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300|「來賓日我們辦過,沒用啦」——問下去,通常是把防呆的步驟全拆掉了
BNI PODCAST ‧ EP 30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是第三百集。Misner 錄的時候人在波蘭——他說那是他第一次去波蘭的分會。
而這一集談的是來賓日。裡面有一段話,我認為適用於任何一個正在導入某套流程的組織,跟來賓日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們做過了,浪費時間」
Misner 說,這些年來有很多會員跟他講過同一句話:「來賓日我們試過了,那是浪費時間。」
而他的處理方式是往下追問。然後他說:
「當我深入去問,我發現他們確實辦了來賓日,但他們基本上是隨便做做。他們的說法是——『我們來辦個來賓日吧。我知道應該要有這個、要做那個,但我們不需要那些啦。就訂個日期、然後邀人就好了。』
可是,如果你只執行了計畫的一部分,你就只會拿到一部分的結果。」
然後他引了一個別人跟他講過的比喻,我覺得非常傳神:
「這就像一條在製造汽車的生產線,而你開始挑挑揀揀哪些東西不要放進去。我們真的需要那些坐墊嗎?那個輪子呢?那個輪子有必要嗎?
然後你會得到一台從生產線上下來、但是沒有輪胎的車。」
這是所有 SOP 導入失敗最常見的形態,而它有一個特定的結構
我想把這件事拆清楚,因為它不是「大家不夠認真」這麼簡單。它是一個可以預測的失敗模式,而且被砍掉的步驟不是隨機的。
結構是這樣的:
第一,一套成熟的流程裡,有些步驟的作用是不明顯的。
因為它們防止的,是一個你沒有經歷過的失敗。設計那個步驟的人,是被那個失敗咬過的。而你沒有。
第二,執行的人會理性地評估每一個步驟,然後砍掉「看起來沒必要」的。
這一步完全合理。時間有限、人力有限,把非必要的東西拿掉是負責任的做法。
第三,而這就是問題所在——被砍掉的,剛好就是那些作用不明顯的步驟。
因為判準是「看起來有沒有用」,不是「實際上有沒有用」。而這兩者的落差,正好等於那位設計者的全部經驗。
第四,結果是:留下來的都是顯而易見的,砍掉的都是防呆的。
以來賓日為例,被留下來的一定是:訂日期、發邀請、準備茶點、拍照。
而被砍掉的通常是:
- 前面幾週該做什麼(因為「時間還早」)
- 名單要怎麼建(因為「大家想一想就有了」)
- 當天誰負責在門口接住每一位來賓(因為「大家都會招呼啊」)
- 會後三天內誰負責聯絡誰(因為「有需要的自己會來」)
而這四項,剛好就是決定成敗的四項。
在你知道籬笆為什麼在那裡之前,不要拆掉它
這件事有一個很有名的說法:如果你在原野中遇到一道籬笆,橫在路中間,看起來毫無用處——正確的做法不是拆掉它,而是先去弄清楚它為什麼在那裡。因為當初有人花力氣立了它,一定有理由,而那個理由可能只是你還沒看見。
所以我對任何一套外來流程的建議,只有一句:
第一次執行,照抄,不要改。
等你做過兩次、親眼看過每一個步驟在防什麼、也看過省略某一步之後發生了什麼——那時候你才有資格調整。
劉潤在《底層邏輯1》裡引過一句在製造業廣為流傳的話,聽起來很不民主,但用在這個情境上是對的:
「理解要執行,不理解也要執行。」(P364)
而我要補上它成立的前提,否則這句話會變成壓迫的藉口:它只適用於「已經被大量驗證過的成熟流程」,而且只適用於「第一次到第二次」。
如果一套流程從來沒有被驗證過,那照抄就沒有任何道理。而如果你已經做過五次還不准調整,那就是僵化。
被輕輕帶過、但我認為最重要的一句
Misner 在開頭更正了一個被轉述的說法。有位歐洲的幹部寫信問他,因為他們聽說 Misner 講過「來賓日是唯一能帶來可衡量成長的活動」。
而 Misner 說:如果有人以為我這樣說,那不完全是我的意思。
他的原意是:來賓日是一個很好的方法,不是唯一的方法。
這個更正本身值得停一下,因為它示範了一件在每個組織裡天天發生的事:
一句話在轉述的過程中,會變得更絕對。
「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這是最好的方法」→「這是唯一的方法」。每一次轉述都往前推一格,因為絕對的說法比較好講、比較有力、也比較容易記。
而它的後果是:原本的建議,變成了教條。而教條會排擠掉其他同樣有效的做法——當大家都相信只有來賓日有用,那平常的邀約就不會發生了。
而他接著講的那句,是這一集真正的重點
Misner 在澄清之後說了一句話:
「事實上,你不應該只為了邀請來賓才辦來賓日。這是一段旅程,不是一個終點。這是你應該持續在做的事——當你遇到一個可能是好人選的人的時候。」
我認為這句話點出了來賓日最大的副作用,而多數分會沒有意識到:
來賓日會讓「邀請」變成一個季節性的活動。
一年辦兩次來賓日,實質上等於在告訴所有成員:其他五十週不用邀。
沒有人會這樣講出口,但行為會這樣呈現——來賓日前兩週大家很努力,之後三個月一個人都沒帶。
而正確的關係應該是反過來的:
來賓日是「收成」,不是「播種」。
也就是說:你在來賓日邀到的人,應該是你前面兩三個月已經接觸過、聊過、鋪陳過的人。來賓日給你的不是對象,是一個好開口的理由——「我們那天有個特別的場次,你來看看」比「你要不要來參加我們的早餐會」好開口太多了。
而多數分會的實際做法是相反的:來賓日前兩週才開始想「我要找誰」。那時候能想到的,就只有那些你本來就會想到的人——而他們通常早就被邀過了。
所以我的建議很具體:來賓日的日期要提前三個月公布,而公布的目的不是為了讓大家準備場地,是為了讓大家有三個月的時間去接觸人。
「同職類專場」:好方法,但要先講清楚一句話
Misner 順口提到另一種做法,他叫 stack day——一次找同一個職類的多個人來。
這個做法比它聽起來聰明,理由有兩個:
第一,社會證明。當一個做保險的人走進來,看到現場還有另外三位同業,他接收到的訊息是「這一行的人會來這種場合」。這比任何說服都有效。
第二,分會可以選。與其一次來一個、來一個收一個,不如一次看四個、選最合適的。
但這個做法有一個風險,而且處理不好會很難看:你讓四位同業同時來,最後只能收一位——那另外三位怎麼辦?
在台灣,這件事的殺傷力更大,因為那三位很可能彼此認識,而且會在同一個圈子裡講。
所以我認為執行這個做法有一個前提,而且必須在邀請的時候就講,不是當天才講:
「我們這個職類目前只有一個席次。那天會有幾位同業一起來,我們會在兩週內給大家回覆。無論結果如何,我都會親自跟你說明。」
把話講在前面,這件事就是公平的競爭。話沒講在前面,它就變成一場沒有人知道規則的比賽——而輸的人會覺得自己被耍了。
另外,最後那句「無論結果如何,我都會親自跟你說明」是關鍵。在台灣,沒有下文比被拒絕更傷人。
聯合來賓日:Priscilla 講得對,但規則要先訂
Priscilla 分享她的分會正打算跟同城市的另外一到兩個分會合辦來賓日。她給的理由很好:
「如果我們遇到一位職類已經有人的來賓,他可以加入另一個分會,反之亦然。可以把好處分散出去,一次讓不只一個分會變大。」
她還補了很實際的一點:場地、餐點的成本可以分攤。
Misner 同意,但加了一個但書:「只要那些分會彼此關係真的好。你不會希望一個分會把另一個分會的來賓劫走。所以你要先把細節談清楚。」
這個但書在台灣要放大來看,因為我們的分會之間有時候存在競爭、甚至派系。所以「先談清楚細節」不是客套話,是必要條件。
而我認為必須事先寫下來的,只有三件事:
一、來賓的歸屬怎麼判定。建議用最簡單、最沒有爭議的規則:誰邀的算誰的。不要用「他住哪裡比較近」「他的行業比較適合誰」這種需要判斷的標準——凡是需要判斷的,就會有爭執。
二、費用怎麼分。按出席人數分攤,會前講定,會後三天內結清。
三、如果一位來賓兩邊都想要,誰決定?
答案應該是:來賓自己決定,而且兩邊都要誠實地提供資訊。包括開會時間、地點、規模、以及那個職類目前的狀況。
因為說到底,那不是兩個分會之間的分配問題,那是一個人要加入哪個團體的決定。而任何把他當成資源在分配的做法,他都感覺得到。
最後那個警告,他講了兩次
Misner 在結尾又講了一次那件事,而且用了同樣的字眼:
「你可以辦一場史上最棒的來賓日。但如果你接著開了一場很爛的會議——那是專業術語——那就沒有人會加入。」
我在 Ep333 寫過這件事:多數分會把 90% 的精力放在「邀到人」,卻幾乎沒有為「他們來了之後那 90 分鐘」重新設計過任何東西。而那 90 分鐘才是產品試用。
這裡我只想補一個很實際的排程建議:
來賓日不要排在你們狀況最差的那一週。
聽起來像廢話,但這件事經常發生——因為日期是三個月前訂的,而那一週剛好有三位主要成員出差、教育協調人請假、專題講者臨時換人。
所以在來賓日的前一週,幹部應該做一次確認:那天誰會到?兩位專題講者是不是最強的兩位?如果不是,換掉。
因為來賓日的變數是「來幾個人」,而那個你控制不了。你唯一能完全控制的變數,是那天會議本身的品質。
機制拆解:來賓日的三個月時間軸
Misner 說手冊裡有逐週的指示,但沒有公開內容。我把可以自己做的部分整理成一個三個月的架構:
第三個月前|公布日期,並且說明公布得這麼早的理由。
「我們三個月後有來賓日。今天公布,是為了讓大家有三個月的時間去認識人,不是為了讓大家準備場地。」這句話一定要講,否則大家會等到最後兩週。
第 3 到 2 個月|每人列出十個名字。
不是「想一想有誰」,是寫下來、交出來、貼在會議室。而且要列十個——因為前三個一定是你早就想到的那些,第七到第十個才是新的。
第 2 到 1 個月|接觸,但不邀請。
這一段是最多人跳過、也最關鍵的。先去見那個人、吃頓飯、了解他的生意——完全不提來賓日。因為一個先被關心過的人,跟一個被直接邀請的人,答應的機率差非常多。
最後一個月|正式邀請,並且用來賓日當理由。
「上次跟你聊過之後我一直想到你。我們那天有一場特別的,你要不要來看看?」
前一週|幹部確認會議品質。
誰到、誰講、流程順不順、時間控不控得住。
當天|每位來賓進門三十秒內有人接住。指定專人,不要靠大家自然招呼——因為「大家的事」就是「沒有人的事」。
會後三天內|逐一聯絡,而且要指定聯絡人。
這一步的漏接率最高,因為活動結束大家都鬆懈了。所以聯絡名單要在活動當天就分配完,不要拖到隔週開會才討論。
而所有這些步驟裡,如果你只能做一件——做「第 2 到 1 個月:接觸但不邀請」那一段。那是整條時間軸上,唯一一個沒有人在做、而且效果最大的環節。
最後
回到那台沒有輪胎的車。
我覺得那個比喻真正厲害的地方,是它點出了一件事:那個在生產線上問「這個輪子有必要嗎」的人,並不是在偷懶。
他是在做一件看起來很負責任的事——檢視每一個環節、去掉不必要的浪費。這在管理上通常被視為美德。
而他失敗的原因只有一個:他在還不懂那條生產線的時候,就開始優化它。
所以順序其實很簡單:先照做,再理解,最後才改進。
多數人把第一步跟第三步對調了。
「理解要執行,不理解也要執行。」
——《底層邏輯1》劉潤,P364
本週行動
1. 想一套你曾經「簡化過」的流程,列出你當初砍掉的步驟。問自己:我知道那些步驟原本在防什麼嗎?
2. 把下一次來賓日的日期提前三個月公布,並且說清楚:提早公布是為了留三個月去認識人。
3. 執行「接觸但不邀請」那一段——先去了解對方的生意,完全不提活動。這是效果最大也最沒人做的一步。
4. 活動前一週,幹部確認一次會議品質。來幾個人你控制不了,那天的會議品質你完全控制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