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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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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170|自己的名片放左邊,別人的放右邊——而關鍵在「每一件外套」

BNI PODCAST ‧ EP 17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講的全是最表層的東西:穿什麼、站姿、名片放哪個口袋、有沒有笑。而正因為它們是最表層的,它們是唯一在你開口之前就已經在傳遞訊息的東西。

一、看起來像那個角色

Misner 說:「你會很驚訝有多少人在『外表』這個最基本的地方失分。」

具體的:商會早餐會不要穿得太隨便,西裝或至少商務休閒。

而他花比較多篇幅在講另一件事——睡飽

「參加早晨的人脈場合,你需要休息充足、頭腦清楚。前一晚要刻意多睡一點。如果你不是早起的人,就比平常更早上床,這樣隔天早上才不會看起來像行屍走肉。不管你灌了幾杯咖啡,人家看得出來你不在狀況內。

這一點對我們這種診所的人特別現實:例會是早上七點,而前一晚可能看診到十點半。

而值得注意的是,「累」在會場上不會被讀成「他昨天很拚」——它會被讀成兩件對你比較不利的事:要嘛這件事對他不重要,要嘛他已經忙不過來了。兩種解讀都不會讓人想把客戶交給你。

她說她的分會裡有人可以幫大家訂製印公司名的上衣,而洗地毯的、油漆的、水電的,很多服務業的會員都做了

她觀察到兩個效果:「它讓他們在客戶眼中看起來更專業,而且他們自己對自己的外表也產生了一種驕傲感——他們一直穿著,每次來開會都穿。」

Misner 補了一個很好的分析:

「現在我們比較少有制服了,而印上公司 logo 的上衣是最接近的替代品——甚至可能更好,因為它不像制服,卻帶著你的品牌。」

這個觀察很到位:它拿到了制服的辨識效果,卻沒有制服的從屬感。

而 Priscilla 加的最後一句才是重點:

「如果你穿著印有 logo 的衣服出現在市場或任何有公眾的場合,你其實有機會接到工作。人們會主動走過來。」

Misner 用自己的例子附和:他穿 BNI 的上衣或戴 BNI 的帽子時,「數不清多少次有人走過來說:『BNI!嘿,我也是 BNI 會員!你在哪個分會?』」

這跟 Ep399 講名牌時的結論完全一樣:這些東西真正的用途在會場外面。在會場裡,大家本來就認識你;在外面,它是唯一會替你開口的東西。

二、肢體語言

Misner 的說法是:

「在建立人脈關係這件事上,大部分重要的資訊——可信度、友善、真誠、開放——都是透過非語言的線索傳達的:姿勢、表情、手勢。」

他給的具體動作有四個:直視對方的眼睛、專注在他說的話上、身體微微傾向對話(而不是往後靠)、不要僵硬地站著雙手抱胸。

「微微傾向」那一項我覺得最實用,因為它是唯一一個你自己感覺得到的:你只要注意自己的重心在哪,就知道自己有沒有在聽。

三、那個兩個口袋的系統

這是全集最小、也最值得抄的一招。

「確定你知道自己的名片在哪個口袋。我知道這聽起來很扯,但——我把自己的名片放左邊口袋,把別人給我的名片放右邊口袋。我這樣做,是為了不要不小心把別人的名片發出去。」

而下一句才是關鍵:

「而我在我擁有的每一件外套裡,都把自己的名片放在左邊口袋。」

他也講了為什麼在意這件事:「沒有什麼比把別人的名片遞出去,更能大聲宣告你毫無準備、雜亂無章。」

機制拆解:「每一件外套」那五個字才是重點

左右口袋分開,這個點子任何人三秒鐘就想得出來。

而讓它真的有用的,是「每一件外套都一樣」

因為一個規則如果只在某些情況下成立——這件外套左邊、那件外套習慣放內袋、夏天沒穿外套就放包包——那你每一次都還是得想一下。而在遞名片的那個當下,你正在講話、正在記對方的名字、正在維持眼神接觸,你根本沒有多餘的注意力可以想。

所以這裡有一個可以推廣的原則:

一個只在某些情況下適用的規則,不是系統,是偏好。而只有系統能替你省下注意力。

同一個道理可以套到很多地方:鑰匙永遠放同一個位置、待辦事項永遠寫在同一個地方、術後衛教單永遠放在同一個抽屜。這些聽起來瑣碎,但它們的價值不在於整齊,在於把決策從當下移走

四、記得笑——而他承認自己做不好

Misner 說研究顯示,講話時面帶微笑會讓你顯得更開放、更坦率。而他很老實地補了一句:

「我可以告訴你,這是我自己有困難的一件事。」

他也給了分寸:「顯然你不會想做過頭,變成像個過動的小丑那樣一直傻笑、一直握手,只為了表現自己玩得很開心。」

而他對「怎麼做到」的說法,我覺得比「記得微笑」有用得多:

「你要看起來像是投入在這場對話裡、很高興在這裡。而這就是為什麼——放下你生活和工作上所有正在燒的那些火——然後專注在這個團體裡開始建立能見度和關係,是很重要的。」

換句話說:微笑不是一個表情,是一個心思在不在場的結果。如果你整場都在想診所裡那件還沒處理完的事,你的臉會誠實地說出來。

而 Misner 那句總結,其實有點殘酷

「在第一次見面這件事上,感知就是現實。如果人們覺得你不友善,他們就是不會傾向把生意轉介給你——甚至不會走到夠了解你、足以轉介給你的那一步,不管你實際上做得多好。

最後那半句是這一集真正的重量所在。

它說的是:外表這一層不是「加分項」,它是一道閘門。過不了這道閘,你的專業能力連被評估的機會都不會有——因為對方在還沒認識你之前就已經停下來了。

這件事聽起來不公平,而它確實不太公平。但它是免費就能修好的那一類問題——而那類問題不修,實在很可惜。

📚 延伸閱讀

《客訴管理》 谷厚志

「結論相同,帶給顧客的印象卻截然不同」 P066

谷厚志處理過大量客訴,而他反覆示範的一件事是:同樣的答覆、同樣的結果,換一種說法和態度,對方的感受可以完全相反。這句話直接支持了這一集那個聽起來很膚淺的主題——因為它說明了「表層」並不是內容之外的裝飾,它本身就是內容的一部分。而這對專業人士特別重要,因為我們最容易掉進一個陷阱:以為只要「實質」是對的,形式就無所謂。而事實是,對方接收到的從來不是實質,是實質加上它被傳遞的方式——而在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他手上只有後者。

本週行動

今晚早睡:不管灌幾杯咖啡,人家看得出來你不在狀況內。而「累」不會被讀成「他很拚」。②建立你的兩個口袋系統:自己的名片固定在同一側,而且是每一件外套、每一個包包都一樣。只在某些情況下成立的規則,不是系統。③穿著 logo 走出會場:它真正的用途在外面。在會場裡大家本來就認識你。④進門前先把火放下:微笑不是表情,是心思在不在場的結果。你的臉會替你誠實地回答。

收束

這一集的四個建議,沒有一個需要學習、需要天分、或需要花錢。

睡飽、站好、名片放對邊、把火放下。

而它們之所以值得一整集,是因為 Misner 最後那句話:「這一切創造的印象,字面意義上就發生在眨眼之間。」

你花了十五年練出來的專業,跟你今天早上有沒有睡飽,在那一眨眼裡的權重是一樣的。

這件事很不划算,但它是事實。

一個只在某些情況下適用的規則,不是系統,是偏好。而只有系統能替你省下注意力——在你最需要注意力的那個當下。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170《Get Your Act Together》(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內容源自 Misner 刊於 Entrepreneur.com 的同名文章。四項建議、兩個口袋的做法與 logo 上衣的討論均為節目原文。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谷厚志《客訴管理》,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規則與系統的差別」以及診所端的對照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169|「我創辦它的時候,沒想過它是一個知識網絡」——當副產品比主產品更被感激

BNI PODCAST ‧ EP 169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談的是一件很少被當成主菜的事:你的分會其實是一個智庫。

米斯納給了六個請教別人的原則:挑對方樂於談、也真的懂的領域問;仔細聽、寫下來、當一回事;順著對方談話裡提到的東西問;要有一個合理的理由;不要問對方平常會收費的問題;可以追問澄清,但不要辯論。

內容很實用。但這一集最值得停下來的,是他在開頭講的一句話:

「我創辦 BNI 的時候,並沒有把它想成一個知識網絡。」

而他後面補的那句更有意思:「這從來不是我當初設定的好處之一。可是每次我問會員從 BNI 得到了什麼,他們一定都會提到這件事。」

當副產品比主產品更被感激,那是一個很強的訊號

這件事本身比它聽起來重要。

他設計這個系統,是為了產生引薦。而他蓋出來的結構是:四十個不同行業的專業人士、同一個房間、每週一次、而且被規定要互相認識。

而這個結構的性質,遠遠超過它被設計的用途。把四十種專業每週鎖在一起,你不可能只得到引薦——你必然也會得到一個查得到答案的地方。

而這件事之所以便宜到近乎免費,是因為固定成本早就付掉了。那個房間、那個時段、那份信任,本來就要為了引薦而存在。知識交換是搭順風車來的。

所以這裡有一個我覺得對每個經營者都適用的原則:

當你發現客戶最感激的是你的副產品,那是你能收到最重要的策略訊號之一。

它的意思通常不是「你搞錯了主業」,而是:你手上有一個沒被承認、因此也沒被支援的價值來源。它現在靠運氣運作,如果你去支援它,它可以變成系統性的。

杜拉克在《管理聖經》裡那個著名的問題,正好就是這件事:「在顧客心目中,價值是什麼?」(P101)——這個問題之所以要問,正是因為創辦人的答案和顧客的答案經常不一樣,而且顧客那一份才算數。

值得注意的是,十五年後的今天,「知識網絡」仍然不在任何一份核心價值清單上。訊號被聽見了,但沒有被寫進制度。——而這其實也很常見:一個組織通常只支援它說得出口的東西。

最難的那一條:「不要問對方平常會收費的問題」

這是六條裡最重要、也最容易出事的一條。米斯納講得很直接:

「不要去找律師會員,開始問一堆實質的法律問題。也不要去問分會裡的會計師那些他平常會收費的會計問題。」

但他接著給的界線是這樣的:「基本問題是可以的……大部分人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大概越線了。」

而我認為問題就在這裡——「大部分人知道」其實不成立。

因為問的人和被問的人,那條線畫在完全不同的地方。而更麻煩的是:被問的那位專業人士,幾乎永遠不會說出口。他不會在早餐會上說「這個要收費喔」,他會回答你,然後有點不舒服,然後下次躲你。

所以我想提供一條比較硬的界線,是我自己在用的。

分界不在問題大小,在於他賣的到底是什麼

一位律師、會計師、醫師收的錢,不是資訊費。資訊現在到處都是。

他收的是「把判斷套用在你的具體事實上,並且為那個判斷負責」

一旦看清楚這件事,界線就很清楚了:

可以問的,是關於「地圖」的問題。這件事大概屬於哪個領域?一般來說會怎麼處理?我該找什麼樣的專業?大概要準備哪些文件?這通常要花多久?——這些問題不需要他讀你的資料,也不需要他承擔任何責任。

不能問的,是關於「你的案子」的問題。我這個情況能不能告?我這樣報可不可以?這份合約我可以簽嗎?——這些需要他看你的東西、做出判斷,而且判斷錯了他有責任。

一句話版本:問方向可以,問結論不行。

如果還是分不出來,有一個更簡單的物理檢驗:

如果他必須看你的文件才回答得出來,那就已經在收費範圍裡了。

而這件事不只是禮貌問題,還有一層很多人沒想到的:免費給出的判斷,責任並不會歸零。一位律師隨口說「你這個一定告得贏」,如果錯了,他是有風險的。所以當你把他推到那個位置,你不只是佔了便宜,你是把他的風險拉高了。下面的法規段落會再講一次這一點。

那個文宣的例子,其實藏著一條更好用的規則

米斯納舉的例子我很喜歡。一位會員在做行銷文宣,他去找另一位會員——不是因為那位是行銷專家,而是因為那位的文宣做得很好。他把草稿拿過去說:「我很喜歡你做的那份,你覺得我這個怎麼樣?」

米斯納順口說了一句:「他甚至不是行銷專家。」但我認為這正是這個例子最有價值的地方。

請教的對象不必是專家,只要他做過那件事,而且做成了。

而在很多情況下,做過的人給的答案其實更有用。因為專家會告訴你原則,做過的人會告訴你障礙——印刷廠會問你出血要留幾 mm、哪一種紙拍照會反光、送印前哪一個欄位最常忘記改。這些沒有寫在任何教科書裡,因為它們太瑣碎,可是它們正是會卡住你的東西。

而且還有一個很現實的好處:問「做過的人」完全沒有收費的界線問題,因為那不是他的專業,他也不靠那個賺錢。他純粹是被你認可了,而那是件開心的事。

所以順序應該是:先找做過的人,再找靠這個收費的人。前者處理你的九成問題,而且免費又愉快。

「不要爭辯」是對的,但不要做過頭

米斯納的最後一條是:問完之後閉嘴、注意聽、不要辯、不要爭。可以問「為什麼你會這樣說」或「我原本的印象有點不同」,但不要爭論。

這條規則對,但理由不是禮貌。真正的理由是:

爭辯會讓對方停止講真話。

一個提供意見的人,只要遭遇一次反駁,就會學到「坦白是有代價的」。而他的反應通常不是跟你吵,是換成安全的場面話——從此你聽到的都是「這樣也不錯啦」「都可以啦」。而你不會發現,因為那聽起來很客氣。

但這裡有一個要小心的地方:如果你完全不回應,你會拿到一堆其實用不了的建議,而對方永遠不知道原因。

所以我覺得正確的版本是一個很細、但很關鍵的區分:

不要反駁他的結論,但一定要補充你的事實。

「這一點我補一個資訊:我們的客人其實九成是回頭客,新客只佔一成。」——這不是爭辯,這是給他更好的輸入。而一個好的顧問聽到這句話,通常會自己改口,而且改得比你能想到的更好。

杜拉克在《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裡有一句更狠的話:「激發歧見,而非尋求共識」(P239)。他講的是決策場合,而分寸剛好在這裡——你要的是不同的觀點,不是別人同意你;但你也不該讓對方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給你觀點。

請教是少數「索取」與「給予」重疊的動作——但要做完最後一步

米斯納提到一句很對的話:「人們喜歡被別人請教。」而他也說,接受了別人的建議之後,你就有了一個再次聯絡對方的完美理由。

這裡值得再往前推一步。在一個以「付出者收穫」為核心的組織裡,請教是少數幾個「索取」和「給予」完全重疊的動作。

你拿走了他的時間,但你同時給了他三樣東西:對他專業的承認、一次真的有用的機會、以及一個他自己開不了口的接觸理由。

但這件事有一個大多數人不做的最後一步,而少了它,前面全部打折:

回去告訴他結果。

三個星期後,一句「我照你說的調了報價的呈現方式,這個月成交多了兩件」——這句話的成本是三十秒,而它做的事是:讓對方知道他花的那半小時,在世界上真的產生了一個結果。

而且要注意:就算你沒有採納,也值得回報。「我後來走了另一條路,因為某某原因,不過你那句話讓我想通了一件事。」——這同樣有效,而且更誠實。

我的觀察是,幾乎沒有人做這件事。而這也意味著,做了的人會被記得很久。

放回台灣:LINE 群組是很差的知識庫

Priscilla 提到她的分會有一個 Yahoo 群組,成員會在上面互相打聽——誰的廣告有效果、黃頁還有沒有用、有沒有人在跑 Google 關鍵字廣告。

今天在台灣,這件事的載體是 LINE 群組。而我要說一句可能不受歡迎的話:

LINE 群組作為知識庫,是徹底失敗的。

理由很具體:它不能好好搜尋、沒有結構、而且一個很好的回答會在兩天內被洗到看不見。一年之後,那個問題會再被問一次,然後再被回答一次——而回答的人通常已經沒那麼有耐心了。

結果是:知識被生產出來了,但沒有被保存。而生產知識是最貴的部分。

解法不必複雜。我建議最低限度的一個動作:

設一份共用文件,只做一件事——當群組裡出現一個好回答,把它剪貼進去,加上日期和是誰講的。

不必分類、不必美編。光是「可以搜尋」這一件事,就已經把它從聊天記錄變成資產。而加上「是誰講的」則有第二個作用——那份文件會變成一份長期的貢獻紀錄,比任何統計都真實。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免費的建議,責任不是零。《民法》第 535 條規定,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應依委任人之指示,並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換句話說,無償提供協助的注意義務標準較低,但仍然存在。當你請一位專業人士「順便」判斷你的個案,你不只是省了費用,也把他放進了一個他沒有收費卻仍需負責的位置。

有些事只有具資格者能做。《律師法》就非律師不得辦理訴訟事件及其他法律事務設有規定,《會計師法》就會計師業務亦有相應規範。這也是為什麼「聽了會員的意見就自己處理」是危險的——那位好心的會員無法、也不會替你的結果負責。

為了請教而提供第三人資料,要先想一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 條規定非公務機關蒐集或處理個資須有特定目的及法定事由;第 20 條規定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把客戶的合約、報價單、病歷或對話截圖拿給另一位會員看,即使只是想請教,也已經構成對個資的利用。先去識別化,是最省事的作法。

在群組裡交換價格資訊,風險比想像中高。《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就聯合行為設有定義,第 15 條原則禁止事業為聯合行為。同業之間就價格、數量、交易對象等交換資訊並形成合意,可能構成聯合行為。分會裡多半是不同行業,風險較低;但同業社群、公會群組裡討論「大家收多少」,就要非常小心。

「在顧客心目中,價值是什麼?」——彼得·杜拉克,《彼得·杜拉克的管理聖經》P101

他設計的是引薦,客戶收到的還包括一個智庫。而這個問題之所以要問,正是因為兩份答案經常不一樣——而顧客那一份才算數。

本週行動

1. 找一個上個月給過你建議的人,回去告訴他結果——三十秒的事,而幾乎沒有人做。

2. 請教時記住那條線:問方向可以,問結論不行。他得看你的文件才答得出來,就已經是收費範圍。

3. 先找「做過的人」,再找「靠這個收費的人」。前者處理你九成的問題。

4. 開一份共用文件,把群組裡的好回答剪貼進去,附上日期和作者。光是能搜尋,它就變成資產了。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169《Need Advice? Your Network Can Help.》(2010-08-25;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175、Ep 183,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關於副產品訊號、收費界線的判準、「不反駁結論但補充事實」、以及回報結果與知識保存的建議,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彼得·杜拉克的管理聖經》《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彼得·杜拉克),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166|攻擊是弱勢者的策略,因為它便宜——而點名一個比你小的對手,是你能送他最貴的禮物

BNI PODCAST ‧ EP 166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緣起很具體:米斯納自己的一位總監跑來問他——「外面有另一個人脈組織一直在講 BNI 的壞話,我們該怎麼回應?」

他的答案是一句亨利·福特的話:

「真正該怕的競爭者,是那個從來不理會你、只是一直把自己的生意做得更好的人。」

他還說了一句很有畫面的:「如果有人在咬我們的屁股,那是因為我們跑在前面。」

然後他舉了一個例子:大約十年前,有個特別兇的對手公開宣稱要「埋葬 BNI」。而從那個人進入市場之後,BNI 成長了將近 400%,至於那家公司——「我已經好幾年沒聽過他們了,我甚至不確定他們還在不在。」

這個哲學我大致同意。但它有一個機制沒被講清楚,還有兩種情況是它不適用的——而搞錯那兩種情況,代價很高。

「有人在咬你」確實是領先的訊號,但原因不是因果報應

先說那個十年前消失的對手。這個故事很好聽,但它作為證據其實很弱:單一案例,而且因果關係沒有被證明。

他們消失,可能是因為忙著攻擊而沒有改善自己。但更可能的解釋是反過來的:他們本來就比較弱,而正因為弱,攻擊才是他們唯一划算的策略。

這一點值得展開,因為它比「專注做好自己」更有指導性:

公開攻擊是弱勢者的策略,因為它便宜。

一個市佔第一的品牌,去點名一個小對手,能得到什麼?什麼都得不到,而且會失去一樣東西——它等於免費宣告「這家跟我是同一級的」。對小的那一方來說,這是他花再多廣告費都買不到的地位。

反過來,對挑戰者而言,指名龍頭幾乎穩賺:成本是零,而只要被回應一次,他就升級了。

所以米斯納的直覺是對的,但機制不是「行得正就會贏」,而是誘因結構:攻擊的方向,通常是由下往上的。這也是為什麼「有人在攻擊你」確實是一個有意義的訊號。

而這件事可以直接變成一個很好用的自我提醒:

當你發現自己很想公開反擊時,先問一句:我這樣做,是不是等於承認對方跟我同一級?

如果是,那你就是在送禮。而且是最貴的那一種。

順帶一提,米斯納在這一集裡示範了他自己講的東西:他提到「我現在也有一個對手在講非常惡毒的話」——但整集沒有出現任何一個對手的名字。

但有兩種情況,沉默是錯的

「不要理會,把自己做好」作為預設值是對的。但它有兩個明確的例外,而這兩個例外沒有出現在節目裡。

例外一:對方講的是可查證的假話。

「他們比較貴」是評價,隨他去講。但「他們沒有合法執照」「他們的講師沒有那個資格」「他們收了那筆錢」——這些是事實陳述,而且是可以被查證的。

對這一類,沉默會被當成默認。而且時間站在假話那一邊:拖得越久,澄清的成本越高,因為到後來你要對抗的不是那句話,是「大家都聽說過」。

但要注意——回應「事實」不等於公開對罵。正確的動作通常是安靜而具體的:直接、私下、書面(必要時存證信函),或者單純把可查證的事實提供給客戶,完全不提對方是誰。

例外二:對方不是在攻擊你,而是在重新定義這個市場。

這一種更危險,因為它安靜。當一個新對手用完全不同的模式在做同一件事——不同的收費方式、不同的通路、不同的技術——這時候「把自己的產品做得更好」正好是最糟的反應。

因為你會把一件即將沒有人要的東西,做得非常精緻。

所以我認為福特那句話應該補上一個限定,才是完整的:

不要回應攻擊,但一定要回應事實與結構。

攻擊是關於你們兩個人的,客戶其實不在乎。而事實與結構是關於客戶的,那你就不能不管。

柯維在《與成功有約》裡那句話仍然是最好的總結:「專注於你的影響圈」(P483)。而分辨的方式就是問——這件事落在我的影響圈裡,還是只落在我的關注圈裡?

誠實的一句:大家都變好,可能只是把門檻抬高了

「持續改善自己」這件事有一個很少被講的殘酷面,我覺得值得補上,因為它會影響你怎麼分配力氣。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有一句很冷的話:「一群人努力,只能提高分數線」(P278)。

意思是:如果整個產業的人都在把服務做得更好,那麼最後的結果不是每個人都賺更多,而是「做到這個程度」變成了及格線。客戶的期待會跟著上移,而你多做的那些,變成了理所當然。

這不是叫你不要改善——不改善你會被淘汰得更快。但它提醒了一件事:純粹的「做得更好」是一場沒有終點的軍備競賽,而且它不會自動產生差距。

真正能產生差距的,是同一本書裡的另一句:「差異化就給消費者帶來了體驗價值」(《底層邏輯1》P288)。

所以完整的版本應該是:在同一條軸線上更努力,只會抬高門檻;要拉開距離,得換一條軸線。

「一個行業只收一人」的真正理由,不是保護會員

米斯納自己提到了一個看起來像矛盾的地方:「有些人聽過我對競爭的看法之後會覺得這是矛盾的,因為我創立了一個一個行業只收一個人的組織。」

他的回答是:BNI 是一個安全的地方,讓人可以公開談自己的行銷方法、問題、想找什麼客戶,而不必擔心競爭對手就坐在旁邊做筆記。

這個回答是對的,但它講的是舒適度。而我認為還有一個更硬、也更能說服人的理由,而且它從產品本身推得出來:

因為這個系統的產出不是「一個人脈場合」,是「引薦」——而引薦在定義上就是排他的。

引薦是這樣一句話:「這件事你去找他。」

而如果同一個類別裡有兩個人,這句話就講不出來了。它會變成:「我認識兩個做這個的,都還不錯,你自己挑。」

而後面那句話的價值接近於零——因為它把判斷推回給對方,而對方要的正好就是不用判斷。

所以排他性不是一項保護會員的福利,它是產品本身的技術規格。拿掉它,產出的東西就不是引薦了。

而這個理解還有一個實際的好處:它告訴你這條規則該在哪裡從嚴、哪裡可以放鬆。

在會員之間真的會互相推薦的類別上,界線要抓得很緊,因為那正是「講不講得出那句話」會被測試到的地方。而在幾乎不會被引薦的邊緣類別上,把界線切得極細,就只是在製造稀缺感而已。

互補還是替代?有一個很乾淨的判準

這一集後半段講到合作。米斯納回憶,BNI 剛開始的時候,很多商會把他們當成競爭對手——「從大的角度看,你確實可以說 BNI 跟商會有點像競爭者:兩邊都在談人脈,兩邊都是組織。」

但他選擇把商會看成相容而非競爭,並且鼓勵會員去參加當地商會。Priscilla 補了一個更漂亮的作法:她的分會是以「整個分會」的名義加入柏克萊商會的。

這件事我很認同,但我想提供一個更明確的判準,因為「大家和氣生財」不能當作判斷依據:

看客戶同時使用兩者的結果——如果同時用會更好,那是互補;如果同時用是浪費,那才是替代。

用這個判準看:商會給你廣度(認識很多人、一次性的曝光),分會給你深度(少數人、長期、能產生引薦)。一個人同時做這兩件事,收穫確實會更好——所以它們是互補品,儘管它們爭奪同一個東西(你的時間)。

而這個判準會告訴你一件很實際的事:多數人擔心的「競爭對手」,用這個標準測下來其實是互補品。

拿我自己的行業當例子。另一家醫美診所是替代品——客人不會同時在兩家做同一個療程。但皮膚科、美髮設計師、健身教練、婚顧、營養師,全部是互補品——一個人把這些一起用,結果會更好。

而多數人的力氣分配剛好是反的:花很多時間盯著替代品在做什麼,卻幾乎沒有花時間去接互補品。而互補品那一邊,才是唯一有增量的地方。

放回台灣:不要在群組裡打那一架

米斯納提到一個很具體的場景:「很容易就會陷入那種網路上的叫囂——『喔是喔,那我也來講講你』,然後對方再回嘴。那完全是浪費時間。」

在台灣,這件事有幾個特別容易發生的版本:同業群組裡的酸言、Google 評論下的回覆、以及地方社團裡的耳語。

而我自己踩過的教訓是:公開回應負評,讀者記住的通常不是誰有理,是「這家會吵架」。

所以我現在用的規則只有三條:

一、對評價不回應,對事實回應。「服務不好」是評價,回一句誠懇的道歉與聯絡方式就好;「他們沒有醫師執照」是事實陳述,那就要處理。

二、回應事實時只寫事實,不寫情緒,也不提對方。把可查證的東西放上去,讓看的人自己判斷。

三、真的踩到線,走正式管道,不要走公開管道。存證信函比一百則貼文有用,而且它不會被截圖轉傳。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散布不實而損害同業信譽,有專條。《公平交易法》第 24 條規定,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或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注意這一條是雙向的——它保護你,也拘束你。而它要求的是「不實」,所以真實的比較與批評並不在射程內。

被侵害時有具體的救濟途徑。《公平交易法》第 30 條規定,事業違反本法之規定,致侵害他人權益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第 31 條並規定法院因被害人之請求,如為事業之故意行為,得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以上之賠償,但不得超過已證明損害額之三倍。也就是說,「不理他」是策略選擇,不是唯一選項。

「競爭對手坐在旁邊做筆記」不只是尷尬。《營業秘密法》第 2 條就營業秘密之要件設有規定(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具經濟價值、且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第 10 條就以不正當方法取得、使用或洩漏營業秘密設有規定。要主張保護,關鍵在「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所以會議中若確實會分享敏感資訊,事前的告知與規範是必要的,不能事後才說那是機密。

但也要接受合法的批評。《刑法》第 311 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之評論者,不罰。別人說你貴、說你不適合他,那是評論。把每一句負面意見都當成攻擊來處理,除了消耗自己,通常也站不住腳。

「專注於你的影響圈。」——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P483

對手怎麼講你,在關注圈;你的產品好不好、事實有沒有被澄清,在影響圈。分不清楚,力氣就會全部花在後悔上。

本週行動

1. 想公開反擊之前先問:我這樣做,是不是等於承認對方跟我同一級?

2. 分清楚兩種東西:對評價不回應,對事實回應——而回應事實時不提對方是誰。

3. 列出你的替代品與互補品各三個。你這個月花在互補品上的時間,有沒有比花在盯替代品上多?

4. 檢查一件事:你正在「更努力」的那條軸線,是不是全產業都在努力的同一條?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166《Competition? No Worries.》(2010-08-04;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182、Ep 190,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關於攻擊的誘因結構、兩種必須回應的例外、排他性作為產品規格、以及互補與替代判準的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節目中提及之個案為主講人自述之歷史事件,改寫者無從查證;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與成功有約》(史蒂芬·柯維)、《底層邏輯1》《底層邏輯2》(劉潤),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161|「我懂你的感受,我以前也這樣,直到我發現……」——請停在第二句

BNI PODCAST ‧ EP 16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來源很有畫面:米斯納的溝通專員把他書裡的一段建議,轉給了自己一位剛加入商會、卻完全不知道怎麼跟陌生人搭話的表親。而那段建議出自資深總監 Alice Ostrower。

四個步驟:

一、取得注意。用提問表示你對他有興趣。
二、加深興趣。回應他的答案,但不要把話題轉到自己身上。
三、涉入。使用「感受/曾經/發現」公式——「我知道你的感受,我以前也這麼覺得,直到我發現……」
四、串起來。把這個人的需求或目標,接到另一個人的資源、需求或目標上。

這四步是好的。但第三步我要提出反對意見——它是一個推銷技巧,而它被當成同理心在教。

「感受/曾經/發現」的第三段,是一個轉折

先看這個公式的完整結構:

「我知道你的感受。(同理)我以前也這麼覺得。(拉近)直到我發現……(轉折)」

前兩段是連結。而第三段的功能是把對方從他現在的位置,移到你的位置。

這不是我的猜測——這個公式本來就是從業務訓練裡的異議處理來的。它被設計出來的目的,就是化解客戶的抗拒。

而把一個異議處理的公式,放進「怎麼跟陌生人建立連結」的清單裡,會產生兩個問題。

第一,很多人聽得出來。「我以前也這樣,直到我發現」這個句型太有辨識度了,尤其在台灣,做過直銷、保險、房仲的人都聽過無數次。

而一旦被辨認出來,最糟的事情會發生:前兩段的同理心會被追溯性地取消。對方心裡浮出來的是——「他剛才說懂我,原來是在鋪梗。」

那比從來沒說過那句話更糟。

第二,它有一個內建的位階。「我以前也這麼覺得,直到我發現」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已經走過你現在這個階段了。

在一段你們才認識三分鐘的關係裡,這個位階是沒有基礎的。

《對應客訴的超共感溝通術》裡有一句話講得很到位:「做出正確的說明等於是在指出對方的錯誤」(P128)。你講的那個「發現」可能完全正確,但正確本身就是問題所在。

修法很簡單:停在第二句

我的建議是一個很小的改動,但效果差很多:

「我知道你的感受,我以前也是這樣。」——然後停住。

或者更好一點,接一句問句:「那你後來都怎麼處理?」

為什麼這個改動有用?因為當你不完成那個轉折,它就不再是一個技巧,而變成一句陳述。陳述沒有目的,所以沒有東西可以被識破。

而如果你的「發現」真的有價值呢?它不會消失。它會在對方問你的時候出現。

所以完整的規則是:

第三段只在對方開口問你的時候才講。

同一句話,主動講出來是推銷,被問了才講是回答。內容一個字都沒變,性質完全不同。

四個步驟裡,前三個都可以演,只有第四個不能

現在講這份清單真正的重心。

問問題,可以練。回應而不轉到自己身上,可以練。表現出理解,可以演。這三件事做得好的人,未必真的在乎你——他只是社交能力很好。

而第四步不一樣:「把他接到另一個人身上」,沒辦法演。

因為它同時要求三件事,而每一件都要真的付出過:

你得真的認識別人(那要花好幾年)、你得真的記得那些人要什麼(那要花心思)、而且你得願意動用自己在他們心中的額度(那有成本)。

所以第四步是這四步裡唯一一個有成本的訊號——而正因為有成本,它才是唯一真的產生東西的一步。

這也導出一個很實際的結論:

前三步的價值,完全取決於第四步會不會發生。

如果你從來不做第四步,那麼你的問問題、你的傾聽、你的點頭——就只是一場很有禮貌的閒聊。對方會覺得你人很好,然後回家,然後忘記你。

問一個會產出「缺口」的問題,不要問會產出「身分」的問題

米斯納在節目裡透露了他自己最愛用的一個問題,而它剛好就是通往第四步的那道門:

「你在這個行業裡遇到的挑戰是什麼?」

他說:當對方告訴你之後,那就是你成為連結者的機會。

這個問題比「你做哪一行」好用太多,而差別可以講得很清楚:

「你做哪一行」產出的是身分。「我做會計。」——這是一個名詞,而名詞沒辦法被媒合。你只能說「喔,會計啊」。

「你遇到什麼挑戰」產出的是缺口。「我最近一直找不到懂餐飲業的記帳人手。」——這是一個位置,而位置可以被填。

所以規則是:問會產出缺口的問題,不要問會產出身分的問題。

而這一點在台灣還有一個附帶的好處。台灣人問「你做哪一行」之後,很容易滑進「一個月做多少」「你們那行景氣嗎」這種評估型的問題——而問挑戰不會,因為它從一開始就把你放在幫忙的位置,不是打量的位置。

「我可以怎麼幫你?」——會被禮貌擋掉,除非你給選項

節目最後,Priscilla 分享了一段很動人的經驗:

「我去參加國際年會的時候跟幾位總監做了一對一,他們問我:『我可以怎麼幫你?』我真的被打動了——他們在乎到會問我這件事。」

米斯納回應說,這是最有力量的五個字,但你必須是真心的。

我完全同意這句話的份量。但我想指出一個實務上的問題,因為我自己問過很多次,效果常常不如預期:

大多數人答不出來。

「我可以怎麼幫你」是一個開放到接近無限的問題。而在台灣,被問到的人幾乎會反射性地回答:「不用啦,謝謝,我還好。」

這不是因為他不需要幫忙,是因為要在三秒內從整個人生裡挑出一件「適合請這個人幫的事」,太難了——而客氣是最省力的出口。

所以我現在都用一個有選項的版本:

「我認識幾個做餐飲的、也認識一些在做行銷的,這兩邊有沒有你現在會想認識的?」

或者更小一點:「你剛才說在找記帳的人,我幫你問問看好不好?」

而底層的原則是這一句,我覺得值得記下來:

開放式的好意,會被禮貌擋掉;具體的好意,才進得去。

因為具體的提議,對方只需要回答「好」或「不用」。而你替他省下的那個「想一想」,正是他答不出來的真正原因。

還有一個角度:這四步是給誰用的?

這一集把這四個技巧講成「你可以用來接觸陌生人的方法」。但如果場景是分會的訪客時間,我覺得應該把主詞換一下。

因為一位訪客在一個四十人、彼此都很熟的房間裡,正在做一件相當不舒服的事。

他不知道流程、不認識任何人、不確定等一下會不會被叫起來、也不確定自己會不會被推銷。而在這種狀態下,他沒有餘裕去欣賞你的提問技巧。

所以身為會員,我認為你的工作不是「用技巧接觸訪客」,而是降低他的成本。三件事,都很簡單:

一、把他介紹給第二個人。這件事的價值遠超過你自己跟他多聊十分鐘——因為只要他還只認識你一個人,他就不敢離開你身邊,而那對你們兩個都是負擔。

二、先告訴他等一下會發生什麼。「大概七點十分開始,中間會有一輪每個人講六十秒,然後是……」——不確定感是訪客最大的壓力來源,而它是免費就能消除的。

三、如果等一下要輪到他講話,一定要事先講,而且給他內容。「等等會請訪客講三十秒,你就講你做什麼、想認識什麼樣的人就好。」

最後這一點我認為最重要,因為訪客最怕的從來不是沒有人理他,是突然被叫起來、而他不知道要講什麼。那三十秒的尷尬,會蓋掉你前面所有的熱情。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訪客簽到表就是在蒐集個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規定蒐集個資時應明確告知蒐集之目的、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第 7 條並就當事人書面同意之要件設有規定——須於告知法定應告知事項後,當事人所為之允許始為有效。簽到表上多印一行告知文字,成本是零,缺了它問題不小。

「同意條款」不能寫得太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當事人就查詢、閱覽、複製、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等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簽到表上寫「本人同意放棄……」的那一行,是無效的。

加入前講的話,可能產生責任。《民法》第 245 條之 1 就締約上過失設有規定——於訂約前之準備行為,就訂約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對他方之詢問惡意隱匿或為不實說明者,對於非因過失而信契約能成立致受損害之相對人,負賠償責任。對訪客描述「加入後大概會有多少收益」,要格外克制。

成效陳述與肖像都要留意。《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禁止對服務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而活動照片若拍到訪客且可辨識,《民法》第 18 條、第 195 條就人格權與肖像亦有保障。拍照前問一句、上傳前再問一句,是最省事的作法。

「做出正確的說明等於是在指出對方的錯誤。」——《對應客訴的超共感溝通術》P128

「直到我發現……」那一段可能完全正確——而正確本身就是問題所在。停在第二句,等他問你。

本週行動

1. 用「我懂你的感受,我以前也是這樣」——然後停住,或問「那你後來怎麼處理?」

2. 問會產出缺口的問題(你最近卡在哪),不要問會產出身分的問題(你做哪一行)。

3. 把「我可以怎麼幫你」換成有選項的版本——開放式的好意會被客氣擋掉。

4. 遇到訪客,先做三件事:介紹第二個人給他、告訴他流程、事先講清楚他等一下要說什麼。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161《Make the Connection》(2010-06-30;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四項技巧出自 Alice Ostrower 於《Masters of Networking》之文章),相關主題另見 Ep 175、Ep 183,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四個步驟之原始內容著作權屬原作者;文中對「感受/曾經/發現」公式的反對意見與修正、對第四步為唯一成本訊號的分析、以及訪客接待建議,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主講人或原作者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對應客訴的超共感溝通術》,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160|這個故事的結論是「誠實直接的溝通」——而故事的關鍵動作,是一次善意的假裝

BNI PODCAST ‧ EP 16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有兩位來賓:賓州西部的總監 Deanna Tucci-Schmitt,和地板業者 Brian Smith。故事的名字叫做「牙縫裡的菜渣」——有時候你真希望有人告訴你。

事情是這樣的。分會裡的地毯清潔師(也是 Brian 的合作圈成員)去一位客戶那裡清潔時,發現地毯快到壽命了,就建議對方去 Brian 的店裡看看。

而客戶說:她以前跟這家做過,而上一次的安裝品質和服務讓她很失望。

於是那位清潔師在後來的一對一裡,把這件事告訴了 Brian。但他有一個要求——不要提到他的名字,因為那可能會傷到他跟那位客戶的關係。

結果非常好。Brian 修復了關係、依保固處理了問題;那位客戶後來蓋了新房子也交給他做,這兩年帶來了一筆可觀的收入——而那是他原本一定會失去的。

米斯納下的結論是:「清楚、公開、誠實、直接的溝通,真的可以解決問題。」

這句話沒錯。但這個故事裡最關鍵的那個動作,剛好是一次假裝——而全場三個人,沒有一個提到它。

那通電話是演的,而 Brian 自己講得很清楚

Brian 的原話是這樣:

「一對一之後,我打電話給那位客戶,就當作是一通例行的追蹤電話、或者滿意度關懷——畢竟距離我們上次施工已經好幾個月了——而且我裝作自己事先什麼都不知道。她確實開口了,把安裝的問題和溝通上的失誤都講了出來。我在那通電話之前,就已經準備好聽她講我早就知道的事。」

先講清楚:我認為 Brian 的處境是真的很難,而他的選擇是可以理解的。

他被要求保密,而他信守了那個承諾。他手上的選項只有三個:

說出消息來源——違背承諾,而且很可能讓那位清潔師失去一位客戶。
什麼都不做——客戶繼續不滿意,生意繼續流失。
假裝是例行追蹤——保住了來源,也解決了問題。

在這三個選項裡,他挑了傷害最小的那一個。而且要公平地說:那條鏈上最重要的一環(清潔師對 Brian)是完全誠實的。

但這裡有一個真實的風險,值得講出來:如果那位客戶哪天知道了,她會同時對兩個人失去信任。

而在一個小地方——不管是賓州的 Meadville 還是台南的永康——這種事被知道的機率,比多數人以為的高得多。只要那位清潔師哪天不小心說一句「我那時候有跟他提過」,整件事就翻掉了。

而其實有一個版本,不必假裝

我認為多數人在這種處境會卡住,是因為他們以為只有兩個選項:說出來,或者假裝不知道。

但這兩者中間有很大的空間。而關鍵是這一句:

不揭露,不等於假裝不知道。

你可以說真話,而不說全部的真話。舉個具體的版本:

「我最近在回頭檢視前幾年的幾個案子,我覺得我們那一次在溝通上可能沒有做好。我想直接跟您確認一下,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

拆開來看這句話:每一個字都是真的。沒有指名任何人。沒有假裝不知情。而它甚至比原版更好——因為它一開口就承認了自己可能有問題,這會讓對方更願意講。

如果她問「你怎麼會想到要問這個」呢?也有真話可以講:「我最近在整理,也有聽到一些回饋,但我想聽您自己說。」

「有聽到一些回饋」是真的,而且它保護了來源。你不需要為了守住一個祕密,而製造一個新的謊。

這件事之所以值得講,是因為它在台灣的商會與診所裡每天都在發生:有人私下告訴你一件關於你的事,然後你要去處理,而你不能說是誰講的。而多數人選的都是「裝作不知道」——因為那看起來最安全。

但它其實是最脆弱的那一個,因為它需要一直維持。而說真話但不說全部,不需要維持任何東西。

米斯納給的那個技巧非常好:「你這裡有一個公關問題」

節目中段,米斯納補了一個工具,我認為是整集實用價值最高的東西。

他說:有時候你要告訴的那個人,不會像 Brian 這麼好溝通。很多人一聽就反射性地防衛——「那不是我的錯!那超出我的控制範圍!」

而這時候可以換一個說法:

「你這裡有一個公關問題。」

他的理由是:「感受跟事實一樣真實。」而對方的反應通常會變成:「喔,公關問題。這個我認。不是我做錯什麼,但我認我有一個公關問題。」

這一招為什麼有效?我認為機制是這樣的:

它把「這是誰的錯」和「客戶現在相信什麼」切成了兩個問題,然後把第一個問題直接讓給對方。

一個防衛中的人,防的是責任歸屬。而「公關問題」這四個字,等於在他開口之前就先說了「這不是在追究你」——於是他要防的那個東西消失了,剩下的只有一個他可以動手處理的狀況。

換一句話說:它讓對方可以「不認錯地認帳」。

而這正是你要的。因為你需要的從來不是他有罪,是他去修。

但要補一個但書:如果那件事真的是他的錯,這個說法會讓他停在公關層次,不去修根因。所以它是一個打開對話的工具,不是一個結案的框架——門開了之後,該講的還是要講。

《對應客訴的超共感溝通術》裡有一句話,剛好就是這一招的原理:「不是合理的說明,而是如何打動對方的情感」(P076)。

Jeff 做的事,是一個成本全在他身上、好處全在別人身上的動作

Brian 提到一句:「就算那位地毯清潔師沒有從告訴我這件事裡得到任何好處……」

這句話值得算得更清楚一點,因為它解釋了為什麼這種事這麼罕見。

把那位清潔師的損益攤開來看:

如果 Brian 反應不好——他失去一位合作圈夥伴,而且以後每週都要見面。
如果客戶知道了——他失去一位客戶。
如果 Brian 處理得很好——他得到……什麼都沒有,至少沒有任何看得見的東西。

風險全部在他這邊,收益全部在對方那邊。

所以這裡有一個結構性的結論:

「你牙縫裡有菜渣」這一類的告知,在任何組織裡都會系統性地供給不足。不是因為大家不夠善良,是因為做這件事的人單方面承擔全部風險。

而既然是結構問題,喊「大家要勇於說真話」就沒有用。要改的是報酬:

第一,被告知的人一定要公開表達感謝。把一個沒有人看得見的貢獻,變成看得見的。

第二,也更重要——要讓所有人看到「講出來的人沒有受傷」。

因為在座每一個人都在觀察同一件事:下次換我,我講出來會怎樣?

而這也意味著一個很殘酷的事實:一次糟糕的反應,會讓接下來三年沒有人再告訴你任何事。而你不會察覺,因為那個世界看起來會非常平靜。

Deanna 講了一句被輕輕帶過的話,但它其實是一個可以自測的指標

Deanna 對 Brian 說:「他夠了解你,知道你是專業的,可以直接來跟你講這件事。而我想大多數人會躲起來、不敢提,或者覺得講出來很怪。」

這句話值得倒過來讀,因為倒過來之後它變成一個很好用的檢查:

「他敢跟你講」這件事,是一個關於你的評價,不是關於他的勇氣。

而它可以變成一個很具體、也很不舒服的自問:

過去一年,有沒有任何人主動告訴過你一件你不想聽的事?

如果答案是沒有,那有兩種解釋。第一種是你真的沒有任何問題。第二種是沒有人願意講。

而這兩種解釋的機率差距,大到不需要猶豫。

還有一件事:那位客戶不高興了好幾個月,而她從來沒有講

這個故事裡有一個細節很容易滑過去。Brian 說,那通電話「不是我平常會做追蹤的時間點」——距離施工已經好幾個月了。

也就是說:這位客戶不滿意了好幾個月,期間她一次都沒有告訴 Brian。

而這才是真正的常態。絕大多數不滿意的客戶不會抱怨,他們只是不再回來。而你會以為一切都很好,因為你的客訴數字很漂亮。

所以那位清潔師提供的,不是「一則八卦」。他提供的是一份本來永遠不會產生的資料。

而這也帶出一個經營上的提醒:你的客訴數量,不是你的問題數量——它只是「願意開口的那一小部分」。

要拿到其餘的,只有兩條路:你主動去問,或者有人替你講。而分會這種每週見面的結構,恰好是少數幾個能穩定產生第二種的地方。

《客訴管理》裡有一句話可以放在這個故事的結尾:「可能就會意外成為好口碑流傳的契機」(P294)。那位客戶後來蓋新房子還是找了 Brian——而修復過的關係,往往比從來沒出過問題的關係更牢。

放回台灣:菜渣要怎麼講

在台灣,這件事的難度更高一點,因為我們的社交默契是「不要讓人下不了台」。

所以我自己歸納了三個原則,都很小但很有效:

一、私下講,而且要單獨。不是在群組、不是在會後大家還在的時候。有第三人在場,同一句話的性質就變了——那不再是提醒,是評價。

二、講事實,不要講推論。「有客人反映上次的溝通有落差」是事實;「你們的服務好像有點問題」是推論。事實可以查證,推論只能吵架。

三、講完就給台階。「我也不確定完整的狀況,只是想說如果是我,我會想知道。」——這句話把「我在指正你」變成「我在幫你」,而且它是真的。

而如果你是被告知的那一方,只需要記得一件事:你的第一個反應,決定了未來三年還有沒有人告訴你。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瑕疵擔保是有期限的。《民法》第 354 條就出賣人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設有規定;第 359 條規定買受人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第 365 條並就此等權利之行使期間設有限制(自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客戶好幾個月都沒講」在人際上是誤會,在法律上則可能已經影響到權利的行使。

施工屬承攬,另有規範。《民法》第 495 條就承攬工作有瑕疵而可歸責於承攬人時之損害賠償設有規定;第 498 條並就瑕疵之發見期間定有明文。地板、裝修、設備安裝這類工作,適用的是承攬的規定而不只是買賣。

轉述客戶的意見,也涉及個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 條規定非公務機關蒐集或處理個資須有特定目的及法定事由;第 20 條規定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某某公司的某某太太說你們做得不好」——姓名加上具體評價的組合,已足以識別特定個人。轉述時去掉可識別的資訊,是比較安全的作法。

醫療領域的告知義務是法定的。《醫療法》第 81 條規定,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而 Brian 說「大多數問題最後都是溝通問題」——在醫療與醫美,這句話不只是經驗談,它是被寫進法律的義務。

「不是合理的說明,而是如何打動對方的情感。」——《對應客訴的超共感溝通術》P076

這也是「你有一個公關問題」為什麼有效——它讓對方可以不認錯地認帳。而你要的從來不是他有罪,是他去修。

本週行動

1. 要保護消息來源時,記得:不揭露不等於假裝。說真話但不說全部——「我在回頭檢視,覺得那次可能沒做好。」

2. 遇到會防衛的人,換一句:「你這裡有一個公關問題。」但記得那是開門的工具,不是結案的框架。

3. 問自己:過去一年,有沒有人主動告訴過我一件我不想聽的事?沒有的話,問題通常不在別人。

4. 有人跟你講菜渣,第一個反應要公開道謝——因為所有人都在看「講出來的人會怎樣」。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160《Spinach in Your Teeth》(2010-06-23;來賓:Deanna Tucci-Schmitt、Brian Smith;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161、Ep 174,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故事內容為來賓自述,改寫者無從查證;文中指出的隱瞞問題與替代作法、對「公關問題」技巧的機制分析、以及告知者成本結構的討論,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來賓立場,亦無意評價當事人;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對應客訴的超共感溝通術》、《客訴管理》,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158|想認識大企業的人?別去商會——他們沒有理由去那裡

BNI PODCAST ‧ EP 15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三個問題,用來決定你該去哪些場合、不用去哪些場合。而第二題的答案裡有一個反直覺的建議:如果你想認識大企業的人,不要去商會。

第一題:誰是我最好的潛在客戶?

Misner 說:「每一個目標市場,都對應到一套要求你去不同地方經營人脈的策略。」

如果你不確定自己的目標市場是誰,他給的方法很實在——回去看你過去的客戶名單

他們在哪些產業?做多久了?你的客戶到底是企業,還是一般消費者?

而接下來這一步,才是這一題真正的重點:

「整理出過去客戶的輪廓之後,去問身邊的人——有沒有什麼你可能忽略掉的模式。聽聽他們覺得誰適合你的生意。」

為什麼這一題不能只問自己

大部分的行銷教材會把這一題當成「自我盤點」——你自己坐下來想清楚。

而 Misner 特別叫你去問別人,我認為理由很實際:你是全世界最不適合看出自己模式的那個人。

因為那幾十個成交案,你每一件都在場。你記得的是每一件的理由:這個是朋友介紹的、那個剛好在辦活動、另一個是因為預算突然下來。你腦子裡存的是三十個故事,不是一個模式。

而旁邊的人沒有那些故事,他只看得到結果——所以他反而看得出「你的客戶好像有一半是三十五到四十五歲、家裡有小孩、自己有在做生意的女性」這種你從來沒注意過的事。

這一題適合直接帶去例會問。

第二題:我可以在哪裡遇到他們?

Misner 給了一張很具體的對照表:

小企業主 → 商會、地方商業協會、像 BNI 這樣的引薦組織。

大企業的代表服務性社團、非營利組織、志工活動、社區住戶協會。

一般消費者 → 你小孩的活動、少棒、童軍、教會活動。

第二列是反直覺的那一個,也是最有價值的一個。

機制拆解:要問的是「他為什麼會在那裡」

為什麼大企業的人不在商會?

因為他沒有理由去。

一位大公司的經理不需要開發客戶——公司有業務部門。他去商會拿不到任何東西,那個場合是為了「自己要找生意的人」設計的。

但他會去扶輪社、會去當某個基金會的董事、會去帶小孩的球隊。為什麼?因為那些場合滿足的是另一種需求:身分、貢獻、社交、孩子。

所以這一題真正的通則是:

不要問「那個場合有沒有我要找的那類人」,要問「我要找的那個人,會為了什麼理由出現在某個地方」。

前者是用職業別去搜尋,後者是用動機去搜尋。而人是被動機帶去某個地方的,不是被職業別帶去的。

套到我這一行也一樣。如果我想認識的是三十五到五十歲、有消費能力、會照顧自己的女性,那麼「醫美同業聚會」是最沒用的地方——那裡全是同業。而她們會出現在瑜伽教室、親子活動、社區讀書會、某個媽媽的群組裡。因為那些地方回應的是她們真正的動機。

第三題:我到底想認識誰?

Misner 的標準訂得很高:

「就算你講不出你想認識的人的名字,你描述得越好,你就越有機會遇到那位理想的對象。」

而他要的具體程度是這樣:

「越像雷射一樣精準越好——我是說,真的講出一個名字。『你知道嗎,我一直想聯絡上某某公司的某某某。』你越具體,結果會讓你越驚訝。」

而他要大家避開的,是那個所有人都講過的句子:

「『任何你覺得可能用得上這些服務的人都可以。』——這句話沒有告訴任何人任何事。」

而他點出了原因,這是全集最好的一個詞:

「那個具體性,是一個記憶觸發器——當他們遇到一個正在找某項產品或服務的人的時候。」

而「全方位服務」為什麼是災難

Misner 描述了那個最常見的失敗:

「人們站起來說:『我是全方位的某某某,什麼都能處理。』——這什麼都教不了任何人,從來都不會。」

而他也理解為什麼大家會這樣講:「這對做生意的人來說幾乎是直覺——他們就是想站起來說『我全都會,你需要什麼我都能做』。」

問題在於:

「那沒有給人任何可以掛在上面的東西,讓他能說出『等一下,我認識一個人剛好要那個』。」

「可以掛在上面的東西」這個說法很傳神。「什麼都能做」在對方腦中是一片平滑的牆,沒有掛鉤;而「產後掉下來的臉」是一根釘子。

Priscilla 補的那一句:一次只推一個

她說:如果你的生意有很多項服務,可以只專注在其中一項,針對那一種客戶就好——「你不必每次都想把你會的全部講出來。」

而 Misner 給了一個很具體的節奏:

「我會真的只專注在一種客戶,直到你確定大部分的會員都懂了、真的理解那個市場或那個產品。然後才換下一個產品或市場。」

注意那個切換的條件:不是「講滿三次」或「講滿一個月」,而是「直到大部分的人真的懂了」

而怎麼知道他們懂了?Ep116 提過一個很好的測驗:抽卡片替別人做六十秒。如果有人抽到你的卡卻講不出來,那就是還沒到。

📚 延伸閱讀

《通往財富自由之路》 李笑來

「因為定義不準確,所以思考範圍模糊」 P031

李笑來整本書的方法論,是從「把概念定義清楚」開始的——他的主張是:模糊的定義會直接產生模糊的行動,而人們常常誤以為自己是執行力不足,其實是定義沒做完。這一集三個問題,本質上就是三次定義練習:定義客戶、定義場域、定義那個人。而「我服務所有需要的人」之所以無效,不是因為它不夠謙虛,是因為它沒有定義任何東西——它劃出的範圍等於全世界,而範圍等於全世界,等於沒有範圍。所以下次覺得引薦來得太少的時候,可以先不要檢討努力程度,先檢查一件事:你有沒有把要找的東西定義到別人能夠辨認的程度。

本週行動

第一題拿去問別人,不要只問自己:把過去客戶名單整理出來,請兩三位夥伴看看有沒有你沒發現的模式。你在每一件成交現場,所以你看到的是故事,不是模式。②用「動機」而不是「職業別」找場合:先問「我要找的那個人,會為了什麼理由出現在某個地方」。大企業的人不在商會,他們在服務社團和孩子的球隊旁邊。③這個月只推一項服務:推到大部分夥伴都講得出來為止,再換下一項。切換的條件是「他們懂了」,不是「我講夠了」。④下次開口指名道姓:不要說「任何需要的人」,說出一個公司名、一個職稱、甚至一個人名。具體性是記憶觸發器,模糊沒有掛鉤。

收束

Misner 最後給教育協調人的建議是:把這三個問題帶回分會,當成一個為期三週的練習——每週處理一題,收集大家的回饋。

而這三題連起來看,其實是一條很乾淨的漏斗:

(定義對象)→ 哪裡(定義通路)→ 哪一個(定義目標)。

而多數人的問題不在於哪一題答錯,是三題都沒問過——所以每週站起來的時候,只好講那句最安全、也最沒有用的話:我什麼都做。

不要問「那個場合有沒有我要找的那類人」,要問「我要找的那個人,會為了什麼理由出現在某個地方」。人是被動機帶去一個地方的,不是被職業別。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158《Three Essential Questions》(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錄於 Misner 出席匹茲堡美國全國年會期間。三個問題與場域對照表均為節目原文。文中書籍引文出自李笑來《通往財富自由之路》,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用動機而非職業別搜尋」的通則、以及診所端的例子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155|第 1 級和第 2 級的差距不是努力,是「有沒有先問過那個人」——而在台灣,那還是法律問題

BNI PODCAST ‧ EP 15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是引薦等級的上半場,從最低的第 1 級講到第 5 級:

第 1 級:只有姓名與聯絡方式。
第 2 級:引薦人已經把你的文宣與公司資料給了對方。
第 3 級:對方正在等你的電話。
第 4 級:引薦人給了對方一段見證或推薦信。
第 5 級:引薦人寫了一封引介與推薦信(今天多半是電子郵件)。

而米斯納對第 1 級的評語很不客氣:「這其實沒有比拿到一個電話號碼好多少。」

然後他講了一句話,我認為是這一集最誠實、也最值得停下來的:

「而有趣的是,『只有姓名與聯絡方式』往往正是人脈組織裡產生出來的那一種引薦。而我們可以做得比這個更好。」

一個組織的創辦人,在自家節目上說:我們每週產出的東西,多半是我自己量表上的最低級。

那道差距不是努力的差距

為什麼分會會系統性地產出第 1 級?大家通常的解釋是「大家不夠用心」。

但我認為真正的原因藏在第 1 級和第 2 級之間,而它不是程度問題:

第 1 級,是唯一一種「不需要事先跟那個人講過話」就交得出來的引薦。

你想到某個朋友可能需要,把他的名字和電話寫下來,交出去。整個過程,那位朋友完全不知情。

而從第 2 級開始,每一級都要求同一件事:你得先去找那個人講一句話。

第 2 級——你得把資料拿給他。
第 3 級——你得跟他說「我讓某某跟你聯絡」,而且他得答應。
第 4 級、第 5 級——更不用說了。

所以第 1 級和第 2 級之間,不是「花五分鐘」和「花十分鐘」的差別,是「零通電話」和「一通電話」的差別。

而那一通電話,就是全部的成本所在——因為它要求你承擔一件事:對方可能會說不要。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在統計壓力下,第 1 級會大量出現:它是唯一一種可以在會議前十分鐘、坐在車上、單方面生產出來的引薦。

而在台灣,第 1 級不只是品質問題

現在講一件我覺得台灣的分會很少談、但應該要談的事。

把一個人的姓名與電話,在他不知情的狀況下交給第三人——這在台灣不只是「引薦品質不好」,它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

那位朋友把電話給你,是為了你們之間的往來。「讓一個做生意的陌生人打給他」,並不在他當初給你電話的目的範圍裡。

而在醫療、醫美這一類領域,情況更嚴重:「我朋友最近在煩惱皮膚的問題,你打給她」——你轉出去的不只是一組電話,還是一則關於她健康狀況的資訊。而那一類資料在台灣受到更嚴格的規範。細節在文末的法規段落。

但這裡有一個很漂亮的地方,我覺得值得強調:

修正的方法只需要一句話,而那句話同時把第 1 級變成第 3 級。

「我認識一位做這個的,我把你的聯絡方式給他,讓他跟你聯絡好嗎?」

問完之後,如果對方說好——你不但合規了,而且對方現在正在等那通電話。你從量表的最低級,一步跳到了第 3 級。

合法的作法,剛好也是比較好的作法。這種事不多見,遇到了就該用。

第 3 級的價值不在「他知道你要打來」

米斯納在第 3 級特別強調:要確認引薦人授權你使用他的名字。

這句話很容易被讀成一個禮貌問題,但它其實是這一級全部的價值所在。

因為第 3 級真正給你的,不是「對方有心理準備」——是一個開場白。

陌生電話最難的從來不是被拒絕,是前五秒鐘你沒有立足點。你是誰?你為什麼打來?我為什麼要聽?

而「陳先生要我打給您」這句話,一秒鐘就把你從陌生人變成了「陳先生的人」。你不是在建立一段新關係,你是在借用一段已經存在的關係。

所以有一個很小、但差很多的操作細節:

那句話必須在前十秒說出來,而且說的是引薦人的名字,不是你的公司。

多數人的開場是「您好,我是某某公司的某某某」——等於把手上最有價值的資產,放到第三句才用。而多數人在第二句就已經決定要不要繼續聽了。

主持人被已讀不回,而米斯納給了兩個建議:一個過期了,一個永遠有效

這一集最實用的部分,來自 Priscilla 的真實困擾。

她收到一封電子郵件引介(也就是第 5 級),她回了信、也副本給引薦人,自我介紹並提議見面喝杯咖啡。

然後就沒有下文了。

她問:「接下來我該怎麼辦?」

米斯納給了兩個建議。

技術性的那一個已經過期了。他花了不少時間介紹 Outlook 的「要求送達回條」與「要求讀取回條」功能。而在 2026 年,讀取回條基本上已經沒用了——多數郵件系統預設不回覆,而且主動要求讀取回條,本身就會被當成一種打擾。

但社交性的那一個,十六年後完全有效,而且我認為它是這一集最值得帶走的東西。

他的建議是:回去找那位引薦人,但不要讓任何人難堪——

「你就說:你有看到我寄給某某的信,我想跟你說一下,他還沒有回我。也有可能是被垃圾信件擋掉了。」

請注意最後那半句。它是整段的核心。

替沉默預留一個台階

為什麼「也有可能被垃圾信擋掉了」這句話這麼重要?

因為沉默有很多種原因,而其中大部分都不好意思講出口。

我沒興趣、我忘了、我當時想說晚點回結果就忘了、我其實只是不好意思拒絕引薦人——這些理由,沒有一個是說得出口的。

所以如果你去追問「你怎麼沒回我」,你等於在逼對方從一堆難堪的選項裡挑一個。而多數人的選擇是:繼續不回。因為沉默至少不用承認什麼。

而「可能被垃圾信擋掉了」給了他一個完全無害的出口:「啊,真的耶,我剛剛去翻才看到!」

那句話是不是真的,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讓對方可以零代價地回來。

所以我把這一招取個名字,因為它值得被記住:

替沉默預留一個台階。

而它的適用範圍遠遠超過引薦:報價寄出去沒回、訊息已讀不回、合作談到一半沒消息、邀約沒有下文。

而句型是共通的:先講事實,再自己提供一個無害的解釋。

「上週的報價不知道有沒有收到,我怕信被擋掉。」
「不知道您那邊最近是不是很忙,我先把資料再放一次。」

這跟催促的差別在哪裡?催促把責任放在對方身上,台階把責任放在系統身上。而只要責任不在他身上,他就有辦法回來。

《一出手就成交》裡有一句話說得很重:「缺乏溝通是銷售的第一死因」(P213)。而多數的溝通中斷,不是因為有人拒絕,是因為沒有人願意當那個先開口的人。

Priscilla 做對了一件事,而她自己沒說

她在描述那次經驗時,順口提到一個細節:她回信的時候,副本給了引薦人。

這個動作值得單獨拿出來講,因為它的成本是零,效果卻很大。

那位引薦人因此知道了一件事:她有跟進。

而在引薦這件事上,有一個很多人沒想清楚的重點:

「你有沒有跟進」比「有沒有成交」更影響對方下次要不要再給你。

因為成交不是你能控制的,對方也知道。但跟進是你能控制的——而如果你連跟進都沒做,那位引薦人得到的訊息是「我上次花的力氣掉進了一個洞裡」。

而那種感覺不需要發生第二次,就足以讓他不再給你了。

第 4 級和第 5 級的差別:能不能重複使用

最後補一個容易混淆的地方。第 4 級是見證或推薦信,第 5 級是引介信。米斯納解釋了很多,但可以講得更利落:

見證是關於你的。引介是寫給某一個特定的人、說明這件事為什麼跟他有關。

所以差別是:見證可以重複使用,引介不能。

而這正是第 5 級比較高的原因——因為它是為了一個人客製的,所以它證明了引薦人真的花了心思在這一件事上。

米斯納自己的示範很好:「A,讓我介紹 B 給你;B,這位是 A。這是我跟這個人合作的經驗,我高度推薦。你說過可以讓我把你們接上,所以他們在這裡了。」

注意那一句「你說過可以讓我把你們接上」——他在信裡就把同意這件事寫進去了。這既是禮貌,也是紀錄。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未經同意交出聯絡方式,可能逾越原始目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 條規定非公務機關蒐集或處理個資須有特定目的及法定事由;第 20 條規定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朋友把電話給你,是為了你們之間的聯繫——「轉給一位做生意的第三人」通常不在那個目的裡。先問一句,成本很低。

涉及健康狀況的引薦要更謹慎。《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規定,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例外情形以該條所列各款為限。「我朋友想處理某某問題」這種轉介,內容本身就可能落在這個範圍——即使你完全是好意。

對方隨時可以喊停。《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規定,當事人得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非公務機關應依其請求辦理。如果被引薦的一方表示不希望再被聯絡,那就是終點,不是「再試一次的機會」。

追蹤對方是否讀信,也有分寸問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要求個資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在對方不知情的狀況下追蹤其開信、點擊行為,在今天已經是明確的隱私敏感區——這也是為什麼那個十六年前的技巧,今天不宜照用。

「缺乏溝通是銷售的第一死因。」——萊恩·塞爾漢,《一出手就成交》P213

而多數的溝通中斷,不是因為有人拒絕——是因為沒有人願意當那個先開口的人。所以要替沉默留一個台階。

本週行動

1. 交出任何一個名字之前,先問那個人一句。那一句同時把第 1 級變成第 3 級,而且合規。

2. 打第一通電話時,前十秒就說出引薦人的名字,不要先講自己的公司。

3. 遇到沒回音,替沉默預留一個台階:「不知道是不是被信箱擋掉了。」把責任放在系統上,不要放在人身上。

4. 回覆引薦來的第一封信時,副本給引薦人。成本是零,而他看到的是「你有動」。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155《A Referral Is a Referral, Right? Wrong. Part 1》(2010-05-19;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156、Ep 157,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十級量表為節目原有內容;節目中關於電子郵件讀取回條之技術建議錄製於 2010 年,已不具現時參考性;文中關於第 1 級與第 2 級之質變、台灣個資風險、開場順序、以及「替沉默預留台階」的分析與命名,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一出手就成交》(萊恩·塞爾漢),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153|得票最高的那個弱點,可能只是因為它是唯一不必承認缺點的選項

BNI PODCAST ‧ EP 15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米斯納從瑞士的德語區年會現場,分享一份超過一萬兩千位商務人士的調查結果。

第一題:人脈有沒有在你的成功中扮演角色?
91.4% 說有,6.0% 說沒有,2.7% 說不適用。

第二題:你認為自己在人脈經營上最大的弱點是什麼?
27.6%——無法把關係轉化為商業機會
22.6%——沒有後續追蹤的系統
22.0%——第一次接近一個陌生人
11.8%——不知道怎麼優雅地結束對話
8.7%——其他
7.3%——聊了幾分鐘之後接不下去

這份資料值得看,但要看對地方。而我認為第一題的數字幾乎沒有資訊量,第二題的第一名則是一個陷阱。

91.4% 的問題不在抽樣,在於那個問題沒有反面

當然,抽樣本身有它的限制——這是一份由引薦訓練機構贊助、透過人脈管道發出的問卷,而會收到並填答的人,本來就是比較認同人脈的那一群。這一點值得記住,但它不是我想談的重點。

真正的問題出在題目本身

「人脈有沒有在你的成功中扮演角色?」——這個問題幾乎不可能有人回答「沒有」。

因為任何人的任何成就,都涉及某些人:介紹你進第一份工作的親戚、把第一個客戶帶給你的朋友、願意賒帳給你的供應商。而「扮演角色」這個門檻低到幾乎沒有門檻。

所以 91.4% 不是一個發現,它接近於一個定義。

那什麼樣的問法才會產生資訊?要問一個真的會讓人分歧的版本。例如:

「如果你從來沒有刻意經營過人脈,只靠廣告和陌生開發,你今天的營收大概會少幾成?」

這一題會得到從 0% 到 90% 的各種答案——而那個分布,才是真正有用的資料。

所以這裡有一個可以帶走的判準,適用於你看到的每一份調查:

一個 90% 以上的同意率,通常不是共識的證據,是問題設計的證據。

奧爾波特在《偏見的本質》裡研究問卷時的結論可以直接放在這裡:「結果會隨不同提問方式而改變」(P100)。

第二題的第一名,其實不是一個弱點

27.6% 的人說,自己最大的弱點是「無法把關係轉化為商業機會」。這是最高票,而米斯納也把它當成頭號問題。

但仔細看,這句話不是一項技能的名字。它是一個結果的描述。

它等於在說「我的漏斗有洞」——但它完全沒有說洞在哪裡。而洞至少可能在四個不同的位置,處方完全不同:

一、對方根本不清楚你做什麼。那是教育問題,處方是把你的說法改到夠具體。

二、對方知道,但在該想到你的時候沒想到。那是觸發器問題——你需要在他的日常裡裝一個開關,而不是讓他記住你。

三、對方想到了,但不敢推薦。那是可信度問題,處方是讓他親眼看過你交付一次。

四、你自己不敢開口。只有這一種,才是字面上的「無法轉化」。

四種病,一個症狀。所以勾了這一格的人,其實還沒有診斷出任何東西。

而它會得到最高票,我認為有一個更不舒服的原因

把六個選項並排讀一次,會發現一件事:

「我不敢跟陌生人搭話」是承認一個弱點。
「我不知道怎麼結束對話」是承認一個弱點。
「我聊幾分鐘就接不下去」是承認一個弱點。

「我無法把關係轉化為商業機會」聽起來像是市場的問題、時機的問題、對方的問題。

它是選項裡唯一一個不需要承認任何具體缺點的答案。

所以我認為這裡有一個做問卷的人都該知道的規律:

在自陳式的量表裡,最模糊、最不傷自尊的選項,通常會拿到最高票。

這不表示那 27.6% 的人在說謊。它表示那一格裡混進了很多其實屬於另外三格的人。

把數據自己重排一次:困難集中在起點和終點

米斯納自己做了一個很好的動作——他把第二名和第三名加起來:追蹤系統 22.6% + 初次接近 22.0% = 44.6%。他說:認識人跟後續追蹤,合起來才是最大的問題。

我想再往前推一步。把六個選項按照「發生在一段關係的哪個位置」重排:

起點的問題:第一次接近陌生人(22.0%)
終點的問題:優雅結束對話(11.8%)+ 後續追蹤系統(22.6%)
中間的問題:聊幾分鐘後接不下去(7.3%)

看出來了嗎?

人脈經營的困難,幾乎全部集中在起點和終點。而「中間」——也就是實際交談的那一段——只有 7.3% 的人覺得困難。

這個發現很有價值,因為它跟資源分配的現況剛好相反。

市面上絕大多數的人脈訓練,教的都是「中間」——怎麼提問、怎麼傾聽、怎麼找共同話題、怎麼展現同理心。

而根據這份資料,那正是大家最不需要幫忙的部分。

所以如果你要投資一項改善,我的建議很明確:

投資「開場的第一句」和「散會後的第一個動作」。不要投資聊天技巧。

而這兩件事的好處是,它們都可以事先準備好、而且可以重複使用——不像聊天,聊天沒辦法事先寫稿。

「不要道歉」——這是全集最好用的一句

Priscilla 對「優雅結束對話」名列第四感到意外,而米斯納的回答我認為是這一集實用價值最高的部分。

他先指出一個常見的錯誤:

「首先,不要道歉。不要說『不好意思,我得去認識一下其他人』。那實在太尷尬了。」

為什麼那句話這麼糟?因為它把整件事講白了:你當著對方的面,宣告了他是一個你正在離開的次要選項。

而他給的替代版本很簡單:

「今天很高興認識你,謝謝。可以跟你要一張名片嗎?」
以及:「希望我們的路之後還會再交會。」

要名片為什麼有效?因為它把「結束」偽裝成了「推進」。要名片是一個朝向未來的動作,所以這段對話不是被中斷,是被歸檔了。

而米斯納自己補了一個很重要的但書:「如果你根本沒打算留那張名片,就不要要。」

這一點在台灣要特別強調。要了名片卻從此毫無下文,比不要更傷——因為對方會記得你要過。

而我自己在台灣用的版本,我覺得比要名片更好用一點:

「你剛剛說在找記帳的人,我想到一個人,我加你 LINE 之後傳給你。」

這一句同時完成了三件事:結束了對話、留下了聯絡方式、而且留下了一個具體的後續理由。

最重要的是——它完全不需要任何藉口。你不是要走,你是要去辦事。

名片的處理:他保留的其實不是名片

Priscilla 追問了一個很實際的問題:那麼多名片,後來都怎麼處理?

米斯納的答案在工具層面已經過時了(他當時用的掃描機與通訊錄軟體,多數已經停產或改頭換面),但他的原則完全沒過時:

「名片對我來說是可以丟的。我把資料輸進資料庫。」而他特別強調——「筆記非常重要,非常重要。你在對話中記下的東西越多越好。」

也就是說:他保留的不是名片,是那段對話。

而他沒有講的是——筆記到底該寫什麼。這一點我覺得比工具重要得多,因為多數人寫的筆記是沒有用的。

沒有用的筆記長這樣:「做保險的,人很好,健談。」——三個月後你看到這行字,什麼都想不起來,而且它適用於你認識的兩百個人。

有用的筆記,是一個他說過的具體事實:「女兒明年考大學」「九月要搬辦公室」「上週剛從花蓮回來」「最近在找懂餐飲的記帳」。

因為下次見面的時候,你能用的只有具體事實。「你女兒考得怎麼樣?」是一句能讓人愣一下的話;「上次聊得很開心」不是。

放回台灣:那 22% 的「不敢接近陌生人」,有一個結構性的解法

「第一次接近一個陌生人」拿到 22%,而米斯納順口說了一句「這是我們的內向者」。

但我認為把它歸給性格,會讓事情變得無解——因為性格改不了。

而如果把它看成結構問題,就有解法了。困難的真正來源是:你需要在沒有任何身分的情況下,向一個陌生人證明你值得他花時間。

而在台灣,有幾個現成的結構可以直接消除這個問題:

一、接下一個角色。擔任訪客接待、負責報到、幫忙倒茶——只要你有一個職務,你就不需要理由去跟任何人講話。這是內向者在社交場合最有效的一招,而且它甚至不需要練習。

二、請主辦人引介。「你剛才提到想認識做設計的,可以幫我介紹一下嗎?」——把陌生接觸換成第三方引介,難度差十倍。

三、帶一個東西。拿著一份要發的資料、一台相機、一份簽到表——手上有東西的人,走近任何人都是自然的。

這三招的共同點是:它們都不是在改變你的個性,是在改變你走近一個人時的身分。

法規邊界:你手上那份名片資料庫,是有義務的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持有個資檔案就有保管義務。《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7 條規定,非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把兩千張名片掃進一個沒有密碼的資料夾、或存在一台會借給別人用的電腦上,就是這一條在講的事。

目的消失了就該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十年前一場活動掃進來、之後從未聯絡過的名單,還留著的理由是什麼?這是一個值得認真回答的問題。

備註欄的內容也受規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要求蒐集、處理及利用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記下「九月要搬辦公室」是業務往來的合理範圍;記下對方的健康狀況、家庭糾紛或財務困難,就已經越線了——而那種筆記外流的傷害,遠大於它的用處。

資料庫被帶走,可能涉及刑責。《刑法》第 359 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罰之。離職人員複製客戶資料庫,不只是勞資糾紛。

「結果會隨不同提問方式而改變。」——高爾頓·奧爾波特,《偏見的本質》P100

所以 91.4% 不是一個發現。而在自陳量表裡,最模糊、最不傷自尊的選項,通常會拿到最高票。

本週行動

1. 如果你覺得自己「無法把關係轉化為生意」,先診斷是四種洞的哪一種——不知道你做什麼、想不到你、不敢推薦、還是你不敢開口。

2. 把力氣放在開場第一句散會後第一個動作。中間那段,資料顯示你其實沒問題。

3. 結束對話不要道歉。用「你剛說在找某某,我加你 LINE 之後傳給你」——結束、留資料、留理由,一次完成。

4. 筆記只寫具體事實,不要寫印象。下次見面能用的只有事實。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153《The Greatest Weakness of Networking》(2010-05-05;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155、Ep 161,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中引用之調查由與 BNI 有合作關係之訓練機構贊助,數據為 2010 年之資料;節目中另推薦了特定的客戶管理軟體與名片掃描產品並提供折扣碼,該等產品今日多已停止服務;文中對問題設計、選項偏誤、以及資料重排後之結論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偏見的本質》(高爾頓·奧爾波特),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

EP152|他只賣工業燈泡,連同情引薦都給不了——一年後 40% 業績來自分會

BNI PODCAST ‧ EP 15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一年後,那位賣工業用燈泡的會員站上台介紹 Misner。他唸完官方簡介,然後說:「我想講一件私人的事。」——Misner 說,每次有人講這句話他都會怕。

Norty 和他的燈泡

大約二十年前,BNI 只有一百多個分會的時候,Misner 在內華達州替一個新分會做創會說明。

有位叫 Norty 的先生走過來說他要加入。而他賣的是工業用燈泡

Misner 特別解釋了這有多難引薦:那不是一般家用燈泡,是工廠和大樓裡用的特殊燈泡,需要專門的設備才裝得上。而且——他連燈具都不賣,他只賣燈泡。

用 Misner 的話說:「你連『同情引薦』都給不了他——你沒辦法為了幫他而買幾顆回家裝。」

於是他老實勸退:

「Norty,我很高興你有興趣加入,但我手上有一百多個 BNI 分會,我連一位賣工業燈泡的會員都沒有。我不確定這對你行得通。」

Norty 反問:「所以你是在告訴我,我不能加入嗎?」

Misner:「不是。我只是要你先知道有風險。我不希望你簽下去的時候以為有其他同行也在裡面——沒有。」

Norty 再問:「所以你是在告訴我,我不應該加入?」

Misner:「我也不想這樣說,但我就是要讓你事先知道。」

而 Norty 給了兩個理由

Misner 說第一個理由讓他覺得這個人很不簡單:

「第一,我相信待在這個組織裡,我會跟很多人建立關係——而那些人,是我可以介紹給我自己的客戶的。如果我能幫我的客戶轉介、能在某些方面幫上他們,那會強化我跟客戶的關係,他們也就更可能繼續跟我做生意。」

第二個理由比較直接:

「第二,你不認識我。我會拿到生意的。我真的相信我會拿到引薦——我人脈經營做得很好。不過就算只是為了建立關係來幫我的客戶,我也願意加入。」

Misner 想:好答案,那你請便。於是 Norty 加入了。

機制拆解:第一個理由,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商業模式

這一段值得慢慢看,因為它很容易被當成客套話滑過去。

所有人加入一個引薦組織的預設目的,是拿到引薦——價值從網絡流向你。

而 Norty 想的是反方向:價值從網絡流過你,再流向你的客戶。

他的客戶是工廠和大樓的管理者。那些人需要什麼?水電、清潔、消防、保全、會計、保險。而 Norty 一個都不會,但如果他手上有一份可靠的名單,他對那些客戶的意義就變了——

他不再只是「賣燈泡的」,他變成「有事可以問的那個人」

而這件事影響的是留存率,不是開發率。燈泡是一個高度可替代的商品,隨時有人可以報更低的價;但「有事可以問的那個人」不是。

所以這裡有一個對所有難引薦行業都成立的推論:

就算這個網絡永遠不會替你帶來一張單,它仍然可以讓你已經有的客戶更難離開你。

用在我這一行也一樣。客人會需要牙醫、需要保險、需要修水管、需要找會計師。當我能給出一個信得過的名字,我跟她的關係就不只是療程了。

一年後的那個台上

Misner 說他大概一年沒見到 Norty。後來他回到那個州做一場大型活動,通常是由當地董事介紹他上台。

而 Norty 去問董事:「你介意讓我來介紹 Ivan 嗎?」董事說好。

Norty 站起來唸完了官方簡介,然後說:

「我想跟大家講一件私人的事,一個我自己的經驗。」

(Misner 的旁白:「每次有人往那個方向走,我都會怕。」

Norty 接著說:

「在我講那個經驗之前,我要先宣布一件事。我上週才知道的,連我自己的分會都還不知道——我在公司待了很多年,而這是第一次,我拿下了公司的業績競賽冠軍,獎品是我和太太全額招待、去巴哈馬一週的郵輪之旅。」

然後是那一句:

「而這次競賽期間我做成的所有業績裡,有 40% 來自我 BNI 分會給我的引薦——而我等一下要介紹的這位先生,當初曾經試圖勸我不要加入。」

Priscilla 的反應是:「天啊。」

而 Misner 說:「那是我最後一次因為某個人的行業太特殊,而試圖勸他不要加入。我真的被這個人上了一課。」

而他接著給了一個反例,讓這個論點變得完整

如果只有 Norty 的故事,那還可以解釋成特例。而 Misner 補的這一段才讓論證成立:

「我看過做印刷的人,加入一年了還是沒什麼生意。你怎麼可能做印刷、加入一年還拿不到什麼生意?」

這個反例很關鍵。

因為印刷是最容易被引薦的行業之一——每個人都會印東西、需求頻繁、金額不大、決策簡單。如果「行業別」真的是主要變數,印刷業者不可能失敗。

所以兩邊一起看:最難引薦的行業有人拿到 40%,最好引薦的行業有人一年掛零。這就說明了行業這個變數,解釋力遠比我們以為的低。

Misner 的結論是:

「他們所在的行業,相對於他們作為一個商業專業人士本身——他們的投入、他們願意付出、幫忙、學習的意願——是次要的。」

以及那個很漂亮的短答案:

「『特殊行業行得通嗎?』的簡短答案是:行得通,如果那個特殊行業裡的是對的人。」

節目裡的另外兩個例子

Priscilla 說她的分會來過一位做水泥檢測的——「他加入的時候我心想,糟了,我們永遠沒辦法幫到這個人。」

而 Misner 提到北加州有一位鐵匠。Priscilla 認得:他做的是很漂亮的鐵門和訂製鐵件。

Misner 說他一開始聽到「鐵匠」也是想:這人要怎麼拿到生意?直到有人給他看——那位鐵匠會做印上你公司 logo 的烙鐵。

這個細節很有意思:一位鐵匠會失敗,如果他把自己定義成「打鐵的」;而他會成功,如果他能講出「你的 logo 可以變成一支烙鐵」。難引薦的往往不是行業,是那個行業的講法

📚 延伸閱讀

《偏見的本質》 高爾頓·奧爾波特

「個人是消除偏見的最小單位」 P011

奧爾波特整本書在講一件事:人的腦袋天生用類別運作——那很省力,多數時候也夠用。而這一集就是一個乾淨的示範:Misner 手上有一百多個分會的資料,他用「工業燈泡」這個類別做出了一個統計上完全合理的預測,而他錯了。因為 Norty 不是一個類別,他是一個人。奧爾波特這句話的意思,正是只有回到個體這一層,類別的誤差才會被修正。而這件事在分會裡有一個很實際的版本:當你在評估一位來賓「他這行有沒有搞頭」,你其實是在用類別預測個體——而真正該問的是那些關於這個人的問題:他願不願意幫別人?他學不學東西?他上一次答應的事有沒有做到?

本週行動

評估來賓時,換掉問題:不要問「他這行有沒有搞頭」,問「這個人願不願意幫別人、學不學東西、答應的事做不做到」。前者是類別,後者才是他。②把網絡當成留客工具,不只是開發工具:你的客戶需要水電、會計、保險。當你能給出一個信得過的名字,你就不再只是提供服務的人。③如果你覺得自己的行業難引薦,先檢查講法:那位鐵匠的關鍵不是他會打鐵,是他講得出「你的 logo 可以變成一支烙鐵」。④如果你在一個「好引薦」的行業卻沒成績,別再怪運氣:印刷業者一年掛零這件事,說明了行業從來不是主要變數。

收束

這個故事最讓我佩服的,其實是 Misner 講了它二十年。

被自己勸退過的人站在台上、當著全場的面公布他錯得多離譜——那是一個很難堪的畫面。而他把它變成了自己最常講的故事之一。

而故事真正的重點也不是「Misner 看走眼了」。是——他當時的判斷,用他手上的資料來看是合理的。一百多個分會、沒有任何同行的成功案例,那個預測本來就會是那樣。

錯的不是那個推理。是他忘了那個推理有一個天生的盲點:用類別預測個體的時候,你系統性地會漏掉例外——而例外正是你最想要的那些人。

最難引薦的行業有人拿到 40%,最好引薦的行業有人一年掛零。所以行業從來就不是那個主要變數——而你評估來賓時問的那個問題,可能一直問錯了。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152《Do Unique Professions Work in BNI?》(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Norty、水泥檢測、鐵匠與印刷業者的例子均為節目原文所述。文中書籍引文出自高爾頓·奧爾波特《偏見的本質》,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留客而非開發」的商業模式拆解與「難引薦的是講法不是行業」的推論為改寫者所加,非節目原文。

EP151|能量團隊該圍繞的不是「互補的行業」,是一個會同時打開五個需求的人生事件

BNI PODCAST ‧ EP 15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回答一個常被問到的問題:接觸圈和能量團隊有什麼不同?

米斯納的定義很清楚:

接觸圈是一群互補而非競爭的專業人士——理論上「可以」跟你形成共生關係的所有職業。
能量團隊是接觸圈的子集合——那些你實際上有關係、而且真的在互相引薦的人。

他用兩個同心圓來描述:外圈是可能,內圈是實際。

而他最愛的例子是「婚禮黑手黨」——外燴、花商、攝影師、旅行社。他說這群人互相引薦到瘋狂的程度。

這個區分很有用,但我認為它還可以再往前推一步——而推完之後,你組建團隊的方式會完全不一樣。

先講一個檢驗:你可能只有名單,沒有團隊

這兩個詞最大的用處,是拿來檢查自己。

接觸圈是一份清單。能量團隊是一組關係。

而多數人以為自己「有一個能量團隊」的時候,他們手上其實只有一份接觸圈清單——一群理論上應該互相引薦、實際上一年互相引薦零次的人。

所以檢驗很簡單,而且有點殘忍:

你所謂能量團隊裡的每一個人,你上一次跟他「雙向」交換引薦,是什麼時候?

注意是雙向。如果超過三個月沒有任何方向的流動,那不是能量團隊,那只是一份分類正確的名單。

「一筆引薦變成三筆」——這句話底下藏著一個完全不同的數學

米斯納講了一句很關鍵的話,但他只把它當成效率的例子:

「如果有人要結婚,那可以轉給外燴、花商、攝影師。所以一筆引薦最後變成了三個人的引薦。」

這不只是三倍效率。它其實是一種完全不同的引薦產生方式。把兩者的算式並排就很清楚:

一般的引薦:你遇到一個剛好需要 X 的人,轉給做 X 的人。
引薦數 = 你遇到的人數 × 需求剛好命中的機率

能量團隊的引薦:你遇到一個正處在某個人生事件裡的人,而那個事件同時打開了五種需求。
引薦數 = 事件數 × 團隊人數

而第二個算式的威力在於:你不需要碰運氣。你只需要偵測到那個事件,剩下的需求是自動附帶的。

所以這裡有一個我認為比「互補職業」精確得多的組隊原則:

能量團隊該圍繞的不是「哪些行業互補」,是「哪一個事件」。

因為「互補」是一個模糊的形容詞,而「事件」是一個可以被偵測的具體時刻。

台灣有哪些事件,可以圍成一支團隊

婚禮是最經典的一個,但它遠遠不是唯一的。列幾個台灣特別明顯的:

買房與搬家——房仲、代書、房貸、設計師、統包、系統櫃、搬家、清潔、家電、窗簾。這一組的時間非常集中,前後不超過半年。

開第一家店——記帳士、商業登記、室內設計、招牌、POS、進銷存、保險、人力、印刷、攝影、網站。

長輩開始需要照顧——長照居服、輔具、無障礙修繕、營養、看護、地政(房產處分)、律師(監護與遺囑)、保險理賠。這一組在台灣正在快速變大,而且極度缺乏整合。

孩子上小學——學區房、才藝、兒童牙科、視力保健、書包制服、家庭攝影。

家族企業接班——會計師、律師、稅務規劃、保險、企業顧問、品牌重塑、系統導入。

而用「事件」思考之後,會發現一件很實用的事:

你不需要問「誰跟我互補」,你只需要問「我的客人來找我的那一刻,他的人生正在發生什麼事」。

而那個事件周圍的所有人,就是你的團隊名單。

《底層邏輯2》裡描述亞馬遜的成長飛輪時有一句話,剛好是這件事的結構:「商品越多、越便宜,用戶就越多;用戶越多,商品就越多、越便宜。」(P162)——一支圍繞事件的團隊也是這樣:覆蓋的需求越完整,被想起的機率越高;被想起越多次,覆蓋就越完整。

小圈子問題不是感受問題,是結構問題

這一集後半段講了一個我很欣賞的觀察。米斯納說,他最近看到一些分會的能量團隊強到產生了排他感——不在裡面的人覺得被排除在外。

而他分享的解法非常漂亮:那個分會開始在每一次能量團隊的聚會裡,固定邀請一位不屬於這個團隊的人參加。先從其他能量團隊的人開始,然後是完全不在任何團隊裡的人。

他給了兩個理由:一是包容感,二是讓別人學到能量團隊實際上怎麼運作。

兩個都對。但我認為還有第三個理由,而且它可能最重要:

那位訪客會把資訊帶回去。

請注意能量團隊聚會時談的是什麼——米斯納說:「他們在哪個階段、手上有哪些潛在客戶、快要簽下哪些客戶。」

這些是整個分會裡最有價值的資訊。而在封閉的狀態下,它只在四個人之間流動。

所以每一位輪流參加的訪客,等於一條臨時開通的資訊管道。而一個網絡的價值,來自資訊流動的範圍,不只是流動的深度。

而更根本的一點是:

小圈子的問題,不是有人心情不好,是網絡正在分裂成兩個網絡。

一個高效率的封閉小組,會讓引薦越來越集中在自己人之間——而集中的另一面,就是邊緣的人越來越拿不到東西,然後退會。

所以「每次邀一個外人」不是在照顧情緒,它是在防止網絡斷成兩半。而這件事一旦發生,通常沒有人會說出口——它只會表現為「最近怎麼有幾個人都不太來了」。

主持人的坦白,指出了一個節目沒回答的問題

Priscilla 講了一段很誠實的話:

「我們分會有一個健康照護的能量團隊——物理治療師、針灸師、脊椎按摩師、按摩治療師。我有點嫉妒。他們有一種互相給予的方式,真的很棒,我也很想要有一樣的東西。」

米斯納的回答是:去問他們能不能讓你旁聽,然後複製。

這個建議沒錯,但它迴避了真正的問題。而 Priscilla 的職業(錄音室)剛好就是最好的例子:

不是每個行業都有現成的能量團隊。

健康照護、婚禮、營建裝修——這些行業天生就長在一個明顯的互補群裡。而錄音、翻譯、印刷、保險、會計、資訊系統這一類「服務所有產業」的職業,剛好沒有。

你要一位錄音師去找三個互補職業組隊——他找不到,因為他的客戶橫跨每一個產業。

所以我認為對這一類人的正確建議,是反過來的:

你不是能量團隊的成員,你是能量團隊的供應商。

一位錄音師不該去組一支隊,他該做的是成為每一支隊在某個時刻都會用到的那個人——婚禮團隊要成長影片配音、開店團隊要廣告錄音、長照團隊要衛教音檔。

而這兩種策略的作法完全不同:

成員的策略靠深度——跟三、四個人建立很強的關係,長期互相餵養。
供應商的策略靠時機——讓十支不同的隊,在需要的那一刻都想得起你。

而供應商要做的一件關鍵事情是:把自己接進每一支隊的「觸發點」。不是讓他們記得你,是讓他們在流程走到某一步時自然想起你——「喔對,這一步要找人配音。」

所以如果你的行業跨產業,別再為了沒有能量團隊而焦慮。你的位置不在圈子裡,在所有圈子的交會處——而那個位置未必比較差。

一個誠實的但書

米斯納說:「有三、四個真正活躍的能量團隊的分會,引薦量往往明顯高於平均。」

這句話值得記住,但也要記得它是一個相關性——經營得好的分會,本來就比較容易長出能量團隊。所以能量團隊有多少是原因、有多少是結果,這份觀察分不出來。

不過這不太影響行動:因為即使它主要是結果,去建立它也不會有壞處。

法規邊界:合作是垂直的可以,水平的要小心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互補合作與同業協調,法律評價完全不同。《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就聯合行為設有定義,第 15 條原則禁止事業為聯合行為。關鍵在於:外燴與花商是不同層級的互補關係(垂直),一起合作原則上沒有問題;而三家外燴約定不互相搶客、或協調報價,那是同業之間(水平),才是這兩條要處理的核心。能量團隊的組成如果都是互補行業,風險低;一旦出現同業成員之間的默契,就要非常小心。

包套銷售要弄清楚誰是賣方。《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2 條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規定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一組人共同推出「婚禮包套」時,客戶到底是跟一個人買、還是跟四個人各買一份?這決定了發票怎麼開、收入算誰的。先講清楚,比事後補救容易得多。

包套出問題時,責任可能不只落在出錯的那一家。《消費者保護法》第 8 條規定,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如果你以自己的名義把整套服務賣給客戶,那麼團隊夥伴出的錯,客戶會回頭找你。

團隊之間互傳客戶資料,仍受規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 條規定非公務機關蒐集或處理個資須有特定目的及法定事由;第 20 條規定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我把新娘的電話丟到我們團隊群組」是最方便、也最危險的動作——正確的作法仍然是先問過當事人。

「讓團隊的成果遠高於單打獨鬥的總和。」——王力行總策畫,《遠見:透視全球變局》P101

而超出來的那一部分從哪裡來?來自「一個事件同時打開五個需求」——所以團隊該圍繞的是事件,不是行業。

本週行動

1. 檢查一次:你的能量團隊成員,上一次雙向交換引薦是什麼時候?超過三個月,那只是一份名單。

2. 不要問「誰跟我互補」,要問「客人來找我的那一刻,他的人生正在發生什麼事」——那個事件周圍的人就是你的隊。

3. 如果你有能量團隊,下次聚會固定邀一位圈外的人。那不是在照顧心情,是在防止網絡斷成兩半。

4. 如果你的服務跨所有產業,別焦慮——你的位置不是隊員,是所有隊的供應商。去接進他們流程裡的那個觸發點。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151《Power Teams & Contact Spheres》(2010-04-21;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156、Ep 191,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接觸圈與能量團隊之定義為節目原有內容;文中關於「圍繞事件而非行業」的組隊原則、台灣事件清單、小圈子作為網絡分裂的分析、以及跨產業職業應採供應商策略的建議,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底層邏輯2》(劉潤)、《遠見:透視全球變局》(王力行總策畫),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