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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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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302|那位老太太自己也不知道閣樓裡有一幅梵谷——而這才是一對一真正的價值

BNI PODCAST ‧ EP 30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先說一件跟我們有關的事:這一集的來賓 Andrew Hall,就是把 BNI 帶進台灣的那個人。

他和太太 Jung 在二〇〇〇年把 BNI 帶出西方世界,先開了馬來西亞,然後是台灣、香港,接著是中國大陸。而錄這一集的時候,他人就在台灣——他說剛開完一場幹部會議。

Misner 在節目裡說:「我很期待有一天能去台灣,我還沒去過。」

而他要講的,是一個關於梵谷的故事。

那個作家做了一件別人不會做的事

Andrew 一九九〇年代在倫敦開藝廊,那時候認識了一位叫 Ken Wilkie 的人。

Wilkie 決定要寫一本關於梵谷的權威著作。

而一般人在這種情況下會怎麼做?把所有寫過梵谷的書蒐集起來,把資訊整合進自己的書裡。這樣做出來的會是一本相當完整的梵谷專書。

Wilkie 沒有這樣做。

他做的是:找出每一個還活著、跟這位畫家有任何關聯的人,然後打電話、去見他們。

Andrew 的形容是:「他在做一對一。」

而在這個過程中,他發現了一件事:梵谷曾經戀愛過。他愛上了房東太太的女兒,一個叫 Eugenie 的女孩。

於是 Wilkie 追查 Eugenie 還在世的親屬,找到了她的孫女。

要記得,那時距離梵谷過世已經非常久了,所以這位孫女自己也已經很年邁。

而關鍵在這裡——

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跟梵谷有任何關係。

Andrew 描述那個場面:兩個人坐在那裡喝茶,有好幾個相當尷尬的片刻,因為不知道該說什麼。

然後 Wilkie 起身要離開的時候,老太太說了一句:

「閣樓上有一些零碎的小東西。如果你想的話,可以上去看看。」

他爬上屋頂的閣樓,在一個盒子裡,找到了一張照片——那麼多年前的 Eugenie。

而照片下面還有東西。

一幅畫,畫的是梵谷和 Eugenie 曾經住過的那棟房子。

出自大師之手。

今天你可以在阿姆斯特丹的梵谷美術館看到它。

Andrew 的結論是:「Ken 可以打一千通電話給那位女士,而他永遠不會知道那個盒子裡有什麼——如果他沒有去見她。」

但這個故事的重點,不是「見面比打電話好」

這是這個故事最常被講的版本,而我認為它把最重要的部分漏掉了。

因為如果只是「見面比較有溫度、比較能建立關係」——那是對的,但它太籠統了,籠統到沒有辦法變成行動。

真正的關鍵在這裡:

那位老太太自己不知道她擁有什麼。

她不是在隱瞞,也不是不夠信任。她是不知道。她根本不曉得自己家裡跟梵谷有任何關聯。

所以打電話問不出來,不是因為電話不夠親密。是因為——

她答不出一個她不知道答案的問題。

而你也問不出來,因為你根本不知道要問什麼。「請問你家閣樓裡有沒有梵谷的畫?」這個問題沒有人會問。

所以這個故事真正告訴我們的是:

一對一的價值,不在於問到更好的答案,在於發現對方自己都不知道的資產。

那你的一對一裡,「閣樓裡的盒子」長什麼樣子?

把這件事翻譯成實務,答案其實很具體:

真正有價值的東西,不會出現在對方回答你的問題時。它會出現在他隨口提到、而且他自己不覺得重要的那句話裡。

幾個典型的樣子:

  • 「喔對了,我太太在某某公司上班。」——他覺得這跟生意無關,所以從來沒講過。
  • 「我以前做過那一行,做了八年。」——那是一整個他已經不再使用、但完全還在的人脈網。
  • 「我表哥在那邊當主管,我們過年才會見面。」
  • 「我兒子的學校我有在當家長會的。」
  • 「我以前那個客戶啊,後來去了某某集團。」

這些每一句,都是閣樓裡的盒子。

而它們的共同點是:當事人不覺得那是資產,所以他不會主動講,你也問不到。它只會在漫無目的、有足夠長度的閒聊裡浮出來。

所以我認為一對一最重要的技能,不是提問——

是注意到那句被輕輕帶過的話,然後停下來。

「等一下,你剛剛說你以前做過那一行?」

這一句,就是爬上閣樓的動作。

還有一個細節,我認為是全故事最實用的

回頭看那個場面。

兩個人喝茶,尷尬,講不出話來。而那個盒子——

是在 Wilkie 起身要離開的時候才出現的。

這件事在訪談、業務、諮商裡有一個廣為人知的現象:最重要的資訊,常常出現在「好了那我先走了」之後。

理由很清楚:當正式的部分結束,雙方的防備才會放下。

在那之前,對方一直在配合你的議程——你問他答,他知道你想要什麼,所以他挑該講的講。而當你收起筆記、站起來、講出「今天謝謝你」的那一刻,他才真正變回那個人。

所以這件事的實務結論非常簡單:

不要在時間到的時候立刻走。多留五分鐘,而且那五分鐘不要有議程。

如果你的一對一約了一小時,那就把它當成六十五分鐘。而最後那五分鐘,什麼都不要問——就是收東西、閒聊、往門口移動。

那個盒子通常在那裡。

那張十萬英鎊的椅子

Andrew 講了另一個故事。他十五年前剛加入的時候,想看看一個運作成熟的分會長什麼樣子。當時英國幾乎沒有成熟的分會,所以他早上開了六、七十英里的車,去看一個已經運作一年的團體。

到了成員貢獻的環節,發生了一件特別的事——那位理財顧問把自己的椅子拿了起來,對全場說:

「這是我的椅子。我要你們知道,這張椅子,就算十萬英鎊我也不會賣。」

Andrew 說,身為英國人,他對「一張值十萬英鎊的椅子」相當有興趣,於是問他做了什麼。

那位顧問的回答,我認為裡面有一句話比整個結果更重要:

「我是做理財顧問的,而我很清楚一件事——大部分人對我做的事情沒什麼興趣。所以我每週固定約一位成員做一對一,只是為了多了解一點他們的生意。」

停在這裡。

「我很清楚大部分人對我做的事沒興趣。」

這是一個非常誠實、而且非常不舒服的自我認知。多數人不會這樣想自己的行業——我們總覺得只要講得夠好,別人就會有興趣。

而正是這個誠實的認知,導向了正確的策略:既然我講的東西沒人想聽,那我就去聽別人講。

後面的發展他自己說是這樣的:

  • 入會六個月:成為分會裡給出最多引薦的人,而且45% 的新生意來自這個團體。
  • 於是他加碼:不只跟成員做一對一,也跟來賓、跟被引薦的對象做。
  • 入會一年:80% 的生意來自於他是這個團體的一員。

照我一貫的立場,這是一個自述的個案,數字沒有辦法驗證,而且是在一個公開場合講的(那本身就會鼓勵人講得漂亮一點)。

但我認為這個故事的價值不在數字,在因果的順序

他先成為給最多引薦的人,然後生意才進來。

而他做這件事的動機,一開始甚至不是為了給引薦——是為了了解別人的生意。給引薦是了解之後自然的結果。

所以真正可複製的部分是這句:每週一場,固定的,不管有沒有心情。

第二次一對一,才是真正發生事情的地方

Misner 提了一個他觀察到的現象:

「有些人跟某位成員做了一對一,什麼結果都沒有。但一年之後,他們回去做第二次,然後某個東西就對上了。」

Andrew 的解釋我覺得很好:

「因為你在第一次講的那些東西,一直在慢慢沉澱。他們一直在想著你,那些東西慢慢滲下去。等到你們再坐下來的時候,突然之間就變得非常相關了。你會從一個跟上次完全不同的位置接上去。」

這一點我在 Ep335 寫過類似的判斷——第一次一對一幾乎不會產生引薦,它的功能是讓第二次有東西可以聊。

而 Andrew 這裡補上了機制:對方需要時間,把你講的東西跟他生活裡的人對上號。

你在一月跟他說你專門處理某種狀況。他當時腦中沒有任何人符合。到了七月,他的某個客戶剛好遇到那件事——而那時候他會想起你。

所以問題從來不是「他有沒有聽懂」,是「他有沒有足夠的時間去遇到那個人」。

《美好人生》裡有一句話講得很好:「就會看見之前沒發現的細節。」(P176)不是細節改變了,是看的人改變了。

所以我的建議跟 Misner 一樣:把全分會的人見過一輪之後,不要停在那裡。回頭再做第二輪。而且第二輪通常比第一輪省力得多,因為不用再從自我介紹開始。

Andrew 最後講的那一點,很少人提,而我認為極重要

他在收尾的時候,講了一段我在其他地方沒看過的觀察:

「別忘了,人會離開的。老實說,人真的會離開。

而當那些人離開的時候,如果你希望他們繼續是你很好的引薦來源,那麼你如果先在會議之外投資了一點信任,你會發現他們留在你的支持結構裡的時間,會長得多、多得多。」

這一段值得展開,因為它指出了一個大家都在迴避的現實。

任何組織都有流動。你今天分會裡的四十個人,兩年後大概會換掉一部分。

而多數人對這件事的態度是:那些人「走了」。

但 Andrew 指出的是:他們沒有從世界上消失,他們只是不在那個房間裡了。

而他們會不會繼續是你的資源,取決於一件事:

你們的關係是建立在會議上,還是建立在會議之外?

  • 如果只建立在會議上——那麼會議結束,關係就結束。你們沒有任何其他的接觸點。
  • 如果有一起吃過飯、有互相幫過忙、有在會議之外聯絡過——那麼他離開的只是一個場地,不是你。

而這件事在台灣的意義比在英國更大,理由很具體:

台灣的商圈小,而且人的移動慢。一個離開分會的人,很可能還會在同一個城市待二十年、還在同一個產業、還在同一批客戶的圈子裡。

所以「離開分會」在台灣幾乎不等於「離開你的人脈」——除非你讓它變成那樣。

那麼實務上該怎麼做?我認為只有兩件事:

第一,一對一要約在會議之外的地點和時間。不要在散會後留下來聊十分鐘就當作一對一。地點換了,關係的性質就換了。

第二,成員離開的時候,主動聯絡一次。不是挽留,是問候。「聽說你不續約了,都還好嗎?」這一通電話的成本是三分鐘,而它會決定這段關係是「結束」還是「換一種形式繼續」。

而多數分會在這一刻做的事情剛好相反——離開的人會突然變得很安靜,因為大家都不知道該說什麼。然後那段關係就這樣結束了。

機制拆解:一場會「挖到閣樓」的一對一

把這一集的三個發現變成流程:

一、把時間拉長,而且留白。一小時的一對一,實際上要留七十分鐘。前十分鐘不談生意,最後五分鐘不設議程。那兩段留白,是這場會面最有機會出現盒子的地方。

二、準備三個「往回問」的句型,而不是三個問題。

  • 「等一下,你剛剛說你以前做過⋯⋯?」
  • 「那個時候你都是跟什麼樣的人往來?」
  • 「這件事你還有跟那時候的人聯絡嗎?」

這三句的共同點:它們追的是對方的過去,而不是他的現在。因為現在的部分他已經講過幾百次了(那就是他的六十秒),而過去的部分沒有人問過。

三、結束後三十分鐘內,寫下「他隨口提到、但我覺得可能有用的三件事」。注意是「他隨口提到的」,不是「他正式介紹的」。後者你回去看他的名片就有了。

四、把第二輪排進行事曆。不是「有機會再約」,是現在就約六到十二個月後的那一場。因為第二場不會自己發生。

最後

Misner 用了一個我覺得很貼切的比喻收尾:

「六十秒簡報是人脈經營 101,是入門課。你必須做,而且要做好。但如果你想走得更深——那是人脈經營 401,而那是關於一對一的。」

而我想留下的還是那個閣樓。

Ken Wilkie 找到那幅畫,不是因為他問對了問題。他根本不知道要問什麼。

他找到它,是因為他人在那裡,而且他沒有在老太太說「上面有一些零碎的東西」的時候說「不用了謝謝」。

《更快樂的選擇》裡有一句話很短:「不去尋找,就不可能有任何發現。」(P155)

而尋找的第一步,通常就只是去那裡,然後多留一下。

「不去尋找,就不可能有任何發現。」
——《更快樂的選擇》塔爾·班夏哈,P155

本週行動

1. 下次一對一,把一小時排成七十分鐘。前十分鐘和最後五分鐘不要有議程——盒子通常在那裡。

2. 練習一句話:「等一下,你剛剛說你以前做過⋯⋯?」對方隨口帶過的那句,才是閣樓。

3. 把全分會見過一輪之後,回頭排第二輪。現在就把日期訂下來,因為第二場不會自己發生。

4. 有成員要離開的時候,主動打一通三分鐘的電話。決定這段關係是結束,還是換一種形式繼續。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02《One-to-Ones and Van Gogh》(2013-04-17;來賓:Andrew Hall;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文中梵谷故事為原節目來賓轉述其友人 Ken Wilkie 之經歷),相關主題另見 Ep 303、Ep 304、Ep 310、Ep 33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把故事重點由「見面勝過電話」重新界定為「對方不知道自己擁有什麼」、指出關鍵資訊常出現在離開之際因而應多留五分鐘、以「往回問過去」取代「問現在」的三個句型,以及成員離開時主動聯絡之建議,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理財顧問之 45%、80% 等數字為原節目轉述之個案自述,無從查證,不宜視為可預期之結果;梵谷與 Eugenie 之情節、畫作發現經過與館藏現況,均依原節目口述整理,未經查證原始文獻。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塔爾·班夏哈《更快樂的選擇》、羅伯特·沃丁格與馬克·修茲《美好人生》,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93|「沒有人說服過我做任何事」——但換一個問法,同一批人的答案完全不同

BNI PODCAST ‧ EP 29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來賓是 Mark Goulston——精神科醫師、前 FBI 與警方人質談判訓練師、《Just Listen》的作者。他來談他的新書《Real Influence》。

而他一開場就講了一個研究過程中的發現,我認為是整集最有價值的東西。

同一批人,兩個問法,兩種身體姿勢

他和共同作者訪問了一百多位有影響力的人。他們問的第一個問題是:

「誰說服你去做了一件你人生中重要的事?」

Goulston 的描述是:不少人挺起背來,說「沒有人說服我做過任何事」。而那些人多半是創業者。

然後他們換了一個問法:

「那,誰正面地影響了你?」

而同一批人的反應是:

「往後靠、把手放在腦後,然後說——啊,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我很喜歡這個觀察,因為它連身體姿勢都記錄下來了:前一個問題讓人挺直背(防衛),後一個問題讓人往後靠(放鬆)。

而這個差別不只是用詞

為什麼同樣的事情,換一個詞,反應就完全相反?

我認為理由是這樣的:

「被說服」在一個人的自我敘事裡,是一種失敗。

它意味著:你本來不想,而別人讓你想了。也就是說,你的判斷被別人覆蓋了。

所以人會否認它——即使它真的發生過。而越是把「自己做決定」當成核心身分的人(創業者正是這種人),否認得越徹底。

「被影響」是一種恩惠。

它意味著:有人幫你看見了你自己看不見的東西。決定還是你做的,只是你多看見了一些。

所以這兩個詞,很可能描述的是同一個過程——但只有後者能被記住、被感謝、被講給別人聽。

而這件事的實務含意非常大:

如果你希望對方日後記得你、感謝你、替你說話,那個過程就不能讓他感覺像被說服。

而差別不在技巧的高低。差別在於——整場對話的中心,是誰的議程。

Goulston 給這個問題起了一個很好的名字:議程盲目(agenda blindness)。你卡在自己的「這裡」,而對方在他的「那裡」。

柯維在《與成功有約》裡有一句話,就是這件事的最短版本:「要想影響別人,就得受人影響。」(P358)

Misner 補的那個理論,剛好解釋了機制

Misner 在這裡插了一段,提到管理學者赫茲伯格關於動機的研究。

(順帶一提:節目逐字稿把名字拼錯了,年代也講成一九三〇年代——實際上赫茲伯格那篇著名的《哈佛商業評論》文章〈再談一次:你要如何激勵員工?〉發表於一九六八年。這不影響論點,但既然要引用,講對比較好。)

Misner 轉述的重點是:

你沒有辦法長期激勵一個人。你只能提供一個環境,讓他自己激勵自己。

而短期是可以的,赫茲伯格用了一個很不客氣的詞:KITA——直譯就是「往屁股踹一腳」。

Misner 的說法是:「你可以用這種方式讓人在短期內行動,大概維持到那場對話結束為止。而對他們強勢施壓,會讓他們反推回來,而且常常在你轉身走開之後扯你後腿。」

把這一段跟 Goulston 的發現放在一起,機制就完整了:

KITA 產生的是「被說服」的記憶。而被說服的記憶會被否認,也會被反擊。

所以那不只是效果比較短,是它會留下負債。

「不帶記憶、也不帶慾望地聽」

Goulston 引了一句他說是出自一位精神分析學家的話(逐字稿裡的人名辨識不清,我就不指名了):

「傾聽最純粹的形式,是不帶記憶、也不帶慾望地聽。」

而他自己的解釋非常清楚:

「當你帶著記憶聽,你是帶著一個舊的議程在聽。當你帶著慾望聽,你是帶著一個新的議程在聽。這兩種情況下,你都沒有真的在聽對方。」

我認為這個二分法極其好用,因為它精確地命名了業務現場最常見的兩種失敗:

用記憶聽:「這種客人我看多了,他就是想殺價。」
——你在聽的是你的分類,不是他的話。而一旦分類完成,後面他說什麼都只是在補強那個分類。

用慾望聽:「他剛剛提到預算——機會來了。」
——你在聽的是切入點,不是他的處境。你的注意力在等一個可以出手的縫隙。

而我要誠實地說:在醫美的諮詢現場,這兩種常常同時發生。

一位客人講了三十秒,諮詢人員腦中已經完成了兩件事:把她歸類(「這是那種比較三家的」),以及找到了切入點(「她說婚期在十月」)。

而客人感覺得到。她說不出哪裡怪,但她會在回家的路上決定再看看。

Misner 對這件事的說法也很直接:「我一再看到人們在經營人脈的時候,用一隻『要賣東西的耳朵』在聽。」

雷·查爾斯那個案例,重點不是錢

Goulston 舉了一個例子來說明「進到對方的『那裡』」。

Concord Records 的執行長想找雷·查爾斯做一張對唱專輯。而他一直過不了那一關——雷身邊的人擋著。

而他弄清楚的是:雷·查爾斯過去被佔過便宜。他很有名,但並不富有。

所以他做的事情是:把整個製作過程的控制權,以及財務上很大的控制權,交給雷。

後來那張《Genius Loves Company》拿下了葛萊美獎。

我認為這個案例最值得學的地方是:

他給的不是更多錢,是控制權。

而他之所以知道該給控制權,是因為他弄清楚了對方過去被傷過什麼。

把它一般化,我會這樣說:

當一個人一直不點頭,通常不是因為你給的不夠,是因為你給的不是他缺的那個東西。而他缺的那個東西,往往跟他過去受過的傷有關。

這件事在我的行業裡有一個非常具體的對應版本:

一位客人猶豫很久不決定,我們的第一直覺永遠是價格——所以我們給折扣、給分期、給加碼。

而實際上,她猶豫的理由常常是:她以前被推銷過、被隱瞞過、或者做完之後找不到人。

在那種情況下,降價完全無效——因為降價傳遞的訊息是「我很想成交」,而那剛好強化了她的警戒。

真正有效的那句話是:「你可以先不要做。」

因為那句話給的是控制權,而那正是她缺的。

「做夠了之後,再多做一點」

第四步是 Goulston 說對做人脈的人最重要的一項。他把它拆成三個時間點:

見面之前:做功課。讀這個人、讀他的公司、讀他的產業。花一點時間去理解他是從哪裡來的。

見面當下:讓他多講一點。而他給了三個現成的句子,我認為值得直接抄下來用:

  1. 當你感覺到對方講的話裡帶著情緒 → 「多說一點。」
  2. 當他打開之後 → 「真的嗎?」(然後他會說「對啊,就是這樣……」,然後打開更多)
  3. 最後 → 「你剛剛講的這些裡面,最重要的是哪一件?」

Goulston 說第三句會讓人感覺「真的被聽見了」。

而我認為第三句還有一個更大的價值,他沒有講:

它逼對方自己做排序。

而多數人從來沒有替自己的煩惱排過序。所以當他被問到「最重要的是哪一件」,他常常會停頓幾秒——而那幾秒裡,他在替自己整理。

那個整理的價值,往往比你後續能給他的任何建議都高。而它是你問出來的,所以他會記得是你。

見面之後:還要再做一件事。

Goulston 說他每天都做一次引介,包括週六和週日。而他做的那件很少人做的事是:

一個半星期之後,他會回頭去盯。

他的原話很可愛:「我會問他們見了沒。我說『我有點注意力不足,所以我在盯你們。我不會亂牽線的,這對你們一定有好處,拜託聯絡一下。』」

這一步正是我在 Ep309、Ep328 寫過的那件事——多數人把兩個人牽上線就結束了,而那通追蹤的成本是兩分鐘。

而他還做對了一件事:他把「我在盯你們」講成一個關於自己的玩笑(我有點過動),而不是一個對他們的責備。所以那個提醒沒有壓力。

最後那個「有力量的感謝」,第二項才是關鍵

節目結束前,Goulston 說他要私下寄給 Misner 一個「power thank you」。而他順便講了它的三個部分:

  1. 謝謝對方做了那件事。
  2. 指出那件事花了他多少力氣。
  3. 告訴他,那件事對你個人的意義是什麼。

我認為第二項是關鍵,而且是多數感謝缺的那一項。

因為「謝謝你幫我」只確認了結果

而「我知道你為了這件事推掉了原本的行程」「我知道你打那通電話之前猶豫了一下」——確認的是成本

而人真正想被看見的,從來都是成本。

這一點跟我在 Ep323 寫過的見證結構是同一件事:有效的讚美必須具體,而具體的意思是——你講得出他實際做了什麼。

台灣版的一個提醒:第三項(對我個人的意義)在我們的文化裡最難講出口,因為它涉及情感的直接表達。而正因為難,它的效果特別強。

如果當面講不出來,就用寫的。一段文字訊息完全可以,而且對方會留著。

機制拆解:一場「不帶議程」的對話

把這一集的四步壓成一個可以執行的流程:

會前(10 分鐘):查三件事。他的公司在做什麼、他的產業最近發生了什麼、他這個人有沒有公開講過什麼。這十分鐘的功課,對方一定感覺得到。

會前(1 分鐘):清空議程。問自己一句:「我今天有沒有想從他身上得到什麼?」如果有——把它寫在紙上,然後收起來。不是不能有目的,而是你必須知道自己有,才能在聽的時候把它放在旁邊。

會中:用那三句話。「多說一點」→「真的嗎?」→「這些裡面最重要的是哪一件?」不要在第一句之後就開始想怎麼接。

會中:檢查自己有沒有在用記憶或慾望聽。兩個警訊:

  • 你發現自己已經知道他要說什麼了 → 你在用記憶聽。
  • 你發現自己在等他講完 → 你在用慾望聽。

會後(當天):做一件小事。寄一篇文章、介紹一個人、傳一個他要的資訊。

會後(十天後):回頭確認。「上次那個,後來有聯絡上嗎?」——這一步幾乎沒有人做,而它是整個流程裡效果最大的一步。

最後

Misner 在結尾對 Goulston 說了一句話,我覺得很值得引用,因為它其實是這一集的驗證:

「你確實言行一致。我們認識五、六年了,而你講的這些事情,你自己都在做。我看得出來。而那永遠是你會想要向他請教如何提升技能的那種人。」

這句話點出了一件事:

關於「怎麼影響別人」的建議,只有從那些你確實被影響過的人身上,才值得聽。

而 Misner 之所以相信 Goulston 講的四個步驟,不是因為那四個步驟聽起來有道理。

是因為過去五、六年裡,他自己就是被那樣對待的。

「要想影響別人,就得受人影響。」
——《與成功有約》史蒂芬·柯維,P358

本週行動

1. 見面前一分鐘問自己:「我今天想從他身上得到什麼?」寫下來,然後收起來。知道自己有議程,才放得下它。

2. 練習三句話:「多說一點」→「真的嗎?」→「這些裡面最重要的是哪一件?」

3. 遇到一直不點頭的人,先不要降價或加碼。問自己:他缺的是不是別的東西——例如控制權?

4. 這週寫一則完整的感謝:謝謝他做了什麼/我知道那花了你多少力氣/那對我的意義是什麼。第二項不能省。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93《The Secrets to Real Influence》(2013-02-13;來賓:Dr. Mark Goulston;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96、Ep 302、Ep 309、Ep 310、Ep 323,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對「被說服」與「被影響」在自我敘事中地位不同的解釋、把 KITA 與該發現連起來的推論、「用記憶聽/用慾望聽」在諮詢現場的對應、「他缺的不是錢而是控制權」之一般化、以及「最重要的是哪一件」逼對方自我排序之分析,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赫茲伯格著作年代之更正係改寫者所加;原節目所引精神分析學家與其語句,因逐字稿人名辨識不清而未標註出處;雷·查爾斯專輯之經過依原節目口述整理,未經查證。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68|「他只想到自己」通常不是人格,是現金流——而分會是唯一不能靠篩選解決的場合

BNI PODCAST ‧ EP 26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有位讀者寫信給米斯納博士,說得相當坦白:你描述的那種人脈經營,是事情「應該」有的樣子,但在真實世界裡,大家的態度就是「這對我有什麼好處」。我要怎麼避免把時間和力氣花在這種人身上,卻到最後才發現?

米斯納的短答案是:別再跟錯的人混,開始主動去找對的人。他說他自己也走過那段路,是真的會被錯的人卡住。接著他給了兩組建議。第一組是六個辨識訊號:會先問「我能幫你什麼」而且是認真的;願意花時間建立專業關係,理解可信度要先於引薦;願意走出純商務互動、在生意場合之外認識你;把生意與人脈先帶給你,而不是先要你的;願意付出時間與知識去幫助自己的引薦來源成功。第二組建議是「把自己浸泡在關係建立的過程裡」——加入不同性質的團體取得廣度,用 BNI 取得深度,並且要規律、頻繁、在活動之外見面。

最後他丟出那句被引用了無數次的話:重點不是你知道什麼,也不是你認識誰,而是你們彼此認識得有多深。

這一集的建議都不錯。我想做的是把其中兩個問題挖出來:這份清單真正在量什麼,以及「篩選」這個解法在什麼地方會失效。

這份清單量的不是慷慨,是順序

把六個訊號攤開來排在一起,會發現一件事:幾乎每一條的關鍵字都是「先」。先問你需要什麼,再談自己;先帶生意給你,再開口要;先累積可信度,再期待引薦。

也就是說,這份清單並不是在測量一個人有多大方——大方是程度,而程度很難比較。它測的是順序。順序是二元的、好判斷的、不需要主觀評分的:他是先給還是先要?這是這份清單真正好用的地方,也是為什麼它比「找一個熱心的人」這種建議可操作得多。

但順序有一個弱點:單次的順序可以表演,長期的順序不行。任何人都能在第一次見面時先問「我可以怎麼幫你」——這句話今天已經是業務訓練的標準開場白了。2007 年這句話是訊號,2026 年它是話術。訊號一旦被大量模仿,它的鑑別力就會被套利掉。

比開場白更難偽裝的指標:無回報間隔

米斯納自己也察覺到這個漏洞,所以他在第一條加了但書——「而且是認真的」。問題是「認真」不可觀察,這個但書在實務上等於沒有。

我提一個可以直接用的替代指標:無回報間隔——這個人在完全沒有得到任何回報的情況下,願意持續投入多久。

幫你一次然後開口要,跟四個月內幫你三次而從未開口,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而後者幾乎無法偽裝,因為偽裝的成本會超過偽裝的收益。要騙過一個為期四個月、三次投入的觀察,付出的資源已經比直接做生意還高。這就是為什麼真正該記錄的不是對方講了什麼,而是間隔

實作方法很土:在你的 121 紀錄裡加一欄,只寫兩件事——「這次他給了什麼/這次他要了什麼」。三次之後,那一欄自己會說話,你不需要判斷任何人的動機。

「只想到自己」多半不是人格問題

這一集把 WIIFM 當成一種人的類型:有這種人,也有那種人,你要學會分辨然後遠離。我認為這個框架不完整,而且會讓分會做出錯誤的處置。

馬斯洛在《動機與人格》裡寫過一句很短的話:「匱乏驅動的人必須仰賴他人」(P306)。他在另一處把這件事講得更狠:「匱乏愛則必然具有從焦慮而生的敵意」(《存有心理學的不斷探索》P096)。也就是說,從匱乏出發的索求,本身就會帶著一層讓人不舒服的焦慮感——這正是我們遇到 WIIFM 的人時感受到的東西。那種黏、那種急、那種還沒認識就開始推銷,不是壞,是缺。

一個開業第八個月、下個月房租還沒著落的人,沒有能力執行「先給六個月再說」的策略。不是他不懂,是他的資產負債表不允許。馬斯洛同時提醒「人的動機不只來自匱乏,也來自成長」(P005)——同一個人在現金流轉正之後,行為模式往往會直接改變。

這個理解會改變分會的做法。如果 WIIFM 是人格,正確處置是遠離;如果 WIIFM 是處境,正確處置是先給他一個小的、快的勝利,讓他有能力付得起長期的成本。我在分會裡看過好幾次同一種轉變:某位成員前三個月急得讓人有點反感,接到兩筆案子之後,整個人的節奏就鬆下來了,後來反而是給得最多的人之一。如果當時大家照「辨識訊號、遠離」的建議做,這個人就沒了。

當然,這不是說所有人都值得等。有些人在現金流很好的時候依然只想到自己,那才是人格。區分方法很簡單:看他狀況變好之後有沒有改變。幫過他之後仍然一樣的人,才是這一集真正要你遠離的那種。

篩選是入會前的事,入會後只剩培養

這是我對這一集最主要的異議。那位讀者的問題是關於整個真實世界的,米斯納的答案卻是個體層次的排序策略:換一群人往來。這個答案在人脈場合成立——你確實可以選擇跟誰喝咖啡。

分會恰好是最不能靠篩選解決問題的場合。一個席次一個專業別,你不能因為不喜歡某位成員的風格就換掉他;他是你未來一年每週要見面的人,而且你們共用同一個引薦池。在這種結構裡,「遠離錯的人」不是一個可執行的選項,把他當成主要策略,結果通常是分會裡出現一個沒有人願意跟他 121 的成員——他不會消失,他只會停留在原地繼續發出讓人不舒服的訊號。

所以這一集的六個訊號,正確用法是放在入會審查階段,而不是放在日常互動裡當成評分卡。米斯納自己其實給了這個線索:他說分會由「彼此認識的人」組成時會強得多,而如果只是寄一堆信給陌生人來開會,你會需要花很長時間才能把 WIIFM 的人篩掉。這句話等於承認——篩選要在門口做,門一關上,剩下的只有培養。

廣度與深度做的是兩件不同的事

米斯納說一個一哩寬、一吋深的人脈網不是強的人脈網,所以要同時追求寬與深:商會、社團給你廣度,BNI 給你深度。

這個分工是對的,但我常看到成員用錯誤的標準去驗收。很多人加入商會半年後退出,理由是「都沒有帶來引薦」。這個判斷的問題在於——廣度本來就不是用來產生引薦的。

廣度的產出是資訊:哪個產業在擴張、誰換了工作、哪裡有標案、哪個問題已經有人解決過。這些東西幾乎不會從你每週見面的十五個人身上出現,因為你們的資訊高度重疊。廣度的價值來自不重疊。深度的產出才是信任,而信任是引薦發生的必要條件。

所以正確的驗收方式是:用「我今年從這裡聽到幾件我原本不會知道的事」來檢驗廣度型組織,用「今年有幾個人願意把他的客戶交到我手上」來檢驗深度型組織。拿引薦數去考核商會,等於拿體重去考核視力。

「認識得多深」還不夠,還要重疊

米斯納的收尾金句是:重點不是你知道什麼,也不是你認識誰,而是你們認識得有多深。這句話修正了「人脈就是換名片」的老毛病,值得肯定。

但它仍然少了一個變數。我在分會裡有幾位交情極深的成員,深到互相知道家裡的事,卻幾乎沒有引薦往來——原因很單純:我們的客戶完全不重疊。他服務的對象根本不會需要我的服務,反之亦然。深度到位,重疊為零,引薦還是不會發生。

所以比較完整的寫法是:引薦的可能性 ≒ 關係深度 × 接觸圈重疊度。兩個因子都不能為零。這件事的實務意義在於,當你發現某段關係很深卻沒有產出時,該做的不是更努力經營感情,而是重新看一眼你們的客戶輪廓有沒有交集;如果真的沒有,就把這段關係轉去做別的用途——資訊、建議、情緒支持——並且停止對它抱著引薦的期待。這對雙方都是解脫。

第三方見證:好用,但在台灣有法規上限

普里希拉補了一句很實在的觀察:如果你從一個以上的來源聽說某人很好,效果會非常強。米斯納接著說,BNI 的第三方見證就是這樣被摸索出來的,而關鍵通常在「為什麼」那一段——別人講出理由,聽的人才會相信。

這一段的機制沒有問題:由第三人陳述,可信度高於自述,因為說話的人沒有直接利益。但在台灣,把它從會議內部搬到對外宣傳,會直接撞到法規(見下節),醫療類尤其嚴格。分會內部的口頭見證,和放上網站、印成 DM 的見證,是兩件法律待遇完全不同的事。

放回台灣:那位急著要的新成員

我在診所帶新諮詢師時遇過一模一樣的曲線。剛上線的人最容易讓客人不舒服,不是因為態度差,是因為她背著業績壓力,每一句話都在往成交推。你怎麼教都沒用,因為問題不在話術,在她的處境。

後來我們改了做法:新人的前兩個月不背個人業績,改記錄「完整說明過幾次」。壓力一拿掉,她們的說話節奏立刻不一樣,成交率反而更高。這跟分會裡「先給新成員一個小勝利」是同一件事的兩個版本——你沒辦法用要求的方式讓一個焦慮的人不焦慮,你只能先把焦慮的來源移開。

台灣的商會文化還有一個額外的變數:人情。很多時候「先給」不是策略選擇,是社交義務,而義務性的給予會累積成隱形帳本,最後變成「我對他這麼好,他都不還」的怨氣。這種怨氣比 WIIFM 更難處理。避免的方法只有一個——給的時候就當作沒有帳本;如果做不到,就不要給那麼多。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第三方見證對外使用即為薦證廣告。《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禁止對商品或服務的品質、內容、效果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公平會的薦證廣告規範說明要求薦證者須有實際使用經驗、內容須與事實相符,且薦證者與廠商間存在具體經濟利益關係時應予揭露。分會成員間互相見證,若搬上網站或廣告,且雙方存在引薦利益,揭露義務就會啟動。

醫療類見證限制最嚴。《醫療法》第 85 條至第 87 條規範醫療廣告的內容與形式,主管機關函釋長期限制以個人見證、實例或術前術後對照作為醫療廣告;《醫師法》第 27 條、《醫療法》第 61 條另有招攬病人的禁止規定。分會裡替醫療院所成員做的公開見證,若被錄影、上傳或轉貼,風險是真實的。

介紹費在部分專業是禁止的。律師倫理規範禁止支付或收受介紹案件的對價;不動產、保險、醫療等領域亦有各自的酬金限制(如《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9 條、第 21 條)。人脈可以互惠,但把互惠變成金錢對價,在某些行業會直接違規。

把名單交出去之前先想個資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第 19 條、第 20 條規範蒐集與特定目的外利用。「把我的人脈帶給你」如果指的是提供第三人的姓名電話,應先取得該第三人同意;正確做法是徵得同意後由當事人自己接觸,而不是直接轉交清單。

「匱乏驅動的人必須仰賴他人。」——馬斯洛,《動機與人格》P306

那種讓人不舒服的急迫,多半不是壞,是缺。分辨的方法是看他狀況變好之後有沒有改變。

本週行動

1. 在 121 紀錄裡加一欄:「這次他給了什麼/要了什麼」。三次之後不必判斷動機,資料會說話。

2. 挑一位你覺得「只想到自己」的成員,先給他一個小而快的勝利,然後觀察他有沒有變。

3. 把六個訊號寫進入會面談的問題單,而不是拿來當日常評分卡。

4. 找出一段「很熟但沒有引薦」的關係,檢查是深度不夠還是客戶完全不重疊——如果是後者,改變你對它的期待。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68《What’s in It for Me? (Classic Podcast)》(2012-08-08 重播,原集為 Ep 50;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72、Ep 270,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制度與作法可能已有調整;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動機與人格》與《存有心理學的不斷探索》(亞伯拉罕·馬斯洛),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63|深根與交纏是兩種相反的活法——大自然解過兩次,而你要看的是哪一種災難會來

BNI PODCAST ‧ EP 26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米斯納博士這一集講兩個來自大自然的比喻。

第一個來自納帕谷的蒙特雷那酒莊。釀酒師告訴他們,酒莊採用一種叫「旱作」的技術——完全不灌溉,不管乾季雨季都不灌溉。結果是葡萄的根必須往下長得非常深,才能碰到終年穩定的地下水。這樣一來,不管年份的氣候如何,果汁的品質都能維持穩定。米斯納把它對應到「深水關係」:把關係做深,不管景氣好壞都能持續產出。

第二個是北加州的巨杉紅木。這種樹平均高達八十五公尺,你會以為它有很深的根系,但沒有——它的根其實相當淺。它靠的是另一招:把自己的根跟鄰樹的根交纏在一起。風來的時候,被正面吹到的那一棵,由旁邊的樹一起撐住。

米斯納把這兩件事並列成一組建議:根要深,同時要跟別人連在一起。這聽起來很順,但我想指出一件他沒說的事——這兩種植物解的是同一道題,答案卻是相反的。而搞清楚它們為什麼相反,比記住兩個比喻有用得多。

大自然解過兩次,方向完全相反

兩種樹面對的是同一個問題:怎麼在惡劣環境中站著不倒、繼續生產。

葡萄的解法是向下、向內:自己解決供水,不依賴外部灌溉,也不依賴鄰居。紅杉的解法是向外、向側:放棄深度,把資源投在橫向連結上,靠群體撐住個體。

一個是自足,一個是互賴。這不是互補的兩招,是兩條分岔的路。那為什麼兩種都活得很好?因為它們面對的災難不同。

深根對付的是乾旱——一種緩慢的、長期的、資源逐漸枯竭的災難。乾旱不會在一夜之間把樹推倒,它是慢慢收緊的。應對方式只能是自己有存量、自己接得到更深的水源。鄰居這時候幫不上忙,因為大家一起缺水

交纏對付的是強風——一種突然的、劇烈的、橫向的衝擊。風是局部的、瞬間的,這一棵被吹到的時候,旁邊那幾棵還站得穩,所以借力有效。而深根對強風的幫助有限,因為問題不在水,在瞬間的側向力量。

把這件事翻譯成生意,結論就很清楚了:你要準備的東西,取決於哪一種災難會來。景氣長期下行、產業結構改變、客戶消費力持續萎縮——這是乾旱,要的是深根,也就是那些不管景氣如何都會回來找你的老客戶與長期關係。突然的重擊——主力客戶倒了、自己生了場病、被一則負評打到、關鍵員工帶著客戶離職——這是強風,要的是橫向的網絡,要的是當下就能借到力的人

多數人只準備了其中一種,然後在另一種災難來的時候發現自己準備錯了。深耕十年老客戶的人,遇到突發事件時發現沒有人可以馬上求助;人脈極廣的人,遇到長期不景氣時發現大家都自身難保。

旱作的代價是產量,而這一段被跳過了

旱作葡萄園有一件事節目沒有提:不灌溉的葡萄園,產量比較低。果實較小、單位面積收成較少,但風味濃縮、品質穩定。這不是缺點,是交換——酒莊拿產量換品質與穩定。

這個交換在關係經營上一樣成立,而且非常重要:你能維持的深度關係數量,有硬性上限。深度來自時間,而時間不會因為你更努力就變多。所以選擇深根策略,就等於接受「我認識的人會比較少」。

很多人想要深度關係,同時又想要認識很多人,然後對自己的關係品質感到失望。那在農學上就是不可能的事——你不能既不灌溉又要高產量。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用通勤舉過一個很好的例子:同樣平均七十二分鐘到辦公室,開車的變異大、偶爾會嚴重遲到,捷運的變異小,「所以,我們說坐地鐵的『品質』比開車高」(P205)。旱作做的就是這件事——它犧牲平均值,換取變異數變小。深水關係的價值不在於它帶來多少業績,而在於它讓你的業績不會忽然歸零。

紅杉那部分是真的,但它還有下半段

先說事實面:這個比喻站得住。海岸紅杉確實沒有主根、根系相對淺,卻能向外延伸很遠,而且相鄰個體的根系會相互交纏甚至癒合,形成一個彼此支撐的結構。這不是勵志故事的美化,它大致符合這種樹的生態特徵。

但這個結構有一個節目完全沒提的下半段:根連在一起的樹,也會一起倒。當風真的大到足以推倒其中一棵,被拉扯的鄰樹會跟著鬆動。互相支撐的系統,同時也是失敗的傳導路徑

這一點在分會裡不是理論。當一位成員的生意高度依賴另一位成員的引薦,這條關係在好的時候是穩定器,在對方出事的時候是連動的斷點。一個高度互相引薦的小圈子,看起來很緊密,實際上是把幾個人的風險綁在同一條繩子上。

劉潤那句話從反面提醒了同一件事:「點,是孤立的,是與外在世界隔絕的。守著這一點,你將無處可去,也無處可退」(《底層邏輯2》P123)。孤立當然不行——但把所有的線都連到同一群人身上,其實只是換了一種孤立。

實務上的修正很具體:檢查你的引薦來源集中度。如果過去一年超過一半的引薦來自同一個人或同一個小圈子,那不是穩固,那是單點依賴。紅杉的策略要有效,前提是你交纏的對象夠多、而且他們不會同時倒——如果你只跟兩棵樹連在一起,那不叫互相支撐,那叫綁在一起。

那個標題事故,其實是一堂國際化的課

節目最後米斯納講了一段自嘲。這篇文章原本的標題跟「根」有關,結果他開始收到澳洲與紐西蘭會員的來信,因為那個字在當地俚語裡的意思,讓整個標題變成完全不同的意思。他只好改成「大自然教我們的人脈課」。紐西蘭的國家董事還回信開玩笑說,他以為這是美國那邊新的招募方案。

這段很好笑,但它示範的東西很實際:你的訊息在離開你的語境之後,意義不再由你決定。米斯納自己下的結論也是這個——在不同國家做生意,某個地方通行的說法,換個地方就未必。

台灣的企業對這件事的痛感應該不陌生:品牌名、產品名、標語在其他市場的意義,常常要等到出事才發現。而且不必出國,同一句中文在台語裡、在不同世代耳裡,理解也可能差很多。

成本最低的防呆方法:任何要對外用的名稱或標語,先找三個不在你圈子裡的人念一遍,問他們聽到什麼。不要問他們覺得好不好,問他們理解成什麼。這五分鐘可以省掉很多後續。

放回台灣:診所的乾旱與強風

我用診所對這兩種災難。

乾旱型:整體消費緊縮、客人把療程往後延、同區新開三家削價競爭。這種情況沒有人救得了你,只能靠深根——那些做了五年、八年、每年固定回來的客人。她們回來的理由不是價格,是關係。這一格要靠的是回診紀錄、術後追蹤、記得她孩子今年考大學這種事,做起來慢,而且在景氣好的時候看不出價值。

強風型:主力醫師突然離職、儀器出事、被投訴、遇到法規檢查。這種時候要的是橫向——認識可以代班的醫師、可以問的同業、可以立刻諮詢的律師與會計師。這一格平常完全用不到,用到的那一天完全不能臨時建立。

台灣的產業聚落其實天生就是紅杉模式:同一條街的同業互相調貨、互相介紹師傅、互相支援人力。這是很強的結構,但它的風險也一樣真實——整條街會一起好,也會一起壞。要在這種結構裡活得久,就得刻意保留一部分不在這條街上的關係。

法規邊界:根可以交纏,但有幾條不能纏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同業互相支援不能變成聯合行為。《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定義聯合行為,第 15 條原則禁止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的合意,共同決定價格、數量、交易對象或區域而限制競爭。同業之間互相介紹客戶沒有問題,但約定不削價、劃分服務區域、統一報價,是明確違法的,而且這類約定往往是在氣氛很好的聚會裡談成的。

互相作保是真正會傳染的那條根。《民法》第 739 條以下規範保證,連帶保證人須與主債務人負同一責任。分會或商會裡「互相幫忙做保」的人情壓力在台灣不算少見,而它的性質是把別人的失敗直接接到自己身上——這正是紅杉一起倒的機制。

互相支援時交換的客戶資料仍受規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第 19 條、第 20 條規範蒐集與特定目的外利用。同業代班、轉介、共用系統時的資料流動,應有明確的告知與同意基礎。

醫療機構之間的轉介不得涉及對價。《醫療法》第 61 條禁止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並禁止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招攬病人而給付或收受不正當利益;《醫師法》第 27 條亦有規範。互相幫忙可以,按人頭抽成不行。

「點,是孤立的,是與外在世界隔絕的。守著這一點,你將無處可去,也無處可退。」——劉潤,《底層邏輯2》P123

但把所有的線都連到同一群人身上,只是換了一種孤立。紅杉互相撐住,也會互相拉倒。

本週行動

1. 分別列出你的「抗旱資產」(不管景氣都會回來的客戶與關係)和「抗風資產」(出事當天能立刻求助的人)。哪一欄比較空,就補哪一欄。

2. 算一下引薦來源集中度:過去一年,最大的單一來源占幾成?超過一半就是單點依賴。

3. 承認交換:如果要走深根路線,就接受認識的人比較少,別再為廣度焦慮。

4. 對外的新名稱或標語,先找三個圈外人念一遍,問他們「你聽到的是什麼意思」。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63《Networking Lessons from Nature (Classic Podcast)》(2012-07-04 重播,原集為 Ep 112,2009-07-08 錄於東京;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68、Ep 272,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制度與作法可能已有調整;文中關於植物生態的說明為一般性描述,專業細節請參閱相關文獻;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底層邏輯2》(劉潤),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57|該去教的人,是做得最爛的那一個——一位差點退出的英國會員做對了什麼

BNI PODCAST ‧ EP 257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勞倫斯·康耶斯是英格蘭北部的 BNI 成員,本業是影像製作。他在 2009 年加入,在相當糟糕的經濟環境裡經營一家小公司。他因為贏了分會影片比賽而去了國際年會,跟米斯納博士做了一次一對一,回程的飛機上想通了一件事。

他的原話值得完整看:「我們就是沒有把這件事做對。我們的一對一沒有效果,我們沒有從會籍裡得到好處,我們沒有產生引薦,也沒有收到引薦。那時候我甚至在考慮要不要繼續留在 BNI。」然後他問自己:我做錯了什麼?這一定是我的問題,我不能怪別人。

他採取的行動是:自願去示範怎麼做一次好的一對一。他沒有預算請演員,就自己演兩個角色,剪成一部無縫的短片——看起來像兩個他坐在同一個房間裡對談。效果很好,於是他又拍了能量團隊。片中還有第三個角色瓊斯太太,也是他演的,出場是為了呈現他自創的縮寫「CUP OF TEA」——完全無用、沒有重點、令人厭煩、轉頭就忘、浪費時間、關於一場空的練習——他說那正是他們過去大多數一對一的樣子。

節目最後他說:兩個月前我還在考慮退出,現在你得把我拖著、我還會踢會叫。我從被動的會員變成主動的會員,差別非常大。

這是一個好故事。但故事本身不能複製——多數人不會拍片。所以我想抽出裡面三件可以複製的東西。

關鍵動作:他自願去教一件自己做不好的事

勞倫斯講了一句方法論:「如果你要人學會一件事,就請他去教別人。」他接著說:所以我自願回答『怎麼做一次好的一對一』這個問題。

請注意時間順序。他不是因為擅長一對一才去教,他是因為做不好才去教。這個順序被輕輕帶過,但它是整件事的樞紐。

為什麼教學這麼有效?因為教學會強迫你把模糊的理解轉換成有順序的說明。你可以在腦中覺得自己「懂」一對一——氣氛要好、要互相了解、要交換需求——這種理解是一團的、不分先後的、無法檢查的。但你一旦要教,就必須決定第一步做什麼、第二步做什麼、哪句話先問。而序列化會立刻把破洞照出來:原來我不知道第一句該講什麼。

奧爾波特在《偏見的本質》裡談教育方法時寫過「實際參與的教學方式最有效」(P514)。被動接收和主動產出之間,差的不是專注度,是加工的深度。

於是有一個立刻可用、而且違反直覺的分會做法:

教育時段不要只請做得最好的人來分享。輪流指派,而且優先指派最需要進步的人。

分會的預設是請高手教,因為內容品質比較高。這個判斷只在「聽眾是唯一受益者」的假設下成立。但學最多的其實是講的那個人,所以把講的機會永遠給高手,等於把成長機會分配給最不需要的人。內容品質稍微差一點沒關係——那位準備了兩週的成員,會是這一季進步最多的人。

「這一定是我的問題」——什麼時候該這樣想,什麼時候不該

勞倫斯的轉折點是那句「這一定是我的問題,我不能怪別人」。這種內歸因在自我成長的敘事裡幾乎總是被讚美,但我想小心處理它,因為它不總是對的

有些分會的問題確實是結構性的:幹部不做事、成員長期不出席、專業別重疊嚴重、氣氛已經僵化。在這種情況下要求成員「先檢討自己」,會產生兩個壞結果——他把系統的問題吃到自己身上,然後在耗盡之後帶著愧疚離開。

柯維在《與成功有約》裡提供了我認為最好的判準:「主動積極的人著重於影響圈」(P154)。他也特別區分過「主動積極與積極思考不同」(P147)——前者是行動的範圍,後者只是心情。

所以決策規則可以寫得很具體:先問一個問題——有沒有一件我還沒試過、而且不需要任何人同意我就能做的事?

有,就先做那一件,然後再重新評估。勞倫斯的答案是「我可以自己拍一支片」——不需要開會通過,不需要任何人配合。沒有,那就不是你的問題,那是結構問題,該談的是換分會或改變制度,而不是更努力。

這個規則的好處是它同時尊重兩個事實:多數人確實還有沒用完的行動空間;而有些人真的已經用完了。

說服他的不是道理,是一次真正的一對一

這一集有一個沒被指出來的自我印證。

勞倫斯原本認為一對一沒有用,準備退出。改變他的是什麼?是他在年會上跟米斯納做的那一次一對一。他在飛機上回想那次談話,才意識到自己過去做的根本不是一對一。

也就是說:讓他相信一對一有效的,是一次真的有效的一對一。不是文章、不是訓練、不是別人苦口婆心。

這對分會的意義非常直接。當一位成員說「121 沒什麼用啦,就是吃個早餐聊天」,不要跟他辯論。你辯不贏,因為他說的是他的真實經驗——他做過的那些確實沒用。正確的做法是:由分會裡最會做一對一的人,認真準備一次,跟他約一場。讓他經驗一次好的實例。

一個人對某件事的評價,來自他採樣過的實例。要改變評價,得先改變樣本,而不是加強論述。

給問題取一個好笑的名字,它就可以被公開討論

「CUP OF TEA」這個縮寫值得單獨談,因為它做的事情比搞笑多得多。

在勞倫斯發明這個詞之前,他的分會裡每個人可能都隱約覺得一對一很空洞,但沒有人有詞彙說出來。而在分會這種靠關係運作的組織裡,指出「我們做的事沒有效」需要付出社交成本——你在暗示某些人做得不好,包括跟你談過的那幾位。

給它一個好笑的名字之後,成本急遽下降。「這次不要又變成 CUP OF TEA 喔」——這句話可以在笑聲中說出口,而它承載的訊息跟「我覺得我們的一對一沒有實質內容」完全一樣,只是沒有人需要被指名。

命名降低了指出問題的社交成本。這個技巧可以直接搬到任何一個你不敢在會議上提的問題:給那個失敗模式一個名字,最好帶點自嘲,然後讓它變成大家共用的詞彙。分會可以自己造:早餐會的「新聞播報型六十秒」(只報告,沒有請求)、「同溫層開放交流」(十五分鐘只跟熟人講話)、「隱形引薦」(寫了單子但沒有先問過對方)。

最好的貢獻,通常不是引薦,是你的本業

米斯納在節目後段做了一個很重要的補充:聽眾會說「我又不會拍片」,但重點不是拍片,而是——你要用你自己擅長的方式主動起來。

這句話解掉了一個很多成員卡住的地方。多數人認為在分會裡「貢獻」只有一種形式,就是給引薦。而給引薦的產能,取決於你的接觸圈大小——這一格不是努力就能拉高的,尤其對新成員、對客戶群狹窄的專業別。於是他們覺得自己一直在虧欠。

但用本業貢獻的產能,取決於你最強的那項能力。設計師可以重做分會的訪客資料;會計師可以做一場二十分鐘的稅務問答;攝影師可以拍一次成員大頭照;文案可以幫大家改六十秒;有場地的人可以提供一次幹部會的空間。這些的價值不比一筆引薦低,而且它們會回頭產生引薦——因為它讓你的專業被看見在運作,而不只是被聽見在描述。

但有一個必要的但書,尤其在台灣:要設界線。「你不是有相機嗎」「這對你來說很簡單吧」——一旦沒有邊界,專業貢獻會變成長期無償勞動,而提供的人不好意思拒絕,最後默默疏遠。建議的作法是講清楚範圍:一年一件、明確的規格、明確的次數。把它當成一次專案,而不是一項長期義務。

放回台灣:把 CUP OF TEA 變成有內容的一對一

台灣分會的一對一問題跟勞倫斯描述的一模一樣:兩個人吃早餐,聊小孩、聊景氣、聊最近很忙,然後互道再見。友善、愉快、零產出。

成本最低的修正是把準備移到前一天。約好之後,雙方各傳三行:

一、這次我想了解你的哪一件事(例如:你最理想的客戶長什麼樣)。
二、我這次可以幫你什麼(例如:我認識三位在做這一行的)。
三、我最近在找什麼樣的客戶(具體到產業、規模、情境)。

這三行的作用不是省時間,是讓見面從第五分鐘開始,而不是第三十分鐘。一場一個小時的一對一,前半小時通常在暖身,而暖身在訊息裡就能完成。

我在診所帶新人時用同樣的方法:跟主管的一對一,前一天要先傳三行(這週卡住的一件事、我想請你決定的一件事、我下週要做的一件事)。同樣的一小時,產出完全不同。

法規邊界:替分會拍影片之前先講清楚的事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著作權歸屬要先講好。《著作權法》第 11 條規範受僱人職務上完成的著作,第 12 條規範出資聘請他人完成的著作——出資與受聘雙方未約定時,著作財產權的歸屬有法定推定,容易與雙方的想像不同。成員無償替分會製作影片,最好在開工前用一封信寫清楚:著作人是誰、分會可以在哪些範圍使用、可不可以修改、可不可以商業使用。第 21 條另規定著作人格權不得讓與或繼承。

影片裡的音樂要有授權。《著作權法》第 26 條、第 26 條之 1、第 37 條規範公開演出、公開傳輸與授權。使用市售音樂配樂並上傳網路,需取得相關授權(實務上多透過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或使用授權明確的素材庫),不會因為「非營利」而自動免除。

拍到人就牽涉肖像與個資。《民法》第 18 條、第 195 條保護人格權(含肖像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第 19 條、第 20 條規範個資的蒐集與利用。拍攝分會活動並上傳公開平台前,應取得入鏡者同意,並說明使用範圍。

影片中的業績宣稱同樣受規範。《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禁止對商品或服務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薦證廣告規範說明要求薦證內容與事實相符。教學影片裡如果出現「加入之後業績成長多少」的說法,仍應有依據。

「主動積極的人著重於影響圈。」——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P154

先問:有沒有一件我還沒試過、而且不需要任何人同意我就能做的事?有,就先做那一件。沒有,那才是結構問題。

本週行動

1. 教育時段輪流指派,優先指派最需要進步的人——學最多的是講的那一個。

2. 一對一前一天,雙方各傳三行:我想了解你什麼、我能幫你什麼、我在找什麼。

3. 給你們最常見的失敗模式取一個好笑的名字,讓它可以被公開講出來而不傷人。

4. 用本業貢獻一件事給分會,但先講好範圍與次數——一年一件,規格明確。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57《Making the Most of Your Membership》(2012-05-23;來賓:Lawrence Conyers;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58、Ep 261,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制度與作法可能已有調整,節目中提及的影片連結未必仍可存取;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與成功有約》(史蒂芬·柯維)、《偏見的本質》(高爾頓·奧爾波特),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55|關係走得快不快,靠的不是時間,是單位時間裡的證據密度

BNI PODCAST ‧ EP 25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完整標題是「跟一位新認識的人,怎麼走到引薦這一步」。米斯納博士先設了一個前提:急不得。他請大家回去聽艾莫瑞·柯溫那一集——那位釀桃子酒的來賓,因為想把過程推快而讓酒變成了醋。

然後他給了幾個做法:能不能快一點,一部分取決於你們是怎麼認識的。如果你是在一場對著目標客群的簡報上認識對方,而且講得不錯,那你已經被推過了能見度、接近可信度;一般的交流場合,如果你在對話中真的提供了價值,也會走得比較快。接著他強調要創造接觸點:約一次一對一、邀對方參加另一場活動、想辦法幫上他的忙——而幫忙不等於賣東西給他。他重申了「人脈斷層」:這種場合裡人人想賣,沒有人想買,所以真正的關鍵是幾天之後的追蹤。

普里希拉補了兩句很好的話:陌生電話之所以難,是因為你要在十五秒內證明對方應該跟你講話,而他根本沒有理由;以及最快的加速器,是一位雙方都認識、而且受尊敬的人替你背書。

「急不得」跟「可以加速」這兩句話並存,聽起來有點矛盾。我認為它們不矛盾,但要把中間那個被省略的變數說出來,這一集才真的可用。

推動關係的不是時間,是證據

我們習慣把 VCP 想成一條時間軸:認識三個月是能見度,認識一年是可信度,認識兩年才可能有引薦。但這個模型解釋不了米斯納自己舉的例子——為什麼一場二十分鐘的簡報,可以把一群素未謀面的人直接推到接近可信度?

因為真正推動階段前進的是證據,不是時間。時間之所以看起來有效,只是因為它是證據最常見的運送工具:相處久了,你自然會看到對方怎麼處理事情、怎麼守約、怎麼面對出錯。時間本身沒有魔力,它只是讓證據有機會累積。

這個修正一旦成立,「怎麼加速」就有了精確的答案:提高單位時間裡的證據密度。不是見更多次面,是讓每一次接觸產生更多可以判斷你的材料。

那場簡報之所以有效,正是因為它的證據密度極高:二十分鐘裡,聽眾同時看到了你的專業深度、你怎麼回答刁鑽的問題、你有沒有把複雜的東西講清楚的能力,而且是在其他人的見證下。這些東西如果靠一般的社交往來,可能要六個月才會湊齊。

大多數接觸點,一份證據都沒有產生

順著這個邏輯,「多創造接觸點」這句常見的建議就需要被拆開,因為接觸點分成兩種,而它們做的事完全不同。

能見度型接觸:提醒對方你還存在。按讚、生日祝福、節慶問候、早安圖、在活動上打招呼。這類接觸的功能是防止被遺忘,成本低,可以大量進行。

可信度型接觸:提供關於你能力或品格的證據。對方看到你解決了一個問題、收到你主動給的一份真的用得上的東西、看見你怎麼處理一次失誤、聽到第三人談起你、經歷過一次你準時交件。

問題在於:多數人做了大量前者,幾乎沒有做後者,然後困惑為什麼認識兩年了還是沒有引薦。能見度累積到滿格也不會自動變成可信度,因為它們量的不是同一件事。一百次早安圖加起來,仍然是零份證據。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談指數成長時說「獲得指數增長的關鍵是耐心。要堅持做正確的事情,做時間的朋友」(P187),但他隨即補了一句更重要的警告:「你首先要確認擺在你面前的是一副『小麥棋盤』,而不是『智商棋盤』」(P188)——也就是說,耐心只有在那件事真的會累積的時候才有回報。在不會累積的事情上有耐心,只是慢性浪費。

所以最實用的自我檢查是:我上一次讓某位夥伴看到我做事,是什麼時候?不是聽我講我怎麼做事,是看到我做。

第三方驗證為什麼是最快的:你借用的是別人的存量

普里希拉說最快的方式是有一位雙方都認識的人替你驗證,米斯納也同意。這是對的,而背後的機制值得說清楚。

第三方驗證之所以快,是因為它把「累積證據」這件事外包給了一個已經累積完的人。你不需要花一年讓對方認識你,你只需要三十秒,讓他調用他對第三人已經存在的信任。你借的不是那個人的人情,是他花了很多年才存下來的判斷力信用(也因此你有義務不要弄壞它——這是前一集十誡裡最重的那一條)。

這一集是 2012 年錄的,而這件事在今天有一個重大的差別:找出共同聯絡人的成本已經趨近於零。在 2012 年,你得靠聊天慢慢發現「原來你也認識某某」。今天,任何一個社群平台三十秒就能告訴你共同好友是誰。

所以有一個 2012 年做不到、現在完全可行的準備動作:在第一次一對一之前,先花三十秒查一下你們有沒有共同認識的人;如果有,先問那位共同的朋友一句「他人怎麼樣?」這一句話會同時給你三樣東西——關於對方的真實資訊、一個現成的開場話題,以及(如果對方也做了同樣的事)一份對你的驗證。

酒變成醋,不是慢一點就好,是變成了另一種東西

桃子酒的比喻值得再推一層,因為它比「要有耐心」精確得多。

發酵失敗的問題不只是「太快」,而是條件不對的時候,長出來的是不同的東西——醋酸菌取代了酵母,於是你得到的不是「還沒好的酒」,是醋。而醋不會因為你再等半年就變回酒。

關係也是這樣。當你在第一次見面就開口要引薦、要介紹、要成交,你並不是把一段還沒成熟的關係推快了一點;你是把它轉換成了另一種類型的關係——防衛的、交易的、彼此估價的。對方從此把你歸類為「有所求的人」,而這個分類一旦形成,之後你做什麼都會被解讀成鋪陳。

這解釋了一個常見的現象:有些人明明後來表現得很好、也真的幫了忙,卻始終得不到引薦。不是他做得不夠,是他第一步就把型態定死了。你可以修復一段慢的關係,很難修復一段被歸錯類的關係。

萊恩·塞爾漢在《一出手就成交》裡有一句話把分寸抓得剛好:「對結果可以沒耐性,但是對客戶一定要有耐心」(P078)。你可以很急著長大,只是不能把急表現在對方身上。

陌生開發的問題不是無效,是成本結構

米斯納對陌生電話的評語相當公道:他說陌生電話是有效的,但那是一場巨大的數字遊戲——你可能要打幾十甚至上百通才能碰到一位決策者,然後還要看有幾位願意見你。他把它歸類為「狩獵一〇一」。

我想把這個判斷寫得更可操作一點。陌生開發跟關係經營的差別,不在道德,在成本結構

陌生開發的成本是前置且固定的——你要打一千通才有結果,而下一個一千通還是要打一千通,成本不會遞減。關係經營的成本是分散且遞減的——前期很慢,但同一段關係可以重複產出,邊際成本趨近於零。

所以選擇的判準是你的生意型態:單價低、決策快、一次性、市場很大——陌生開發可能真的划算。單價高、決策久、需要信任、會重複往來——關係經營幾乎必然勝出,因為在這種生意裡,陌生電話的轉換率會低到讓數字遊戲玩不下去。

這個框架的好處是它不需要說服任何人「陌生開發不好」。你只要問他:你的客戶三年內會跟你買幾次?答案是一次,那他的選擇是合理的;答案是很多次,那他自己算得出來。

跟你毫無共同點的那些人,要靠日曆維持

米斯納提到一個容易被跳過的建議:即使對方的生意跟你完全搭不上,仍然值得建立關係,因為他會把一整組全新的網絡帶進你的接觸圈。

這是對的,而且這種關係的資訊價值通常最高——你認識的人如果都跟你在同一個圈子,你們知道的事情高度重疊,聽到的消息都是同一批。

但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沒有共同點的關係,沒有自然的接觸機會。同業會在同一個場合遇到,客戶會因為需求回來,只有這種「毫無交集」的關係,如果你不主動安排,就永遠不會再見面。

所以這種關係必須靠日曆維持,不能靠緣分。做法很土:挑三位跟你完全不同領域、但你覺得有意思的人,在行事曆上排定一年見兩次。不需要理由,不需要議題。這三個人一年後帶給你的資訊,通常會超過你圈內三十個人的總和。

放回台灣:LINE 的預設互動全都是能見度型

台灣人認識新朋友的第一步幾乎都是加 LINE,而 LINE 提供的預設互動——貼圖、早安圖、按讚、節日祝福——百分之百是能見度型接觸

結果就是我們的接觸點數量在世界上大概名列前茅,可信度的累積速度卻很慢。很多人有五千個 LINE 好友,卻找不到三個願意替他引薦的人,原因就在這裡。

最低成本的修正:第一次的 LINE 對話,不要用來問候,用來給一個對方用得上的東西。一篇跟他產業有關的文章、一個他正在找的聯絡人、一則他可能還不知道的補助訊息。三十秒的動作,但它是一份證據——證明你聽懂了他在做什麼,而且你會主動。

我在診所也用同樣的邏輯處理初診客人的後續。以前是節日發問候訊息,後來改成術後第三天傳一則跟她的療程直接相關的照護提醒。前者是打招呼,後者是證據,回診率的差別非常明顯。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陌生名單的來源要合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 條規範非公務機關蒐集個資須有特定目的及法定事由,第 20 條規範特定目的外利用,第 20 條第 2 項並規定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後應即停止。購買名單、爬取名單再進行電話開發,風險相當高。

電話推銷成立的交易,消費者有解除權。《消費者保護法》第 18 條要求通訊交易的企業經營者以清楚易懂的文句告知相關資訊,第 19 條規定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以陌生電話成交的業務,必須把這一段納入流程。

金融與保險的陌生開發有適合度義務。《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9 條、第 10 條要求充分了解金融消費者的資料、確保商品適合度,並以顯著方式說明重要內容與風險。「先約到再說」在這些行業會有額外的合規成本。

醫療不得以陌生方式招攬。《醫療法》第 61 條禁止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第 85 條至第 87 條規範醫療廣告;《醫師法》第 27 條亦有規範。醫療院所的「新客開發」只能走衛教與轉介,不能走陌生推銷。

「你首先要確認擺在你面前的是一副『小麥棋盤』,而不是『智商棋盤』。」——劉潤,《底層邏輯2》P188

耐心只有在那件事真的會累積時才有回報。一百次早安圖加起來,仍然是零份證據。

本週行動

1. 檢查你最近十次的接觸:有幾次產生了關於你能力的證據?其餘的只是提醒你還活著。

2. 下次一對一前花三十秒查共同聯絡人,並向那位共同的朋友問一句「他人怎麼樣?」

3. 第一次的 LINE 對話,用來給一個對方用得上的東西,不要用來問候。

4. 挑三位跟你完全不同領域的人,在行事曆上排定一年見兩次——這種關係只能靠日曆維持。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55《Referrals and New Contacts》(2012-05-09;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53、Ep 256,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制度與作法可能已有調整;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底層邏輯2》(劉潤)、《一出手就成交》(萊恩·塞爾漢),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37|十個問題裡,只有最後一題問「什麼樣的客戶適合你」

BNI PODCAST ‧ EP 237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十個問題裡,只有最後一題問到「什麼樣的客戶適合你」。而大多數人的一對一,是把第十題拿來當第一題問——然後抱怨對方講得很空泛。

先把兩個常被搞混的詞分開

這是新年度第一集,Misner 說 「幾個強的 power team 通常會讓團體內部產生更多生意」

Power team(強力團隊):一群互補行業的人。服務同一個客戶,但不會搶彼此的生意。

他給的兩個經典組合:

房地產——房仲、房貸經紀、驗屋師、產權公司、不動產律師。全都在服務「想買房子」的同一群人。
婚禮——婚禮顧問、攝影師、花藝師。全都在服務準新娘。

「如果這些專業人士組成一個強力團隊,當團隊裡有一個人接到生意,他或她就可以把這位客戶引薦給團隊裡的每一個人。」

而接下來這個區分,是整集最重要的觀念:

接觸圈(contact sphere)就像一圈同心圓,是所有跟你共生的職業——那些相容、不競爭的行業。而強力團隊,是你真正跟他們有關係的那群人。

所以接觸圈基本上是一份名單;強力團隊是那份名單裡,你已經和他們建立起引薦關係的人。」

機制拆解:那個落差就是整件事的工作量

這個區分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大部分人只有接觸圈,卻以為自己有強力團隊。

「理論上應該會轉介我的行業」和「實際上會轉介我的人」,這兩份名單的差距通常大得驚人。而中間隔的東西只有一樣:關係。

Misner 說得很直接:

「成功的 BNI 會員,具備挑選並培養這些互利關係的能力——跟那些高品質、策略上重要的行業別。我認為這是很多會員成功的核心能力之一。」

注意「挑選」跟「培養」是兩個動詞。而這十個問題,就是培養那個動作的具體內容——把接觸圈變成強力團隊的機器。

(這十題出自 Misner 與 Lee Abraham 合著的《Money on the Table》。)

而在看題目之前,先看它們的順序

請先掃一遍:這十個問題裡,有九個問的是對方——他的來歷、他的熱情、他的差異化、他的建議、他的產業趨勢、他的不滿、他的檔期、他的困難。

「什麼樣的客戶適合你」排在第十題。

這個順序不是隨便排的。它就是 Ep234 那個「關係先於交易」的原則,被寫成了一份實際的會議議程。

而多數人的一對一,剛好把它倒過來:一坐下就問「所以什麼樣的案子適合你?」——那是第十題被當成第一題。

而它會失敗,原因很機械:對方在還不了解你的時候,只能給你一個安全的、籠統的答案。他不會告訴你他真正在追的那三家公司,因為他還不知道講出來會發生什麼事。

Misner 自己也強調了這件事:「引薦會像關係的衍生物一樣出現。但你得先建立關係。」

十個問題(附 Misner 的理由)

1. 你當初是怎麼進這一行的?
破冰題。而 Misner 說,知道對方的動機能讓你給出更有力的推薦。他的例子:「我曾經遇過一位脊椎按摩師,他告訴我他之所以進這一行,是因為自己受過嚴重的傷,而且一直好不了,直到他開始看脊椎按摩師。……如果你不知道這件事,你就無法真正理解這個人對脊椎按摩有多相信。」

2. 你的工作裡最讓你享受的是什麼?
「如果你能理解他們是從哪裡出發的、或他們熱愛這份工作的哪一點,要引薦他們就容易多了。」

3. 你和你的公司跟同業的差別在哪?
「你要找的是可以快速而輕鬆地講給潛在客戶聽的重點條列,說明為什麼可以信任你把事情做好。」而他在這裡提醒了目的:「記住你問這些問題是在取得資訊。為什麼?好讓你可以引薦他。

4. 對剛入行的人,你會給什麼建議?
「請教建議展現的是尊重,而且對建立信譽是必要的——在 VCP 流程往獲利(Profitability)前進的路上。」

5. 你的行業接下來的趨勢是什麼?
「如果你的夥伴給出如何從即將到來的趨勢中獲利的細節和策略,你可能會學到對你自己生意有價值的東西。記住,你們是相容的行業。他們產業裡發生的事,可能會幫到你、也可能會傷到你,而知道這件事非常重要。」

6. 你發現哪些推廣策略最有效?
「這會引導出替彼此的生意腦力激盪,刺激行銷與推廣點子的交換。」

7. 如果你可以改變你的行業裡的任何一件事,你會改什麼?
「這題會讓人開始思考,真的思考。……它讓你的夥伴可以自由地談論生意,也給了你機會去提出解方,或至少更了解那個人面對的挑戰是什麼。」

8. 你接下來有什麼大活動?
「這個問題幾乎一定會產生引薦機會,只要後續跟進得當。可能是展覽這類活動,但也可能是節日、或是某個他們通常有生意(或沒生意)的季節。」

9. 你目前最大的挑戰是什麼?
「答案會讓你看見他生意裡正在發生什麼事,幫助你把他當一個人來理解,也可能挖出一些檯面上的錢——也就是跟他之間的引薦機會。」

10. 你在找什麼樣的客戶?我要怎麼認出一個好的潛在客戶?你的目標客戶正在面對哪些具體的處境?
「這其實不只一個問題。但本質上,這是你的夥伴替『他在找誰、找什麼』所畫出的那幅鮮明的畫面。他畫得越清楚,你認出他的目標客戶的機率就越高。」

📚 延伸閱讀

《通往財富自由之路》 李笑來

「問題的品質決定了答案的品質」 P338

這句話正好解釋了為什麼要有一份清單。大部分一對一之所以無效,不是因為對方藏私,是因為問題太爛——「你最近生意怎麼樣?」只能換來「還可以啦」。而 Misner 這十題每一題都有一個特徵:它們無法用一個字回答。「你當初怎麼進這一行的」逼出一段敘事;「如果可以改變一件事你會改什麼」逼出一個立場。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答案的品質,同時也決定了你之後能講出來的東西的品質。你在別人面前替他說的那段話,材料全部來自這一場對話。問得爛,你就只能說「他人很好」。

而第一題真正在做的事,不是破冰

Misner 說第一題是破冰題。而我想把它的價值講得更高一點,因為那位脊椎按摩師的例子透露了更多東西。

請想想引薦實際上是什麼:你在對第三個人講一段話,替某個不在場的人背書。那是一個故事。

而故事需要一個可以相信的理由

「他是個很好的脊椎按摩師」——這是一個斷言。對方可以懷疑,而且沒辦法複述。
「他自己受過重傷,什麼都治不好,最後是脊椎按摩救了他,所以他才走這一行」——這是一個理由。它可以被原封不動地講給下一個人聽。

所以第一題不是暖場。它是在取得你的引薦腳本。

兩個實務提醒

一、十題不要一次問完。四十五分鐘裡連問十題,對方會覺得自己在面試。分兩三次一對一,每次三到四題,反而更深。

二、你也要回答。Misner 的框架是「你去問」,但一場只有一個人在問、一個人在答的一對一,那不是關係,那是問卷。最好的做法是先講你自己的版本,再問對方——你先示範了願意講到多深,對方才知道可以講到多深。

套到我們這一行:組合與紅線

醫美的接觸圈其實很清楚:婚紗攝影、新娘秘書、婚禮顧問、髮型沙龍、牙科(美白/矯正)、健身教練、瑜伽老師、服飾與精品門市——服務同一群人,而且完全不互相搶生意。

但這裡有一條不能踩的線,而且它跟一般行業不一樣:

醫療端的異業合作,只能是「互相引薦」,不能有介紹費或抽成。台灣《醫療法》第 61 條明定醫療機構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也不得利用業務上機會獲取不正當利益。

所以在強力團隊裡,我們能給的是對等的引薦、專業的衛教內容、以及讓對方有面子的服務品質——不能是佣金。

而老實說,這反而讓關係更乾淨:沒有抽成的引薦,才是真的推薦。

本週行動

先列兩張表:一張是你的接觸圈(理論上該轉介你的行業),一張是你的強力團隊(真的會轉介你的人)。差距就是你今年的工作量。②下次一對一,把第十題留到最後:先問來歷、熱情、差異化。第十題問得太早,只會得到罐頭答案。③問完第一題就把它寫下來:那段故事就是你之後替他說話時要用的腳本。④問第八題,然後排進行事曆:Misner 說這題幾乎一定會產生引薦機會——前提是你有跟進。⑤醫療相關者注意:異業合作只做互相引薦,不碰介紹費。

收束

這十題最誠實的地方,是它們幾乎沒有一題對你有立即的好處。

你花了整場對話去了解一個人怎麼入行、他討厭產業裡的什麼、他下個月有什麼活動——而這些東西沒有一項會在今天變成一張引薦單。

但它們全部都會變成你日後替他說話時,嘴裡講得出來的內容

而那就是接觸圈和強力團隊之間,唯一的差別。

接觸圈是「理論上該轉介你的行業」,強力團隊是「真的會轉介你的人」。兩份名單的差距,就是你還沒做的那些對話。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37《Boost Your Referrals with Power Teams》(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錄於 2012 年。十個問題與各題說明出自 Misner 與 Lee Abraham 合著的《Money on the Table》,均為節目原文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李笑來《通往財富自由之路》,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題目順序的意義」「第一題是在取得引薦腳本」、兩個實務提醒與台灣醫療法規的說明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本文為觀念分享,不構成醫療或法律建議,個案請洽專業人員。

EP235|「24 人 × 1000 人=兩萬四千人」這個算式錯了,而正確的版本其實更有說服力

BNI PODCAST ‧ EP 23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來賓史考特·賽門管理超過一百個分會、兩千五百位成員,他這一集的主題是「聰明工作,而不是拚命工作」,並且帶了一整套數字。

他先引柯維在年會上說的一句話:信任是一種經濟驅動力。信任低的時候,建立關係需要更多時間,交易的時間成本與金錢成本都上升;信任高的時候則相反。柯維舉的例子是巴菲特在二十九天內完成一筆兩百三十億美元的收購,而且幾乎沒有做盡職調查,因為雙方彼此信任。史考特說他自己做了二十年商用不動產,平均一份買賣合約七十頁、要花十八個月成交,而且沒有一筆接近那個金額。

接著是幾組數字:陌生開發——每天打五十通、要一百通才約到一次面談、平均兩次面談成交一筆,所以一個新客戶要超過兩百通電話、兩次面談、四個工作天。引薦——98% 的企業依賴引薦帶來新客戶,但只有 3% 真的有取得引薦的策略。人脈規模——平均一個人認識約一千人,一個二十四人的分會就等於「房間裡有兩萬四千人」。效率——他們區域的統計顯示,BNI 平均每投入五小時獲得一位新客戶,傳統方式則需要三十二小時,效率相差六倍。

這些數字很有說服力,也常被拿去做招募簡報。我想仔細看其中兩個,因為其中一個算錯了,而修正之後的版本反而更強。

兩萬四千人這個乘法,有三個問題

「二十四位成員,每人認識一千人,所以等於房間裡有兩萬四千人」——這個算式聽起來很震撼,米斯納也特別強調了它。但它有三層問題,而且是遞進的。

第一,重疊。同一個分會的成員,住在同一個城市、活動在同一個商圈、有一部分在相關的產業。他們的一千人不是彼此獨立的一千人——他們認識同一批供應商、同一批地方仕紳、同一批社團成員。二十四個集合的聯集,遠小於二十四倍。把重疊算進去,那個數字可能只剩下一半,甚至更少。

第二,「認識」不等於「動得了」。你的通訊錄裡有一千個名字,但你真的願意為了幫某人一個忙而打電話過去的,可能只有五十個。其餘的九百五十人是名單,不是可動用的關係。而引薦需要的是後者——需要有人願意拿自己的面子去替你開口。

所以真實的算式不是二十四乘以一千,而是二十四乘以「他真的願意為你開口的人數」。這個數字實務上大概在五到二十之間。也就是說,真正可及的範圍大約是一百到五百人,而不是兩萬四千。

第三,就算真有兩萬四千人,那也不是重點。沒有人處理得了兩萬四千個名字,而且更大的池子並不會讓你更容易被找到。分會的價值從來不是池子的大小。

正確的版本:你多的不是兩萬四千個名字,是二十四個偵測器

修正之後的說法,我認為比原版有力得多:

加入分會之後,你多的不是「兩萬四千個潛在客戶」,是「二十四個會替你留意的人」。

差別在於主動與被動。兩萬四千個名字是靜態的、被動的,不會有任何一個名字自己走過來。而二十四個知道你在找什麼樣的客戶、每天在自己的生活裡走動、聽到關鍵句子會想到你的人——他們是二十四個持續運作的偵測器

這個版本之所以更好,有三個理由:它是真的;它可以被驗證(你可以問自己,這二十四個人裡有幾個真的說得出我在找什麼);而且它指向正確的行動——你該做的不是慶祝池子有多大,是確認那二十四台偵測器的參數設定對不對。

而參數設定就是前面幾集談過的東西:你的觸發詞、你的理想客戶輪廓、你的引薦載體。一台設定錯誤的偵測器,跟沒有偵測器的效果一樣。

五小時對三十二小時,漏掉了第一年

另一組被廣泛引用的數字是:BNI 每五小時產生一位新客戶,傳統方式要三十二小時,所以效率六倍。

史考特把那五小時拆得很清楚:例會前後兩小時、一對一兩小時、邀約訪客與替夥伴找引薦一小時。而產出是每週 1.5 個引薦、七成轉換率。這個拆解本身很誠實,我沒有意見。

問題在於比較的基準不同

陌生開發的三十二小時,是從第一天就成立的數字——你今天開始打電話,今天就進入那個效率曲線,而且它明天、明年都一樣(這是它的缺點,也是它的特性:成本不遞減)。

而 BNI 的五小時,是系統成熟之後的邊際成本。要達到那個狀態,你必須先付出前面那一段幾乎沒有產出的時間——每週五小時、五十週,就是兩百五十小時,而第一年的產出遠低於後來。

而這件事史考特自己在節目裡就承認了。米斯納問他這是不是平均值、做久的人會不會更好,他的回答是:「在我們做過的研究裡,一位成員只要留到第二年,表現就會遠遠超過第一年。」這句話的另一面就是——第一年的效率遠低於他前面引用的數字。

所以正確的比較不是「五小時 vs 三十二小時」,而是資本支出與變動成本的差別:陌生開發是純變動成本,沒有前置投入,效率固定且低;引薦系統有可觀的前置投入,之後的邊際成本非常低。

這個修正很重要,因為它決定了新成員的期待。一位在第八個月拿這兩個數字對照自己實際狀況的成員,會覺得自己失敗了——而他其實只是還在攤提前置成本的階段。誠實地說出「第一年是投資,第二年開始收成」,比引用一個他達不到的效率數字,對留任率好得多。

98% 依賴引薦,只有 3% 有策略——為什麼?

這組對比我認為大方向是可信的,而且它提出了一個好問題:既然幾乎所有人都靠引薦,為什麼幾乎沒有人替它建立制度?

我的答案是:因為引薦在多數人的經驗裡是「發生」的,不是「做」的。它來的時候像好運——某位客戶剛好跟朋友提到你,某個朋友剛好想到你。而人不會替運氣寫標準作業程序。

所以第一步其實不是設計策略,而是完成一次分類的改變:把引薦從「運氣」那一欄,移到「可以被管理的活動」那一欄。而這個改變比策略本身難得多,因為它要求你承認——過去那些「剛好」,其實有可以被複製的結構。

最低成本的起手式只有一個動作:把過去十筆引薦寫下來,逐一標註它是從誰來的、對方當時聽到了什麼、我事前做過什麼。寫完之後你會發現,那十筆裡有六筆來自同三個人,而那三個人有共同點。這一張表本身就已經是策略了。

巴菲特那個故事,該取哪一半

「二十九天完成兩百三十億美元的收購,完全沒有盡職調查」——這個故事在管理書裡流傳極廣。我建議把「完全沒有」理解成對比性的修辭而非字面事實;波克夏的收購確實以流程簡化、決策快速著稱,但這跟「沒有任何查核」不是同一件事。

不過故事的核心是站得住的,而且它可以被講得更精確:信任降低的是交易成本,不是風險本身。

巴菲特承擔的風險並沒有變小。他只是判斷對方的長期聲譽已經提供了足夠的保障,因此不需要再用一套昂貴的流程去把風險降到更低——那套流程的錢省下來了,風險還在原地。

這個區分對中小企業很實用。它告訴你信任在哪裡最值錢:在交易成本高的行業。合約長、來回多、要開很多次會、要比很多次價、要驗收很多次——營造、法律、保險、系統整合、大型設備。在這些行業裡,一個信得過的引薦可以砍掉大半的前置流程,那是實實在在的錢。

反過來說,如果你的交易本身很簡單(金額小、當場決定、可退貨),信任省下來的成本就有限——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不同行業的成員,從引薦裡得到的價值差距這麼大。

但別忘了:對人不能只講效率

這一整集的框架是效率——每小時產生多少客戶、幾倍的投報。這個框架很有說服力,尤其對正在猶豫「我哪有時間再多參加一個會」的人。史考特自己的結尾也是這句:「你有沒有考慮過聰明工作而不是拚命工作?」

但我想加一個必要的但書,而且它來自這一集自己引用的柯維。柯維寫過一句話:「對人講效用,對事講效率」(《與成功有約》P267)。

意思是:效率是拿來衡量事情的,人不適用。當你開始用「這個人每小時替我產生多少產值」來評估一段關係,那段關係就已經變質了——而且對方通常感覺得到。而弔詭的是,一旦被感覺到,效率也會跟著下降。

所以這些數字最好的用途是對外說服一個還沒進門的人——讓他理解這件事在經濟上說得通。進門之後,就該換一套語言:你不是在管理一個投報率,你是在跟二十四個人相處。把效率指標帶進關係裡,是這一集的數字最容易被誤用的地方。

放回台灣:冷開發在這裡的成本更高

史考特的兩百通電話換一個客戶,是十幾年前的美國數字。台灣今天的陌生開發成本更高,原因有三個。

一、接通率崩了。陌生號碼在台灣的接聽率極低,多數人直接不接、或被手機標記為疑似詐騙。二、法規更嚴。名單的來源、行銷的停止義務都有明文規範(見下節),而十幾年前這一塊寬鬆得多。三、社會信任成本上升。詐騙猖獗使得台灣人對主動來電、主動加好友的預設反應是防衛。

所以在台灣,「引薦 vs 陌生開發」的效率差距,很可能比史考特說的六倍還大。但同樣的,那個差距也不是免費的——它是用前面一整年的五小時換來的。誠實地把這兩件事一起講出來,比只講六倍更有說服力,也更留得住人。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陌生開發的名單來源與行銷停止義務。《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 條規範蒐集要件,第 20 條規範特定目的外利用,第 20 條第 2 項、第 3 項規定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後應即停止,並應於首次行銷時提供拒絕的方式且支付所需費用;第 29 條定有損害賠償責任。

效率與成效的宣稱要能舉證。《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禁止對商品或服務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招募簡報中的「六倍效率」「每五小時一位客戶」等數字,應說明統計來源、期間、樣本與適用條件,並註明個別結果可能不同。

不動產、金融等行業另有專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9 條、第 21 條就報酬與廣告設有規範;《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9 條、第 10 條要求了解客戶、確保商品適合度並說明重要內容與風險。這些行業的開發行為,合規成本本來就高於一般商業。

「我認識一千人」不等於可以把他們列成名單。《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要求蒐集、處理、利用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並依誠實信用方法為之。把個人通訊錄整理成可供分會使用的名單,已經超出當初交換聯絡方式的目的。

「對人講效用,對事講效率。」——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P267

效率數字最好的用途是說服一個還沒進門的人。進門之後就該換一套語言——你不是在管理投報率,你是在跟二十四個人相處。

本週行動

1. 把招募說法從「兩萬四千個人脈」改成「二十四個會替你留意的人」——後者是真的,而且更有說服力。

2. 檢查那二十四台偵測器:他們說得出你在找什麼樣的客戶嗎?說不出來就是參數沒設好。

3. 對新成員誠實說明:第一年是投資,第二年開始收成。不要拿成熟期的效率數字給他當第一年的標準。

4. 寫下過去十筆引薦的來源與觸發點——那張表本身就是策略,而 97% 的人沒有這張表。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35《Working Smarter, Not Harder》(2011-12-14;來賓:Scott Simon;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36、Ep 239,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制度與作法可能已有調整;所引數據為特定區域的內部統計與節目中的二手轉述,本文已就其性質另作討論;巴菲特收購案例為管理文獻中的流傳版本,細節請自行查證;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與成功有約》(史蒂芬·柯維),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27|好的自我介紹,產出的不是理解,是一句「那你怎麼做到的?」

BNI PODCAST ‧ EP 227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米斯納博士先設了一個前提:經營人脈時你應該先問問題、當個訪問者、去了解對方。這一集談的是那之後——當對方終於問你「那你是做什麼的?」,你嘴巴裡吐出來的第一句話是什麼?

他說如果那句話沒有辦法自然地滑出來,就代表你還沒準備好。而他要的不是一句介紹,是一個獨特銷售主張

他給了兩個範例。不要說「我是顧問」「我是企業教練」——半個世界的人都可以這樣講,等於什麼也沒說。改成:「我協助中小企業吸引到多到他們接不完的客戶。」另一個是引薦學院的版本:「我們幫助人們工作更少、賺得更多,並且創造一輩子的引薦。」

然後他給了一個判準,而我認為那才是這一集真正的價值。

一個罕見的、可以被檢驗的成功判準

米斯納說:你怎麼知道你的主張有效?當你講完之後,多數時候對方會回你——「那要怎麼做到?」「那是什麼?」「可以多說一點嗎?」

在所有關於「怎麼介紹自己」的建議裡,這一條是少見的可以被檢驗的。

「要有記憶點」「要具體」「要有感染力」——這些建議的問題是你沒辦法知道自己有沒有做到,只能靠感覺。而「說十次,有幾次對方追問?」是一個可以數的數字。你不需要問任何人喜不喜歡你的說法,也不需要專家評分,你只需要記錄。

而這個判準背後藏著一個更根本、也更反直覺的觀念:

好的自我介紹,產出的不是理解,是提問。

我們的直覺是:自我介紹的目的是讓對方「知道我在做什麼」。但如果對方知道了,這段對話就結束了——他會點頭說「喔,很好啊」,然後你們一起陷入沉默。理解是句點,提問是逗點。

《執行長日記》裡有一句話正好對應:「提問比起告知更具成效」(P062)。差別在於,這一集講的不是去提問,而是你讓對方提問——而那是更難、也更有價值的一件事。

設計規則只有一行:講結果,藏方法

那要怎麼讓對方追問?我認為米斯納的兩個範例已經把規則示範出來了,只是他沒有把它寫成規則。

看那兩句:「吸引到多到接不完的客戶」「工作更少、賺得更多、一輩子的引薦」——它們全部都在描述結果,而且完全沒有提到方法。

這就製造出一個缺口:聽的人可以清楚地想像那個結果(而且他想要),但完全不知道怎麼達成。而人在「結果清楚、方法未知」的狀態下,會產生一種很難忍住的追問衝動。

所以規則可以寫成一行:講結果,藏方法。

而多數人做反了。最常見的自我介紹是講方法、藏結果:「我們是做全通路數位行銷的,主要用 SEO 跟社群經營」「我們專做鋁擠型的表面處理」「我提供全方位的財務規劃服務」。

這種說法的問題是:聽的人如果是外行,他不懂那個方法;就算他懂,他也不知道那個方法會替他帶來什麼。方法沒有製造缺口,因為缺口必須是「我想要但拿不到」,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該不該想要。

改的方式不難,就是把句子倒過來:不要說「我們做鋁擠型表面處理」,說「我們讓客戶的產品在海邊放三年不會生鏽」。同一件事,一個是製程,一個是結果。

「二十秒注意力」這個數字不必當真,但結論站得住

米斯納提到「一般成年人的注意力大約只有二十秒」,所以答案要簡短。

這類「注意力持續時間」的數字在通俗文章裡流傳很廣,但缺乏可靠的研究基礎,而且它顯然跟經驗不符——同一個成年人可以連看兩小時電影不分心。注意力不是一個固定的生理額度,它高度取決於內容與情境。

不過拿掉數字之後,結論反而更精確:在對方還沒有理由關心你之前,你的可用時間很短。那不是生理限制,是動機問題——而動機正是可以被你的第一句話改變的東西。

這個修正有實務差別。如果你相信的是「人只有二十秒」,你會把力氣花在壓縮;如果你理解的是「他還沒有理由關心」,你會把力氣花在製造理由。而後者才是有效的方向——一句無聊的短句仍然無聊,短不會救它。

「不能聽起來像背的」與「要練習」,其實不衝突

米斯納說這句話要練習,但「不能聽起來像排練過的,當然也不該聽起來很刻意」。這兩個要求看起來互相矛盾,很多人卡在這裡——一練就僵,不練就爛。

但它們其實不衝突,只是需要的練習量不同

練到「會背」的終點是:不會忘。這個階段的人聽起來就是在背誦,因為他的注意力全部用在回想下一句。
練到「自然」的終點是:可以在任何一個字被打斷還接得回來、可以換順序講、可以配合對方的表情調整重音、可以刪掉一半只講精華。

後者需要的練習量,是前者的好幾倍。所以「怎麼樣才不像背的」這個問題的答案很不浪漫:再練十倍。

米斯納自己也提供了一個佐證:引薦學院那句「創造一輩子的引薦」,他說花了好幾個月才打磨出來。七個字,好幾個月。

「先做再修」在這件事上是對的,但要知道為什麼

米斯納引了朋友的書名「先實作,後完美」,並且說你的主張可以是半成品,不必完美。

這句話被說得像通用的人生建議,但它其實只在特定條件下成立——而自我介紹剛好完全符合那個條件:

當一件事的回饋只能從現場取得,「先做再修」就是唯一理性的順序。

你在家裡想一百次,也不會知道你的第一句話有沒有用——因為判準(對方會不會追問)只存在於現場。你唯一能在家做的,是把它從「講不出來」變成「講得出來」;之後的所有優化都必須在真人面前完成。

但要注意這句話的邊界:對於出錯代價高的事——合約條款、醫療處置、財務決策——「先做再修」是危險的建議,因為那些領域的錯誤無法用下一次修正來抵銷。分辨方法很簡單:這次做壞了,下次還有機會嗎?有,就先做;沒有,就先想清楚。

還有一個沒被提到的前提:焦慮會殺死好奇

馬斯洛在《存有心理學的不斷探索》裡寫過一句話,我認為是這一集缺掉的那塊拼圖:「焦慮普遍會扼殺好奇心與探索行為」(P129)。

這句話的意思是:一個感到防衛的人,不會產生好奇心。而好奇心正是這整套方法的引擎。

所以如果你的開場白讓對方覺得自己正在被推銷——語速太快、太用力、太像廣告詞、眼神太熱切——那麼即使你的句子設計得再好,他也不會問「那要怎麼做到?」,因為他的注意力全部拿去防守了。

這解釋了一個常見的現象:同一句自我介紹,有人講起來讓人想追問,有人講起來讓人想走。差別不在句子,在對方有沒有處在放鬆狀態。而讓對方放鬆的方法,正是米斯納在這一集開頭設定、卻沒有再回頭連接的那個前提——先問他,先聽他講。

所以完整的順序應該是:先問對方 → 認真聽 → 對方回問「那你呢」 → 這時候才用你的那一句。在對方主動問你之前就講出口的獨特銷售主張,效果會差非常多,因為那不是回答,那是推銷。

放回台灣:問題不在句子,在順序

台灣人自我介紹的預設格式是報身分:「我是某某公司的業務經理」「我是某某診所的院長」。

用這一集的標準看,這句話的資訊量趨近於零——它不含結果、不含方法、不製造任何缺口。但我不建議台灣的讀者直接刪掉它,因為在華人的商業場合裡,身分與所屬確實有功能:它讓對方知道該用什麼態度應對、你能決定多少事、你代表誰。把它拿掉,反而會造成對方的不安。

所以本地化的解法不是刪除,是換順序

先給結果句,再補身分。「我做的事情是讓客人不用請假就能改善膚況——我是美之耀的陳韋翔。」而不是反過來。

為什麼順序重要?因為第一句話決定對方接下來是在「歸類」還是在「好奇」。先講「某某診所院長」,對方立刻把你放進一個既有的抽屜,後面講什麼都是在補充那個抽屜的內容;先講結果,他還沒有抽屜可以放,就只好問你。

我自己試過兩種版本,差別非常明顯。而且有趣的是——先講結果之後再報身分,對方對那個身分的印象反而更深。

法規邊界:誇飾與不實之間那條線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誇飾性用語與不實廣告的界線。《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禁止對商品或服務的品質、內容、效果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實務上,明顯屬於誇張而依一般交易觀念不致使人誤認的宣傳用語,與具體不實的表示會被分別看待;但界線並不明確,愈具體的數字與效果宣稱,愈難主張只是誇飾。「多到接不完的客戶」這類說法在不同產業的容忍度也不同。

醫療領域幾乎沒有誇飾空間。《醫療法》第 85 條至第 87 條規範醫療廣告的內容與形式,主管機關對「最」「第一」「保證」「完全根治」等用語有明確限制;第 61 條禁止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醫師法》第 27 條亦有規範。醫療人員設計自我介紹時,要以能舉證為前提。

藥物與食品的效能宣稱另有專法。《藥事法》第 65 條、第 66 條、第 68 條、第 69 條規範藥物廣告與非藥物不得宣稱醫療效能;《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規定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的標示、宣傳或廣告。

說出口的效果會變成義務。《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所負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你的一句話如果讓客戶產生具體期待,那個期待可能被認定為契約的一部分。

「焦慮普遍會扼殺好奇心與探索行為。」——馬斯洛,《存有心理學的不斷探索》P129

好奇心是這整套方法的引擎。而一個覺得自己正在被推銷的人,不會好奇——所以要等他問你,再回答。

本週行動

1. 把你的第一句話改成「講結果,藏方法」——不要講製程,講客戶最後拿到什麼。

2. 開始記錄:說十次,有幾次對方回你「那要怎麼做到?」低於三次就重寫。

3. 台灣版順序:先給結果句,再補公司與職稱。順序決定對方是在歸類還是在好奇。

4. 別在對方問你之前就講出來——先問他、先聽他,那句話才會是回答而不是推銷。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27《What Are the First Words Out of Your Mouth? (Classic Podcast)》(2011-10-19 重播,原集為 Ep 173,2010-09-22;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29、Ep 228,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制度與作法可能已有調整;節目中提及的注意力秒數為流傳說法,本文已另作說明;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執行長日記》(Steven Bartlett)、《存有心理學的不斷探索》(亞伯拉罕·馬斯洛),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26|他做了四十次一對一然後退出——「吸血鬼」是第一個解釋,但沒有人去問過他

BNI PODCAST ‧ EP 226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有人在米斯納博士的部落格上造了一個詞,他很喜歡:人脈吸血鬼——那種把你身上能拿的都拿走、吸乾之後轉往下一個人的人。他寫成文章之後收到很多回應,這一集就是那些回應的整理。

幾個實用的脫身法:傑森的做法是禮貌地結束——「很高興認識你,我今天給自己設定了要認識幾個人的目標,那就先這樣。」然後走向下一位。艾倫·布坎南的做法更妙:他跟太太一起參加活動,兩人事先約定一個暗號(摸鼻子、拉耳朵之類的),當其中一方被「牽引光束」吸住時就發出訊號,另一方過去解救:「親愛的,抱歉打斷一下,有個人一定要見你,而且他快走了。」

還有人提出一個更貼切的替代詞。泰倫斯說多數人其實不到吸血鬼的程度,他們只是拿了需要的就走——所以應該叫人脈蚊子:煩人、在你旁邊嗡嗡飛、吸一口就換下一個。

而幾位留言者說他們會試著「教育」這些人,米斯納的回應很直接:「祝你好運。一般來說這些人並沒有準備好被教育。」

這一集很輕鬆好笑。但中間有一段對話,我認為值得整篇文章來處理。

普里希拉的那個問題,答案可能有第三種

她問了一個真實的案例:他們分會有一位成員,做的一對一比他們分會有史以來任何人都多——超過四十次——然後他退出了。他大概待了四、五個月。她問:這算吸血鬼嗎?我一直很好奇。

米斯納給了兩個解釋:一,他從一開始就是來拿的,見完所有人、拿完所有能拿的引薦,就換地方;二,他不理解這件事需要時間——而四、五個月確實太短,多數人需要六個月到一年才會開始產生像樣的引薦。

這兩個解釋都合理。但我認為還有第三種,而且它可能比前兩種更符合這個數字。

先算一下:四個多月做四十次一對一,等於每週兩到三次。這是一個異常高的投入強度——遠高於任何一個「來撈一票就走」的人願意付出的成本。真正的獵人不會這樣做,因為獵人講求效率,而一週三次一對一是極不划算的獵法。

所以第三種解釋是:他不是在剝削,他是在著急。

而這帶出這一集最重要的一句話:

從外面看,「非常投入」和「非常著急」長得一模一樣。

兩者都表現為大量的一對一、頻繁的主動聯絡、急切地想讓別人了解自己的業務。差別完全在內在——一個是有餘裕的耕耘,一個是快撐不下去的人在拚最後一把。而這兩者需要的回應完全相反:前者需要時間,後者需要有人問他「你還好嗎」。

而分會的預設反應是「解釋」,不是「詢問」

最值得注意的其實不是答案是什麼,而是——普里希拉到今天還在猜。

那位成員退出之後過了好幾年,她仍然在問「那算不算吸血鬼」。也就是說,從來沒有人問過他。

這不是她的疏失,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結構性現象:當一位成員的行為異常時,團體的預設反應是「解釋它」,而不是「詢問它」。

原因很簡單——解釋是免費的,詢問要付出社交成本。在腦中給他一個標籤,成本是零;走過去問「我注意到你最近約了很多人,是遇到什麼狀況嗎」,需要承擔尷尬、被拒絕、被覺得多管閒事的風險。所以我們幾乎總是選擇解釋。

而這就是為什麼每個分會裡都有一堆從來沒被驗證過的故事:某某人為什麼不來了、某某人為什麼都不給引薦、某某人是不是對誰有意見。這些故事在群體裡流通多年,而它們的證據基礎全部是推測。

最低成本的修正只有一個動作:當有人退出時,做一次退出訪談。

不是為了留住他——通常已經來不及了——是為了取得資料。三個問題就夠:你原本期待得到什麼?實際得到了什麼?如果我們只能改一件事,你會希望我們改哪一件?

多數分會從來沒有做過這件事,於是每一次流失都只留下猜測。而猜測會累積成一套關於「什麼樣的人不適合我們」的分會神話,然後那套神話開始影響審查標準——而它的基礎是零筆訪談。

標籤真正的問題:它會終止調查

「吸血鬼」「蚊子」這類詞很好記、很傳神、講出來大家都笑。但這一集本身就示範了它的代價。

一旦「他是吸血鬼」這個解釋成立,就不需要再問任何問題了。標籤的功能是把一個複雜、開放的情況收束成一個已知的類別——而收束之後,好奇心就關閉了。

奧爾波特在《偏見的本質》裡寫過一句話值得放在這裡:「病態和正常之間並沒有明確界線」(P454)。一位著急的成員跟一位掠奪的成員之間,也沒有明確界線——他們在行為上是連續的,而我們卻用一個二元的詞去切它。

所以我的建議跟這一集的用法相反:這類詞留給自己檢查用,不要用來歸類別人。「我這個月的行為像不像蚊子?」是一個有用的問題;「他是不是蚊子」則會讓你停止了解一個人。

米斯納對「教育他們」的懷疑是對的,但理由可以講得更清楚

好幾位留言者說他們會試著引導、教育這些人。米斯納的回應是:祝你好運,這些人通常沒有準備好被教育,他們一心只想成交;而且不請自來的建議很少被接受

我同意,而且理由可以講得更精確:教育的前提是對方先承認自己有問題。而一個正在猛衝業績的人,並不認為自己有問題——他認為自己很積極。在他的自我敘述裡,他是那個努力的人,而你是那個保守的人。

所以你給他的資訊,會被他歸類成「這個人不夠拚」,而不是「我做錯了」。資訊無法改變一個對自己有不同描述的人。

那什麼有用?只有一種:讓他經驗到不同的結果。如果他親身經歷一次真正有效的一對一,或者拿到一筆因為關係而來的高品質引薦,他自己會做出比較。而在那之前,任何道理都是別人的意見。

這也給了分會一個實務上的分工:對於行為急切的新成員,不要派人去糾正他,派最會做一對一的成員去跟他做一次。示範的說服力,遠高於說明。

好的脫身法有一個共同點:理由跟對方無關

節目裡收集的脫身技巧值得記下來,而且它們有一個共同的結構值得指出。

「我今天給自己設了要認識幾個人的目標」——理由在身上。
「有個人一定要見你,而且他快走了」——理由在第三方身上。

兩個都不含任何對對方的評價。這就是好的脫身法的定義:

脫身的目標不是離開,是離開而不留下負面訊息。

相對地,糟糕的脫身法會留下訊息:假裝要去洗手間然後消失、心不在焉地敷衍點頭、眼睛開始看別的地方。這些對方都感覺得到,而且他得到的結論會是「這個人瞧不起我」——而你未來三年都會在同一個圈子裡遇到他。

另外,艾倫夫妻那套暗號系統之所以聰明,是因為它把責任外部化了:來解救你的人不是你,所以離開這件事甚至不是你決定的。這在人情壓力大的場合特別有用。

一個殘忍的機制:急迫是聞得到的,而它會嚇跑引薦

米斯納在解釋為什麼引薦需要時間的時候,說了這一集最好的一句話:「當你給出一個引薦,你就給出了自己聲譽的一部分。」

把這句話跟那位做了四十次一對一的成員放在一起,會得到一個不太舒服、但我認為是真實的推論:

他的高頻率投入,可能反而降低了大家引薦他的意願。

因為異常的密度會發出一個訊號:這個人很需要生意。而「很需要」這件事,會讓一個正要把自己聲譽押上去的人猶豫——不是因為看不起他,而是因為急迫的人容易在交付上出問題(趕、超收、承諾過頭)。

所以這裡有一個很殘酷的循環:愈急 → 愈努力 → 愈被看出急 → 愈不被引薦 → 更急。而這個循環的存在,正好解釋了為什麼那位成員的四十次一對一沒有換來成果。

要打破它,最有效的動作反而是降低頻率、提高單次品質:與其一週約三個人談自己,不如兩週約一個人,而且整場只問他的事。從容是可以被展示的,而展示從容比宣稱可靠有效得多。

放回台灣:在熟人社會裡,指認的成本更高

台灣分會遇到的問題跟這一集有一個結構性的差異:我們的「蚊子」通常不是活動上遇到的陌生人,而是自己分會裡的成員。而在一個每週見面、彼此都有共同朋友的圈子裡,指認的成本高得多。

結果就是問題會被容忍很久——大家私下都有共識,但沒有人講;而那位當事人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經被歸類了。這對雙方都是損失:他失去了改正的機會,分會失去了他本來可以有的貢獻。

另外,前面提到的美式脫身法在台灣要調整。「我設定了今天要認識幾個人」在台灣聽起來有點冷;比較自然的版本是借用第三方的需求:「不好意思,我先去跟主辦打個招呼」「我朋友在那邊等我,等一下再聊」。同樣是不含評價,但符合本地的語感。

最後一個台灣特有的提醒:那位做了四十次一對一的成員,帶走的不只是時間——見下節。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一對一中取得的資訊可能涉及營業秘密。《營業秘密法》第 2 條就營業秘密設有定義(須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具經濟價值、且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第 10 條列舉侵害的態樣,包括以不正當方法取得、或知悉後不正當使用或洩漏。成員在一對一中透露的客戶輪廓、報價結構、供應商來源,若符合前述要件並曾表明保密,被帶去他處使用就不只是道德問題。實務上的建議很簡單:在一對一開始前,先講一句「這段話請不要對外」——這句話本身就是保密措施的一部分。

成員名單與客戶資料的後續利用受個資法規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第 19 條、第 20 條規範蒐集與特定目的外利用;第 20 條第 2 項並規定當事人拒絕行銷後應即停止。離開分會後把通訊錄轉為行銷名單,已超出當初交換的目的。

公開評論前成員要小心。《刑法》第 309 條規範公然侮辱,第 310 條規範誹謗,第 311 條定有免責事由;《民法》第 184 條、第 195 條規範侵權與人格權損害賠償。在群組裡稱某位前成員為「吸血鬼」並指名道姓,風險是真實的。

退出訪談的紀錄也是個資。若將訪談內容留存並用於後續的入會審查參考,屬於個資的蒐集與利用,應告知目的並取得同意,且不宜作為對特定人的負面標記長期流通。

「病態和正常之間並沒有明確界線。」——奧爾波特,《偏見的本質》P454

著急的人跟掠奪的人,在行為上是連續的。而我們用一個二元的詞去切它,然後就不再問問題了。

本週行動

1. 建立退出訪談:問三題——你原本期待什麼、實際得到什麼、只能改一件事你會改哪一件。

2. 看到異常行為時,先問,不要先解釋。解釋是免費的,所以我們總是選它——而分會的神話就是這樣長出來的。

3. 對急切的新成員,不要派人糾正他,派最會做一對一的人跟他做一次。示範勝過說明。

4. 一對一開始前加一句「這段話請不要對外」——那既是禮貌,也是保密措施。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26《Networking Vampires》(2011-10-12;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68、Ep 248,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制度與作法可能已有調整;節目中提及的個案依原節目轉述呈現,本文的第三種解釋為改寫者推論;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偏見的本質》(高爾頓·奧爾波特),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