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223|逃掉一次困難的對話,換來的是無限期的低度痛苦——而後者感覺不到
BNI PODCAST ‧ EP 22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米斯納博士在一場研討會上聽到講者史蒂芬·丹努齊歐說了一句話,他覺得完全可以套用在分會上:
「選擇困難的路,往往讓人生變得容易;選擇容易的路,往往讓人生變得困難。」
他的應用很直接:他看過一些分會走容易的路——不要求出席、不要求引薦品質、不執行制度、不維持氣氛,因為這些事情要維持起來確實很難。而真正的悲劇是,他們可以在這條路上走非常久,久到最後結果變得無可避免:分會逐漸衰弱。反過來,那些辛苦維持出席、維持引薦品質、照著制度走的分會,結果同樣無可避免——它們比較成功。
講者最後留下的問題是:「你的人生現在實行的是『難—易』,還是『易—難』?」
這句話很好記。但格言的問題是它只描述現象,不解釋機制——而如果不知道機制,你就只能靠意志力去執行它,而意志力會用完。所以我想做的是:把這句格言拆成它背後的結構。
兩條路的差別不是難易,是成本的分布方式
拿分會最常見的情境當例子:一位成員連續三個月出席很差。
困難的路:主席約他談一次。這場對話會不舒服、可能傷感情、可能被反駁、可能讓兩人往後幾週有點尷尬。成本很高——但它是一次性的,而且會結束。
容易的路:不談。今天不痛,這一週也不痛。但接下來會發生的是:其他成員看到沒有後果,出席標準整體鬆動;訪客感受到座位很空;認真的成員開始覺得自己被當傻瓜;一年後有三位好成員退出。
所以真正的差別不在「難」跟「易」,而在:
一個是集中的、一次性的、有明確結束的成本;另一個是分期的、無限期的、每一期都很小的成本。
而關鍵在於:分期付款的總額,幾乎總是遠高於一次付清。這就是那句格言的全部內容——它不是道德勸說,它是財務結構。
那為什麼大家還是選容易的路?因為分期的痛感覺不到
如果分期的總成本更高,而且大家其實都知道,為什麼幾乎所有組織都還是選了容易的路?
我認為答案不是意志力薄弱,而是感知的問題:
集中的痛有畫面、有具體時刻、可以預演——所以你會提前害怕它。你可以清楚想像自己坐下來對他說「我想跟你談談出席的事」,想像他的表情、他可能的回答、之後幾週的尷尬。這個畫面非常清晰,所以非常可怕。
分散的痛沒有畫面、沒有時刻、無法預演——所以你根本感覺不到它。「未來一年會有三位成員退出」不是一個畫面,它是一個抽象的推論;而且它發生的時候,你不會把它跟這一天的迴避連在一起。
所以人腦做的比較從來不是「一次的痛 vs 一年的痛」,而是「一個清晰可怕的畫面 vs 一團模糊的東西」。在這個比較裡,選擇迴避是完全理性的。
這個診斷很重要,因為它指向一個跟「你要更有勇氣」完全不同的解法。
解法:把分散的痛加總,讓它變得有畫面
既然問題是分期成本感覺不到,那解法就是把它加總並顯示出來。
不要說「我們的出席狀況有點鬆」,要說:「過去十二個月,平均每次會議有六個空位。一年五十二週,等於三百多個人次的缺席。同一期間我們流失了四位成員,其中三位在離開前的最後兩個月出席率都低於一半。」
同樣的事實,但現在它有畫面了。而一旦分期成本被加總成一個具體的數字,它就可以跟「那一場困難的對話」放在同一個天秤上比較——而在同一個天秤上,答案從來不會錯。
這個做法可以套用在任何一件你一直知道該做卻沒做的事:先把「不做」的一年份總額算出來。不用精確,估算就好。多數時候光是算出來這個動作,就會讓你當週把它做掉。
《執行長日記》裡有一句話正好接在這裡:「紀律是不受動機高低的影響」(P283)。而讓紀律不依賴動機的方法,就是不要把它交給感覺——交給數字。
但要小心:不是每一種困難都值得
這句格言有一個很容易被誤用的方向,而且我看過不少組織踩進去:把「痛苦」本身當成價值。
「這件事很難,所以它一定是對的」——這個推論是錯的。有些困難是必要的,有些困難只是沒有設計好。
分辨的判準只有一個:這個困難有沒有產生對應的產出?
要求成員每週準備十分鐘簡報——困難,但它產生了教育與曝光,這是投資。
要求成員手寫三聯式引薦單、會後還要抄一份給秘書——同樣困難,但它產生了什麼?如果答案是「沒有,只是我們一直這樣做」,那它不是紀律,是摩擦。
把摩擦誤認為紀律,是組織最貴的錯誤之一,因為它同時消耗了成員的耐性,又讓大家以為自己在堅持某種價值。而它特別難被發現,正是因為「這很難」在文化上聽起來像優點。
所以每年至少問一次:我們現在忍受的哪些困難,是有產出的?哪些只是還沒有人去簡化?前者留下,後者刪掉——刪掉摩擦,才有力氣承擔真正必要的那些困難。
比爾·蓋茲那個反駁,結論對但理由不對
米斯納舉了念大學當例子:唸完學位是困難的路,而統計上有學位的人一生的收入平均高於沒有的人。然後他處理了那個必然會出現的反駁——有人會說「可是比爾·蓋茲沒有學位」。
他的回應是:你不能拿蓋茲當例子,因為他在哈佛念了三年半,他其實是有大學教育的。
我認為這個反駁本身不太成立——沒有完成學位正是「輟學」的定義,念了三年半仍然是沒有學位。但米斯納的結論是對的,只是理由應該換成另一個,而且那個理由強得多:
用蓋茲來評估「輟學」這個決定,等於用樂透得主來評估「買彩券」這個決定。你看到的是一個被極端結果選出來的樣本,而分母——那些同樣輟學、然後沒有成為蓋茲的幾百萬人——是看不見的。
這裡有一個值得記住的邏輯要點:單一反例可以推翻「所有 X 都會 Y」,但不能推翻「X 通常導致 Y」。而幾乎所有關於人生選擇的主張都是後者——機率命題。所以當有人用一個成功的例外來反駁一個機率命題時,他其實沒有反駁到任何東西。
這個要點在分會裡也用得上。「可是某某人從來不出席,生意還是很好啊」——這句話不會推翻「出席與引薦相關」,它只是指出了一個例外,而例外的存在正是機率命題的預期。
放回台灣:在人情社會裡,困難的路更難
這一集列出的「困難的路」,在台灣的難度是加倍的,原因很具體:當責的核心動作是「開口指出問題」,而在台灣,開口指出問題等於動到對方的面子。
前面談過,面子在華人的商業環境裡不是虛榮,是一份公開的信用紀錄。所以主席去跟某位成員談出席,付出的成本不只是尷尬——他可能真的損失一段關係,而那段關係在同一個圈子裡會持續影響他好幾年。
因此在台灣,光是鼓勵幹部「勇敢一點」是沒有用的,因為那個成本是真的。有用的做法是把當責從「人對人」改成「制度對事」:
不是主席去講某某人,而是制度每個月自動產生一份出席與引薦的報表,寄給每一位成員(包括他自己)。報表沒有情緒、不針對人、也不需要任何人鼓起勇氣。而多數人在看到自己的數字排在後面時,會自己調整——不需要任何一場對話。
這件事在台灣的意義比在美國大:在人情社會裡,制度的價值不是效率,是替人擋掉開口的成本。而一旦制度承擔了那個成本,困難的路就變得可以走了——這也是為什麼在台灣,把規則寫下來、自動化、去人格化,往往比訓練幹部更有效。
《美好人生》裡有一句話,我認為是這一集最好的註腳:「我們往往在逃避命運的路途上,碰見命運」(P069)。分會迴避的那場對話,最後會以更貴的形式回來——只是那時候它已經不叫對話,叫收攤。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對成員採取不利處分,要有章程依據與正當程序。《人民團體法》第 14 條規定會員的權利義務事項應載明於章程,第 27 條規範會員大會的職權。以出席或參與度為由限制權利、停權或終止會籍,應依章程規定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
差別待遇可能構成權利濫用。《民法》第 148 條規定權利的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同樣的標準對某些人執行、對某些人不執行,除了損害信任,法律上也未必站得住。
企業內部要以規則落實當責,需符合勞動法規。《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規定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該條所列事項訂立工作規則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開揭示;第 12 條、第 11 條就終止勞動契約的事由設有法定限制。把「當責」寫成內部制度時,程序與依據都要備齊。
出席與績效紀錄的公布要留意個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第 19 條、第 20 條規範蒐集與特定目的外利用。內部管理所需的統計通常沒有問題,但把個別成員的數字轉發到其他群組或對外公開,就超出原本的目的。
「我們往往在逃避命運的路途上,碰見命運。」——《美好人生》P069
迴避的那場對話最後會回來,只是那時候它已經不叫對話。集中的痛有畫面,分散的痛沒有——而總額是後者比較高。
本週行動
1. 挑一件你一直知道該做卻沒做的事,先估算「不做」的一年份總額。算出來通常就會做了。
2. 把當責從人對人改成制度對事:每月自動產生報表,不需要任何人鼓起勇氣。
3. 每年檢查一次:我們忍受的哪些困難有產出?哪些只是沒人簡化的摩擦?後者要刪掉。
4. 遇到「可是某某人就沒這樣還不是很好」時,記得:單一例外不能推翻機率命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