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247|「寫、寫、寫」在 2012 年是好建議,今天要換一個版本——因為產出已經不再是訊號
BNI PODCAST ‧ EP 247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米斯納博士的學歷是政治學學士、行政與組織行為的碩博士,跟行銷完全無關。八〇年代初他在南加州一家運輸公司工作,上班第一個月,老闆問他懂不懂採購。他說完全不懂。老闆說:「那你去讀點書,因為大概一小時後我要開除公司的採購專員,你就是新的採購了。」
一個月後,老闆又問:你對行銷了解多少?他說:老闆,我對行銷的了解比採購還少。老闆說:一小時後我要開除行銷服務部主任,你接手,最好去讀點書。
於是他當了六個月的行銷服務經理,靠買書自學,邊做邊學。他說如果二十五歲的他被問到三十年後會在哪裡,他絕對想不到自己會待在行銷這一行,還創辦了全世界最大的引薦行銷組織。
而他給的頭號行銷建議是:建立「你」這個品牌。知名度是小公司與個人工作者最大的挑戰,而對他來說,建立品牌的方式一直是寫作——早年投稿報章雜誌,後來寫部落格。普里希拉問「如果不會寫呢」,他說現在有影片、有 Podcast,工具便宜到不行,重點是持續。
這一集有兩個東西值得處理:那位老闆的做法,以及那個建議在十四年後還剩下多少。
那位老闆的方法:野蠻,但機制是真的
先講那個一小時通知。這個做法在今天大概沒有一家公司敢用,但它為什麼會成功,值得拆開來看。
它同時給了三樣東西:不可退的責任(前任已經被開除,沒有退路)、明確的期限(一小時後開始)、沒有人可以依賴(沒有前輩帶)。這三個條件加起來,會逼出一種平常拿不出來的學習速度。
而它揭露的機制是:能力多半是在承擔責任之後長出來的,不是之前。我們習慣的順序是「先學會,再交給你」,但真實世界裡更常見的順序是「先交給你,你才會真的去學」。米斯納買行銷書的動機,不是求知欲,是明天要交差。
但這一段一定要配一個警語,而節目裡沒有:這是存活者的敘述。我們聽到的是撐過來的那個人的版本;那些被同樣丟進去、然後沉下去、失去工作的人,不會出現在任何一集 Podcast 裡。所以「把人丟進深水區」不是一套可以複製的管理方法,它只是碰巧在米斯納身上有效。
可以安全複製的版本是保留機制、拿掉風險:給某人一個他還不會做的任務,但同時給他三樣東西——明確的失敗容許範圍(做壞了會怎樣,講清楚)、一個可以隨時問的人、以及一個期限。三者齊備,你會得到同樣的成長速度,而不必犧牲那些沒撐過去的人。
我在診所用這個方式帶人。要讓一位資深諮詢師接下排班與教育訓練,我不會等她「準備好」——那一天不會來。我會直接交給她,同時明講:前三個月出錯由我承擔,隨時可以問我,三個月後我們檢討。她的學習速度跟她自己預期的完全不同。
回顧型的職涯故事,有一個系統性偏誤
「如果二十五歲的我被問到三十年後……」這種敘述很動人,但它有一個結構性的問題值得指出:它是從結果往回看的。
從終點回望,每一步都顯得有意義、有連貫性、彷彿是通往此處的必經之路。但在當下,那些步驟看起來完全不是這樣——接下採購只是不想被開除,讀行銷書只是明天要交差。是後來的成功替這些動作賦予了意義。
為什麼要指出這件事?因為這類故事最常被提煉出的教訓是「保持開放,路會帶你到對的地方」,而那個教訓不可執行——你沒辦法靠「保持開放」做任何一個具體決定。
比較可用的教訓是換掉判準:既然你算不出這一步會通往哪裡,那就別用「這會通往哪裡」來決定,改用「這一步本身值不值得做」。後者你有資訊——這件事會不會讓我學到可轉移的能力?會不會讓我認識我原本碰不到的人?做壞了損失多大?這三個問題在當下都答得出來,而「三十年後」答不出來。
「寫、寫、寫」的稀缺性已經搬家了
現在講這一集最需要更新的部分。
2012 年,「持續產出內容」是一個很強的差異化訊號,理由很簡單:那時候產出很貴。寫一篇文章要花三小時,拍影片要設備,開 Podcast 要錄音室(普里希拉自己就是開錄音室的)。因為貴,所以「他有在寫」本身就篩掉了大部分人。
今天,文字、影片、聲音的生產成本都趨近於零。任何人都可以在一個下午產出十篇看起來很專業的文章。於是「有在產出」不再是訊號,因為它不再篩掉任何人。
但這不代表建議失效了,只代表稀缺性搬到了別的地方。今天還昂貴、因此還能當訊號的,我認為剩下三樣:
一、第一手的東西。你自己的案例、你自己的數字、你自己踩過的坑。這些沒有人能替你生成,因為它們必須真的發生過。「我們去年改了排班方式,加班費少了二十幾萬」——這句話的價值在於它只可能來自做過的人。
二、持續。這一點下一節單獨講,因為它是最強的。
三、願意具名承擔立場。說出一個可能得罪人、可能被反駁、可能三年後被證明錯了的判斷,並且署名。這件事的成本是聲譽,而聲譽不能被大量生產。安全的內容誰都寫得出來,有立場的內容需要有人願意站在後面。
普里希拉那句話才是這一集最耐用的建議
普里希拉在節目後段講了一句很輕的話,語氣像是順便補充:「我想強調的大概是規律性——你當然可以開始做某件事,但如果放著不管,它就不會替你工作。」
這句話比整集的其他建議都耐用,理由是:持續是唯一無法一次買到的東西。
你可以在一天內買到漂亮的網站、一週內買到十篇文章、一個月內買到專業的影片。但你買不到「他每週發表,已經三年了」。這個訊號只能用時間支付,所以它是所有訊號裡最難偽造的一個——而在一個內容近乎免費的年代,難偽造就是全部的價值。
《創投心法》裡有一句話正好描述這件事:「就是持續地創造自己被認識的理由」(P120)。注意是「持續地創造理由」,不是「創造一個理由」。
同一本書也很誠實地指出多數人為什麼做不到:「社群累積本身沒有誘因,自然也是七零八落」(P235)。這句話講得對——寫第五篇的時候看不到任何回報,而看不到回報的行為不會持續。
所以真正該設計的不是內容,是讓你撐過沒有回報那段期間的機制。三個實際有效的做法:把頻率降到你確定做得到的水準(每兩週一次好過每週一次然後停掉);把它綁在一件本來就會發生的事情上(每次客戶問我同一個問題,我就寫成一篇);以及公開承諾一個期數(「我要寫五十篇」比「我要開始寫」有效得多,因為前者有終點)。
在分會裡,個人品牌的第一個受眾不是客戶
最後補一個這一集完全沒提、但對分會成員最重要的角度。
當你開始寫東西、拍影片,你想像的讀者通常是潛在客戶。但在引薦組織裡,你的內容最重要的讀者是你的引薦夥伴。
原因很直接:他們每週見你一次,一次六十秒,一年加起來不到一小時。這一小時要讓十五個人真正理解你在做什麼、什麼樣的客戶適合你、你跟同業差在哪——時間根本不夠。而一篇他隨時可以讀的文章,補的正是這個缺口。更重要的是,他可以把那篇文章直接轉給他的客戶。這時候你的內容不再是行銷素材,而是引薦的工具——它讓一個外行人有辦法替你說明你的專業。
所以如果你要開始寫,第一批題目不要挑最能展現專業深度的,挑你的引薦夥伴最常誤解的那三件事。這三篇的實際效益,會超過後面二十篇。
放回台灣:不是不會寫,是有法規
台灣專業人士做內容的最大障礙,通常不是文筆,是他不確定自己能講到哪裡。而這個顧慮是有根據的。
醫療端:衛教和廣告的界線在於有沒有指向特定機構的招攬。談「雷射術後為什麼會反黑」是衛教;同一篇文章結尾加上「本院優惠三千元」就變成醫療廣告,適用完全不同的規範。所以我自己的做法是:內容不放價格、不放療程包裝、不放個案照片,把診所資訊留在頁面之外。
金融端:這是台灣最容易誤觸的一塊。對不特定人分析特定股票、提供投資建議,可能需要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的許可(見下節)。很多人以為「我只是分享心得」,但只要涉及對特定有價證券的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性質就不同了。
法律與會計端:律師倫理規範對招攬與廣告設有限制;會計師亦有職業道德規範。談法律常識沒問題,變成個案招攬就不同。
這些限制看起來綁手綁腳,但它們其實把人推向更好的內容——因為你不能靠優惠、不能靠見證、不能靠聳動,只能靠有沒有用。而「有沒有用」剛好是唯一不會過時的差異化。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醫療內容與醫療廣告的界線。《醫療法》第 85 條至第 87 條規範醫療廣告的內容與形式,第 87 條並規定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第 61 條禁止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醫師法》第 27 條亦有規範。純衛教與帶有招攬性質的內容,適用結果不同。
投資分析與推介須有許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4 條就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設有定義,第 107 條對未經許可經營該業務者定有刑責。在公開平台對不特定人就特定有價證券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可能落入該範圍。
專業身分的廣告與招攬有職業規範。律師倫理規範對業務推展與招攬設有限制;會計師、不動產經紀人、保險業務員等亦各有其管理規則與職業道德規範。以個人品牌經營專業內容前,先看一次自己這一行的規範。
引用他人素材要合於合理使用。《著作權法》第 52 條允許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引用已公開發表的著作;第 64 條要求明示出處;第 65 條規定合理使用的判斷基準。轉貼整篇文章、大量使用他人圖片,超出這個範圍。
「就是持續地創造自己被認識的理由。」——《創投心法》P120
在內容近乎免費的年代,持續是唯一無法一次買到的訊號——它只能用時間支付,所以最難偽造。
本週行動
1. 如果要開始寫,第一批題目挑「引薦夥伴最常誤解的三件事」——那三篇的效益會超過後面二十篇。
2. 頻率設在你確定做得到的水準,並公開承諾一個期數(「我要寫五十篇」勝過「我要開始寫」)。
3. 內容裡至少放一項只有你有的東西:你的案例、你的數字、你踩過的坑。
4. 帶人的時候,先交責任再談能力,但務必附上三件事:失敗容許範圍、可以問的人、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