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293|「沒有人說服過我做任何事」——但換一個問法,同一批人的答案完全不同
BNI PODCAST ‧ EP 29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來賓是 Mark Goulston——精神科醫師、前 FBI 與警方人質談判訓練師、《Just Listen》的作者。他來談他的新書《Real Influence》。
而他一開場就講了一個研究過程中的發現,我認為是整集最有價值的東西。
同一批人,兩個問法,兩種身體姿勢
他和共同作者訪問了一百多位有影響力的人。他們問的第一個問題是:
「誰說服你去做了一件你人生中重要的事?」
Goulston 的描述是:不少人挺起背來,說「沒有人說服我做過任何事」。而那些人多半是創業者。
然後他們換了一個問法:
「那,誰正面地影響了你?」
而同一批人的反應是:
「往後靠、把手放在腦後,然後說——啊,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我很喜歡這個觀察,因為它連身體姿勢都記錄下來了:前一個問題讓人挺直背(防衛),後一個問題讓人往後靠(放鬆)。
而這個差別不只是用詞
為什麼同樣的事情,換一個詞,反應就完全相反?
我認為理由是這樣的:
「被說服」在一個人的自我敘事裡,是一種失敗。
它意味著:你本來不想,而別人讓你想了。也就是說,你的判斷被別人覆蓋了。
所以人會否認它——即使它真的發生過。而越是把「自己做決定」當成核心身分的人(創業者正是這種人),否認得越徹底。
而「被影響」是一種恩惠。
它意味著:有人幫你看見了你自己看不見的東西。決定還是你做的,只是你多看見了一些。
所以這兩個詞,很可能描述的是同一個過程——但只有後者能被記住、被感謝、被講給別人聽。
而這件事的實務含意非常大:
如果你希望對方日後記得你、感謝你、替你說話,那個過程就不能讓他感覺像被說服。
而差別不在技巧的高低。差別在於——整場對話的中心,是誰的議程。
Goulston 給這個問題起了一個很好的名字:議程盲目(agenda blindness)。你卡在自己的「這裡」,而對方在他的「那裡」。
柯維在《與成功有約》裡有一句話,就是這件事的最短版本:「要想影響別人,就得受人影響。」(P358)
Misner 補的那個理論,剛好解釋了機制
Misner 在這裡插了一段,提到管理學者赫茲伯格關於動機的研究。
(順帶一提:節目逐字稿把名字拼錯了,年代也講成一九三〇年代——實際上赫茲伯格那篇著名的《哈佛商業評論》文章〈再談一次:你要如何激勵員工?〉發表於一九六八年。這不影響論點,但既然要引用,講對比較好。)
Misner 轉述的重點是:
你沒有辦法長期激勵一個人。你只能提供一個環境,讓他自己激勵自己。
而短期是可以的,赫茲伯格用了一個很不客氣的詞:KITA——直譯就是「往屁股踹一腳」。
Misner 的說法是:「你可以用這種方式讓人在短期內行動,大概維持到那場對話結束為止。而對他們強勢施壓,會讓他們反推回來,而且常常在你轉身走開之後扯你後腿。」
把這一段跟 Goulston 的發現放在一起,機制就完整了:
KITA 產生的是「被說服」的記憶。而被說服的記憶會被否認,也會被反擊。
所以那不只是效果比較短,是它會留下負債。
「不帶記憶、也不帶慾望地聽」
Goulston 引了一句他說是出自一位精神分析學家的話(逐字稿裡的人名辨識不清,我就不指名了):
「傾聽最純粹的形式,是不帶記憶、也不帶慾望地聽。」
而他自己的解釋非常清楚:
「當你帶著記憶聽,你是帶著一個舊的議程在聽。當你帶著慾望聽,你是帶著一個新的議程在聽。這兩種情況下,你都沒有真的在聽對方。」
我認為這個二分法極其好用,因為它精確地命名了業務現場最常見的兩種失敗:
用記憶聽:「這種客人我看多了,他就是想殺價。」
——你在聽的是你的分類,不是他的話。而一旦分類完成,後面他說什麼都只是在補強那個分類。
用慾望聽:「他剛剛提到預算——機會來了。」
——你在聽的是切入點,不是他的處境。你的注意力在等一個可以出手的縫隙。
而我要誠實地說:在醫美的諮詢現場,這兩種常常同時發生。
一位客人講了三十秒,諮詢人員腦中已經完成了兩件事:把她歸類(「這是那種比較三家的」),以及找到了切入點(「她說婚期在十月」)。
而客人感覺得到。她說不出哪裡怪,但她會在回家的路上決定再看看。
Misner 對這件事的說法也很直接:「我一再看到人們在經營人脈的時候,用一隻『要賣東西的耳朵』在聽。」
雷·查爾斯那個案例,重點不是錢
Goulston 舉了一個例子來說明「進到對方的『那裡』」。
Concord Records 的執行長想找雷·查爾斯做一張對唱專輯。而他一直過不了那一關——雷身邊的人擋著。
而他弄清楚的是:雷·查爾斯過去被佔過便宜。他很有名,但並不富有。
所以他做的事情是:把整個製作過程的控制權,以及財務上很大的控制權,交給雷。
後來那張《Genius Loves Company》拿下了葛萊美獎。
我認為這個案例最值得學的地方是:
他給的不是更多錢,是控制權。
而他之所以知道該給控制權,是因為他弄清楚了對方過去被傷過什麼。
把它一般化,我會這樣說:
當一個人一直不點頭,通常不是因為你給的不夠,是因為你給的不是他缺的那個東西。而他缺的那個東西,往往跟他過去受過的傷有關。
這件事在我的行業裡有一個非常具體的對應版本:
一位客人猶豫很久不決定,我們的第一直覺永遠是價格——所以我們給折扣、給分期、給加碼。
而實際上,她猶豫的理由常常是:她以前被推銷過、被隱瞞過、或者做完之後找不到人。
在那種情況下,降價完全無效——因為降價傳遞的訊息是「我很想成交」,而那剛好強化了她的警戒。
真正有效的那句話是:「你可以先不要做。」
因為那句話給的是控制權,而那正是她缺的。
「做夠了之後,再多做一點」
第四步是 Goulston 說對做人脈的人最重要的一項。他把它拆成三個時間點:
見面之前:做功課。讀這個人、讀他的公司、讀他的產業。花一點時間去理解他是從哪裡來的。
見面當下:讓他多講一點。而他給了三個現成的句子,我認為值得直接抄下來用:
- 當你感覺到對方講的話裡帶著情緒 → 「多說一點。」
- 當他打開之後 → 「真的嗎?」(然後他會說「對啊,就是這樣……」,然後打開更多)
- 最後 → 「你剛剛講的這些裡面,最重要的是哪一件?」
Goulston 說第三句會讓人感覺「真的被聽見了」。
而我認為第三句還有一個更大的價值,他沒有講:
它逼對方自己做排序。
而多數人從來沒有替自己的煩惱排過序。所以當他被問到「最重要的是哪一件」,他常常會停頓幾秒——而那幾秒裡,他在替自己整理。
那個整理的價值,往往比你後續能給他的任何建議都高。而它是你問出來的,所以他會記得是你。
見面之後:還要再做一件事。
Goulston 說他每天都做一次引介,包括週六和週日。而他做的那件很少人做的事是:
一個半星期之後,他會回頭去盯。
他的原話很可愛:「我會問他們見了沒。我說『我有點注意力不足,所以我在盯你們。我不會亂牽線的,這對你們一定有好處,拜託聯絡一下。』」
這一步正是我在 Ep309、Ep328 寫過的那件事——多數人把兩個人牽上線就結束了,而那通追蹤的成本是兩分鐘。
而他還做對了一件事:他把「我在盯你們」講成一個關於自己的玩笑(我有點過動),而不是一個對他們的責備。所以那個提醒沒有壓力。
最後那個「有力量的感謝」,第二項才是關鍵
節目結束前,Goulston 說他要私下寄給 Misner 一個「power thank you」。而他順便講了它的三個部分:
- 謝謝對方做了那件事。
- 指出那件事花了他多少力氣。
- 告訴他,那件事對你個人的意義是什麼。
我認為第二項是關鍵,而且是多數感謝缺的那一項。
因為「謝謝你幫我」只確認了結果。
而「我知道你為了這件事推掉了原本的行程」「我知道你打那通電話之前猶豫了一下」——確認的是成本。
而人真正想被看見的,從來都是成本。
這一點跟我在 Ep323 寫過的見證結構是同一件事:有效的讚美必須具體,而具體的意思是——你講得出他實際做了什麼。
台灣版的一個提醒:第三項(對我個人的意義)在我們的文化裡最難講出口,因為它涉及情感的直接表達。而正因為難,它的效果特別強。
如果當面講不出來,就用寫的。一段文字訊息完全可以,而且對方會留著。
機制拆解:一場「不帶議程」的對話
把這一集的四步壓成一個可以執行的流程:
會前(10 分鐘):查三件事。他的公司在做什麼、他的產業最近發生了什麼、他這個人有沒有公開講過什麼。這十分鐘的功課,對方一定感覺得到。
會前(1 分鐘):清空議程。問自己一句:「我今天有沒有想從他身上得到什麼?」如果有——把它寫在紙上,然後收起來。不是不能有目的,而是你必須知道自己有,才能在聽的時候把它放在旁邊。
會中:用那三句話。「多說一點」→「真的嗎?」→「這些裡面最重要的是哪一件?」不要在第一句之後就開始想怎麼接。
會中:檢查自己有沒有在用記憶或慾望聽。兩個警訊:
- 你發現自己已經知道他要說什麼了 → 你在用記憶聽。
- 你發現自己在等他講完 → 你在用慾望聽。
會後(當天):做一件小事。寄一篇文章、介紹一個人、傳一個他要的資訊。
會後(十天後):回頭確認。「上次那個,後來有聯絡上嗎?」——這一步幾乎沒有人做,而它是整個流程裡效果最大的一步。
最後
Misner 在結尾對 Goulston 說了一句話,我覺得很值得引用,因為它其實是這一集的驗證:
「你確實言行一致。我們認識五、六年了,而你講的這些事情,你自己都在做。我看得出來。而那永遠是你會想要向他請教如何提升技能的那種人。」
這句話點出了一件事:
關於「怎麼影響別人」的建議,只有從那些你確實被影響過的人身上,才值得聽。
而 Misner 之所以相信 Goulston 講的四個步驟,不是因為那四個步驟聽起來有道理。
是因為過去五、六年裡,他自己就是被那樣對待的。
「要想影響別人,就得受人影響。」
——《與成功有約》史蒂芬·柯維,P358
本週行動
1. 見面前一分鐘問自己:「我今天想從他身上得到什麼?」寫下來,然後收起來。知道自己有議程,才放得下它。
2. 練習三句話:「多說一點」→「真的嗎?」→「這些裡面最重要的是哪一件?」
3. 遇到一直不點頭的人,先不要降價或加碼。問自己:他缺的是不是別的東西——例如控制權?
4. 這週寫一則完整的感謝:謝謝他做了什麼/我知道那花了你多少力氣/那對我的意義是什麼。第二項不能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