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83|同一句「你最大的挑戰是什麼」,第一分鐘問和第二十分鐘問,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問題
BNI PODCAST ‧ EP 08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米斯納給了十二個問題,用來在初次見面時讓對方開口。
而清單本身很標準。真正有價值的,是他在念到其中兩題時,特別停下來加的那個提醒。
他對兩個問題說了同一件事:不要太早問
關於「什麼讓你跟競爭對手不一樣?」,他說:
「你不會想從這一題開始,因為那可能會讓人不舒服。如果可以的話,把它留到對話的後段。」
而關於「你事業上最大的挑戰是什麼?」,他說得更明確:
「我會把這一題留到最後。因為如果你一開始就問,會讓人不舒服。但如果你把它留到後面,讓他已經好好講過一輪了——那他常常就會跟你分享。」
這兩個提醒,其實指向同一個原則。而他沒有把它講出來。
原則是:同一個問題,在不同的時間點問,是兩種問題
「你最大的挑戰是什麼?」在第一分鐘問——
那是要求一個陌生人在你面前示弱。
而同一句話在第二十分鐘問——
那是邀請對方繼續一段已經在進行的對話。
而差別不在措辭。差別在於問話的人,此時已經付出了什麼。
所以可以這樣說:提問是有價格的
而那個價格,由「你已經聽了多久」來支付。
而規則就很清楚了:
問題的深度,不能超過你已經投入的傾聽。
超過了,那就不是提問,是索取。而對方會立刻感覺到,即使他說不出來是哪裡怪。
羅傑·杜利在《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有一句話正好:「把順序弄對,是避免傳遞錯誤訊息。」(P363)
而由這個原則,可以推出一個比背十二題有用的方法
你不需要記住十二個問題。你只要記住三個階段。
階段一:關於「事實」的問題。
你做什麼?店在哪裡?做多久了?
——零成本。對方不需要思考就能回答。
階段二:關於「觀點」的問題。
這一行最近有什麼變化?你覺得客人最在意的是什麼?
——需要對方思考。他願意回答,代表他願意為這段對話花力氣。
階段三:關於「他自己」的問題。
你當初為什麼會做這一行?你最大的挑戰是什麼?
——需要對方交出一點真心。
而唯一的規則是:不要跳級
而多數人失敗的方式都一樣:他們在三十秒之內,從階段一直接跳到階段三。
「你好,你做哪一行的?喔——那你最大的困難是什麼?」
而跳級的感覺,對方事後形容起來會是:
「他好像在挖什麼東西。」
而米斯納自己描述了一個畫面,揭露了清單本身的危險
他說:
「我看過會員把我給的問題寫在卡片上,然後看一眼卡片、問一題,看一眼卡片、再問一題。那簡直像在偵訊。不要那樣做。」
而這個失敗模式的機制值得講清楚:
當你在執行一份清單時,你的注意力在「下一題是什麼」,而不在「他剛剛說了什麼」。
而對方感覺得到。他感覺得到你沒有在聽。
所以有一個替代方案,我認為比背清單有用一百倍
只準備第一題。然後接下來的每一題,都從對方的上一句話裡長出來。
而這個方法有一個很棒的副作用:
如果你長不出下一題,那就代表你剛剛沒有在聽。
而這個信號,比任何一份清單都準確——因為它會在當下就告訴你,而不是等到對方不再回你訊息的時候。
而清單裡有一題,結構跟其他十一題都不一樣
米斯納特別提到 Bob Burg 常問的那一題:
「我要怎麼判斷,我遇到的某個人會是適合你的引薦?我該注意些什麼?」
而這一題跟其他十一題的差別在於:
其他十一題,是我在了解你。
而這一題,是我在請你教我怎麼幫你。
而這個差別,改變了對方的角色
他從「被訪問的人」,變成了「教你的人」。
而人在教別人的時候,會變得比較放鬆、比較具體、也比較願意講——因為那個位置是舒服的。
所以這一題真正的價值,不只是拿到答案。是它把整場對話的姿態換掉了。
而它可以被改寫成很多版本:
「如果我要幫你留意,我該注意什麼?」
「你希望別人怎麼幫你開場?」
「你被介紹過最好的一次,對方是怎麼講的?」
而全集最實用的一招,在最後面
米斯納說:當對方講出他的挑戰之後,他常常會說——
「欸,我好像讀過一篇談這個的文章。要不要我寄給你?」
而他自己點出了目的:「這是一個製造第二次接觸的機會。」
而我想補充它為什麼比「加個 LINE」有效得多。
因為它給了下一次接觸一個「非做不可」的理由
加了聯絡方式之後,你下次要傳訊息,還是得想一個理由。而那個理由通常想不出來,於是那個聯絡方式就躺在那裡。
而「我說要寄給你的東西」是一個已經成立、而且對方同意過的理由。
所以真正該練的不是交換名片,是:
在道別之前,製造一個「你必須再聯絡他一次」的義務。
而這個義務有規格
要小(一篇文章、一個店名、一個人的聯絡方式)。要具體。而且要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到。
因為這一招的全部價值,都押在你真的做到。
而多數人沒有做到。
而沒做到的代價,比從來沒說過更大——因為你已經在他心裡開了一個檔案,而那個檔案的結論是「這個人說話不算數」。
最後一句,值得記住
米斯納談到很多人在社交場合急著成交,他的形容很妙:
「你剛好撞見一個想買你產品的人,那種機率大概跟日蝕差不多。」
而《隨他們去》裡有一句話,正好是這種場合該有的心態:「你只是在提問而已,你的觀點無關緊要。」(P250)
而這句話難的地方在於——它要求你在最想講話的那一刻閉嘴。
法規邊界:聊天、轉寄、與轉述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我寄一篇文章給你」也有界線。《著作權法》第 51 條規定,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轉貼連結通常最安全;整篇複製再群發,性質就不同了。
問到不該問的,對方可能有刑責。《營業秘密法》第 13 條之 1 就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之利益,而以不正方法取得營業秘密等行為,設有刑事處罰規定。「你們成本大概抓多少?」在同業之間,是一個比想像中敏感的問題——對回答的人尤其如此。
轉述聽來的競爭對手消息,要當心。《公平交易法》第 24 條規定,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聽說他們那邊最近出過事」——即使你只是轉述,散布的人是你。
名片上的資訊就是個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就個人資料設有定義,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方式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所以一場活動收回來的一疊名片,在法律上不是「紙」,是一份個人資料檔案。
「把順序弄對,是避免傳遞錯誤訊息。」——羅傑·杜利,《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P363
同一句「你最大的挑戰是什麼」,第一分鐘問是索取,第二十分鐘問是邀請。字一模一樣。
本週行動
1. 不要背十二題,記住三個階段:事實 → 觀點 → 他自己。而且不要跳級。
2. 只準備第一題,其餘從對方的上一句話長出來。長不出來,就是你沒在聽。
3. 加一題把姿態換掉:「如果我要幫你留意,我該注意什麼?」
4. 道別前製造一個小義務(我寄那篇給你),並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到。做不到就別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