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72|把他的數字除一下:人均引薦在 30 人就停止成長了——所以擴張的理由不能是「人均會更好」
BNI PODCAST ‧ EP 07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談分會的規模。而米斯納給了三組數字,值得拿出來算一算。
「15 人的分會,平均每月傳遞約 50 件引薦。
30 人的分會,每月會超過 150 件。
到了 35 到 40 人,通常穩定在 200 件以上。」
而他的結論是:「規模確實有差。」他甚至用了「指數性地」(exponentially)這個詞。
而把它們除以人數之後,畫面完全不同
15 人:50 ÷ 15 ≒ 每人每月 3.3 件
30 人:150 ÷ 30 = 每人每月 5.0 件
40 人:200 ÷ 40 = 每人每月 5.0 件
所以:
從 15 人到 30 人,人均成長了 50%。
而從 30 人到 40 人,人均幾乎沒有再成長。
這不是指數成長,這是一條 S 曲線
先起飛,然後趨平。
而他自己說的另外兩句話,其實跟這個結果完全一致:
「我們發現臨界質量大約在 20 人左右。」
「30 到 40 人的分會,是真正強大的區間。」
這兩句都對。而「越大越好」不成立——他自己的數字就否定了它。
而這對分會經營,有一個很直接的意義
如果人均在 30 人之後就不再上升,那麼——
從 30 人擴張到 40 人,對「已經在裡面的人」而言,好處接近零。
而成本是實實在在的:
會議時間變長。每個人的六十秒被壓縮。一對一輪一圈要花更久。而「認識每一個人」這件事,變得幾乎不可能。
所以擴張的理由,不能是「人均會變好」
因為數字不支持這個說法。
而擴張仍然有兩個很好的理由,只是它們不是「更多」:
一、填補接觸圈。這是米斯納自己給的機制,而且它完全正確。
二、抗損耗。一個 40 人的分會走掉五個人還活著;一個 20 人的分會走掉五個人,就傷筋動骨。
而這推翻了一個很常見的做法
把成長訂成一個人數目標——「今年要到 45 人」。
而一個人數目標會產生一個很自然的後果:分會會開始招募任何願意來的人。
而那正好會傷害到分會唯一真正的產品——裡面的人。
所以正確的目標不是人數。
是「缺哪幾格」。
而那個婚禮的例子,說明了為什麼「格子」比「人數」重要
米斯納舉的例子很好懂:
「有人要結婚了——你手上就有三、四件引薦。那是花店的引薦、旅行社的引薦、珠寶商的引薦,也許還有婚攝的。一場婚禮可以變成兩三件引薦。」
而這裡面藏著一個很重要的差別:
增加人數是加法。而填滿接觸圈是乘法。
算一下就很清楚
如果婚禮這條線上有 5 個 相關行業在你的分會裡——那麼每一場婚禮的消息,理論上可以產生 5 件引薦。
而如果只有 1 個 在——那就只有 1 件。即使你的分會有 40 個人。
所以結論是:
引薦的產出,取決於「相鄰行業的密度」,而不是「總人數」。
而這給了一個很具體的診斷方法
畫出你自己的接觸圈:我的客人在來找我「之前」會先找誰?「之後」又會去找誰?
舉例來說,一個做皮膚保養的:之前可能是婚顧、攝影、髮型、彩妝;之後可能是防曬保養、營養諮詢、健身。
然後看那張圖上,有幾格是空的。
而那些空格,就是你的分會該去邀請的人。
這個問法比「我們還缺什麼行業」精確得多——因為後者會得到一堆隨機的答案,而前者會得到一份名單。
而主持人講了一句非常真實的話,米斯納避開了
她說:
「我在一個快 40 人的大分會裡。我們一直在努力增加引薦。我們的『成交金額』很高,但是引薦的件數在下降——這是我們正在處理的事情。」
而米斯納的回答,是把「人多引薦就多」再講一次。
他沒有回答她的問題。
而她描述的那個現象,值得被認真對待
成交金額很高,但引薦件數在下降。
我認為這通常代表一件事:
這個分會已經從「開發外部機會」,轉成了「內部消化」。
也就是說:大家在互相做生意,而不是把外面的人帶進來。
而這是所有成熟社群的自然趨勢
因為內部交易的摩擦最低:對方就坐在眼前、信任已經建立、不需要說服、也不用擔心被放鳥。
而向外開發,每一件都很麻煩。
所以在沒有任何人做錯事的情況下,一個分會會自然地滑向內部交易。
而它的危險是:內部市場是有限的,而且會飽和
四十個人能互相買的東西,就那麼多。
而每一筆內部交易,都在消耗那個有限的池子。
所以:
「成交金額很高、但引薦件數下降」不是好消息。它是一個領先指標。
它代表這個分會正在吃自己的存量——而數字要等到存量見底那一年,才會難看。
劉潤那句話正好是這件事:「流量,改變存量;存量,改變世界。」(《底層邏輯1》P077)——而一個沒有流量進來的存量,只會越用越少。
而解法不是喊話,是改變計分方式
因為喊「大家要多帶外面的引薦」不會有用——三週之後就沒有人記得了。
而有用的做法是:
把「內部成交」和「外部引薦」分開統計,而且只表揚後者。
兩個都要記錄(內部成交本來就是好事,不必打壓),但只有其中一個上台。
因為你表揚什麼,就會得到什麼
這件事在任何組織都成立,而在志願性的組織裡尤其成立——因為那裡沒有薪水,表揚就是唯一的貨幣。
《創投心法》裡有一句話講得很直接:「社群累積本身沒有誘因,自然也是七零八落。」(P235)
所以如果你希望某件事發生,先問一句:做那件事的人,這個月會被念到名字嗎?
最後:關於商會和引薦組織的比較,一句話就夠了
米斯納的說法是:商會很擅長建立能見度,而信任度需要時間——「因為你一個月只見他們一次。」
而我想補的是:
每月見一次和每週見一次,差的不是四倍,是質變。
因為一個月的間隔,剛好長到讓你在下一次見面時要重新自我介紹。而每週見面,對話才能接續。
而他有一句提醒,我認為是這一集最該記住的一句:
「你付的那筆錢,只是入場費。它讓你進到一個機會比較多的房間裡,但它不代表你有資格拿到引薦。光是出現,是不夠的。」
法規邊界:互相做生意,帳要分清楚
內部交易本身完全正當,而它在稅務上有幾個容易被忽略的點。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以物易物也是銷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 條規定,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我幫你做網站,你幫我做形象照,我們就不用開發票了」——這個推論在稅法上不成立。
價格明顯偏離常規,可能被調整。《所得稅法》第 43 條之 1 就營利事業與國內外其他營利事業具有從屬關係或相互控制之情形,其相互間之交易不合營業常規,致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者,設有報經核准按營業常規予以調整之規定。熟人之間的「友情價」偶一為之沒問題,長期系統性地做,性質就不同了。
每一筆都要有原始憑證。《商業會計法》第 14 條規定,會計事項之發生,均應取得或給予足以證明之會計憑證。而分會裡的交易最常出現的問題,就是「太熟了所以沒開單」。
而過去的帳,有追溯期間。《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就核課期間設有規定,未於規定期間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那是好幾年前的事了」不必然安全。
「流量,改變存量;存量,改變世界。」——劉潤,《底層邏輯1》P077
而一個只在內部成交的分會,是在消耗存量、沒有引入流量——而存量會見底,只是還沒到那一年。
本週行動
1. 成長目標不要訂人數,訂「缺哪幾格」——人均在 30 人之後就不再上升了。
2. 畫出你的接觸圈(客人來找你之前、之後會找誰),把空格列成邀請名單。
3. 把內部成交與外部引薦分開統計,兩個都記錄,但只表揚後者。
4. 熟人之間的交易,該開的單照開。太熟而沒開單,是最常見的地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