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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41|一對一接觸四十個人五十次,要兩千小時;每週開一次會,只要一百小時

BNI PODCAST ‧ EP 04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來賓是講師博恩·崔西,主題是時間管理。

而全集最有價值的一句話,是米斯納在最後講的——而它被埋在收尾裡,幾乎沒有展開。

他說他當初創辦 BNI,是把它當成一個時間管理工具

「當我創辦 BNI 的時候,我是把它當成一個節省時間的方式在看——不只是產生生意,而是能夠更快地做到。

與其一個一個跟人見面經營人脈,把二十、三十、四十個人聚在一起,對我來說,是一個『時間管理』的做法。」

而這個框架很不一樣,而且它可以被算出來

把數字攤開:

一對一認識四十個人,一次一小時 → 需要四十小時。而那還只是「第一次見面」。

而一場兩小時的會議,你同時出現在四十個人面前。

而拉長到一年,差距就出來了

一年五十次會議,每次兩小時 = 你總共花了一百小時。

而在這一百小時裡,你在那四十個人面前出現了五十次

總接觸次數 = 40 × 50 = 兩千次。

而要用一對一達到同樣的兩千次接觸

一次一小時 → 需要兩千小時。

而一百小時對兩千小時。

效率差了二十倍。

而這個算式,解釋了一件很多人搞錯的事

每週的會議,不是「拿引薦的地方」。是「維持能見度的地方」。

而引薦,是那個能見度的副產品

所以——

用「這禮拜有沒有拿到引薦」來評價一場會議,是用錯了指標。

那就像用「今天有沒有成交」來評價一次廣告曝光

而沒有人會那樣評價廣告。大家都知道曝光是累積的。

而奇怪的是,同一群人在評價每週會議的時候,卻用了完全相反的標準。

所以正確的問法不是「這禮拜有沒有收穫」,而是:

「這禮拜,那四十個人有沒有更清楚我在做什麼?」

而如果答案是沒有——那不是分會的問題,是你那六十秒的問題。

而崔西給的「時薪」算法,值得算一下

他說:「如果你想一年賺五萬美元,那代表你每小時要賺 25 美元。想賺十萬,就是每小時 50 美元。」

而這個算法(年收入除以大約兩千個工作小時)本身很粗糙。

而它的價值不在精確度。

它的價值在於:它讓時間有了價格

而一旦時間有了價格,你就可以做比較——而在那之前,你不能。

舉一個台灣老闆每天都在做的例子:

一個時薪 1,000 元的人,花兩小時自己跑銀行、跑國稅局、跑郵局——成本是 2,000 元。
而請人代跑,可能只要 500。

而在算出那個數字之前,「自己跑」感覺起來是免費的。

而這正是所有小老闆最大的財務錯覺:自己做的事,感覺不用錢。

而我要誠實地補一個限制

這個算法只在一個條件下成立:你省下來的時間,真的會被用來產生收入。

而如果你省下那兩小時去滑手機——那你不是省了 2,000,你是花了 500。

所以在把一件事交出去之前,先回答一句:「省下來的那兩小時,我要拿去做什麼?」

答不出來,就先不要交。

而崔西講了一句關於「為什麼時間管理很難」的話,很精確

「培養時間管理的紀律很困難,因為它違反直覺。人有一種自然的傾向,會選擇阻力最小的路——去做有趣又簡單的事,而不是困難又必要的事。」

而「違反直覺」這四個字值得展開。

因為多數人以為困難在於「不知道方法」

而方法其實非常簡單,而且每個人都知道:先做重要的事。

真正的困難在於:

在做決定的那一刻,「重要的事」和「簡單的事」給你的感覺,是不對等的。

重要的事給你「以後的好處」,簡單的事給你「現在的完成感」

而現在的完成感是即時的、確定的——回三封信、把桌子收乾淨、把單據整理好。

而重要的事給你的是一個未來的、不確定的好處。

所以你不是在跟懶惰對抗。

你是在跟一個報酬時間不對稱的結構對抗——而意志力永遠會輸給結構。

所以有用的做法不是「更有紀律」,是改變結構

把重要的事排在你意志力最強的時段——對多數人來說,是起床後的前兩個小時。

把簡單的事的入口關掉——手機放到另一個房間,而不是放在桌上倒扣。

而最重要的一條:不要在當下做選擇。

因為在那個當下,你一定會選簡單的那一個。而選完之後你會覺得自己今天很忙。

而他把整個領域壓縮成一個問題,值得認真對待

「如果你把所有的時間管理書丟進一個大漏斗,濃縮成一個原則——那個原則會圍繞著一個問題的答案:

『我現在這一刻,最有價值的時間用法是什麼?』」

而這個問題很好。而他建議的頻率有問題。

他說「每一分鐘都問自己這個問題」

而如果你真的每一分鐘問一次,那件事本身就會吃掉你所有的注意力。

而更可用的版本是:

不要每分鐘問。要在「切換點」問。

也就是:每次你做完一件事、正要開始下一件的時候

因為那正是選擇真正發生的時刻。

而其他時間,你其實沒有在選擇——你在執行。而執行中被打斷去問「這是最好的用法嗎」,只會讓你兩件事都做不好。

而這一個小小的調整,會讓那個問題從一個折磨,變成一個習慣。

(班夏哈說「只有那些把他們的心思鎖定在某些目標上」的人才走得遠(《更快樂的選擇》P030)——而鎖定的意思,正好包含了「不要一直重新評估」。)

而他用的那個詞——「能量報酬率」——其實比「時間管理」精確

崔西說他把企業的「股東權益報酬率」搬到個人身上,變成「能量報酬率」

「你要在你的時間上,盡可能取得更多的生命、生活和成果。」

而這個換算很有價值,理由是:

「時間」是每個人一樣多的,所以它不能解釋差距。而「每小時的收益率」可以。

而劉潤那句話講的是同一件事:「高收益率才是複利效應的核心。」(《底層邏輯1》P111)

所以問題不是「我今天花了幾小時」,而是——「我這一小時的收益率,比去年高了嗎?」

法規邊界:時間管理有法定的下限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而這一段是給有員工的人看的——因為你可以壓縮自己的時間,不能壓縮別人的。

連續工作四小時,一定要休息。《勞動基準法》第 35 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而七天裡要有兩天的休息。《勞動基準法》第 36 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而例假與休息日的出勤規則並不相同——這是排班最常出錯的地方。

而「責任制」不是老闆說了算。《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特定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等事項,但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沒有經過核定公告、也沒有報請核備的「責任制」,在法律上並不成立。

而課程契約要平等互惠。《消費者保護法》第 11 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高收益率才是複利效應的核心。」——劉潤,《底層邏輯1》P111

時間每個人一樣多,所以它解釋不了差距。而「每小時的收益率」可以——而那個數字,是可以一年一年往上推的。

本週行動

1. 換掉評價會議的指標:不是「有沒有拿到引薦」,是「這四十個人有沒有更清楚我在做什麼」。

2. 算出你的時薪。而交出一件事之前,先答:「省下的時間我要拿去做什麼?」

3. 不要靠紀律,改結構:重要的事排在前兩小時,手機放到另一個房間。

4. 「現在最有價值的用法是什麼?」——只在切換點問,不要每分鐘問。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41《Time Management with Brian Tracy》(2008-02-13;來賓:Brian Tracy;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61、Ep 084,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後段為來賓線上課程之推廣,並提供 BNI 會員專屬折扣,本文不對任何課程作評價或推薦;文中之接觸次數換算係依節目所述情境自行計算,僅為說明用途;關於「週會是能見度而非引薦」、時薪算法的限制、「你對抗的是結構不是懶惰」、以及「只在切換點問」的調整,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主講人或來賓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勞動法令之個案認定請洽勞政主管機關或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更快樂的選擇》(塔爾·班夏哈)、《底層邏輯1》(劉潤),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6|這個組織賣的其實有兩層——而多數人只買了第一層,然後用第一層的指標評價全部

BNI PODCAST ‧ EP 036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在講 2008 年的年度主題。而全集最有價值的東西,是主持人在最後補的一句話。

她說的是「社群感」

「我想加一件我在自己分會裡感受到的事:分會裡發展出來的那種『社群感』。而那是我們的文化裡多數地方缺乏的。這真的非常、非常重要。」

而米斯納接得很好:

「我們已經不住在《草原上的小屋》那個年代了。我們不認識自己的鄰居。我們甚至不認識自己的商業社區。

一場 BNI 會議,其實是在創造一條『虛擬的主街』——創造一個環境,讓你可以定期跟人聚在一起、建立連結。」

而「虛擬的主街」這個說法,揭露了一件事

這種組織賣的東西,其實有兩層

而多數會員只買了第一層。

第一層是引薦

它可以被計算、可以被記在成交表上、可以拿來跟會費比較。

第二層是「一個你每週一定會見到同一群人的地方」。

而第二層沒有任何指標

而在 2026 年,第二層的價值比 2008 年高得多

理由很簡單:

在這十八年裡,「一群固定的成年人每週見面」這件事,在台灣幾乎絕跡了。

同事會換。朋友會忙。社群變成線上的。而運動變成一個人做的。

而婚喪喜慶之外,成年人幾乎沒有一個「不需要理由、每週都會發生」的聚會。

所以那件事本身,已經變成一種稀缺品

而它的價值不在引薦。

在於它對抗的,是一種很普遍、而且很少被講出來的孤立。

《美好人生》裡研究長期人際關係時,特別強調過一種東西的重要性:「分享祕密或私密的談話。」(P298)

而那種談話需要一個前提:你要跟同一個人見過很多次。

而這對中年的經營者,尤其成立

我要謹慎地講,因為這是一個概括——而它被觀察到的次數,多到值得說出來:

離開學校之後,多數人幾乎不會再結交新的朋友。

而現有的朋友,會隨著工作、婚姻、育兒、和搬家,一年一年被稀釋掉。

而一個五十歲的老闆,通常認識很多人——而其中沒有幾個,是他可以打電話去講真話的。

所以「這一季沒拿到引薦,所以不划算」這個算法,漏掉了第二層

而我要非常誠實:

這不能被拿來當作「所以你應該繼續繳錢」的理由。

如果一個組織說「雖然沒有生意,但你交到了朋友」——那通常是在替沒有效果找台階。

而它是一個提醒:你要清楚自己在買什麼

如果你買的是第一層,就用第一層的指標評價它——引薦件數、成交金額、投資報酬。而數字不好看,就該檢討或離開。

而如果你發現自己真正在買的是第二層,那就不要用第一層的指標去評價它。

因為你不會用「這個月省了多少錢」來評價一段友誼。

而多數人的痛苦,來自於他們用第一層的尺,去量一個自己其實買了第二層的東西——所以永遠覺得不划算,卻又捨不得離開。

而他引的那個 135,000 小時,值得檢查一下

米斯納說:「光是 2007 年,我們就投入了超過 135,000 人時在領導團隊的訓練上。」

而他很難得地把算式公開了:

「五千個分會 × 三位領導團隊成員 × 每年兩次訓練 × 每次約四個半小時 = 135,000 人時。」

而算術是對的。而問題不在算術。

問題在於:它衡量的是「投入」,不是「產出」

135,000 人時,衡量的是「有多少人坐在訓練室裡」。

它完全沒有說任何關於「有多少東西被學會了」的事。

而更精確地說:

這個數字是一個成本。而它被當成一個成就在報告。

而這在台灣的企業裡極為常見

「我們今年辦了 42 場教育訓練。」
「我們累積訓練時數 3,000 小時。」

而正確的問題是:

那些訓練,改變了哪一個可以被觀察到的行為?

杜拉克在談成效時說得很直接:「必須改變人們的行為、習慣或態度。」(《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P223)

而有一個很簡單的替代指標

訓練後三個月,那件事的做法有沒有不一樣?

而如果答不出來——那 3,000 小時,就是 3,000 小時的成本。

而我要公平地補一句:投入指標並非全無用處。

它至少證明了一件事:這個組織有在配置資源。而那本身是一個訊號。只是不要把訊號當成效果。

而他講那個主題的由來時,有一個細節很值得注意

「通常我會有一些主題的想法,然後把它丟給很多董事。他們再丟給會員,我會收到很多建議回來。

而這是第一次,我幾乎是自己想出這個主題、自己決定的,沒有先給很多董事看過。」

而有意思的是:一年之後,他又改回了共識的做法

因為在談 2009 年主題的那一集裡,他強調的是「主題是由會員和董事推薦,再由國家董事們選出來的」。

所以他在兩年之間,用了兩種相反的做法。而他兩次都覺得是對的。

而我不認為那是矛盾。我認為它揭露了一件更有用的事。

有些決定適合共識,有些不適合

而分辨的標準不是「這件事重不重要」

是:大家的資訊是不是對稱的。

而在這個案例裡,資訊是不對稱的

他之所以自己決定,是因為那個想法來自一個只有他在場的經驗

他在另一個組織的聚會上,跟人聊到「BNI 好像不太適合這個團體」——而在場的人反過來告訴他:不,你們其實正在透過那個哲學改變世界。

而那個資訊,其他人沒有。

所以徵詢他們的意見,不會讓決定變好。只會讓它變慢、而且變平庸。

所以規則可以寫成一句話

當你握有別人沒有的資訊時,自己決定。
當資訊分散在大家手上時,才需要徵詢。

而多數組織的問題,剛好是反過來的:

老闆在「大家都比他清楚」的事情上獨斷(例如現場流程),而在「只有他知道」的事情上開會(例如方向)。

而結果是:現場的人不服氣,而方向遲遲定不下來。

法規邊界:紀錄這件事,比想像中重要

既然談到「投入」與「產出」,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訓練要留紀錄。《職業訓練法》第 25 條規定,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訓練,應建立訓練學員之名冊、成績及相關紀錄,並依規定保存。而對一般企業來說,「誰上過什麼訓練」的紀錄,是出事時最重要的文件之一。

而勞工名卡是法定的。《勞動基準法》第 7 條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勞工名卡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五年。

而社團的會議紀錄要留存。《人民團體法》第 31 條規定,人民團體應於召開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後,將會議紀錄報請主管機關備查。「那件事我們去年不是討論過嗎」——如果沒有紀錄,等於沒有討論過。

而職場的精神健康,也是雇主的預防義務。《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2 項第 3 款規定,雇主對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而這一條在近年被引用的次數,正在快速上升。

「分享祕密或私密的談話。」——羅伯特·沃丁格、馬克·修茲,《美好人生》P298

而這種談話需要一個前提:你要跟同一個人見過很多次。而成年人生活裡,那樣的場合已經快要絕跡了。

本週行動

1. 想清楚你買的是哪一層——買第一層就用第一層的尺量,買第二層就不要用第一層的尺量。

2. 檢查你的訓練指標:是「辦了幾場」,還是「三個月後做法有沒有不一樣」?

3. 決定要不要開會前先問:這件事的資訊,是只有我有,還是分散在大家手上?

4. 想一想:你有幾個可以打電話去講真話的人?那個數字,比營收更值得經營。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36《Changing the Way the World Does Business》(2008-01-09;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86、Ep 062,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所述之會員數、分會數、訓練時數與引薦統計均為 2008 年當時資訊,其中引薦與成交金額係會員自行申報之統計;文中關於「兩層價值」、投入指標不等於產出、以及「資訊對稱與否決定該不該徵詢」的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文中關於中年人際關係的敘述為一般性觀察,並非針對任何個人。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美好人生》(羅伯特·沃丁格、馬克·修茲)、《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彼得·杜拉克),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31|會議次數減半,引薦少了 52%——幾乎完全等比例。而那個「等比例」才是真正的發現

BNI PODCAST ‧ EP 03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主持人問米斯納:可以舉一個你們早期犯過的錯嗎?

而他舉的那個例子,是我在這整套節目裡看過最有價值的一筆資料。

那個「每兩週開一次」的實驗

「我們一開始讓分會每週開會。我們當時不知道更好的做法。

有些分會說:『我很喜歡這個,但我覺得每週太頻繁了。』而我們就說:好啊,那你們每兩週開一次。

而我們後來發現——每兩週開一次的分會,傳遞的引薦比每週開會的分會少了 52%。」

而這個數字值得算一下,因為它比看起來重要

會議次數減半(少 50%)。而引薦減少了 52%。

也就是說:幾乎完全等比例。

「等比例」這件事本身,才是真正的發現。

因為直覺會預期它不該等比例

直覺會這樣想:

少開一半的會,引薦應該只會少「一點點」。

因為兩週累積下來的機會比較多,一次可以講完。而關係已經建立了,不需要每週維持。

而結果不是。結果是掉了一半。

所以這筆資料真正說的是這件事

引薦的產出,幾乎完全由「見面次數」決定——而不是由「累積的機會」決定。

換句話說:

引薦不是「想到的時候給」。是「見面的時候給」。

而那個沒有發生的見面,代價是永久的

因為那個引薦不會被記著、留到下一次。

它會消失。

而消失的原因很簡單:那個當下觸發它的東西不在了。那位客戶的問題被別人解決了、那個念頭被下一件事蓋過去了、而那個名字再也想不起來了。

而這解釋了為什麼出席率是這種組織最重要的指標

因為它不只是紀律問題

它是產出的直接乘數。

而這也給了一個很難反駁的說法,可以用在任何一位覺得「偶爾缺席沒關係」的成員身上:

你缺席的那一次,不是「延後」,是「沒有」。

而這可以一般化,而且用途很廣

任何「靠見面才會發生」的事,它的產出跟見面頻率成正比——而不是跟你的意圖成正比。

具體來說:

客戶回訪。團隊的一對一。跟合作夥伴的聯絡。跟小孩的對話。

而如果你把頻率減半——產出就會減半。而不是「稍微少一點」。

劉潤講過一個很妙的例子:當你沒有辦法提高「基礎成功率」時,「那就只能關注第二個變數——嘗試次數」(《底層邏輯2》P034)。

而引薦正是如此:你很難提高每一次見面的成功率。而你可以決定見幾次面。

而他們怎麼處理那個發現,比發現本身更值得學

米斯納說:

「我們回去找那些分會,問他們:如果我可以讓你們的引薦數量加倍,你們願意做嗎?

而除了一家之外,所有的分會都說願意。而他們確實把引薦數量加倍了。

而那唯一沒有做的分會,在一年之內就關掉了。」

而請注意他們的說法

他們沒有說「你們違反了規定」。

他們沒有說「研究顯示每兩週的做法比較差」。

他們問的是:

「如果我可以讓你的引薦加倍,你願意做嗎?」

而那是一個沒有人會拒絕的問句。

而更關鍵的是:那句話沒有提到代價

「改回每週開會」這件事,是在對方說「願意」之後才揭露的。

而我要誠實地指出:這在技術上是一種話術。

先取得承諾,再說明成本。

而它在這裡之所以是正當的,理由很具體

因為那個承諾是真的兌現了。

他們真的把引薦加倍了。

所以判準可以寫成一句話:

先取得承諾、再說明成本——如果那個承諾兌現了,它是溝通;如果沒有兌現,它是操縱。

而麻煩的是:分辨的時間點在事後,不在事前

而這正是這種手法很有效、也很危險的原因。

所以如果你要用它,只有一個前提:你要對那個承諾有把握。

而如果你沒有把握,就把成本先講出來——成交率會低一點,而你不會失去那個人。

而「學習階梯」這個說法,比「學習曲線」精確得多

米斯納說:

「當你是自己一路摸索、沒有人教得了你的時候——那不叫學習曲線,叫『學習階梯』。

因為它一點都不平滑,它非常非常顛簸。你自己走著走著,一切都很順,然後砰——你撞上一面牆、又一面牆、又一面牆。

你終於解決了那個問題,於是上到下一層。然後又順了一陣子,然後砰。

如果你看過我的照片,你會發現我額頭前面有一塊是平的。那是早期撞牆撞出來的。」

而這個修正很重要,因為兩者暗示的心理準備完全不同

「曲線」暗示:進步是連續的,只是速度會變。

所以如果你三個月沒有進步,你會以為自己走錯了

而「階梯」暗示:長時間沒有進步是正常的。

因為你在平台上——而平台是階梯的一部分,不是階梯的失敗。

而這個差別,會決定一件事:你會不會在平台期放棄

而多數人放棄的時間點,剛好就在下一階之前。

因為平台期的後段,是最像「這條路走不通」的時候——你已經試了很久,而什麼都沒有變。

所以有一個很實際的自我提醒

當你覺得完全沒有進展時,先問:

「我是在平台上,還是在錯的樓梯上?」

而分辨的方法很具體:

平台期,你會不斷撞到「同一種」牆。
而走錯樓梯,你會撞到越來越多「不同種類」的牆。

(《韌力》裡有一句話值得放在旁邊:「設定大目標,意味著有時你會失敗。」(P204)——而那些失敗是階梯的一部分,不是它的反證。

而那個「跟著人走」的擴張路線,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結構

米斯納描述的路線是:

加州 → 亞利桑那 → 拉斯維加斯 → 康乃狄克 → 太浩湖。四年繞了美國一圈。

而每一次的原因都一樣:有一位會員搬家了,然後問他能不能在新的地方開一個分會。

而他的結論是:「跟著人走,而不是跟著地圖走。」

而我想指出一個他沒說的、更精確的機制

那些搬家的人,需要的不是生意。是「重新開始」的方法。

而一個搬到陌生城市的生意人,最缺的是什麼?

不是客戶名單。是一個「可以被介紹進去」的入口。

而他已經知道那個入口長什麼樣子——因為他用過

所以他不需要被說服。他會主動要求複製它。

所以真正的擴張引擎不是「口碑」(那太籠統了)。

是「一個已經驗證過的人,出現在一個他一無所有的地方」。

而這對任何想擴點的生意,都有一個直接的意義

你的下一個據點,最好的位置不是「市場最大的地方」。
是「有一個已經信任你的人,剛好在那裡」的地方。

因為前者,你要從零開始建立信任——而那通常要兩年。

而後者,已經有一個人願意替你背書。

所以在看第二家店的地點之前,先問一句:「我認識的人裡面,誰住在別的地方,而且用過我的服務?」

法規邊界:開會與擴點,各有法定的最低要求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社團的會員大會有法定頻率。《人民團體法》第 20 條規定,人民團體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之;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而「今年太忙所以沒開」在法律上並不是一個選項。

公司也一樣。《公司法》第 170 條規定,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並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但有正當事由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而通知的期間也是法定的。《公司法》第 172 條就股東常會與臨時會之召集通知期間設有規定,並就應載明召集事由等事項另有要求。臨時起意的「我們下週開個會決定」,在正式的決議上可能站不住。

而開第二個據點要辦登記。《商業登記法》第 14 條規定,商業之分支機構,其獨立設置帳簿者,應自設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分支機構名稱、地址、經理人姓名等事項,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先開再說,之後再補」是很多小生意在擴點時踩的第一個坑。

「那就只能關注第二個變數——嘗試次數。」——劉潤,《底層邏輯2》P034

而引薦正是如此:你很難提高每一次見面的成功率,而你可以決定見幾次面。而那筆 52% 的資料證明了,那就是全部。

本週行動

1. 記住那個等比例:缺席的那一次不是「延後」,是「沒有」。頻率減半,產出就減半。

2. 覺得沒進展時問:「我是在平台上,還是在錯的樓梯上?」同一種牆 vs 越來越多種牆。

3. 用「先承諾再說成本」之前,先確認你對那個承諾有把握——差別只在事後才看得出來。

4. 要擴點?先問:「我認識的人裡,誰在別的地方,而且用過我的服務?」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31《Givers Gain, Chapter 5》(2007-11-21;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35、Ep 04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為主講人著作之章節導讀,所引之「少 52%」係組織內部之觀察數據,改寫者無從查證其方法與樣本,文中之比例推論係依節目所述數字直接計算;關於「等比例才是真正的發現」、承諾與成本揭露順序的倫理判準、學習階梯與平台期的分辨方法、以及「跟著已驗證的人擴點」的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底層邏輯2》(劉潤)、《韌力》(索斯威克、查尼、德皮耶羅),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