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55|沒有紀錄的實驗,不是實驗,是碰運氣——同一個錯誤被犯四十次,而每一次都是第一次
BNI PODCAST ‧ EP 05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談組織的成長。而其中有一個概念,我認為是整本書裡最實用的一個——而它只被講了三句話。
「受控的實驗」
米斯納說:
「當你經營一個加盟體系,你要在『照著已驗證的系統走的穩定性』和『嘗試新想法的重要性』之間,取得平衡。而我們宣布『這就是 BNI,我們永遠不會再改任何東西』的那一天,就是我們開始出問題的那一天。」
而接下來這一句,是重點:
「所以你必須有我所謂的『受控實驗』。你不能讓大家各自亂試——因為那樣你會一次又一次重複同樣的錯誤,而原因是:沒有人知道別人正在犯什麼錯。」
而這句話裡藏著一個很精確的洞見
「不受控的實驗」真正的問題,不是失敗率高。
而是——失敗不會被學習。
因為當四十個分會各自亂試的時候,同一個錯誤會被犯四十次。而每一次,都是第一次。
所以「受控」的意義,不在於減少實驗
在於讓每一次失敗只發生一次。
而這推出一個對中小企業非常實用的判準:
沒有紀錄的實驗,不是實驗,是碰運氣。
而做到「受控」只需要三件事,而且都很便宜
一、一次只改一個變數。否則你不會知道是哪一個起了作用——而你下次也複製不了。
二、事先寫下你預期會發生什麼。因為如果沒有事先寫,事後你會說服自己「本來就是這樣」——而人做這件事的能力強得驚人。
三、把結果寫下來,即使它失敗了——尤其是失敗的時候。
而第三點,是台灣最缺的那一項
因為我們有大量的「成功案例分享」,而幾乎沒有「失敗紀錄」。
而失敗紀錄的價值其實更高,理由很簡單:
成功的原因通常有很多個,而且常常包含運氣。而失敗的原因,通常很具體。
《一出手就成交》裡有一句話講得剛好:「與其一敗塗地,我需要輸得聰明。」(P211)——而輸得聰明的唯一方法,就是把它寫下來。
而米斯納講他為什麼寫這本書,是全集最誠實的一段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寫這本書——為了教大家一些我們做錯的事。我們非常坦白地談了一些我們的錯誤,讓別人不要再犯一次。」
而這值得肯定,因為多數組織的官方歷史,只寫成功。
而一份只寫成功的組織史,有一個很具體的壞處
它讓後來的人以為那條路是筆直的。
而當他們自己走得歪歪扭扭、一直撞牆的時候——他們會以為問題出在自己身上。
所以寫下錯誤,不只是誠實。它是一種對後進者的保護。
而這給了你一件今天就可以開始做的事
在你的公司裡,建立一份「我們試過但沒用的事」清單。
每一條只要三行:做了什麼、什麼時候、結果如何。
而它最大的價值不會在今年出現。會在三年後——當某個新來的人,興沖沖地提出一個你五年前試過的點子時。
而如果你沒有那份清單,你會怎麼回答?
你會說:「那個沒用啦。」
而他不會服氣。因為那句話聽起來,就像資深員工的懶惰。
而如果你能打開檔案說:「我們 2021 年做過四個月,這是當時的數字,卡在這裡——你有想到怎麼繞過去嗎?」
那是一場完全不同的對話。而且它有可能真的解決那個問題。
而長年員工那一段,他給的理由可以再補完
他列了幾位待了十五到二十三年的同仁,然後說:
「這顯示了穩定,顯示了承諾,也顯示了——希望如此——一個好的工作環境。」
這些都對。而我想指出一個他沒說的、更具體的價值:
長年的員工,是組織裡唯一記得「當初為什麼要這樣做」的人
而那個資訊,沒有寫在任何一份文件上。
SOP 上寫的是「怎麼做」。而「為什麼」只存在於某幾個人的腦子裡。
所以當他們離開時,組織失去的不是勞動力——是所有規則背後的理由。
而一個只剩下規則、沒有理由的組織,會發生兩件事
要嘛僵化地守著一條早就不需要的規則。(因為沒有人敢動它。)
要嘛輕率地拆掉一條很重要的規則。(因為看起來很多餘。)
而兩種都很貴。
所以有一個很實際的做法
讓資深員工在離開之前,錄一段話。
而重點不是交接流程(那份文件通常已經有了)。
是請他講:「這些規矩,當初是為了什麼?」
而那段三十分鐘的錄音,會比任何一份 SOP 值錢。
而 Amy 的故事,機制跟一般人講的不一樣
米斯納提到一位從會員變成櫃檯接待、最後做到營運總監的同仁:
「她不斷承擔超出她職級的責任,只因為她想學、想擴展。而當然,每一次有升遷機會的時候——你猜怎麼著,都是她拿到。」
而這個故事通常被講成「努力會被看見」。
而我認為真正的機制更精確
她不是「表現得比較好」。她是「已經在做那份工作了」。
而這個差別非常大:
升遷一個已經在做那份工作的人,對主管來說是零風險的。
而升遷一個「看起來很有潛力」的人,是一個賭注。
所以那不是在回報努力。那是在選擇低風險。
而這對兩種人都有用
如果你想爭取一個機會:不要證明你「可以做」,要讓對方看見你「已經在做」。
而如果你是老闆:不要看誰講得最好,看誰已經默默在做那件事了。
因為前者是意願,而後者是證據。
最後:關於那兩個數字,我想加一個誠實的標註
節目最後提到:「去年我們超過 550 萬件引薦,替全球會員創造了 22 億美元的生意。」
而這類數字是會員自行申報的,沒有第三方查核。
而我不是在暗示任何人造假。我要指出的是它的結構:
因為申報的動機是不對稱的
申報成交金額會被表揚。而不申報,不會被罰。
所以這類數字幾乎必然偏高——而這在任何自願申報的統計上都成立,跟這個組織無關。
所以正確的讀法是:把它當作「規模的量級」,而不是「精確的金額」。
而這也適用於你自己:如果你要判斷分會值不值得繼續投入,你需要的是自己的帳,不是總表上的數字。
劉潤描述過一個投資人的成長歷程:「第一個階段,看到什麼計畫都覺得是好計畫……當然,有些計畫的確成功了,但是更多的計畫失敗了。他很痛苦,開始懷疑自己的判斷。」(《底層邏輯2》P236)
而走出那個階段的唯一方法,就是有一份自己的紀錄。
法規邊界:長期員工、加盟與揭露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年資到了,勞工可以自請退休。《勞動基準法》第 53 條規定,勞工有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或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之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一位待了二十年的同仁,這件事應該由公司主動提醒,而不是等他自己發現。
而退休金的給與有法定標準。《勞動基準法》第 55 條就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設有規定,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而新制的提繳率有下限。《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4 條規定,雇主應為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這是每一位雇主都應該確認一次的數字。
而要做加盟,事前揭露是關鍵。公平交易委員會就加盟業主經營行為訂有處理原則,要求加盟業主於招募加盟時,應以書面充分揭露重要交易資訊,包括加盟權利金、營業設備費用、加盟期間、續約與終止條件等,並給予合理審閱期間。「先簽再談細節」是加盟糾紛最常見的起點。
「看到什麼計畫都覺得是好計畫……當然,有些計畫的確成功了,但是更多的計畫失敗了。他很痛苦,開始懷疑自己的判斷。」——劉潤,《底層邏輯2》P236
而走出這個階段的唯一方法,是有一份自己的紀錄——包括那些失敗的。
本週行動
1. 建立一份「我們試過但沒用的事」清單——三行就好:做了什麼、什麼時候、結果如何。
2. 實驗要受控:一次改一個變數、事先寫下預期、失敗也要記錄。
3. 請資深同仁錄一段「這些規矩當初是為了什麼」——那比 SOP 值錢。
4. 想爭取機會,不要證明你可以做,要讓人看見你已經在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