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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250|「那是我想出來的一個很蠢的主意」——BNI 曾經真的允許雙重會籍

BNI PODCAST ‧ EP 25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1985 到 1986 年,BNI 真的允許會員同時加入兩個分會。那是 Misner 自己訂的制度。而他對它的評語是:「那真是一個很蠢的想法。」

他先解釋為什麼要講歷史

起因是有會員問他:為什麼不能同時待在兩個 BNI、或兩個像 BNI 這樣的團體?

而 Misner 說明了他要從頭講起的理由,這句話本身就很好用:

「人們在理解『為什麼』之前,並不會真的在乎『怎麼做』。一旦他們理解了為什麼,該怎麼做就變得合理多了。」

那兩年

「1985 和 1986 年,我們其實是允許 BNI 會員同時屬於兩個 BNI 分會的。你知道嗎?」

(Priscilla:完全不知道。)

「你可以。你可以同時待在兩個團體。那是一場災難。是一場巨大的災難。

而接下來這個數字,是全集最有力的證據:

「當時會員針對這一個議題的抱怨,比組織裡任何其他議題都多——包括出席率。

1986 年他成立顧問委員會(由 BNI 會員組成)之後:

「他們做的第一批事情之一,就是針對我訂下的這條制度投票——那條允許你同時待在兩個 BNI 分會的制度。」

而 Misner 對自己的評價很直接:

「事後看永遠是二十/二十的視力。現在回頭看,我覺得那是我想出來的一個很蠢的主意。

他也提到當初其實有加防護:兩個分會不能相鄰,必須隔開一段相當的距離。而結論是:

「但那些其實全都無關緊要。整件事最後就是歸結到忠誠被分割了。

機制拆解:為什麼它比缺席還讓人生氣

「抱怨比出席率還多」這件事值得停下來想,因為缺席明明是更常見、更直接的損失。

而我認為差別在這裡:

缺席是「少給」,分割忠誠是「給了別人」。

一個人沒來開會,是他欠了團體一份貢獻——那是一筆短少,讓人失望,但沒有對象。

而一個人同時在另一個團體裡,情況完全不同:那張本來會傳給我的單子,被傳給了別人。這件事有明確的受害者,也有明確的受益者。

人對「損失」的反應本來就強;而對「被轉移的損失」——也就是背叛——的反應是另一個等級。

而九〇年代初,有人把這個邏輯推到底

一位會員對 Misner 說了這段話:

「如果 BNI 不允許一個人同時成為兩個 BNI 團體的會員,那為什麼 BNI 會允許一位會員同時屬於一個 BNI 團體、和另一個跟 BNI 一模一樣、而且和 BNI 競爭的團體?差別在哪裡?為什麼我們會允許這件事?這不就跟允許某個人待在兩個 BNI 團體裡是同一件事嗎?」

Misner:「我心想:哇,這個意見真有意思。」

他把它提交給顧問委員會,而委員會「聽完論點、討論了非常久,最後完全同意」

(一個很好的時代註腳:那一晚的會議是在他家開的。「那是 BNI 的第一間辦公室,我們就在我家裡經營 BNI。現在 BNI 在一棟三萬三千平方英尺的大樓裡,但當時 BNI 是在我家幾間空房間裡運作的。」

而委員會的核心論點只有一句

「從這種『同時待在兩個團體』的安排裡受益最多的人,就只有那個待在兩個團體裡的人而已。而那兩個團體裡的其他人,最大的利益是擁有一個專心於他們、沒有分割承諾的夥伴。」

以及後果:

「它會削弱那些由投入的成員所組成的好團體裡的忠誠,並且把一個本來可能很強的分會,變成一個平庸的分會。

而這其實是一個典型的公地問題

讓我把這個結構講清楚,因為它解釋了為什麼這件事「對個人明明划算,對群體卻是災難」。

BNI 的整個價值來自排他性:一個行業一個席位,所以你不必跟人搶。而那個排他性不是憑空存在的——它是由每一位成員的專一所共同維持的。

而同時待在兩個團體的人,做的事情是:從兩個公地各取一份價值,卻對任何一個都不付出完整的忠誠。

對他個人而言,這在算術上是明顯划算的:投入時間翻倍,機會來源翻倍。而正是因為它對個人如此明顯划算,才必須用制度擋住——不然每個理性的人都會這樣做,然後那個排他性就不存在了,而所有人的席位都會失去價值。

而 Misner 那個測試,是全集最漂亮的一招

他直接對還不相信的人說:

「下一次你在 BNI 例會上的時候,看看你的左邊,再看看你的右邊。想像一下,你會議裡的那些人也在另一個 BNI 分會裡,而那些分會裡有人代表你的行業別

你現在覺得這個主意怎麼樣?整件事就不一樣了,對吧?

當你看著左邊、看著右邊,然後想到『這傢伙明天要去跟另一群 BNI 的人開會,而且會對他們做出跟今天在這裡一樣的承諾』——你猜怎麼著?不,他不會。他會把引薦的數量分掉。而順帶一提,這正是當年的問題所在。」

這一招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它做了一件很精確的事:它把你從受益者的位子,搬到另外二十二個人的位子上。

想要雙重會籍的人,是站在自己的位置評估這件事——而站在那裡,它顯然是好的。而這個測試強迫你從對面看,而從對面看,它顯然是壞的。

值得記住這個結構:那些讓個人覺得不公平的規則,往往正是在保護所有人,不受這個人「個別理性的選擇」所害。

📚 延伸閱讀

《窮查理的普通常識》 查理·蒙格

「我能有今天,靠的是不去追逐平庸的機會。」 P091

蒙格這句話幾乎是 Misner 那句「明明可以卓越,為什麼要被說服接受平庸」的另一個版本。而它更狠的地方在於:他說的不是「拒絕壞機會」,是「拒絕平庸的機會」——也就是那些看起來不錯、有一點好處、拒絕它顯得你太挑的機會。同時待在兩個團體正是這種東西:它不邪惡,它只是把兩邊都拉到中等。而蒙格的觀點是,一生的成果差異往往不來自躲開災難,而來自拒絕那些「還可以」的東西——因為它們會佔走你本來可以拿來做好一件事的全部餘裕。

而「有權限」不等於「可以無視」

現行規範是第 16 號政策,它規定會員委員會在這個領域有權限。而有人問 Misner:既然委員會有權限,那他們可以選擇不理它嗎?

「簡短的答案就是明確的答案:不行。他們不能無視它。

當有人搶銀行的時候,警察擁有完整的權限。這是否意味著他們可以不管?不。那意味著他們被賦予了執法的職責。

Misner 的結論:「委員會被賦予的是做對的事、在團體裡執行這條規則的職責,而不是無視這條規則。記住,做對的事永遠不會出錯。」

這個比喻很有力,不過為了公平起見,我想把它講精確一點:警察其實是有裁量權的,而會員委員會面對個案(正在轉換分會、正在處理特殊狀況)當然也需要判斷。

真正的分野是:你有權決定「這件事怎麼處理」,但你沒有權決定「這條規則不算數」。處置方式可以有彈性,適不適用不行。

而他點出了這條線通常是怎麼被磨掉的

「這件事常見的發生方式是:有人試圖說服團體裡的其他成員,讓他們覺得這沒關係、這沒什麼大不了的——他在另一個團體,但那沒問題。

但這對團體有很大的影響。要為一群互信的引薦夥伴的最佳利益站出來,並不容易。但那正是分會為了成功必須做的事。」

注意這裡的動力學:破例從來不是靠爭辯規則本身贏來的,而是靠把它變成「沒什麼大不了」贏來的。沒有人會說「這條規則是錯的」,大家只會說「就這一次啦」「他人很好啊」。

而必要的釐清:這條規則的範圍

這條政策針對的是「像 BNI 這樣的強連結引薦團體」——也就是同樣採一行業一席、以互相引薦為主要目的的組織。

不是在說你不能參加任何其他社團。台灣的 BNI 夥伴常常同時是扶輪社、獅子會、青商會、公會、同學會、產業協會的成員——這些不是同一種東西,它們的目的、結構與運作方式都不同。

把範圍講清楚很重要,否則這條規則會被誤讀成「BNI 要你只能參加 BNI」,那既不是原意,也會讓真正該擋的那件事失焦。

本週行動

下次例會做那個測試:看左邊、看右邊,想像他們明天要去另一個有你行業別的分會。你的感覺就是答案。②把「有權限」和「可以豁免」分開:幹部可以決定怎麼處理,不能決定要不要適用。③注意「沒什麼大不了」這句話:規則很少被正面推翻,它們是被這五個字磨掉的。④先講為什麼:Misner 說人在理解為什麼之前不會在乎怎麼做。要求別人遵守之前,先把 1985 年那場災難講一次。

收束

這一集有一個很容易被略過的重點:那條被推翻的制度,是創辦人自己訂的。

而推翻它的,是他自己成立的、由會員組成的委員會——成立後最早的動作之一。

這件事解釋了為什麼這些規則到今天還撐得住:它們不是創辦人的偏好,是會員自己訂下來的。而人願意執行自己訂的規則,遠勝於執行別人的意見。

Misner 給的那句原則,就留在最後:

「明明卓越是一個選項,為什麼要讓別人說服你接受平庸?」

看看你的左邊,再看看你的右邊——想像他們明天要去另一個有你行業別的分會。同一件事,換一個位子看,答案就完全相反。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50《When Is Two Not Better Than One?》(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錄於 2012 年。1985–86 年的雙重會籍制度、顧問委員會的決議、第 16 號政策與「看左看右」的測試均為節目原文所述;相關規範請以貴分會與 BNI 官方現行版本為準。文中書籍引文出自查理·蒙格《窮查理的普通常識》,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為何比缺席更令人憤怒」「公地問題」的分析、對警察比喻的修正與適用範圍的釐清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242|「能力一毛錢十二個」——品格值錢不是因為高尚,是因為稀缺

BNI PODCAST ‧ EP 24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能力多得是,一毛錢十二個。」——《Go-Giver》作者 Bob Burg 用供需法則證明了一件事:品格之所以值錢,不是因為它高尚,是因為它稀缺。

來賓

這一集錄於 BNI 總部,適逢國際人脈週(International Networking Week,由 BNI 發起)。

來賓是 Bob Burg——《Endless Referrals》的作者,而近年真正讓他廣為人知的,是他與 John David Mann 合著的商業寓言《The Go-Giver》。Misner 說:「任何一本叫《付出者》的書,一定會跟 BNI 的『付出者收穫』哲學產生共鳴。」

(Misner 誇他聲音好聽,說他以前做過電視。Burg 回:「說我這張臉很適合廣播的人夠多了,多到我不得不離開電視圈。」

商業人脈的黃金法則

「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人們會跟他們認識、喜歡、信任的人做生意,也會把生意引薦給這些人。」

而「其他條件相同」這個但書,Burg 自己先拆了:

「你可能會說:真的嗎?他們一定要喜歡你才會跟你做生意嗎?不一定。如果你是鎮上唯一的一家,而他們就是想要、需要、非有你賣的東西不可,那他們不需要喜歡你。」

但他接著給了三個理由:

一、「你八成不是鎮上唯一的一家,尤其是現在。」

二、「他們只會跟你做生意,直到有另一個人出現——那個人擁有跟你相等、甚至只是接近相等的東西。然後那個比較和善的人就會拿到生意。

三、「而最重要的理由是:正在聽這個節目的人都是好人。你會希望自己喜歡你服務的對象,也希望他們喜歡你。」

(他也提到 Robert Cialdini 的《Influence: Science and Practice》——好感度是六大關鍵之一。)

而第二個理由,其實描述的是一種潛伏的負債

值得停一下,因為那句話的結構跟 Ep68 完全一樣。

不討人喜歡,今天不會讓你付出任何代價。明天也不會。生意照做、客戶照來,你甚至會覺得那些「要對人好」的話根本是多餘的。

直到某一天出現一個條件相近的競爭者。

而最麻煩的是:你不會看見那個切換發生。客戶不會告訴你「我換人了因為你不親切」——他只是不再回訊息。而你會把它歸因於價格、景氣、或市場。

所以不討喜不是一個「缺點」,它是一筆只在特定條件下才會被追討的負債。平常零成本,到期一次付清。

「十步的遊戲,你已經領先九步」

Burg 說:

「在一個低信任的世界裡,那個能夠很快而且有效地贏得別人信任的人——我認為那個人在一場十步的遊戲裡,已經領先了九步。」

這句話乍聽是誇飾,但它其實有很紮實的道理,而我想把它講清楚:

在大多數的購買裡,買方根本沒有能力事先評估品質。

你沒辦法判斷律師的訴訟策略對不對、沒辦法判斷會計師的節稅規劃是不是最優、沒辦法判斷牙醫說要做的那顆牙是不是真的要做。

所以買方會做一件很合理的事:用一個他評估得了的判斷,去替代那九個他評估不了的判斷。而那個判斷就是——我信不信這個人。

所以信任不是十個因素裡的一個。它是另外九個的代理指標。

而這件事在醫療端是最極端的。病人幾乎不可能評估臨床判斷——這正是為什麼各國都對醫療廣告設下高度限制(台灣是《醫療法》第 85 至 87 條):因為買方沒有能力驗證賣方的宣稱。

換句話說,在我們這一行,Burg 的「九步」不是修辭,接近字面事實。

品格與能力

Misner 引出 Stephen M. R. Covey(《The Speed of Trust》《Smart Trust》)的架構,而 Burg 展開:

「信任的定義是:對某人或某物的品格、能力、力量或真實性的確信依賴。我們取前面兩個——品格與能力。」

而兩種失敗他都描述了:

「如果你考慮跟某個人買東西,而你覺得這個人品格很高但能力很低、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那你顯然不會跟他買。

另一方面,你也可能覺得某個人能力很強——他真的很懂、真的很專業。但他的品格很低。那你對於跟他做生意,一定會有很真實的感受。你八成不會跟他買。」

而這兩種失敗,其實不對稱

Burg 把兩者並列,但我認為它們的嚴重程度差很多——而這個差別,對「要不要引薦某個人」是決定性的。

能力不足、品格很好:這是可以復原的。他可以學、你可以幫他,而最關鍵的是——一個品格好的人,會主動告訴你這件事他做不來。他會把案子推掉,或轉給更合適的人。

能力很強、品格不好:這是不能復原的。而且更糟——能力會放大傷害。一個不老實但很厲害的人,能造成的損害遠大於一個不老實又笨拙的人。

而在引薦的場合,這件事特別要緊,因為你借出去的是你自己的信譽

引薦了一個能力不足的人,代價是你去道個歉。
引薦了一個品格有問題的人,代價是那段關係。

所以結論很實際:當你對一個人有疑慮的時候,請把品格看得比能力重——因為那才是你事後補不回來的那一種錯。

而 Burg 的核心論證,是一個供需論證

這一段是全集最鋒利的:

「能力只是基本門檻。它是讓你能上場的那個東西。它很重要。但你知道嗎,它一毛錢十二個。很多人都有能力。……能力只是讓你進場而已,很多人都有。

而品格,某種意義上是稀有的珍寶,任何擁有它的人,對他周遭的世界都價值連城。

為什麼品格的經濟價值比能力高?因為能力雖然有需求,但供給也相當充足。而品格——我認為它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被需要,但供給並不充足。供需法則說:當人們極度渴求某樣東西,而它的供給並不充足時,它的經濟價值就會飆得非常高。」

📚 延伸閱讀

《底層邏輯1》 劉潤

「被信任,是一種更重要的能力」 P342

劉潤這句話把 Burg 的論證推到了最精準的位置:他沒有說「品格比能力重要」——那是一句道德話;他說的是「被信任」本身就是一種能力,而且是更重要的那一種。這個說法之所以更有用,是因為它把品格從「你是什麼樣的人」改成了「你能不能做到某件事」。而做不做得到是可以檢驗的:你有沒有準時、有沒有把不利的事情先講、有沒有在對你不利的時候仍然照實說。能力可以用一張證照證明,被信任只能用一連串本來可以佔便宜卻沒有佔的時刻證明。這也正是它供給稀少的原因——它只有在「不誠實會比較划算」的那些時刻,才會被真正生產出來。

而這帶出一個很不方便的結論

如果品格的價值來自稀缺,那麼一個很自然的問題是:那要怎麼讓別人知道我有?

答案是:你沒辦法行銷它。

能力可以展示——證照、作品集、案例、年資。而品格沒有對應的東西:自己宣稱品格好,反而是最弱的證據。

它只能透過一種方式傳播:別人談論你在某個可以佔便宜的時刻做了什麼。

而這剛好解釋了引薦式人脈經營為什麼有效——它是少數幾種可以讓「品格」這種無法自我宣稱的東西流通的機制。分會裡的四十個人,就是四十個目擊者。

價格與價值

Misner 問到「價值」這個詞已經快變成流行語了。而 Burg 的區分很清楚:

價格是一個金額。它是有限的,它就是它。

價值,我會定義成:一樣東西對最終使用者而言的相對合意程度。換句話說——這個產品、服務、概念或想法,究竟具備了什麼,讓某個人願意拿他的錢來交換,而且交換完之後真心覺得高興、覺得興奮?

而他給了一條他稱為不可變的經濟法則:

「人們會用他們的錢,去交換他們感覺價值等於或大於那筆錢的東西。」

請注意那個「感覺」。這條法則講的不是客觀價值,是知覺到的價值——而知覺是由信任決定的。所以這一段其實繞回了開頭:同樣的服務,在信任你的人眼中價值比較高。

本週行動

引薦時把品格放在能力前面:能力不足只要道歉,品格不好會賠掉關係。有疑慮就先不推。②找出你的「可以佔便宜」時刻:這個月一定有一次你可以少講一句、多收一點、把責任推出去。那一次就是你的品格被生產出來的時候。③把不利的事先講:這是最便宜、也最有效的信任證據——因為它證明你在對自己不利的時候仍然說實話。④檢查你有沒有讓人「喜歡」:不討喜的成本是零,直到出現一個條件相近的對手。而那一天你不會收到通知。

收束

Burg 那本書叫《It’s Not About You》。而他自己給的答案是:

「如果這件事不是關於你,那是關於誰?是關於那些你選擇去讓他們的人生變得更好的人。

而我想留下的是那句一毛錢十二個。

它聽起來像在貶低專業,其實不是。它說的是:你辛苦考來的那些證照,只是讓你被允許站上場而已。

而場上真正在被交易的東西,是別人有多相信你會替他做對的事。

能力可以用一張證照證明;被信任只能用一連串「本來可以佔便宜卻沒有佔」的時刻證明。而這正是它供給稀少、因此昂貴的原因。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42《The Golden Rule of Networking》(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來賓:Bob Burg),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錄於 2012 年國際人脈週期間。黃金法則、品格與能力的供需論證、價格與價值的區分均為 Bob Burg 於節目中所述;品格與能力的架構出自 Stephen M. R. Covey,好感度研究出自 Robert Cialdini。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1》,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不討喜是潛伏負債」「兩種失敗不對稱」「品格無法行銷」與醫療端資訊不對稱的分析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本文為觀念分享,不構成醫療或法律建議。

EP215|把分會當客戶名單的人,虧最多的是他自己

BNI PODCAST ‧ EP 21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Misner 自己說這集會有爭議。而它真正的價值不在那條規定本身,在於他最後給的一個算式——那個算式證明了:把整個房間當成客戶名單的人,虧最多的是他自己。

緣起與立場

這一集錄於土桑(Tucson),Misner 人在 Jack Canfield 的轉化型領導者委員會聚會上。而主題的起因,是《Multi Level Marketing Magazine》邀請他談 MLM 與 BNI 的關係。

他先把名詞問題處理掉:MLM(多層次傳銷)有時被稱為 network marketing,而這造成了混淆——「我們不是多層次傳銷組織,但我們確實是關於行銷的,也絕對是關於人脈的。」

而他的立場說得很清楚,我照原文轉述:

「信譽良好的 MLM 公司在 BNI 是非常歡迎的。我們全球六千個左右的分會裡,很多都有一位或多位 MLM 會員。事實上,MLM 公司參與我們的組織可以追溯到 1985 年的第一個分會——當年是我本人核准了一位 MLM 代表加入那個分會。他和他太太在組織裡待了將近二十年,長期都是很好的會員。」

(另外,官網摘要也註明了一個前提:該 MLM 在所屬國家必須是合法的。

那個問題

一位以 MLM 模式經營的 BNI 會員問他:

「為什麼 BNI 不讓 MLM 行業的人有機會同時分享我們的產品事業機會呢?」

規定是:在 BNI 場合只能代表你的產品與服務,不能推廣事業機會(business opportunity)。

而 Misner 反覆強調了一件事,值得特別留意:

「這個決定是由組織的管理層做的,不是我。我同意這個決定,別誤會——但這件事來自會員,我覺得這一點很重要。」

具體來說,是全部由 BNI 會員組成的顧問委員會(Board of Advisors)訂的。而他在收尾時又說了一次:「記住,這條準則是會員想出來的,不是管理層。」

而理由,其實是「一行業一席」規則的必然結果

Misner 給的解釋是這樣:

BNI 的使命是推廣你所代表的產品或服務;而每個分會每個行業別只有一個名額。

於是:

「如果多位會員代表 MLM 事業、但銷售的是一種或多種不互相競爭的產品或服務,那不是問題。但如果其中一位或多位開始談他們事業裡『事業機會』的那個部分,就會變成問題——因為那在整個團體的 MLM 夥伴之間製造了競爭。」

我想把這個邏輯講得更清楚一點,因為它其實非常乾淨,而且跟「反不反對 MLM」完全無關:

賣營養品的人和賣保養品的人,行業別不同,所以可以共存——他們的客戶不重疊,彼此不搶生意。

但是「招募夥伴」是同一個行業別。而且不管你隸屬哪家公司,那個行業別的內容完全一樣:找人加入。

所以當事業機會被端上桌的那一刻,原本分屬三、四個不同席位的人,突然全部擠進同一個席位裡。

換句話說,這條規定不是「針對 MLM 的例外規則」,而是「一行業一席」這條原本就存在的規則,貫徹到底的結果。

而他說這是用痛換來的

「這些年來,我們是用很痛的方式學到這件事的。」

他描述的連鎖反應很具體:

「當一位 BNI 會員在會議中推銷事業機會,其他每一個可能也在做 MLM 的人就會開始做同樣的事。他們也想賣自己的事業機會。而我們試圖做的,是讓他們專注在產品上。」

至於其他人為什麼會生氣:

「其他會員目睹了這個機會推銷,然後非常不高興,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再也沒有機會去吸引任何其他分會成員了。」

而他的形容一點都不客氣:

「我真的看過激烈的口角衝突。我不是開玩笑。就因為一個人踩到了另一個人的腳。」

機制拆解:真正被改變的,是這個房間的性質

上面那句「再也沒有機會吸引其他分會成員」,透露了整件事的關鍵。

請注意那句話的隱含前提:在講這句話的人心裡,其他會員是「可被招募的對象」。

而這就是問題的核心,也是它跟「賣產品」的根本差別:

賣產品的時候,你的客戶在房間外面——你需要這四十個人幫你找到他們。所以他們是你的夥伴。

而招募夥伴的時候,你的客戶就是房間裡的這四十個人本身。

於是同一個房間的性質被換掉了:它從一個引薦網絡,變成一份名單。而在座的人從同事,變成了存貨

大家感覺得到這個轉換——這也是為什麼反應會那麼激烈。那不是對某個產業的偏見,是對「我剛剛被重新分類了」的直覺反應。

而最後那個算式,是這一集最有價值的部分

Misner 在收尾時給了一段話,我認為它比整條規定更值得記住:

「首先也最重要的,會員應該被視為引薦夥伴,而不只是客戶。如果一位會員把他的 BNI 分會看成一屋子的客戶,那他的觸及範圍就僅限於房間裡的這些人

相反地,如果他把這個團體看成有價值的引薦夥伴,那他就可以用好幾百、甚至好幾千人的規模來看待他的分會——透過這些引薦夥伴。」

這段話把整件事從「規定」翻轉成了「算術」:

把房間當客戶名單 → 你的市場上限是 40 人
把房間當引薦夥伴 → 你的市場是 40 × 每個人的人脈圈

所以在會議上推銷事業機會,不只是踩線而已——它同時是一個很差的商業決策。你為了眼前那四十個人,放棄了他們背後那幾千個人。

(這跟 Ep206 講的是同一件事:你看得見的是四十個職業別,而每一個背後都站著一群你不知道存在的人。)

📚 延伸閱讀

《向川普學談判》 喬治·羅斯

「人們在談判時往往很短視」 P158

羅斯這句話講的是談判桌上最常見的失誤:只盯著眼前這一局能拿多少,而忘記這張桌子還會再坐好幾次。而這正是 Misner 那個算式描述的狀況——把分會當成一屋子的潛在夥伴,眼前的四十個人看得非常清楚,而他們背後那幾千人是看不見的,於是自然被忽略掉。短視的定義不是貪心,是把可見的東西當成全部。而引薦式人脈經營之所以難,就難在它要求你為了看不見的東西,放棄看得見的東西——這在直覺上永遠是吃虧的,只有在算完之後才會發現相反。

而一對一裡呢?他的回答很誠實

這一段他自己說「可能會有點爭議」:

「一位會員在一對一會面裡跟另一個人談他的產品或服務,那是那位會員自己的事。只要是專業的、不強迫推銷的,在一對一裡談產品、服務和事業機會的各個面向,並沒有什麼不對。

……說到底,我沒辦法控制兩個人私下見面談些什麼。我控制不了。連試都不要試。

但他接著把「順序」講死了:

「在 BNI 會議的場合裡代表你的產品,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如果我們認識了你的產品、對你的產品有好感,那就回到最初那句話:人脈經營比較像農耕,是在建立那些關係和信任。如果我們信任你、也信任這個產品,那再一對一告訴我事業機會的事。

產品 → 信任 → 才輪到機會。這個順序不能倒過來。

而一對一是灰色地帶,所以我提供一個自己在用的判準:如果對方事先知道你今天的真正議程,他還會不會來?會,那是農耕;不會,那就是打獵——不管你講得多客氣。

本週行動

算一次你自己的乘數:分會有幾個人?如果他們是客戶,你的市場就是那個數字。如果他們是引薦夥伴,乘上他們各自的人脈圈——這兩個數字差幾百倍。②檢查你自己有沒有「機會」要賣:這條規定不只適用於 MLM。任何「客戶就是在座的人」的東西——課程、加盟、代理、招募——在會議場合都是同一個問題。③一對一前先做那個測試:如果對方事先知道你的真正議程,他還會不會赴約?④把規則當規則,不要當立場:這條準則是會員的顧問委員會訂的。執行的時候是在執行制度,不是在表達對誰的意見。

收束

Misner 說:「打獵與農耕,是描述 BNI 對 MLM 這個議題的態度、以及我們這條準則最完美的方式。」

而我想留下的,是他那句關於觸及範圍的話。

因為它讓這條規定不再是一種限制。它只是在阻止你做一件對你自己最不划算的事。

你可以把這四十個人變成你的名單,然後擁有四十個人;
也可以把他們變成你的夥伴,然後擁有他們認識的所有人。

賣產品的時候,你的客戶在房間外面,所以在座的是你的夥伴;而招募的時候,你的客戶就是在座的人本身——同一個房間,從引薦網絡變成一份名單。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15《BNI and Multi-Level Marketing》(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錄於 2011 年。規定內容、顧問委員會的來源、以及「引薦夥伴而非客戶」的觸及範圍說明均為節目原文所述;相關規範請以貴分會與 BNI 官方現行版本為準。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喬治·羅斯《向川普學談判》,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事業機會等於同一個行業別」的推論、「房間性質被轉換」的分析與一對一的判準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本文不涉及對任何特定公司或商業模式的評價。

EP125|「我需要拿掉圍兜,繫上圍裙」——一位三十年業務在說明會後說的話

BNI PODCAST ‧ EP 12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一位入行三十年的業務,在分會創會說明會結束後沒有站起來離開。他坐在原位發呆了一會兒,然後講了一句話——那句話後來被 Misner 拿去當成整集的標題。

那位叫 Bill 的業務

Misner 收到一位南達科他州董事寄來的訊息。那位董事正在籌備一個新分會的創會說明會,而現場有一位叫 Bill 的業務——三十年資歷的老手——從頭聽到尾,會議結束了卻沒有起身。

「他就坐在那裡,望著空中發呆。」

董事過去問他需不需要幫忙,而 Bill 說:

「你知道嗎,如果我是為了自己來的,這整套人脈的東西永遠不會有用。我需要拿掉我的圍兜,繫上我的圍裙,學著去服務這些人。」

Misner 的反應是:「哇。哇!如果這還不是付出者收穫這個概念、而且是一個超棒的總結,那我不知道什麼才是了。」

機制拆解:這不是在講慷慨,是在講你坐哪一邊

「圍兜換圍裙」這個比喻厲害的地方,在於它講的其實不是道德,是角色

圍兜是被服務的人戴的,圍裙是服務別人的人繫的。同一間餐廳、同一桌菜,但戴哪一件決定了你在這個空間裡是什麼身分。

而它最鋒利的一點是:這兩件不能同時穿。

很多人在人脈場合裡的姿態,其實是「我先繫圍裙表現一下,等一下再把圍兜戴回去」——幫個小忙、遞張名片、然後就開始等回報。而這件事別人看得出來,因為圍兜一直掛在脖子上。

Bill 那句話的力道也在這裡:他不是說「我要多幫忙一點」,他是說「如果我是為了自己來的」——他檢查的是自己來這裡的理由,不是行為的多寡。

Misner 說他沒什麼好補充的:「真正有效的人脈經營,就是拿掉圍兜、繫上圍裙。」

而 Priscilla 問了那個對的問題:怎麼做?

她問:那有沒有具體的方法可以落實?

Misner 給了十二項。我把它們原樣列出來,但先講一句:十二項太多了,沒有人做得完。所以列完之後我會把它們分成四類,你只需要從每一類挑一項。

提供引薦。
把人介紹給潛在客戶。
安排一場會面。Misner 特別強調這跟②不同——不是用 email 把兩個人牽在一起就好,是實際約出一場見面
邀請對方跟你一起出席某個場合,並在現場推薦他。「這是我朋友,他很擅長某某某。」
替對方的產品或服務背書,寫一封見證信。
在你的辦公室或家裡陳列對方的資料或產品。
轉發對方的資訊。例如你在發電子報時,放進別人的內容。
公開宣布。你去參加聚會或演講場合時,替對方的活動吆喝一聲。
提名對方去參加表揚與獎項。Misner 說這是比較少見的一項,而且可以是社區服務類的提名。(Priscilla 立刻說:這個很棒。)
把別人給你的引薦好好跟進。
擔任贊助者。如果你有能力贊助別人的活動或計畫。
發表推薦。如果你寫作、有電子報、有部落格,就在裡面推薦那些跟你有關係的人。BNI SuccessNet 就有一個「BNI Recommends」的專區。

把十二項壓成四類

這份清單看起來很零散,但攤開來其實只有四種資源:

一、給人(①②③④)——把你認識的人交出去。這是最直接、也最貴的一種,因為它動用的是你的關係。

二、借出你的通路(⑤⑥⑦⑧⑫)——五項裡最多的一類,而且成本最低。任何你手上有的「會被人看到的地方」都算:電子報、部落格、候診區的桌子、你去演講的場合、你的社群。

這一類最容易被低估。我們常覺得「我又不是網紅,沒有通路」——但一間診所每天有幾十個人坐在候診區,那就是通路。

三、給地位與資源(⑨⑪)——提名獎項、贊助。⑨特別值得做,因為它幾乎不花錢,而對被提名的人來說份量很重。

四、把收到的做好(⑩)——這一項最奇怪,我們單獨講。

第⑩項為什麼算「服務別人」?

前面十一項都是你主動給出去的東西。而第⑩項是「別人給了你引薦,你要好好做」——那怎麼會算是替對方服務?

Misner 的解釋是整集最精準的一段:

「當你給出一個引薦,你就把自己的一部分名聲交了出去。當你給出一個好的引薦,它會提升你的名聲。所以如果有人決定要給你一個引薦,你最好做得比平常更好、最好做到你所能做的最好——因為那會讓他看起來很好。」

換句話說:你收到引薦的那一刻,手上握的不只是一個客戶,還有引薦人的一小塊名聲。而那塊名聲是暫時寄放在你這裡的。

這個理解會改變很多事。多數人把收到引薦當成好消息、當成收穫;而正確的心態應該接近「有人押了東西在我身上」

所以那句「做得比平常更好」不是客套。平常的水準是你對自己的承諾,而這一次的水準是你對第三個人的承諾——而那個人不在現場、也不會知道過程,只會在事後聽到結果。

附帶收穫:他從不自我介紹

節目尾聲 Priscilla 說她特別喜歡第⑤項,因為見證在會議上很有力量——「你怎麼講別人都不嫌多,而他們自己講不出來。」

而 Misner 順著透露了他自己的一個規矩:

「每次我去演講,我從來不用介紹自己的背景當開場。有時候主辦單位會說『談一下你自己吧,讓我們更了解你』——絕不,我從來不做這件事。我有一份固定的簡介,由別人來唸。因為如果是別人說『他做過這個、做過那個』,那比你自己講要有說服力得多。」

這一點跟第⑤項是同一枚硬幣的兩面:你替別人背書的價值,正好等於你自己說不出口的那部分。所以這件事天生就是互惠的——不是因為要交換,是因為結構上只能這樣運作。

📚 延伸閱讀

《富爸爸,窮爸爸》 羅勃特·T·清崎

「想要真正富有,我們要能付出也要能接受」 P213

清崎這句話替「圍兜換圍裙」補上了必要的另一半。這個比喻如果只讀前半,會推出一個怪異的結論:好像最理想的狀態是永遠只給、不拿。但第⑩項說明了不是——好好地接受,本身就是一種給予。有人把引薦交到你手上,代表他押了名聲;你把那件事做到最好,等於把名聲連本帶利還給他。所以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該給還是該拿」,而是你拿的時候,知不知道自己拿到的是什麼。把它當成禮物的人,會辜負對方;知道那是託付的人,會做得比平常更好。

本週行動

從四類各挑一項,不要挑十二項:給人/借通路/給地位/把收到的做好。一週做四件事,比列一張做不完的清單有用。②借出通路是最便宜的那一類:候診區的桌子、你的電子報、你這週要去的那場聚會——想一想哪一位夥伴的資訊可以放進去。③提名一個人:想想有沒有哪個地方性的獎項、表揚、社區服務推薦,可以提名你分會裡的某一位。幾乎不花錢,但對他很重。④下次收到引薦,先想一句話:「這個人把他的名聲押在我身上了。」然後把那件事做到比平常更好。

收束

Misner 在節目裡兩次感謝那位南達科他州的董事和那位會員,因為這個比喻不是他想出來的。

而我覺得這件事本身就很有意思:一句能夠總結整個組織核心理念的話,來自一個剛聽完說明會、還沒加入的人。

他不是被教會的。他是坐在那裡發呆的時候,自己想通的。

而三十年的業務資歷在這裡不是無關的細節——那些年讓他非常清楚「戴著圍兜進場」是什麼感覺,也讓他一眼就看出這個房間的規則不一樣。

收到引薦的時候,你手上握的不只是一個客戶,還有引薦人寄放在你這裡的一小塊名聲。把它當禮物的人會辜負對方;知道那是託付的人,會做得比平常更好。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125《Take Off Your Bib》(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比喻出自一位南達科他州的 BNI 董事轉述、一位名叫 Bill 的與會者所說,十二項做法為節目原文所列。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勃特·T·清崎《富爸爸,窮爸爸》,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把十二項壓成四類的整理與診所端的例子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119|為什麼是「每人捐一元」,而不是「請大家踴躍捐輸」

BNI PODCAST ‧ EP 119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我得老實說:這一集有一大半已經過時了——講的社群平台早就關閉,講的活動是 2009 年的。但中間有一個募款設計,我認為值得單獨留下來,因為它可以直接搬到任何一個團體裡用。那個設計叫做「一美元」。

這集的來賓是 Misner 太太

Misner 這集人在 Big Bear 的湖邊小屋度假,把太太 Elisabeth(Beth)拉進來一起錄。而節目最後 Misner 才想到要補一句:「我不確定會員們知不知道,妳是基金會的執行長——這才是妳今天上節目的原因。」

兩人談的是 BNI 基金會。

先把過時的部分交代清楚

這一集有相當篇幅在介紹一個叫「BNI 基金會粉絲俱樂部」的線上社群,建在當時流行的 Ning 平台上——有輪播相簿、討論區、可以直接和申請補助的公益團體對話。

那個社群已經不存在了(官網在 2017 年加了註記)。所以那一段我就不轉述細節了。

但裡面有一句話,我認為比平台本身重要得多。Beth 在描述討論區的功能時說:

「你會看到 BNI 會員和董事實際上在跟這些公益團體對話。你猜他們在做什麼?他們在跟這些團體建立關係。這些團體大多可能認識某個 BNI 的人,但對 BNI 本身並不了解——所以這是一個很好的介紹,讓來申請的團體看到:我們是一個關係行銷的組織。」

這段話裡有一個很漂亮的雙重效果:發補助這件事,同時也是一次自我介紹。

基金會給錢,本來是單向的付出。但因為他們選擇了「讓申請者進來對話」而不是「填表、審核、匯款」,那筆錢就同時買到了一段關係——而收錢的那一方,反而是最理解「這群人到底是怎麼運作的」的一群人。

這件事對任何做公益的企業都成立:捐款的形式,決定了你除了錢以外還留下什麼。匯出去就結束,留下的是一筆支出;坐下來聊過,留下的是一個知道你是誰的人。

而真正值得留下來的,是那個「一美元」

2009 年十月,基金會第一次做了一個叫做 Each 1 Give 1 to Teach 1 的活動。

Beth 的說明是:「我們挑戰全世界的 BNI 會員,透過在自己的分會裡捐出一美元,來一起改變孩子的教育。」

Misner 補了一句:「或是一英鎊、一歐元、一日圓。」

Beth 接:「對,一日圓、一歐元,或者更多——你想貢獻多少都可以。」

機制拆解:為什麼是一元,而不是「請大家踴躍捐輸」

一塊錢當然募不到什麼錢。所以這個設計要解決的其實不是金額問題。

它把所有的拒絕理由都拿掉了。

「請踴躍捐款」這種說法,會讓每個人在心裡開始算一個很麻煩的題目:捐多少才不失禮?捐五百會不會顯得小氣?隔壁那位捐多少?而算不出來的人,最簡單的解法就是不要捐

而「一元」把那道題目直接刪掉了。沒有人會說自己付不起,也沒有人需要比較。

它把指標從「金額」換成了「參與率」。

當單位是一元,募到多少錢幾乎完全等於有多少人參加。而參與率是一個關於「我們是不是一群人」的陳述,不是一個關於錢的陳述。

而「或者更多」那四個字是關鍵。

一元是門檻,不是上限。實務上,真正掏錢的時候很少有人只掏一塊——因為一旦決定「我要參加」,金額就變成次要的問題了。

這個順序很重要:先讓人跨過門檻,再讓他決定金額。倒過來做——先問金額,很多人根本不會走到門口。

而那個數字告訴我們這招有沒有用

錄音當時,Misner 給了一組數字:

「到目前為止,BNI 基金會已經捐出超過 85 萬美元給慈善組織。我們希望在接下來一年半到兩年內達到一百萬美元。」

而他認為 Each 1 Give 1 to Teach 1 會是把他們推過一百萬那條線的助力。

Beth 補了一句我很喜歡的話:

「我們對這件事很興奮,但我們也要恭喜我們的會員——是他們支持並促成了這件事。」

這句話值得注意,因為它把功勞放回了正確的地方。一個組織捐出八十五萬美元,聽起來像是組織的成就;但那筆錢從頭到尾都是會員一筆一筆給的。

拿來用在自己的分會或店裡

「一元法」我認為是這一集唯一但也足夠的收穫,而它的用途遠不只募款:

任何你希望「大家都參與」的事,都應該先設一個低到不可能拒絕的門檻,再加一句「或者更多」。

想推動會員邀來賓?不要說「請大家多多邀約」,說「這個月每人邀一位」。
想推動一對一?不要說「請多做一對一」,說「這個月每人至少一場」。
想在店裡推動衛教分享?不要說「請大家多寫」,說「每人一則就好」。

而每一句後面都要接上那句「或者更多」——因為真正會做十場的人,本來就會做十場;你要處理的是那些卡在「要做多少才算數」而乾脆不做的人。

📚 延伸閱讀

《富爸爸,窮爸爸》 羅勃特·T·清崎

「我從小額開始播種,有些長成了」 P184

清崎這句話在談投資的起步,而它剛好說明了一元法為什麼有效——播種的邏輯跟採收的邏輯不一樣。採收看的是單次的量,播種看的是撒出去的顆數;而顆數多的前提,就是每一顆都必須夠小、夠便宜、便宜到你不必猶豫。所以八十五萬美元不是靠幾位大額捐款人堆出來的,是靠一個「小到沒有人會拒絕」的單位,乘上很多年、很多人。這件事在分會裡也一樣:一次很用力的邀約比不上連續十二個月、每個月一次的邀約——不是因為後者比較努力,是因為後者小到你真的做得下去。

本週行動

把一句「請大家多多」改成一個具體的最小單位:這個月每人邀一位、每人一場一對一、每人一則分享。門檻要低到沒有人能說自己做不到。②後面一定要加「或者更多」:門檻不是上限。你要處理的不是積極的人,是卡在「要做多少才算數」而乾脆不動的人。③如果要做公益,就別只匯錢:安排一次見面、一次參訪。錢匯出去只留下一筆支出,坐下來聊過才會留下一個認識你的人。④把功勞放回去:任何集體成果宣布的時候,講清楚那是每一個人一筆一筆做出來的。

收束

這一集大部分的內容已經隨著時間失效了——平台關了、活動結束了、當年那個一百萬的目標也早就過去了。

但「一元」這個設計還在,而且會一直有效。因為它處理的不是錢的問題,是人在面對一件不知道該做多少的事情時,會選擇什麼都不做這個永恆的問題。

而解法一直都很簡單:替他把數字定好,定到小得不像話。

「請大家踴躍」會讓每個人在心裡算一道很麻煩的題目——而算不出來的人,最簡單的解法就是不參加。「每人一元,或者更多」把那道題目直接刪掉了。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119《BNI Foundation Awareness》(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來賓:Elisabeth Misner,BNI 基金會執行長),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錄於 2009 年 8 月;其中介紹的線上社群平台已於後來關閉,Each 1 Give 1 to Teach 1 為 2009 年十月的活動,捐款數字為錄音當時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勃特·T·清崎《富爸爸,窮爸爸》,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一元法」的機制拆解與分會應用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51|「媒體不會為你的生意訪問你,但他們會訪問任何一個有書的人」

BNI PODCAST ‧ EP 5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是《付出者收穫》第八章的導讀,講 1995 到 2000 年那段。而中間有一句話,我認為是整個 BNI 早期歷史裡最好用的一句經營心法——雖然它聽起來像個玩笑。

起點:他想從「在生意裡忙」變成「為生意工作」

Misner 說那段時間他在做一個轉換:「我真的很努力想多花時間 working on the business,少花時間 working in the business。」而他得到的結論是,他該花更多時間在策略規劃、內容和教材上。

而當他去找教材的時候,發現了一件現在聽起來很難想像的事:

「這些年我讀了很多行銷方面的書和期刊,但我沒讀過任何一本談人脈經營的。如果你去查 1995 年以前的文獻,你幾乎找不到任何關於商業人脈與引薦行銷的東西。」

沒有教材,是因為這個領域根本還沒有人寫。

他在 1989 年自費出過一本《Networking for Success》,但流通有限。真正的第一本正式出版著作,是 1994 年與 Bard Press 的 Ray Bard 合作的《The World’s Best-Known Marketing Secret》——而那本書的編輯 Jeff Morris,後來成了《付出者收穫》的共同作者。

而他寫書的動機非常單純,是內部需求:

「當我們第一次出《The World’s Best-Known Marketing Secret》的時候,分會裡是沒有教育協調人這個角色的。原因就是沒有內容。我們沒有太多東西。」

而那個意外發現,才是這一集的重點

書出了之後,他們發現了一件原本不在計畫裡的事。Misner 的講法是:

「如果你去找媒體——特別是廣播,甚至報紙和電視——說『你們可以訪問我談談我的生意嗎?』他們會說:『去買廣告吧。我們不想訪問你談你的生意、談 BNI。』」

然後是那句:

「但是 Priscilla,媒體會訪問任何一個有書的白痴。而我有十本。」

結果是超過一千次的廣播、電視與報紙訪問,而且幾乎全部都是從書開始的。

更關鍵的是後面那半段:

「他們要我談那本書。我談那本書,然後他們一定會問:是什麼原因讓你寫這本書的?接著我就提到 BNI——然後你猜怎麼著?訪問剩下的大部分時間,他們都在談 BNI。」

機制拆解:被拒絕的不是你的內容,是你的類別

把這件事拆開,會發現一個很乾淨的結構。

兩種情況下,Misner 這個人是一樣的:同樣的專業、同樣的觀點、同樣想講 BNI。改變的只有一件事——他被歸到哪一類

沒有書的時候,他被歸類為「想曝光的業者」。而媒體對這一類的標準回覆就是「去買廣告」——因為你要的是他們的版面,你們是交易關係。

有書的時候,他被歸類為「有內容的來源」。而媒體對這一類是有需求的——他們每天都要填滿節目,缺的正是有東西可講的人。

於是同一件事,從「你有求於我」變成了「我們互相需要」。

這個機制值得記住的地方在於:當你一直被拒絕的時候,要檢查的不一定是你講得夠不夠好,而是你被放在哪一個抽屜。在錯的抽屜裡,講得再好也只會得到那個抽屜的標準答案。

而換抽屜的成本,往往比把內容磨得更好還低。

套用:這不只是「去寫一本書」

寫書對多數人來說不現實,但這個機制不需要一本書才成立。它成立的條件只有一個:你手上要有一個「不是在賣自己」的東西。

用分會的語言來說,這就是六十秒的兩種寫法:

「我們有做這個療程、有做那個療程,歡迎介紹」——這是廣告,聽的人會自動關掉。

「我最近整理了一件事:為什麼有些人術後恢復特別慢,通常跟三個生活習慣有關」——這是內容,聽的人會抬頭。

兩段話出自同一個人、同一家診所、同一週。差別只在於,第二段把自己放進了「來源」那個抽屜。

而還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Misner 寫書的初衷是對內的(給新會員的教材),媒體效益是意外發現的。

這個順序我認為不是巧合。因為對內做的教材有一個特性——它必須真的有用,不然自己人會第一個抗議。而正是那個「真的有用」,讓它在對外的時候站得住腳。反過來,一開始就為了曝光而生產的內容,通常兩邊都不成立。

插曲:他在康乃狄克州被認定為縱火犯

這一集有一段完全離題但太好笑,不記下來很可惜。

那是 Misner 的第一次現場直播電視訪問,在康乃狄克州的一個晨間節目。他在後台休息室,看到有人打扮成印地安人走過,然後是建築工人、然後是警察。有人說「看起來像村民樂團(Village People)」——結果電視上真的打出:「接下來,村民樂團,以及 Ivan Misner 博士談人脈經營。」

Misner 說他當下的反應是:「我排在村民樂團後面!」

節目要求他準備一個有畫面的東西,而他是個業餘魔術師——「關鍵字是業餘」——他打算讓書一翻開就冒出火焰。而看著村民樂團在台上把全場觀眾帶起來跳〈YMCA〉之後,他決定:再多放一點那個會助燃的魔術紙。

結果主持人拿起書打開的那一刻,火焰直衝上天。她尖叫著跳進共同主持人的腿上,攝影機停了、導播停了。她抓著胸口說的第一句話是:「還好我沒有在直播中罵髒話。」而共同主持人對著觀眾和後台喊的是:「服裝組,麻煩幫她拿條新褲子。」

Misner 的結語是:「在大部分的州,我被認為是人脈經營的專家;但在康乃狄克州,我被認為是縱火犯。」

(他後來說主持人原諒他了。他有試著提醒她兩三次,但導播趕時間,沒講成。)

1995–2000 的四個成長因素

Misner 最後歸納了那五年 BNI 高速成長的四個原因:

先把地基打好了。他說:「地基穩固之前,你沒辦法蓋房子。」組織結構、有能力的領導者、設計良好的手冊——光是給董事的手冊後來累積到將近一千頁。

在地擁有、在地經營。95% 的營收留在營運所在的國家。

跨過了國界,開始往新的國家擴展。

透過出書取得了更大的曝光。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項的位置。曝光排在最後,而且是排在地基之後——如果順序反過來,曝光帶來的人只會更快地發現裡面沒有東西。

📚 延伸閱讀

《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 葛斯坦、馬汀、席爾迪尼

「「直接打廣告」通常不是最好的方法」 P105

這句話和節目裡那句「去買廣告吧」剛好構成一組對照——媒體給 Misner 的建議,正是這本書認為效果最差的那條路。而作者群的理由不是廣告沒用,是廣告一開口就宣告了自己的身分:我是來賣東西的,於是聽的人會自動啟動防禦。同一份專業放進一本書、一份調查、一場衛教講座,它繞過的正是那道防禦——因為對方接收到的身分是「這個人有東西可以告訴我」。所以真正該問的不是「我要怎麼講才有說服力」,而是「我這次是以什麼身分開口的」。

本週行動

把下一次六十秒改成「內容」而不是「型錄」:不要講你有什麼服務,講你最近發現了什麼。一個觀察、一個數字、一個常見誤解都可以。②做一件對內用的教材:一份給員工的流程說明、一份給客戶的術後照護提醒。先讓自己人挑毛病,因為對內站得住的東西,對外才站得住。③檢查你被放在哪個抽屜:想一個你一直約不到、談不成的對象,問自己——他是把我歸類成「有求於他的人」還是「對他有用的人」?如果是前者,要換的不是話術,是身分。

收束

「媒體會訪問任何一個有書的白痴」這句話當然是自嘲,但它其實是一句很嚴肅的觀察:世界上大部分的門,都不是靠推得更用力打開的,是靠換一個身分走過去。

而 Misner 拿到那個身分的方式,並不浪漫——他只是為了讓新會員有東西可讀,坐下來把自己已經知道的事寫出來。

當你一直被拒絕,先別急著把話講得更漂亮。先確認一件事:對方把你放進了哪一個抽屜——在錯的抽屜裡,最好的內容也只會得到罐頭回覆。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51《Givers Gain, Chapter 8–A New Audience》(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本集為《付出者收穫:BNI 的故事》十四集導讀系列的第八集,涵蓋 1995–2000 年。電視訪問的完整版本,Misner 表示收錄於該書第八章第 68 頁。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葛斯坦、馬汀、席爾迪尼《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六十秒與診所端的對照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50|怎麼分辨「只想拿」的人——答案不在誠意,在順序

BNI PODCAST ‧ EP 5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起源於一封抱怨信。而 Misner 沒有直接回答那個問題——他悄悄把問題換掉了。而那個換法,才是這集真正的價值。

那封信問了什麼

有人讀了 Misner 一篇談合作的文章,寫信給他:

「你講的那種人脈經營,描述的是事情『應該』怎麼運作。但在真實世界裡,大家好像都抱著『我能得到什麼』的態度。我要怎麼防止這件事?怎麼避免把時間和心力浪費在某些人身上,最後才發現他們是這種態度?」

Misner 的短答案是:

「別再跟錯的人來往,開始主動去找對的人。相信我,我也在那裡待過、也做過。你真的有可能卡在一群錯的人裡面。」

這個回答表面上很普通,但它其實把問題換掉了。

來信者問的是怎麼過濾——一個防守動作,前提是「我已經在這個房間裡了,我要找出誰是壞人」。

Misner 回的是怎麼搜尋——一個進攻動作,前提是「我可以換房間」。

這兩件事的差別很大。過濾的人會一直很累,因為他把大部分心力花在辨識與提防上;搜尋的人也會遇到同樣比例的錯的人,但他的時間花在累積對的人身上。同樣的年資,兩個人手上的東西會完全不同。

六個訊號,而它們測的都不是誠意

Misner 給了六個可以觀察的跡象。我把它們原樣列出來,但請先注意一件事——待會兒回頭看,你會發現它們有一個共同結構。

在向你要任何東西之前,先問「我可以怎麼幫你」——而且是真心的。Misner 說:「很多時候你遇到一個人,他要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買點什麼,或是把他介紹給誰。那通常不是好跡象。」

願意花一段時間來建立專業關係,因為他理解要先建立可信度,才可能開始互相引薦。

願意花時間走出一般的商務互動,在專業之外也認識你這個人。

把人脈經營理解成務農而不是打獵——而且從行動上看得出來。

在要求你帶生意給他之前,先想辦法帶生意和人脈給你。

願意付出時間與知識,去幫助他的引薦來源成功。Misner 補了一句:「你怎麼幫你的引薦來源,不見得是給引薦,也可能是用其他方式幫忙。」

現在回頭看那個共同結構:這六項沒有一項在測「這個人是不是真誠」。它們測的全部都是順序。

先幫忙、還是先開口;先花時間、還是先要結果;先給引薦、還是先要引薦。

這件事很重要,因為誠意是看不到的,順序是看得到的。你沒辦法判斷一個人心裡怎麼想,但你百分之百可以記得他做的第一件事是什麼。而一個判準如果需要你去讀心,那它就不是判準,只是直覺。

紅旗要用數的,不是用一張定生死

Misner 用了一個美式足球的比喻,我覺得比六個訊號本身還好用:

「在美國,每次有人犯規,裁判就會丟出一面紅旗,那是一次判罰。你要看到幾面旗,才會意識到自己大概是在跟錯的人經營人脈?」

而他特別強調:「這些沒有一個一開始就是致命的,它們是一連串的旗子。」

這個模型比「這個人是不是掠奪者」好太多,原因很簡單:大多數人兩者都不是。

一個人第一次見面就開口要引薦,可能是掠奪者,也可能只是剛入行、緊張、被主管逼業績、或者根本沒人教過他。一面旗子就判死刑,你會錯殺很多可以合作十年的人。

但如果三個月內累積了四五面旗——每次見面都在要東西、從來沒問過你在忙什麼、答應的事沒下文——那就不需要再猜了。

第二個建議:一哩寬、一吋深的網不是網

Misner 的第二個建議是「把自己沉浸在建立關係的過程裡」,而他講了一句很直白的話:

「一個一哩寬、一吋深的人脈網,不是一個強的人脈網。」

他給的分工很清楚:

「這也是為什麼我告訴 BNI 會員要出去參加商會、社團這類團體——它給你人脈的『廣度』。而 BNI 應該要給你的是人脈的『深度』。」

而深度是有具體動作的:一對一、GAINS 交流表、固定出席、真正認識人。

他還提了一個很實際的技巧,是我覺得多數人沒做的:去參加商會或其他商業活動時,主動打電話邀請你自己人脈圈裡的人也到場。這樣你不只是去認識新的人,你還同時在加深既有的關係——同一場活動,做了兩件事。

Priscilla 補的那一刀:第三方背書會幫你篩人

Priscilla 說,如果從不只一個來源聽到某個人很不錯,那個效果非常強。

Misner 同意,並且透露了一件事——BNI 例會裡的第三方見證環節,其實是無意間發現的:

「我們是隨著時間偶然摸索出來,才把它放進例會的。我們發現讓別人站起來說『你應該跟這個人做生意,而原因是……』——通常就是『原因是』那一段,讓大家覺得:好,這個人真的很專業,而且他真的有在支持我和其他會員。」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他的重點放在「原因是」那半句。單純說「他很好」沒有資訊量;「他很好,因為上個月我臨時出狀況,他半夜還在幫我處理」才有。前者是評價,後者是證據——而只有證據會改變聽的人的行為。

📚 延伸閱讀

《富爸爸,窮爸爸》 羅勃特·T·清崎

「如果你想獲得,首先必須給予。」 P281

清崎這句話的重點不在「給予」,在「首先」——而那正是這一集六個訊號的共同結構。你沒辦法測量一個人的誠意,但你完全看得出他把哪件事排在前面。而這句話反過來讀更有意思:如果你在意別人是不是「只想拿」的人,那第一個要檢查的其實是自己的順序——這個月你主動幫過誰、在你開口之前。因為對方也正在數你的旗子,而他用的是同一套標準。

本週行動

改用數旗子,不要用貼標籤:想一位你最近覺得「怪怪的」的往來對象,具體寫下他做過哪幾件事。少於三面旗就先別下結論——通常是不熟,不是不良。②把一場活動用成兩件事:下次去商會或聚餐前,打電話邀請一位你想加深關係的夥伴一起出席。認識新人與加深舊關係,可以同時發生。③檢查自己的順序:回想上一次你主動聯絡某人,開場第一句是「我想請你幫個忙」還是「你最近在忙什麼」。這一題不用回答給別人聽。

收束

Misner 最後引了他寫過很多次的一句話作結:

「重點不是你懂什麼,也不是你認識誰;真正算數的,是你認識他們有多深。」

而把這句話跟開頭那封信擺在一起看,會發現一件事:那位來信者的困擾——「怎麼避免遇到只想拿的人」——其實是一個廣度的問題被當成了人品的問題。

當你跟五十個人各認識一吋深的時候,你確實會覺得世界上都是「我能得到什麼」的人。因為在那個深度,任何人能給你的、也只有這個。

你沒辦法看穿一個人的誠意,但你永遠看得見他的順序。而這件事對你也一樣成立。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50《What’s in It for Me?》(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勃特·T·清崎《富爸爸,窮爸爸》,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過濾 vs 搜尋」的拆解與收束段的推論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