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25|「我需要拿掉圍兜,繫上圍裙」——一位三十年業務在說明會後說的話
BNI PODCAST ‧ EP 12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一位入行三十年的業務,在分會創會說明會結束後沒有站起來離開。他坐在原位發呆了一會兒,然後講了一句話——那句話後來被 Misner 拿去當成整集的標題。
那位叫 Bill 的業務
Misner 收到一位南達科他州董事寄來的訊息。那位董事正在籌備一個新分會的創會說明會,而現場有一位叫 Bill 的業務——三十年資歷的老手——從頭聽到尾,會議結束了卻沒有起身。
「他就坐在那裡,望著空中發呆。」
董事過去問他需不需要幫忙,而 Bill 說:
「你知道嗎,如果我是為了自己來的,這整套人脈的東西永遠不會有用。我需要拿掉我的圍兜,繫上我的圍裙,學著去服務這些人。」
Misner 的反應是:「哇。哇!如果這還不是付出者收穫這個概念、而且是一個超棒的總結,那我不知道什麼才是了。」
機制拆解:這不是在講慷慨,是在講你坐哪一邊
「圍兜換圍裙」這個比喻厲害的地方,在於它講的其實不是道德,是角色。
圍兜是被服務的人戴的,圍裙是服務別人的人繫的。同一間餐廳、同一桌菜,但戴哪一件決定了你在這個空間裡是什麼身分。
而它最鋒利的一點是:這兩件不能同時穿。
很多人在人脈場合裡的姿態,其實是「我先繫圍裙表現一下,等一下再把圍兜戴回去」——幫個小忙、遞張名片、然後就開始等回報。而這件事別人看得出來,因為圍兜一直掛在脖子上。
Bill 那句話的力道也在這裡:他不是說「我要多幫忙一點」,他是說「如果我是為了自己來的」——他檢查的是自己來這裡的理由,不是行為的多寡。
Misner 說他沒什麼好補充的:「真正有效的人脈經營,就是拿掉圍兜、繫上圍裙。」
而 Priscilla 問了那個對的問題:怎麼做?
她問:那有沒有具體的方法可以落實?
Misner 給了十二項。我把它們原樣列出來,但先講一句:十二項太多了,沒有人做得完。所以列完之後我會把它們分成四類,你只需要從每一類挑一項。
①提供引薦。
②把人介紹給潛在客戶。
③安排一場會面。Misner 特別強調這跟②不同——不是用 email 把兩個人牽在一起就好,是實際約出一場見面。
④邀請對方跟你一起出席某個場合,並在現場推薦他。「這是我朋友,他很擅長某某某。」
⑤替對方的產品或服務背書,寫一封見證信。
⑥在你的辦公室或家裡陳列對方的資料或產品。
⑦轉發對方的資訊。例如你在發電子報時,放進別人的內容。
⑧公開宣布。你去參加聚會或演講場合時,替對方的活動吆喝一聲。
⑨提名對方去參加表揚與獎項。Misner 說這是比較少見的一項,而且可以是社區服務類的提名。(Priscilla 立刻說:這個很棒。)
⑩把別人給你的引薦好好跟進。
⑪擔任贊助者。如果你有能力贊助別人的活動或計畫。
⑫發表推薦。如果你寫作、有電子報、有部落格,就在裡面推薦那些跟你有關係的人。BNI SuccessNet 就有一個「BNI Recommends」的專區。
把十二項壓成四類
這份清單看起來很零散,但攤開來其實只有四種資源:
一、給人(①②③④)——把你認識的人交出去。這是最直接、也最貴的一種,因為它動用的是你的關係。
二、借出你的通路(⑤⑥⑦⑧⑫)——五項裡最多的一類,而且成本最低。任何你手上有的「會被人看到的地方」都算:電子報、部落格、候診區的桌子、你去演講的場合、你的社群。
這一類最容易被低估。我們常覺得「我又不是網紅,沒有通路」——但一間診所每天有幾十個人坐在候診區,那就是通路。
三、給地位與資源(⑨⑪)——提名獎項、贊助。⑨特別值得做,因為它幾乎不花錢,而對被提名的人來說份量很重。
四、把收到的做好(⑩)——這一項最奇怪,我們單獨講。
第⑩項為什麼算「服務別人」?
前面十一項都是你主動給出去的東西。而第⑩項是「別人給了你引薦,你要好好做」——那怎麼會算是替對方服務?
Misner 的解釋是整集最精準的一段:
「當你給出一個引薦,你就把自己的一部分名聲交了出去。當你給出一個好的引薦,它會提升你的名聲。所以如果有人決定要給你一個引薦,你最好做得比平常更好、最好做到你所能做的最好——因為那會讓他看起來很好。」
換句話說:你收到引薦的那一刻,手上握的不只是一個客戶,還有引薦人的一小塊名聲。而那塊名聲是暫時寄放在你這裡的。
這個理解會改變很多事。多數人把收到引薦當成好消息、當成收穫;而正確的心態應該接近「有人押了東西在我身上」。
所以那句「做得比平常更好」不是客套。平常的水準是你對自己的承諾,而這一次的水準是你對第三個人的承諾——而那個人不在現場、也不會知道過程,只會在事後聽到結果。
附帶收穫:他從不自我介紹
節目尾聲 Priscilla 說她特別喜歡第⑤項,因為見證在會議上很有力量——「你怎麼講別人都不嫌多,而他們自己講不出來。」
而 Misner 順著透露了他自己的一個規矩:
「每次我去演講,我從來不用介紹自己的背景當開場。有時候主辦單位會說『談一下你自己吧,讓我們更了解你』——絕不,我從來不做這件事。我有一份固定的簡介,由別人來唸。因為如果是別人說『他做過這個、做過那個』,那比你自己講要有說服力得多。」
這一點跟第⑤項是同一枚硬幣的兩面:你替別人背書的價值,正好等於你自己說不出口的那部分。所以這件事天生就是互惠的——不是因為要交換,是因為結構上只能這樣運作。
📚 延伸閱讀
《富爸爸,窮爸爸》 羅勃特·T·清崎
「想要真正富有,我們要能付出也要能接受」 P213
清崎這句話替「圍兜換圍裙」補上了必要的另一半。這個比喻如果只讀前半,會推出一個怪異的結論:好像最理想的狀態是永遠只給、不拿。但第⑩項說明了不是——好好地接受,本身就是一種給予。有人把引薦交到你手上,代表他押了名聲;你把那件事做到最好,等於把名聲連本帶利還給他。所以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該給還是該拿」,而是你拿的時候,知不知道自己拿到的是什麼。把它當成禮物的人,會辜負對方;知道那是託付的人,會做得比平常更好。
本週行動
①從四類各挑一項,不要挑十二項:給人/借通路/給地位/把收到的做好。一週做四件事,比列一張做不完的清單有用。②借出通路是最便宜的那一類:候診區的桌子、你的電子報、你這週要去的那場聚會——想一想哪一位夥伴的資訊可以放進去。③提名一個人:想想有沒有哪個地方性的獎項、表揚、社區服務推薦,可以提名你分會裡的某一位。幾乎不花錢,但對他很重。④下次收到引薦,先想一句話:「這個人把他的名聲押在我身上了。」然後把那件事做到比平常更好。
收束
Misner 在節目裡兩次感謝那位南達科他州的董事和那位會員,因為這個比喻不是他想出來的。
而我覺得這件事本身就很有意思:一句能夠總結整個組織核心理念的話,來自一個剛聽完說明會、還沒加入的人。
他不是被教會的。他是坐在那裡發呆的時候,自己想通的。
而三十年的業務資歷在這裡不是無關的細節——那些年讓他非常清楚「戴著圍兜進場」是什麼感覺,也讓他一眼就看出這個房間的規則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