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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321|她算出八成客戶來自這裡,然後決定每個月最後一個週五去做陌生開發

BNI PODCAST ‧ EP 32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有一位加入好幾年的會員,認真考慮不要續約了。

她的理由很誠實,而且我認為每個人都聽得懂:

  • 她已經建立了不少關係,不確定還需不需要每週都到。
  •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從這裡產生了多少生意。
  • 而這件事的時間投入非常大。

在做最後決定之前,她做了一次盤點。而那次盤點的結果,以及她後來養成的一個很奇怪的習慣,就是這一集的內容。

先講那個「八成」,因為它的算法有問題

她的做法是:追溯自己的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引薦——也就是「這個客戶是某個客戶介紹的,而那個客戶又是某個引薦來的,而那個引薦來自分會」。

算完之後她自己都嚇到:大約八成的現有客戶,源頭都指向這裡。

Misner 說,他第一次聽到有人講「缺席會議有害你的財富」(missing BNI meetings can be hazardous to your wealth)就是從她口中。

這個數字很有說服力。但我必須指出它在方法上的問題,因為同樣的錯誤,我們每個人在評估任何一個行銷管道時都會犯。

問題在於:追溯血緣的方法,會讓幾乎所有東西都歸給起點。

你往回追四代,任何一條線都會通到某個源頭。而那個源頭一旦被指認出來,它就會拿走整條鏈的全部功勞——包括那些其實是靠你自己的服務品質、你的價格、你的口碑、你在完全不相干的場合認識的人所帶來的部分。

更關鍵的是:這個算法回答的問題,不是我們真正想知道的問題。

它回答的是:「我有多少客戶的家譜可以追到這裡?」

而真正該問的是:「如果我當初沒有加入,這些客戶有多少還是會出現?」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可以差非常多。因為一個原本就會持續累積客戶的經營者,換一個場合、換一群人,很可能還是會累積到客戶——只是家譜長得不一樣。

我要講得公平一點:這個偏差不是只有一個方向。

多數企業評估行銷管道時,只算第一代——「這個客戶是從哪個廣告來的」。這種算法對見效慢、靠關係擴散的管道極不公平,因為它們的價值幾乎全部發生在第二代之後。從這個角度看,她願意去追第二、三、四代,方向反而是對的。

所以我的結論不是「八成是誇大的」,而是:這個數字不能拿去跟其他管道比較,因為它用的是完全不同的分母。你不能用四代追溯法算社團,卻用一代歸因法算廣告,然後說社團比較好。

為什麼這種決定特別難:成本天天看得見,收益從來不清楚

在講她後來做了什麼之前,我想先講清楚她面對的困難的結構,因為這個結構到處都是。

任何持續性的支出,都有一個致命的不對稱:成本非常清楚,收益非常模糊。

  • 會費:每年一筆,金額精確到個位數。
  • 時間:每週固定幾小時,你身體記得。
  • 而收益:分散在幾十筆生意裡,混雜著其他原因,延遲好幾個月才出現。

結果是什麼?一個理性的人,會系統性地低估這類支出的價值。不是因為他算錯,是因為他手上兩邊的資料品質根本不對等。

這就是為什麼健身房會籍、訂閱制軟體、商會會費、進修課程,在景氣轉壞的時候永遠是第一批被砍的——不是因為它們沒有價值,是因為它們的價值最難舉證。

而砍掉之後的三個月裡,你不會感覺到任何損失。損失會在第二年才浮現,而且那時候你已經不會把它連回這個決定了。

《你缺的不是努力》裡臨公子有一句話講的是另一件事,但用在這裡剛好:「掩蓋了背後的種種隱性成本。」(P022)只是這裡被掩蓋的是隱性收益。

那張表格真正在做的事

Misner 在這一集推薦了一份評估表,做法是:針對每一個項目,分別評「加入之前的我」和「現在的我」,各給 0 到 5 分。

項目包括:

  • 我能清楚而有自信地談論我的事業。
  • 我對自己的事業有更深的理解。
  • 我跟在地的企業主連結得更好。
  • 我有紮實的友誼。
  • 來到我這裡的引薦品質。
  • 來到我這裡的引薦數量。

Misner 特別提到第一項,他說有太多人跟他講過同一件事:「我現在有辦法把我做什麼、什麼樣的人是好引薦,講得比以前清楚太多。」

我認為這張表的機制其實很清楚:它是在把看不見的收益,強迫轉換成看得見的形式,好讓它能跟那個每個月都很清楚的成本放在同一張紙上比較。

這是一個好設計。但我要老實說它的限制,因為這關係到你該怎麼用它:

這是一份自陳的、回溯的量表,而這兩個特性都會製造偏誤。

回溯評估「我兩年前是幾分」是不可靠的——人會用現在的自己去重建過去的自己,而且通常會把過去畫得比較差(否則就等於承認這幾年白費了)。加上填表的當下你正在思考「要不要留下」,一致性的壓力會讓答案往某個方向偏。

所以我的建議是:把它當成提醒,不要當成證據。

它真正的功能,是讓你想起那些你從來沒放進計算的欄位——而那個「想起」本身就有價值,即使那些分數不準。

而她後來做的那件事,才是這一集的精華

盤點完之後,這位會員決定留下來。然後她做了一個決定,Misner 說他當時聽了忍不住問為什麼:

她決定,從今以後每個月的最後一個週五,她要出去做陌生開發。

Misner 問:你幹嘛要這樣做?

她的回答是:

「因為那是我以前拿到所有生意的方式。我覺得每個月出去一次很重要,好提醒我自己為什麼一定要留在這裡——因為那真的很可怕。我痛恨陌生開發,但我以前的生意大部分都是那樣來的。我只是提醒自己為什麼要留下來,因為這裡真的好太多了。」

我認為這是整集最聰明的一件事,而且它的價值遠遠超過那張評估表。理由是:

她沒有在計算,她在親身重演「如果沒有這個東西,我的生活會是什麼樣子」。

還記得我前面說,那個八成的算法錯在沒有回答「如果我沒加入,會怎樣」嗎?

她的算術有洞,但她的儀式剛好補上了那個洞。

她用一種比任何試算表都可靠的方式,回答了那個反事實的問題——她每個月去體驗一次那個平行世界。而那一天結束後,她對這個決定的信心,不是來自數字,是來自她的膝蓋、她的胃、她被掛電話的次數。

這個做法可以一般化,我認為值得每個經營者記住:

當你在評估一件持續性的投入值不值得時,最有效的方法不是算它帶來多少,是想辦法體驗一次「沒有它的版本」。

幾個具體的形式:

  • 考慮要不要繼續請那位外包的人?自己動手做一次那件事。
  • 考慮要不要停掉某個系統?手動處理一週看看。
  • 考慮要不要退出某個組織?先暫停三個月,不要直接退。

而最後那一項有一個重要的但書:有些東西不能安全地暫停——保險、稽核、備份、法規遵循。這類東西的價值恰恰在於「什麼都沒發生」,你一停掉就再也感覺不到它的存在,直到出事那天。這種東西不適用上面的方法,要用別的方式評估。

放回台灣:我們的問題可能剛好相反

這一集的預設情境是:一個成員理性地評估之後想退出,而評估工具幫她看見了自己漏算的價值,於是留下來了。

台灣的情況,我觀察到的常常是反過來的。

我們的問題不是「太快退出」,而是「明明早就該退出,卻退不了」。

理由不是價值評估,是人情:介紹我進來的是好朋友、主席對我很好、退出好像在打誰的臉、大家都在裡面我一個人走很奇怪。於是很多人繼續繳費、繼續出席、繼續心不在焉地坐在那裡好幾年。

而那對誰都不好。對他自己是每年幾十小時的浪費,對那個組織是一個佔著位子卻沒有能量的席次。

所以我認為這份評估表在台灣有一個原本沒有設定的用途,而且可能更重要:

它可以讓你誠實地做出「該離開」的決定,而且是基於資料而不是基於情緒。

當你算完發現引薦品質、引薦數量、能力成長、在地連結全部都是零成長,那答案就很清楚了。而且這個答案是拿得出來講的——你可以說「我認真評估過,我目前的情況不適合」,而不是含糊其詞地慢慢消失。

清楚地離開,比模糊地留著更尊重所有人。

機制拆解:一個小時算出你的真實投入報酬

這一集缺了一個東西:它把收益端算得很仔細,卻幾乎沒有算成本端。而我認為多數人低估成本的程度,比低估收益更嚴重。

所以我把兩邊都補上:

成本端(多數人只算第一項)

  1. 年費。直接的數字。
  2. 時間成本。每週會議 2 小時 + 交通 1 小時 + 一對一與準備平均 1.5 小時 ≈ 4.5 小時。乘以 50 週 = 225 小時。
  3. 把那 225 小時乘以你自己的實際時薪(年營業利益 ÷ 你的年工時,不是你付給員工的薪水)。

對多數中小企業主來說,第 2、3 項加起來會遠大於年費——常常是好幾倍。這個數字很多人一輩子沒算過,而它才是真正的成本。

收益端(分成三層,分開算,不要混在一起)

  1. 直接成交金額。第一代引薦的實際成交,扣掉成本後的毛利。這是最硬的數字。
  2. 延伸成交金額。第二代以後的。這一欄要算,但要單獨列,不要跟第一層加在一起當成同一種東西——因為它的歸因可靠度低很多。
  3. 非財務收益。用那張表格評,但只當參考。

然後做一個決定,只用三句話:

  • 如果第 1 層就已經明顯大於總成本 → 不用再算了,繼續。
  • 如果第 1 層小於成本,但加上第 2 層之後大很多 → 這件事的槓桿在關係擴散上,那麼你該檢討的不是要不要留,是你的一對一做得夠不夠深
  • 如果三層加起來還是小於成本,而且已經超過兩年 → 那就誠實地離開,並且把省下來的 225 小時投到別的地方。

而不論結論是哪一個,我建議都做一次那位女士的儀式:在做決定之前,先去體驗一次沒有它的版本。

最後

Priscilla 在節目裡提到,她要把這張表印出來發給全分會填,而她的理由講得很坦白:「就像有些分會遇到的情況,我們也有人離開了。我覺得讓每個人意識到這個分會有多重要、多有價值,是很重要的——而且是因為引薦以外的其他理由。」

這句話裡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她是因為有人離開,才想到要做這件事。

而我想說的是,這種評估如果只在留不住人的時候才拿出來,它就變成了挽留的工具,而不是評估的工具。那樣的話,填表的人會感覺得到,效果會打折。

比較好的做法是把它變成固定的年度動作——每年同一個月份,全員一起做,不管當年有沒有人要走。

因為一份在平靜時做的評估,才是可信的評估。而它真正的價值,從來不是留住誰,是讓每個人知道自己為什麼在這裡。

「掩蓋了背後的種種隱性成本。」
——《你缺的不是努力》臨公子,P022

本週行動

1. 算出你在任何一個持續性投入上的真實成本:年費 +(每週時數 × 50 × 你的實際時薪)。多數人從沒算過第二項。

2. 收益分三層算,而且分開列:直接成交、延伸成交、非財務收益。不要混在一起。

3. 停止問「有多少客戶追溯得到這裡」,改問「如果我當初沒加入,這些客戶有多少還是會出現」。

4. 做決定之前,先去體驗一次「沒有它的版本」。那比任何試算表都可靠。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21《Assessing the Value of Your Membership》(2013-08-28;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25、Ep 329、Ep 334、Ep 335、Ep 350,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於 2013 年,其中所提之評估表單連結可能已失效,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資源為準。文中對「四代追溯歸因法」之方法論檢討與反事實提問、持續性支出「成本清楚收益模糊」之不對稱分析、自陳回溯量表之偏誤說明、把每月陌生開發理解為「反事實體驗儀式」之詮釋、成本三項與收益三層的計算框架,以及「在台灣這份表更可能用於誠實離開」之觀察,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八成客戶來自 BNI」為原節目引述之個案自述,非統計資料。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臨公子《你缺的不是努力》,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18|六十個人各講六十秒就是整整一小時——大分會的時間問題不是紀律問題,是算術問題

BNI PODCAST ‧ EP 31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佛州坦帕地區的執行董事 Tom Fleming,管理大約四十個分會,平均每個分會四十人,其中有一個叫 Profitmakers 的分會,人數在七十上下。

而他們照樣在九十分鐘內跑完完整議程。

這一集就是在講怎麼做到。內容非常實務,但裡面藏著一個我認為適用於任何組織的原則——而且它跟時間管理沒有太大關係。

先做一次算術,因為這件事的本質是算術

Tom 講到六十秒簡報時,講了一句非常樸素的話:

「六十位成員各做一分鐘的自我介紹,那就是六十分鐘。」

六十分鐘。而整場會議只有九十分鐘。

這句話把整個問題的性質講清楚了:這不是紀律問題,是結構問題。就算每個人都嚴格遵守六十秒、一秒不超過,這場會議還是開不完。

而理解這件事最有用的方式,是把會議的環節分成兩類——這個區分兩位講者都沒有明講,但他們所有的建議都符合它:

固定成本的環節:不管分會是二十人還是七十人,時間都一樣。

  • 主席開場
  • 教育單元
  • 兩位成員的專題報告
  • 宣布事項

變動成本的環節:時間隨人數線性增加。

  • 每個人的自我介紹
  • 引薦與感謝的回報
  • 來賓發言

一旦這樣拆開,答案就自己跑出來了:當分會長大,唯一能動的是變動成本那幾項的「單價」。

而 Tom 的每一個建議,剛好就是在調這幾個單價:

  • 自我介紹:六十秒 → 三十秒(六十人的話,直接省下三十分鐘)
  • 專題報告:十分鐘 → 必要時 八分鐘(固定成本,省四分鐘)
  • 教育單元:三到五分鐘 → 固定三分鐘
  • 引薦回報:只報數字,除非有故事
  • 來賓分享:十五位全問 → 只問三到五位
  • 宣布事項:五到十分鐘 → 幹部事先過濾,一到三分鐘
  • 自由交流:移到會議正式開始之前(等於整段從九十分鐘裡拿掉)

沒有任何一項是靠「大家自律一點」達成的。每一項都是改變設計。

但這一集最重要的一句話,是 Misner 打斷 Tom 說的那句

Tom 講到有些二十五到三十人的分會也採用三十秒,理由是「要成為大分會,就得先像大分會一樣運作」。

Misner 在這裡插話,而我認為這是全集最有價值的觀察:

「我發現太多小團體,二十人左右的時候,因為他們有時間,就會在會議裡閒晃,把可用的時間全部用完。所以當他們長到三十、四十、五十人的時候就非常掙扎——因為早期閒晃慣了,後來很難改。」

Tom 的回應只有一句:「這一切都在於一開始就建立紮實的文化。」

這件事我想講清楚,因為它反直覺,而且它適用的範圍遠遠超過分會。

一個組織的流程紀律,是在它還不需要紀律的時候決定的。

為什麼?因為流程會膨脹到填滿可用的時間。這件事幾乎是自動發生的——當一場會議排了九十分鐘而內容只需要五十分鐘,那多出來的四十分鐘不會被還回去,它會被吸收掉:多聊幾句、多補充一點、大家笑一笑、主席多講兩句感想。

而每一個「多」在當下都是無害的,甚至是溫暖的。這正是問題所在——你沒有任何理由在那個當下喊停。

所以「等到需要的時候再收緊」這個計畫,永遠不會成功。因為到那時候,你要改變的不是流程,是一群人已經習慣的相處方式,而那是一件會得罪人的事。

把它一般化,我會這樣說:

任何你打算長大的東西,都要先用它長大之後的方式運作。

一間打算開三家店的診所,要在只有一家的時候就把流程寫成文件——即使現在三個人口頭講就好。一個打算做到十人的團隊,要在三個人的時候就開始寫交接紀錄——即使現在誰都知道誰在做什麼。

因為那份文件的價值不在現在,在於它讓你不必在最忙亂的時候,同時面對成長和改習慣兩件事。

三十秒這件事,Tom 的說法比「省時間」更好

Tom 講三十秒自我介紹時,用了一個我很喜歡的類比:

「有些公司願意付上百萬美元,只為了在超級盃廣告裡用三十秒把訊息講出去。那我們為什麼不行?」

然後他補了關鍵的那句:「把介紹設定在三十秒,會逼我們進入一個必須事先規劃、事先準備的位置,好讓它保持俐落、切中要點。」

注意他的邏輯順序:時間限制不是為了省時間,是為了強迫準備。

六十秒的問題不在於它長,在於它長到可以即興。一個人可以在走進會場前才想今天要講什麼,然後靠六十秒的餘裕把它拖過去。三十秒不行——三十秒如果沒有事先想,站起來就會結巴。

所以縮短時間的真正效果是:它把準備從「可選」變成「必要」。

這一點我在寫 Ep327 的時候談過那位排了五十二週主題的會員——他真正解決的問題,是把「今天要講什麼」的決策從當天早上搬到三個月前。三十秒的限制,是同一件事的另一種強制手段。

引薦環節不設時限,這個決定很細膩

這一段我認為是整集最值得琢磨的設計。

Tom 說:引薦環節請成員只報數字——幾個引薦、幾張約會卡、幾筆成交感謝——然後坐下。除非某個人有一個很棒的故事,或者一段有力的感謝見證。

Misner 追問了一句很關鍵的話,等於在確認這個設計:他說很多分會的做法是「把引薦環節限制在三十秒以內」,而 Tom 這裡的做法是「根本不給它時間限制。一兩句話講完,除非你有故事——有故事的話,控制在一分鐘內。」

為什麼不用碼表?我認為理由很清楚,而且很重要:

因為碼表會壓抑掉這個環節裡唯一真正有價值的東西。

那些「我有兩個引薦」的報數,坦白說沒有什麼資訊量。真正會改變別人行為的,是那個偶爾出現的故事——就像我在 Ep323 寫過的那位站起來說「七年來我的下背第一次不痛」的先生,那一段話讓十二個人當場拿起筆。

如果你在那個環節架了一個三十秒的碼表,那段話不會發生。

所以這個設計的本質是:把預設值設得極短,但保留例外的空間。

這跟「限制時間」是完全不同的管理哲學。限制是在防止最壞的情況,設定預設值是在讓最好的情況還有機會發生。

而它能運作的前提是:大家都清楚知道預設是什麼。Tom 說得很明白——這是幹部長期教練出來的文化,不是規則。

來賓為什麼要放在最後:這是在設計記憶,不只是排順序

Tom 提到兩個順序的安排,而它們用的是同一個原理:

自我介紹:成員先講,來賓後講。
「今天最喜歡的部分」:等整個引薦環節結束後,才問三到五位來賓。

Misner 追問了原因,Tom 的回答非常精確:

「必須分開,因為當你問來賓最喜歡什麼的時候,你希望他們已經看完整個引薦環節,這樣他們才能說出『天啊,我不敢相信傳了這麼多引薦』。」

這句話透露了一件事:這個順序不是行政安排,是在設計來賓的印象。

如果你在會議中段就問來賓感想,他會講什麼?大概是「大家都很熱情」「氣氛很好」——因為那時候他只看到了一群人在自我介紹。

而如果你等到引薦與成交感謝全部報完才問,他會講的是「你們居然傳了這麼多生意」

差別在哪?前者是社交評語,後者是商業證據。而後者不只影響那位來賓自己,它會被在場所有人聽見——包括其他來賓,以及那些正在懷疑自己為什麼要早起的成員。

我認為這是分會流程設計裡最容易被忽略、卻幾乎不花任何成本的一項調整。你什麼都沒多做,只是換了一個順序。

縮短,不等於刪掉

Tom 在收尾時強調了一句話,我認為必須把它拉出來講:

「這一切最重要的部分,是議程的每一個環節都有做到。它是一份食譜。什麼都不跳過,每一項都包含在內。」

這句話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多數分會在趕時間時的直覺,剛好跟它相反。

當一場會議眼看要超時,主席最自然的反應是什麼?整個砍掉某一段。而被砍掉的通常是同樣那兩個:教育單元、以及表揚或感謝的環節——因為它們看起來最「不急」。

但這兩件事的性質完全不同:

  • 縮短一個環節=降低它的解析度。教育單元從五分鐘變三分鐘,它還在,功能還在,只是講得比較精簡。
  • 刪掉一個環節=取消它的功能。而當它連續三週被取消,全體成員就學會了:這件事是可有可無的。

所以我的建議是:寧可每一項都壓到最短,也不要讓任何一項消失。一個三十秒的教育單元,效果遠大於一個「今天時間不夠所以先跳過」的教育單元。

放回台灣:宣布事項是最需要防守的那一段

Tom 提到宣布事項也是分會最容易失控的區塊,做法是由幹部事先審過——確認內容適當、不冗長,並且控制在兩三則而不是十幾則。

這件事在台灣要更嚴格,理由不只是時間。

台灣商會的宣布時段,是各種東西的匯流口:其他社團的活動、選舉、婚喪喜慶、募款、以及——我必須直說——不當招募。

我建議所有分會的幹部把以下幾條放在心上,作為事先審查的紅線:

一、投資邀約。《銀行法》第 29 條之 1 規定,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而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違反者依同法第 125 條有重刑。在商會場合公開招攬「保證月息幾分」的投資,正是這條規定的典型情境。

二、多層次傳銷的招募。《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18 條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使其傳銷商之收入來源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在宣布時段裡以「招募夥伴」為名義的邀約,要特別留意。

三、募款。《公益勸募條例》對勸募活動的主體、許可與財務公開有明確規範。基於善意的臨時性募款,在法律上未必單純。

我要強調:這些提醒不是要讓宣布事項變得緊張兮兮。絕大多數的宣布都是好事——某某人的公司得獎了、某某人的女兒要結婚了、下個月有一場活動。

但幹部事先審查的價值,正是在於它讓「拒絕」這件事變成流程,而不是變成得罪人。

當有人想在會議上宣布一件不適合的事,如果制度是「所有宣布事項需事先送幹部」,你就可以說「這個項目依規定不能在會議上宣布」。如果沒有這個制度,你只能在他站起來之後才反應——那時候就來不及了,而且一定會傷感情。

機制拆解:超時十分鐘,實際成本是多少

最後我想給一個數字,因為我認為它會改變很多主席看待「準時結束」這件事的態度。

一場七十人的會議,超時十分鐘。

10 分鐘 × 70 人 = 700 人分鐘 ≈ 11.7 個工作小時。

接近一個半工作天,在那十分鐘裡被消耗掉。而且是被七十位經營者、專業人士、業務主管的時間堆出來的。

如果每週都超時十分鐘,一年就是超過六百個工作小時

杜拉克在《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裡有一句話,放在這裡剛剛好:「管理者往往會浪費別人的時間。」(P087)他還在同一本書裡寫了一句更根本的:「時間是完全無法取代的資源。」(P072)

而準時結束這件事真正的意義,不在於效率。它是一種尊重的表達,而且是最不能造假的那一種。你可以在會議上講一百次「感謝大家撥空前來」,但如果你每週都拖十分鐘,那句話就是假的。

所以我的最後一個建議是給主席的:把「準時結束」放在「講完所有內容」之前。如果時間到了還沒講完,那就當眾停下來,說「時間到了,剩下的部分我們用群組補充」。

第一次這樣做會很不舒服。但它會在三週內改變整個分會對時間的態度——因為所有人都會發現,這裡的時間是真的被算數的。

「管理者往往會浪費別人的時間。」
——《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彼得·杜拉克,P087

本週行動

1. 把你的會議拆成「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兩類環節。人數成長時,只有後者需要調單價。

2. 就算現在人不多,先用大分會的方式跑。散漫的習慣一旦養成,長大之後改不掉。

3. 引薦環節設「極短的預設值」,但保留故事的例外空間。不要架碼表。

4. 算一次你們超時的實際成本:超時分鐘數 × 出席人數 ÷ 60。然後把準時結束放在講完所有內容之前。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18《50-70 Members at a BNI Meeting》(Classic Podcast,2013-08-07;本集為 Ep 186 重播;來賓:Tom Fleming;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20、Ep 323、Ep 327、Ep 333、Ep 334,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製時間較早,其中所述之議程時間配置、環節名稱與各項秒數均可能已變更,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範為準。文中把會議環節區分為固定成本與變動成本、「組織的流程紀律在它還不需要紀律時決定」之推論、「縮短不等於刪掉」之區分、來賓發言順序係在設計印象之解讀,以及超時成本之換算,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關於《銀行法》第 29 條之 1 及第 125 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18 條、《公益勸募條例》之提醒,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彼得·杜拉克《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74|「我沒收到你的訊息,所以我以為取消了」——預設值是什麼時候翻掉的?

BNI PODCAST ‧ EP 274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是一段抱怨,而且 Misner 自己也知道那是抱怨。他的開場白是:

「我是不是漏看了什麼公告?」

他說的是這件事:他一直以為,跟人約好了時間,就代表雙方都會出現——除非有人通知取消。

而他發現,這個假設好像不再成立了。

兩個具體的例子

他舉了兩件剛發生的事。

第一件:一位朋友幾週前就跟他約好了午餐。而在午餐前三十分鐘,那位朋友打了一通「有點慌張」的電話來確認「我們今天還算數嗎」。

而 Misner 說他當下有點挫折,理由很具體:那個人開車過來要九十分鐘,而他還沒出發。

換句話說:他打那通電話的時候,就算答案是「算數」,他也已經遲到六十分鐘了。

第二件:他太太 Beth 在籌辦一場早午餐。五位女士裡有一位沒有出現,而她的說法是:

「我週末沒有收到你的消息,所以我以為取消了。」

而 Misner 用了一個很好笑的說法來描述這個現象:

「如果你排了一個約,而在那個日期之前沒有再收到對方的消息,那就代表這個約已經被『約會小精靈』神祕地取消了。」

他觀察到的機制是對的,而且值得寫清楚

Misner 自己講了一句,我認為是整集最有分析力的:

「這幾乎是一個會自我維持的問題。因為它發生得越來越多,人們開始打電話確認;而於是就產生了一種『這個人沒打來,所以應該是取消了』的感覺。」

這是一個教科書等級的預設值遷移。而它的過程值得拆開來看,因為同樣的事情會發生在任何一個組織裡:

第一階段:原本的預設是「約好了就算數」。要取消的人負責通知。

第二階段:少數人開始在事前確認一次。而他們這樣做是出於禮貌——想讓對方安心。

第三階段:當「有人會確認」變成常見的事,那麼「沒有收到確認」就開始被解讀成一個訊號。

第四階段:預設翻轉。現在的預設變成「約好了不算數」——除非再確認一次。

而這個過程最關鍵的一點是:

沒有任何人做出「要改變這個規則」的決定。

它是由一連串個別的、善意的、每一個單獨看都很得體的行為,累積出來的。

而更麻煩的是:一旦翻轉,就很難翻回去。因為在新的預設之下,那個「不確認」的人會被當成不夠負責的那一個。

而這裡有一件很少被講的事:成本換了人承擔

把兩種預設下的責任攤開來比:

舊預設:你要取消,你要通知我。成本在取消的人身上。

新預設:你要確認我還會不會去,你要打電話給我。成本在沒有取消的人身上——而他什麼都沒做錯。

這就是為什麼這種事情特別讓人不舒服:

每一次預設翻轉,都會有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加上一項義務。

而抱怨這件事的人(例如這一集的 Misner)會顯得有點龜毛——因為他在維護一個已經消失的規則。

劉潤在《底層邏輯1》裡有一句很短的話:「恪守時間,是職業化的最基本要求。」(P178)

而 Misner 的抱怨其實就是這一句:當「基本要求」變成需要協商的東西,那它就不再是基本了。

而 Priscilla 的解釋,我認為是對的,而且比抱怨有用

她給了一個不同的角度:

「我覺得那是因為我們負荷過重。老實說,人真的排太多事、被太多資訊淹沒,而這是他們處理事情的方式。

不過這確實很沒禮貌,所以這一點我跟你站同一邊。」

我認為她說的機制是對的,而且它比「現在的人很沒禮貌」有用得多:

當一個人的行事曆超載,他會開始把「可以不去的事」自動歸到「不去」那一類。

而在那個狀態下,「確認電話」實際上變成了一個篩選機制

打來的才是真的要去。沒打來的,就是可以砍掉的。

所以那個行為往往不是不尊重你,是過載狀態下的分類策略。

而理解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它改變了你能做的事:

你對抗不了對方的過載。你只能讓你的約定,不被歸到「可以不去」那一類。

那要怎麼做?三件事

一、確認的時候要帶具體資訊,不要只是「還記得吧?」

比較一下:

  • 「明天我們的約還算數嗎?」→ 這是在請求對方確認,而且它把「取消」變成一個現成的選項。
  • 「明天十點某某咖啡,我會帶那份資料給你。」→ 這是在陳述,而且它讓取消變得有成本——因為現在有一份資料、有一個具體的內容。

有內容的約定,取消的成本比較高。而多數的確認訊息,反而是在提醒對方「你可以取消」。

二、把規則講出來一次,而且是雙向的。

在約定的當下加一句:

「那就這樣定了,如果有變動我們互相提早講。」

這一句話做的事,是把預設重新設定回去——而且因為它是雙向的、是在氣氛好的時候講的,所以完全不失禮。

它遠比事後抱怨有效。

三、越遠的約,中間越需要一個接觸點。

這一點我認為最重要,也最少人做。

一個三週前約好的會,如果中間完全沒有任何往來——它在對方心裡會慢慢退化成一個模糊的東西。

而中間的接觸不需要是確認。傳一篇相關的文章、問一個小問題、看到什麼順口提一句——都可以。

它的功能不是提醒,是讓那個約定保持「活的」。

而這剛好也是我在 Ep290 寫過的那個原則的應用:跟進的時候,讓對方不回覆也沒關係。那樣的接觸可以做很多次而不變成催促。

放回台灣:我們有一個更麻煩的版本

台灣的問題不完全一樣。我們比較少「約好了不出現」,但我們有另一個東西:

「我們再約。」

「有空再約」「改天約」「再看看時間」——這幾句話在台灣有兩個完全相反的意思:

  • 有時候它是真的想約
  • 而更多時候,它是禮貌的拒絕

而問題在於:兩者用的是同一句話。

所以雙方都不知道對方是哪一種,然後那件事就消失了——沒有人被拒絕,也沒有人被約到。

而解法只有一個,而且很簡單:

要真的約,就當場給日期。

「那下下週三或週四,你哪一天方便?」

沒有日期的約定不存在。它只是一句禮貌。

而這一句還有一個額外的好處:它讓對方可以誠實。如果他其實不想約,他會說「最近比較忙,晚一點我再跟你說」——而那時候你就知道答案了,不用再等三個月。

而 Misner 把這件事接回會議,那個轉換很好

他說:

「BNI 的會議,不也有點像一場約會嗎?

把 BNI 會議當成『跟潛在客戶和事業夥伴的約會』來對待的會員,在這個計畫裡成功的機率高得多。

因為這些就是約會——而且是跟你最好的引薦夥伴的約會。你不會想錯過跟最好的引薦夥伴的約會。」

我認為這個框架轉換很有價值,理由是它改變了缺席的心理成本

  • 「我今天不去開會」→ 沒有具體的對象,所以沒有具體的愧疚。你只是少參加一場活動。
  • 「我今天放四十個人鴿子」→ 完全不同的感受。

而這也解釋了一件我以前沒想清楚的事:為什麼代打制度那麼重要。

它不只是為了維持出席率的數字。

它保留了「這是一場約會」的性質——你不能不去約會,但你可以請人代你去。

而一旦「沒空就不去,反正也不會怎樣」變成常態,那個場合就從約會退化成了活動。而活動是可以不去的。

一個公平的補充:這件事現在的樣子不太一樣了

這一集錄於二〇〇九年前後,而現在的情況變了。

確認的成本大幅下降了。一則訊息、一個行事曆邀請、一個自動提醒,全部不到十秒。

所以某種程度上,這個問題被工具解決了一部分——現在多數人不會忘記,因為手機會提醒。

但核心的那件事沒有變,而且我認為它更值得注意:

一個沒有被再次接觸的約定,會在對方心裡衰減。

而現在衰減得更快,因為每個人一天要處理的訊息比二〇〇九年多太多了。

所以那個「中間要有一個接觸點」的建議,現在比當年更需要。

機制拆解:讓你的約定不被降級

把這一集變成一份可以照做的:

約定的當下:

  • 給具體日期,不要說「再約」。
  • 加一句「如果有變動我們互相提早講」——把預設設定好。
  • 當場發出行事曆邀請或訊息,讓它在雙方的系統裡。

約定與見面之間:

  • 如果超過兩週,中間要有一次不需要回覆的接觸。
  • 那次接觸不要是「確認」,要是「給」——一篇文章、一個資訊、一句想到你。

前一天:

  • 傳一則帶內容的訊息,不是問句:「明天十點某某地方,我會帶那份東西。」
  • 不要問「還算數嗎」——那等於提供了一個取消的選項。

而如果你是被放鴿子的那一方:

  • 講一次,而且用 Ep298 那個方式:先自我歸咎(「是不是我沒講清楚時間?」),對方才會誠實。
  • 不要在背後講。那不會改變任何事,只會讓下一次更尷尬。

最後

Misner 用一句半開玩笑的話收尾:

「我不會發公告了,所以這集 podcast 就當作公告吧。各位——如果你約了時間,就出現。而且把你的會議當成一個約會來對待。」

而我想留下的是那個機制。

那些沒有出現的人,沒有一個是壞人。第一個打電話確認的人,是出於好意。而後來那些「沒收到消息所以以為取消了」的人,也是照著他們理解的規則在行動。

整件事沒有任何一個環節有惡意,而結果是一個規則不見了。

而規則不見的時候,通常沒有公告。

「恪守時間,是職業化的最基本要求。」
——《底層邏輯1》劉潤,P178

本週行動

1. 要真的約,就當場給日期。沒有日期的「再約」不存在,它只是一句禮貌。

2. 約定的當下加一句「如果有變動我們互相提早講」——把預設值講清楚,比事後抱怨有效。

3. 前一天的訊息要帶內容,不要問「還算數嗎」。問句等於提供一個取消的選項。

4. 超過兩週的約,中間補一次「不需要回覆」的接觸。功能不是提醒,是讓約定保持活的。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74《Did I Miss the Memo?》(Classic Podcast,2012-09-19;本集為 Ep 105 重播;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90、Ep 298、Ep 318、Ep 329,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錄製時間較早,其中所描述之社會現象與通訊習慣,在行動通訊普及後已有變化,本文已就此另作說明。文中把該現象分析為四階段的預設值遷移、指出「成本由未取消的一方承擔」、把確認電話理解為過載下的篩選機制、以及三項讓約定不被降級的做法與台灣「再約」文化之分析,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69|這份笑話清單其實是一張壓力地圖——我們總在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開玩笑

BNI PODCAST ‧ EP 269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是純搞笑。米斯納博士請來邁阿密的律師布萊恩·席爾維里歐,他連續三年擔任分會表揚活動的主持人,把喜劇演員傑夫·福克斯沃西那個著名的「你可能是鄉巴佬的徵兆」句型改成了「你可能是 BNI 人的徵兆」。

清單大致如下:如果你知道 dance card 跟跳舞一點關係都沒有;如果你起床的時候報紙還沒送到;如果你曾經半夜冒著冷汗醒來,因為這週還沒替某個人找到引薦;如果你跟區執行董事吃過的午餐比跟配偶還多;如果你在一般對話中聽到鈴聲就會把話停在一半;如果你媽說她需要你幫忙,而你開始想這件事能不能生出一筆引薦;如果你規定小孩在餐桌上只能講三件事;如果十二月二十四日你講給小孩聽的是米斯納創辦 BNI 的故事而不是聖誕故事;如果你聽到「紅綠燈」想到的不是交通號誌;如果你聽到「訪客日」不會聯想到去監獄探望叔叔;如果你聽到那些分會名稱不會覺得那是某種教派;如果你曾經為了開會改掛號時間;如果你為了準時到會,把小孩提早丟到學校門口。

最後一則是收尾:如果你所屬的組織有超過 6,200 個分會、145,000 名會員、遍及近 50 個國家,傳遞了 690 萬筆引薦、創造 31 億美元商機——那你肯定是 BNI 人。

很好笑。而我想做的事情是:把它當成一份資料看。

笑話長在壓力最大的地方

《韌力》的作者群在討論因應機制時寫下「幽默作為因應機制的有效性」(P243),並指出「幽默將樂觀與對悲劇的務實觀點相結合」(P242)。也就是說,人會拿來開玩笑的東西,通常不是他最輕鬆的部分,而是他必須消化的部分。玩笑是壓力的排氣孔。

奧爾波特在《偏見的本質》裡講得更直接:「玩笑或嘲諷式的批評通常隱含輕微敵意」(P073)。他分析的是族群玩笑,但機制是通用的——當一群人對某件事反覆開同一種玩笑,那件事多半正在對他們造成某種代價。

把這兩句話套回布萊恩那份清單,笑聲背後的地形圖就浮出來了。這十五則裡,至少有六則的內容是同一件事的變形:時間被壓縮、家庭被排擠、身體被延後。報紙還沒到就得起床、跟執行董事吃飯比跟配偶多、改掛號時間、小孩提早被丟到校門口、半夜冒冷汗、連媽媽求助都先想到引薦。

這些在活動現場全部是笑點,而且是真心的笑點——因為在場每個人都做過。但笑點的密度告訴你的是:這個組織對成員的擠壓,集中在時間、家庭與健康這三格。這不是控訴,這是儀表板。一個分會如果想知道自己的成員撐得住撐不住,讀這份笑話清單比讀出席率有用。

最不好笑的那兩則

我想把兩則拉出來單獨談,因為它們寫得很好笑,但描述的行為真的不該被鼓勵。

「為了開會改掛號時間。」布萊恩自己說他做過。我開診所,我知道有多少人把回診一拖再拖,也知道拖延的代價通常不是立刻出現,而是三年後出現。一個一週一次、明年還會繼續開的會議,跟一個排了三個月才排到的門診,優先順序不需要討論。這則笑話值得繼續講,但講完之後最好補一句:這是我們一起承認的荒謬,不是我們一起追求的標準。

「媽媽說需要你幫忙,你開始想怎麼把它變成引薦。」米斯納接話說他自己也常這樣,還補了一句「我這週的引薦本來就有點少」。這則的笑點來自誠實,但它描述的是一種真實的職業變形——把最親近的關係,先過一遍工具性的濾網。

摩根·豪瑟在《花錢的藝術》裡有一句我認為每個投入型社團成員都該貼在牆上的話:「讓你的身分認同小一點」(P251)。他的原意是別讓財富定義你,因為身分綁得愈大,波動的殺傷力愈強。同樣的道理適用於社團:當 BNI 從「我做的一件事」變成「我是什麼人」,你的引薦數就會開始影響你的自我評價——半夜冒冷汗那則笑話,講的正是這件事。

邪教那一則,其實可以認真回答

清單裡有一則拿分會名稱開玩笑:聽到「可信賴的來源」「創造者」「復興」「信任圈」「拓荒者」這些分會名,你不會覺得那是某種教派——那你可能是 BNI 人。

米斯納的回應很有意思。他說他以前聽到這種說法會不太高興,後來想通了:如果 BNI 是邪教,那大家應該都會照我說的做——但他們沒有。他們有自己的想法,不見得照著制度走。所以這不是邪教,這是一群自己會思考、而選擇互相支持的生意人。

這句話當笑話講掉了,但它其實提供了一個相當好的檢驗方法,而且值得認真使用。判斷一個團體有沒有變質,不是看成員像不像、講不講同樣的話、有沒有共同語彙——這些高凝聚力團體都會有。要看的是不服從的成本。

所以問題應該這樣問:在我們分會,一個人不照做會發生什麼事?如果答案是「他的紅綠燈會變黃、會被關心一下、如果長期不參與可能會失去席次」,那是績效標準,正常組織都有。如果答案是「他會被冷落、被斷絕引薦、被講成不夠忠誠、離開之後大家不再往來」,那已經不是績效標準了。

誠實地說,任何有專業別席次的組織,退出成本都不是零——你會失去那個位子、失去那條引薦流。與其否認,不如把它講清楚。能夠明確說出「離開的代價是什麼」的組織,通常不會是有問題的那一種;說不出來、或說「離開沒有任何損失」的,才需要多看兩眼。

同一份清單,也是一張黑話清單

現在換一個角度讀同一份清單。dance card、紅綠燈、訪客日、六十秒、引薦單、見證——這些詞出現在笑話裡,是因為只有內部人懂。福克斯沃西那個句型本來就是靠這個運作的:笑話成立的條件,是聽的人已經在圈內。

這正好接上前一集的問題。分會愈緊密,訪客愈邊緣;而語言就是這件事最具體的形式。你們在會場裡講的每一個縮寫、每一個只有你們知道的梗,對訪客而言都是一次「我不屬於這裡」的提醒。內部語言的效率有多高,對外的門檻就有多高——這兩件事是同一個東西的兩面,沒辦法只留下好的那一面。

所以這一集我讀出來的實務建議是:笑話清單留給表揚場合,不要用在訪客日。這種清單的功能是慶祝共同經歷,而訪客沒有那段經歷。在訪客面前講內部梗,會讓成員很開心,同時讓訪客默默決定不再來。

十位律師同在一個分會,為什麼不打架

節目後段有一段被埋沒的乾貨。布萊恩說他邁阿密的分會裡有十位以上的律師,米斯納相當驚訝。布萊恩的解釋只有兩句:沒有人來自大型律所,所以大家可以合作;每個人都待在自己的線道上,沒有人想同時做十種法律業務。

這兩句話說出了同業共存的真正條件,而那個條件不是感情好。是分類夠細,加上每個人都有能力靠單一專長活下去。一位只做家事法的律師不需要去接商務訴訟來付帳單,所以他可以真心把商務訴訟的案子推出去。反過來說,如果一個人必須什麼都接才能生存,那再好的交情也擋不住他伸手。

這對台灣的分會有直接的意義。台灣多數城市的市場規模比邁阿密小,能靠單一細分專長存活的專業人士比例較低,所以「多位同業共存」的難度比美國高。如果分會要走這條路,不能只做心理建設,要先確認兩件事:專業別的定義是否切到夠細(細到客戶自己說得出差別),以及這幾位成員是否真的都不需要跨界接案來補收入。第二件事沒過關,第一件事做得再漂亮也會破功。

最後那組數字,笑話可以,招募要小心

清單的收尾是一串統計:6,200 個分會、145,000 名會員、近 50 國、690 萬筆引薦、31 億美元。米斯納補充這是 2011 年底的數字。

當笑話的收尾,這一則很漂亮——前面十四則都在講你為這個組織付出的荒謬代價,最後一則告訴你這些代價買到了什麼規模。結構上非常好。

但把它搬到訪客日就是另一回事了。這類金額是會員自行申報的成交金額,不是經查核的財務數字,而且申報基礎、幣別、年度都會影響數字的意義。當笑話說沒問題,當招募的證據就要小心(見下節)。而且十四年後的今天,任何人還在引用 2011 年的數字,本身就是一種不一致。

放回台灣:一張黑話對照表

台灣的商會、獅子會、扶輪社、青商會全都有自己的黑話,BNI 只是密度特別高。我自己在診所也一樣——「這個要走 T」「今天有沒有排 121」「她是 A 客」,新進同事第一週完全聽不懂,而聽不懂的人不敢問,只會安靜。

我們後來做了一張 A4 的對照表,左邊是內部用語,右邊是白話翻譯,新人第一天就給。成本接近零,效果好得離譜。分會可以照做:把二十個最常出現的詞列出來,訪客報到時附一張。這件事的價值不在於教會訪客術語,而在於用一張紙告訴他「我們知道你聽不懂,這不是你的問題」

劉潤在《底層邏輯1》裡說「幽默,是舉重若輕」(P243)。這一集示範的正是舉重若輕——把成員承受的重量講成笑話。但既然是重量,笑完之後,該處理的還是要處理。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成長數字用於招募即為廣告。《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禁止對商品或服務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第 14 條、第 15 條另有相關規範。在訪客日引用引薦金額、成交總額等統計時,應說明統計基礎、年度與資料來源;引用十餘年前的數字而未註明年份,可能構成引人錯誤。

把家人朋友變成引薦對象,先過個資這一關。《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要求蒐集、處理、利用個資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依誠實信用方法為之,第 19 條、第 20 條規範蒐集與特定目的外利用。把親友的姓名電話寫進引薦單交給成員之前,應取得當事人同意——這一點在笑話裡完全沒被提到,但它是實務上最常出事的地方。

醫療業成員別把分會關係當招攬管道。《醫療法》第 61 條禁止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第 85 條至第 87 條規範醫療廣告;《醫師法》第 27 條同有規範。分會場合的口頭優惠、朋友價,仍可能落入招攬與廣告範圍。

社團活動不能無限凌駕勞動條件。若要求受僱成員為分會事務提早出勤或於工時外參與,仍應注意《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第 32 條關於延長工時與工資的規定。「為了開會提早出門」是個人選擇;「公司要求員工代表出席」則是另一回事。

「玩笑或嘲諷式的批評通常隱含輕微敵意。」——奧爾波特,《偏見的本質》P073

一群人反覆對同一件事開玩笑,那件事通常正在對他們收費。笑話清單讀起來是榮譽榜,攤開來是壓力地圖。

本週行動

1. 寫下你們分會版本的十則笑話,然後數一數:有幾則的內容是時間、家庭或健康被犧牲?那就是你們的壓力所在。

2. 認真回答一次:在我們分會,不照做的成本是什麼?講得出來就寫下來,講不出來就要多想一下。

3. 做一張 A4 黑話對照表,二十個詞,訪客報到時附上。

4. 檢查訪客日簡報:引用的成長數字有沒有標年份與統計基礎?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69《You Might Be in BNI If…》(2012-08-15;來賓:Brian Silverio;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1、Ep 271,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制度與作法可能已有調整,文中引用的會員數與引薦金額為 2011 年底數據;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韌力》(索斯威克等)、《偏見的本質》(高爾頓·奧爾波特)、《花錢的藝術》(摩根·豪瑟)、《底層邏輯1》(劉潤),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61|缺席不是零,是負的——而「今天好多人沒來」這句話會讓下週更多人不來

BNI PODCAST ‧ EP 26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來賓辛蒂·蒙特是多倫多地區的董事,她把「出席為什麼重要」拆成三段,對應 VCP 的三個階段。

能見度:你不在,你就不存在。她舉了一個很扎實的例子——某位成員時來時不來,缺席到其他成員根本沒意識到他是會員,結果把他那個專業別的引薦,給了另一個分會的人。可信度:別人要引薦你,得先相信你可靠;而你不在場就沒辦法給予,也沒辦法被觀察。她順帶造了兩個很傳神的詞:「噴灑祈禱型」(到處發名片然後祈禱有人回應)和「收集閃人型」(把名片收滿一輪就走,然後所有人都上了他的群發名單)。對空房間賣不了東西:你準備好簡報,結果二十二人的分會來了十個——你的業務團隊沒來上班。她說如果這是你的公司,你會直接開除他們。

米斯納補了一份資料:BNI 做過的調查顯示缺席率與引薦數之間有直接的相關——缺席率下降,引薦數上升。最後辛蒂講了一個餐廳訓練的例子:服務生到桌邊時,只服務這一桌,不要想著隔壁桌,而且客人講完之前不要走

出席重要,這件事我完全同意。但這一集有兩個地方值得認真處理:那份相關性的因果方向,以及多數幹部處理出席問題的方式,其實正在讓問題變嚴重。

缺席不是零,是負的

先講辛蒂那個例子,因為它比整集的道理都有力,而且它的意涵比她自己說的更強。

一位成員長期時來時不來,久到分會的人不確定他還是不是會員,於是把屬於他專業別的引薦,交給了別的分會的同業。請注意這裡發生的事:那筆生意沒有消失,它換了一個人。

我們通常把缺席理解成「機會歸零」——今天沒來,就少了這一次的曝光。這個理解太仁慈了。真實的情況是:需求不會等你。當一位成員的客戶今天需要一位水電、一位會計師、一位設計師,這個需求會在當週被滿足,由某個人滿足。你不在,它就流向別人;流過兩三次之後,你在同事腦中的位置就被那個人取代了。

所以缺席的代價不是「少賺一次」,而是把自己的位置讓給替代者,而位置一旦被佔走,要拿回來需要的不是回來坐著,是重新累積。這是為什麼斷斷續續的出席,比穩定的低度參與更傷。

那份相關性,因果方向可能是反的

米斯納引的資料是:缺席率下降,引薦數上升,兩者有直接而顯著的相關。我相信這個相關是真的。問題是,同一份相關至少可以由三種因果結構產生,而它們的處方完全不同。

結構一(節目假設的):出席造成引薦。來得多、被看見、被信任、被引薦。這個機制真實存在。

結構二:引薦造成出席。拿到引薦的人覺得這件事有用,所以會排開別的事來;連續三個月一無所獲的人,會開始覺得早起兩小時不划算。這個機制也真實存在,而且從個人決策的角度看,它甚至更自然。

結構三:第三個因素同時影響兩者。一位生意順利、公司有人可以頂替的成員,既有時間出席,也有餘裕去替別人找引薦。一位正在跳票邊緣、店裡只有他一個人的成員,兩件事都做不到。這裡出席與引薦都是結果,真正的原因是他的處境。

馬斯洛在《動機與人格》裡批評過一種思考習慣,他稱之為「簡單的桌球式因果概念」(P518)——以為一顆球撞上另一顆球,方向永遠是單向的。人的行為幾乎從來不是這樣。

為什麼這件事重要?因為如果結構二或結構三才是主力,那麼「加強出席管理」就是在治療症狀,而且可能加速你最該幫助的那位成員離開。一個已經在苦撐的人,收到的是一封出席率警告信——這封信的作用是讓他確認自己不屬於這裡。

我的建議很簡單,而且不需要放棄任何標準:把出席率下降當成警訊,不是當成違規。第一句話問「你最近還好嗎」,而不是「你為什麼沒來」。如果真的只是懶散,這句話不會有損失;如果背後有事,你就抓到了一個真正的機會——而且那位成員會記一輩子。

幹部最常講的那句話,正在製造缺席

這是我認為對分會最有立即價值的一段。

當出席率變差,多數主席會在會議上說:「今天又有很多人沒來,我們的出席率愈來愈差了。」這句話出於善意,但它在做的事情是——公開宣告「不來」是常見行為

《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裡有一個被反覆驗證的發現:訊息裡描述的行為,會被聽者當成社會常規來遵循。書中提到把訊息改成強調「缺席的人只是少數」(P048)之後,「真正出席的人數開始大幅提升」(P320)。也就是說,你強調問題有多普遍,就等於在告訴大家「大家都這樣」,而人會往多數靠攏。

所以正確的講法是把同一份資料翻過來說:「本季有 82% 的成員全勤或只缺席一次。」同樣誠實,同樣是那份數字,效果相反。這一個改動不花錢、不需要開會討論、下週就能做。

同一本書還提到另一件相關的事:承諾要有效,必須是「自願的、主動的」(P121)。這給了第二個做法——與其在台上宣導,不如讓成員自己寫下下一季預計會缺席的日期(出差、家庭、旺季)。主動寫下的預告,比被動接受的規則更能約束行為,而且順便讓分會提早知道要安排代理人。

「噴灑祈禱」與「收集閃人」,其實是對賽局長度的誤判

辛蒂造的這兩個詞很好記,但我想把它們從嘲笑改成診斷。

如果你相信這輩子不會再見到今天遇到的這些人,那麼「盡可能多發名片、盡可能多收名片」是正確策略。在一次性的賽局裡,接觸量就是一切,建立關係反而是浪費。這兩種人的問題不在策略,在於他們對這場賽局有多長的判斷是錯的。

這個診斷立刻改變了介入方式。教他們「不要發名片」沒有用,因為你是在要求他們放棄一個在他們模型裡正確的行為。有用的做法是讓他們看見重複性:告訴一位新成員,這五十二週他會見到同一批人五十二次;讓他算一下,如果每週只深入認識一個人,一年後他會有五十段真的關係,而發出去的一千張名片會有多少回音。

賽局長度一旦被看見,行為會自己改。這比任何禮儀勸導都快。

「你會開除他們」這個比喻,有一個關鍵斷點

辛蒂說:分會就是你的業務團隊,如果你的業務團隊不來上班,你會開除他們。

這個比喻很有力,而且它抓到了正確的功能——分會確實在替你賣東西。但它有一個不能忽略的斷點:業務團隊領你的薪水,分會夥伴沒有。

員工的出席義務來自僱傭契約,違反有明確的後果,而那個後果之所以正當,是因為對價關係存在。分會成員的出席義務來自互相的承諾,沒有薪資,也沒有指揮權。當幹部用「員工」的框架去管理沒有領薪水的人,產生的不是紀律,是反感——因為對方會很清楚地感覺到,你要求了老闆的權力,卻沒有付老闆的錢。

更貼切的類比是合夥人,或台灣人更熟悉的互助會:約束力來自「我不出席,別人的損失是真的,而下次輪到我的時候,我需要他們在場」。這個框架同樣嚴格,但它訴諸的是相互依賴,不是權威。實務上的差別很具體——同一件事,說「請你準時」和說「你不在的時候,你的客戶名額就流到隔壁分會去了」,效果差很多。

把「全然在場」翻譯成可以檢查的行為

餐廳那個例子是這一集最漂亮的收尾:服務生到了桌邊,只服務這一桌,不要想著隔壁桌,而且客人講完之前不要走。米斯納接著說,光是人到不夠,情緒、身體、心智都要在場。

「全然在場」聽起來很好,但它不可檢查,所以它會變成口號。真正有用的是辛蒂那句具體的——「講完之前不要走」。這是一個行為,可以觀察,可以練習,可以失敗。

照這個標準,可以把「全然在場」翻譯成幾條可檢查的行為:

一、手機不放在桌上。不是不看,是不在視線裡——放在視線裡的手機,光是存在就會分走注意力。

二、對方講完之前不看時間、不接話。這一條最難,也最有效。

三、開放交流的十五分鐘,不要一直待在同一群熟人裡。設一個規則:至少換兩次位置。

四、離開時能說出對方剛剛講的一件具體的事。說不出來,代表你人在心不在。

放回台灣:代理人不是來湊人數的

台灣的商會出席文化有一個特點:人情壓力很強,所以「人到」的比例高,但「心到」的比例未必。大家會為了不讓朋友難看而出現,然後在現場處理自己的事。這比缺席好,但沒有好到值得慶祝。

代理人制度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多數分會把代理人當成「找個人來坐我的位子,讓我不算缺席」,於是來的人不知道要幹嘛,坐一個小時就走。這完全浪費了這個制度的設計目的——代理人的功能是讓分會不失去這個專業別的產出,不是讓你的出席紀錄好看。

所以派代理人時,正確的交辦是三句話:這是我這週可以給出去的一個引薦;這是我這週在找的客戶類型;請你把別人給我的引薦帶回來。這三句話讓一個空的座位變回一個有功能的座位。

我在診所也用同一個邏輯處理排班。同事請假,重點從來不是「有沒有人補位」,而是「她負責的那幾位客人這週由誰接、接的人知不知道進度」。人數對了但資訊沒接上,等於沒補。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要求受僱者出席,可能構成工時。若企業指派員工代表出席分會或商會活動,該時段屬於雇主指揮監督下的時間,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第 32 條處理延長工時與工資,第 30 條另有工時紀錄的規定。「這是給你學習的機會」不會自動免除這些義務。

停權與除名須依章程程序。《人民團體法》第 14 條規定會員的權利義務事項應載明於章程,第 27 條規範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以出席率為由限制成員權利或終止會籍,應有章程依據並踐行正當程序,不宜由少數幹部逕行決定。

公開個別成員的出席與績效數字要留意。《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第 19 條、第 20 條規範蒐集與利用。內部管理所需的統計通常沒有問題,但把個別成員的出席率、引薦數對外公開或轉發到其他群組,就超出原本的蒐集目的了。

對外引用出席與引薦統計要能舉證。《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禁止對商品或服務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在訪客日引用「我們分會出席率多高、引薦金額多少」時,應說明統計基礎與期間。

「缺席的人只是少數。」——《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P048

同一份數字,說「今天好多人沒來」會讓下週更多人不來;說「本季 82% 的成員全勤」則相反。改的只是敘述方向。

本週行動

1. 把出席宣導改成正向敘述:講全勤的比例,不要講缺席的人數。

2. 對出席率下滑的成員,第一句話問「你最近還好嗎」,不要問「你為什麼沒來」。

3. 請每位成員自己寫下下一季預計缺席的日期——主動寫下的承諾比被動的規則有效。

4. 派代理人時交辦三句話:我要給的引薦、我要找的客戶、請把給我的引薦帶回來。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61《The Art of Being There》(2012-06-20;來賓:Cindy Mount;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69、Ep 272,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制度與作法可能已有調整;節目引用的內部調查為相關性統計,本文已就因果方向另作討論;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動機與人格》(亞伯拉罕·馬斯洛)、《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葛斯坦、馬汀、席爾迪尼),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49|不要再帶「可以加入的人」,帶「可以跟大家做生意的人」

BNI PODCAST ‧ EP 249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一個 23 人的分會,每週要有四到七位來賓——聽起來不可能。而 Tim Paulin 只改了一件事,這個數字就變得很容易:不要再帶「可以加入的人」,帶「可以跟大家做生意的人」。

今天的來賓

Misner 人在聖地牙哥。來賓是 Tim Paulin——BNI 路易斯安那與密西西比州的執行董事,和團隊管理五十多個分會,並擔任美國國家訓練總監約七年。

(開場很可愛:Tim 家有一對雙胞胎男孩。當年宣布懷雙胞胎時,Misner 看著他說:「現在多睡一點,因為他們出生之後你就睡不到了。」Tim:「你說對了。我已經八年沒睡過覺了。」Misner:「而且等他們變青少年,信不信,還更慘。」

今天的主題是 Tim 整理出來的成功分會的四根柱子

① 每週有很多來賓 ② 一場專業運作的會議 ③ 會後的跟進 ④ 會員的當責

柱一:多少才叫「很多」?

Tim 說他到各分會做這個簡報時,都會先問:對你們來說「很多來賓」是多少?

而 Misner 的回答給了很有用的基準:

「這是變動的。如果是來賓日,顯然會更多。五十人的分會會比二十人的分會多。我們假設一個二十三人左右的分會——這是目前全球的統計平均值。對我來說,很多來賓就是四到七位。四是低標,七是稍高的那一端。對一個二十三人的分會來說,那會是很多來賓。那會很驚人。」

而讓這個數字變得可能的,是一句話

Tim 接著講的這一段,是整集最有價值的:

「四到七個人,而且不是所有來賓都必須符合入會資格。這是我們一直想傳達給分會的其中一件事——帶客人來。帶那些可以跟分會成員做生意的人來。

如果你不再只盯著『可以加入分會的人』,而只是帶那些可以跟成員做生意的人來,你每週就有辦法帶到那麼多。

而 Misner 補了一個很好用的詞彙區分:

「來訪者(visitor)對我來說是潛在會員。而客人(guest)是其實不會入會的人。」

機制拆解:這個翻轉把「招募」變成了「送禮」

為什麼這一句話威力這麼大?因為它同時解決了兩個卡住大家的東西。

第一,它把可邀請的池子放大了幾十倍。

用「潛在會員」的標準去篩,一個人必須:是企業主或決策者、行業別在分會裡還空著、能承諾每週早起、地理位置合適、而且現在剛好想擴展業務。這五個條件同時滿足的人,你一年可能想得出三個。

而用「可以跟大家做生意的人」去篩——那幾乎是你認識的所有人。

第二,它把邀約的性質整個換掉了。

「來看看這個團體,你可能會想加入」——這是一個推銷。對方要評估、要防備、要想怎麼婉拒。

「來認識二十幾位各行各業的老闆,說不定對你有用」——這是一個禮物

前者你一年開得了口幾次,後者你這禮拜就能開口三次。而這也剛好回到了「付出者收穫」——帶人來不是為了填補空缺,是為了讓在座的人有生意可做。

柱二:專業運作的會議,與「隱藏環節」

Misner 說這是他的熱情所在:

「如果你在幹部團隊、手上有議程表,你會看到所有標了星號的議程項目——那個星號代表它是一個隱藏環節。隱藏環節,就是那種比它聽起來要深得多的東西。

舉例來說,來賓招待這件事,遠比『找個人歡迎來賓』複雜得多。我沒辦法在五分鐘內解釋清楚,所以我推薦大家回去聽第 16 集。」

而 Tim 描述了它涵蓋的範圍:「從會議開始前十五分鐘進場、人在現場、準備好迎接你的客人與來訪者,經過開放交流時段、經過議程的每一個環節,用心地介紹那個段落、專業地執行它……」

而「隱藏環節」這個概念,值得推廣到你的公司

這個觀念的普遍版本是:

在任何重複執行的流程裡,有些步驟的重要性遠高於它的名字——而那個名字正在保護它不被認真對待。

「歡迎來賓」聽起來是一個禮貌動作。實際上它是整個轉換環節:一個第一次來的人,會在前十分鐘決定他要不要再來。

而正因為它聽起來很輕,它會遇到三種待遇:誰有空誰做、隨便做做、以及趕時間的時候第一個被砍掉。

所以有一個很簡單的檢查法,可以用在你自己的店:對流程裡的每一格問「如果這一格做得很爛,會怎樣?」——那些名字很小、但答案很嚴重的格子,就是你的隱藏環節。

(我們的版本是「接電話」和「送客到門口」。名字都很小。)

而「下禮拜再來看看」這句話,Misner 有一個很痛的比喻

Tim 說,很多人在會議結束時對來賓講的是:「下禮拜再來坐坐,再看看我們。」

而 Misner 的比喻是:

「那就像一個保險業務員做完整場簡報,然後說:『好,那我下禮拜再來看看你的想法。』」

「『我下禮拜再來,然後把一模一樣的簡報再做一次』——這實在很瘋狂。順帶一提,是一位保險業務員叫我不要再這樣做的,因為我當時講出來就是那個味道。我當下想:哇,你說得對。謝謝你。」

而正確的做法是 Tim 說的:「在會議結束時,確保我們替來訪者與客人做一場很棒、很精彩的說明會(orientation),並且提供他們填寫申請表、被考慮入會的機會。」

Misner:「說明會太重要了。我完全同意。」

柱三:跟進——而 Tim 問了一個很利的問題

跟進有兩個方向。對外:幹部團隊與會員跟進來賓,回答他們的疑問、邀請他們回來第二次。對內

「會員之間要針對那週傳遞出去的生意互相跟進。確保你有跟進你收到的引薦,也跟進你給出去的引薦——確保你介紹出去的那個人,有得到你的 BNI 夥伴妥善的照顧與對待。」

「跟進、跟進、跟進。你不可能跟進得太多。」

而 Misner 老實承認:「跟進來賓這一塊,大概是做得最少的一個領域。」

而 Tim 丟了一個問題,我覺得應該在每次例會上問一次:

「如果你給了某個人一張引薦單,而他沒有去跟進——你會給他第二次機會嗎?你會再介紹他第二次嗎?大多數人不會。」

這句話把「跟進」的性質講清楚了:它不是禮貌,它是你能不能拿到下一張單子的條件。而懲罰不會以抱怨的形式出現,它會以「後來就沒有人再介紹你了」的形式出現——而你永遠不會知道原因。

柱四:當責

(官網逐字稿在這裡中斷,所以以下依官網摘要陳述,不代表節目原話。)

第四根柱子是會員的當責。而摘要指出:當責裡最重要的一環是出席,而維持這件事的責任在會員委員會身上。

📚 延伸閱讀

《底層邏輯2》 劉潤

「太好了。我只需要讓團隊分別專注於這三個指標就好了。乘法會自動地幫助他們協作,彼此加持。」 P086

劉潤這裡講的是:當幾個指標是相乘而不是相加的時候,團隊會自動開始互相在意——因為任何一項是零,全部就是零。而這四根柱子正是相乘的關係,Misner 自己在節目裡就示範了其中一段:「你可以有一大堆來賓,但如果你的會議辦得很爛,來賓再多有什麼用?」同樣的話可以往後推:會議辦得再好,沒有人跟進,那些好印象一週就蒸發;而前三件事做得再好,沒有當責,它們只會維持到這一屆幹部的熱情用完為止。所以這不是一張四項的檢查表,是一個乘式——不要問哪一項最重要,要問哪一項現在最接近零。

本週行動

這週邀一位「不會入會」的客人:不要篩資格,只問一件事——他能不能跟我們這群人做生意。邀約會從推銷變成送禮。②找出你分會(和你公司)的隱藏環節:對每一格問「做爛了會怎樣」。名字很小、答案很嚴重的,就是它。③把「下禮拜再來看看」從你的講稿裡刪掉:改成當場做完整說明,並提供申請表。④今天就補跟進:你手上有沒有一張別人給你的單子,還沒回覆給對方?那是你下一張單子的門票。⑤算一次你的乘式:四根柱子各給 0 到 10 分,然後相乘。最低的那一項就是你今年唯一該做的事。

收束

Misner 在中途插了一句話,我認為它是這一集的骨架:

「你可以有一大堆來賓,但如果你的會議辦得很爛,來賓再多有什麼用?專業地運作——那才是一個好 BNI 分會的核心:把會議辦好。

而這句話裡有一個對幹部很重要的提醒:帶人來是最看得見的努力,所以它最容易被當成重點。

但如果那個房間裡發生的事不值得,你帶進來的每一個人,都只是多一個人親眼看見它不值得。

不要再帶「可以加入的人」,帶「可以跟大家做生意的人」——這一句話同時把可邀請的池子放大幾十倍,並且把邀約從推銷變成送禮。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49《The Four Pillars of a Successful BNI Group》(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來賓:Tim Paulin),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錄於 2012 年。四根柱子、四到七位來賓的基準、隱藏環節與保險業務員的比喻均為節目原文所述;第四根柱子的逐字稿在官網中斷,該段依官網摘要陳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邀約從推銷變成送禮」「隱藏環節的通用檢查法」與「四根柱子是乘式」的分析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236|建立可信度是加法,摧毀可信度是乘以零——所以先確保九項破壞行為一項都沒有

BNI PODCAST ‧ EP 236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來賓史考特·賽門是密蘇里等四州的執行董事,管理超過一百個分會、兩千五百位成員。他帶來兩份清單。

建立可信度的十項行為:提早到;準備充分;穿著專業;在開放交流時間談生意;傳遞有品質的引薦;追蹤你收到的引薦;參加會員成功課程與進階訓練;抱持貢獻者的心態;邀請訪客;做有產出的一對一。

摧毀可信度的九項行為:遲到、早退或乾脆不來;不專業或未準備的簡報;穿著昨天的衣服;在開放交流時間發牢騷;用線索而不是有品質的引薦浪費夥伴的時間;不追蹤收到的引薦;服務品質差;沒有帶過訪客;試圖對成員與來賓推銷。

史考特開場引了他在國際年會上聽到柯維說的一句話(他自陳是轉述):「你沒辦法用嘴巴把自己從一個用行為走進去的處境裡講出來,除非付出大得多的代價。」

兩份清單都很紮實。但我認為它們最重要的訊息,藏在兩份清單的不對稱裡,而節目把它們並排講了。

十項是加法,九項是乘以零

把兩份清單放在一起看,會發現它們的數學性質不同

建立的那十項,幾乎都是累加的:多做一次一對一,多一點;多帶一位訪客,多一點;多上一堂課,多一點。每一項都是小額入帳,而且沒有哪一項是必要條件。

但破壞的那九項不是這樣。「收到引薦沒有追蹤」不是扣一分,它是一個類別的改變。在對方心中,你從「可以放心託付的人」變成「不能託付的人」——這不是分數變低,是換了一個抽屜。「服務品質差」「對成員推銷」也一樣:它們不會被前面的九十次準時抵銷。

所以正確的描述是:建立可信度是加法,摧毀可信度是乘法——而且是乘以零。

這個區別有直接的實務後果,因為它推翻了多數人的優先順序。大部分成員會把力氣放在那十項上——因為做它們有進步的感覺:報名了訓練、多約了一次一對一、帶了一位訪客,每一件都可以打勾。而檢查自己有沒有踩到破壞項,沒有任何成就感,因為做對了也只是「沒事」。

但正確的順序應該反過來:先確保九項破壞行為一項都沒有,再談十項建立。因為在有一項乘以零的情況下,加法做得再勤也是白做。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有一句話正好對應:「作為創業者,我們不僅要研究這一次如何『做得不一樣』,更要研究每一次如何『做得都一樣』」(P208)。那十項是「做得不一樣」,那九項是「每一次都一樣」——而後者才是可信度的地基。

為什麼「用嘴巴講不出來」

柯維那句轉述值得拆開,因為它解釋了為什麼道歉常常沒有用。

機制是這樣的:行為產生的是資料,語言產生的是宣稱。而你沒辦法用宣稱覆蓋掉別人已經蒐集到的資料——他手上有那個資料點,你的解釋只是在旁邊加一個註腳。

這也解釋了一個常見的現象:一位長期遲到的成員,每次都很誠懇地道歉,而大家反而愈來愈冷淡。因為道歉可以處理一次事件,處理不了一個模式。事件是可以被解釋的(塞車、小孩生病、臨時有事),模式不行——模式本身就是解釋。而且道歉次數愈多,模式愈明顯。

所以唯一有效的修正方式是用新的資料覆蓋舊的資料:連續八週準時,而且一句都不要提。八週之後,資料自己會說話,而且比任何一次道歉有力得多。

「提早到」是唯一一個在燈亮之前發生的行為

史考特說十項裡最容易被忽略的是提早到:早點來、幫幹部佈置場地、迎接成員與訪客——這會顯示你在乎。米斯納補了那句常用的話:沒有人在乎你懂多少,除非他們知道你有多在乎。

我同意,但我認為真正的原因比「顯示你在乎」更硬:提早到是這份清單裡唯一一個「在被觀察之前就發生」的行為。

會議開始之後的一切都在議程之內、在眾人注視之下——六十秒、引薦單、見證、簡報。這些場合都有明確的觀眾,因此都帶有表演的成分,而觀察者也知道這一點,所以會對它們打一點折。

早到不是。七點的會你六點四十到,燈還沒亮、椅子還沒排好、沒有人在打分數。訊號的可信度,與「它是不是在被觀察時發生」成反比——正因為那個時段沒有觀眾,出現在那裡的人才特別被記住。

而且早到還附帶一個實質的好處:你拿到的是二十分鐘沒有議程的時間。前面幾集談過,信任幾乎都是在非議程時間裡長出來的——正式流程負責交換資訊,非正式時間負責交換人。早到的人每週多拿二十分鐘的那種時間,一年就是十七個小時,而且是跟最投入的那幾位成員一起度過的。

在開放交流時間發牢騷,傷害的機制跟你想的不同

破壞清單裡有一項很少被討論:在開放交流時間發牢騷。抱怨客戶難搞、抱怨政府、抱怨同業、抱怨自己的員工。

一般的理解是「負能量讓人不舒服」。這沒錯,但它的傷害其實更具體,而且更難修:

當你在一個人面前抱怨第三者,他接收到的主要資訊不是那個第三者有多糟,而是「你是一個會這樣講人的人」。而下一步的推論是自動的:那我哪天是不是也會被這樣講?

這個推論一旦成形,對方就會開始跟你保持一段距離——他不會告訴你,也不會表現出來,他只是不再跟你講真話。而引薦這件事需要的正好是講真話(我的客戶預算不夠、我上次那個案子出包了、我最近沒什麼生意)。

所以抱怨的代價不是「大家覺得你很負面」,是你被排除在真話的流通之外。而這個代價完全不會出現在任何一份紀錄上。

那個 87%,數字存疑,結論不變

史考特提到一個很驚人的數字:他讀到一份美國行銷協會的研究說,收到引薦的人有 87% 根本沒有去追蹤。米斯納的反應是難以置信——你花了錢、花了大量時間,為什麼不追蹤引薦?

我對這個數字保留態度。節目中沒有提供研究出處、年份、樣本或「引薦」的定義,而 87% 高得非比尋常。實務上,這類數字常常包含了非常寬鬆的定義——例如把網站上的表單線索也算成「引薦」,而那種東西的未跟進率本來就很高。

但我想強調的是:就算實際數字只有一半,這一集的結論完全不變。因為追蹤引薦這個動作有一個很特別的性質——它是所有可信度行為裡最便宜的一個,卻是最少人做的一個。

打一通電話、傳一則訊息,成本接近零;而它保護的是引薦人押在你身上的信用。當一個動作的成本這麼低、價值這麼高,而完成率卻很低,那就代表問題不在意願,在流程。沒有人是刻意不追蹤的,他們是忘了、是想等準備好再說、是名片被壓在一疊資料下面。

所以解法也應該是流程的:收到引薦的當下,立刻在手機上設一個當天的提醒。不是回去再說,是當場設。三秒鐘的動作,解決一個 87%(或 43%)的問題。

那五個問句,是整集最好的工具

節目最後史考特丟出了幾個反問句,我認為它們比前面十九條清單加起來更有用:

你會跟你最好的客戶開會遲到嗎?你會因為行程衝突而提早離開跟客戶的會議嗎?當你最好的客戶在跟你說話時,你會跟旁邊的人聊天、或不專心聽嗎?你會不做準備就去跟最好的客戶簡報嗎?你會期待客戶在還沒信任你之前就先跟你買東西嗎?

這一組問句的巧妙之處在於,它做了一次分類的替換:把「分會成員」重新歸類成「最好的客戶」。

而我們對這兩個類別的行為標準差距極大——對客戶,我們會提前十分鐘到、會準備、會全神貫注、會事後追蹤;對分會夥伴,同樣的事情就變成「大家都熟了,沒關係」。

所以十九條清單其實可以壓縮成一句話:你不需要記住十九條,你只需要換一個分類。把每一位分會成員當成你最好的客戶對待,那十項自動會做到,那九項自動不會犯。

順帶一提,節目裡也提到「做最多一對一的人賺最多錢」。這個相關性我在前面幾集談過方向的問題,這裡只補一個角度:也可能是「有東西可談的人比較常被約」——一位準備充分、能提供具體幫助的成員,別人會主動找他做一對一。若是如此,該努力的就不是把次數衝高,而是讓自己成為值得被約的那個人。

放回台灣:兩項最常見的破壞行為

依我在台灣分會的觀察,那九項裡最常發生的是兩項,而且都很安靜。

第一是不追蹤引薦。台灣版本通常不是完全不理,而是「等我這陣子忙完再聯絡」——然後三週過去,那個客戶已經找了別人。更麻煩的是,我們不好意思催,所以引薦人也不會問,這件事就無聲地消失了,而信用的扣款照樣發生。

第二是開放交流時間只跟熟人講話。這一項嚴格說不在史考特的清單上,但它是「沒有在開放交流時間談生意」的台灣變體:十五分鐘,三個熟人圍成一圈,聊小孩、聊球賽、聊哪裡好吃。氣氛很好,產出是零,而且對新成員與訪客來說,那個圈子是進不去的。

我在診所也用同一套邏輯檢查團隊:不是問「我們有沒有做對的事」,而是問「我們有沒有正在做那幾件會歸零的事」。客人的體驗不是由最好的那次決定的,是由最差的那次決定的。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服務品質差」在法律上有具體標準。《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其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第 22 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所負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品質不只是口碑問題。

沒有依約履行有民事責任。《民法》第 227 條規範不完全給付,第 231 條規範給付遲延的損害賠償。承接了引薦卻延誤、交付不符約定,可能不只是失去下一次引薦。

公開抱怨他人可能涉及名譽。《刑法》第 309 條規範公然侮辱,第 310 條規範誹謗,第 311 條定有免責事由;《民法》第 184 條、第 195 條規範侵權與人格權的損害賠償。在開放交流時間抱怨客戶、同業或前員工,內容具體到可識別特定人時,風險是真實的。

對成員推銷仍受行銷規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0 條第 2 項、第 3 項規定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後應即停止。分會通訊錄的用途是聯繫,不當然包含被納入你的行銷名單。

「我們不僅要研究這一次如何『做得不一樣』,更要研究每一次如何『做得都一樣』。」——劉潤,《底層邏輯2》P208

那十項是「做得不一樣」,那九項是「每一次都一樣」。加法很有成就感,但有一項乘以零,加法就白做了。

本週行動

1. 先對九項破壞行為做一次自我盤點——有一項就先修那一項,其他都往後排。

2. 收到引薦的當下,立刻在手機上設當天的提醒。不是回去再說,是當場設。

3. 提早二十分鐘到——那是全場唯一沒有觀眾、也最值錢的一段時間。

4. 用那個替換法:把每一位成員當成你最好的客戶,十九條清單就不必背了。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36《Behaviors & Credibility》(2011-12-21;來賓:Scott Simon;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39、Ep 24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制度與作法可能已有調整;節目中引述的柯維語句為來賓自陳的轉述,所提及的 87% 統計未提供出處,本文已另作說明;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底層邏輯2》(劉潤),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31|「我們只想一個月來一次,但還是想採用這個團體的精神」

BNI PODCAST ‧ EP 23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有人寫信問 BNI:能不能不用每週出席,只要每個月來一次,但還是想採用這個團體的精神?——這封信之所以值得逐字讀,是因為它把自己駁倒的方式非常完整。

他自己說了,今天不客氣

這一集錄於 BNI 總部,Misner 正在替各國國家董事上課(當時「快五十個國家」)。而他一開口就把免責聲明講了:

「老實說,我今天不太想講外交辭令,所以我就直說了。我真的受夠了那些想要很好的結果、卻不想付出任何努力的人。

而他的估算是:

「我真心認為,如果人們把時間拿出一半來專注在他們有興趣那個領域的基本功上,他們會得到現在兩倍的結果。」

他也先聲明了對象:「我這段話不是講給 BNI 會員聽的,是講給全世界的企業主、任何專業人士聽的。事實上我覺得在很多方面,BNI 會員在這件事上比一般人做得好。」

而他點名的模式是這一種

「太多人在尋找方法,然後跟人爭辯什麼方法有效。他們會去請教意見,然後跟那些在該領域已經成功的人吵架。」

他舉的例子跟他的朋友 Tony Alessandra(提出「白金法則」的人)有關。

先說白金法則是什麼:用「對方希望被對待的方式」對待別人,而不是用「你希望被對待的方式」——後者是黃金法則。Misner 的解釋是:「特別是在商業上,重點不是你想被怎麼對待,是他們想被怎麼對待。他們的需求、渴望和想要,可能跟你的不一樣。」

Misner 的一位朋友在網路社群轉貼了這篇。而底下有人留言說這是個糟糕的想法,因為「人們不一定知道什麼對自己最好」

那位朋友一度懷疑是不是自己反應過度,於是去看了那個人其他的發文和留言。結果:

「他永遠是站在反對立場的那一個。他幾乎跟每一個人、在幾乎每一件事上都不同意。」

而 Misner 自己去看了那個人的原始貼文(這裡就是他說要不客氣的地方):

「這傢伙就是個徹底的失敗者。他顯然一直在換生意,換來換去,看起來沒有一樣是成功的。而他最擅長的事情——等一下、等一下——沒錯,就是跟所有事情吵架。」

機制拆解:真正有用的不是那句罵人,是那個檢查動作

這段話罵得很兇,但值得帶走的其實不是結論,是那位朋友的做法

他沒有去爭辯那則留言的對錯。他去看了那個人的整體紀錄

這個差別很重要,因為:單一則反對意見,什麼都不能說明。而「跟每一個人、在每一件事上都反對」不是一連串的判斷,那是一種姿態

而這種姿態為什麼那麼有吸引力?因為反對是便宜的,而且反對的人看起來永遠比較聰明。

提出主張的人要負舉證責任、要承擔被證明錯誤的風險;而挑毛病的人不必提出任何替代方案,就能顯得比對方更有洞察力。所以對一個沒有在產出結果的人來說,這是最划算的姿態——它提供了「內行」的感覺,卻不需要任何證據。

而我必須把一件事講清楚,否則這一集很容易被讀反:

這不是在說「不要質疑建議」。Misner 自己質疑過的東西多得很。

真正的訊號從來不是「他提出了反對」,而是「他只提出反對,而且什麼都沒有建起來」。那位朋友做的正是這個檢查——他看的是整個作品集,不是那一句話。

所以這一集反對的不是批判性思考,是拿聽起來很有批判性的反對,來代替把事情做完

而那封信,是這一集最好的展品

Misner 說,讀完白金法則那件事之後不久,他收到一封信,來自一位參觀過某個 BNI 分會的人。原文如下:

「我想知道,我要怎麼樣才能把我大量的人脈名單提供給一個在地的人脈團體,而不需要真的出席每週的會議。我們只想一個月參加一次聚會,但我們還是想採用這個團體的精神,以及他們架構良好的制度。

Misner 的反應:「真的假的?我講的就是這個。你不會因為尋找例外而變得傑出。

他替這種心態下了定義:

「我想要所有的結果,但我不想做所有必要的功課。我想讀關於怎麼成功的建議,但我不想真的照做。

而這封信裡其實有兩個獨立的錯誤

值得慢慢拆,因為它們都很常見。

第一個錯:他以為「精神」是可以採用的東西。

請看那句話的結構——他要跳過每週出席,但保留團體的精神與制度。

問題是:那個精神就是每週出席本身。一個團體的文化不是一份可以下載的文件,它是成員反覆一起做同一件事之後的殘留物。你可以複製議程、複製表格、複製流程圖;你沒辦法複製信任,因為信任的材料就是重複。

所以他要求的東西,在物理上不存在。

第二個錯:他以為自己帶來的資產是「名單」。

但一份人脈名單本身是不能被引薦的。引薦發生的時機,是某位夥伴在外面聽到一句話、腦中亮起一個對應——而那需要他認識你、記得你、而且知道什麼樣的機會該轉給你

一個月來一次的人,不在任何人的辨識網絡裡。(這正是 Ep221 說的:那些模式要一週一週地裝進別人腦袋裡。)

所以這個要求是雙重不可能的:他給不出他以為自己在給的東西,也拿不到他要求的東西。

而他接著列的那串,是全集最好笑的部分

「我真的很想贏得環法自行車賽,可是我不喜歡騎腳踏車。」

(Priscilla:「那會是個問題。」)

「我一直覺得拿一面奧運獎牌會很棒,可是說真的,那些體能訓練——真的有必要嗎?」

「我本來想當醫生,可是我對血啊、內臟那些東西實在不太行。」

「我很想當個將軍,可是新兵訓練營——真的嗎?我一定要去新兵訓練營嗎?」

而最後一個最狠:

「但最令人夢寐以求的是諾貝爾和平獎。那真的會很棒,可是那樣我就必須以某種極其重要的方式改變世界。應該有什麼比較輕鬆的做法,可以得到一樣的結果吧?」

📚 延伸閱讀

《漫步華爾街》 墨基爾

「困難的地方其實在於要能嚴守紀律」 P031

墨基爾整本書的結論其實很無聊:長期、分散、低成本、不要亂動。沒有一條是秘密,任何人花十分鐘就能學會全部。而他仍然要寫五百頁,因為知道不是問題——做得到才是。這正好對上 Misner 那句「我想讀關於怎麼成功的建議,但我不想真的照做」。這兩個人講的是同一件事:在大多數領域裡,正確答案早就是公開的,而且免費。所以在尋找「還沒被發現的方法」的人,通常不是缺資訊,是在迴避那個已經知道的答案。而「再找找看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聽起來像勤奮,實際上是最高級的拖延。

而標題那句話的邏輯,他自己解開了

Misner 的結論句是這樣:

「尋找『已被證明有效的做法』的例外,對某些人來說似乎是常態——他們到處尋找例外,好用來佐證『那些讓別人成功的、有紀律的苦工,對我不適用』。

而以我的經驗,你只會找到一個真相:成功的人,只透過持續、有紀律的行動獲得成功。而事實上,他們才是常態唯一真正的例外。

這句話把標題的悖論解開了,而且解得很漂亮:

例外確實存在——但那個例外不是「有人繞過了紀律」,而是「有人真的做到了紀律」。

因為持續做無聊的事,本來就是罕見的。紀律本身就是那個例外。所以往別的地方去找例外,是往完全相反的方向找。

而他最後那句自白,其實是給大家的解脫

「我不喜歡每個星期都要爬起來去開會。我會說,現在我們有些人是喜歡的啦——外面是有一些瘋子會說這很好玩,他們熱愛清晨的會議。但我是個現實主義者。我懂。這需要苦工,需要紀律。而結果會自己說話。

我覺得這一段值得特別留意,因為它把兩件常被混在一起的事分開了:

你不需要喜歡它,你只需要去。

很多人放棄一件事之前,會先經歷「我好像沒有那麼熱愛這件事,是不是不適合我」的階段。而創辦人本人在這裡明講:他也不喜歡早起開會。

熱情不是門票,出席才是。

本週行動

找出你正在尋找的那個例外:你心裡是不是有一句「這一套對我這行不太一樣」?寫下來,然後誠實問自己——這是判斷,還是藉口。②把「再研究一下」改成「先做一輪」:正確答案通常早就公開了。再找方法,往往是最高級的拖延。③用作品集判斷意見,不要用單一發言:一次反對什麼都不代表;反對所有事而且沒建起任何東西,那是姿態。④把「喜歡」跟「出席」分開:連創辦人都不喜歡早起開會。你不需要熱愛它。

一個比較公平的補充

那封「一個月來一次」的信被拿來當笑話,但我想給一個比較有用的回應:

有些人是真的沒辦法每週出席——輪班、外派、照顧家人。這種人不是在找例外,他們只是條件不符。

而正確的答案也不是嘲笑,是:BNI 這個結構不適合你,而世界上有其他適合月聚型態的人脈組織。

把話講清楚,對雙方都好——也讓分會不必因為同情而去開那個一開就回不去的例外。

例外確實存在——但那個例外不是「有人繞過了紀律」,而是「有人真的做到了紀律」。所以往別處找例外的人,找的方向剛好相反。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31《Exceptions Don’t Make You Exceptional》(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錄於 2011 年。白金法則出自 Tony Alessandra;那封來信與各項比喻均為節目原文所述,Misner 於節目中自述當天「不講外交辭令」。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墨基爾《漫步華爾街》,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反對是便宜的」「那封信裡的兩個錯誤」與最後關於條件不符者的補充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223|逃掉一次困難的對話,換來的是無限期的低度痛苦——而後者感覺不到

BNI PODCAST ‧ EP 22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米斯納博士在一場研討會上聽到講者史蒂芬·丹努齊歐說了一句話,他覺得完全可以套用在分會上:

「選擇困難的路,往往讓人生變得容易;選擇容易的路,往往讓人生變得困難。」

他的應用很直接:他看過一些分會走容易的路——不要求出席、不要求引薦品質、不執行制度、不維持氣氛,因為這些事情要維持起來確實很難。而真正的悲劇是,他們可以在這條路上走非常久,久到最後結果變得無可避免:分會逐漸衰弱。反過來,那些辛苦維持出席、維持引薦品質、照著制度走的分會,結果同樣無可避免——它們比較成功。

講者最後留下的問題是:「你的人生現在實行的是『難—易』,還是『易—難』?」

這句話很好記。但格言的問題是它只描述現象,不解釋機制——而如果不知道機制,你就只能靠意志力去執行它,而意志力會用完。所以我想做的是:把這句格言拆成它背後的結構。

兩條路的差別不是難易,是成本的分布方式

拿分會最常見的情境當例子:一位成員連續三個月出席很差。

困難的路:主席約他談一次。這場對話會不舒服、可能傷感情、可能被反駁、可能讓兩人往後幾週有點尷尬。成本很高——但它是一次性的,而且會結束。

容易的路:不談。今天不痛,這一週也不痛。但接下來會發生的是:其他成員看到沒有後果,出席標準整體鬆動;訪客感受到座位很空;認真的成員開始覺得自己被當傻瓜;一年後有三位好成員退出。

所以真正的差別不在「難」跟「易」,而在:

一個是集中的、一次性的、有明確結束的成本;另一個是分期的、無限期的、每一期都很小的成本。

而關鍵在於:分期付款的總額,幾乎總是遠高於一次付清。這就是那句格言的全部內容——它不是道德勸說,它是財務結構。

那為什麼大家還是選容易的路?因為分期的痛感覺不到

如果分期的總成本更高,而且大家其實都知道,為什麼幾乎所有組織都還是選了容易的路?

我認為答案不是意志力薄弱,而是感知的問題

集中的痛有畫面、有具體時刻、可以預演——所以你會提前害怕它。你可以清楚想像自己坐下來對他說「我想跟你談談出席的事」,想像他的表情、他可能的回答、之後幾週的尷尬。這個畫面非常清晰,所以非常可怕。

分散的痛沒有畫面、沒有時刻、無法預演——所以你根本感覺不到它。「未來一年會有三位成員退出」不是一個畫面,它是一個抽象的推論;而且它發生的時候,你不會把它跟這一天的迴避連在一起。

所以人腦做的比較從來不是「一次的痛 vs 一年的痛」,而是「一個清晰可怕的畫面 vs 一團模糊的東西」。在這個比較裡,選擇迴避是完全理性的。

這個診斷很重要,因為它指向一個跟「你要更有勇氣」完全不同的解法。

解法:把分散的痛加總,讓它變得有畫面

既然問題是分期成本感覺不到,那解法就是把它加總並顯示出來

不要說「我們的出席狀況有點鬆」,要說:「過去十二個月,平均每次會議有六個空位。一年五十二週,等於三百多個人次的缺席。同一期間我們流失了四位成員,其中三位在離開前的最後兩個月出席率都低於一半。」

同樣的事實,但現在它有畫面了。而一旦分期成本被加總成一個具體的數字,它就可以跟「那一場困難的對話」放在同一個天秤上比較——而在同一個天秤上,答案從來不會錯。

這個做法可以套用在任何一件你一直知道該做卻沒做的事:先把「不做」的一年份總額算出來。不用精確,估算就好。多數時候光是算出來這個動作,就會讓你當週把它做掉。

《執行長日記》裡有一句話正好接在這裡:「紀律是不受動機高低的影響」(P283)。而讓紀律不依賴動機的方法,就是不要把它交給感覺——交給數字。

但要小心:不是每一種困難都值得

這句格言有一個很容易被誤用的方向,而且我看過不少組織踩進去:把「痛苦」本身當成價值。

「這件事很難,所以它一定是對的」——這個推論是錯的。有些困難是必要的,有些困難只是沒有設計好

分辨的判準只有一個:這個困難有沒有產生對應的產出?

要求成員每週準備十分鐘簡報——困難,但它產生了教育與曝光,這是投資。
要求成員手寫三聯式引薦單、會後還要抄一份給秘書——同樣困難,但它產生了什麼?如果答案是「沒有,只是我們一直這樣做」,那它不是紀律,是摩擦

把摩擦誤認為紀律,是組織最貴的錯誤之一,因為它同時消耗了成員的耐性,又讓大家以為自己在堅持某種價值。而它特別難被發現,正是因為「這很難」在文化上聽起來像優點。

所以每年至少問一次:我們現在忍受的哪些困難,是有產出的?哪些只是還沒有人去簡化?前者留下,後者刪掉——刪掉摩擦,才有力氣承擔真正必要的那些困難。

比爾·蓋茲那個反駁,結論對但理由不對

米斯納舉了念大學當例子:唸完學位是困難的路,而統計上有學位的人一生的收入平均高於沒有的人。然後他處理了那個必然會出現的反駁——有人會說「可是比爾·蓋茲沒有學位」。

他的回應是:你不能拿蓋茲當例子,因為他在哈佛念了三年半,他其實是有大學教育的。

我認為這個反駁本身不太成立——沒有完成學位正是「輟學」的定義,念了三年半仍然是沒有學位。但米斯納的結論是對的,只是理由應該換成另一個,而且那個理由強得多:

用蓋茲來評估「輟學」這個決定,等於用樂透得主來評估「買彩券」這個決定。你看到的是一個被極端結果選出來的樣本,而分母——那些同樣輟學、然後沒有成為蓋茲的幾百萬人——是看不見的。

這裡有一個值得記住的邏輯要點:單一反例可以推翻「所有 X 都會 Y」,但不能推翻「X 通常導致 Y」。而幾乎所有關於人生選擇的主張都是後者——機率命題。所以當有人用一個成功的例外來反駁一個機率命題時,他其實沒有反駁到任何東西。

這個要點在分會裡也用得上。「可是某某人從來不出席,生意還是很好啊」——這句話不會推翻「出席與引薦相關」,它只是指出了一個例外,而例外的存在正是機率命題的預期。

放回台灣:在人情社會裡,困難的路更難

這一集列出的「困難的路」,在台灣的難度是加倍的,原因很具體:當責的核心動作是「開口指出問題」,而在台灣,開口指出問題等於動到對方的面子。

前面談過,面子在華人的商業環境裡不是虛榮,是一份公開的信用紀錄。所以主席去跟某位成員談出席,付出的成本不只是尷尬——他可能真的損失一段關係,而那段關係在同一個圈子裡會持續影響他好幾年。

因此在台灣,光是鼓勵幹部「勇敢一點」是沒有用的,因為那個成本是真的。有用的做法是把當責從「人對人」改成「制度對事」

不是主席去講某某人,而是制度每個月自動產生一份出席與引薦的報表,寄給每一位成員(包括他自己)。報表沒有情緒、不針對人、也不需要任何人鼓起勇氣。而多數人在看到自己的數字排在後面時,會自己調整——不需要任何一場對話。

這件事在台灣的意義比在美國大:在人情社會裡,制度的價值不是效率,是替人擋掉開口的成本。而一旦制度承擔了那個成本,困難的路就變得可以走了——這也是為什麼在台灣,把規則寫下來、自動化、去人格化,往往比訓練幹部更有效。

《美好人生》裡有一句話,我認為是這一集最好的註腳:「我們往往在逃避命運的路途上,碰見命運」(P069)。分會迴避的那場對話,最後會以更貴的形式回來——只是那時候它已經不叫對話,叫收攤。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對成員採取不利處分,要有章程依據與正當程序。《人民團體法》第 14 條規定會員的權利義務事項應載明於章程,第 27 條規範會員大會的職權。以出席或參與度為由限制權利、停權或終止會籍,應依章程規定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

差別待遇可能構成權利濫用。《民法》第 148 條規定權利的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同樣的標準對某些人執行、對某些人不執行,除了損害信任,法律上也未必站得住。

企業內部要以規則落實當責,需符合勞動法規。《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規定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該條所列事項訂立工作規則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開揭示;第 12 條、第 11 條就終止勞動契約的事由設有法定限制。把「當責」寫成內部制度時,程序與依據都要備齊。

出席與績效紀錄的公布要留意個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第 19 條、第 20 條規範蒐集與特定目的外利用。內部管理所需的統計通常沒有問題,但把個別成員的數字轉發到其他群組或對外公開,就超出原本的目的。

「我們往往在逃避命運的路途上,碰見命運。」——《美好人生》P069

迴避的那場對話最後會回來,只是那時候它已經不叫對話。集中的痛有畫面,分散的痛沒有——而總額是後者比較高。

本週行動

1. 挑一件你一直知道該做卻沒做的事,先估算「不做」的一年份總額。算出來通常就會做了。

2. 把當責從人對人改成制度對事:每月自動產生報表,不需要任何人鼓起勇氣。

3. 每年檢查一次:我們忍受的哪些困難有產出?哪些只是沒人簡化的摩擦?後者要刪掉。

4. 遇到「可是某某人就沒這樣還不是很好」時,記得:單一例外不能推翻機率命題。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23《The Hard Path Is Easier (Classic Podcast)》(2011-09-21 重播,原集為 Ep 68;引述講者:Steven D’Annunzio;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36、Ep 261,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制度與作法可能已有調整;節目中關於學歷與收入的說法為一般性陳述,未提供研究來源;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執行長日記》(Steven Bartlett)、《美好人生》(羅伯特·沃丁格、馬克·修茲),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218|她帶來好引薦,但她的缺席讓別人也開始缺席——個人產出是正的,系統效應是負的

BNI PODCAST ‧ EP 21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一位成員問米斯納博士:在你看來,一位成員比較重要的特質是準時與良好出席,還是帶來可觀的引薦金額?

他的第一個反應是指出這是一個邏輯謬誤——假兩難:把兩件事並列,然後假裝你只能選一個。

接著他給了資料。他與太太合寫過一篇叫〈以減法做加法〉的文章(她從修剪玫瑰的角度寫,他從分會的角度寫),裡面有兩組九〇年代的追蹤數字。第一組:一個十四人的分會,每人每季平均缺席 2.1 次,一季 188 筆引薦。專注改善出席之後,缺席降到 1.0(下降 52%),人數增至 18 人,引薦增加 43% 到 269 筆。再追一季,缺席降到 0.6(累計下降 71%),人數 21 人,引薦增加 62% 到 305 筆。

然後是這一集最精彩的一段,而且它跟出席沒有直接關係。

那位不相信數據的主席,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1994 年資料公布後,有一位分會主席直接找上米斯納說:「我不相信這些數據。」

米斯納說:不信的話,打電話去問那位主席,是他自己記錄的。對方回:「他是你的人,你要他說什麼他就說什麼。」

然後這位懷疑者做了一件我認為值得所有人學起來的事——他沒有停留在懷疑,他提出了一個具體的檢驗:我們要自己複製一次,而且要多追一季,因為我認為時間拉長之後結果會不一樣。

米斯納說:好,你做。

結果第二組的前兩季幾乎複製了第一組(缺席下降 58%、引薦增加 71%)。而多追的那一季——那位懷疑者說對了,結果確實不一樣:引薦增加了 164%,從一季 122 筆跳到 322 筆,成員從 11 人增至 21 人。

而米斯納把這個結果公開了,包括「他說對了」的那一部分。

為什麼這一段比那些數字更重要

在商業內容裡,這個過程極為罕見,而它示範了三件正確的事:

一、懷疑者把「我不信」變成了「我這樣檢驗」。「我不相信」是一個立場,沒有任何生產力;「我要複製,而且我預測多追一季會不一樣」是一個可驗證的假設。這兩者的差別,是抱怨與研究的差別。

二、原作者接受了檢驗,而且公開了對自己不完全有利的結果。他大可以只說「第二組也複製成功了」,那樣更乾淨。但他說了「他是對的,結果確實不同」。

三、複製是唯一能把「數據」變成「證據」的動作。單一分會的數字可以有一百種解釋——那一季景氣好、剛好換了主席、有兩位成員結婚辦喜宴。而當第二個分會做出同方向的結果時,這些解釋才開始一個一個被排除。

我也要誠實說明它的界線:兩個分會、沒有對照組、非隨機分派、由關心結果的人自行記錄——這仍然不是嚴格的因果證據。而且改善出席的過程本身包含了很多其他動作(幹部更積極、氣氛改變),未必只有「人到了」在起作用。

但即使如此,它比絕大多數商業書籍引用的東西紮實得多,因為它有前後測、有複製、有預先聲明的預測,而且過程被完整講出來了,讓讀者可以自己判斷。這在 1994 年的商業寫作裡是相當高的標準。

假兩難:把「還是」改成「而且」

回到那個問題本身。米斯納指出它是假兩難,這個判斷是對的,而且這個工具值得被學起來,因為分會裡到處都是這種問題。

假兩難真正的殺傷力,在於它固定了辯論的位置。一旦你開始回答「A 還是 B」,你就已經默認了「只能選一個」——而那個前提通常才是真正錯的地方。

分會裡常見的版本:「要品質還是要人數?」「要嚴格還是要溫暖?」「要制度還是要人情?」「要衝引薦還是要顧關係?」——每一句聽起來都像一個需要智慧的抉擇,實際上多數都是假的。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把破解方法講得最清楚:「態度和能力是不應該放在一條線上『二選一』的,它們是兩個維度」(P103)。他接著說:「當你用二維視角來看,就會明白:帥和好,不必二選一。勤奮和聰明,明明可以兼得」(P109)。

所以動作只有一個:把「還是」改成「而且」,然後問——我為什麼以為只能選一個?

但也要避免矯枉過正,因為有些兩難是真的。判準很簡單:

這兩件事,是不是在爭奪同一項有限的資源?

出席與引薦不爭奪任何東西——來開會不會讓你比較不想給引薦,反而相反。所以那是假兩難。
但「這一季花時間招募 vs 花時間做一對一」是真取捨,因為它們爭奪同一份時間。真取捨要老實面對,不能用「兩個都要」混過去。

那位被開除兩次的成員,證明了一件更重要的事

這一集最有價值的分析材料,是米斯納自己講的一段往事,而他講完就過去了。

他在經營第一個分會時,因為出席問題請走了一位成員——而那位成員是會帶來好引薦的,只是人不夠常出現。後來他自己卸下分會職務,離開之後,那個分會把她請了回來。一年後他接到電話:我們把你當初請走的那個人請回來了,然後現在又把她請出去了。

為什麼?他說:她的模式一點都沒有改變。而且她最後造成了問題——因為她缺席,其他人也開始缺席。

這段話裡有一個非常重要、而且可以推廣到任何組織的判斷原則:

評估一個成員,不能只看他的直接產出,要看他的存在改變了別人的行為沒有。

這位成員的個人產出是正的(她帶來好引薦),但她的系統效應是負的(她讓別人也開始缺席)。而系統效應會擴散、會累積,最後大於她個人的貢獻。

這解釋了為什麼「他業績很好啊,為什麼要動他」這個問題經常導出錯誤的決定——因為它只計算了帳面上看得見的那一欄。同樣的邏輯也適用於公司:一位業績頂尖但破壞團隊規範的業務,他的真實損益要把「其他人因為他而降低的標準」算進去,而那一筆從來不會出現在報表上。

例外不會停留在例外

米斯納還給了一句我認為應該貼在每一間會議室的話:「人們總說他們有某一個人是例外。問題是,一旦你開始給例外,每個人都會想成為那個例外。」

機制是這樣的:其他成員看到一個被允許的例外時,他們得到的資訊不是「那個人比較特別」,而是——「這條規則的實際執行水準是零。」

而他們的推論是正確的,因為:

一條規則的真實內容,不是它寫了什麼,是它被違反時發生了什麼。沒有後果的規則不是寬鬆的規則,是不存在的規則——而所有人都會很快地發現這件事,只有訂規則的人還以為它存在。

杜拉克在《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裡的建議正好對應:「建立規則或原則來解決問題」(P204)——重點在於,一旦某件事被認定為經常性的問題,就該用規則處理,而不是每次個案判斷。因為個案判斷必然會產生例外,而例外會擴散。

但出席率首先是資訊,不是罪狀

前面講的都是執行面,我想加一個相反方向的提醒,因為這一集的語氣相當硬。

普里希拉補了一句很傳神的話:如果人不來開會,他就是「沒那麼喜歡你」——她引了那本《他其實沒那麼喜歡妳》的書名。

這句話說中了一件事:出席是一種偏好的顯示。人會出現在他認為有價值的地方,而不會出現在他認為沒價值的地方——這比任何問卷都誠實。

但正因為如此,持續的低出席,首先是分會的資訊,不是成員的罪狀。它在告訴你:對這個人來說,這裡的價值低於他那個早上的其他選項。

而這個資訊有兩種正當的處置,兩種都對:一是改善分會(如果很多人都這樣,那問題不在人);二是承認不合適(如果只有他這樣,那確實不是一個好的配對)。

錯誤的處置只有一種:把它當成品格問題,然後只做道德勸說。那樣既拿不到資訊,也解決不了問題。

放回台灣:例外要公開、要有期限、要有條件

「不給例外」這件事在台灣的執行難度特別高,原因很具體:提出例外請求的人,通常是某位資深成員的朋友,或者是分會裡業績最好的那一位。而拒絕他,等於同時得罪兩個人。

所以在台灣,完全不給例外是不切實際的。比較可行的作法是改變例外的形式

例外要公開、要有期限、要有條件。

「某某這三個月因為工程駐點在外縣市,經幹部會議同意由代理人出席,六月一日恢復正常出席」——這樣的例外不會擴散,因為它清楚地標示了自己是一個有邊界的暫時安排,而且其他人知道它是怎麼被核准的、什麼時候結束。

私下的、無限期的、沒有人說得清楚為什麼的例外,一定會擴散——因為它傳遞的訊息是「規則可以私下協商」,而一旦這個訊息出去,每個人都會開始協商。

我在診所處理排班也是同一套:可以有例外,但例外要寫在班表上、要有結束日期、要讓所有人看得到。看得見的例外是特例,看不見的例外是新規則。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出席要求與除名程序應有章程依據。《人民團體法》第 12 條規定章程應載明會員入會、出會與除名事項,第 14 條規定會員權利義務事項應載明於章程,第 27 條規範會員大會職權。以出席為由終止會籍,程序上的完整性與決定本身同等重要。

長期默許的例外,日後可能被主張為慣例。《民法》第 148 條規定權利的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若對特定成員長期未依規定處理,之後突然嚴格執行,對方可能主張差別待遇或既有慣例——這是「例外要有期限」在法律上的實際理由。

出席與績效紀錄屬於個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第 19 條、第 20 條規範蒐集與特定目的外利用。內部管理所需的統計沒有問題,但個別成員的紀錄不宜對外流通或轉作他用。

對外引用內部研究數據要說明性質。《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禁止對商品或服務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引用「缺席率下降多少、引薦增加多少」時,應說明樣本規模、期間與研究設計——本文所談的那份資料,樣本是兩個分會。

「態度和能力是不應該放在一條線上『二選一』的,它們是兩個維度。」——劉潤,《底層邏輯2》P103

判斷是真兩難還是假兩難,只要問一句:這兩件事在爭奪同一項有限資源嗎?

本週行動

1. 遇到「A 還是 B」的問題,先把「還是」改成「而且」,再問它們是不是在爭奪同一項資源。

2. 評估成員時多算一欄:他的存在,有沒有改變其他人的行為?個人產出正、系統效應負的人最難處理。

3. 例外要公開、有期限、有條件——看得見的例外是特例,看不見的例外是新規則。

4. 下次你不相信某份數據時,學那位主席:把「我不信」變成「我要這樣檢驗」。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18《What Is a Quality Member?》(2011-08-17;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22、Ep 223,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所引數據為 1990 年代兩個分會的追蹤紀錄,本文已就其研究設計的限制另作說明;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底層邏輯2》(劉潤)、《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彼得·杜拉克),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