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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1|第一集第一句話:「壓平溝通的階層」——而他要繞過的,是他自己建立的組織

BNI PODCAST ‧ EP 00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是第一集。2007 年 4 月 11 日。而 Frank 開場的問題只有一句:「你到底在想什麼?做這個節目的想法是什麼?」

而米斯納的第一句回答,就是整件事的目的

「我認為這樣的一個 podcast,給了我一個機會去『壓平溝通的階層』——

繞過組織裡的各個層級,讓我可以直接跟全世界的會員和督導講話,談這個計畫要怎麼運作才最有效。」

而請注意他要繞過的是什麼

他自己建立的組織。

一個創辦人公開表示:他需要一條管道,來繞過自己蓋出來的層級。

而這不是對層級的批評,是對層級的正確理解

層級的功能是分工,不是傳話。

而多數組織把這兩件事混在一起,然後同時把兩件事都做壞。

而他在後來的第 19 集,描述過同一個問題的另一面

他在那一集把資訊在層級間的流失叫做「漏水的桶子」——我訓練你,你訓練別人,那個人再訓練別人,而每一層都會少掉一些。

而 podcast 是他的解法。

而值得注意的是那個解法的形狀:他不是去修那個桶子,是另外接一條管子。

而這可以一般化成一個很好用的原則

當一個訊息必須「原封不動」地到達每一個人時——不要用轉述,要用複製。

而所有可以被複製的媒介——錄音、影片、文件——本質上都在做同一件事。

而台灣版本,成本低到不做很可惜

你的公司政策如果每次都靠店長轉述——

那二十家店會長出二十個版本。

而錄一段三分鐘的影片,成本是十分鐘。而它到每一家店,都是同一個版本。

而他當時的角色安排,值得記一筆

他說:

「很多會員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去年我把 Norm Dominguez 升為這個組織的執行長,好讓我有機會擔任公司的代言人。

所以我作為創辦人和董事長的角色,主要就是當發言人——透過盡可能多的管道,直接跟會員講話。」

而這是一個很清楚的分工,而它值得很多接班中的老闆看一眼

他沒有留下營運,他留下了「說話」。

而這個分法之所以聰明,是因為那兩件事需要的東西完全不同:

營運需要在場、需要決策、需要盯。而發言需要的是那個人的身分,而身分是不能被授權的。

而他對「回饋」的定義,劃了一條線

「我們會在那裡尋找的,是我稱之為『聚焦解方』的回饋。

要挑出什麼東西沒有效,有時候很容易。而我想在這些節目裡談的、想在部落格上談的,是那些挑戰的『解法』——

因為是解法、是解法導向,才會把這個組織往正面的方向帶。」

而這條線有一個風險,值得誠實指出來

「只接受解決方案」的規則,會過濾掉那些「發現了問題、但沒有能力解決」的人。

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是兩種不同的能力——而它們往往不在同一個人身上。

而最糟的是,它過濾掉的正好是最有價值的那一種人

一個第一天來的新人,最有可能看見那個「大家都已經習慣了」的問題。

而他最不可能知道解法。

而如果規則要求他附上解法——他就不會講。而三個月後,他也習慣了。

而米斯納自己其實留了活口,這一點值得注意

當 Frank 把他的話理解成「不要抱怨,要帶著解法來」時,他補充了:

「有可能。是的,當然。但我也很歡迎有人說:『嘿,我聽到你在 podcast 上談這個。我們也遇到類似的挑戰。這個挑戰的解法是什麼?』

那才是我真的很想看到被討論的東西。」

而這個修正很重要,因為它把規則從「能力門檻」換成了「形式要求」

他允許的是「提出問題並且要求解法」,而不只是「提出解法」。

所以正確的規則不是「不准講問題」。

是「講問題的時候,要把它講成一個可以被回答的問題」。

而這一點,任何人都做得到——包括第一天來的那個人。

而他那句名言,很有力,而它需要一個護欄

「每個人都可以當評論家。而事實是——從來沒有人替評論家立過雕像。

會有雕像的,是領導者,是那些說『我們有一個問題』然後去看解法的人。」

而這句話拿來對付「只會抱怨的人」,是有效的

而它拿來對付「提出不受歡迎的事實的人」,就變成一種壓制。

而麻煩在於:這兩者在當下往往分不出來。

因為一個真實的壞消息,聽起來就像抱怨。

所以要給它一個判準,而我認為只需要一個問題

「這個人有沒有在承擔後果?」

一個評論家講完就走。

而一個要留在這裡的人,他的抱怨是有代價的——因為他也要住在這個結果裡。

所以正確的過濾不是「有沒有帶解法」

「這個人會不會受到這件事的影響」。

而後者,幾乎不會冤枉人。

而「開會要好玩」這件事,他做了一次很誠實的自我修正

談到「會議刺激」(meeting stimulants)這些讓分會更有活力的活動時,他說:

「很多年前,我其實不太談分會要好玩這件事。那時候一切都是關於系統和結構。

而 BNI 經營得越久,我越發現這件事重要:你必須在學習、教導、告訴別人你在做什麼的同時,也覺得有趣。」

而請注意:這是一個順序的問題,不是一個對錯的問題

他沒有說「當年錯了」。

他說的是:當年的重點是系統。而現在系統已經在了。

所以有一個很實用的原則

樂趣是一個建立在紀律之上的東西,不是它的替代品。

而兩種失敗長得不一樣:

一個沒有系統的團體強調好玩——會變成一場沒有結果的聚會。

而一個有系統但不好玩的團體——會慢慢流失人。

而順序是:先把系統立起來,再把樂趣加回去

而多數新成立的團體把順序做反了。

理由很簡單:好玩比較容易,而且立刻有反應。

(劉潤寫過一句很短的話:「在艱難的生活中,找些樂趣。」(《底層邏輯1》P225)——注意那個前提是「艱難的生活」,不是取代它。)

而他對節目長度的計算,其實是一個關於「投放場景」的設計

他說每一集會在五到十分鐘之間。而理由不是怕人沒耐心:

「在分會會議上,你沒有每週三十分鐘讓某個人分享想法。我們只有幾分鐘。

我想用一種可以被整合進分會會議的方式來做這些節目。」

也就是說:內容的長度,是由使用場景決定的,不是由內容決定的

而這是一個非常專業的做法,而多數人做內容時完全不考慮這件事。

他們先想「我要講什麼」,然後講完為止。

而正確的順序是:先問「這個東西會在什麼場合被用?那個場合有多少時間?」然後才決定寫多長。

而最後那個要求,是一個漂亮的示範

他說:

「我聽說口耳相傳滿有力量的。所以我想看到我們的會員用一點口耳相傳。

對我來說,一個好的引薦,就是你把這些資訊帶回去,分享給你分會裡的成員,讓他們也能從中受益。」

而它之所以不令人反感,有兩個理由

第一,他先給了東西——這個節目是免費的。

第二,他要的那件事,對聽的人自己也有好處。

而這正是這整個系列反覆在講的那件事——被示範了一次,而不是被說明了一次。

而他留下的最後一句,是一個小小的雙關

「記住,它不是 netsit,也不是 neteat——它是 network。

而如果你想透過口碑建立你的生意,你就必須學會那些技巧。」

也就是說:那個字裡面,本來就有一個「work」。

法規邊界:發言的角色、聽見壞消息的義務

這一集談的是「誰代表組織說話」和「回饋該長什麼樣子」。以下為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誰是負責人,法律有自己的認定。《公司法》第 8 條規定,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公司之經理人、清算人、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而非董事,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者,與本法董事同負民事、刑事及行政罰之責任。「我只是掛名」「我只是發言人」——在這一條下不必然成立。

而員工提出問題,法律是保護的。《勞動基準法》第 74 條規定,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之處分。所以「有意見要帶解法來」可以是一種文化倡議,但它不能變成一種前置條件。

而安全的問題更是如此。《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9 條規定,工作者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疑似罹患職業病、身體或精神遭受侵害等情形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對申訴之工作者為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而把內容放上網,是一種「公開傳輸」。《著作權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10 款規定,公開傳輸,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免費不等於可以任意轉載,這一點在轉發任何內容之前都值得想一下。

「讓組織更扁平,減少層級。」——《遠見:透視全球變局》P209

而 2007 年的這一集示範了一個更便宜的版本:不必真的拆掉層級,只要另外接一條「不會經過層級」的管子。當訊息必須原封不動地到達每一個人時,用複製,不要用轉述。

本週行動

1. 挑一件靠轉述傳達的重要政策,改成錄一段三分鐘的影片。二十家店,同一個版本。

2. 把「有意見要帶解法」改成「把問題講成一個可以被回答的問題」——那是形式要求,不是能力門檻。

3. 判斷一個抱怨值不值得聽,只問一句:「這個人會不會受到這件事的影響?」

4. 做內容之前,先問「它會在什麼場合被用?那裡有多少時間?」——長度由場景決定。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01《Welcome To The BNI Podcast!》(2007-04-11;主持人:Frank Felker;主講:Dr. Ivan Misner),為本節目的第一集;相關主題另見 Ep 009、Ep 019,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所述之組織職務安排、人名與節目規劃,均為 2007 年錄製當時之情形,今日不必然相同;節目之訂閱方式與相關網站資訊亦為當年之說明,請以現行官方資訊為準;文中關於「層級的功能是分工而非傳話」、「用複製取代轉述」、「只收解法會過濾掉最有價值的觀察者」、「用有沒有承擔後果來判斷抱怨」、「樂趣建立在紀律之上」、以及「內容長度由使用場景決定」等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遠見:透視全球變局》(王力行總策畫)、《底層邏輯1》(劉潤),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