反應是什麼?整個砍掉某一段。而被砍掉的通常是同樣那兩個:教育單元、以及表揚或感謝的環節——因為它們看起來最「不急」。

但這兩件事的性質完全不同:

  • 縮短一個環節=降低它的解析度。教育單元從五分鐘變三分鐘,它還在,功能還在,只是講得比較精簡。
  • 刪掉一個環節=取消它的功能。而當它連續三週被取消,全體成員就學會了:這件事是可有可無的。

所以我的建議是:寧可每一項都壓到最短,也不要讓任何一項消失。一個三十秒的教育單元,效果遠大於一個「今天時間不夠所以先跳過」的教育單元。

放回台灣:宣布事項是最需要防守的那一段

Tom 提到宣布事項也是分會最容易失控的區塊,做法是由幹部事先審過——確認內容適當、不冗長,並且控制在兩三則而不是十幾則。

這件事在台灣要更嚴格,理由不只是時間。

台灣商會的宣布時段,是各種東西的匯流口:其他社團的活動、選舉、婚喪喜慶、募款、以及——我必須直說——不當招募。

我建議所有分會的幹部把以下幾條放在心上,作為事先審查的紅線:

一、投資邀約。《銀行法》第 29 條之 1 規定,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而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違反者依同法第 125 條有重刑。在商會場合公開招攬「保證月息幾分」的投資,正是這條規定的典型情境。

二、多層次傳銷的招募。《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18 條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使其傳銷商之收入來源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在宣布時段裡以「招募夥伴」為名義的邀約,要特別留意。

三、募款。《公益勸募條例》對勸募活動的主體、許可與財務公開有明確規範。基於善意的臨時性募款,在法律上未必單純。

我要強調:這些提醒不是要讓宣布事項變得緊張兮兮。絕大多數的宣布都是好事——某某人的公司得獎了、某某人的女兒要結婚了、下個月有一場活動。

但幹部事先審查的價值,正是在於它讓「拒絕」這件事變成流程,而不是變成得罪人。

當有人想在會議上宣布一件不適合的事,如果制度是「所有宣布事項需事先送幹部」,你就可以說「這個項目依規定不能在會議上宣布」。如果沒有這個制度,你只能在他站起來之後才反應——那時候就來不及了,而且一定會傷感情。

機制拆解:超時十分鐘,實際成本是多少

最後我想給一個數字,因為我認為它會改變很多主席看待「準時結束」這件事的態度。

一場七十人的會議,超時十分鐘。

10 分鐘 × 70 人 = 700 人分鐘 ≈ 11.7 個工作小時。

接近一個半工作天,在那十分鐘裡被消耗掉。而且是被七十位經營者、專業人士、業務主管的時間堆出來的。

如果每週都超時十分鐘,一年就是超過六百個工作小時

杜拉克在《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裡有一句話,放在這裡剛剛好:「管理者往往會浪費別人的時間。」(P087)他還在同一本書裡寫了一句更根本的:「時間是完全無法取代的資源。」(P072)

而準時結束這件事真正的意義,不在於效率。它是一種尊重的表達,而且是最不能造假的那一種。你可以在會議上講一百次「感謝大家撥空前來」,但如果你每週都拖十分鐘,那句話就是假的。

所以我的最後一個建議是給主席的:把「準時結束」放在「講完所有內容」之前。如果時間到了還沒講完,那就當眾停下來,說「時間到了,剩下的部分我們用群組補充」。

第一次這樣做會很不舒服。但它會在三週內改變整個分會對時間的態度——因為所有人都會發現,這裡的時間是真的被算數的。

「管理者往往會浪費別人的時間。」
——《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彼得·杜拉克,P087

本週行動

1. 把你的會議拆成「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兩類環節。人數成長時,只有後者需要調單價。

2. 就算現在人不多,先用大分會的方式跑。散漫的習慣一旦養成,長大之後改不掉。

3. 引薦環節設「極短的預設值」,但保留故事的例外空間。不要架碼表。

4. 算一次你們超時的實際成本:超時分鐘數 × 出席人數 ÷ 60。然後把準時結束放在講完所有內容之前。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18《50-70 Members at a BNI Meeting》(Classic Podcast,2013-08-07;本集為 Ep 186 重播;來賓:Tom Fleming;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20、Ep 323、Ep 327、Ep 333、Ep 334,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製時間較早,其中所述之議程時間配置、環節名稱與各項秒數均可能已變更,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把會議環節區分為固定成本與變動成本、「組織的流程紀律在它還不需要紀律時決定」之推論、「縮短不等於刪掉」之區分、來賓發言順序係在設計印象之解讀,以及超時成本之換算,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關於《銀行法》第 29 條之 1 及第 125 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18 條、《公益勸募條例》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彼得·杜拉克《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17|十個人裡只有四個能被介紹出去——不是他們不夠好,是欄位是空的

BNI PODCAST ‧ EP 317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Misner 手上有一個引薦,要給某個大城市裡的某個行業。他登入系統搜尋,找到十位符合條件的會員。

然後他一個一個看下去:

  • 前五位:檔案裡幾乎沒有任何資訊。
  • 第六位:寫了他做哪一類的工作、有完訓標記、留了辦公室電話、手機、電子郵件,還有網站。Misner 的原話是——「Bingo。這正是我要找的。」
  • 剩下四位:其中一兩位有填一些。

結論:十位專業人士裡,只有大約四位的資料完整到可以被合法、合理地介紹出去。

而 Misner 說,比起幾年前幾乎「一個都沒有」,這已經是進步了。他的目標是十個裡有九個。

這是一個發生在最後一哩的損失

我想先把這個數字的意義講清楚,因為「請大家填資料」這種呼籲,聽起來實在太瑣碎了,瑣碎到沒有人會當一回事。

那六位出局的人,他們付了什麼?

他們付了會費。他們每週早起。他們坐了幾百個小時的會議。他們做過一對一、給過引薦、帶過來賓、在委員會裡做過事。他們建立了關係,累積了信任,而那份信任正是讓 Misner 願意在系統裡找人、而不是隨便找一個陌生廠商的原因。

然後在最後一步——一個空白的電話欄位——全部歸零。

這是典型的最後一哩損失:前面所有投入的邊際報酬,在最後一個環節被整個抹掉。

而最後一哩的失敗有一個特別討厭的性質:它是沉默的。

那六位會員永遠不會知道這件事發生過。他們不會收到「很抱歉,因為你沒有留電話所以我跳過你」的通知。他們只會覺得——這套東西好像沒什麼用。

而 Misner 那句話說得非常精確:

「我不能保證你會拿到引薦,但我可以保證,如果你不把檔案填完,你不會從其他分會拿到引薦。」

讓他說「Bingo」的不是任何單一項目,是冗餘

回頭看第六位那份檔案的內容,我認為它值得逐項拆解,因為它不是隨便填滿而已:

一、他寫了自己做「哪一類」的工作。不是職業名稱,是工作類型。這是我在 Ep326 寫過的那件事——職類是你的自我認知,別人要找的是他的處境。

二、完訓標記。這一項我認為是整份檔案裡最有價值、也最少被注意到的。

為什麼?因為它是這份檔案上唯一一個他自己寫不出來的欄位。

其他每一項——電話、網站、專長描述——都是自我宣稱。而一個完訓標記是第三方給的,它代表某個機構確認過某件事。

這個差別在陌生人眼中很重要。當 Misner 完全不認識這個人,卻要把一個引薦交給他,他需要的不是漂亮的自我介紹,是一個不能自己給自己的證據。

所以推廣到任何行業:你的檔案裡最值錢的那一欄,通常是別人給你的那一欄。證照、認證、得獎紀錄、公會會員資格、完訓紀錄——這些看起來很行政的東西,對一個不認識你的人而言,比你寫十行文案有用。

三、多個聯絡管道:辦公室電話、手機、電子郵件、網站。

這一項我認為是真正讓他說「Bingo」的原因,而它的本質是冗餘

想一下引薦者的處境:他要幫你,但他不知道哪一種聯絡方式會通。而最關鍵的一點是——他通常只會試一次。

打了市話沒人接,他不會隔天再打。寄了信沒回,他不會追。因為這件事對他來說是舉手之勞,不是任務,而舉手之勞失敗一次就結束了。

所以留三種聯絡方式,不是為了讓人有選擇,是為了讓那唯一的一次嘗試不會落空。

這是工程上的可靠度設計:當你只有一次機會,你需要的不是最好的那條線路,是好幾條線路。

「站在引薦的正中央」——這句話有一個令人不舒服的推論

Misner 提到多年前一位執行董事 Alice Ostrower 在幹部研討會上做過一個場次,題目叫做「站在引薦的正中央」(Standing in the Middle of a Referral)。

他的意思是:我們每個人隨時都被引薦包圍著。你認識的人裡,隨時有人正在找某樣東西。

然後他加了一句俏皮話:有了線上系統之後,你連站起來都不用——你是躺在引薦的正中央。

這句話很有畫面。但我覺得它有一個推論,而那個推論不太好受:

如果引薦真的一直都在你周圍,那麼你沒拿到,就不是「機會不夠」的問題。

這是一個比「我需要更多曝光」「我需要認識更多人」難接受得多的診斷。因為前者的解法是往外做更多事,後者的解法是回頭檢查自己漏掉了什麼。

而多數人寧可去做更多事,也不願意回頭檢查——因為往外衝有成就感,回頭檢查只有羞愧感。

《你缺的不是努力》裡臨公子引了一句老話:「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P095)這句話被講到爛了,但它的實際內容其實非常無聊:所謂準備,很多時候就是把該填的欄位填完。

那位牙醫的故事,才是正確的期待值

Misner 舉了一個很小的例子,而我認為它比任何一個大案例都有參考價值。

有位會員在某地度假時,牙套掉了。他想找一位同組織的成員,而不是隨便從電話簿裡挑一個。所以他上系統搜尋,找到了一位牙醫,然後去看了診。

就這樣。一次補牙套。

我在寫 Ep324 的時候,對那個「透過遠端引薦接到微軟」的故事提出過保留——因為那種故事是從幾萬人裡挑出來、正因為極端才被講述的個案,而拿它當作行動的理由,通常撐不到兩年。

而這位牙醫的故事,才是這套系統真正會發生的樣子。

金額不大、沒有戲劇性、不會被寫進成功故事集。但它的發生機率高出好幾個數量級,而且一年可能發生好幾次。

把期待放在正確的量級上,你才撐得到它累積成有意義的數字。

Misner 自己也把這件事的邏輯講得很好:有人說「我不做國際生意啊」——但你不需要做國際生意,是外地的人會來到你的地方。

放回台灣:我們不填資料的理由,跟美國不一樣

這一段是我認為這篇文章最需要寫的部分。

Misner 假設大家不填資料的原因是沒有意識到跨區引薦這回事——他說「大家可能根本沒把跨分會引薦放在雷達上」。這在美國可能成立。

但在台灣,我認為有一個更強的原因,而且它是合理的

怕被騷擾、怕個資外流、怕詐騙。

這不是想太多。台灣的詐騙電話與簡訊密度極高,個資外洩的新聞每隔一陣子就出現一次。一位經營者不願意把手機號碼放在任何公開頁面上,是一個理性的判斷,不是懶惰。

所以如果只是重複「快去把資料填滿」,對台灣的讀者其實沒有幫助——因為那沒有回應他真正的顧慮。

我認為正確的做法是分層揭露,把「可被聯絡」和「可被蒐集」這兩件事分開:

第一層|完全公開,沒有任何顧慮

  • 公司名稱、統一編號、營業地址、市話、公司官網、公司電子郵件。
  • 理由:這些資料本來就是公開的。經濟部的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上查得到公司名稱、所在地、代表人與營業項目,你不填只是讓想找你的人多繞一圈,並不會讓資料變得更隱密。

第二層|可聯絡但不外洩

  • 透過系統轉信、LINE 官方帳號、網站表單。
  • 理由:對方聯絡得到你,但拿不到可以被抓走、被轉賣、被自動撥號的資料。這一集裡提到的系統設計就是這個原則——電子郵件不直接顯示,但別人可以透過系統寄信給你。

第三層|不公開

  • 個人手機、私人 LINE、住家地址、身分證字號、生日。
  • 理由:這些東西沒有必要出現在任何檔案上。需要它們的人,會從第二層走進來。

相關的法律原則也很清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要求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第 20 條規定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而如果你是那個蒐集資料的一方(例如分會保管會員名冊),這兩條就是你的義務。

用這個三層架構,你可以把第一層和第二層填得非常完整——完整到任何人都能把引薦交給你——同時第三層一個字都不用寫。

而回頭看那位讓 Misner 說「Bingo」的第六位會員,他留的四項裡有三項是第一層的(辦公室電話、電子郵件、網站)。手機只是加分項,不是必要條件。

關於用競賽推動這件事,我有一個保留

Priscilla 在節目裡提了一個建議:辦區域競賽,全區的人都把檔案填好就有獎。她說「每個人都愛比賽」,Misner 說總部確實有類似的計畫在進行。

競賽會有效,這一點我同意。但我要指出一個副作用,而它跟我在 Ep325 寫過的那個問題是同一個:

競賽會讓人優化「被計分的東西」,而不是「真正想要的東西」。

如果計分的是「欄位填了幾格」,你會得到一大批填滿了、但填得很敷衍的檔案:專長欄寫「服務至上」、簡介欄複製公司的官方說法、關鍵字全部是職類名稱。

數字達標了,而 Misner 下一次要找人的時候,還是找不到可以交出去的人。

所以如果要辦,我建議把計分標準換成一個結果導向、而且必須由別人評的標準

「一位完全不認識你的人,光看你的檔案,能不能把一個引薦交給你?」

這一題沒辦法自評。而這正是它的價值。

機制拆解:分會內部的兩兩互評,四十分鐘就做得完

把上面那個標準變成一個可以在分會執行的活動:

第一步(5 分鐘):隨機配對。刻意配不熟的兩位——這一點是關鍵,因為熟人會自動補上檔案裡缺的資訊,而那正好會讓這個測試失效。

第二步(10 分鐘):各自只看對方的檔案,不准問問題。然後回答三題:

  1. 你做什麼的?(我能不能用一句話講出來)
  2. 什麼樣的人適合被介紹給你?(我能不能想到一個具體的人)
  3. 如果我現在就要幫你聯絡,我會怎麼做?(有沒有一個我能立刻用的方式)

第三步(15 分鐘):互相回饋。只講事實,不講評價:「我看不出來你做的是 B2B 還是 B2C」「你的電話是三年前那支嗎」「我不知道你也做這一塊」。

第四步(10 分鐘):當場改。不要帶回家改,帶回家就不會改了。手機打開,現場動手。

四十分鐘。而它比任何一次「請大家記得把資料填完」的宣導都有效,理由很簡單:宣導訴諸的是責任感,而互評製造的是一個具體、當場、來自真人的落差感。

另外還有一個附帶的好處,我認為價值不亞於改檔案本身:兩個不熟的成員,因此被迫認真看了對方在做什麼。這件事本身就是半場一對一。

最後

這一集的標題是「我想介紹你,可是……」。

那個「可是」後面接的,不是「你不夠專業」、不是「你的價格太高」、也不是「我跟你不夠熟」。

是「我找不到你的電話」。

而這件事最讓人不甘心的地方在於:那六位被跳過的會員,每一位都可能比第六位更專業、更適合那個客戶。但他們沒有進入那場比較——他們在名單被讀完之前就出局了。

能力決定你在被選中之後表現得如何。而資料完整度決定你有沒有被放進候選名單。

這兩件事,只有後者是你今天晚上十五分鐘內可以解決的。

「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
——《你缺的不是努力》臨公子,P095

本週行動

1. 用三層架構檢查你所有的公開檔案:第一層(公司資料)填滿、第二層(可聯絡管道)至少兩個、第三層(私人資料)不要出現。

2. 確認你留了至少三種聯絡方式。幫你的人只會嘗試一次,所以要有冗餘。

3. 找出你檔案上「別人給你的那一欄」——證照、認證、公會資格。那是陌生人唯一能驗證的東西。

4. 找一位不熟的成員,互相只看檔案回答三題:你做什麼/什麼人適合介紹給你/我現在要怎麼聯絡你。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17《I Want to Refer You, But…》(2013-07-31;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文中提及之「站在引薦的正中央」原為執行董事 Alice Ostrower 之研討會場次名稱),相關主題另見 Ep 324、Ep 326、Ep 332、Ep 33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於 2013 年,其中所述之系統功能、欄位與涵蓋國家均已變更,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最後一哩損失」之分析、把多重聯絡方式理解為冗餘設計、「檔案上最值錢的是別人給你的那一欄」之推論、台灣特有的資料揭露顧慮與三層揭露架構、對競賽式推動之保留與兩兩互評設計,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十位中約四位」為原講者之個人搜尋經驗,非統計資料。文中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20 條與商工登記公示資料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臨公子《你缺的不是努力》,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12|「我的運氣祕訣是:我把房子抵押了兩次」——而這句話裡最關鍵的三個字是「我的房子」

BNI PODCAST ‧ EP 31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有位認識多年的朋友跟 Misner 聊到他的事業成長,然後說了一句:「你真的很幸運耶。一定很爽吧。」

Misner 的回應是這樣的:

「對啊,我很幸運。我告訴你我的幸運的祕訣是什麼。

我念了十年的大學。那段期間我開了自己的公司,然後將近三十年都在超長工時地工作。這一路上,我為了公司把房子抵押了兩次,而且我寫了十七本書。

你也可以擁有這樣的人生。你只需要把同樣的努力投入到你在做的事情上,你就會跟我一樣幸運。」

對方笑了,說「好啦好啦,我懂了」。而 Misner 說:他其實沒懂——因為他的行為完全沒有改變。

這段話很有力,而且我認為 Misner 想反駁的那件事(把別人的成果簡化成運氣)確實該被反駁。

但如果把那份清單逐項讀一次,它同時證明了另一件他沒有打算證明的事。

「我把房子抵押了兩次」

先停在這一句。

這句話通常被讀成「我承擔了巨大的風險」——這是對的,那確實是巨大的風險。

但它同時說了另一件事:他有一棟房子可以抵押。而且他抵押之後,還撐得住。

同樣的努力、同樣的判斷、同樣的三十年,如果發生在一個沒有房子可以抵押的人身上,結局會不一樣。不是因為他不夠努力,是因為他沒有那個可以拿去換時間的東西。

再看清單上的其他項目:

  • 念了十年大學。十年。這代表在那十年裡,有一個結構讓他不必用全部的時間去換當下的生存。
  • 將近三十年的超長工時。這需要三十年的健康。任何一場大病、任何一位需要照顧的家人,都會把這一項砍斷。
  • 寫了十七本書。這需要出版的管道,而出版的管道需要人脈,而人脈需要前面那幾項。

我要非常清楚地說:我不是在說他沒有努力。他顯然極度努力,而且他的努力遠超過絕大多數人。他反駁那位朋友,我認為他是對的。

我要說的是另一件事,而且它對讀這篇文章的人比較有用:

那份清單裡,有一半是努力,另一半是「風險承受能力」。而風險承受能力是最被低估的成功要素,因為擁有它的人感覺不到它。

你不會感覺到自己有房子可以抵押,就像你不會感覺到自己身體健康——直到沒有的那一天。

而這件事有一個很實際的結論,不是「所以別努力了」

認清這件事的價值,不在於找到藉口,在於選擇正確的策略。

如果你的風險承受能力比較低——沒有房子可抵押、家裡有人要養、上有長輩下有小孩、健康有狀況——那麼你不能照抄高風險承受者的路徑。

因為那條路徑的設計裡,內建了「失敗幾次也不會歸零」這個前提。而你沒有那個前提。

你該走的路是不一樣的:

  • 選擇可以慢慢累積、而且失敗不會歸零的路徑。不是不冒險,是把每一次的賭注縮小到「輸了還能再玩一次」的規模。
  • 優先建立現金流,再談成長。而不是先燒錢換規模。
  • 不要用「別人敢,我為什麼不敢」來做決定。他敢,是因為他輸得起。

《創投心法》裡有一句話講得很直接:「大多數創業者失敗的理由,資金斷鍊。」(P136)而資金會不會斷鍊,跟你有多努力的關係,遠小於跟你起步時手上有多少緩衝的關係。

這一點在台灣特別要講清楚,因為我們有一個特殊的結構:

台灣的中小企業向銀行融資時,即使公司是有限責任,銀行幾乎一定會要求負責人簽個人連帶保證。這一簽下去,有限責任的保護就被架空了——公司倒了,債務會追到你個人、追到你的房子、追到擔任連帶保證人的配偶或家人。

所以在台灣,「把房子抵押去創業」的實際意義,比在美國更重:它賭的往往不只是你自己。

我不是說不能做。我是說做之前要知道自己簽的是什麼,而且要跟家人講清楚。這件事該在簽名之前討論,不是在出事之後。

「運氣」這個詞,其實有一個更清楚的講法

Misner 和他那位朋友爭論的其實是同一件事的兩個面向,而兩邊都不夠精確。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給了一個我認為最乾淨的定義:

「運氣是帶有感情色彩的表述方式,去掉感情色彩,運氣就是機率。」(P142)

把「運氣」換成「機率」,整個對話就變得可以討論了:

  • 「你只是運氣好」→ 實際上是說:你走的那條路,成功機率沒有你以為的那麼高,你只是抽中了。
  • 「我不是運氣好,我很努力」→ 實際上是說:我做的事情提高了成功機率。

而這兩件事可以同時為真。

你可以把成功機率從 2% 提高到 30%,這是努力的功勞,而且是巨大的功勞。但 30% 仍然意味著十個做同樣正確的事情的人裡,有七個不會成功。而那七個人並沒有比較不努力。

劉潤接著那句話更重要,我認為它是這整篇文章的核心:

「結果的正確並不能證明行為的正確。真正的高手,看到運氣好的人不會羨慕,而是會堅持做成功機率大的事情。」(P143)

這句話同時堵住了兩條錯路:

  • 不要因為某個人成功了,就假設他做的每件事都值得學。
  • 也不要因為承認機率的存在,就放棄提高機率的努力。

那句朋友給的建議,是全集最實用的東西

Misner 講了一段他多年前的對話。當時他面對一些健康上的決定,一位朋友給了他這樣的建議:

「Ivan,不是你做的每一個決定都必須是好的。你只要確保好的比壞的多。而當你做了一個壞決定的時候,用最快的速度把它修好,把影響降到最低。」

Misner 說他當下的反應是「哇,這建議太好了」。我完全同意,而且我想把它為什麼好講清楚:

它把成功的關鍵,從「決策品質」移到了「修正速度」。

而這個轉移非常重要,理由是:

決策品質是你控制不了的。因為你永遠資訊不足。你在決定要不要開第二家店的時候,不會知道兩年後的景氣、不會知道那條街會不會拓寬、不會知道那位店長會不會離職。再怎麼謹慎,你能做的也只是「用現有資訊做出最好的判斷」——而現有資訊本來就不夠。

而修正速度是你控制得了的。它取決於三件完全在你手上的事:

  1. 你多快發現自己錯了。
  2. 你多快承認自己錯了。
  3. 你多快動手改。

而其中最慢的環節,幾乎永遠是第二項。

所以這個觀念有一個很具體的推論,我認為是這篇文章最值得帶走的一句:

你該優先投資的,是「更快知道自己錯了」的機制,而不是「更會做決定」的工具。

具體來說:

  • 設定一個回頭檢視的日期。在做決定的當下就寫下來:「三個月後的某一天,我要回來看這個決定有沒有效,判斷標準是什麼。」先寫下判斷標準,是為了防止你事後改標準。
  • 找一個敢跟你講的人。多數老闆發現錯誤很慢,不是因為沒有徵兆,是因為沒有人敢講。
  • 把「認錯的成本」降低。如果你的團隊知道推翻自己的決定會讓你顏面掃地,他們就會幫你維持那個錯誤。

杜拉克那句「行動方案一定要常修正」(《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P030)講的是同一件事,只是他沒有講怎麼做到。

關於他描述的那位女士,我想提出不同的看法

這一集裡有一段,Misner 描述一位他認識的人:個人生活一團亂、快三十歲還沒念完大學、換過很多工作都不滿意、常常有金錢問題,而且經常把處境怪罪到別人或環境身上。

他觀察到的是:她工作很努力,但持續做出很糟的選擇。今天抱怨沒錢,明天買一個完全不必要的奢侈品;這禮拜抱怨找不到好工作,而他知道她常常因為私人理由遲到。

他的結論是:她從來沒有真正承認問題出在自己的選擇。

這個診斷有可能是對的。但我想提出三個保留,因為它們對讀這篇文章的人——特別是管人的人——比較有用。

第一,「壞選擇」這個標籤是不可證偽的。

任何不好的結果,事後都可以被回溯地歸因為壞選擇。而這個推論反過來不成立——好結果也不能證明那是好選擇(這正是劉潤那句「結果的正確並不能證明行為的正確」)。

一個不能被證偽的解釋,用起來很順手,但它不會告訴你任何新東西。

第二,這是一個外部的、事後的、由結果好很多的人做出的診斷。

這不是說 Misner 講得不對,而是這個位置有系統性的視角限制。從外面看,別人的困境總是顯得比較容易解——因為你看不到他每天要處理的所有小事。

第三,也是我最想講的:反覆的「壞選擇」,有時候是別的東西的表現。

持續遲到、衝動消費、無法完成長期的目標、對挫折的耐受度低——這些行為除了「品格」之外,也可能是注意力調節的困難、憂鬱、長期壓力下的認知耗損的表現。我不是在替任何人做診斷,我沒有資格,而且我完全不認識那位女士。

我要說的是一件管理上的事:

當你看到一個員工反覆做出讓你搖頭的選擇,在下「他就是不行」這個結論之前,先問一句「是不是有別的事情正在發生」。

因為如果真的有,你的責備一點用都沒有——你只是在對一個症狀生氣。而那三十秒的關心,有時候會換到一個完全不同的答案。

另外還有一件值得知道的事:經濟壓力本身會消耗認知資源。一個持續在擔心下個月房租的人,他能分配給長期規劃的心智頻寬是比較少的。這使得「經濟困難 → 短視的決定 → 更困難」形成一個迴圈,而不是單純的單向因果。

知道這件事,不是為了免除任何人的責任。是為了在幫助別人的時候,知道從哪裡下手比較有效——有時候先解決那個迫在眉睫的壓力,比講一百次「你要做好的選擇」有用。

放回台灣:兩種都不健康的極端

台灣談成功與失敗,有兩種很常見的說法,而我認為兩種都有問題。

第一種是「歹命」。一切都是命、都是時機、都是別人比較好運。這種說法的問題是它取消了行動的意義——如果一切都是注定的,那麼提高機率的努力就沒有理由做。

第二種是「都是你自己選的」。這是近年比較流行的版本,聽起來比較積極,但它同樣有害——因為它把所有的結構性因素(家庭起點、健康、產業循環、時代)全部塞給個人承擔。而一個把所有失敗都歸給自己的人,很容易垮掉。

比較健康的第三種說法我認為是這樣:

「機率我改不了全部,但我可以改一部分。而我要用不會讓自己出局的方式去改它。」

這句話同時保留了努力的意義、承認了不可控的存在、也加上了風險管理——而最後那一項,是台灣中小企業主最常漏掉的一塊。

最後:Misner 自己講了一句最誠實的話

這一集裡我最喜歡的一句,不是那段關於幸運的漂亮反擊,而是這句:

「我必須說,我這段旅程的前二十年,我並不覺得自己幸運,也不覺得自己特別成功。」

前二十年。

這句話比整段清單都有價值,因為它揭露了一件在成功故事裡幾乎總是被壓縮掉的事:那段什麼都還沒發生的時間有多長。

我們聽到的版本永遠是:他努力,然後他成功了。中間那個「二十年裡他不知道這會不會成功」的部分,會被一句「一路走來很辛苦」帶過。

而那二十年才是真正的內容。

Priscilla 在節目最後補了一句我也認為很重要的話:快速從失望中恢復,是能不能持續的關鍵——而且那很難。

Misner 同意,並且加了一段我覺得很值得記住的觀察:人們看著那些他們認為成功的人,會以為對方沒有經歷過失敗。而我的經驗剛好相反——那些成功的人一路上搞砸了很多事。差別不在於有沒有失敗,在於怎麼處理它。

所以如果要我把這一集濃縮成一句給台灣中小企業主的話,我會說:

努力提高你的機率,但要用輸得起的方式下注;而當你發現押錯了,最重要的能力不是承認,是快。

「結果的正確並不能證明行為的正確。真正的高手,看到運氣好的人不會羨慕,而是會堅持做成功機率大的事情。」
——《底層邏輯2》劉潤,P143

本週行動

1. 誠實評估你的風險承受能力:如果這次押錯,你還能不能再玩一次?答案決定你該走哪一條路,而不是別人走哪一條。

2. 這週做的每一個重要決定,當場寫下「三個月後我要用什麼標準檢視它」。先寫標準,才不會事後改標準。

3. 找一個敢當面跟你說「這件事你做錯了」的人。發現錯誤慢,通常不是沒徵兆,是沒人敢講。

4. 如果你身邊有人反覆做出讓你搖頭的選擇,先問一句「是不是有別的事情正在發生」。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12《The Secret to Success》(2013-06-26;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13、Ep 314、Ep 321、Ep 329,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把原講者清單中的「抵押房子、十年大學、三十年健康」解讀為風險承受能力、據此提出低風險承受者應採取不同策略、將成功關鍵由決策品質移至修正速度並提出三項具體做法、以及對「壞選擇」標籤不可證偽性之檢討與管理上的替代提問,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關於反覆行為可能有其他成因之說明,僅為提醒管理者保留其他可能性,不構成任何醫療或心理診斷;如有相關困擾請諮詢專業人員。文中關於個人連帶保證與有限責任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或財務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程萬里與張明義《創投心法》、彼得·杜拉克《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