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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94|「這是不是垃圾信」不是內容的屬性,是關係的屬性——同一封信在兩個收件匣裡是兩種東西

BNI PODCAST ‧ EP 094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先講清楚:這一集是業配。

來賓是一家電子報服務商的全球市場開發資深副總,節目最後米斯納直接推薦了免費試用、報了客服電話、還請自己的員工出來背書。

而我不打算因此跳過它——因為好的建議不會因為它出自賣方就變差。這一集裡有兩、三個東西,即使十七年後仍然成立。

(至於業配的偏誤在哪裡,我留到最後講。)

救生艇測試:它的價值不在答案,在於它強迫你排序

來賓 Eric Groves 開場給了一個練習,叫「救生艇測試」:

景氣不好的時候,挑出那些對你的生存最重要的東西,先放進救生艇裡。

而他說,對多數企業來說,第一個上船的答案是:你已經擁有的那些客戶。

這個答案本身不算新。而我認為這個練習真正的價值,在於它的提問形式

因為「什麼重要」是一個沒有用的問題

你問任何一位老闆「什麼對你的生意最重要」,他會列出八項,而每一項都是真的重要。

而那份清單完全無法用來做決定。

而救生艇問的是另一件事:什麼「先」上船。

它強制產生一個序位——而序位才是決策,「重要」不是。

所以這是一個可以帶著走的思考工具:

當你發現自己列出的清單上每一項都很重要時,那份清單就已經失效了。改問:如果只能帶三個,是哪三個?

而「先救舊客戶」這個答案,理由值得補完

節目裡的理由是「他們是你的營收來源,也是你最好的引薦來源」。

而我想補一個更根本的:

在景氣差的時候,「取得新客戶的成本」上升得比「留住舊客戶的成本」快得多。

因為新客戶要跨越的是「我到底要不要花這筆錢」這個門檻——而那個門檻正是在景氣差的時候升得最快的東西。

而舊客戶已經跨過一次了。

最有價值的一句話:他解釋了「內容不要關於你」的機制

「寫對讀者有用的內容,不要寫關於自己的內容」——這個建議每個人都聽過。

而 Eric 給了一個機制,而多數人只記得結論、沒記住機制:

「人們喜歡自己看起來很聰明。所以他們會把那些讓他們顯得聰明的東西,轉寄出去。」

這句話把「分享有用的知識」從一個道德建議(要利他一點),變成一個傳播工程的設計原則。

而它推出的判準,非常好用

你要問的不是「這篇文章有沒有價值」。

你要問的是:有沒有人會因為轉寄它,而顯得比較內行?

而這兩個問題的答案,經常完全不同。

一篇「本院引進最新設備」很有資訊價值,但不會被轉寄——因為轉寄它的人看起來像業務。

而一篇「洗臉水太熱,其實會讓泛紅更嚴重」會被轉寄——因為轉寄它的人看起來像懂的人。

所以真正的判準只有一句:

這則內容被轉寄出去,是替我打廣告,還是替他加分?只有後者會傳播。

而他舉的餐廳例子,示範了一個很低成本的作法

Eric 說:如果我開餐廳,我可以寄一封信,講「食譜裡檸檬加太多了,要怎麼救?」

請注意這個例子的三個特徵:

一、它跟他賣的東西無關(他不是在推銷餐點)。
二、它是他的專業自然會知道、而外行人不會知道的。
三、它小到可以一句話講完。

而第三點最容易被忽略:「小」是傳播的必要條件。

一份三千字的完整指南不會被轉寄,因為轉寄的人得先讀完它、還得替它背書。

而這對台灣的中小企業意義很大——因為多數人卡在「我要寫一篇很完整的」。

而完整,正是傳播的敵人。

「簡短、精彩、快閃」——而這句話有實證支撐

Eric 給的口訣是:Be brief, be bright, and be gone.(米斯納還吐槽他「這是六個字吧」。)

他形容一封好的行銷信,是「在對方額頭上輕彈一下,說:記得我。這裡有一個小知識,證明我在這行是內行的。如果你需要,我在這裡。」

而這不只是風格偏好。《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裡提到過一個相當反直覺的研究結果——當文字變得難讀,「作者也被認為沒那麼聰明」(P233)。

所以寫得複雜,並不會讓你看起來比較專業。它讓你看起來比較不聰明。

而米斯納補上的那一段,是全集最實用的東西

他把自己的 VCP 架構(能見度 → 信任度 → 獲利度)疊到名單分層上,然後講了一句很尖銳的話:

「同一封信,寄給已經跟你到獲利階段的人,他會接受;寄給還在能見度階段的人,他會覺得那是垃圾信。」

這句話揭露了一件很多人沒想過的事:

「這是不是垃圾信」不是內容的屬性,是關係的屬性。

一模一樣的文字,在兩個不同的收件匣裡,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

而多數人只優化內容,完全沒有優化分層

於是他們做了一件很致命的事:

用「對最熟的人講話的方式」,去對最生疏的人講話。然後被封鎖。

所以實務規則是:名單至少分三層。而分層的依據不是「他買過多少錢」,是「他還記不記得我是誰」。

而如果你不確定某個人屬於哪一層——

把他當成最生疏的那一層。

因為分錯層的代價是不對稱的

這一點值得說清楚:

把熟人當生人,代價是浪費了一次機會——你太客氣了,但關係還在。
把生人當熟人,代價是永久失去——他按下封鎖,而你再也沒有第二次。

而在兩種錯誤的代價差這麼多的時候,正確的做法是永遠往保守的那一邊偏。

最後:業配的偏誤,不在於它講假話

回到開頭。這一集是廠商來上節目,而我要提醒的是:

業配的偏誤,通常不在於它說的是假的。而在於它不會告訴你反面。

反面是什麼?

電子報的開信率逐年下降。多數小企業寄了三期就停了。而 2026 年收件匣裡的競爭,比 2009 年激烈太多。

所以我想給一個節目裡不會有的建議:

如果你不確定自己能不能持續寄一年,那就先不要開始。

因為寄了三期就消失,比從來沒寄過更糟——它替你證明了一件你不會想被證明的事。

而降低門檻的方法,是把規格訂小

不要一開始就設計成月刊四頁。

一個月一封,兩百字,一個小知識。就這樣。

因為在這件事情上,頻率低而不斷,遠勝於頻率高而中斷。

而兩百字的另一個好處是——它剛好符合「簡短、精彩、快閃」。

法規邊界:寄信給客戶,有四條線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訂閱表單上有法定的告知事項。《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蒐集之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名稱、蒐集之目的、個人資料之類別、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當事人依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以及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一個只寫著「留下 Email 領取優惠」的欄位,並不符合這條。

你在電子報裡寫的,會變成你的義務。《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本月來店一律加贈」寫進電子報,就不是一句順口的話而已。

轉貼別人的內容,要合乎引用的界線。《著作權法》第 52 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得在合理範圍內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同法第 64 條並要求明示出處。整篇複製貼上再加一句「以上轉載」,通常不在合理範圍內。

提到別人的品牌名稱,有可用的空間、也有界線。《商標法》第 36 條就不受他人商標權效力所拘束之情形設有規定,包括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表示自己之姓名、名稱或其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性質、特性、用途、產地或其他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之說明,非作為商標使用者。說明性地提及可以,讓讀者誤以為你和該品牌有合作關係則不行。

「作者也被認為沒那麼聰明。」——葛斯坦、馬汀、席爾迪尼,《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P233

文字越難讀,讀者對作者的評價越低。所以「簡短、精彩、快閃」不是風格偏好,是可信度的問題。

本週行動

1. 做一次救生艇測試:只能帶三個,是哪三個?「每一項都重要」的清單,等於沒有清單。

2. 寫內容前先問:轉寄的人會因此顯得比較內行嗎?不會的話,它不會傳播。

3. 把名單分三層,依據是「他還記不記得我是誰」。不確定的人,一律放最生疏那層。

4. 規格訂小:一個月一封,兩百字。不斷比華麗重要。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94《Marketing in a Tough Economy》(2009-03-04;來賓:Eric Groves;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96、Ep 098,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為特定電子報服務商之贊助訪談,節目中提及之產品、試用方案與服務條件均為 2009 年當時資訊,本文不代為推薦任何廠商;文中關於「序位才是決策」、轉寄的判準、垃圾信是關係屬性、分層錯誤的不對稱代價、以及對業配偏誤的提醒,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來賓或其所屬公司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葛斯坦、馬汀、席爾迪尼),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