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77|人數加倍,連結變四倍,引薦卻只有三倍——中間那一倍去哪了?
BNI PODCAST ‧ EP 177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來賓 Tom Fleming 是佛羅里達西中部的執行董事,也是當時唯一上過這個節目兩次的人。他的成績確實驚人:四十個分會,平均每會 39.2 人,最大的一個七十人,好幾個在六十人以上。
主題叫做「雙倍三倍效應」——分會人數加倍,引薦量會變三倍。
Tom 給的作法很紮實:從願景開始、把分會當一門生意經營、要有目標也要有機制、把系統寫下來並且照做、慶祝成果。而他們的數字也很誇張——有分會每席位每年平均創造五萬美元的營收,其中一個做到六萬五千。
這一集有很多好東西。但它也是一集統計上出了錯的節目,而且錯的那一段,恰好是主持人問對了問題的那一段。
先算算看:加倍為什麼不是三倍,而是四倍
「雙倍三倍」聽起來很神奇,但它的機制其實很單純,而且算得出來。
引薦發生在兩個人之間。所以一個分會的引薦潛力,跟人數的關係不是線性的,是配對數:
n 個人,可以配出 n×(n−1)÷2 對。
二十人的分會有 190 對,四十人的分會有 780 對。人數加倍,配對數變成大約四倍。
所以真正該問的問題不是「為什麼是三倍」,而是:
理論上可以四倍,實際上只有三倍——中間那一倍去哪了?
答案我認為是:連結的數量是二次成長的,但每個人的注意力是固定的。
你在二十人的分會裡,可以真的認識每一個人、跟每個人做過一對一、記得他要什麼。而在四十人的分會裡,你的時間沒有變成兩倍,所以那 780 對關係裡,有很大一部分只存在於名冊上,不存在於任何人的腦子裡。
而這個算式很有用,因為它會告訴你成長的極限在哪裡,以及該從哪裡下手。
如果瓶頸是注意力,那麼擴編到某個規模之後,報酬會停止遞增——除非你同時提高「關係建立」的效率。而 Tom 講的那些機制(一對一的追蹤、訪客日、代理人日)其實正是在做這件事:他不是只把人塞進來,他是在提高每一對關係被真正接上的機率。
順帶一提,「三倍」是長期觀察得到的經驗值,不是量測出來的定律,而且它有一個明顯的干擾:能夠成長到兩倍的分會,本來就是體質比較好的分會。成長和引薦增加,可能共用同一個原因。
主持人問了整集最好的問題
節目後段,Priscilla 提出了一個非常敏銳的疑問:
「你說每席位每年四萬到五萬美元,這個數字有沒有包含那些比較難被引薦的行業?我知道在我們分會,做營造的那位數字非常高,把平均拉歪了——律師也是。」
這是整集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因為它直指那個指標能不能用。
而米斯納接過去回答了,他說:
「平均就是平均。也就是說,大約有一半的人高於這個數字,一半的人低於這個數字。沒有人剛好等於它,但統計上的平均數就落在那裡。」
而 Tom 也同意了。Priscilla 就沒有再追問。
但這個說法不成立——「一半以上、一半以下」描述的是中位數,不是平均數。
為什麼這個差別,剛好在這裡最要命
在一個左右對稱的分布裡,平均數和中位數差不多,米斯納的說法就沒問題。
但 Priscilla 描述的正好不是對稱分布。她說得很清楚:有一位營造商的數字非常高,把平均拉歪了。
而在這種被少數極大值拉高的分布裡,低於平均的人遠遠超過一半。
舉個具體的例子。假設一個四十人的分會,一年總成交金額是兩百萬美元,平均每席五萬。聽起來非常健康。
但如果其中一位營造商接了一個八十萬的案子、一位建商接了五十萬,那剩下的三十八個人一共只分到七十萬——人均不到一萬九,只有帳面平均的三分之一多一點。
兩百萬、平均五萬,這個分會在報表上是頂尖的。而實際上,三十八個人裡可能有一半正在懷疑自己該不該續會。
而這正是 Priscilla 想問的事。她的直覺完全正確,只是被一句聽起來很有道理的話擋掉了。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有一個很好的建議可以解決這件事:「吉尼係數是用來衡量一個國家的貧富差距的,但是他們或許沒有想過,吉尼係數也可以用來衡量公司內部的『貧富差距』。」(P220)
分會不必真的去算吉尼係數。我建議一個更土、但立刻可用的版本:
除了平均,一定要同時看兩個數字——中位數,以及「有多少比例的會員低於平均的一半」。
第二個數字特別有用,因為它直接對應到流失風險:那群人才是明年會走的人。而平均數不但看不見他們,還會蓋住他們。
杜拉克在《管理聖經》裡有一句話正好收尾:「銷售額本身無法充分反映經營的績效」(P115)。
Tom 自己講出了選這個指標的真正理由,而那個理由是誠實的
要公平地說,Tom 完全沒有藏他的動機。他說:
「身為執行董事,我沒辦法管到一千六百位會員裡的每一個人。我需要找到某種衡量成功的方式,而我選的是每席位每年平均營收。」
這是一個很誠實的說法,而且它揭露了一件重要的事:這個指標的來源不是「它最能反映真相」,而是「它是我這個位置管得動的東西」。
這沒有錯——一千六百人確實不可能逐一管理。但知道一個指標為什麼被選上,就會知道它什麼時候會騙你。
而「為了可管理性而選的指標」,最典型的失效方式就是:它對管理者有用,對被管理的個人沒有意義。
Tom 後面那句話正好暴露了這一點:「開心的會員不會離開。一個一年賺三萬、六萬、九萬的人,我想他短期內不會退會。」
這句話完全正確——但它解釋的是頂端那群人為什麼留下,而流失從來不發生在頂端。
所以這個指標的處境有點尷尬:它對它最需要預測的那一群人,恰好最沒有解釋力。
「商業文化還是俱樂部文化」——這個二分法是假的,但它有用
Tom 提出了一個很尖銳的問題,我認為是這一集第二好的東西:
「領導團隊首先要面對的問題是:我們希望這個分會是什麼文化?商業文化,還是俱樂部文化?如果照生意在經營,每個人都會賺到錢;如果照社團在經營,大家會交到朋友。」
而米斯納立刻補了一句更好的:
「我常說,一個好分會的優點之一,是很多會員是朋友;而一個好分會的缺點之一,也是很多會員是朋友。」
米斯納這句話比 Tom 的二分法準確。因為友誼根本不是商業的對立面——它是商業的產物。
引薦這件事需要信任,而信任累積久了就會長成友誼。你不可能一邊要求高信任度、一邊要求大家別變成朋友。
所以「商業還是俱樂部」這個問題,真正有意義的版本只有一個:
當友誼跟規則衝突的時候,哪一個先讓步?
要不要讓一位缺席八次的老朋友續會、要不要跟一位長期不交引薦的好人談一談、要不要把一個明明重複的類別讓給熟人——只有在這幾個時刻,商業文化和俱樂部文化才真的分得出來。其他時候,兩者長得一模一樣。
所以我建議一個很直接的檢驗:
要判斷一個分會是不是變成了俱樂部,不要看氣氛好不好,要看它上一次真正執行規則是什麼時候。
「訪客日輕量版」——半套執行真正的代價
Tom 說「完美的執行是成功的祕訣」,而米斯納補了一個很生動的觀察:
「有時候人們是有照著我們的程式做,但他們辦的是一個『訪客日輕量版』,並沒有真的照系統走。」
半套執行的問題,一般人想到的是「效果打折」。但我認為它真正的代價更嚴重,而且是隱形的:
半套執行會讓你得到一個錯誤的結論,而那個結論會留在你的經驗庫裡很多年。
你辦了一次縮水的訪客日,來了三個人,沒什麼效果。於是你在心裡寫下一筆:「訪客日這招對我們沒用。」
而這筆紀錄從此會擋住你——每次有人再提議,你都會拿出這個「經驗」。你不是沒試過,你是試過了一個錯的版本,然後把結論記在了對的名字底下。
所以我覺得比較安全的作法是:如果沒辦法完整執行,就不要冠上那個名字。叫它「這次的小型邀約」,不要叫它訪客日——這樣你的經驗庫才不會被汙染。
Tom 最後那段話,跟他整集講的數字剛好相反
整集都在講錢:每席五萬、分會年成交三百萬。而 Tom 的結語卻轉了個方向,我覺得很值得記下來:
「我問過那些在系統裡待很久的資深會員:你從 BNI 得到了什麼?他們總是告訴我,引薦和增加的營收當然很棒,但真正有價值的,是溝通、領導、管理的能力,以及他們拿回自己公司去用的那些個人成長。」
這段話跟前面所有的數字並不矛盾,但它指出了一件事:那些最容易衡量的東西,未必是最有價值的東西。
而這也回到前面的主題——每席營收之所以被選中,是因為它算得出來,不是因為它最重要。
放回台灣:報數字這件事,要小心兩件事
台灣的分會也在報成交金額,而我觀察到兩個具體的問題。
第一,報大數字有社交壓力。當一位會員報出一筆很大的成交,全場鼓掌;報一筆小的,反應平平。久了之後,數字就會開始漂移——不是造假,是「這筆算不算是分會來的」變得比較寬鬆。
而這個漂移的代價是:你的統計會愈來愈好看,也愈來愈沒用。而幹部就是靠這份統計在判斷該幫誰。
第二,也是很多人沒想過的——那個數字是留下紀錄的。你在群組裡、在會議紀錄上、在系統裡報的成交金額,都是白紙黑字。這在台灣有實際的稅務意涵,下面法規段落會講。
所以我的建議是:報實數,而且把「分會來源」的認定標準寫下來。寬鬆沒關係,但要一致——因為一個一致的鬆標準仍然可以看趨勢,而一個浮動的標準什麼都看不出來。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你申報的成交紀錄是可被調查的資料。《稅捐稽徵法》第 30 條規定,稅捐稽徵機關為調查課稅資料,得向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進行調查,並要求提示有關文件,被調查者不得拒絕。分會系統裡的成交回報、群組裡的公開報數,都可能成為佐證資料。報得比實際多,日後要解釋的是你自己。
蒐集會員營收數字要說清楚用途。《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規定蒐集個資時應明確告知蒐集之目的、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第 20 條規定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以「分會內部管理」為由蒐集的成交金額,若要對外宣傳或提供第三方,應另行確認依據。
會員的營收清單具有保護價值。《營業秘密法》第 2 條就營業秘密之要件設有規定——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因其秘密性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且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整份「誰做了多少生意」的清單,對競爭者是有價值的;持有它的一方應有相應的保管措施。
用平均數字招募要克制。《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禁止對商品或服務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以「本會平均每人年成交 X 萬」作為招募訴求時,若該平均數被少數極端值拉高而未加說明,即使數字本身為真,仍可能構成引人錯誤——而這也正是本文前半段在講的同一件事。
「吉尼係數是用來衡量一個國家的貧富差距的,但是他們或許沒有想過,吉尼係數也可以用來衡量公司內部的『貧富差距』。」——劉潤,《底層邏輯2》P220
平均數會告訴你這個分會有多好,差距才會告訴你有多少人正在準備離開。
本週行動
1. 除了平均,加算兩個數字:中位數,以及低於平均一半的人佔多少比例。後者就是明年的流失名單。
2. 擴編的同時要問:關係接得上嗎?配對數是二次成長的,注意力不是。
3. 判斷分會有沒有變俱樂部,不要看氣氛——看上一次真正執行規則是什麼時候。
4. 沒辦法完整執行的活動,就別冠上那個名字,免得汙染自己未來十年的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