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45|「哇你會瑞典語!」「不會,是我寫的議程。」——一場會議九成的資訊,不是靠語言傳遞的
BNI PODCAST ‧ EP 04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米斯納講了一個很好的故事。
他第一次參加一場瑞典語進行的會議。而他說:「瑞典語不像法語,美國人多少懂一點;也不像西班牙語,我在南加州長大不可能不會幾句。瑞典語就是瑞典語——你不會就是一個字都聽不懂。」
而旁邊的會員問了他一句
「你完全不知道他在講什麼,對吧?」
而米斯納說:
「知道啊。他正在介紹引薦的環節,說明引薦要怎麼進行,還有——如果你沒有引薦,就給一個見證。」
對方非常驚訝:「哇,你會瑞典語!」
而他說:
「不會。是我寫的議程。」
而這個笑話證明的東西,比笑話本身重要得多
那場會議的資訊,有九成不是靠語言傳遞的。
是靠順序傳遞的。
而這是一個相當高的組織設計成就——而且它可以被寫成一個明確的標準:
一個流程如果設計得夠好,聽不懂語言的人也知道現在進行到哪裡
而這個標準的好處是:你可以拿它來檢查你自己的任何一場會議、任何一個流程。
而測試方法很便宜:
找一個完全沒來過的人坐在旁邊。會後問他一句:「你覺得剛剛依序發生了哪幾件事?」
如果他答得出來,你的流程是清楚的
而如果他答不出來——而他明明聽得懂中文——那問題就很大了。
因為那代表:你們的會議沒有結構,只有一連串發生的事。
而這個測試好用的地方在於:它測的不是內容有沒有價值,是結構有沒有被感知到。
而後者是前者的前提——因為一個搞不清楚現在在幹嘛的人,不會吸收任何內容。
而同樣的原理,在你的服務流程上更值錢
因為一個客人第一次走進你的店時——
他也是「聽不懂語言」的狀態。他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而不確定會產生焦慮。而焦慮會讓人防衛。
(而防衛的人,聽起來就像是「很難溝通的客人」。)
所以有一個成本接近零、而效果很大的動作
在開始之前,先把順序講一次。
「等一下我們會做三件事:第一,我先問您幾個問題;第二,我實際看一下狀況;第三,我把幾個選項和費用列給您看。整個大概二十分鐘,中間您隨時可以喊停。」
而這段話沒有提供任何專業資訊
而它會讓對方整個放鬆下來。
因為它做的是同一件事:把「順序」交出去。
而更精確的一點是:
人不怕流程長,怕流程沒有盡頭。
而講出順序,等於給了一個盡頭。而那句「二十分鐘」,是整段話裡最有用的五個字。
(《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也提過類似的原則:「『一致性』是建立品牌感官的關鍵。」(P066)——而流程的一致性,就是最基礎的那一層。)
而他提到的另一件事,是一個很聰明的治理設計
米斯納說:
「很多會員可能不知道——今天存在的每一條政策,不是由顧問委員會制定,就是經過顧問委員會核可的。而顧問委員會完全是由會員組成的。」
而這個設計,解決了一個在任何加盟或授權體系裡都存在的張力。
那個張力是:總部要標準化,現場要彈性
總部想要標準化,因為那樣好管理、好複製、好稽核。
而現場想要彈性,因為每個地方的狀況真的不一樣。
而多數組織處理這個張力的方式是:總部發文,現場抱怨。
而把制定規則的權力交給現場,會產生一個反直覺的結果
他們訂出來的規則,通常比總部原本那條更嚴。
而理由很單純:
因為他們是那個要承受「別人不遵守」後果的人。
一個要負責跑流程的人,最痛恨的就是有人不跑流程。
所以這給了一個很值得試的管理動作
如果你的團隊一直不遵守某一條規則——讓他們自己訂那條規則。
而結果通常是兩種,而兩種都對你有利:
他們訂出來的比你原本的更嚴——那很好,而且他們會執行,因為那是他們的。
他們訂出來的比較鬆——那你就知道,原本那條訂得不合理。而這也是有價值的資訊,只是不好聽。
而最後:「隱藏元素」這個詞的來源,他順口說了一句
「那其實是一個武術的術語。我是從那裡拿來的。」
而武術裡的「隱藏元素」是什麼?
是那些在招式表面看不到、但決定招式有沒有用的東西——重心、呼吸、時機、距離。
而它們之所以「隱藏」,不是因為有人保密
是因為它們沒辦法從外觀被複製。
一個人可以完美地模仿一整套拳的外形——而完全沒有力量。
而每一個看過的人都看得出來不對,卻說不出哪裡不對。
而這對「被抄襲」這件事,有一個很重要的意義
你的競爭對手可以抄走你的流程、你的價目表、你的話術、你的貼文格式。
而他抄不走那些不在表面上的東西。
而那些東西通常是:
你為什麼在這一步停下來。
你怎麼判斷這個客人不適合。
你在什麼時候決定不要賣。
所以真正的護城河,從來不是那些寫得出來的東西
是那些「寫出來也沒用」的東西。
而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公開你的流程,通常是安全的——甚至是有利的。
因為抄走流程的人,會做出一個形似的版本。而那個版本會在第一次遇到例外的時候垮掉——因為他不知道當初為什麼要那樣設計。
法規邊界:誰有權決定,以及翻譯的權利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公司裡誰有權決定,法律有預設。《公司法》第 202 條規定,公司業務之執行,除本法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之事項外,均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而「這件事到底誰能拍板」是台灣中小企業最常見的內耗來源——而它其實可以被寫進章程。
而做決議的人要負責任。《公司法》第 193 條規定,董事會執行業務,應依照法令章程及股東會之決議;董事會之決議違反前項規定,致公司受損害時,參與決議之董事,對於公司負賠償之責,但經表示異議之董事,有紀錄或書面聲明可證者,免其責任。「經表示異議並留有紀錄」這幾個字,值得每一位掛名董事記住。
而社團的決策機關另有規定。《人民團體法》第 17 條規定,人民團體均應置理事、監事,其名額依規定選任之,並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社團的「理監事會」和公司的「董事會」,權責基礎並不相同。
而翻譯是一種「改作」。《著作權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11 款規定,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所以把一份國外的教材翻成中文使用,需要的不是「引用」的空間,是改作的授權。
「一個人的價值觀、德行、態度是由過去幾十年的人生經歷塑造的,一旦形成循環,非常難以改變。……與能力相比,態度的可塑性較差。」——劉潤,《底層邏輯2》P107
而這正是「隱藏元素」抄不走的原因:抄得走的是流程,抄不走的是判斷——而判斷是幾十年長出來的。
本週行動
1. 做一次「瑞典語測試」:問一個第一次來的人「剛剛依序發生了哪幾件事?」
2. 服務開始前,先講一次順序,並給一個時間長度。人不怕流程長,怕沒有盡頭。
3. 有一條規則一直沒人遵守?讓他們自己訂那一條。結果兩種,而兩種都對你有利。
4. 不必怕流程被抄——真正的護城河,是那些寫出來也沒用的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