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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233|全世界最大人脈組織的創辦人,跟九位博士班同學一筆引薦都沒有——原因值得每個人看一次

BNI PODCAST ‧ EP 23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米斯納博士回憶他在南加州念博士班的第一天。那是一週一次、一次八小時的課,教室裡有兩位教授、十位學生,無處可躲。第一堂課的前兩個小時,其中一位教授講的不是課程內容,而是——你們接下來兩年將並肩學習的這一群菁英同儕,會成為你們往後一輩子專業與個人生涯裡的人脈。

然後他說了一句我認為值得整篇文章來處理的話:

「令人難過的是,即使我後來創辦了一個國際性的人脈組織,我從來沒有引薦過任何生意給這些高階同學,也從來沒有從他們身上收到過一筆引薦。」

他接著給了三個重新連結老同學的建議:聯絡學校的校友服務單位;用線上網絡重新接上;以及非常溫和地尋求引薦。

三個建議都不錯,但它們都沒有回答那個開場的謎題。而那個謎題的答案,其實藏在他自己說的另一句話裡。

為什麼十個人、兩年、每週八小時,換不到一筆引薦

先把條件攤開來看:十個人、兩年、每週八小時面對面、無處可躲、共同經歷高壓的學術訓練。以「關係的強度」而言,這幾乎是最理想的條件——比任何商會、任何分會都強。

而產出是零。

所以那位教授錯在哪裡?他沒有錯在關係的品質,他錯在把「關係的強度」當成了「關係的可用性」。這是兩件不同的事,而引薦需要的是後者。

一筆引薦要發生,至少需要三個條件同時成立:

一、你知道對方「現在」在做什麼。同學會給你的是「他當年念什麼」。畢業五年後,那個資訊已經過期了。
二、你們的接觸圈有重疊。同一屆的人畢業後往不同城市、不同產業散開,客戶群幾乎不交集。
三、有一個持續的接觸管道。而這一點是最致命的。

米斯納自己把答案講出來了,只是他講完就過去了:「畢業之後,我們各自去追求自己的專業目標,而沒有任何一個可以讓我們保持聯繫的『情境』。」

英文他用的字是 context。缺的不是感情,是一個週期性的、不需要理由的見面場合。

於是這一集意外地解釋了分會為什麼有用

把上面那個診斷反過來寫,你會得到一份分會的規格書:

每週固定見面(持續的管道);每次都會聽到彼此現在在做什麼(資訊不會過期);成員來自互補的專業別(接觸圈刻意重疊);而且你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出現——因為週四早上七點本來就是那個時間。

所以分會真正提供的東西,不是「認識一群人」。你去哪裡都可以認識一群人,那個博士班就是一群更優秀的人。分會提供的是「理由」——一個不需要你每次想藉口、也不需要對方判斷你有沒有目的的固定情境。

這一點我認為是這一集最有價值的收穫,而且它比任何效率數字都更能說明分會的本質。維持關係最大的成本,從來不是時間,是每一次都要重新製造一個理由。而固定聚會把這個成本一次付清。

《美好人生》裡有一句非常銳利的話:「你無法交到老朋友」(P127)。這本書的作者群同時也寫下「與老朋友保持聯絡是耗費心力的事」(P307)以及「你可能需要刻意維繫目前的友誼」(P308)。三句話合起來就是這一集的全部:老關係不能重新製造,只能維護;而維護必須是刻意的、有機制的。

校友辦公室之所以有用,是因為他們本來就需要你

三個建議裡,我認為第一個被嚴重低估了。米斯納說:聯絡你學校的校友服務單位,他們會高興得不得了。而他自己的成果相當可觀——被登上校友雜誌、被選為年度校友、被兩所學校邀請去畢業典禮演講。

這個做法有效的原因值得說清楚,因為它可以被推廣:校友辦公室是少數「有義務對你好」的機構。他們的績效指標就是校友的參與度、成就與捐款;他們有雜誌的版面要填、有活動要辦、有名單要更新。你主動聯絡,是在幫他們解決問題。

換句話說,這是一個拒絕風險趨近於零的入口——而在人脈經營裡,這種入口非常稀少。

而可以推廣的原則是:優先去找那些「本來就需要你」的組織。校友會、同業公會、地方發展協會、社區大學、地方媒體的地方版、產業雜誌、學校的產學合作單位。它們的共同點是——有版面要填、有講者要找、有案例要蒐集、有名單要維持。

對這些單位而言,你不是在請託,你是在供給。而從「供給方」的位置進入一段關係,跟從「請託方」的位置進入,後續完全不同。

為什麼別人不願意轉發你的優惠,卻願意轉發你的活動

第三個建議裡藏著一個非常實用的觀察。米斯納說:偶爾宣布一個特別的優惠或一個特別的活動是可以的,而他發現——「如果你辦了什麼特別的活動,你的聯絡人會比較願意幫你推廣,遠比『我的產品在特價』來得願意。人們不喜歡後面那一種。」

這個差異值得解釋,因為它不是心理偏好,是社交結構的差別。

轉發你的優惠:等於替你背書,而且暗示收到的人應該花錢。轉發的人承擔了兩項成本——他的判斷力信用,以及「我朋友在向我推銷」的觀感。

轉發你的活動:只是提供資訊。而且關鍵在於——轉發者自己也可能會去。「這個活動看起來不錯,要不要一起?」這句話的性質是邀約,不是推銷。

所以結論可以寫得很乾脆:活動把「推銷」重新包裝成「邀約」,而邀約是社交行為,推銷不是。這也是為什麼一場講座、一次工作坊、一個開放參觀日,在社群上的擴散力遠高於同等價值的折扣。

實務上的建議:如果你想動用久未聯絡的關係,不要拿產品當理由,拿活動當理由。而且活動本身最好對他有價值,即使他不買你的東西。

「更有連結」這句話,該加一個註記

米斯納說:因為臉書、推特這些工具,我現在跟高中同學的連結,比十年前更緊密。

這句話在 2011 年是一個新鮮的觀察,而十幾年後我們有足夠的經驗做一個修正:「連結」這個詞的定義變了。

社群媒體大幅提高的是「知道」——你知道他換了工作、小孩上了大學、去了哪裡旅行。但它並沒有同等地提高「往來」。而這兩者的差別很關鍵:知道是單向的觀看,往來是雙向的交換。

更麻煩的是,「知道」會產生一種已經聯絡過的錯覺:因為你看過他的近況、按過讚,你會覺得你們有在聯絡;而實際上你們已經八年沒有交談過。這個錯覺會讓人不再主動聯絡——因為感覺上不需要。

所以一個誠實的自我檢查是:過去一年,我跟這個人有過幾次雙向的對話?按讚不算,看限時動態不算。答案通常會讓人有點意外。

工具過期了,但需求沒有:五十人的清單

節目後段討論了一堆聯絡人管理工具——Outlook、ACT、標籤 app、雲端通訊錄。這些細節在今天大多已經過期,但米斯納自己講到了重點:「不是資料庫的問題,是概念的問題。」

而今天的問題跟 2011 年已經相反了:當年是沒有工具,現在是資料散在五個平台。你的聯絡人在通訊錄、在 LINE、在臉書、在名片盒、在幾百封信裡,於是等於沒有。

我的建議是不要建資料庫,建一份最多五十人的清單,每人只記三件事:

上一次真正對話是什麼時候;他現在在做什麼;我下次可以給他什麼。

為什麼是五十?因為那大約是一個人能夠真正維護的上限——一年見兩次的話,就是每週兩位。超過這個數字,清單會變成一份讓你有罪惡感的待辦事項,然後你就不會再打開它。可維護的小清單,勝過完整但從不使用的大資料庫。

放回台灣:同學會群組為什麼三個月就死了

台灣的同學情誼很強——國中、高中、大學、研究所,還有明確以人脈為目的的 EMBA。而我們處理它的標準方式是:辦一次同學會,然後建一個 LINE 群組。

結果幾乎都一樣:群組在三個月內變成死群,或者更糟——變成只剩下選舉宣傳、產品訊息、早安圖的地方,於是大家陸續關掉通知。

原因跟米斯納那個博士班是同一個:群組提供了通道,但沒有提供理由。沒有人知道什麼時候該發言、發什麼、為什麼要發。於是只有那些「有目的要發」的人會發言——而那正好是最讓人想退群的內容。

有效的修正只有一種形式:給它一個週期。每季一次固定的聚餐(日期先訂一年);或者更輕的版本——每個月固定一天,由一位同學分享自己現在在做什麼、遇到什麼問題。有週期,群組就有存在的理由;沒有週期,它只是一個等著被靜音的通道。

EMBA 的同學會之所以通常比較活躍,正是因為它們多半有幹部、有年度活動、有固定聚會——也就是說,它們把「情境」制度化了。而那正是米斯納那個博士班沒有做的事。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校友名單的取得與使用受個資法規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要求蒐集、處理、利用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並依誠實信用方法為之,第 19 條、第 20 條規範蒐集要件與特定目的外利用。學校蒐集校友資料有其特定目的,提供給第三人或供商業使用,需有法定依據或當事人同意。向學校索取同學聯絡方式時,正確的做法是請校方代為轉達,而不是直接取得名單。

同學群組不是行銷名單。《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0 條第 2 項、第 3 項規定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後應即停止,並應於首次行銷時提供拒絕方式。把同學會群組成員納入商品推播,即使彼此認識,仍受此規範。

活動與優惠的宣稱要與事實相符。《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禁止對商品或服務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所負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以「限量」「特別優惠」為號召時,條件要能兌現。

醫療相關的活動邀約有額外限制。《醫療法》第 61 條禁止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第 85 條至第 87 條規範醫療廣告,並規定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以「講座」「體驗會」名義行招攬之實,仍會被認定為醫療廣告。

「你無法交到老朋友。」——《美好人生》P127

老關係不能重新製造,只能維護。而維護最大的成本不是時間,是每一次都要重新想一個理由——固定聚會把這筆成本一次付清。

本週行動

1. 給你想維持的舊關係一個「週期」——先訂一年四次的日期,理由之後再說。沒有週期的群組會死。

2. 聯絡一個「本來就需要你」的單位:校友會、公會、地方協會。那是拒絕風險最低的入口。

3. 要動用久未聯絡的關係時,拿活動當理由,不要拿優惠當理由——邀約是社交行為,推銷不是。

4. 做一份最多五十人的清單,每人三欄:上次真正對話的時間、他現在做什麼、我下次能給他什麼。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33《Don’t Wait for that Class Reunion》(2011-11-30;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41、Ep 25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所提及的工具與服務多已變更或停止營運;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美好人生》(羅伯特·沃丁格、馬克·修茲),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