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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281|他把引薦單遞回去——而嘴巴上講的全部是感謝

BNI PODCAST ‧ EP 28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一位聽眾 David 留言問了一個很誠實的問題:

「有時候我們會覺得有義務去處理一個很爛的引薦——就算那個人根本不適合。這種狀況該怎麼辦?」

而 Misner 給了一個動作,我認為是這整個系列裡最精巧的溝通設計之一。

他把單子遞回去

Misner 說他自己在早年親自開分會的時候,常常遇到這種事。有人跟他說「我有一個很棒的引薦」,然後給他一個名字和電話。

而他的第一句話永遠是:「你跟他談過了嗎?」

對方常常說:「沒有,我覺得你應該打給他。我覺得他會很適合。」

而 Misner 的評語是:「那不是引薦。那是一筆名單。」

但他沒有把這句話說出口。他做的是:

他把那張引薦單,遞回去。

然後說:

「我真的很感謝你想到我,那對我意義很大,謝謝你。

可不可以請你先打給那個人,確認他有沒有興趣?因為要算是一個引薦,那個人必須是有需求、而且有意願的。

如果他有興趣,那對我來說會是一個很棒的引薦。所以能不能麻煩你跟他確認一下,然後告訴我他願不願意談——我會立刻處理。」

而他解釋了為什麼一定要「遞回去」:

「你把單子遞回去,是因為你要讓一件事變得無比清楚:那不是一個好的引薦。

謝謝你,我很感謝你想到我,但那不是引薦,那是名單。而你不需要把這句話說出口——遞回去這個動作,就是它的潛台詞。

而這個設計為什麼精巧

把它的結構拆出來看:

用動作傳遞拒絕。用語言傳遞感謝。

而這兩者的分工,剛好解決了一個很難的問題。

如果你用語言說「這個不算引薦」——那是一句評價,而評價會傷人。不管你講得多客氣,對方接收到的是「我做錯了」。

而如果你用動作把單子還回去,同時嘴巴上全部是感謝——

訊息完整地傳達了,而對方的面子一點都沒有損失。

因為那個動作可以被解讀成流程(「喔,原來要先確認過才算」),而不是評價(「我給錯了」)。

而我認為這一招在台灣特別適用,理由很具體:

在我們的文化裡,動作比語言溫和。

因為語言會被逐字記住、會被轉述、會被解讀語氣。而一個動作可以被雙方默契地理解成「這是規矩」,然後翻頁。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有一句話,剛好是這件事的原則:

「把面子留給別人,裡子各自摸著。」(P300)

而 Misner 講了一句自我課責的話,我覺得很值得記住:

「這可能很難做。但我理解到——如果我不把它們遞回去,那我活該收到那些爛引薦。全部都是我自己的錯。」

一句話就能分辨「引薦」和「名單」

Misner 給的定義很清楚:要算引薦,那個人必須有需求、而且有意願。

而我想把它壓成一個在台灣可以直接用的判準,因為我們的用語太模糊了——「我給你一個 case」「我報一個給你」「我介紹一個」可能是任何東西。

判準只有一句:

對方知不知道你會打給他?

  • 不知道 → 那是名單。而你打過去,實質上就是陌生開發。
  • 知道 → 那是引薦。

一句話就分完了。

而我建議把這一句變成分會的共同語言——在交出任何一張單子之前,問一句「他知道我會打給他嗎?」

因為多數的「爛引薦」,其實不是惡意,也不是判斷錯誤。只是給的人沒有意識到這中間有差別。

而那個一九八〇年代的故事,教訓跟你以為的相反

這一集裡有一個我認為極好的故事。

一位女會員收到一個引薦,打過去。而電話那頭的男人對她吼:

「小姐,我不只不知道你是誰,我也不知道是誰把我推薦給你的。」

然後掛斷。

她去找 Misner,說:「我知道你都叫我們去跟成員談,但這件事我實在太挫折了,你能不能幫我跟她談?」

於是他們把那位引薦人拉到一旁。而她的反應是徹底的錯愕——Misner 用了一個英式的說法:她被震住了。

她說:

「我真的很抱歉。我兩個星期前遇到他。我還在建立我的引薦生意,所以那天我在做陌生開發。」

她是做廣告贈品的。她陌生拜訪了那位先生,推銷她的東西——他完全沒有興趣。

但她看到那位女會員的產品放在他桌上。

於是她說:「我認識做這個的人,如果你要的話,我很樂意幫你介紹。」

而那個人說好。他確確實實說了好。

那位女會員一臉不相信。而引薦人說:「管他的,我們現在就打給他。」

那是一九八〇年代,手機是磚頭大小的東西,很少人有。所以餐廳裡的電話在哪裡?在廁所旁邊的付費電話。

Misner 的描述很有畫面:他們三個人圍在男廁和女廁中間的那支公共電話旁邊,把耳朵都湊在話筒上。

電話接通。她說:「你記得我嗎?我們兩三個星期前見過。你那時候沒有要買廣告贈品,但我介紹了一位做某某產品的女士給你。」

而電話那頭傳來倒抽一口氣的聲音。

「喔天啊。是的,我確實記得你。她確實聯絡了我,而我對她……可能沒有我應該有的那麼有禮貌。

我真的很抱歉。我那時候才剛認識你,我不知道你是誰,但我確實記得那段對話,而我也確實需要那個產品。我對自己對她的態度感到很羞愧。

如果你可以請她再打給我,我保證我會接她的電話,也會看她的產品。」

幾個小時後她打了。對方見了她,也買了她的東西。

Misner 自己說:「那大概是同情性的購買。」

而他接的那句才是重點:

「但底線是——它確實是一個正當的引薦。它看起來不像,感覺也不像,但它就是。」

這個故事的教訓,比「不要輕易判斷」精確得多

我認為值得指出的是:

一個引薦的品質,在你打第一通電話的時候是看不出來的。

因為那通電話的結果,同時取決於四件事:

  1. 對方當下的心情。
  2. 他記不記得那段對話。
  3. 他手上正在忙什麼。
  4. 你開場講了什麼。

而這四項裡面,只有最後一項跟這個引薦本身的品質有關。

所以:

「這通電話很糟」和「這個引薦很糟」,是兩件不同的事。

而多數人會把前者當成後者的證據——然後從此不再接受那個人給的引薦。

所以正確的順序是:在你判定一個引薦是爛的之前,先確認引薦人做了什麼。

而在這個故事裡,引薦人做的事情完全正確——她確實問過對方,對方確實答應了。

問題完全出在第三方的心情,而那不是任何人能控制的。

Priscilla 說得對:爛引薦不只一種

節目最後,Priscilla 提出了一個很好的保留:

「希望這樣可以講清楚。不過 Ivan,我覺得爛引薦其實有很多不同的類型。你只講到其中一種。」

而 Misner 的回答很誠實:他說他沒看過任何一種爛引薦是這個建議處理不了的,但歡迎大家提出來。

我認為 Priscilla 是對的,而這是我覺得可以替這一集補上的部分。

至少有四種不同的「爛引薦」,而它們需要的處理方式完全不同:

類型一:對方不知情。(=名單)
處理:遞回去,請對方先確認。這就是 Misner 講的那一種,而他的方法是對的。

類型二:對方知情,但不適合。(職類搞錯、預算差太多、需求誤解)
處理:這是教育問題,不是退件問題。需要的是約一次一對一,把「什麼樣的人適合我」講清楚(我在 Ep303 寫過「引薦規格表」的做法)。把這一種當成類型一處理,會冤枉對方——因為他確實照規矩做了,只是他不夠了解你。

類型三:對方知情、也適合,但態度惡劣或根本是來找麻煩的。
處理:這是引薦人的判斷力問題,而且比前兩種嚴重。因為它消耗的不只是時間,是情緒。而且如果反覆發生,代表那個人在替自己處理麻煩的客戶——他把燙手山芋轉給了你。這一種要直接講,而且要講明白。

類型四:人情引薦。(台灣特別常見)
引薦人不是因為真的合適,而是為了交差、為了數字、或者為了還你上次的人情。
處理:這一種最難,因為對方是出於善意。不要當場拒絕。先去接觸、再回報結果、然後順便說明——這是我在 Ep298 寫過的順序,而它在這裡同樣適用:有行動在前,說明就不會像挑剔。

而分辨這四種的方法,其實就是問兩個問題:

  • 對方知道嗎?(不知道=類型一)
  • 引薦人是為了誰?(為了我=二或三;為了他自己的數字或人情=類型四)

而在講這些之前,他先講了一件更重要的事

值得注意的是,Misner 在回答 David 的問題之前,先繞了一圈,問了一個反過來的問題:

「如果你是收到爛引薦的那個人,你首先要想的是——你做了什麼去教育別人?

你必須非常清楚地讓大家知道什麼才是好的引薦。」

而他對這件事的態度相當不客氣:

「很好笑的是,每次我跟人講這個,他們都說『我懂,我了解』。胡說。

我去過很多場會議。人們常常把『自己具體在做什麼』描述得很糟,然後很驚訝為什麼別人不知道怎麼給他好引薦。」

他還順便又一次否定了自己最有名的發明:

「順帶一提,不要再做記憶鉤了。那在爭取引薦這件事上,幾乎完全是浪費時間。我知道很好玩,我知道我寫過一本關於它的書——我真希望我從來沒寫過。

它們在來賓日有用,其他時候用處不大。」

(他在 Ep329 也講過同樣的話。而值得注意的是,這裡他承認了一個合法的用途——來賓日。那算是比較平衡的說法。)

我認為這個順序很重要,而且它跟我在 Ep298 寫過的那件事是同一個結構:

當同一個錯誤重複發生,責任會從犯錯的人,移到握有資訊卻沒有傳遞的人身上。

如果你反覆收到不適合的引薦,第一個要檢查的不是那些人,是你有沒有講清楚過。

機制拆解:從收到到處理,四個步驟

第一步:先問自己一句。「這一季我有沒有具體講過『什麼樣的人適合我』?」如果沒有,那先修這一項,別的都是次要的。

第二步:分類。用兩個問題分出上面那四種。不要用「我覺得這個很爛」來分類,那不是分類,那是情緒。

第三步:對類型一,用「遞回去」。動作傳遞拒絕,語言傳遞感謝。而且要給一個明確的下一步:「你幫我確認一下,我立刻處理。」

第四步:對其他三種,一律先接觸再說明。就算你知道不會成,也去打那通電話。成本十分鐘,而它讓你後面所有的說明都不像挑剔。

而如果講過還是不改——那就照 Misner 說的:先跟本人談,談不成再找委員會。而順序不能顛倒(我在 Ep298、Ep320 都寫過理由)。

最後

我最喜歡這一集的地方,是那三個人擠在廁所旁邊打公共電話的畫面。

因為那個畫面說明了一件事:

那位引薦人沒有解釋,她直接打了電話。

她大可以說「我真的有問過他啊」「我不知道他為什麼那樣」——而那些話都是真的,也都沒有用。

而她做的是當場產生證據。

結果不只誤會解開了,那筆生意還成了。

所以如果要我把這一集濃縮成一句話,我會說:

爛引薦大多數不是壞人做的,是資訊不足造成的。而資訊不足這件事,有人願意多打一通電話就解決了。

「把面子留給別人,裡子各自摸著。」
——《底層邏輯2》劉潤,P300

本週行動

1. 交出任何一張引薦之前,先問一句:「他知道對方會打給他嗎?」不知道,那就是名單,不是引薦。

2. 收到名單型的引薦時,把它遞回去——動作傳遞拒絕,語言全部是感謝。

3. 把「爛引薦」分成四類再處理:對方不知情/不適合/態度有問題/人情引薦。四種的解法完全不同。

4. 在怪別人給得不好之前,先問自己這一季有沒有具體講過「什麼樣的人適合我」。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81《What to Do with a Bad Referral》(2012-11-07;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文中一九八〇年代之個案為原講者轉述,細節未經查證),相關主題另見 Ep 298、Ep 303、Ep 320、Ep 329、Ep 290,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把「遞回去」的技巧拆解為「動作傳遞拒絕、語言傳遞感謝」、「對方知不知道你會打給他」之單句判準、「第一通電話很糟不等於引薦很糟」之區分、以及四類爛引薦的分類與各自處理方式,均為改寫者之觀點,非原講者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劉潤《底層邏輯2》,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