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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372|同一場演講,他兩年內講了一百一十次——而你的分會每年免費給你五十二次

BNI PODCAST ‧ EP 37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 Priscilla 在這一集問了一個很直接的問題:「你是什麼時候變成一個很會說故事的人的?」而他的答案,比那個說故事的公式更有用。

而他的答案是兩個數字

而他先否定了「天生」這件事:

「我不認為有人是天生的說故事者。你可能有某些能力,但你真的必須去磨它、去練它。」

而他給了第一個數字:

「我大概在兩年之間,在南加州的每一個扶輪社、獅子會、同濟會講過。我想我在大約兩年內,在一百一十個團體講過。」

而接下來這一句是重點:

「其實那是同一場簡報,講了一百一十次。」

而他的結論很不浪漫:「如果你想成為一個好的簡報者和說故事的人,就在兩年內做一百一十場簡報。」

而第二個數字是關於準備:

「當我做一場主題演講,我通常會花大約三十到五十個小時,去準備一小時的演講。」

機制拆解:而我把這兩個數字換算成你的六十秒

而我認為這兩個數字,比任何激勵的話都有用,因為它們可以直接換算。

而先看準備的比例:三十到五十小時準備一小時,大約是三十比一到五十比一。

而他自己也說了:「顯然你不必做那種程度的準備。」

而如果我們取一個很保守的十比一呢?

而那代表:六十秒的週報,值得你花十分鐘準備。

而十分鐘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投入,而多數人在這一項上花的時間是零(見 Ep410)。

而再看練習的次數。

而他兩年講了一百一十場。

而一個每週開會的分會,一年會給你五十二次上台的機會。

而三年就是一百五十六次——比他那兩年還多。

而這件事我認為值得每一位會員想一次:

你已經在付費參加一個每週給你一次上台練習的地方了。而多數人把那一分鐘用來臨場發揮。

而《客訴應對的100條法則》裡那句話很直白:「不斷練習說指南裡的臺詞,直到習慣為止」(P276)

而他的第一個指令:重新經歷,不要複述

而他說:

「重新經歷一個故事,不要複述一個故事。……你越能真的投入那個情境的情緒,它對聽的人衝擊就越大。」

而我覺得這句話很對,但它作為指令是很難執行的——因為它要你去做一件內在的事。

而我想把它翻譯成一個做得到的動作:

講細節,不要講結論。

而理由是這樣的:

而當你「重新經歷」的時候,你腦中會浮現當時的具體畫面——那天下著雨、對方講了哪一句話、你當時手在抖。

而當你「複述」的時候,你給的是一個摘要——而摘要沒有辦法被想像出來。

而聽的人要能被打動,前提是他腦中要有畫面,而畫面只能由細節構成。

而所以檢查的方法很簡單:你的故事裡,有沒有至少三個別人可以「看到」的東西?

而《美好人生》裡那句話講的是同一件事:「就會看見之前沒發現的細節」(P176)

而我要加一個但書:如果那個故事對你來說仍然是痛的,不需要為了效果去重新經歷它。

而說故事不應該變成一種表演脆弱的義務。

而那個四點公式

而他給的定義是:

①一個故事是一個事實(或一組事實)。

②被包裹在一種情緒裡。

③它促使我們採取行動。

④而它以某種方式改變了我們。

而他對第三、四點的說明是:「那個被情緒包裹的事實,會讓人覺得——我也可以做到,或者我也想做。」

而《執行長日記》裡那句話可以放在旁邊:「故事是領導者最強大的武器」(P007)

(而關於在分會裡怎麼收集這些故事,我在 Ep441 寫過一套做法,這裡不重複。)

放回台灣:而我們最大的障礙不是技巧

而我認為台灣人上台講故事,卡住的地方跟美國人不一樣。

而我們的訓練從小就是「報告」:講重點、講結論、不要離題。

而那套訓練跟說故事幾乎是相反的。

而更大的障礙是第二個:講自己的故事,在我們的文化裡很容易被解讀成自誇。

而我在 Ep441 提過一個解法(把主角換成別人),而這裡我想給第二個,而且我認為它在台灣特別有效:

講你搞砸的那一次。

而理由有三個:

①它完全不可能被聽成自誇。

②它比成功的故事好聽——因為它有轉折。

③而它建立的信任,比任何成功的故事都深。

而以我這一行來說,這幾乎是唯一的選項。

而依《醫療法》相關規範,我不能講療程的成效、不能用案例見證。

而所以我在台上能講的故事,只剩下一種:關於我自己的。

而我常講的一個是這樣的:

「我剛開診所的時候,把市區那一套排班直接搬到岡山,然後連續三個月覺得是團隊不夠拚。後來我才發現,是我沒有算過那邊的人口密度。那件事讓我學到:不要用同一個時間表要求兩個不一樣的地方。」

而這個故事沒有任何療效、沒有任何客戶資料、也沒有任何金額——而它是我講過反應最好的一個。

(而最後補一句:這一集提到的許多線上功能與網站,是 2014 年的版本,現在多已不同,實際請以現行系統為準。)

其實那是同一場簡報,講了一百一十次。

收束

而這一集拆掉了一個迷思:會說故事不是天分,是次數。

而它同時指出了一件很多會員沒有意識到的事:

你每週有一次上台的機會,而它是免費的,而且已經排好了。

本週行動

用十比一的比例準備:六十秒的週報,前一晚花十分鐘寫。②檢查你的故事有沒有畫面:至少要有三個別人「看得到」的細節。③講一次你搞砸的事:它不會被聽成自誇,而且比成功的故事好聽。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372《Tell a Story》(Get Connected–Stay Connected 系列最終回;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441、Ep 410,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錄於 2014 年,其中提及之線上系統、網站與專欄名稱多已變更或不再適用,實際請以所屬區域現行系統為準。文中將準備比例換算為週報之建議、以及「講細節而非結論」與「講失敗經驗」之作法,均為改寫者之觀點。文中關於醫療廣告不得宣傳療效、不得以案例見證(《醫療法》相關規範)之說明,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谷厚志《客訴應對的100條法則》、羅伯特·沃丁格與馬克·修茲《美好人生》、Steven Bartlett《執行長日記》,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