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74|她從邁阿密搬到紐約,靠舊城市的引薦撐了一年多——然後把同行變成了公司
BNI PODCAST ‧ EP 74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表面上在講「搬家的時候 BNI 可以幫上什麼忙」,聽起來像一集生活實用篇。但來賓講的兩件事,一件解釋了引薦網真正的產品是什麼,另一件示範了怎麼把同業變成夥伴。
先介紹這位來賓——她本身就是一串引薦
來賓是 Julien Sharp,Misner 認識她將近五年。她的經歷本身就是這一集的註腳:
她先是 Misner 的書《Masters of Sales》的編輯。因為做得很好,又拿到了下一個引薦——成為 BNI 董事手冊的編輯,以及裡面領導團隊手冊的編輯。
然後 Misner 把她引薦給 Entrepreneur Press。Julien 描述那通信件:
「一月的時候我收到 Entrepreneur Press 的信,說 Ivan Misner 推薦你來寫一本書。我們書名都想好了,就是沒有作者。」
而那本書的主題,剛好就是她整間顧問公司正在轉型的方向。
Misner 問她那筆案子是不是「相當可觀」,她的回答很好笑:「我會說『相當』是今年最保守的說法。」
兩千公里之外,舊關係還在供貨
2006 年,她的配偶被調到紐約,她從邁阿密搬了過去。當時他們不確定要待多久,甚至想過再去多倫多。
而她說:
「我剛到紐約、人生地不熟的時候,靠的是我在邁阿密那些關係建立起來的引薦。一年多的時間裡,二代、三代的引薦一直把我撐著,讓我不停地在工作。」
等到確定要長住紐約,她立刻加入了當地的分會。而結果是:
「我在紐約完全從零建起了一間新的、還在成長的傳播公司,而它百分之百建立在 BNI 的關係上——紐約的和邁阿密的都有。」
機制拆解:什麼東西可以搬走,什麼不行
這件事值得拆,因為它很容易被過度推廣成「人脈可以帶著走」。
Julien 的關係之所以能跨越兩千公里繼續供貨,有一個她自己順口帶過的前提:「作為一個寫作者,在哪裡都很容易工作。」
也就是說,她的交付不需要在場。而這一點決定了什麼東西搬得走:
搬得走的是信任與紀錄——邁阿密那些人知道她交件準時、品質穩定,這件事不會因為她換了郵遞區號而失效。
搬不走的是地理便利性——如果她開的是餐廳、診所、修車廠,邁阿密的老客戶再喜歡她也不會飛過來。
所以對我們這種在地服務業來說,這一集的啟示不是「關係可以帶著走」,而是另一件更實際的事:你的舊網絡帶不走客戶,但帶得走「引薦你的資格」。
Misner 舉的例子正是這種用法——他的岳父母搬家時,他們接洽了當地的 BNI 董事,「他替他們列出了所有需要的服務,包括找到一位房仲,替他們找到一間可以租一年的公寓」。還有一位會員的女兒從東岸搬到鳳凰城,董事也替她鋪好了路。
在這些例子裡,移動的不是生意,是一張介紹信。
那句話:她要的不是找得到人,是找到被驗證過的人
Julien 描述剛到紐約時的實際使用方式:
「我搬過來的時候用了 BNI 的引薦。我剛上來需要電腦,所以我打電話給 BNI,那裡有一位電腦的人可以幫我在紐約把設備弄好。那是我第一個打的地方——而不是去 Google 找廠商,因為我知道我要的是一位已經被驗證過的專業人士。」
我認為這句話是整集最值錢的一句,因為它精準地說出了引薦網在賣什麼。
在 2008 年,找一個電腦工程師從來就不是「找不到」的問題。Google 給你一百個,問題是那一百個裡你不知道哪一個會準時、會負責、出事會回你電話。
所以差別是這樣的:
搜尋引擎給你的是「選擇」。人脈網給你的是「篩選」。
而在選擇過剩的年代,篩選才是稀缺品。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引薦這件事不會被科技取代——技術可以把清單變更長,但它沒辦法替你承擔「我推薦的人出包了怎麼辦」這個責任。
Julien 後來講到她的寫手群時,把這件事講得更直白:「他們顯然已經被 BNI 的會員委員會審核過了。你不可能要求比這更好的東西。」
Coopetition:她把同行變成了團隊,然後變成了公司
這是這集第二個大重點。
Julien 到紐約後案子多到接不完,需要找外包寫手。而她說:
「與其在報紙上登廣告——這裡有一百萬個寫手——我組了一個跨 BNI 的寫作者群組。」
BNI 裡大概有五、六位寫作者。半年之內她親自跟每一位合作過,把自己必須外包的工作交給他們。做得好,於是他們固定下來:每月一次在她辦公室的會議室聚會,互相引薦、互相給建議、各有不同的寫作專長,還開了一個 Google 群組維持月中的聯絡。錄音當時他們正要開第四次會。
而她說了那個最重要的效果:
「我們有辦法接下更大的案子,因為我們知道自己有一個好的團隊可以一起做。」
Misner 追問:從某個角度看,這些人算是競爭對手吧?
Julien 的回答用了一個她說不是自己發明的詞——coopetition(競合):
「我們都寫網站文案,但有時候那個案子大到要兩個人才做得完。我可能沒辦法一個人接下來。那為什麼不找另一個很好的網站文案一起做?這樣我們兩個都拿到了一個原本兩個人單獨都拿不到的東西。」
而故事的結尾是:其中幾位寫手跟她說「你只要把案子丟給我就好,你可以去替我們大家跑業務」——於是她真的成立了一家公司。
競合為什麼成立:它處理的是「容量」不是「客戶」
競合聽起來很美好,但它不是隨便兩個同業都能做。它成立的條件很具體:
①案子的規模超過單人容量。如果案子都小到一個人做得完,那就是純粹的搶單,沒有合作空間。
②彼此的專長不完全重疊。Julien 特別提到「我們各有不同的寫作專長」——那才有互補。
③而最關鍵的是品質可以被信任。她說:「我不覺得我會跟一個不在 BNI 裡的寫手合作,因為我知道他們有跟我差不多的心態,以及把案子做完的韌性。」
第三點是門檻所在。把案子分給同業,等於把你的名聲交到別人手上——那是比引薦更深的信任。所以競合通常長在已經有信任基礎的地方,而不是靠一次會議談出來的。
📚 延伸閱讀
《底層邏輯2》 劉潤
「商業世界的生命體是企業。和生物世界的個人一樣,企業也需要謀求個體的生存繁衍(競爭),以及群體的共生繁榮(合作)。」 P058
劉潤這句話把「competition」和「cooperation」放進了同一個生物學框架裡,而這正是 coopetition 這個詞背後的邏輯:競爭與合作不是兩種選擇,是同一個生態系裡同時在跑的兩件事。Julien 的寫手群完全符合——他們在爭取單一案子的時候是競爭者,在面對一個大到誰都吃不下的案子時是共生者。而值得注意的是,決定切換成哪一種模式的不是感情,是案子的規模。所以下次看到同業,該問的不是「他是不是敵人」,而是「有沒有哪一種案子,是我們兩個都拿不到、但一起可以拿到的」。
本週行動
①下次要找廠商,先問人再開 Google:把「找得到」和「被驗證過」分開想。你花的那三十秒問人,省下的是踩雷之後的三個月。②把分會用在生活上,不只是生意上:家人要搬家、長輩要找看護、孩子要租屋——這些都可以先問。而你也可以主動告訴夥伴:這類事情找我沒關係。③找一個「一個人吃不下」的案子:想想有沒有哪種規模的案子是你一直不敢接的。如果有,去找一位你信得過的同業聊聊——競合的起點永遠是容量問題,不是感情問題。
收束
Julien 這段經歷裡,我覺得最值得注意的其實是時間點。
她說,等到確定要長住紐約,她立刻就加入了當地分會——即使當時她靠邁阿密的引薦已經忙到不停工作了。
換句話說,她不是在沒案子的時候才去找人,是在最忙的時候去建下一批關係。而那批關係要一年後才會開始出貨。
邁阿密那一年多的收入,靠的正是她三年前在邁阿密做的同一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