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 - 最新消息

EP440|有個分會把整年的行銷預算花在一場派對上——而那件事,催生了整個組織的立法機制

BNI PODCAST ‧ EP 44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這一集裡有一段 Misner 從沒公開講過的故事——而它解釋了為什麼他總是說「那些規定不是我訂的」。

而 Dave 的問題,聽起來有點疲憊

而美國的 Dave 寫道:

「我們團體裡的會員,會盯著每一條規定問『為什麼』。為什麼要算缺席?為什麼要有指派的職務?」

而他講了自己的感受:「那真的很累人。有時候我覺得自己比較像個家長,而不是一位在經營關係的商業夥伴。」

而 Misner 的回答,是先把一個歸屬問題講清楚。

而他常被問「你為什麼要訂這條規定」

而他的標準答案是:

「我告訴他們:『不是我訂的。是你訂的。』」

而他會補一句說明:「不是你個人,而是你透過顧問委員會訂的。」

而他把這件事講到底:

「這個組織裡沒有任何一條會員政策,不是由顧問委員會創造或核准的。」

而這個歸屬問題之所以重要,是因為「總部訂的規定」和「會員自己訂的規定」,在心理上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

而那個顧問委員會的起源,來自一個很具體的失誤

而 Misner 先做了一個很誠實的自我批評:

「我用一種沒辦法有效規模化的方式創造了 BNI。……而它像雪球一樣滾了起來。」

而他講了自己第一個做錯的大事:

「我最早做錯的一件大事,是行銷的工作是分散的。每個分會基本上自己做自己的行銷素材,而他們有一小筆錢可以用。」

而 Priscilla 猜了那筆錢的用途:「辦派對?」

而 Misner 的回答是:「對。非常好的派對。真的、真的很好的派對。」

而那一場派對的畫面,他記了三十年

而他去了一個分會,那個分會把整年的行銷預算,全部花在一場大型的交流活動上。

而那個分會的說法是:「這會是真正把分會做起來的那件事。」

而實際的結果是:

「他們大約有 75% 的會員出席,而訪客一個都沒有。」

而那是 1985 年,而他們每人的餐飲成本大約 17 美元、預估七十個人。

而 Misner 描述當時的心情,這一句很有畫面:

「我記得我就站在那裡,心想:我正在吃掉這個團體的行銷預算。」

而隔週在另一個分會,他問那位擔任主席的律師,行銷經費用得怎麼樣。

而那位律師的回答很誠實:

「『說真的,我是個律師。這不是我應該做的事。你是創辦人,這件事應該由你來統籌,不是我。』」

而 Misner 承認:「那句話有它的道理。」

而他接下來做的兩件事,決定了這個組織後來的樣子

第一件:他自己先押了資源下去。

「我去辦了房屋的二胎、一筆信用額度貸款,然後去設計了大量的素材、印了手冊、訪客資料表、訪客卡。」

第二件:他沒有直接下令,而是找了一個任務小組。

而他的做法是:「我組了一個任務小組,只評估一件事——行銷經費的問題。而我希望每一個分會都有一位代表。」

而現場的共識很快形成:「我們都同意,我們當初設定的方式太分散、太沒有組織。」

而有人提出了集中化的建議,而 Misner 也拿出了他做好的東西給大家看。

而接下來這一段對話,才是這一集真正的重點

而 Misner 提出了那個現實的問題:

「『那很好,但如果我回去跟各分會說「你們那筆行銷經費,以後沒有了」——他們不會太喜歡的。』」

而那些會員的回答是:「『你說得完全對。你不能那樣做。』」

而 Misner 問:「『那我該怎麼辦?』」

而他們的回答是這一集最好的一段:

「『不不,我們去做那件事。因為如果我們去告訴分會——我們跟你們一樣是會員,尤其是在我們自己的分會裡——說這是我們想做的,而這是我們能拿到的東西……』」

而他們還主動要求帶著那些素材去:「『我們可以帶幾箱材料一起去嗎?』」

而他們給的理由是:「『如果是我們去告訴各分會,他們會比你去說「我們以後不做這件事了」更買單。』」

而 Misner 的反應是:

「我被震撼了。我被那些會員的承諾震撼了——他們願意去做一件能讓組織更強、但可能不受歡迎的事。」

而結果是:「他們去了,而在幾乎所有的分會裡都是一次輕鬆的過關。而我們完成了那個轉換。」

機制拆解:這件事同時解決了兩個問題

而我想指出這個做法的巧妙,因為它可以直接被任何組織借用。

而那個決定本身(收回分會的行銷預算)是一個會被討厭的正確決定——而這種決定最難推。

而他們做的事是:把「誰去講」跟「講什麼」分開處理。

①內容由所有人一起討論出來,所以它不是某個人的意志。

②而傳達由同儕去做,所以它聽起來不是命令。

而這跟 Ep464 那個訓練現場的故事是同一個機制:同一句話,從同儕嘴裡講出來,效果完全不同。

而杜拉克那句「員工主動參與廠房重建計畫」(《彼得·杜拉克的管理聖經》P404),指向的正是這種參與式的推動。

而柯維那句「主動積極不只適用於個人」(《與成功有約》P171),則說明了那些會員當時做的事:他們沒有等創辦人來處理,他們自己接了那個最難的部分。

放回台灣:這一招值得被系統性地使用

而我認為這個故事對台灣的分會和公司,都有直接的用處。

而每個組織都會遇到那種「正確但不受歡迎」的決定:收回一項福利、提高一個標準、取消一個大家習慣的做法。

而在台灣,這種決定特別難推,因為提出的人會被記住,而那個人之後要繼續跟大家相處。

而 Misner 那個做法給了一條路:

①不要自己拍板,先組一個有代表性的小組。而代表性比人數重要——每個次團體都要有人在裡面。

②讓小組成員自己去跟各自的圈子講。而不是由最高的那個人去公布。

③而在小組討論時,把你自己的功課先做好。

而第三點常被忽略,但它其實是關鍵:Misner 是先去貸款、把素材做出來、拿到現場給大家看,那個共識才形成的。

而如果他只是說「我覺得應該集中」,那場會議大概只會變成一場抱怨大會。

而以我自己在診所的經驗,這件事我用過,而且有效。

當我要改一個大家習慣很久的流程,直接宣布的成功率很低;而先找三位資深同仁討論、讓她們自己去跟其他人講,阻力會小非常多。

而那個差別不在於誰比較有權力,而在於「這是我們決定的」和「這是老闆決定的」,在心裡是兩件事。

如果是我們去告訴分會,他們會比你去說更買單。

收束

而 Dave 的問題是「為什麼規定這麼多」,而這一集給的答案其實是一個歸屬問題:因為那些規定是會員自己訂的。

而那個回答之所以有力,是因為它有一個具體的起源——一場沒有訪客的派對,和一群願意去講不受歡迎的話的會員。

📚 延伸閱讀

《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 諾亞·葛斯坦、史帝夫·馬汀、羅伯特·席爾迪尼

「這個承諾是自願的、主動的」 P121

把立法權交給會員,換到的正是這種承諾——自己參與訂出來的規則,遵守它不再是服從,是守自己的承諾。這比任何稽核都便宜,也都有效。

本週行動

下次要推不受歡迎的決定:先組一個有代表性的小組,讓成員自己去跟各自的圈子講。②先把功課做好再開會:帶著具體的方案進場,不要帶著問題進場。③如果有人問「為什麼有這條規定」:查清楚它的來源,然後把那個來源講出來。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440《Why the Rules?》(Ask Ivan 系列;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31、Ep 162、Ep 436、Ep 459,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所述之組織沿革為受訪者之個人回憶;政策制定機制與各項規定各區域不同且可能已調整,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定為準。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彼得·杜拉克《彼得·杜拉克的管理聖經》、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文中提及之《Givers Gain》為 Misner 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