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31|會議次數減半,引薦少了 52%——幾乎完全等比例。而那個「等比例」才是真正的發現
BNI PODCAST ‧ EP 03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主持人問米斯納:可以舉一個你們早期犯過的錯嗎?
而他舉的那個例子,是我在這整套節目裡看過最有價值的一筆資料。
那個「每兩週開一次」的實驗
「我們一開始讓分會每週開會。我們當時不知道更好的做法。
有些分會說:『我很喜歡這個,但我覺得每週太頻繁了。』而我們就說:好啊,那你們每兩週開一次。
而我們後來發現——每兩週開一次的分會,傳遞的引薦比每週開會的分會少了 52%。」
而這個數字值得算一下,因為它比看起來重要
會議次數減半(少 50%)。而引薦減少了 52%。
也就是說:幾乎完全等比例。
而「等比例」這件事本身,才是真正的發現。
因為直覺會預期它不該等比例
直覺會這樣想:
少開一半的會,引薦應該只會少「一點點」。
因為兩週累積下來的機會比較多,一次可以講完。而關係已經建立了,不需要每週維持。
而結果不是。結果是掉了一半。
所以這筆資料真正說的是這件事
引薦的產出,幾乎完全由「見面次數」決定——而不是由「累積的機會」決定。
換句話說:
引薦不是「想到的時候給」。是「見面的時候給」。
而那個沒有發生的見面,代價是永久的
因為那個引薦不會被記著、留到下一次。
它會消失。
而消失的原因很簡單:那個當下觸發它的東西不在了。那位客戶的問題被別人解決了、那個念頭被下一件事蓋過去了、而那個名字再也想不起來了。
而這解釋了為什麼出席率是這種組織最重要的指標
因為它不只是紀律問題。
它是產出的直接乘數。
而這也給了一個很難反駁的說法,可以用在任何一位覺得「偶爾缺席沒關係」的成員身上:
你缺席的那一次,不是「延後」,是「沒有」。
而這可以一般化,而且用途很廣
任何「靠見面才會發生」的事,它的產出跟見面頻率成正比——而不是跟你的意圖成正比。
具體來說:
客戶回訪。團隊的一對一。跟合作夥伴的聯絡。跟小孩的對話。
而如果你把頻率減半——產出就會減半。而不是「稍微少一點」。
劉潤講過一個很妙的例子:當你沒有辦法提高「基礎成功率」時,「那就只能關注第二個變數——嘗試次數」(《底層邏輯2》P034)。
而引薦正是如此:你很難提高每一次見面的成功率。而你可以決定見幾次面。
而他們怎麼處理那個發現,比發現本身更值得學
米斯納說:
「我們回去找那些分會,問他們:如果我可以讓你們的引薦數量加倍,你們願意做嗎?
而除了一家之外,所有的分會都說願意。而他們確實把引薦數量加倍了。
而那唯一沒有做的分會,在一年之內就關掉了。」
而請注意他們的說法
他們沒有說「你們違反了規定」。
他們沒有說「研究顯示每兩週的做法比較差」。
他們問的是:
「如果我可以讓你的引薦加倍,你願意做嗎?」
而那是一個沒有人會拒絕的問句。
而更關鍵的是:那句話沒有提到代價
「改回每週開會」這件事,是在對方說「願意」之後才揭露的。
而我要誠實地指出:這在技術上是一種話術。
它先取得承諾,再說明成本。
而它在這裡之所以是正當的,理由很具體
因為那個承諾是真的兌現了。
他們真的把引薦加倍了。
所以判準可以寫成一句話:
先取得承諾、再說明成本——如果那個承諾兌現了,它是溝通;如果沒有兌現,它是操縱。
而麻煩的是:分辨的時間點在事後,不在事前
而這正是這種手法很有效、也很危險的原因。
所以如果你要用它,只有一個前提:你要對那個承諾有把握。
而如果你沒有把握,就把成本先講出來——成交率會低一點,而你不會失去那個人。
而「學習階梯」這個說法,比「學習曲線」精確得多
米斯納說:
「當你是自己一路摸索、沒有人教得了你的時候——那不叫學習曲線,叫『學習階梯』。
因為它一點都不平滑,它非常非常顛簸。你自己走著走著,一切都很順,然後砰——你撞上一面牆、又一面牆、又一面牆。
你終於解決了那個問題,於是上到下一層。然後又順了一陣子,然後砰。
如果你看過我的照片,你會發現我額頭前面有一塊是平的。那是早期撞牆撞出來的。」
而這個修正很重要,因為兩者暗示的心理準備完全不同
「曲線」暗示:進步是連續的,只是速度會變。
所以如果你三個月沒有進步,你會以為自己走錯了。
而「階梯」暗示:長時間沒有進步是正常的。
因為你在平台上——而平台是階梯的一部分,不是階梯的失敗。
而這個差別,會決定一件事:你會不會在平台期放棄
而多數人放棄的時間點,剛好就在下一階之前。
因為平台期的後段,是最像「這條路走不通」的時候——你已經試了很久,而什麼都沒有變。
所以有一個很實際的自我提醒
當你覺得完全沒有進展時,先問:
「我是在平台上,還是在錯的樓梯上?」
而分辨的方法很具體:
平台期,你會不斷撞到「同一種」牆。
而走錯樓梯,你會撞到越來越多「不同種類」的牆。
(《韌力》裡有一句話值得放在旁邊:「設定大目標,意味著有時你會失敗。」(P204)——而那些失敗是階梯的一部分,不是它的反證。)
而那個「跟著人走」的擴張路線,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結構
米斯納描述的路線是:
加州 → 亞利桑那 → 拉斯維加斯 → 康乃狄克 → 太浩湖。四年繞了美國一圈。
而每一次的原因都一樣:有一位會員搬家了,然後問他能不能在新的地方開一個分會。
而他的結論是:「跟著人走,而不是跟著地圖走。」
而我想指出一個他沒說的、更精確的機制
那些搬家的人,需要的不是生意。是「重新開始」的方法。
而一個搬到陌生城市的生意人,最缺的是什麼?
不是客戶名單。是一個「可以被介紹進去」的入口。
而他已經知道那個入口長什麼樣子——因為他用過
所以他不需要被說服。他會主動要求複製它。
所以真正的擴張引擎不是「口碑」(那太籠統了)。
是「一個已經驗證過的人,出現在一個他一無所有的地方」。
而這對任何想擴點的生意,都有一個直接的意義
你的下一個據點,最好的位置不是「市場最大的地方」。
是「有一個已經信任你的人,剛好在那裡」的地方。
因為前者,你要從零開始建立信任——而那通常要兩年。
而後者,已經有一個人願意替你背書。
所以在看第二家店的地點之前,先問一句:「我認識的人裡面,誰住在別的地方,而且用過我的服務?」
法規邊界:開會與擴點,各有法定的最低要求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社團的會員大會有法定頻率。《人民團體法》第 20 條規定,人民團體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之;定期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而「今年太忙所以沒開」在法律上並不是一個選項。
公司也一樣。《公司法》第 170 條規定,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並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但有正當事由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而通知的期間也是法定的。《公司法》第 172 條就股東常會與臨時會之召集通知期間設有規定,並就應載明召集事由等事項另有要求。臨時起意的「我們下週開個會決定」,在正式的決議上可能站不住。
而開第二個據點要辦登記。《商業登記法》第 14 條規定,商業之分支機構,其獨立設置帳簿者,應自設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分支機構名稱、地址、經理人姓名等事項,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先開再說,之後再補」是很多小生意在擴點時踩的第一個坑。
「那就只能關注第二個變數——嘗試次數。」——劉潤,《底層邏輯2》P034
而引薦正是如此:你很難提高每一次見面的成功率,而你可以決定見幾次面。而那筆 52% 的資料證明了,那就是全部。
本週行動
1. 記住那個等比例:缺席的那一次不是「延後」,是「沒有」。頻率減半,產出就減半。
2. 覺得沒進展時問:「我是在平台上,還是在錯的樓梯上?」同一種牆 vs 越來越多種牆。
3. 用「先承諾再說成本」之前,先確認你對那個承諾有把握——差別只在事後才看得出來。
4. 要擴點?先問:「我認識的人裡,誰在別的地方,而且用過我的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