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44|他預測大公司不會學會經營人脈——而十八年後仍然沒有。原因有三層,而且不會改變
BNI PODCAST ‧ EP 044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2008 年,米斯納說他把水晶球擦乾淨了,要預測人脈經營的三個趨勢。
而前兩個都是安全牌:線上與面對面會並存、大學不會開課教這個。
而第三個不一樣。而它是三個裡面唯一值得認真研究的。
第三個預測
「小公司在商業人脈上,會持續勝過大公司。大公司搞不懂這件事。他們對人脈的價值和重要性完全沒有概念,只是嘴上說說。
他們還是在追求行銷的快速回報,而他們不了解——人脈比較像農耕,不像打獵。
如果你是小公司,你現在有一個非常明顯的優勢。但要小心:如果那些大傢伙哪天搞懂了,你就麻煩了。」
而這種預測,通常是錯的
因為它預測的是:一件明顯有價值的事,會持續不被做。
而市場通常會修正這種事。大公司有錢、有人、有顧問、有時間。
而十八年過去了。而它仍然成立。
所以真正的問題是:為什麼?
而米斯納給的理由,我認為不夠好
「他們搞不懂」——這不是一個好的解釋。
因為大公司裡聰明人非常多,而十八年很長。
而我認為真正的原因是結構性的,而且它有三層。
第一層:引薦的成果,沒辦法被歸因到個人
大公司必須把績效分配給人。
而一件像這樣的事——「我三年前幫過他一個忙,而他今年介紹了一個客戶給我的同事」——在績效表上填不進去。
而填不進去的事,不會被獎勵。
而不被獎勵的事,不會被做。
第二層:引薦的回報週期,長於一個主管的任期
一個業務主管在同一個位子上,平均大約兩到三年。
而人脈的回報週期是五到十年。
所以對他個人而言,投資人脈等於:把成本記在自己的任期裡,把收益留給繼任者。
而這是一個完全理性的不作為——他不是短視,他是在回應他被評量的方式。
第三層:關係沒辦法被規模化,而且它會走路
大公司最擅長的事,是把一件事變成可以複製的流程,然後大量執行。
而關係不能被複製——它綁在特定的人身上。
而那個人會離職。
所以對大公司而言,投資人脈等於投資在一個隨時會走出大門的資產上。
而這三層合起來,解釋了為什麼十八年沒有改變
而它們也預測了:再十八年,很可能也不會變。
因為這三件事,沒有一件是「觀念」的問題。它們全部是制度的問題。
而這對小公司的意義,非常明確
這不是一個暫時的漏洞。這是一個結構性的優勢。
因為在一家小公司裡:
老闆不會離職。
老闆的任期是一輩子。
而老闆不需要向任何人證明歸因。
所以那三個讓大公司做不到的理由,在你身上一個都不成立。
劉潤說「頂級優秀的人改變模型」(《底層邏輯1》P090)——而這裡的重點是:你不需要比大公司更努力。你只是在一個不同的模型裡。
而他的警告值得認真對待,只是方向要修正
他說:「如果那些大傢伙哪天搞懂了,你就麻煩了。」
而根據上面的分析:他們不會整體搞懂。而他們會在某些點上部分搞懂。
而「部分搞懂」的樣子,我們今天都看到了
客戶管理系統。自動化的關懷訊息。生日祝賀。定期回訪的排程提醒。
也就是說:
他們把「關係」的形式規模化了,而沒有規模化實質。
而這對小公司其實是好消息,只要你知道怎麼用
因為——
當所有人都收到一模一樣的自動化生日祝福時,一句不像罐頭的話,價值反而上升了。
所以你真正的競爭對手,不是那套系統。
是「那套系統讓所有訊息聽起來都一樣」這件事——而那正好把稀缺性送到了你手上。
而具體的做法很樸素,而且都很便宜
一則提到你們上次談話細節的訊息。
一通不是為了推銷的電話。
一張手寫的卡片。
而這些東西的共同點是:它們沒辦法被自動化——因為它們需要一個人真的記得。
而《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提到過一個有意思的觀察:「紙類媒介能強化品牌記憶。」(P121)——而在一個全數位的環境裡,一張紙本身就是一個訊號。
而他的第二個預測,被市場繞過去了
他對「大學不會教這個」講得很重,甚至說了一段會惹惱教授的話。
而關於那個批評本身,我在前面談另一集時已經回應過(我認為真正的原因是「難以被評分」,而不是「教授不懂」),這裡不重複。
而我想指出一件不同的事:
「大學不教」這件事,在十八年後已經不重要了
因為今天一個想學的人,可以在網路上找到大量的教學、訪談、案例與工具。
而正式教育的獨佔性,在這十八年裡被大幅削弱了。
所以那個抱怨已經過期了。
而它過期的原因不是大學改了,是入口變多了。
而這給了一個可以帶著走的提醒
當你在抱怨一個守門人不放行時,先確認那扇門還在不在。
因為很多時候,牆早就被拆掉了——而我們還站在原地,對著一個已經沒有作用的門抱怨。
而這件事在每一個行業都會發生:某個曾經真的擋住你的資格、通路、或關卡,在某一年悄悄失效了——而沒有人會來通知你。
法規邊界:業務的關係與獎金,都要先講清楚
既然談到「關係會走路」,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職務上開發的營業秘密,原則上歸公司。《營業秘密法》第 7 條規定,受聘人於職務上研究或開發之營業秘密,歸僱用人所有;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受聘人於非職務上研究或開發之營業秘密,歸受聘人所有。而「客戶名單」是不是營業秘密,取決於公司有沒有採取合理的保密措施——放在業務個人手機裡的名單,通常不是。
而競業限制有法律基礎,也有界線。《民法》第 562 條規定,經理人或代辦商,非得其商號之允許,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經營與其所辦理之同類事業,亦不得為同類事業公司無限責任之股東。而一般受僱人的競業條款,另受勞動法規對於期間、地域、補償等要件之限制。
獎金要全額直接給付。《勞動基準法》第 22 條規定,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直接給付勞工,並應全額直接給付。「先扣一部分等年底再算」是常見、而且有風險的做法。
而工資清冊要留。《勞動基準法》第 23 條規定,工資之給付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並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等事項記入,且應保存五年。業績獎金的計算方式,正是最需要寫清楚的那一項。
「頂級優秀的人改變模型。」——劉潤,《底層邏輯1》P090
小公司在人脈上的優勢,不是比較努力——是模型不同。老闆不會離職,任期是一輩子,而且不需要向誰證明歸因。
本週行動
1. 記住這是結構性優勢,不是暫時漏洞——大公司做不到的三個理由,在你身上一個都不成立。
2. 自動化讓所有訊息聽起來一樣——而那把稀缺性送給了你。寫一句只有你寫得出來的話。
3. 這週寄出三張手寫卡片。在全數位的環境裡,一張紙本身就是訊號。
4. 抱怨守門人之前,先確認那扇門還在不在——牆常常早就拆了,而沒有人會通知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