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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508|你以為客戶不寫推薦是因為不夠滿意——其實只是因為你讓它太難寫了

BNI PODCAST ‧ EP 50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談書面推薦(testimonial)的三個關鍵:把握每個機會去請、引導它的內容、以及定期更新它。而在寫這篇之前,我必須先講一件台灣的事。

先講台灣的法規邊界:這一集的做法在多數行業都適用,但在台灣,醫療與醫美相關的廣告不能使用見證式的內容。依《醫療法》第八十六條及主管機關之醫療廣告解釋,不得以民眾、患者之名義或形象所為之見證、案例或推薦來宣傳療效。此外,藥品、食品保健、化粧品也各有其宣稱限制;而依《公平交易法》,任何行業使用不實或引人錯誤的推薦,也可能構成違法。所以在往下讀之前,請先確認你的行業能不能用、以及能用到什麼程度。以下我會照原節目整理,並在最後一節專門處理台灣的做法。

關鍵一:把握每一個機會去請——但不要太早

而 Misner 給了一個很好記的原則:

「一般來說:時候未到,不要請推薦。」

而他給了那個判準:

「你要確定你跟這個人之間已經到了『信譽』的階段,才去請求背書或推薦。」

而他描述了那個最佳時機,而這一段非常實用:

「在專案結束前,你要打電話問你的客戶進行得怎麼樣。如果客戶告訴你他們對結果非常滿意、他們的生意因為這個產品或服務變得更好——那就是你的推薦偵測器應該大聲響起的時候。」

而他甚至給了句型:

「『如果其他人能知道我做的事,那會是很棒的一件事。等我把這個專案完成之後,你願不願意在專案結束前,用貴公司的信紙寫一份背書或推薦?』」

而他點出了那個時機的關鍵:「如果他們是開心的,他們絕對會說願意。」

而請注意這個設計的巧妙:他不是在結束後才問,而是在對方剛剛親口說出「我很滿意」的那一刻問。

關鍵二:引導內容——而這一段是全集精華

而 Misner 的立場很明確:不要幫他寫,但要引導方向。

而他列出了可以請對方回答的問題:

「請他或她說明:為什麼選擇你來做這件事、他們從你的產品或服務中得到了什麼好處、你怎麼替他們解決了問題、其他人應該知道你這門生意的什麼、以及大多數人在使用你這類生意時最擔心什麼。」

而最後那一項我認為最厲害:請對方直接回應「大家最擔心的事」——那等於是讓推薦去處理你未來每一位客戶的疑慮。

而他鼓勵大家不要不好意思:

「不要害怕提供建議。這真的很重要。……這會讓他們更容易寫出一份合適的推薦,而結果對你來說也會更有價值。」

而他用自己被請求的經驗做了示範

而這一段非常有說服力,因為他講的是自己站在「被請託」那一邊的感受。

他說他每年被請求寫幾十份書籍推薦:「我想去年大概有三、四十份推薦和序。」

而他說哪一種請求最讓他輕鬆:

「當有人來找我說『這是我的書、這是我的資料。這裡有一兩份、三份推薦範例』的時候,事情就容易太多了。」

而他描述了那些「做對的人」怎麼說:

「『這裡有兩三份,它們涵蓋的是我其他推薦裡比較缺的一些主題。如果你對其中兩三份覺得還可以,你可以照用、或用你自己的話改寫、或完全寫一個你自己的。』」

而他點出了那句話真正的意思:「他們基本上是在跟我說:『你不必用我的字,但這裡有東西可以讓你開始。』」

而他問了一個反問:「你知道那對一個很忙的人來說有多幫忙嗎?」

而他說明了自己實際會怎麼做:「我會挑一個符合我風格、符合我會說的話的推薦,然後我會調整它、修改它,我可能會完全重寫,或部分重寫。它給了我一個起點。」

而 Priscilla 問了那個大家都會有的尷尬

她問:「你覺得對那個提出請求的人來說,寫一段誇自己的話再拿給你,會不會很尷尬?」

而 Misner 完全承認:

「會,會的,尤其如果你沒有做過很多次。它感覺不舒服,感覺好像有點自我服務。」

而他給了解法,而這個解法很聰明:

「所以你會想在你跟他們說的話裡,放很多『逃生條款』。」

而那個逃生條款長這樣:

「『如果你不喜歡這個、或這個不完全符合你的感受,請、請儘管寫一個完全不同的,或寫你覺得自在的內容。』」

而他解釋了整件事的立場:

「你必須記得,這是為了你,不是為了你的客戶。你是在請你的客戶為你做一件事。而他們通常非常願意,但他們可能很忙——所以你越能讓它變簡單,就越好。」

關鍵三:更新——而這一段最容易被忽略

而 Misner 建議:「你會想至少每兩到三年檢視一次你的推薦檔案或資料夾,找出那些不再有效、不再可信、或已經過時的推薦。」

而他列了幾個該淘汰的類型:

①「來自一家已經不存在的公司的推薦。」

而他舉了一個很尖銳的例子:「一份來自安隆副總裁的背書,對你一點幫助都沒有。」

②「代表一項你已經不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推薦。」

③「內容本身有時效性的推薦」——談的是一個只在當時才成立的情境或經驗。

而他對「寫推薦的人已經離職」這一項,給了比較寬鬆的判斷:「那不一定是大問題。只因為他們離開了那家公司,不代表你要把它從檔案裡拿掉。它可能仍然完全有效。」

而他給了一個很輕鬆的更新做法:

「你回去找客戶說:『這是你之前寫的推薦。你介不介意把這些數字換成這些?然後幫我簽名確認一下?』一般來說,他們會非常樂意這樣做。」

而他最後補了一個關鍵

而在結尾,他加了一句:

「記得互惠法則,它在這裡也管用。如果你想讓某個人替你寫一份推薦,先替他或她寫一份。」

而 Priscilla 提到她的分會打算在會議裡撥時間互相寫推薦,而 Misner 很支持:

「我認為在會議上花十分鐘討論『我們要怎麼寫出好的書面推薦』,是一個很棒的主意。」

而他也提到一個他看過的做法:「我看過很多分會有一本分會的推薦資料夾,裡面是會員為其他會員的工作寫的背書。而他們把那本準備給來參訪的訪客看。」

機制拆解:為什麼「給範例」不是作弊

而有些人會覺得提供範例有點取巧,所以我想把這件事拆清楚。

①一份推薦要能寫出來,需要三個東西:意願、素材、和時間。

②而客戶通常有意願,但沒有素材(他不知道該講什麼),也沒有時間。

③而「給範例」補的是後面兩個,不是第一個。

而這就是為什麼那句「逃生條款」這麼重要——它確保「意願」這一項始終是對方的,而你只補了素材和時間。

而一旦你越過那條線、要求對方照抄,那份推薦就不再是他的意見了,而那在很多國家和很多行業裡都是有問題的。

而《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裡那句「將真人推薦轉化為一個人的『故事』」(P273),講的是好推薦的形態——有名字、有情境、有具體的問題被解決,比十句「服務很好」有用得多。

放回台灣:先確認你能不能用,再談怎麼用

而我要把這一節寫得清楚一點,因為這一集的內容如果照搬,有些行業會出事。

①醫療與醫美:不能用。依《醫療法》第八十六條及相關解釋,醫療廣告不得以患者之名義、形象或經驗所為之見證、案例、心得來宣傳療效,也不得使用治療前後的對比影像。而這個限制不只適用於廣告版面,也涵蓋官網、社群貼文與宣傳品。

而以我自己的診所來說,這代表我不能請客人寫「做完之後效果很好」的推薦,也不能把那樣的內容放上任何對外管道。

②藥品、食品、保健食品、化粧品:高度受限。相關法規對療效與功效宣稱有明確限制,見證式的敘述很容易踩線。

③一般行業:可以用,但不能不實。依《公平交易法》,不實或引人錯誤的推薦、或未揭露的利益關係(例如付費請人寫推薦卻假裝是真實客戶),都可能構成違法。

④所有行業:不要外洩他人資料。推薦裡如果出現第三人的姓名、公司或個資,要先取得同意,這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

而在這些限制下,我自己實際採用的替代做法是這樣:

把「見證」換成「同業或合作方的專業推薦」。例如一位長期配合的廠商、或一位同業,談的是我的作業流程、應對態度、或處理問題的方式——而不是療效。

而在分會的情境裡,這件事其實更自然:會員之間互相寫的推薦,講的本來就是「這個人做事怎麼樣」,而不是「他的產品效果多好」。

而那正好是合規的那一種。

而 Misner 那句「先替他寫一份」,我認為是台灣分會最值得執行的一句——因為在人情社會裡,先給出去的東西,回收率高得驚人。

你不必用我的字,但這裡有東西可以讓你開始。

收束

而這一集真正的洞見,是那句「這是為了你,不是為了你的客戶」。

而一旦你接受這個定位,「盡量幫對方省力」就不是取巧,而是基本的體貼。

本週行動

先查你的行業能不能用:醫療、醫美、藥品、保健食品請先確認法規,再談做法。②先寫一份給別人:這週替一位會員寫一份具體的書面推薦,附上情境和你觀察到的細節。③清一次你的舊推薦:兩三年以上、或提到你已經不做的服務的,該退休了。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508《3 Keys to Using Written Testimonials(經典重播)》(原始集數 Ep 111;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所述之見證/推薦做法係依美國情境所談,在台灣並非所有行業均可適用:醫療與醫美廣告依《醫療法》第八十六條及主管機關解釋不得使用見證式內容或療效宣稱,藥品、食品、保健食品與化粧品另有宣稱限制,一般行業則受《公平交易法》關於不實廣告之規範,涉及他人資料者另受《個人資料保護法》拘束。以上僅為原則性提醒而非法律意見,實際請依主管機關現行規定與專業意見辦理。文中書籍引文出自羅傑·杜利《大腦拒絕不了的行銷》,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