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84|「24 小時都要保持開機」——而這條建議,跟這一集的主題互相矛盾
BNI PODCAST ‧ EP 084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主題是:時間拿不回來,所以要讓花在人脈上的時間有回報。
米斯納的開場很有畫面:「你有沒有過那種『這兩個小時我這輩子再也拿不回來了』的感覺?」
而他給了六個建議。而第一個建議,我認為跟這一集的主題是互相矛盾的。
第一條是:「24 小時、每週七天,都要保持在最佳狀態」
原文是:「隨時處在你人脈狀態的頂點,一天二十四小時、一週七天。人脈的機會會出現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和時間。你打盹,你就輸了。」
而這條建議的問題在於:
「24/7 開機」不是時間管理。它是把所有的時間都變成工作時間。
而這跟本集的前提直接衝突
如果每一段時間都必須產生回報,那你就沒有真正休息的時間了。
而沒有休息的人會做出更差的判斷——然後浪費掉更多的時間。
奧爾波特在《偏見的本質》裡有一句話講得很直接:「每個人的意志力都有極限,超過極限就會崩潰。」(P173)
而「隨時保持警覺」正是一種持續支出意志力的狀態。它的帳單一定會來。
所以第一條需要一個修正版,而關鍵字不是「開機」
是「準備」。
因為真正有用的不是「隨時保持警覺」(那會耗盡你),而是:
讓你在毫無防備的時候,仍然接得住機會。
而這件事靠的是三個完全不需要意志力的東西:
一、口袋裡有名片,或手機裡有一個三秒就能傳出去的東西。
二、你的一句話說明,已經練到不用想。
三、你知道自己現在想找什麼樣的人。
這三件事準備好之後,你就可以完全放鬆
而機會來的時候,你仍然接得住。
所以我認為「24/7」正確的樣子是:
不是隨時警戒,是隨時就緒。
而這兩者的能量成本差了幾十倍。一個要你整天繃著,一個只要你出門前檢查口袋。
劉潤說「時間管理是一種習慣」(《底層邏輯1》P179)——而習慣的定義就是不消耗意志力。這正是差別所在。
第二條「去學打高爾夫」,藏著一個他講了、但沒強調的硬條件
他說:「挑戰自己去打一場高爾夫,或是其他跟你的興趣與技能相符的活動——它必須跟你的興趣和技能相符。」
而他接著坦承了一件事,我認為那是這一段最誠實的地方:
「我是個滿爛的高爾夫球員,但也花了不少時間在球場上。」而他真正喜歡的,其實是下西洋棋——他跟很多生意夥伴下過棋。
而「必須符合你的興趣」為什麼是硬條件?
我認為理由是這個:
在一個你不喜歡、也不擅長的活動裡,你會一直處在自我監控的狀態。
而自我監控會佔掉你原本要用來認識對方的注意力。
講具體一點:一個整場都在擔心自己揮桿姿勢的人,沒有餘力去聽別人在說什麼。
所以判準很清楚:
如果那個活動需要你「演」,它就不會替你建立關係——因為對方認識的不是你。
而台灣有大量的替代選項
不必是高爾夫。登山、路跑、釣魚、單車、下棋、手沖咖啡、看球、甚至一起帶小孩上同一個才藝班。
而挑選的標準只有一條:那件事你本來就會做。
因為只有這樣,它才不會變成你行事曆上的另一項工作。
第三條「有目的的餐敘」,需要一個更精確的定義
他的說法是:「反正你要吃飯,何不從中得到卡路里以外的東西。」而具體建議是:在研討會或展場,不要只跟已經認識的人一起吃。
而「有目的」這三個字很容易被做壞——做成「有議程」。
所以我想加一個區分:
有目的 ≠ 談生意。
有目的的意思是:你事先知道自己想從這頓飯裡,多了解對方哪一件事。
而那件事可以完全跟生意無關
他為什麼離開上一份工作。他小孩讀哪裡。他最近在煩什麼。他這一行最讓他受不了的是什麼。
因為一頓飯的功能是提高解析度,不是成交。
而操作方法很簡單:
上桌前想好一個問題。下桌後問自己一句:「我今天知道了什麼我以前不知道的事?」
答不出來,那頓飯就真的只是卡路里。
第四條講第一印象,而他舉的例子推翻了一個常見的誤解
他說 BNI 裡有油漆承包商,而他的態度是:
「我完全不介意他穿著油漆工的衣服來開會。但那件衣服要乾淨、要燙過、要看起來像他這個專業該有的樣子。」
而這個例子的價值在於它說清楚了一件事:
專業的訊號不是「正式」,是「用心」。
而更精確地說
西裝不會讓人信任你。
「這個人在來之前,特地整理過自己」才會。
所以第一印象真正傳遞的訊息,不是「你是誰」——
是「你認為這場見面值不值得準備」。
而後面那個訊息,對方接收得非常快,而且非常準。
這對台灣的職人有直接的意義:做工的、開餐飲的、跑外務的,都不需要穿西裝。你只需要讓人看得出你出門前整理過。
第六條裡,藏了一個很小、但很有價值的細節
他談到贊助活動的桌位時,說了一句:
「不要站在桌子後面。要站到桌子前面去。」
這件事值得展開,因為它是一個空間的問題:
桌子是一個屏障。而屏障會把「兩個人在講話」變成「一個人在服務另一個人」。
站在桌後的人,姿態是「等待」
而站在桌前的人,姿態是「參與」。
而這一招在台灣有大量的應用場合:攤位、櫃檯、諮詢桌——以及你店裡的接待區。
而順帶一提,這也解釋了一件很多店家沒察覺的事:
當你隔著一張桌子坐在客人的正對面時,那個場面在感覺上像審核,不像商量。
而坐在同一側、或斜四十五度角,效果完全不同——因為你們看的變成同一個方向。
最後,主持人講的那一段,其實是全集最好的示範
她把分會的聚會辦在自己的錄音室。而關鍵不是場地——
「我讓我的錄音師在場,每個人都錄了一段。」
而米斯納的反應抓得很準:「不只是辦了一場派對,還讓他們親身體驗到你做的是什麼——太聰明了。」
而可以抽出來的原則是這個
最好的自我介紹不是講的,是讓對方用你的工具做一件事。
台灣版的作法:
牙醫可以讓大家看自己的口內掃描。
設計師可以現場替每個人畫一張名片草稿。
做保養的可以讓大家看一次皮膚檢測的畫面。
而共同點有三個:三分鐘之內、他自己有參與、而且他會帶走一個東西。
因為那個東西他會拿去給別人看。而那一刻,介紹你的人就變成他了。
法規邊界:請客、辦活動、借場地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交際費有列支上限。《所得稅法》第 37 條就營利事業之交際應酬費用設有規定,其列支限度依進貨、銷貨、營業收入及運輸等不同項目分別計算,並就經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者定有較高之限額。「有目的的餐敘」在帳上仍然是交際費,超過限額的部分不能列報。
自辦餐會供餐,仍受食安法規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列舉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不得製造、加工、調配、販賣、貯存或作為贈品之情形,包括變質腐敗、未經檢驗合格、逾有效日期等。在辦公室辦聚會叫外燴,主辦人對來源與保存條件仍有注意義務。
場地的使用用途,是登記上的事。《建築法》第 73 條規定,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變更使用類組或有其他規定情形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辦公室偶爾辦一次聚會,與長期作為對外開放的活動場地,性質不同。
人一多,消防責任跟著來。《消防法》第 13 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核備後依該計畫執行防火管理必要業務。借用場地辦活動時,這件事是場地方的責任,但主辦人有必要先問清楚。
「每個人的意志力都有極限,超過極限就會崩潰。」——高爾頓·奧爾波特,《偏見的本質》P173
所以「24 小時保持警覺」不是一個策略,是一筆預算超支。你要的是隨時就緒,不是隨時警戒。
本週行動
1. 把「隨時警戒」換成三個不耗意志力的準備:口袋有東西、一句話練熟、知道現在要找誰。
2. 挑活動的唯一標準:那件事你本來就會做。需要你演的活動,建立不了關係。
3. 下一頓飯,上桌前想一個問題,下桌後想一句「我今天知道了什麼」。
4. 站到桌子前面去。並檢查你店裡的諮詢座位——正對面像審核,同側或斜角像商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