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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793|不要「重述」一個故事——重新活過它

BNI PODCAST ‧ EP 79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集 Misner 拆解了他用了幾十年的說故事公式,來源是他在一場「說故事日」上認識的作者。而更有意思的是,這集結尾他臨時起意做了一個決定——那個決定,直接生出了下一集。

什麼最能影響人?

Misner 的開場是一串反問:地位?權力?成功?

「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是故事。」

他說,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比一個好故事更有力量——一個觸動情緒的、一個讓人微笑的、一個扯動心弦的、一個激勵人的、一個讓人有力量去行動並以某種方式轉變自己人生的故事。

而對 BNI 會員來說,他給了很具體的方向:要講的是「你做完你的工作之後,事情看起來變成什麼樣子」。客戶感覺如何?他的經驗是什麼?

好故事的四步公式

這條公式的來源本身就是個故事。Misner 說他多年前在 Mandalay Entertainment 執行長 Peter Guber 家裡,參加了一場「說故事日」——一群人聚在一起討論故事為什麼有效。他在那裡認識了《The Elements of Persuasion》的共同作者 Robert Dickman,而 Dickman 分享的東西,他往後講了很多年:

①一個事實——你要傳達的資訊。這是起點。

②包在一種情緒裡——可以是興奮、可以是扯動心弦、可以是幽默。Misner 說:「我喜歡幽默,我用幽默大概比用其他任何東西都多。」

③促使人採取行動——當有人聽到它,他會想:「我得去做那件事。我為什麼沒在做?我需要做那件事。」

④而透過採取行動,他們以某種方式被轉變。

Misner 說第四步才是關鍵:「那就是讓一個故事偉大的原因——它以某種方式轉變了他們。」

他還描述了在台上的體感,這段很生動:「我拿一個事實,把它包上情緒,然後我可以看著台下聽眾的眼睛——我看得見他們亮起來。我看見他們在點頭,在想『對,我需要做這件事』。」

羅伯特・麥基在編劇聖經《故事的解剖》裡把整個故事藝術壓縮成同一件事:故事的本質不是事件,是「改變」。一個沒有讓任何人(角色或觀眾)發生改變的敘述,技術上叫做「軼事」,不叫故事。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很多分會的六十秒明明有起承轉合,聽起來卻不像故事——因為結尾沒有人變得不一樣。

關鍵動作:不是重述,是重新活過

接著 Misner 給了說故事最實用的一個技巧,而且他重複了兩次:

「你不是在『重述』一個故事,你是在『重新活過』一個故事。不要只是重述,要重新活過。」

具體做法是:想像你就在那裡。描述你周圍的東西。要有畫面、要有細節。在你講的當下,重新經歷那次體驗。

他舉了自己的兩個例子:

講足球場衝刺訓練的那一集時——「我記得我站的那個球場,我記得那些衝刺,我記得體能訓練,我記得遇到洛杉磯公羊隊。那是很不可思議的經驗。而我在講的時候重新活過它。」

講被僧帽水母螫到的那一集時——「當我講那個故事,我重新活過它。我把眼前正在發生的畫面視覺化,然後試著把它描述出來。」

這個方法之所以有效,有一個很實在的神經科學基礎:當你真正重新喚起一段記憶時,大腦會重新啟動當時的感官區域——你會「看見」那個球場、「感覺到」那個痛。而一旦你自己看見了,那些具體的細節就會自動從嘴裡出來,不需要你事先背。

反過來說,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背稿」講出來的故事永遠沒有溫度——背稿的人是在複誦文字,不是在回到現場。

自嘲的力量——以及下一集是怎麼來的

節目最後,Priscilla 提起她在南加州一場國際年會上聽 Misner 講過的一個故事:他上電視表演魔術,結果出了大包。

她說那個故事笑翻全場,要他一定要講一下。

而 Misner 借這件事講了一個重要的原則:

「如果你能在你講的故事裡展現謙遜、如果你能自嘲——特別是當你已經有某種程度的成功之後——自嘲是一種真正能跟人連結的方式。」

然後他補了一句非常誠實的話:「而我做的那件事實在太丟臉、太蠢,我看起來太糟了——所以它很好笑。」

接著他當場做了一個決定:「下週我們就播 Ep51 的經典重播吧,讓大家可以聽那個完整的故事。」

而那正是下一集——Ep794,那個「在康乃狄克州我被認為是縱火犯」的故事。所以這兩集其實是連在一起的:這一集講方法,下一集是示範。而且是用一個把主持人嚇到跳上同事大腿的示範。

📚 延伸閱讀

《執行長日記》 Steven Bartlett

「習慣化是內建的神經系統裝置」 P108

Bartlett 用一整章解釋為什麼故事講到第一百遍會變平:大腦天生對重複的刺激降低反應,連你自己都會對自己的故事無感。所以「重新活過它」不是表演技巧,是對抗習慣化的方法——回到那個當下、重新感受一次,情緒才會回來;情緒回來了,四步公式才有東西可以包。

本週行動

挑一個你常講的案例,重講一次——但先閉眼三十秒:回到現場。當時是幾點?在哪裡?你看到什麼、聽到什麼?然後再開口。你會發現細節自己跑出來了。②檢查你的故事有沒有「轉變」:結尾的時候,有人變得不一樣了嗎?客戶?你自己?如果沒有,那還是一則軼事。補上那個轉變,它才會變成故事。③準備一個你自己的糗事:真實的、不美化的、你當時真的很糗的那種。Misner 說得對——成功的人講自己的糗事,是最快拉近距離的方式。而且那個故事你不用背,因為你永遠忘不了。

收束

這集的公式其實只有一個東西是新的。

「事實 + 情緒 → 行動 → 轉變」——前三步很多人都聽過。但第四步不是修辭上的加分項,它是判斷標準。

如果你講完一個故事,聽的人笑了、點頭了、覺得你很厲害——那還不算成功。成功是他回去之後做了一件不一樣的事。

而要讓別人動起來,你自己得先回到現場一次。

你不是在重述一個故事,你是在重新活過它。背稿的人是在複誦文字,不是在回到現場——所以聽的人也到不了。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793《Influencing People with Stories》(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BNI 創辦人 Ivan Misner 博士),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故事公式出自 Robert Dickman 等著《The Elements of Persuasion》。文中提及之延伸集數:Ep 588(別讓我無聊到流淚)、Ep 597(人脈衝刺)、Ep 601(僧帽水母)、Ep 51/794(電視魔術意外)。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伯特・麥基《故事的解剖》;關於記憶重現的神經機制為改寫者補充,非節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