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52|這一集開頭有一行 2020 年補上的字:「該服務已停止營運」——而那一行比整集都值錢
BNI PODCAST ‧ EP 05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是一段完整的產品訪談:一套把「兩分鐘銷售小知識」推送到你手機上的訂閱服務。
而這一集的頁面上,有一行 2020 年才被補上去的字:
「更新:該服務已停止營運,本文中的連結皆已失效。」
而我認為那一行字,比整集的內容都值錢。
因為它讓我們可以做一件很少能做的事
看著一個當年被強力推薦的產品,在十二年後消失。
而先講一句公道話:這一集的揭露相當完整。米斯納在節目裡說明了自己是這套系統的內容提供者之一、有專屬折扣碼、有免費試用。
而更難得的是——他們事後回頭加了那行更新。很多網站不會這樣做。
而這給了一個關於「背書」的教訓
一個背書的有效期,通常比背書的人以為的短。
而背書一旦發出去,就不會自動收回——除非有人回頭去更新它。
而這件事在台灣有一個很具體的版本
請每年檢查一次:
你店裡貼的「本店採用某某品牌」。
你網站上的合作夥伴標誌。
你名片和文宣上的那些認證。
而問題是:其中有幾個,已經不存在了?
因為一個已經停業的品牌的標誌掛在你牆上,傳達的不是「我們很專業」——
是「這裡已經很久沒有更新了」。
而這個產品為什麼會失敗?答案就在節目自己的描述裡
創辦人講的診斷非常精準:
「銷售訓練和自我成長,永遠會被排在其他事情後面……問題不是人們不知道該做什麼,而是他們找不出時間去做。」
而他的解法是:把它切成一到兩分鐘的小知識,每天三到五分鐘,推送到你的手機上。
而他說:「一年下來,你會得到一個大學教育。」
而那個診斷是對的,而那個解法解決錯了問題
邏輯很簡單:
如果問題真的是「沒有時間」,那三分鐘的版本應該會成功。
而它沒有。
所以——真正的問題不是時間。
我認為真正的問題是:學習沒有被綁在一個必須交付的東西上
而一個沒有交付壓力的學習行為,會輸給任何一件有交期的事。不管它多短。
而證據就在我們每個人身上:
三分鐘從來不是門檻。人們每天滑手機遠遠超過三分鐘。
所以「濃縮成三分鐘」不會解決任何問題——因為問題從來不在長度。
而有效的做法是反過來的
不要縮短學習。要給它一個交付。
具體來說:
「這個月我要在分會上,教一個十分鐘的主題。」
而為了那十分鐘,你會自動去讀。而且你會讀得比任何一個訂閱服務推給你的都深——因為你要站在四十個人面前講。
而這正是「教育協調人」這個角色最被低估的價值
它看起來像是一個服務別人的職務——你要準備、你要花時間、你沒有額外的好處。
而它實際上是:
一個替自己創造交期的裝置。
而在那一年裡,學到最多的人是誰?不是聽的人。
而「一年等於一個大學教育」這句話,值得算一下
每天 5 分鐘 × 365 天 = 大約 30 小時。
而一個大學學位大約 128 學分,每學分約 18 小時課堂 = 大約 2,300 小時的課堂時間,而且還不含課外的閱讀與作業。
所以兩者差了將近八十倍。
而我指出這一點,不是為了挑毛病
是因為這種比喻,會造成一個很具體的傷害:
它讓人以為自己已經在做一件很大的事,於是不會再去做那件真的很大的事。
一個每天聽三分鐘的人,會覺得自己「有在進修」——
而那個感覺,正好會擋住他去報名那門真的需要三十小時的課。
所以微量學習最大的風險,不是它沒用
它有一點用。
而它真正的風險是:它會滿足那個原本應該讓你不舒服的需求。
而那份不舒服,本來是要推你去做真正的事的。
《執行長日記》裡有一句很短的話:「你的習慣就是你的未來。」(P089)——而「每天感覺自己有在學」也是一個習慣。而它的未來,是你一直沒有真的學會。
而「保證有效,否則退費」也值得一個誠實的分析
節目裡說:「我們保證有成效,否則使用者可以拿回他的錢。這就是我們有多有信心。」
而退費保證的真正經濟學,很少人算過:
退費保證之所以划算,是因為「申請退費的人非常少」。而人少的原因,往往不是滿意,是麻煩。
因為要申請退費,你必須承認自己沒有做到
而且你要花時間走流程、寫信、等回覆。
而多數人寧可算了。
所以退費保證的實際成本,通常遠低於它產生的說服力——而這正是它被如此廣泛使用的原因。
而我不是說它是騙局
我要說的是一個推論上的錯誤:
把「有退費保證」當成品質的證據,是錯的。
正確的讀法是:退費保證降低了你「嘗試」的成本——而它完全沒有提供任何關於效果的資訊。
(《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裡談過這類機制:「利用『承諾與一致性』這個原理。」(P319)——一旦你開始用了,退出的心理成本就開始上升。)
而反過來,這件事對你自己的生意也成立
如果你提供退費保證,你買到的是更多人願意嘗試——這是真的,而且值得。
而你必須準備好真的退。
因為如果你在退費的時候刁難、拖延、或者讓對方感覺很難堪——
你會失去比那筆錢多得多的東西。而他會告訴每一個問他的人。
法規邊界:線上訂閱與免費試用,台灣有明確規則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通訊交易原則上有七天解除權。《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適用之。
而數位內容正是那個「例外」。行政院訂定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規定,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者,屬於不適用七日解除權之情形。所以線上課程、訂閱服務、下載內容——按下同意之後,那七天通常就不存在了。
而業者有事前告知的義務。《消費者保護法》第 18 條規定,企業經營者以通訊交易方式訂立契約時,應將企業經營者之名稱、負責人、事務所或住居所、商品或服務之內容、對價、付款方式、消費者解除權之行使及例外情形等資訊,以清楚易懂之文句記載於書面,提供消費者。
而涉及分期,另有應記載事項。《消費者保護法》第 21 條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分期付款買賣契約應以書面為之,並應載明頭期款、各期價款與其他附加費用合計之總價款與現金交易價格之差額、利率等事項。「一個月只要幾百元」的方案,總價通常沒有被講出來。
「你的習慣就是你的未來。」——Steven Bartlett,《執行長日記》P089
而「每天感覺自己有在學」也是一個習慣。而那個習慣的未來,是你一直沒有真的學會。
本週行動
1. 檢查你牆上、網站上、名片上的品牌標誌與認證——哪些已經不存在了?
2. 不要縮短學習,給它一個交付:這個月排一場十分鐘的分享,你就會真的去讀。
3. 警覺那個「有在進修」的感覺——它可能正在擋住你去做真正需要三十小時的那件事。
4. 退費保證只降低嘗試成本,不代表品質。而你自己提供保證時,要準備好爽快地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