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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61|他畫了一張有 15 格的組織圖,而自己占了 12 格——然後一年拿掉一格,拿了十年

BNI PODCAST ‧ EP 06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米斯納在吉隆坡聽了一場演講,講者是 Penny Power。而她用的比喻是蠟燭:

「火焰,是你真正熱愛、做起來不像工作的那部分。而蠟,是那些你不擅長、不喜歡、做完會被掏空的部分。」

而她給的解法是一句很漂亮的話:

「你的蠟,是別人的火焰。」

而比喻很好記。而真正可以照抄的東西,是米斯納後面講的那張圖。

他畫了一張組織圖,上面有 15 個職位

「幾年前我畫了一張組織圖。上面有 15 個不同的職位——而其中 11 或 12 個,是我自己在做。」

「我的目標是在接下來的八到十年,把自己縮到只剩一個職位。」

「每一年都有進展。每一年我少做一份工作。而十年之後,我只做一件事——而那一件事,就是我的熱情所在。」

而這個方法解決了一個真正的難題

因為「授權」這件事,沒有辦法一次做完。

而一般人談授權,談的是「這件事到底要不要交出去」——

而那是一個一次性的、令人焦慮的決定。所以多數人的結論是「再說吧」。

而畫一張組織圖,把它變成了一個「盤點」的動作

你不是在決定要放掉什麼。你只是在承認:這個組織需要 15 個職能,而其中 12 個是同一個人在做。

而這個轉換非常關鍵,理由是:

一旦那 15 格被畫出來,「我一個人做 12 格」就變成一件顯然不合理的事。

而在畫出來之前,它只是——「我最近很忙。」

所以那張圖的功能不是規劃,是讓問題變得可見

而這件事你今天就可以做,而且只需要一張紙。

寫下你的事業真正需要的所有「職能」——不是頭銜,是職能。

以一家小型的服務業店家為例,那張表大概長這樣:

現場服務/諮詢說明/排班/進貨與比價/記帳與報稅/社群經營/客戶回覆/事後追蹤/設備維護/人事招募/清潔/庫存盤點/行銷企劃/客訴處理。

然後在每一格後面,寫上「現在是誰在做」

而多數老闆會發現:超過一半,寫的是自己的名字。

而下一步不是全部交出去。

是:一年拿掉一格。

而十年之後,那張表會完全不一樣——而每一年,你只需要處理一個決定。

而主持人提出了一個很真實的反駁

她說:

「有時候我覺得最難的部分,是你要負擔得起把那些『蠟』外包出去。這是一個很崇高的目標,但真的很重要。」

而米斯納做了一件他在這個節目裡很少做的事:他當面不同意她。

「你講到一個重點。而我可能要跟你唱一點反調——我不確定它是不是一個『崇高』的目標。我認為它可能不是一個『立即』的目標。」

而這個修正非常精確,值得單獨講

「崇高」暗示它可能達不到。
而「不是立即」只是說它需要時間。

而這兩種說法,會產生完全不同的行為:

如果它是崇高的,你今天什麼都不會做。
而如果它只是不立即,你今天就會做那一小步。

所以這不是文字遊戲。這是一個關於「你把它放進哪一個抽屜」的問題。

而他給了一個很好的判準

「關鍵不是你有沒有到達你想去的地方,而是你有沒有在前進。」

而更實用的操作版本是:

把「我做不到」翻譯成「我今年做不完」——然後問一句:那今年可以做完哪一格?

但她提的那個成本問題,他其實沒有正面回答

他的回答是:「你花更多時間做喜歡的事,你會賺更多錢;賺更多錢,就付得起別人來做你討厭的事。」

而這是一個循環:要賺更多才付得起,而要付得起才能專注去賺更多。

所以我想給一個可以打破循環的作法,而且它不需要更多現金。

第一格不要選最貴的,要選「最容易交代清楚」的

具體來說:

✗ 先請一位行銷經理(貴、難管、成效慢、而且你不會管)。
先把記帳外包(便宜、規格清楚、責任明確、市場成熟)。

而判準是這一句:

這一格交出去之後,我省下來的時間,能不能拿去做一件會直接產生收入的事?

而如果答案是「我會拿去休息」——那也很好,但要誠實

因為那是在買生活品質,不是在投資

而兩者都值得買。只是不要搞混——因為搞混的人,會用投資的期待去買生活品質,然後在三個月後覺得「這錢好像白花了」。

而「你的蠟是別人的火焰」這句話,需要一個誠實的限制

它很動人。而它不是永遠成立的。

因為有些工作,不是任何人的火焰

深夜盤點。追討逾期帳款。處理客訴裡最難纏的那 5%。凌晨的緊急電話。

而對這些事,正確的答案不是「找到熱愛它的人」——因為你找不到。

正確的答案是:付更多錢,或者把它做小

「把它做小」通常比「找到對的人」實際得多。

作法是:建立標準流程,把其中 90% 變成不需要判斷的事,只留下那 10% 給人處理。

例如追帳:把「什麼時候提醒、用什麼措辭、逾期幾天升級」全部寫成規則之後,那件事就不再需要一個勇敢的人——它只需要一個照表操課的人。

所以完整的規則是:

先問「有沒有人以此為熱情?」——沒有的話,再問「這件事可不可以變小?」

而最後:怎麼知道哪一件事是你的火焰?

這一集沒有回答這個問題,而它其實是最先要回答的。

而我認為靠內省想不出來——因為人會把「我應該喜歡的事」誤認成「我喜歡的事」。

而有一個更可靠的訊號:

看哪些事做完之後,你還有精神。

因為火焰的特徵不是「做的時候很快樂」(很多困難的事做的時候都不快樂),而是「做完之後不會被掏空」。

而柯維那句話可以拿來做為排序的標準:「有利於實現個人目標的就是要事。」(《與成功有約》P247)

法規邊界:把工作交出去之前,先分清楚三種契約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而這一段對「準備開始外包」的人特別重要。

僱傭、承攬、委任是三種不同的契約。《民法》第 482 條規定,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服勞務」與「完成一定之工作」是關鍵差異——前者是僱傭,後者是承攬。

而認定看實質,不看你怎麼稱呼。《勞動基準法》第 2 條第 6 款就勞動契約設有定義,指約定勞雇關係而具有從屬性之契約。如果對方要打卡、聽你指揮、用你的設備、只服務你一家——那麼叫他「外包廠商」並不會改變法律上的認定。

而這個差別會直接連到保險。《勞工保險條例》第 6 條就強制投保單位與應加保之被保險人設有規定。把實質上的員工當成外包,最常見的後果不是罰款,是出事那一天沒有保險。

付錢的人通常就是扣繳義務人。《所得稅法》第 89 條就各類所得之扣繳義務人及納稅義務人設有規定。「我請人來幫忙,直接給現金」——那筆錢在稅上仍然有名字。

「天職不靠一意孤行而來,而是源自傾聽。」——保羅·米勒,《打開無路之路》P203

所以火焰通常不是想出來的,是觀察出來的——看哪些事做完之後,你還有精神。

本週行動

1. 畫一張職能表(不是頭銜),在每格寫上誰在做。問題會自己浮出來。

2. 目標訂成「今年拿掉一格」——把「我做不到」翻譯成「我今年做不完」。

3. 第一格選最容易交代清楚的,不是最貴的。並誠實分辨你買的是投資還是生活品質。

4. 沒有人熱愛的工作,不要找人——把它做小:流程化 90%,只留 10% 給人判斷。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61《Stay in Your Flame》(2008-07-02;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火焰與蠟之比喻出自 Penny Power 之演講;相關主題另見 Ep 062、Ep 092,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關於「組織圖的功能是讓問題變可見」、「崇高」與「不立即」的行為差異、第一格該怎麼選、投資與生活品質的分辨、「有些工作不是任何人的火焰」以及「把它做小」的替代方案,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主講人或原演講者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與成功有約》(史蒂芬·柯維)、《打開無路之路》(保羅·米勒),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