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581|十頁刪到一頁,還要「連原稿一起交回來」
BNI PODCAST ‧ EP 58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十頁 → 五頁 → 兩頁 → 一頁。而最後一次,他還要求:「連同你們原本那份一起交回來。」——那個要求,透露了他真正在教什麼。
起因是一封信
Misner 收到一封陌生人的來信,而他的形容是:
「那封信只能用《戰爭與和平》來形容。那本書初版有一千二百二十五頁。他的訊息給我的感覺就是那樣。
它很長。長到我沒有全部讀完。長到我把它退回去給他,然後跟他講了這個故事。」
那位准將
Misner 在南加大唸博士班時,有一位教管理理論的教授,是退役的准將。
「他是一位很了不起的教授,總是分享最不可思議的故事、教最有價值的課。」
而那堂課只有十二個學生。作業是:兩週內交一篇十頁的管理主題報告。
兩週後大家都交了。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看著他把所有的報告收上去,就坐在講台前面,當場開始快速翻閱每一份。
然後他站起來,把報告全部發還給我們,說:『下週回來,交一份五頁的、同一個主題的報告。把所有的贅肉拿掉。直接切進問題的核心。』
我們氣壞了。我們真的氣壞了。但我們照做了。」
下一週,同樣的流程。他坐下、看過、站起來、全部發還:
「『你們還可以再刪。改成兩頁,下週交。』」
「你可以想像,我們難以置信。但我們照做了。」
再下一週:
「『現在改成一頁,下週帶回來——連同你們最原始的那一份一起交。』
我們已經不只是生氣了。我們氣到不行。但我們照做了。」
機制拆解:他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叫他們寫一頁?
這是整件事最值得想的地方。
如果第一週就出「寫一頁」的作業,會發生什麼?他們會交出一份「很薄」的一頁——涵蓋的東西很少、思考的深度很淺。
而他先要十頁,是為了逼他們把功課做完。
然後每一次刪減,逼的都是另一件事:判斷什麼是重要的。
所以那份最後的一頁,不是一篇短報告。它是——
一份十頁的報告,被施加了九頁份量的判斷。
而這也解釋了那個最後的指令:「連同你們最原始的那一份一起交回來。」
他要同時看到兩份,因為價值就在那個「差」裡面。
而這也順便解釋了他們為什麼那麼生氣:
每一輪都在銷毀他們已經做好的東西。而刪掉自己寫得很得意的段落,是會痛的。
這就是為什麼大部分人不做這件事——刪東西感覺起來像損失。所以那位將軍必須用強迫的,而且逼了四次。
📚 延伸閱讀
《通往財富自由之路》 李笑來
「寫作是反覆思考並反覆輸出思考結果的過程」 P434
李笑來這句話的重點在「反覆」——寫作不是把腦中已經想好的東西打出來,而是在一遍又一遍的輸出中,把想法真正想清楚。
而那位准將的作業,等於把這句話變成了一門課的結構:十頁、五頁、兩頁、一頁——同一個題目,四次輸出。
而學生們以為自己在被折磨排版和字數。實際上他們每一輪都被迫回答同一個問題:這裡面哪些是真的重要的?
所以那份一頁的東西,之所以有價值,不是因為它短——是因為它是四輪思考之後剩下來的東西。而一份「一開始就寫一頁」的作業,只經過一輪。
而那堂課的內容
「在你們的職涯裡,你們會替一些極度忙碌的人工作。他們可能會要你針對某個對公司很重要的主題做一份報告。
而他們可能沒有時間去讀你那些冗長、鋪陳、鉅細靡遺、涵蓋你那些精闢建議的文章。」
(Misner 的旁白:「我覺得他那句可能帶了一點諷刺。」)
「如果你能學會把你的寫作去蕪存菁、把東西濃縮成一份簡單易懂的文件,忙碌的人會對你的成果反應好得多。
永遠要做一份「執行摘要」,用條列點出關鍵發現、建議或意見,然後把它放在長報告的最前面。
這會讓主管有機會先掌握全貌,然後如果他想要,再往下深入你完整報告裡的細節。」
而還有一個細節,是這套結構真正的關鍵:
「他也建議:你摘要裡的每一個條列點,都要註明它在完整報告裡的相關頁數或段落,以免他們想要深入了解。」
而那第三個細節,把「摘要」變成了別的東西
大部分人做的「摘要」,只是一個比較短的版本。
而加上頁碼註記之後,它變成了:
一份「附帶結論的索引」。
而這個差別很大——因為它把長報告從「你必須讀完的東西」,變成了「你可以查閱的東西」。
讀者在每一個條列點上都有選擇:接受它,或者往下鑽。
(這跟 Ep543 對整個節目資料庫的建議是同一件事:索引式,不是順序式。只是這次縮小到一份文件裡。)
而 Misner 自己的做法,比「講短一點」更精確
(順帶一提,他透露了一個數字:他最忙的那幾年,一年收到的信件——不含垃圾信——將近四萬封。)
而他的實務做法是:
「有時候我會只寄摘要,然後說:如果他們想要更多細節,我可以再寄。
……有時候他們會回:『不用了,這樣就夠了,我同意,謝謝。』有時候他們會說:『對,把細節寄給我。』然後我就寄。
而我總是靠那份摘要拿到了他們的注意力。」
這個做法的正確名稱,其實不是「簡潔」,是:
把「推」改成「拉」。
一封長信是推——你替對方決定了他要吸收多少。
而「摘要+我有細節,要的話跟我說」是拉——由對方決定他要拿多少。
而 Misner 還給了一個很有力的邏輯:
「如果條列點都拿不到他們的注意力,相信我,《戰爭與和平》版本的信絕對更不可能。」
也就是說:摘要其實是一個測試。如果摘要沒打中,長版本也不會。所以寄長的不是「備案」,是浪費。
而那位寄長信的先生,後來怎麼樣了
Priscilla 問:他有被冒犯嗎?
「他沒有被冒犯。他說:『不不不,你必須全部讀完。』他沒有真的說『我的每一個字都是珠玉』,但他堅持他的立場:那全部都極度重要。
而事實是——我從來沒有讀過它。我說:我尊重你的意見,但我真的沒有時間看完。如果你不能做一份摘要,我就沒有時間讀它。
而他不肯做摘要。」
而一個誠實的但書
「簡短」不是永遠正確。有些東西真的需要長度——細微的分寸、證據、必要的但書。
而我認為比較精確的規則是:
長度應該對應你「已經賺到多少對方的注意力」。
一個陌生人幾乎沒賺到任何注意力——所以他只有一個條列點的額度。
一位開口要你做報告的主管,給了你一些額度。
而一位主動買了你的書的讀者,給了你很多。
那位寄長信的先生真正的錯誤,不是話多。是他花的,是他還沒有賺到的東西。
本週行動
①先寫長的,再刪:不要一開始就寫短。一頁的價值,來自它是十頁刪出來的。②把摘要放最前面,而且加頁碼:條列關鍵發現與建議,每一點註明在完整版的哪一段。那會把報告從「必讀」變成「可查」。③改推為拉:先寄摘要,加一句「細節我有,要的話跟我說」。由對方決定拿多少。④把摘要當成測試:摘要打不中,長版本更不會。⑤用注意力額度決定長度:陌生人只有一個條列點的額度。
收束
Misner 的收尾很俏皮:
「你的溝通不需要是《戰爭與和平》才有效。拜託,蓋茲堡演說只有 272 個字。這一集節目比蓋茲堡演說還長。」
而我想留下的,是那位不肯做摘要的先生。
他是對的——他信裡的每一件事,對他來說確實都很重要。
而他因此一個字都沒有被讀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