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28|對方有沒有抬頭想過——這是判斷一場一對一有沒有發生任何事的即時訊號
BNI PODCAST ‧ EP 12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是馬克·葛斯登連續第二次上這個節目(他後來還來過第三次)。主題是:怎麼把傾聽從「交易型」變成「轉化型」。
而他給了一個我在整個系列裡沒看過的東西——一個生理上的、即時的判斷標準。
「他有沒有抬頭看天花板?」
葛斯登這樣描述兩種對話的差別:
「交易型的對話是眼對眼、腳對腳的,那是商品對商品,而人們最後會用價格來決定事情。而當你問出一個讓對方必須中斷對話、抬頭看向天花板的問題——因為他想更認真地想一下你問的東西——當他的眼睛再回到你身上時,你們已經不在一場交易裡了。它已經被轉化成一段關係,因為你在對話裡加入了『關聯』。」
這個訊號很特別,因為它是可觀察的、當場的、而且不需要對方配合。在這個系列裡,多數建議的效果要幾週後才知道,而這一個你當場就看得到。
但葛斯登沒有說為什麼抬頭代表轉化。我試著補上,因為知道機制你才用得準。
抬頭,是一個離開現場的動作
當一個人在檢索既有的答案時,他不需要離開現場——他會一邊看著你一邊回答,因為那份答案早就在那裡了。
「你做哪一行?」「我做保險。」——這個過程不需要任何運算。
而當一個人在建構一個他原本沒有的答案時,他會把視線移開。因為外部的視覺輸入會干擾內部的運算。
所以「抬頭」真正的意思是:
他正在產生一個他原本沒有的答案——而那個答案是在你面前被造出來的。
而這正是為什麼它會產生關係:因為那個東西跟你有關。它不存在於你們見面之前。
反過來說,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交易型的對話不會產生任何關係:
因為雙方交換的都是庫存答案——而庫存答案跟誰講都一樣。
所以有一個很簡單、當場就能用的檢驗:
一場一對一結束後,回想一下:對方有沒有任何一刻,因為你的問題而停下來、抬頭想了兩秒?
如果完全沒有,那你們只是交換了兩份口頭簡歷。
他做的那個現場實驗,對照組設計得很乾淨
葛斯登在一場活動上做了一個實驗,而它的設計值得學。
他讓大家兩兩配對,跟不認識的人。
第一輪,各兩分半:自我介紹——你做什麼、為誰做、什麼時候做。
第二輪,同樣各兩分半:講一個你的服務或產品替某位客戶帶來的好處——一個讓那個人的生活真的變好、而你參與其中的故事。
結果他說:「對話完全不一樣了。更生動、更有熱情、更不像在推銷。要把他們拉回來聽我講課,真的很困難。」
而參與者自己的回饋是:「我們不覺得自己在推銷。我們比較自然、比較自在、覺得更靠近。」
請注意這個實驗的結構:同一群人、同樣的時間、同樣的對象。唯一改變的,是那個問題。
而結論很硬:
談話的品質,主要是由問題決定的,不是由人決定的。
而這推翻了一個非常常見的自我解釋——「我就是不太會聊天。」
不,多數時候你不是不會聊天。你只是一直在用同一個很差的問題。
所以最低成本的改善是:把「你是做什麼的」換成「講一個你幫上忙的客戶的故事」。不需要任何技巧,而整場對話的溫度會不一樣。
「你們的手」——他觀察到的那個細節很漂亮,但推論要打個折
實驗之後,葛斯登告訴大家他觀察到的另一件事:
「我注意到你們的手用得多很多。原因是,當你們談的是自己服務的價值、而不是想賣東西時,那份熱情強到words已經不夠用了,所以你們開始用手。」
這是一個很好的行為指標,跟「抬頭」是同一類——可觀察、即時、而且很難偽造。
但接下來他做了一個更大的推論,而這一段我要誠實地打個折:
「當懷疑的人在心裡抱著手臂,如果你能讓他真的把手臂打開、用手跟話一起溝通,他心裡的手臂也會鬆開,對你敞開。」
他還補了一句「因為我是神經科學家」來替這個推論背書。
而問題在於:這是把一個比喻推成了因果。
「開始用手」比較可能是心態鬆開的結果,而不是原因。而反過來操作——想辦法讓對方揮手——未必會讓他真的鬆開。
但正確的部分是這個,而且它很有用:
它作為一個「讀取器」是有效的,即使作為一個「操縱桿」不見得有效。
你看到對方開始用手,可以合理推論他放鬆了。診斷用可以,操控用不行。
而這個區分不只是學術上的講究——它正是這一集自己警告過的那件事。
他自己劃了一條倫理線,而那條線值得放大
葛斯登在講完技術之後,接了一段話:
「關鍵是,當你開始感覺到對方鬆開、真的對你敞開的時候,關鍵是去服務他們、真的給予,而且把重點放在給,不管你有沒有拿到。而不是把人打開之後,做誘售或操弄——那不誠實,也不符合 BNI 的精神。」
這一段必須被認真對待,因為這一整集教的東西,本質上是一組讓人卸下防備的技術。
而任何一組讓人卸下防備的技術,同時也就是一組操弄技術。差別不在技術本身,在你之後做了什麼。
而我想補一個可以在事前自我檢驗的判準:
如果對方事後知道了你為什麼問那個問題,他會覺得被關心,還是被套話?
而這個檢驗的好處是——你不需要等到事後才能做它。
全集最實用的一句話,跟這一集的主題無關
節目最後,葛斯登分享了一個朋友(一位在保險公司做了很多年的資深主管)教他的作法。而我認為它是整集實用價值最高的東西。
關於交辦工作,第一個問題是:不要問「你懂了嗎?」,要問「你理解我請你做的是什麼,以及為什麼這件事對我們很重要?」
而第二個問題,他說是他職涯裡問過最好的一個問題:
「萬一因為任何原因,你沒辦法做到你剛才答應的事,你希望我怎麼對你?」
而葛斯登給的理由,是這一集最好的一句話:
「如果你談的是一個還沒有人搞砸的未來,人們的開放程度會高得驚人。而如果你談的是已經發生的事,就算是在最好的對話裡,你也會遇到防衛和替自己辯解。」
這一招的機制:它把規則變成了他自己訂的規則
為什麼這一問這麼有效?我認為有三層。
第一,時機。它問的是還沒發生的事,所以沒有人需要防衛——因為還沒有人有錯。
第二,也是最關鍵的——它把「規則」變成了「他自己訂的規則」。
而人在違反自己訂的規則時,防衛會低很多,因為沒有人可以怪。你不是在用你的標準要求他,你是在執行他自己的請求。
第三,它解決了一個很現實的管理問題。多數主管其實不知道該怎麼糾正人,所以會一直拖,拖到忍不住才爆發——而爆發的時機和方式,往往是最糟的那一種。
而這一問,直接把方法要到手了。
葛斯登還補了最後一個步驟,不要漏掉:把對方的答案複述一次,然後等他說「對」。「所以你希望的是:不要當著別人的面講,把你叫進辦公室,直接跟你說這件事今天要完成——是這樣嗎?」
而那一聲「對」,就是你們的約定。
放回台灣:這一問在我們的文化裡特別有用
這一招在台灣的價值,我認為比在美國更高。理由很具體:
在台灣,當眾糾正的傷害特別大。而多數主管知道這件事,但不知道界線在哪裡——什麼算當眾?在群組裡算不算?講一句「這個要注意」算不算?
而這一問幾乎一定會得到答案。而且台灣同仁的答案,十有八九會包含「不要在別人面前講」。
而你就知道了。不必猜,不必踩雷,也不必事後道歉。
同樣的問法也可以用在完全不同的場合:
對合作夥伴:「萬一這個案子中間卡住了,你希望我怎麼跟你反映?」
對客戶:「如果過程中有哪裡不如您的預期,您希望我們怎麼處理比較好?」
對家人:這一個留給你自己試。
《對應客訴的超共感溝通術》裡有一句話正好解釋了為什麼事後才講會失敗:「當然不會想聽到辯解或是正確的說明」(P127)——事情發生之後,正確已經沒有用了。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私下的約定,不能取代工作規則。《勞動基準法》第 70 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一定人數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工作時間、獎懲、解僱等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你希望我怎麼對你」是一個很好的溝通工具,但它產生的是默契,不是懲戒權——真正的獎懲仍必須依照已核備並揭示的工作規則。
懲戒與解僱有法定要件。《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就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之情形設有列舉規定,包括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等。口頭上「我們說好了」,不會讓一個不符合法定要件的處置變得合法。
單獨深談要注意分寸與場所。《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3 條就雇主防治性騷擾發生之義務設有規定,包括訂定申訴管道與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一對一的深度對話是好事,但場所、時間與話題範圍仍應保持專業界線——特別是當雙方有職務上的位階差時。
深談中聽到的資訊,蒐集要有分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要求個資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第 19 條規定非公務機關蒐集或處理個資須有特定目的及法定事由。對方在鬆開防備之後告訴你的事——家庭、健康、財務——不屬於你可以記錄與轉述的範圍。
「選擇未來,而不是過去。」——彼得·杜拉克,《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P191
所以要在事情發生之前問「萬一你做不到,你希望我怎麼對你」——因為還沒有人搞砸的未來,沒有人需要防衛。
本週行動
1. 一對一結束後檢查一件事:對方有沒有因為你的問題抬頭想過兩秒?沒有的話,你們只是交換了簡歷。
2. 把「你是做什麼的」換成「講一個你幫上忙的客戶的故事」——不需要技巧,溫度直接不同。
3. 交辦任何事情時,多問一句:「萬一你做不到,你希望我怎麼對你?」然後複述、等他說「對」。
4. 自我檢驗:如果對方知道了你為什麼問那個問題,他會覺得被關心,還是被套話?











