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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28|那段錄影不是紀念品,是證據——因為人會不自覺地改寫自己當初的目標

BNI PODCAST ‧ EP 02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介紹了一個練習,叫做「假設如此派對」

規則很簡單:你要表現得像是五年後的自己。穿著你認為五年後會穿的衣服,講你認為五年後會講的事,說出你認為五年後已經完成的成就。

而米斯納建議把它拿到分會的會議上做:提前一兩週公告,然後在那一週的六十秒裡,講「五年後」的你的生意現況。

而這個練習有一個特徵,跟一般的「觀想」完全不同

一般的觀想是私下的、在腦子裡的。

而這個練習有兩個外部條件:

你要穿著出現。而且你要對著一群人說話。

而這兩個條件,把一個心理練習變成了一個社會行為

而那個轉換非常關鍵,理由是:

一個只有你知道的目標,可以被無聲地放棄。而一個四十個人聽過的版本,不能。

所以這個練習真正在做的,不是「想像未來」——那件事你在洗澡的時候就會做,而且已經做過幾百次了。

是:把未來說出口,而且有人聽見。

而最有價值的建議,是 Jack Canfield 給的那一句

米斯納轉述:

「他說:把它錄影下來,那非常有力。然後一兩年之後,回頭看,問自己:我有沒有朝那個方向前進?」

而主持人的反應是:「那幾乎像是把它做成了一個時空膠囊。」

而我認為錄影真正的功能,不在保存。

它防止的是一件很普遍、而且幾乎無法察覺的事

目標的事後改寫。

因為人會不自覺地修改自己當初的目標,讓它符合已經發生的結果。

而那個改寫發生得非常安靜。

你不會覺得自己在騙自己

你會真心地覺得:「我當初想的就是這樣。」

而三年前那個原本的版本,已經不在你的記憶裡了——它被覆蓋掉了。

而一段影片沒有辦法被改寫。

所以它不是紀念品。是證據。

(《執行長日記》裡有一句話很妙:「謝天謝地,信念是會改變的。」(P036)——而正因為信念會改變,你才需要一份紀錄。

而這推出一個成本極低、也不需要辦派對的版本

每年一次,用手機錄三分鐘,回答三個問題:

一、我現在在做什麼?
二、一年後我希望在做什麼?
三、為了那個,我今年會改變哪一件事?

而規則只有一條:明年錄之前,先看去年那一段。

而那三分鐘,會比任何一份年度計畫誠實

因為你會看到自己的表情。

而一份寫在紙上的計畫,讀起來永遠很合理。而一段影片裡的自己,藏不住那個「其實我當時也不太相信」的語氣。

而我要提出一個誠實的限制,因為這個練習有一個真實的風險

「想像自己五年後成功」這件事,有一個被廣泛討論的問題:

它會產生滿足感。而滿足感會降低行動的動力。

也就是說:純粹的正向想像,有時候會讓人做得更少。

因為在腦中把那件事完成過一次之後,那份渴望就被消耗掉了一部分。

而怎麼避免?關鍵在於:不要只想像結果

要同時想像障礙。

所以這個練習如果要真的有效,必須加一個環節:

在你講完「五年後的我」之後,被問一句——「而在這五年裡,最可能讓這件事沒發生的是什麼?」

而那個問題,會把一場愉快的扮演,變成一次有用的規劃

因為它逼你講出那個你一直不想面對的東西。

而柯維列過的失敗模式很簡短:「不事先計劃,不設定目標。」(《與成功有約》P127)——而只設定目標、不預想障礙,其實只做了一半。

所以在分會做這個練習時,主席應該補上那一句。而它只需要十秒鐘。

而「要帶道具、要穿成那樣」這個要求,看起來很幼稚

米斯納特別強調:「他說很重要的是,要穿成你五年後想成為的那個人。而且要帶道具——道具越多越好。」

而它其實有一個很實際的作用:

它強迫你把一個抽象的目標,變成具體的細節。

因為「五年後我會很成功」這句話,不需要任何準備

而下面這幾個問題需要:

五年後我穿什麼?
我手上拿著什麼?
我的名片上印什麼?
我那天早上是從哪裡出門的?

而多數人在準備的過程中,會發現一件事:

自己其實答不出來。

而「答不出來」本身,就是這個練習最大的產出

因為它證明了一件事:

那個目標一直以來都是模糊的。而模糊的目標不會被執行。

而在那之前,你會以為自己有目標——因為「我要把生意做大」聽起來像一個目標。

而如果你不想真的變裝,有一個更輕的版本

只要回答三個具體的問題:

一、五年後你的一天,是怎麼過的?
二、你跟誰一起工作?
三、你不再做哪一件現在每天在做的事?

而第三個問題最有用

因為它是唯一一個會產生「今天的行動」的問題。

前兩個問題產生的是畫面。而第三個問題產生的是一份清單——而那份清單,今年就可以開始動。

而如果你答不出第三題,那五年後的你,很可能就是今天的你——只是比較累。

法規邊界:辦活動、拍影片之前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被拍下來的「演出」,本身受保護。《著作權法》第 7 條之 1 規定,表演人對既有著作或民俗創作之表演,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表演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所以一段成員的扮演演出,權利並不當然屬於拍攝的人。

而權利人可以要求停止。《著作權法》第 84 條規定,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當初大家都同意拍」和「同意公開到網路上」是兩件事——而後者最好另外問一次。

而變裝與玩笑,有一條不能越過的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2 條就職場性騷擾設有定義,包括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他人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而「這只是玩笑」「大家都在笑」從來不是判斷的標準——判斷的標準是對方的感受與客觀情境。

而活動蒐集的資料,主管機關可以查。《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2 條規定,主管機關為執行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業務終止資料處理方法、國際傳輸限制或其他例行性業務檢查而認有必要或有違反本法規定之虞時,得派員攜帶執行職務證明文件,進入檢查。

「謝天謝地,信念是會改變的。」——Steven Bartlett,《執行長日記》P036

而正因為信念會改變,你才需要一份紀錄——否則你會真心以為,自己當初想的就是現在這樣。

本週行動

1. 用手機錄三分鐘:現在在做什麼/一年後想做什麼/今年要改哪一件事。明年錄之前先看它。

2. 講完願景之後,一定要補問一句:「最可能讓這件事沒發生的是什麼?」

3. 用細節檢查目標的清晰度:五年後你穿什麼、跟誰工作、名片上印什麼?答不出來就是模糊。

4. 最重要的一題:「我不再做哪一件現在每天在做的事?」——那是唯一會產生今天行動的問題。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28《”Act As If…” for BNI Meetings》(2007-10-29;主持人:Frank Felker;主講:Dr. Ivan Misner),該練習之概念出自 Jack Canfield 之著作;相關主題另見 Ep 086、Ep 092,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關於「錄影是證據而非紀念品」、目標的事後改寫、純粹正向想像可能降低行動力因此須同時預想障礙、以及「答不出細節本身就是產出」的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主講人或原作者立場;文中所述之心理現象為一般性討論,非醫療或臨床建議。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執行長日記》(Steven Bartlett)、《與成功有約》(史蒂芬·柯維),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