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95|「一年後你說 Wow」的真正機制——它把評分權交給了對方;但他有一句話說錯了
BNI PODCAST ‧ EP 19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來賓是馬克·葛斯登博士——臨床精神科醫師出身,後來成為 FBI 人質談判訓練師,著有《先傾聽就能說服任何人》。他第三次上這個節目。
他提出的練習叫做「規劃一個不凡的年度」。做法是:想像一年、三年或五年後的某個週一早上,你醒來,環顧你的工作、事業、家庭,然後說出一聲「Wow」。他說,當你要人這樣做的時候,他們對自己的目標會突然看得清楚很多。
把它套用在分會上,那個「Wow」會長成這樣:你去開會,什麼都不必開口要,引薦自己朝你來。
而他把同一個練習縮小到一場會議的尺度:去見人之前,先問自己——「等我離開之後,什麼會讓對方說『哇,這場會面真值得』?」
這一集有很多好東西,但也有一句話說錯了,而那句錯話正好是最容易被抄走的那一句。我們一件一件來。
這個練習真正的機制:它把評分權交給了對方
「想像未來的自己說 Wow」聽起來像一般的正向想像練習,但它做的事其實比那個精準得多。
先看一般的目標設定長什麼樣:「我今年要成交三十件」「我要每週約兩場一對一」。這些句子有一個共同結構——主詞是我,動詞是我做的事,評分的人也是我。
而這種結構的問題在於,它是封閉的:我做完了我列的事,我就可以宣告成功,即使什麼都沒有真的改變。這也是為什麼那麼多人年底回顧時,明明每一項都打勾了,卻沒有那一聲「Wow」。
葛斯登的問法把這個結構整個翻轉過來。「等我離開之後,什麼會讓『對方』說值得?」——主詞變成對方,評分的人也變成對方。
而這一換,有三個立即的後果:
一、成功變得不可自我認證。你不能靠「我很努力」通關,因為努力不在對方的評分表上。
二、你被迫先弄懂對方要什麼。因為要預測對方的評分,你必須先知道他在乎什麼——而這件事本身就已經是那個答案的一半。
三、它是可驗證的。你可以事後知道自己猜對了沒有——對方回訊的速度、他有沒有主動約下一次、他有沒有把你介紹給別人。
所以這不是一個激勵練習,是一個把成功的定義權從自己手上移交出去的動作。而它之所以有效,正是因為那個交出去讓人不舒服。
「你懂它、你懂我們、你懂我」——這三層的成本是遞增的
葛斯登說,會讓人說出「Wow」的,是三件事:
「你懂它」——你懂我的處境、我的機會、我正在面對的東西、我這一行正在發生什麼。
「你懂我們」——你懂我們公司的文化、我們的限制、我們得處理的那些事。
「你懂我」——他說這一層才是真正的關鍵:我對你敞開了,這已經不只是一場交易性的對話。
這三層值得拆開看,因為它們的取得成本完全不同,而多數人卡在第一層就以為自己做完了。
「懂它」可以靠功課取得。對方的產業、市場、法規變動、常見痛點——這些今天查半小時就有,而且查得到的東西,別人也查得到。所以第一層雖然必要,但它的稀缺性已經接近零。
「懂我們」必須靠對話取得,因為公司內部的限制與文化不會寫在網路上。這一層需要對方願意告訴你,所以已經需要一點信任。
「懂我」則必須靠對方主動揭露才能取得——而且揭露的內容通常對他自己不利(我的焦慮、我卡住的地方、我不敢說的打算)。
所以這三層其實是一條揭露成本遞增的階梯,而這也解釋了一件常見的事:為什麼有些人做了很多功課、談得很專業,關係卻始終不會深。因為他們把全部力氣花在成本最低、也最不稀缺的那一層。
《美好人生》的說法可以放在這裡:「對他人的經驗發自內心、深刻的好奇心」(P136)。注意是「經驗」,不是「資訊」。
他說錯了一句話,而且那句正好最容易被抄走
節目最後,葛斯登解釋「目標」和「成果」的差別。他說:目標常常是你朝著未來射出的一支飛鏢,建立在一廂情願之上;而成果是有前置條件的——
「不凡的成果之前,是不凡的行為;糟糕的成果之前,是糟糕的行為。」
前半句是對的、而且有用。但後半句是錯的,而且錯得危險。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把這件事寫得很清楚:「行為×機率=結果」(P143)。而由此推出的那一句更關鍵——「結果的正確並不能證明行為的正確。真正的高手,看到運氣好的人不會羨慕,而是會堅持做成功機率大的事情。」(P143)
也就是說:好的行為配上壞的運氣,會產生壞的結果;壞的行為配上好的運氣,會產生好的結果。而這兩種情況在真實世界裡都很常見。
那麼「糟糕的成果來自糟糕的行為」這句話錯了會怎樣?它會產生一個具體的、代價很高的錯誤:
你會在一個做對了但沒成的做法上,做出錯誤的修正。
一位夥伴用了正確的方式經營一位客戶,結果對方因為預算被砍而沒有成交。如果你相信「壞結果必然來自壞行為」,你就會去改他的做法——而你改掉的,是一個原本正確的做法。這種修正比不修正更糟,因為它會系統性地把對的方法從組織裡淘汰掉,而且淘汰得毫無察覺。
所以正確的版本應該是:不凡的成果需要不凡的行為,但不凡的行為不保證不凡的成果。而你能控制的只有前者,所以你該做的仍然是前者。
這個修正版本聽起來比較沒力,但它是真的——而只有真的東西,才禁得起在一次失敗之後繼續執行。
逆推:而「原因通常不在結果附近」
米斯納在節目中補了一個很實用的問法:「看你想去哪裡,然後逆向工程回來——你是怎麼到那裡的?」葛斯登完全同意,並且建議把它縮到一場會議的尺度來練。
但逆推有一個關卡,而劉潤剛好寫過:「只有理解了抽象的時間維度的存在,你才會明白:原因通常不在結果附近。」(《底層邏輯2》P138)
這句話對逆推是一個必要的警告。多數人逆推的時候,只往回推一步就停了。「為什麼大家會給我引薦?因為我在會議上表現好。」——但真正的原因幾乎不在那裡。它在半年前你替某人擋掉的一個麻煩、在你記得對方小孩考試的那次追問、在你連續四十週準時出席累積出來的那個「這個人很穩」的印象。
所以逆推要有用,就必須推得夠遠。一個好的檢驗是:如果你推出來的原因,全部發生在結果前兩週之內,那你大概推錯了。
「你到底怎麼了?」——他自己標了但書,而那個但書常被刪掉
葛斯登分享了一個具體技巧:談話中如果你能停下來、看著對方的眼睛,說一句「你最近到底怎麼樣?」——但要像你真的在乎那樣說,而且是因為你真的在乎才說。他強調:不要因為想把對方推進成交而問。
而他自己加了一個但書,我認為那個但書比技巧本身重要:
「有些人會覺得不自在,但我可以,因為我受過臨床精神科的訓練。」
這句話在被轉述的時候,幾乎一定會被刪掉——因為它讓技巧變得沒那麼好用。但它是這一集裡最誠實的一句。
為什麼受過訓練才做得到?因為這個問題的風險不在問,在問完之後。如果對方真的回答了——說出財務的困難、婚姻的裂痕、健康的問題——那麼你就必須接得住。而「接得住」需要的能力,跟「問得出」完全是兩回事。
接不住會發生什麼?對方揭露了一件對自己不利的事,而換回一個尷尬的沉默或一句「加油」。這比從來沒問更糟,因為對方會後悔自己說了,而後悔會直接關上那扇門,通常不再打開。
所以我建議一個安全版本:如果你沒把握接住重的答案,就不要問開放到底的問題,改問一個有邊界的。「最近最讓你煩的是工作上哪一塊?」——它一樣是真誠的關心,但它預先框定了範圍,對方不會被引導到你處理不了的地方去。
《隨他們去》裡有一句話值得配在這裡:「你只是在提問而已,你的觀點無關緊要」(P250)。多數人問完之後失敗,是因為忍不住開始給建議。
「對他的孩子好,他一輩子不會忘記」——這一條在台灣要特別小心
葛斯登引了一句老話:「你替一個人做一件事,他會謝謝你;你替他的孩子做一件事,他永遠不會忘記你。」
這句話在人性上是準的。但它在實際操作上有一個高風險區,而台灣的商業環境尤其明顯——因為「對他的家人好」跟「對他的家人送禮」之間,界線非常容易滑過去。
兩者的差別在哪裡?我認為判準是:你做的這件事,是不是「只有你能做」而且「不能折算成錢」?
替對方的孩子引薦一位你認識的老師、在對方孩子準備升學時分享你走過的經驗、記得對方父親開刀而在術後問一句——這些的價值來自你這個人,折不成現金,也沒有對價的味道。
而送禮券、送高價禮品、招待家人旅遊——這些可以直接標價,而可以標價的東西,一旦對方的身分敏感,性質就會改變。他不再是「不會忘記你」,而是「欠你」,甚至是「不能收」。
放回台灣:把「Wow」寫成一句別人會講出口的話
這個練習要在分會裡真的產生作用,我建議加上一個限制條件:你的「Wow」必須寫成一句別人真的會說出口的話,而且不能是你替他寫的漂亮話。
壞的寫法:「一年後我在分會建立了良好的信任關係。」——這是自我描述,沒有人會這樣講話。
好的寫法:「一年後,會有人在別的場合對第三個人說:『這件事你去找韋翔,他真的會處理。』」——這是一句具體的、會被說出口的話,而且它的成立與否,你事後查得到。
這個差別看起來只是修辭,但它決定了這個練習有沒有用:能被說出口的句子,才會有人真的去說;而寫成報告語言的目標,一年後不會留下任何痕跡。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對公務身分者的餽贈有明確禁區。《貪污治罪條例》第 11 條規定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均有刑責;《刑法》第 122 條亦有相應規定。行政院《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就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設有標準與登錄程序。若你的往來對象具公務身分,或所屬單位為公營事業、學校、醫療院所,「對他的家人好」這件事必須改用完全不涉財物的方式進行。
對私人企業的採購決策者也有規範。《公平交易法》第 23 條禁止以不正當提供利益的方法,使競爭者的交易相對人與自己交易;情節嚴重者,交付利益予他人之受託事務處理者,另可能涉及《刑法》第 342 條背信罪的共犯評價。
他人家庭資訊的蒐集要有分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要求個資的蒐集、處理、利用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第 19 條規定非公務機關蒐集個資須有特定目的及法定事由。對方的家庭狀況、子女就學、健康情形,宜由對方主動告知,不宜主動打聽或轉述給第三人。
「傾聽對方的痛苦」不等於可以評估或處理。《醫師法》第 28 條就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設有處罰;《心理師法》就心理諮商、心理治療業務亦有專業資格規定。在商業關係中傾聽對方的壓力與情緒是關心,但不應轉為診斷、評估或治療性的建議。
「結果的正確並不能證明行為的正確。真正的高手,看到運氣好的人不會羨慕,而是會堅持做成功機率大的事情。」——劉潤,《底層邏輯2》P143
所以「糟糕的成果來自糟糕的行為」是錯的。你能控制的只有機率,而那已經是全部了。
本週行動
1. 把你今年的目標,改寫成「一年後某人會對第三個人說出的一句話」——要具體到那句話真的會被講出口。
2. 下一場一對一之前,先寫下一句:「結束後我希望對方心裡浮出的是什麼?」會後對照一次。
3. 檢查你最近的準備工作,是不是全部停在「懂它」那一層——查得到的東西別人也查得到。
4. 逆推任何一個你想要的結果時,強迫自己推到三個月以前;如果原因全在兩週內,你推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