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63|故事別當證據,機制可以照用——而「把否定句改成肯定句」有一種場合會反過來變危險
BNI PODCAST ‧ EP 06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的來賓 Bob Nicoll 講了一個很好記的故事。
他住在鳳凰城的時候,公寓對面有一家小店。收銀機上方掛著一張牌子:「不要忘記買冰。」
他問老闆冰賣得怎麼樣。老闆說:很糟。(而那是鳳凰城的夏天。)
於是他要了一張紙和一支麥克筆,寫了一張新的:
「記得買冰。」
三四週後他再回去,老闆在停車場差點把他撲倒——冰的銷量衝上了天。
而他給的解釋,是這個故事真正的價值
老闆問他到底做了什麼。而他反問了一句:
「如果我現在跟你說『不要想藍色』——你剛剛想到什麼顏色?」
老闆說:「當然是藍色啊。」
而 Bob 的結論是:「所以,如果你的客人看到一張寫著『不要忘記買冰』的牌子,你覺得他們會怎麼樣?」
而我要把這件事拆成兩半來評估
先講故事本身:它的證據等級很低。
這是一個單一案例、沒有對照組、由當事人多年後回憶、而且他正在賣一套以此為名的產品。至於「衝上了天」是多少,節目裡沒有數字。
而那幾週裡氣溫怎麼變、店裡有沒有別的變化,也沒有人知道。
而機制那一半,是真的——而且你自己就能驗證
因為它不需要相信任何人:
要理解一個否定句,你必須先在腦中建構出那個被否定的東西,然後再把它劃掉。
所以「不要想藍色」一定會先讓你想到藍色。那個順序是強制的。
而這推出兩件事:否定句的處理成本比肯定句高,而且它一定會先啟動你想避免的那個概念。
所以我的立場是:故事別當證據,機制可以照用
(前面談另一集時,我遇到的是相反的情況:現象是真的,而解釋是編的。而這一集剛好反過來——案例很弱,而機制站得住。)
而分辨這兩者,比接受或拒絕整包內容有用得多。
而這一招有一個限制,節目完全沒提——而它很重要
「把否定句改成肯定句」在提醒和邀請上很有效。
而在安全警告上,它會反過來變危險。
舉一個具體的例子
「不要用手去碰刀片」不能改寫成「請使用夾具」。
因為前者明確禁止了一個具體的危險動作。而後者沒有——它只是建議了一個比較好的做法。
而一個趕時間的人,會覺得自己「這次不用夾具也可以」。
所以更精確的規則是這樣
當你要人「去做某件事」時,用肯定句。
當你要人「絕對不要做某件事」時,否定句不能省。
而最好的做法是兩個都給:
「請使用夾具(做什麼)——手不要伸進防護罩內(不要做什麼)。」
因為肯定句告訴人方向,而否定句畫出邊界
而一個只有方向、沒有邊界的指令,在現場會被創意詮釋。
而這件事在診所、廚房、工地、美容室都一樣:你以為你講清楚了,而對方聽到的是一個建議。
而「我有」句型那一段,米斯納提供了更有價值的東西
他說:
「很多年前我們在 BNI 學到,如果我們不告訴大家『要用正面的「我有」句型』,他們就會自動站起來說:『不好意思,我今天沒有引薦,也沒有見證。』——而那非常負面。」
而請注意:這裡的機制,跟冰塊那個完全不一樣。
這不是「否定詞的心理效應」,這是「預設值的設計」
因為在沒有規定的情況下——
人會填入最誠實、也最消極的那個版本。
而 BNI 做的事情,本質上是:
把一個「報告狀態」的欄位,改成一個「必須交出一點東西」的欄位。
而這是一個組織設計的動作,不是一個心態的動作。
而這可以一般化,而且非常好用
如果你發現團隊裡某個環節總是很負面,先不要處理心態——先去看那個欄位是怎麼設計的。
具體例子:
週會上問「有沒有什麼問題?」——會得到沉默,或者抱怨。
而問「這禮拜有什麼是值得記下來的?」——會得到內容。
同一群人,同一個禮拜,同一間會議室。
谷厚志在《客訴應對的100條法則》裡談的是順序:「說話的順序不同,給人的印象也會截然不同。」(P193)而這裡換的是框架——共同點是:內容沒有變,而結果變了。
而這個做法有一個代價,值得誠實地講
規則是:沒有引薦的時候,就給一個見證。
而如果一個人連續二十週都只能給見證——那個欄位就失去了資訊。
因為當每個人每週都一定會說出點什麼時,「說了什麼」就不再代表任何事。
這是所有強制正面表述的通病
它保護了氣氛,而犧牲了訊號。
所以解法不是取消它,而是把誠實的訊號放到別的地方去:
把實際的引薦件數記錄下來(數字不會演),而讓口頭的部分維持正面。
也就是:氣氛歸氣氛,帳歸帳。兩個都需要,只是不要放在同一個地方。
而邀請來賓那一段,是這一招最好的用法
Bob 指出,主席常常會說:「記得喔,不要忘記下禮拜邀請人來。不要忘記把來賓日的邀請函填好。不要忘記……」
而他的改寫是:
「記得下週帶人來。記得——你在外面遇到的每一個人,都可能是這個分會未來的成員,所以想想看要不要開口邀他。」
而這個版本好在哪裡?不只是它是肯定句。
是它順便給了一個行動的時機:「你在外面遇到的每一個人」——那句話把一個抽象的提醒,掛到了一個會反覆發生的日常場景上。
最後:這一集有商業關係,而它揭露得很清楚
來賓在銷售一套教材,米斯納做了背書,會員有折扣,而且每一筆購買都會捐一筆錢給他們的基金會。
這些在節目裡全部講明了,這一點值得肯定。
而我想指出一個結構,因為它在台灣的銷售場合也很常見:
「購買會捐款做公益」是一個很強的說服元素
而它同時讓人更難提出質疑。
因為質疑產品,感覺起來像是在質疑那份公益。
而正確的做法,是把兩個問題分開:
這套東西對我有沒有用?(第一個問題)
我要不要捐款?(第二個問題)
而任何把兩個問題綁在一起的方案,都值得你多想三十秒——不是因為它不誠實,而是因為捆綁本身會降低你的判斷力。
法規邊界:有些話不能只講正面的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而這一段跟本文主題直接相關——因為在某些場合,「注意事項」是法律要求你寫出來的。
商品標示有法定應載事項。《商品標示法》第 9 條規定,商品標示應標示商品名稱、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以及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並就有危險性、使用時需警告者,標示其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所以「使用注意事項」不是可以被正面表述取代的東西。
而說明要看得懂。《消費者保護法》第 24 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依商品標示法等法令為商品或服務之標示;輸入之商品或服務,應附中文標示及說明書,其內容不得較原產地之標示及說明書簡略。
正面表述不能變成誇張。《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規定,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公告之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把話說得正面一點」和「把話說得比事實好一點」,中間的那條線要自己畫清楚。
而藥物廣告要先核准。《藥事法》第 66 條規定,藥商刊播藥物廣告時,應於刊播前將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業者送驗核准文件。這是「用字遣詞」在法律上被管得最嚴的一塊。
「說話的順序不同,給人的印象也會截然不同。」——谷厚志,《客訴應對的100條法則》P193
而「不要忘記」和「記得」,連順序都沒變,只換了一個框——內容一樣,而人腦處理的東西不一樣。
本週行動
1. 把提醒改成肯定句。但安全警語兩者都要給——肯定句給方向,否定句畫邊界。
2. 團隊很負面時,先看欄位怎麼設計:把「有沒有問題」換成「這週有什麼值得記下來」。
3. 氣氛歸氣氛、帳歸帳。口頭維持正面,而實際件數要有紀錄。
4. 遇到「買了就會捐款做公益」的方案,把兩個問題分開問——捆綁會降低判斷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