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208|「這個表格沒用。」「你說得對,但別跟別人講。」——然後她把整份做完了,而他沒發現
BNI PODCAST ‧ EP 20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來賓海瑟·沃克是印第安納的執行董事,1991 年入會,這一集談的是 GAINS——一份用在一對一裡的五欄表格:目標(Goals)、成就(Accomplishments)、興趣(Interests)、人脈(Networks)、技能(Skills)。
她逐項解釋了每一欄的功能:目標是我們互相幫忙的依據;成就讓我在你不在場時替你建立可信度;興趣讓我們建立融洽感、找到共同點;人脈讓我們互相連結;技能讓我可以從側門把機會接給你。
但這一集真正的價值不在這五個字母,而在其中兩段對話——一段是海瑟講的故事,另一段是米斯納對自己的作品所做的一個相當罕見的承認。
「這個表格沒用」——而她三十分鐘後把整份做完了
海瑟說有一位成員跟她講:這個 GAINS 表格沒有用。
她的回答很妙:「你說得對,但不要跟別人講。」
然後她跟他做了一次 GAINS——從 I(興趣)開始,而他完全沒有察覺。結束的時候,她知道他想少工作一點、想買一艘釣魚船、他是釣魚俱樂部的成員、他想買哪一款船。
最後她把整份內容念回去給他聽:你的目標是這些、你的成就是這些——全部都是他自己講的,而他當下並不知道自己在填一份表。
這個故事的重點不是她很厲害,而是它揭露了一件事:
他反對的從來不是那五個項目,是「被填表」這件事。
被拿著表格逐欄詢問,會讓人感覺自己是一個被蒐集資料的對象,而不是一個正在聊天的人。而人一旦進入那個狀態,給出的答案會全部變成安全版本——目標講得很官方、興趣填「運動、閱讀」。
而海瑟做的事情是:內容一個字都沒改,只改了呈現的形式。同樣的五欄,變成一場對話之後,他連想買什麼船都講了。
由此可以得到一個相當通用的判斷:
當有人說某個工具「沒用」時,先確認他反對的是內容還是形式。
因為形式是最容易改的,而多數人一聽到反對就開始改內容——結果新版本一樣被拒絕,因為問題根本不在那裡。這件事在分會裡(引薦單、追蹤表、問卷)與公司裡(週報、KPI 表、教育訓練)都一再發生。
米斯納對自己的工具做了一個罕見的承認
節目中段,米斯納講了一段我認為是整集最有價值的話。當時他們正在合寫那本談性別差異的書,而他說:
「我們發現男性傾向採取交易式的處理方式,女性傾向關係式的。而我是男的——這個工具是我寫的,我當初是用交易式的方式把它寫出來的,但它不該被用交易式的方式應用。如果你說『好,把你的目標給我,這是我的目標』,那就會變得非常表面,那樣沒有用。」
一位作者公開承認自己的工具攜帶了自己思考風格的偏誤,這在商業內容裡相當少見,值得記下來。
而它指向一個可以普遍使用的觀念:
工具會攜帶設計者的認知習慣,而使用者往往把那當成工具的本質。
一份東西長成「五個欄位的清單」,是因為設計它的人習慣用清單思考——不是因為那件事本身是清單。而拿到工具的人看到清單,就會用填清單的方式使用它,於是那個偏誤被複製了一次又一次。
所以拿到任何工具時,都值得問一句:這個形式是內容需要的,還是設計者的習慣?如果是後者,你有完全的自由把它改掉——而且應該改掉。
為什麼「從 I 開始」是對的:五欄的揭露成本差很多
海瑟強調了兩次:永遠從 I 開始。米斯納聽完說這是個很好的建議。
而理由值得講清楚,因為它跟前面某一集談過的「提問順序」是同一個結構:這五欄要求的揭露成本,差距非常大。
興趣(I)——回答的成本接近零,甚至是愉快的。
人脈(N)——揭露的是你的資產,有一點成本。
成就(A)——有自誇的風險,需要拿捏。
技能(S)——講起來很接近推銷,會讓對方警覺。
目標(G)——成本最高。因為說出目標等於揭露野心,而野心可能失敗,而且會被記得。
所以 GAINS 這個縮寫,把成本最高的一欄放在了第一個。
而這不是設計失誤,是一個很常見的取捨——字母順序是為了好記,不是為了執行。G-A-I-N-S 拼得出一個英文單字,這對記憶很有幫助;但好記與好用經常互相衝突,而這是所有縮寫型工具的通病。
實際執行的順序應該按揭露成本遞增:I → N → A → S → G。
而把 G 放在最後還有一個額外的好處:那時候他才會給你真正的目標,而不是官方版本的目標。「我想把公司做大」是官方版本;「我想在五十歲以前不用每天到店裡」是真正的版本——而後者只會出現在信任累積之後。
喬治·羅斯在《向川普學談判》裡的說法也是同一件事:「找到雙方的共同點」(P052)——那永遠是第一步,不是第五步。
「做第二次」才是這個工具真正的價值
海瑟的最後一個建議,我認為被低估了。她說她常看到的問題是:「我三十年前就跟分會每個人做過 GAINS 了,為什麼還要再做?」而她的回答是:你必須一再地做,因為人生會變、興趣會變、目標會變、人脈也會變。
然後米斯納當場即興出一個很好的做法:把上一次的紀錄拿出來,比對哪裡變了,然後談「為什麼會變」。海瑟說她沒試過,可能要把這招學起來。
我認為這個即興的想法比原本的工具更有價值,理由有兩個:
一、「什麼變了」比「你的目標是什麼」資訊量大得多。因為變化本身攜帶了故事——他遇到了什麼、放棄了什麼、學到了什麼、被什麼打敗過。這些是靜態的欄位問不出來的。
二、它是對方無法事先準備的問題。「你的目標是什麼」大家都有一套講過很多次的答案;而「兩年前你說想做某某,後來呢?」他必須當場面對真實的落差。
但這件事有一個前提,而那個前提正是多數人做不到的地方:
你必須有紀錄。
而多數人做完一對一之後什麼都沒有留下——沒有筆記、沒有存檔、沒有日期。於是第二次見面時,只能重新問一次基本問題,關係就永遠停在第一層。
紀錄不是行政工作,它是關係能不能累積的前提。沒有紀錄,你跟一個人見十次面,等於見了十次第一次面。
最低成本的版本:一對一結束後,在手機備忘錄裡寫三行——日期、他現在最在意的一件事、下次要問的一件事。三十秒,而它讓下一次見面可以從第二層開始。
兩位足球教練的故事,證明了 I 的威力
米斯納補了一個案例:有兩位成員完全不想做這個練習,是被半拖半拉推進去的。結果他們發現兩個人都是足球教練,然後變成最好的朋友,並且開始互相做生意——而在那之前,他們已經同在一個分會將近一年,從來沒有任何往來。
這個故事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那個「將近一年」。
同一個房間、每週見面、五十次會議——而那個關鍵資訊一次都沒有浮出來。因為每週的正式流程裡,沒有任何一個環節會讓人說出「我週末在帶少年足球隊」。
所以問題不是他們不夠熱情,是那五十次見面的格式,不產生這種資訊。而這正是一對一存在的理由——它是唯一一個沒有議程、可以讓非商業資訊浮出來的場合。
放回台灣:成就那一欄要換個問法
這五欄直接搬到台灣,有兩欄會卡住。
成就(A):直接問「你的成就是什麼」,在台灣幾乎問不到東西。因為自述成就在我們的文化裡太接近炫耀,所以對方會大幅打折,給你一個謙虛到沒有資訊的答案:「還好啦,就做久了。」
有效的替代問法是:「你做過最難的一個案子是什麼?」
同樣拿到成就的資訊——因為他一定會講他怎麼解決的——但包裝成「困難」而不是「榮耀」。而講困難在台灣是完全被允許的,甚至是受歡迎的。這一個問法的改動,是我在本地做一對一時效果差異最大的一項。
人脈(N):直接問「你都認識哪些人」在台灣有點像在探底。人脈在我們的商業文化裡是核心資產,被直接詢問會引起警覺。
替代問法是問場合,不問人:「你平常都在哪些場合走動?」——同樣可以判斷他的接觸圈範圍,但沒有要求他盤點資產。
至於目標(G),前面說過放到最後;而在台灣,甚至可以改成「這一兩年你最想解決的一件事是什麼?」——把「目標」(宣示)換成「想解決的問題」(困擾),一樣的資訊,低得多的心理門檻。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GAINS 表格本身就是一份個人資料蒐集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要求蒐集、處理、利用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並依誠實信用方法為之;第 8 條規定蒐集時的告知義務;第 19 條、第 20 條規範蒐集要件與特定目的外利用。兩個人之間的對話筆記是一回事,但如果分會把所有成員的表格彙整成一份共用資料庫,性質就完全不同了——那是一個個人資料檔案,應有明確的告知、同意與保管規範。
談到健康狀況要特別小心。《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規定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的個資,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一對一中若聊到家人的病情或自身的健康問題,那些內容不應被記錄流通。
人脈與技能欄位可能碰到營業秘密。《營業秘密法》第 2 條就營業秘密設有定義,第 10 條列舉侵害的態樣。對方談到的客戶來源、供應商、報價結構,即使他沒有特別聲明,也不宜轉述。一對一開始前加一句「這段話我不會對外講」,成本是三秒。
特定專業另有保密義務。《刑法》第 316 條規定醫師、藥師、心理師、律師、會計師等及其業務上佐理人,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的他人祕密者,處刑罰。這些行業的成員在一對一中能談的範圍,比一般行業窄。
「找到雙方的共同點。」——喬治·羅斯,《向川普學談判》P052
那永遠是第一步,不是第五步。而 GAINS 的字母順序是為了好記,不是為了執行——好記與好用經常互相衝突。
本週行動
1. 把執行順序改成 I → N → A → S → G,依揭露成本遞增。目標放最後,你才會拿到真的答案。
2. 台灣版換兩個問法:成就問「你做過最難的案子」,人脈問「你平常在哪些場合走動」。
3. 一對一後寫三行:日期、他現在最在意的事、下次要問的事。沒有紀錄,見十次等於見十次第一次。
4. 有人說某個工具沒用時,先問他反對的是內容還是形式——形式最容易改,而多數人跑去改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