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69|「我創辦它的時候,沒想過它是一個知識網絡」——當副產品比主產品更被感激
BNI PODCAST ‧ EP 169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談的是一件很少被當成主菜的事:你的分會其實是一個智庫。
米斯納給了六個請教別人的原則:挑對方樂於談、也真的懂的領域問;仔細聽、寫下來、當一回事;順著對方談話裡提到的東西問;要有一個合理的理由;不要問對方平常會收費的問題;可以追問澄清,但不要辯論。
內容很實用。但這一集最值得停下來的,是他在開頭講的一句話:
「我創辦 BNI 的時候,並沒有把它想成一個知識網絡。」
而他後面補的那句更有意思:「這從來不是我當初設定的好處之一。可是每次我問會員從 BNI 得到了什麼,他們一定都會提到這件事。」
當副產品比主產品更被感激,那是一個很強的訊號
這件事本身比它聽起來重要。
他設計這個系統,是為了產生引薦。而他蓋出來的結構是:四十個不同行業的專業人士、同一個房間、每週一次、而且被規定要互相認識。
而這個結構的性質,遠遠超過它被設計的用途。把四十種專業每週鎖在一起,你不可能只得到引薦——你必然也會得到一個查得到答案的地方。
而這件事之所以便宜到近乎免費,是因為固定成本早就付掉了。那個房間、那個時段、那份信任,本來就要為了引薦而存在。知識交換是搭順風車來的。
所以這裡有一個我覺得對每個經營者都適用的原則:
當你發現客戶最感激的是你的副產品,那是你能收到最重要的策略訊號之一。
它的意思通常不是「你搞錯了主業」,而是:你手上有一個沒被承認、因此也沒被支援的價值來源。它現在靠運氣運作,如果你去支援它,它可以變成系統性的。
杜拉克在《管理聖經》裡那個著名的問題,正好就是這件事:「在顧客心目中,價值是什麼?」(P101)——這個問題之所以要問,正是因為創辦人的答案和顧客的答案經常不一樣,而且顧客那一份才算數。
值得注意的是,十五年後的今天,「知識網絡」仍然不在任何一份核心價值清單上。訊號被聽見了,但沒有被寫進制度。——而這其實也很常見:一個組織通常只支援它說得出口的東西。
最難的那一條:「不要問對方平常會收費的問題」
這是六條裡最重要、也最容易出事的一條。米斯納講得很直接:
「不要去找律師會員,開始問一堆實質的法律問題。也不要去問分會裡的會計師那些他平常會收費的會計問題。」
但他接著給的界線是這樣的:「基本問題是可以的……大部分人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大概越線了。」
而我認為問題就在這裡——「大部分人知道」其實不成立。
因為問的人和被問的人,那條線畫在完全不同的地方。而更麻煩的是:被問的那位專業人士,幾乎永遠不會說出口。他不會在早餐會上說「這個要收費喔」,他會回答你,然後有點不舒服,然後下次躲你。
所以我想提供一條比較硬的界線,是我自己在用的。
分界不在問題大小,在於他賣的到底是什麼
一位律師、會計師、醫師收的錢,不是資訊費。資訊現在到處都是。
他收的是「把判斷套用在你的具體事實上,並且為那個判斷負責」。
一旦看清楚這件事,界線就很清楚了:
可以問的,是關於「地圖」的問題。這件事大概屬於哪個領域?一般來說會怎麼處理?我該找什麼樣的專業?大概要準備哪些文件?這通常要花多久?——這些問題不需要他讀你的資料,也不需要他承擔任何責任。
不能問的,是關於「你的案子」的問題。我這個情況能不能告?我這樣報可不可以?這份合約我可以簽嗎?——這些需要他看你的東西、做出判斷,而且判斷錯了他有責任。
一句話版本:問方向可以,問結論不行。
如果還是分不出來,有一個更簡單的物理檢驗:
如果他必須看你的文件才回答得出來,那就已經在收費範圍裡了。
而這件事不只是禮貌問題,還有一層很多人沒想到的:免費給出的判斷,責任並不會歸零。一位律師隨口說「你這個一定告得贏」,如果錯了,他是有風險的。所以當你把他推到那個位置,你不只是佔了便宜,你是把他的風險拉高了。下面的法規段落會再講一次這一點。
那個文宣的例子,其實藏著一條更好用的規則
米斯納舉的例子我很喜歡。一位會員在做行銷文宣,他去找另一位會員——不是因為那位是行銷專家,而是因為那位的文宣做得很好。他把草稿拿過去說:「我很喜歡你做的那份,你覺得我這個怎麼樣?」
米斯納順口說了一句:「他甚至不是行銷專家。」但我認為這正是這個例子最有價值的地方。
請教的對象不必是專家,只要他做過那件事,而且做成了。
而在很多情況下,做過的人給的答案其實更有用。因為專家會告訴你原則,做過的人會告訴你障礙——印刷廠會問你出血要留幾 mm、哪一種紙拍照會反光、送印前哪一個欄位最常忘記改。這些沒有寫在任何教科書裡,因為它們太瑣碎,可是它們正是會卡住你的東西。
而且還有一個很現實的好處:問「做過的人」完全沒有收費的界線問題,因為那不是他的專業,他也不靠那個賺錢。他純粹是被你認可了,而那是件開心的事。
所以順序應該是:先找做過的人,再找靠這個收費的人。前者處理你的九成問題,而且免費又愉快。
「不要爭辯」是對的,但不要做過頭
米斯納的最後一條是:問完之後閉嘴、注意聽、不要辯、不要爭。可以問「為什麼你會這樣說」或「我原本的印象有點不同」,但不要爭論。
這條規則對,但理由不是禮貌。真正的理由是:
爭辯會讓對方停止講真話。
一個提供意見的人,只要遭遇一次反駁,就會學到「坦白是有代價的」。而他的反應通常不是跟你吵,是換成安全的場面話——從此你聽到的都是「這樣也不錯啦」「都可以啦」。而你不會發現,因為那聽起來很客氣。
但這裡有一個要小心的地方:如果你完全不回應,你會拿到一堆其實用不了的建議,而對方永遠不知道原因。
所以我覺得正確的版本是一個很細、但很關鍵的區分:
不要反駁他的結論,但一定要補充你的事實。
「這一點我補一個資訊:我們的客人其實九成是回頭客,新客只佔一成。」——這不是爭辯,這是給他更好的輸入。而一個好的顧問聽到這句話,通常會自己改口,而且改得比你能想到的更好。
杜拉克在《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裡有一句更狠的話:「激發歧見,而非尋求共識」(P239)。他講的是決策場合,而分寸剛好在這裡——你要的是不同的觀點,不是別人同意你;但你也不該讓對方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給你觀點。
請教是少數「索取」與「給予」重疊的動作——但要做完最後一步
米斯納提到一句很對的話:「人們喜歡被別人請教。」而他也說,接受了別人的建議之後,你就有了一個再次聯絡對方的完美理由。
這裡值得再往前推一步。在一個以「付出者收穫」為核心的組織裡,請教是少數幾個「索取」和「給予」完全重疊的動作。
你拿走了他的時間,但你同時給了他三樣東西:對他專業的承認、一次真的有用的機會、以及一個他自己開不了口的接觸理由。
但這件事有一個大多數人不做的最後一步,而少了它,前面全部打折:
回去告訴他結果。
三個星期後,一句「我照你說的調了報價的呈現方式,這個月成交多了兩件」——這句話的成本是三十秒,而它做的事是:讓對方知道他花的那半小時,在世界上真的產生了一個結果。
而且要注意:就算你沒有採納,也值得回報。「我後來走了另一條路,因為某某原因,不過你那句話讓我想通了一件事。」——這同樣有效,而且更誠實。
我的觀察是,幾乎沒有人做這件事。而這也意味著,做了的人會被記得很久。
放回台灣:LINE 群組是很差的知識庫
Priscilla 提到她的分會有一個 Yahoo 群組,成員會在上面互相打聽——誰的廣告有效果、黃頁還有沒有用、有沒有人在跑 Google 關鍵字廣告。
今天在台灣,這件事的載體是 LINE 群組。而我要說一句可能不受歡迎的話:
LINE 群組作為知識庫,是徹底失敗的。
理由很具體:它不能好好搜尋、沒有結構、而且一個很好的回答會在兩天內被洗到看不見。一年之後,那個問題會再被問一次,然後再被回答一次——而回答的人通常已經沒那麼有耐心了。
結果是:知識被生產出來了,但沒有被保存。而生產知識是最貴的部分。
解法不必複雜。我建議最低限度的一個動作:
設一份共用文件,只做一件事——當群組裡出現一個好回答,把它剪貼進去,加上日期和是誰講的。
不必分類、不必美編。光是「可以搜尋」這一件事,就已經把它從聊天記錄變成資產。而加上「是誰講的」則有第二個作用——那份文件會變成一份長期的貢獻紀錄,比任何統計都真實。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免費的建議,責任不是零。《民法》第 535 條規定,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應依委任人之指示,並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換句話說,無償提供協助的注意義務標準較低,但仍然存在。當你請一位專業人士「順便」判斷你的個案,你不只是省了費用,也把他放進了一個他沒有收費卻仍需負責的位置。
有些事只有具資格者能做。《律師法》就非律師不得辦理訴訟事件及其他法律事務設有規定,《會計師法》就會計師業務亦有相應規範。這也是為什麼「聽了會員的意見就自己處理」是危險的——那位好心的會員無法、也不會替你的結果負責。
為了請教而提供第三人資料,要先想一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 條規定非公務機關蒐集或處理個資須有特定目的及法定事由;第 20 條規定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把客戶的合約、報價單、病歷或對話截圖拿給另一位會員看,即使只是想請教,也已經構成對個資的利用。先去識別化,是最省事的作法。
在群組裡交換價格資訊,風險比想像中高。《公平交易法》第 14 條就聯合行為設有定義,第 15 條原則禁止事業為聯合行為。同業之間就價格、數量、交易對象等交換資訊並形成合意,可能構成聯合行為。分會裡多半是不同行業,風險較低;但同業社群、公會群組裡討論「大家收多少」,就要非常小心。
「在顧客心目中,價值是什麼?」——彼得·杜拉克,《彼得·杜拉克的管理聖經》P101
他設計的是引薦,客戶收到的還包括一個智庫。而這個問題之所以要問,正是因為兩份答案經常不一樣——而顧客那一份才算數。
本週行動
1. 找一個上個月給過你建議的人,回去告訴他結果——三十秒的事,而幾乎沒有人做。
2. 請教時記住那條線:問方向可以,問結論不行。他得看你的文件才答得出來,就已經是收費範圍。
3. 先找「做過的人」,再找「靠這個收費的人」。前者處理你九成的問題。
4. 開一份共用文件,把群組裡的好回答剪貼進去,附上日期和作者。光是能搜尋,它就變成資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